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方士传·天子信玺
利贞十四年,玉盘既成,帝悦。
初春,帝携百官出猎。
与皇子们出猎时大不相同,这次蹄声如急鼓,大旗猎猎,兽群逃窜,远远望去好似战场冲锋。皇帝龙体刚刚好转,不顾宦官阻拦,亲自出猎,此时正乘兴骑马驰骋在最前头,两位皇子一左一右随侧,众官员则稍落后,在侍从保护下打马前行。
教人注意的是,马队之中还有个黑发高束、身着窄袖衣裳的女人,虽早已过了少女年华,骑在马背上的身姿却矫捷灵活,正是雁妃。
——皇家出猎,后宫女眷不同来,最多只远远候着,为皇上擦擦汗。这雁妃多年来却一直是陪皇上出猎,可见虽不及那些年轻貌美的嫔妃,但绝未失君心。
开春时百兽繁殖,出猎其实是不仁之举,围猎一般趁入秋,故此称“秋围”。大抵是流落民间几年的缘故,本朝皇帝素来不信奉老祖宗的礼数。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张浔吃力地拽着缰绳,追上苏鹧魏子阳等官员,他不擅马术,骑得晃晃悠悠,侍卫们生怕他栽下去,时不时地瞧上几眼。这位大人物刚刚立了功,日后怕是高官厚禄风光无限喽,可不能现在出什么闪失。
只是……不知怎的,不论怎么看,都能看出这方士眼中那一抹低落的情绪来,寻常人高兴还来不及,这人居然还反而低落了?
张浔的确心绪低沉,心不在焉地在浩浩****的队伍里前行。
子雅不告而别的那个清晨尚历历在目,却的确已相隔了这么多年。偌大的方士院终于只剩他一人,终日与木木的躯壳相处,眼看册子上那一日渐渐逼近,解药之事竟毫无进展。
这一次,也要失败了么?
丛中沙沙摇动,众人呼声猛地扯回张浔那飘飞的思绪,他抬起头,见丛中闪现一团庞大的影子,一头强壮的雄鹿竟迎面朝着出猎队伍窜来,惊得骏马咴咴直叫。
皇帝打马在前,闪过诧异神情,随后立刻拉弓上弦,动作笨拙地朝雄鹿射出一箭。锋利铁箭猛地穿透鹿皮毛,那雄鹿吃痛,晃晃鹿角,没头苍蝇般反而往这边冲来。
李坤微微眯眼,拉弓一箭射中鹿头,那鹿晃悠几下,终于倒地。
皇帝抚抚身下镇定的老马,朝众人抬手,表示自己无事,欣慰道:“坤儿这箭法,真是愈发精进了啊!”
“谢父皇。”李坤沉着点头。
与稍显文弱的李昭不同,李坤继承了父皇的瘦削脸型,目光坚毅如磐石,他骑在马背上,一手勒缰,一手紧握长弓,身姿格外飒爽。许多小宫女都悄悄谈论着他的风采,甚至流传在宫外女子的唇齿中。
张浔沉默看着鹿尸,微微一皱眉。
皇家围猎阵势如打仗,走兽们避之不及,不可能发狂朝着这边冲过来。方才看那鹿的步伐,深浅不一,怕是早在不久前便受过伤……
张浔抬起头,望向茂密的草丛,有什么东西让它受惊?
他身下的骏马隐隐察觉到什么,不安地打起响鼻来,草丛里寒光一闪,张浔瞳孔骤缩,利箭直直贯穿了他的肩膀!
痛意顺肩膀蔓延上半身,骏马咴咴长嘶不止,张浔一把抓住缰绳,企图让马儿冷静下来。电光火石间,草丛里却窜出一个身披禁军盔甲的男人,狠狠挥刀朝他斩来。
“刺客,有刺客!”
众人的呼声好似极远,顷刻又好似极近。
刀锋寒光落下,离面门不过三寸,直面死亡之下,张浔一瞬间魂灵出窍,他忘了闪避,愣愣地与那人血红的眼对视。
眼里要将他斩于马下……不,斩于马下还不够!是要将他碎尸万段的恨。
迎面而来的死亡忽然解除。
几个强壮的侍卫合力扑来,将男人扑倒在地,长刀一偏,几乎擦过张浔的身子,划穿马腹,当啷落地。男人的侧脸被狠狠按在草地上,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毒士,因为你,我妻儿死了!都死了!”
张浔此时无暇听他怒吼,他身下的骏马流泪不止,猛地往后仰去,再不听主人的驾驭,不顾一切往远处狂奔。
他连声厉喝,喝止不住。
皇帝回朝这些年,每年出猎,哪里出过这档子大事?宫人们慌成一片,有的喊保护圣上,将面露错愕的李岑等皇族护在后方,有的帮忙将刺客收押,有的高呼马惊了马惊了,骑马去拦方士。
“报!草丛里没有其余人等,刺客只有他一人!”前去搜查的两名禁军急急回来,听着男人被押走时的悲呼,二人深深低着头,显然与那人相识。
他们这些在宫里当差之人,已有数年未回乡看一看亲眷,那一纸噩耗从家乡传来,足矣撕碎一个男人活着的支撑。
“朕的亲兵之中,居然出了刺客?”李岑未发怒,似有所思,“单枪匹马埋伏在此,用箭不成,挥刀上前,倒是条汉子……由你们处决就好,不必用刑。”
两名禁卫军依然深深低着头,退下,声如雷震:“谢陛下!”
若皇上真要责罚,怕是整队禁军都要祸殃,只要他们亲自斩了罪人,以表忠心,再吃些军棍,此事便过去了。
“张爱卿那边如何了?”
李岑抬头眺望,提及爱卿二字,话语中并无多少感情:“还没拦下?苏卿,你眼神好,替朕看看是什么情况。”
苏鹧一直默默打马立在侧旁,此时平静开口,态度得体而不卑微:“圣上所赐的是汗血宝马,此时亡命狂奔,普通马匹怕是难以追上。”
众人朝前方望去,只能远远看见三四个追逐的身影。
“吁,吁……”
骏马四蹄掀起烟尘,张浔肩头伤口撕裂般疼痛,他沉重喘息着,低伏在马背上,双手紧紧握住缰绳,勉强回过头,见几个宫人正慌忙追来,奈何驽马脚力不够,始终隔在几丈之外。
李坤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忽然对旁边观望的李昭一笑:“你信不信,我能让这匹马停下来?”
李昭疑惑:“怎么停?”
在李昭与众人诧异的目光里,李坤没有回答,而是缓缓搭起铁箭,举起长弓,微微眯着眼,对准了狂奔的汗血宝马。
“莫非皇兄要……”李昭忍不住惊呼出声,转头朝父皇望去。
虽说这方士惹了太多民怨,早晚留不得,可万一失手射死,岂不是难以交代?
李岑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
李昭一愣,心里忽然堵了下,眼神微黯。
或许正因是皇兄……皇兄无论做什么,在父皇眼里都是值得欣赏的。
雁妃远远地打马立在后方,她高束的长发被被草原风卷动,一瞬不瞬地盯着李岑。
她印象里的那个男人,是一个连看平民挨饿都不忍的男人。
李坤一箭射去。
张浔身下那飞奔的骏马被箭射中,痛苦长嘶,忽然失蹄,将马背上的张浔狠狠甩了出去。后方几个宫人惊呼,连忙急急跃下马去。
“驾!”皇帝低喝一声,带队打马往这边而来。队伍里几个权贵少年眼尖,分明看见方士栽出的瞬间,他的衣襟里远远飞出枚小玩意,在天光下晃眼一闪,滚进了草地。
在宫人小心翼翼的搀扶下,张浔灰头土脸地缓缓站起,血顺着额角流下。他抬起头,李岑打马在前,居高临下地望过来:“爱卿伤势可重?”
话语里没多少关切,只是帝王高高在上的随口一问,以显恩泽。
张浔扫一眼断了气的马,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几步,如实点点头:“重。”
“咦,这是……”权贵少年已打马小跑过去,好奇地拾了起来,带回众人面前,是一枚玉扳指,“这是什么?”
在场几个须发皆白的官员呼吸一窒,魏子阳张仲等辈分的官员则面露疑惑。
苏鹧静静打马立在侧旁,脸上既无震惊也无疑惑,他目光顺着此物,缓缓挪到李岑分外苍白的脸上。
李岑紧握缰绳的手微微颤抖,脸色竟瞬间苍白,毫无血色,好似看见最可怖的妖魔。
——那是一枚古朴的玉扳指,雕刻着一枚精巧玉印,字里行间残余朱砂色,让人隐约看清上面的字。
天子信玺。
那是在数十年前,皇帝蒙尘的乱世烟尘里,象征着无上皇权的四个字。
“陛下当时用的玉玺,此物……”一老年官员指着玉扳指,错愕叫出声,“怎会在他手里!”
“你,你……”李岑的眼神惊恐,表情近乎狰狞,“你……”
这夜夜萦绕于梦中不散的妖魔,时隔半辈子,究竟还是追到了这里……
那玉玺上,定是附着亡者的森森白骨,从那不见天日的河道深处爬出,此时正透过血红的朱砂,冷冷注视着自己!
“把这私藏玉玺的贼子,与其随从一同……”李岑满身冷汗,指着呆愣的张浔,颤巍巍开了口,咬牙切齿地说完最后四字,“押入大牢!”
李岑身子一晃,众目睽睽之下,从马上栽了下去。
“陛下!”
“快救陛下!太医何在?太医!”
众人骇然。
围猎以这般突然的结局落幕。
陛下看见这玉玺时,为何如此惊恐?
在那曾席卷天下的乱世里,发生过那一场惊天的谬事,何人偷天?又是何人换日?陛下同这枚玉玺之间的真相,向来只有寥寥几人知晓。
五、四、三、二、一……
穿越成功。
利贞十四年到了。
“走,快走!”
摇晃的火光将移动的人影映上石墙,沈白被两个狱卒恶狠狠地推搡着,往天牢里走去。
他现在一头雾水。
他刚刚重新适应了这具尸体,就被这些凶神恶煞的狱卒给押进了大牢里,一直往深处的牢房走。
“进去!”
狱卒们早听说方士身边的随从浑浑噩噩,只当他是个傻子,伸手一推。沈白惊呼一声,踉跄着摔倒在发霉的一堆干草上,牢门随即在后方被严严关起,他困惑地拍拍衣上灰尘,抬起头,见张浔身着囚服,安静地坐在角落。
“怎么回事?你犯什么事了?”沈白诧道,“不对……我们犯什么事儿了?”
他立刻想到,根据史书记载,方士本该是死在这一年里,这是历史上的一环。方士获罪赐死,再过几个月,三皇子的兵便会血染京城。
沈白沉默一下,他随即想到了秦漠前辈的那句话“老子是领兵打进京的啊!”……
听闻他突然出声,张浔抬起头,眼中亮起一瞬神采,在对方回望过来的时候又恢复沉寂。
二人在黑暗里对视,沈白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没想到再与张浔相见,会是在这种光景里,上一秒见他昂首大步走进天光,下一秒便见他身形消瘦,变成阶下囚。
张浔却先开了口:“私藏玉玺。”
“什么玉玺?”
“天子的玉玺。”
沈白诧问:“你一个只知道炼药的宅……方士,手里怎么会有那东西,有人陷害你?”
他不知道,自己此时在张浔眼里格外天真。
“你……”
张浔欲言又止,顿了顿,心平气和道:“陛下蒙尘时,为方便携带,临时托人造了一枚玉印,阴差阳错被我收起。”
“怎么个阴差阳错?”
对方再问,他却不肯再回答。
沈白见他不愿答,便转而问道,“你的药方,可成功了?”
张浔苦笑一下,别开眼,不语。
沈白顿时会意,从河道寻宝到冒险入宫,再到不惜背负骂名假意制玉,这人苦苦追求毕生的东西,竟只是一场空。他忽然为张浔感到悲哀。
脚步声自牢房外由远及近,隐隐约约飘来饭菜香,牢房门被一狱卒推开,沈白抬起头,见他手上端着几碟小菜、一壶酒。
天牢毕竟不同于地牢,这里面关押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死刑尚留全尸,牢饭自然也比一般牢狱好些。史书记载,方士的死期就在这几日,这怕是张浔的最后几顿饭了。
沈白看着张浔无表情的脸,遥想到曾与他在河道里出生入死,又想起一转眼他死期将至,心里忽然很堵。
那狱卒脸色难看,忽然手抖,酒菜哗啦一声洒了满地,尖锐的碎碗飞溅,划过张浔的侧脸,一道细细的血丝无声顺着他消瘦的脸庞滑下。
“哎呀,对不住,二位今天怕是吃不着饭喽。”狱卒笑嘻嘻道。
牢里二人却没有预料之中的愤怒,俨然已经料到这番为难,方士恶名在外,如今一朝成为阶下囚,必然没好果子吃,也必定有人落井下石。
一朝风光无限,一朝低入尘埃。
人生不正是如此?大起大落,得意时,愈狂喜愈要理智,落魄时,再悲哀也莫自弃。
狱卒看着没趣,笑意渐渐褪去,恶狠狠地踢翻了酒壶,冷哼一声,扬长而去:“待会儿便要审问了,你自求多福吧。”
牢门咣当一声关起。
沈白惋惜地看着一地散落的酒菜,忽然发现黑暗中有个椭圆的轮廓,像是个鸡蛋,他伸手摸起,果然是个热腾腾未拨壳的鸡蛋,便递给张浔。
“你不恨我?”
“我只是不能理解你,厌恶你的做人观念,恨你是他们的事。”沈白苦笑,“我又不是圣人。”
他知道,小人物落井下石是小恶,如米中碎石,张浔的恶,是一句话掀起血雨腥风的大恶。
人都快没了,还谈什么大恶小恶,因他是恶人,愤而割席断义,忘了先前曾出生入死,他做不到。
张浔接过,拨开蛋壳,慢慢地吃下。
不多时,两个狱卒前来,将他押往那惨叫声不止的刑房。
沈白靠着冰冷的石墙,坐在尘埃里,慢慢地闭上眼。他在回想看过的资料,回想那些让人看着就觉得疼的古代刑罚。
这闷骚方士,身子这么瘦削,怎能忍受得了那些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