我在洗脸、梳头,准备去赴艾略特约的饭局。就在这时,旅馆的前台打来电话,说他已到楼下。我有点诧异,一收拾好,就下楼去了。

“我觉得还是来接你更为稳妥些。”我们在握手时,他说道,“我心里没谱,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我发现一些旅居海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他的这种顾虑,觉得美国是个很难弄的国度,甚至可以说充满了危险,让一个欧洲人自己寻路是不安全的。

“时间还早,咱们可以走上一段路。”他提议说。

外面微有寒意,不过,万里无云,活动活动腿脚倒是不错的。

“我想还是在你会见家姐之前,先把她的情况介绍一下为好。”走在路上,艾略特说道,“她去巴黎我那儿小住过一两次。不过,那时你可能没到我那儿去过。今天人并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尔以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就是那个室内装潢设计师吗?”我问。

“是的,家姐的房子糟得一塌糊涂,伊莎贝尔和我都劝她重新装修一下。碰巧听说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我就叫家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他虽说算不上一个地道的上等人,但品位还是有的。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城堡以及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大宝庄园都是他给装饰的。他很讨公爵夫人的欢心。你去看看路易莎家的房子就知道了。她怎么能在那儿一住就住这么多年,这叫我永远也理解不透。说到这里,我还无法理解的是,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

他的姐姐布雷德利夫人是个寡妇,有三个孩子,二子一女,儿子们早已长大成家,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另一个继承父业供职于外交界,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雷德利夫人的丈夫曾经出使过若干个国家,在罗马做了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又被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做公使,最终在那里死在任上。

“姐夫去世之后,我想让路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掉,”艾略特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可她对那房子有感情。那家人在那儿住了有些年头了。布雷德利家族在伊利诺伊州算得上是最古老的人家。他们1839年从弗吉尼亚原籍迁来这里,在离芝加哥大约有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产,目前还保留着。”艾略特说到这里略做停顿,用眼睛瞧瞧我,看我有什么反应,“我想你也许会说他家早先是务农的。我不晓得你可知道,在上世纪中叶的时候,中西部开始搞开发,不少弗吉尼亚人—上等人家的子弟—受到未知世界的**,抛弃了故乡衣食无忧的生活。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发展的前景,来这里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反正他赚的钱也够一辈子丰衣足食的了。”

艾略特的话虽如此说,从他的神情却可以看出,那位已经去世的切斯特•布雷德利离开他祖传的华屋肥田,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未免有点不划算,不过,幸好积攒了一笔财富,起码也算是一种补偿吧。后来有一回布雷德利夫人拿几张乡下所谓祖屋的照片给我看,艾略特显得有些不太高兴;照片上面我见到的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农家屋,有美丽的小花园,可是谷仓、牛棚和猪圈都隔开只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芜的平畴。我不由得想道:切斯特•布雷德利先生丢下老宅到城市里求发展,并不是没有成算的。

走了一会儿,我们叫住了一辆出租车,到一幢棕色的石头房子前下了车。房子窄而高,要攀上一串陡峭的石级才到大门口。它处于一排房屋之间,坐落在湖滨大道旁边的一条街上,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里也还是阴沉沉的,真不明白一个人对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感情。开门的是个一头白发的黑人管家,又高又壮,他把我们引入了客厅。我们进去时,布雷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艾略特为我做介绍。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丽女子,五官总体端正,一双眼睛生得煞是漂亮。可是,现在的她脸色灰黄,几乎未施任何粉黛,肌肉松弛,显然在跟中年发胖的战斗中已一败涂地。我猜她还不肯服输,因为她坐下时,腰杆在硬背椅子上挺得笔直;无疑,穿着那受罪的铠甲一般的紧身衣,这样坐在硬背椅子上要比坐在软垫椅子上舒服一些。她穿一件蓝色长衫,上面缀满了花边饰物,高领子用鲸鱼骨撑得硬硬的,一头白发烫成波浪纹,发式做得极其复杂,看上去挺有风度。另一位客人还未到,为了等他,我们就东一搭西一搭闲聊起来。

“艾略特告诉我,说你是走南边那条路过来的,”布雷德利夫人说,“你在罗马歇脚了没有?”

“歇了,我在那儿住了一个星期。”

“亲爱的玛格丽达王后还好吗?”

我被她这一问给问蒙了,只好回答说我不知道。

“哦,你没有去看看她?她真是一个大好人。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布雷德利先生曾任使馆的一等秘书,她待我们好极了。你怎么就不去看望看望她呢?你跟艾略特又不一样,不至于懒得连奎里纳尔皇宫都不去一趟吧?”

“完全不是那回事。”我笑了笑说,“事实上,我并不认识她。”

“不认识?”布雷德利夫人说,那表情好像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能不认识呢?”

“实不相瞒,一般来说,作家跟国王和王后是没有过密交往的。”

“不过,玛格丽达王后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呀!”布雷德利夫人好言劝我,好像不认识这位王后完全是我摆架子,不屑似的,“我敢肯定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这时候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领了进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空有一个好姓名,却并不是个风流倜傥的人。他五短身材,大腹便便,除掉耳朵根和后颈有一圈黑鬈发外,头秃得就像个鸡蛋,一张脸红得似猴屁股,好像时刻都会流淌下一大堆臭汗一样,两个灰色的眼珠滴溜溜乱转,嘴唇肥厚,下巴特长。他是英国人。在伦敦时,**不羁的文人聚会,有时会遇见他。他是个乐天派,总是很开心,动不动就哈哈大笑。不过,即便你不善于观察人的本质,也会发现他那种嘻嘻哈哈亲密的样子只不过是一种外衣,下面遮盖的是精明的生意经。一些年来,他一直都是伦敦城里最成功的室内装潢设计师。他那洪亮的声音和又小又胖的手都极富表现力,能产生奇异的功效。他只要摆动小手,再奉上一大串令人兴奋的字眼,就会叫一个犹豫不决的客户激动起来,极大地刺激他的想象力,使他简直没法拒绝那似乎是一份施舍的订单。

管家又走了进来,端来一托盘的鸡尾酒。

“咱们就不等伊莎贝尔了。”布雷德利夫人拿起一杯酒说。

“她到哪儿去了?”艾略特问。

“跟拉里打高尔夫球去了,说也许要晚一点回来。”

艾略特转向我说:“拉里就是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可能已跟他订婚了。”

“艾略特,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我说道。

“我原本是不喝的。”他呷了一口杯中的酒说,“可在这么个禁酒的野蛮国度,你又能怎么样呢?”说着,他叹了口气。“巴黎的一些有身份的人家也开始上这种玩意儿了。坏的世道把好的传统都给毁掉了。”

“纯粹是胡言乱语,艾略特。”布雷德利夫人说。

她的口气相当温和,然而坚决,让我听出来她是个有个性的人。她看艾略特时,神情怡然自得,我怀疑她没有将弟弟当作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我暗自寻思:她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归于哪一类人呢?正说着,布拉巴宗来了,一进门先用专业的目光把屋子扫视了一圈,不由得抬起了他那两道浓密的剑眉。这幢房子的确叫人称奇。壁纸、窗帘布、椅垫、椅套,全是一式的图案;墙上的油画镶在厚重的金相框里,显然是布雷德利这家人去罗马时买来的—有拉斐尔派以及圭多•雷尼派的圣母像,有苏卡莱利派的风景画,还有帕尼尼派的真迹。除此之外,屋里还摆着他们去北京时买的纪念品—精雕细刻的黑檀木桌子和景泰蓝大花瓶,也有从智利或者秘鲁买来的玩意儿—硬石刻的胖人儿和陶制花瓶。屋里的写字台是齐本德尔式的,玻璃橱亦是出自名匠之手。灯罩的底料是白绸做的,上面不知是哪个没品位的画家画了几个身穿华托式服装的牧童、牧女。屋子里的装饰不伦不类,但不知什么原因却叫人感到温馨。这是一种平凡却又安逸的生活气息,让你觉得这令人无法相信的杂乱之中自有一番情趣。所有这些互不协调的物件合为一个整体,成为布雷德利夫人生活的组成部分。

大家喝完鸡尾酒,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姑娘,身后跟着个小伙子。

“我们迟了没有?”她问,“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他的一份饭吃吗?”

“我想是有的。”布雷德利夫人笑着说,“你按下铃,叫尤金添个位子。”

“刚才是他给我们开的门。我已经告诉他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雷德利夫人转身向我说,“这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握手,然后将身子迫不及待地转向了布拉巴宗。

“你就是布拉巴宗先生吧?一直渴望见到你呢!你替克莱门蒂尼•多摩装饰的屋子我很是喜欢。这屋子很糟糕吧?我好多年来都劝说妈妈,要把这儿收拾一下,现在你来芝加哥,正是我们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请实言相告:我们家这房子究竟怎么样?”

我知道布拉巴宗绝不会直言相告的。只见他飞快地望了布雷德利夫人一眼,而后者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看不出任何名堂。后来他断定伊莎贝尔是拿事的人,于是就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

“我敢说这屋子是很舒服的,还有其他的优点。”他侃侃说道,“不过,既然你让我直言相告,那我就说品位上糟得一塌糊涂。”

伊莎贝尔高个子、鹅蛋脸、直鼻梁,眼睛俊俏,嘴唇丰满,有着布雷德利这家人的特征。她长得很漂亮,只是有些偏胖,我想大概是由于年龄的关系,再过几年,可能就会苗条下来的。她的手结实、好看,不过也有点偏胖,就连短裙下露出的腿肚子也显得胖了些。她肤色健康,泛着红晕,这显然跟体育锻炼以及刚才开敞篷车回家不无关系。她容光焕发,活力四射,散发出蓬勃的朝气,一派顽皮快活的劲头,流露出对生活的满足以及由衷的幸福感,让人见了为之感到高兴。不管艾略特多么儒雅,比较之下,她的那种自然纯真都会使之显得庸俗。由于她的朝气蓬勃的衬托,布雷德利夫人那张惨白无色、满是皱纹的面孔显得疲惫和苍老。

我们下楼去吃饭。布拉巴宗一看见饭厅,眼睛就眨巴了几下。墙壁上糊着暗红的普通纸,算是冒充壁纸,挂着一些脸色阴沉死板的男女肖像,画技不堪一提。这些人都是去世的那位布雷德利先生的近系祖先。他自己也在其中,留着浓浓的小胡子,僵直的身体穿着双排扣常礼服,戴着浆硬的白领子。一幅布雷德利夫人的肖像,是90年代一个法国画家的手笔,挂在壁炉上方,穿一袭灰青缎子的晚礼服,颈上挂着珍珠项链,头发上点缀一颗钻石星,一只戴满珠宝的手捏一条编织领巾(领巾画得极为细腻,连针脚都一一可辨),另一只手随随便便拿一柄鸵鸟羽扇子。屋内家具是黑橡木的,给人以压抑感。

“你觉得这东西怎么样?”大家落座后,伊莎贝尔问布拉巴宗。

“我敢说一定花了不少钱。”他答道。

“的确如此。”布雷德利夫人说,“这是我和布雷德利先生结婚,他父亲送给我们的礼物,跟着我们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啊,北京啊,基多啊,罗马啊。亲爱的玛格丽达王后对它艳羡不已。”

“假如是你的,你把它怎么办?”伊莎贝尔问布拉巴宗,可是,不等后者回答,艾略特就替他说了。

“付之一炬。”他说。

接下来,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讨论如何装饰这房子。艾略特主张装饰成路易十五时代的风格,伊莎贝尔则想要一张修道院里的那种餐桌和一套意大利式椅子。布拉巴宗认为齐本德尔式家具比较适合布雷德利夫人的性格。

“我一直都认为房子的装饰应该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是至关紧要的。”他说完,又将身子转向了艾略特:“你当然是认识奥利芬特公爵夫人的了?”

“玛丽吗?老朋友了,熟得不能再熟了。”

“她要我为她装饰饭厅,我一见她的面,就敲定用乔治二世那时候的风格。”

“真是英明决断。上次在她家的饭厅吃饭,我注意到了那儿的装饰,其品位无可挑剔。”

谈话继续进行着。布雷德利夫人在侧耳倾听,谁都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我很少开口,而伊莎贝尔的年轻朋友拉里(我忘记了他姓什么)简直一言不发。他坐在我对面的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我不时会看他一眼。他看上去十分年轻,和艾略特差不多高,将近六英尺,瘦瘦的,四肢显得柔软灵活,样子甜甜的,不俊也不丑,相当腼腆,并无出众之处。我觉得有趣的是:根据我的记忆,自从进屋之后,他话没说上五六句,却显得十分自在,尽管不开口也像是在参加谈话,无不令人称奇。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长,可是,就他的个头论,不能算大,形状看上去很美,同时又有力。我想画家一定高兴画这双手。他身板比较瘦,但是,看上去并不文弱,相反,我敢说还颇具力量和韧劲。他的一张脸宁静庄重,晒得黝黑,要不是有这点黝黑,就看不出颜色来了;五官端正,但并不出众;颧骨相当高,太阳穴凹陷,深棕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眼睛看上去比实际的要大,那是因为陷在眼窝里很深,睫毛浓而长。眼珠的颜色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舅舅共有的那种淡褐色,而是一种深深的颜色,虹膜和瞳仁差不多是一个颜色,这给他的眼睛以一种特殊的魅力。他有一种动人的潇洒风度,从中看得出为什么伊莎贝尔对他倾心。她的眼光不时落到他身上,在那儿停留一下,从她的神情里我似乎看得出不但有情爱,而且有慈爱。二人四目相撞时,里面情意绵绵,好一幅美丽的图画。看见年轻男女彼此相爱,是极能感动人的。我,一个步入中年的人,觉得有点眼红,同时不知何故又为他们感到悲哀。若说悲哀,就蠢得没名堂了,因为我明知他们追求幸福的路上没有任何绊脚石—两家的家境似乎都宽裕,没有任何因素可以妨碍他们结婚,妨碍他们在婚后过上幸福的日子。

就重新装饰房屋这个话题,伊莎贝尔、艾略特和布拉巴宗说起来没个完,目的就是想让布雷德利夫人吐口,允许开工,可布雷德利夫人只是满脸慈祥地笑笑,硬是不吐这个口。

“不必操之过急,我想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随后,她转过头问伊莎贝尔的男友:“你是怎么看的,拉里?”

拉里向桌子四周环顾一下,眼中露出微笑。

“我觉得装不装修都无所谓。”他说。

“你这个小坏蛋,拉里。”伊莎贝尔嚷嚷道,“我还特地关照过你,让你支持我们呢!”

“如果路易莎伯母满足于现状,为什么非得变变样呢?”

他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入情入理的,引得我不由得大笑一声。拉里看了看我,也咧嘴笑了。

“别傻乎乎地笑行不行!你说的话愚蠢到家了。”伊莎贝尔说。

拉里没理会,反而笑得更厉害了。我留意到他有一口又白又小的牙齿,整整齐齐的。他望着伊莎贝尔的神情别有深意,叫她脸红起来,呼吸也急促了。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那她就是疯狂地在爱着他,可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好像她对他的情意里面还有一种母爱的成分。在如此年轻的女孩儿身上竟然有母爱,真让人意想不到。她嘴角浮出温柔的笑意,重又将注意力转向了布拉巴宗。

“别理他。他傻得不透气,一点水平也没有,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开飞机。”

“开什么飞机?”我问。

“‘一战’中,他是个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那时年纪太小,不能参战呢。”

“年纪是很小,而且不是一般的小。他调皮得不得了,逃离学校,跑到了加拿大参军,撒了个弥天大谎,真让人家相信他已满十八岁,混进了空军。都宣布停战了,他还在法国作战呢。”

“别说这些话了,会让伯母的客人厌烦的,伊莎贝尔。”拉里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还乡时穿一身军装,外套上挂那么多漂亮的奖章,非常英俊。我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不走,缠得他一刻不得安宁,所以他只好答应要娶我为妻了。那时候,竞争可真激烈。”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拉里冲着我探过了身子。

“希望你别信她的话,一句也别信。伊莎贝尔不是什么坏女孩子,就是爱撒谎。”

吃完午饭不久,艾略特和我就告辞了。我先前告诉他打算去博物馆看看画,他说他带我去。我不大愿意有人跟我去逛博物馆,可推辞的话说不出口,无法说我喜欢一个人去,只好接受他的陪同。路上我们谈论起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见两个年轻人如此恩爱,怪叫人感动的。”我说道。

“他们还小,结婚还太早。”

“怎么早?趁年纪轻时恋爱、结婚,不是挺好嘛。”

“别说傻话啦。她今年十九岁,拉里也仅仅二十岁,连个工作也没有。他倒是有一笔小进项,一年三千块钱,这是路易莎告诉我的。路易莎不管从哪个方面讲都不算个富人,刚能凑合过日子。”

“哦,那他可以找个工作。”

“说的是呀。可他没有这个心思。他好像很满意过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一定吃了不少苦,也许现在想休息一下。”

“他休息已有一年了,时间够长的了。”

“我觉得他像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哦,我对他毫无成见。他的出身以及所有的一切都挺好的。他的父亲是巴尔的摩人,过去曾在耶鲁大学任教,是罗曼斯语副教授。他的母亲曾出身于费城教友派的一个古老世家。”

“你口口声声提到过去,难道他的父母都去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因为生孩子难产而死,父亲约在十二年前去世。他是他父亲的一个大学同学抚养大的,那人是马文的一个医生。路易莎跟伊莎贝尔就是这样才认识他的。”

“马文在哪儿?”

“布雷德利家的产业在那个地方,是路易莎的消夏之地。她见了那孩子,觉得挺可怜的。纳尔逊医生是个单身汉,怎样带孩子连初步的常识都不知道。路易莎力主把这孩子送到圣保罗中学求学,每逢圣诞节便接他出来过节。”艾略特模仿法国人那样耸了一下肩膀,“我想她当初应该能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说话间,我们已走到博物馆,注意力也就转移到了绘画上。艾略特的见识和品位又令我拜服了一番。他领着我在画廊里转来转去,仿佛我是游客似的,讲解起那些画来,恐怕任何一个美术教授都不如他传授的知识多。我决定独自再来一次,那时自己可以由着性子转悠,自得其乐,现在先听他讲好了。过了一会儿,他看了一下表。

“咱们走吧。”他说,“在画廊里,我所待的时间从不超过一小时。一小时是一个人欣赏力所能坚持的极限。咱们改天再来看完它。”

分手时,我满口道谢。打道回府时,知识面也许扩大了一些,但我心里产生了几丝恼意。我和布雷德利夫人告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要请她几位年轻朋友来家里吃晚饭,饭后约好去跳舞;我要是愿意来的话,年轻人们走后,我还可以跟艾略特谈谈。

“你这等于是帮他的忙哩。”布雷德利夫人当时补充说,“他在外国待得太久了,回到这里觉得不合群,似乎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我当即接受了她的邀请。此时在博物馆门口台阶上分手时,艾略特告诉我,说他很高兴我答应了下来。

“在这座大城里,我就像一个迷途的幽灵。”他说道,“我答应路易莎跟她住六个星期。我们姐弟自从1912年后彼此就没有见过。可是,我盼着回巴黎真是归心似箭,在这里度日如年。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巴黎适合于文明人居住。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他们这儿把我看作什么?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怪物!这些野蛮人!”

我听后打了个哈哈,然后抽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