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订婚

由于耽搁了一天,南鸢的伤似乎加重了,穿衣服时手臂发麻,但她完全没放在心上,心情犹如今天的天气,艳阳高照。

没有过多停留,大部队即刻启程返回帝都桅灵亚。

连峰非说自己的装备被后车厢关押的离尧占了位置,只能放在副驾,南鸢又不可能跟别人的装备共享一个空间,于是顺理成章地将两人赶到了后座。

南鸢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只是能多跟闫阳待上一会儿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连日劳累,闫阳早已身心俱疲,但是一想到回帝都还要处理一大堆事儿,他就怎么都睡不着,只能靠着车窗闭目养神。

南鸢从衣服兜里拿出一颗糖,又拍了拍闫阳的肩膀。

闫阳动了动脑袋转过来,斜睨着看她。

南鸢的心跳又不自觉地加速,她最近一次跟闫阳对视就莫名紧张。

见她有些发愣,闫阳先开了口:“怎么了?”

沙哑的嗓音从耳畔传来,比平时更魅惑了几分。

“这个给你。”

南鸢把糖塞到他手里,又牵起他的大掌玩儿起来,也许是好奇为什么普通人的体温这么高,她觉得闫阳的手掌自带加热功能。

闫阳明显比昨天淡定很多,一只手心里握着糖,另一只手在南鸢那里,记忆又飘回了小时候。

那时候南鸢就很喜欢牵他的手,她的小肉掌捏起来像棉花糖,白白软软的,哭的时候也会用小手把眼角都磨红。

每次她抱着自己的脖子睡觉时,小手也会蜷成一团。刚开始闫阳很厌恶跟人有身体接触,连不小心碰一下都满脸嫌弃,但是南鸢不一样,那时的南鸢也像是糖做的。

像是得到了抚慰,闫阳慢慢进入了梦乡。

南鸢坐得笔直,贴着闫阳,手握得有些发酸。见闫阳睡得香,她想把手抽出来放松一下,不小心扯到了他的衣袖,露出了他手腕的皮肤。南鸢刚想给他拉上,眼睛偶然瞄到他手腕上有东西,仔细一看,像是颗痣,不过不是常见的颜色,而是蓝色的。

她伸出无名指轻轻碰了一下,没有凹凸感,边缘一圈的颜色很浅,中心却是湛蓝色,再仔细瞧,又像是画上去的。

星星图案的痣,似曾相识,但她以前根本不认识闫阳,不该有这种印象。

正看得入神,闫阳感觉左手漏风,一个哆嗦被冷醒了。南鸢还拉着他的手在看那颗痣,闫阳见状猛地把手收了回来。

被人窥见内心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是在始作俑者面前。

当时为了哄南鸢开心留下的印记,随着时光流逝,变成了他储存思念的器皿,但当那层帷幕被迫揭开时,徒增的只有烦闷和羞愧。

他咬紧牙关,却在看见南鸢对这个印记没什么反应时,又不免失落起来。

见闫阳神情紧张,南鸢问道:“这是什么?”

“没什么。”说完闫阳就自我安慰起来。她不记得很正常,毕竟是十几年前的事。

车内的气压骤然降低,南鸢似乎闻到了由晴转阴的气味,又问他:“画的?”

闫阳眼里闪过迟疑,还是开口答道:“小时候用笔扎的。”

“为什么?”南鸢睁着一双探寻的猫眼睛问道。

“为了哄一个整天除了哭就是睡的小孩儿。”如果他这么说,南鸢会不会想起点什么呢。

“男孩儿?”南鸢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种奇怪的问题。

闫阳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淡淡回道:“女孩儿。”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乱钻,南鸢听到是女孩子后,眉头不自觉地皱在一起,大拇指扣着无名指的指甲盖。

见她脸色不太好,似乎在沉思,闫阳抓住机会又问:“问这个干嘛?是觉得这颗痣好看?”

南鸢的头晃得像拨浪鼓,摇完又上下晃动着点头,分不清她到底是在肯定还是否定。

这之后,南鸢一路上都在想那颗星星痣,别扭地不想再跟闫阳讲话。

经过漫长的路程,佣兵团回到了基地。

顾黎听到消息立刻传唤几人,见到南鸢时更是抑制不住眼里的喜悦和担心:“快给我看看你的手。”

南鸢撩开袖子,只见手臂上的淤青一直蔓延到手腕处。

“这次怎么受这么重的伤?”顾黎嗔怪道。一半是怪她,另一半是在怪闫阳没有保护好她。

闫阳上前几步,满心内疚地解释道:“没看好南鸢是我的过失,不过当务之急是赶紧送她去实验室治疗,不能再耽误了。”

他没推脱责任,也没细说南鸢受伤的原因。

顾黎回身取出门卡,交到南鸢手中:“我跟闫阳还有事交代,不能陪你去实验室,我找个队员送你过去。”

不管南鸢有多厉害,在他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随时随地都需要人照看,因为一不留神她就会闯祸。

这些年他早就习惯了瞻前顾后,为她打点一切。

“让连峰送吧,他性子稳。”

他不是见不得别人对南鸢好,但是顾黎的存在就让他不自在。

“嗯,那就让连峰去,开我的车去吧。”顾黎习惯性地命令道。

“我自己去。”南鸢不喜欢有人跟着。

三人都陷入沉默,南鸢觉得办公室气氛古怪,生怕挨骂,趁两人没开口,拔腿就跑了出去。

南鸢走后,闫阳坐进柔软的沙发,手掌抚摸过软易适中的扶手,调侃道:“果然还是佣兵团待着舒服。”

顾黎虽然能表面训斥他几句,但他毕竟是帝君的人,不是任他差遣的手下,他只能回以假笑:“哪儿的话,再舒服也比不上在桅灵亚待着舒服吧?”

闫阳回以相同的笑后,回归正题道:“边境的叛军不老实,我怀疑他们跟帝都的人有勾结。”

顾黎虽然在战报中略有所闻,但这只是猜想,空口无凭,况且事关帝都,他无法轻易下决定:“这件事还是从长计议吧,听说你收押了部落首领?”

闫阳聊表于心,他知道顾黎一向不信任他,就算有情报也不会跟自己交换,只能点点头回道:“已经关进地牢了,但是他口风紧,问不出什么话来。”

顾黎是铁血将领,他才不信有人能承受得住佣兵团的拷问。别人也许不行,但在他这儿,没有问不出的情报。

“我会看着办的,对了,你过几天得回趟桅灵亚吧?”这次的战况他都听说了,对闫阳的看法也有很大的改观,但正是因为闫阳比他想象中有能力,才让他更有危机感,这种危机感不是源自职位上的压力,而是南鸢。

“今天就回。”闫阳去桅灵亚不光是为了汇报军情,更多的是想打听帝女的消息,帝女常年住在宫殿里,但不是谁都能见到的。

彩隶城的事在他看来只是开端,远不到结束的时候。

将离尧关在佣兵团而不是带回帝都,也并不是为了给佣兵团面子,而是现在还不能让离尧见到帝女,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不到万事俱备,他不能轻易行事。

出了办公室,感受着一片祥和的基地和熟悉的高温天气,闫阳突然有些不习惯。这段时间一直跟南鸢待在一起,见不到人反而有点怅然若失。

也不知道她伤势如何了。虽然实验体是铁打的兵,刀削的骨,但他见过南鸢柔软的样子,就更发自内心地觉得她不该承受这么多。

想着想着,闫阳拿出南鸢给的那颗糖,细嚼慢咽起来。味道还是和小时候吃的一样。

将糖纸叠好放进兜里,闫阳开上那辆差点被南鸢玩儿坏的黑色轿车,往桅灵亚驶去。

回到帝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帝君在宫殿里等候多时,手里握着酒杯,正在品尝一年一度的供奉佳酿。而这画面在闫阳眼里,比往常看着更加讽刺。

他在帝都吃香喝辣,平常人家连一碗粥都要省着喝。

“好久不见,闫阳,这次你又立了大功,想要什么赏赐?”

帝君已经喝得微醺,旁边的侍女不停地往他身上贴,像水蛇似的左右缠绕,妩媚妖娆。

“这是我的本职工作。”这些年帝君虽然对他多有防备,但在论功行赏方面倒是没亏待过他。

帝君笑得眯着眼,肥硕的身体挪动起来十分困难。他往前探了探身子,说道:“知道你作风简朴,不过本君一直赏罚分明,该给的,一样都不会少给你。”

说罢,帝君用戴满宝石戒指的肥硕手指摸了把跪在身旁的女人的屁股,又说:“既然这些东西你都看不上,那我赏你点儿别的。”

闫阳欲言又止,他思忖着要是自己再说出拒绝的话,会惹怒帝君。

“你跟我女儿订婚,如何?”帝君笑容满面,脸上的褶子被横肉撑起,显得比同龄人年轻不少。

闫阳眼里闪过诧异,随后很快平静了下来。帝君虽然昏庸,但却只有帝女这一个孩子,估计是怕儿女太多,会削减他坐在王位上的时间。毕竟历代王位争夺,被暗杀和毒害的当权者数不胜数,即便是自己的孩子,在王权面前也可以六亲不认。

令人趋之若鹜的权利,也是一把泯灭人性的利剑。

“谢帝君厚爱,但帝女是天之骄女,屈尊降贵嫁给我,怕是不合适。”闫阳可不想蹚这趟浑水。

帝君听了这话,笑得合不拢嘴。他这人最喜欢听别人拍马屁,尤其是正中他心思的马屁。“再天之骄女也是30岁的人了,该出嫁还得出嫁,你本就是我心中的不二人选。”

闫阳才识过人,有勇有谋,精通政事又善于变通,是他最满意的人选。最关键的是,他入赘到帝王家只是挂个驸马的名号,自己还不用放权,任他再聪明也翻不出什么花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在这个节骨眼上,不管帝君打的什么算盘,闫阳都不能一口回绝。帝君有千万个理由可以随意赐死他,他却只有一条命,还得留着查明真相。

反过来想,如果接触到帝女,说不定还能查到除了彩隶城以外的事。她跟离尧举止亲密,应该早就心有所属,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之后再找个机会退婚吧,办法总会有的。闫阳在心里盘算着,开口道: “那就多谢帝君,您决定就好。”

只是想到南鸢,他心里不免有些酸涩。

帝君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那就等我问过云缈,挑个好时间举行订婚仪式。对了,那个北境的叛徒,你自行处理就好。”

“遵命。”

自从闫阳在帝都任职,大小事宜都由他打理。帝君整日吃喝玩乐,纵情在酒池肉林之中,对自己的国家,百姓,毫不关心。即便饿殍遍野,他也充耳不闻,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能滥用的权利绝不吝啬。

正因为这样,闫阳才能确定,彩隶城和帝女的交易,帝君要么是故意放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就是全然不知。但他更倾向于帝君根本不知道,不过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也不可能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过是死几个无关紧要的人。那些人跟他既不是血亲,对他来说更没有价值。而在帝都,既不缺他的骨肉,更不缺对他有价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