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开篇的时候,我曾提到过苏珊娜•鲁维埃。我认识此人已有十一二年了,此时再提起,她恐怕已近不惑之年了。她并不漂亮,其实可以说其貌不扬。在法国女人里面,她个子算是高的,短身躯,长胳臂长腿,笨手笨脚,仿佛真不知如何摆布那么长的四肢才好。她凭着自己的心情将头发染成各种颜色,但多数时间她的头发是红褐色的。她有一张小小的四方脸,颧骨特别高,浓妆艳抹,大嘴巴,嘴唇上涂着厚厚的一层唇膏。这一说,好像她全无动人之处了,但偏偏还是有人看上了她。话又说回来,她皮肤长得很好,有一口结实的白牙和一双炯炯有神的蓝色大眼睛。眼睛算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了,所以她便把睫毛和眼皮都染黑加以渲染。她看上去既精明又和善,像是见过世面的,本性既有宽厚的一面又有强硬的一面。在她的人生中,是不得不强硬的。她父亲是政府部门的第一个小公务员,死后母亲守寡,回到安茹州她原来那个村庄,靠抚恤金过活。苏珊娜十五岁那年,被送到邻镇一个服装店里当学徒,那儿离家近,星期天可以回家。十七岁那年夏天,苏姗娜有两个星期假期,就在休假期间被一个来村子里画风景的画家勾引上了。她心里很清楚:家里一分钱的嫁妆也出不起,嫁人的事遥遥无期。所以,在夏天快完时,画家提出要带她到巴黎去,她便欣然答应了。他带她来到巴黎的蒙马特高地,住进一个兔子窝般大小的画室,二人相依相伴,度过了一年快乐的时光。

末了,他告诉她,说自己连一幅画也没有卖出去,再也养不起情妇了。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没有为之感到慌乱。他问她想不想回老家,她说不想,于是他就说同一个街区有个画家愿意跟她一起生活。他说的那个人曾经勾引过她两三次,被她拒绝了,但没伤和气,没有令对方感到难堪。对那人她并不感到讨厌,所以泰然地接受了这项提议。搬家很方便,用不着花钱叫出租车,提着箱子就过去了。这第二个情人比第一个年龄大许多,但仍像模像样的,让她摆各种姿势为她画像,有穿衣服的,也有**的。二人同居,高高兴兴度过了两年的时光。想起来让她感到自豪的是,他的第一张真正成功的画作是以她当模特儿的。她曾经让我看过那幅画,是从一份介绍此画的画报上剪下来的。这幅画后来被美国的一家画廊买了去。这是一幅**画,真人一般大小—她呈卧式,姿势和马奈的油画《奥林匹亚》差不多。这个画家敏锐地发现她的身体比例有一种现代情趣,于是采用夸张的手法,将她原本消瘦的身子画得骨瘦如柴,把她的长胳膊长腿画得更长,两个高颧骨更为突出,一双蓝眼睛大得出奇。从剪下来的画上看不出用的是什么色调,但构图相当有看头。此画叫他名声大噪,赢得了一个阔寡妇的敬仰,二人喜结良缘。苏珊娜深知男人得以自己的前程为重,没吵没闹,和他断绝了这段你亲我爱的关系。

此时,她已认识到了自身的价值。她喜欢艺术家的那种生活,喜欢给画家当模特儿。干完一天的活儿,就去泡咖啡馆,跟画家们、画家的妻子和情妇坐在一起,听画家们谈论艺术,诅咒画商,讲些下流故事,她觉得这种生活很有情趣。在这期间,她已看到自己与那位画家的关系快到了头,便打起了小算盘。她相中了一个身边没女人的年轻画家,觉得他很有才气。她瞅准机会,一次见这位画家单独坐在咖啡馆里,便向他讲了自己的处境,开门见山地提出想跟他一道过日子。

“我今年二十岁,持家有方,在家务方面能为你省下一笔钱,还能为你省下雇用模特儿的开销。瞧瞧你的衬衫,简直不像个样子,你的画室乱得像鸡窝。你需要有个女人照应你。”

画家早就知道她很能干,听了她的提议,产生了兴趣。她见对方有接受的意思,便接着说道:

“先试试反正也没有害处。万一行不通,咱俩谁也不会有损失的。”

他是个非表现派的画家,给她画像画的全是些四方块和长方块;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把她画成一幅黑、棕、灰色交织的几何图案;画成一大堆杂乱无章的线条,从中勉强可以看出一张人脸。她和他同居了一年半,后来自动离开了他。

“为什么要走?”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倒是喜欢,他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只是觉得他再不会有进步了,老是重复自己。”

没费吹灰之力,她又傍上了一个画家。不管跟谁,她始终都不离开画家圈子。

“我一直都在画界打转转。”她说,“我和一个雕塑家待过半年,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没情没趣的。”

每次跟情人分手,从没有出现过叫人不愉快的事情,这让她想起来都感到高兴。她不仅是个出色的模特儿,也是个能干的主妇。不管住进哪个画室,她都喜欢那一方之地,把画室收拾得整整齐齐,并以此而感到自豪。她厨艺精湛,花很少一点钱就能烧出极为可口的饭菜。情人的袜子破了她给补,情人衣服上的扣子掉了她给缝。

“我简直就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因为是个画家,就不能穿得整整齐齐的。”

她只有一次日子过不下去。那是和一个英国小伙子的往事。那人比她以前的任何一个情人都有钱,而且还有一辆汽车。

“不过,我们俩没多久便分手了。”她说,“他酗酒成性,一喝醉便叫人心烦。如果他的画好,我也不会在乎,可是,亲爱的,他的那些画全是涂鸦之作。我跟他说要离开他了,他就哭了起来,说他爱我。

“‘我可怜的朋友,’我对他说,‘你爱不爱我都无关紧要。关键是你没有绘画的天赋。还是回到你们国家去吧,开家杂货铺。你适合干那一行。’”

“他听了后怎么说?”我问。

“他听了勃然大怒,让我赶快滚蛋。你知道,忠言是逆耳的。真希望他能听人劝。他不是个坏人,只是画技太差。”

在风月场上,对于一个风尘女子而言,世情练达、心地善良是有好处的,可以化解一部分困难,但欲海情波中毕竟有许多沉浮,苏珊娜也不例外。她和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恋情堪为借鉴。她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坠入那张情网。

“他简直就是天神一样的人物,”她告诉我说,“个子特别高,高得就像埃菲尔铁塔,宽肩膀、阔胸脯,腰细得用两只手几乎就可以围过来,肚子扁平,平得和我的手掌一样,肌肉结实得像个职业运动员,一头金黄色的卷发,皮肤细如白瓷。他的画技也不错。我喜欢他的笔触—大胆而有力,他的着色丰富活泼。”

她算计着想和他生个孩子。对方坚决反对,可她说孩子由她负责抚养。

“后来生了个女孩,他爱如掌上明珠。那孩子可爱极了,玫瑰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酷似她的爸爸。”

苏珊娜和他同居,度过了三年的时光。

“他有点愚蠢,有时候叫人心烦。不过,他十分殷勤,而且长得那么英俊,我也就不太在乎了。”

后来,他接到瑞典的一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要他立刻回家。他满口答应一定回来,可是苏姗娜有个预感,觉得他一去不会复返。他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苏珊娜,走后一个月杳无音信。后来,苏珊娜收到他的一封信,说父亲已去世,一大堆乱麻一样的事情需要料理,说自己必须对母亲尽孝,留下来经营木材生意。信中附了一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珊娜可不是那种遇事便一蹶不振的人。她当下就做出了判断,认为有个孩子在身边会妨碍她做那半掩门的生意。故而,她将小女儿带到乡下,把女儿连同那一万法郎交给自己的母亲,托她代为抚养。

“我的心都快碎了。我爱那孩子,但过日子得讲求实际呀。”

“以后的情况怎样?”

“唉,混日子呗。我又找到了一个朋友。”

后来,她染上了伤寒。提起那病,她总是说“我的伤寒”,就像百万富翁炫耀自己的度假地时说“我的棕榈滩”或者“我的松鸡泽”一样。那场病差点要了她的命,让她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出院时,她已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神经脆弱得动不动就想哭。她成了个没有价值的窝囊废,当模特儿吧,身体支撑不下来,口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

“往事不堪回首呀。”她说道,“那是一段艰难的日月。幸亏我还有些好朋友帮忙。不过,你也知道画家的窘境,个个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我从来就不怎么漂亮,只是有点魅力罢了。但毕竟不再是二十岁的青春女子了。后来碰上了那个曾经跟我同居过的立体派画家。自从我们分手之后,他结了婚,随即又离掉了。他已放弃了立体派画风,秉承了超现实派的衣钵。他觉得可以利用我,于是说自己单身很孤独,提出和我一道生活,给我提供食宿。实不相瞒,我当下就同意了。”

就这样,苏珊娜一直和这位画家生活在一起,直至那位制造商出现。制造商是一个朋友领到画室来的,指望着能买一幅这位前立体派画家的画。苏珊娜一心想促成这项生意,于是施展出手段来热情待客。制造商不能当场决定买还是不买,但是说过后再来看看。两个星期后,他果然来了。这一次,苏姗娜有个印象:他是来看她的,而非看画。离开时,他仍旧没有买,跟她握手时用了一点劲,显得有些过分亲热。次日,那个领制造商来看画的朋友趁她到菜市场买菜之际,半路截住了她,说制造商看上了她,下次来巴黎时,想请她吃顿饭,到时候有话跟她说。

“你觉得他看上了我什么呢?”她问道。

“他是现代艺术的爱好者,见过你的肖像画,极为倾倒。他是外省人,而且是做生意的。你在他眼中代表着巴黎、艺术、爱情—这些都是他在生活中所缺乏的。”

“他有钱吗?”她理智地问。

“有许多钱。”

“那好,我愿意和他吃饭。他有什么话,听听也无妨。”

制造商带她去马克西姆饭店吃饭,给她留下了好印象。她的穿着十分素雅。瞧瞧周围的女人,相比之下,她觉得自己看相不错,非常像一个体面的已婚女子。他叫了一瓶女士香槟,让她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饭后喝咖啡的时候,他将开出的条件摆在了她面前。她一听,认为对方很是慷慨。他告诉她,说自己每两个星期要来巴黎开一次董事会。晚上吃饭孤零零的老是一个人,想女人就去找青楼女子,日子过得味同嚼蜡。他结了婚,有两个孩子,但他这种身份的人,过这日子难以令人满意。他们俩都认识的那个朋友把她的情况如实告诉了他,他觉得她是个识进退的女子。他已不再年轻,不愿跟不懂事的女孩子纠缠在一起。他怎么也算是个现代艺术的收藏家,而她和画界联系紧密,跟他有共同语言。接下来,他讲了具体安排,说准备给她租套公寓,然后装修一下,每月给她两千法郎的零花钱。作为交换,他希望每两个星期能和她共同度过一个良夜佳宵。苏珊娜以前从未有过这许多钱供她私用。她飞快计算了一下,觉得这笔钱不仅够她吃饭穿衣,过衣食无忧的日子,还可以供养女儿,另外再积攒一些以备不时之需。不过,她还是犹豫了一下。她素来以“画界人”自命,显然还是觉得给一个生意人当情妇未免有些掉价。

“C'est à prendre ou à laisser. ”他说,“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她并不讨厌他,而且看见了他纽扣孔里镶嵌的玫瑰花状的荣誉胸章,认定他是个有头有脸的人,于是冲他嫣然一笑。

“Je prends. ”她回答说,“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