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话说三百年
我摇摇头,慢慢夹了一筷子鱼肉,放进嘴里,却觉得味同嚼蜡。
三百年前……
其实我第一次见任夏时,她还是只白色的小狐狸,不过白的不是很彻底,雪一样的皮毛上撒了星星点点红痕,犹如冰天雪地中盛开的傲雪红梅,漂亮的简直是专门为做围脖而生的。那时她已经很有灵性,虽然不能吐人言,可神态表情,一举一动都有了修妖的迹象,我觉得她是个可造之才,就在她居住的山洞里摆了一个可以吸纳天地灵气的简单阵法,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那时我还没有嫁人,还在那条小巷子里住着,做了个傀儡丫鬟,每天都不敢出门,后来,就出了那场变故。
变故之后,我在苗寨隐居了将近百年,身上的伤休养了个七七八八。正犹豫是隐居还是出界时,正巧朗冶心血**去考官,竟然考中,他不耐烦从小吏开始做,便给吏部的大老爷塞了点钱,到扬州下面一个无灾无难的小县广陵县当了七品县令,日子过得十分逍遥。于是千里迢迢给我送了个信,说我若是在苗寨呆腻了,不妨出界游玩。
由此可见朗冶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跨专业复合型人才,我乐滋滋地揣了帖子去找他,却在他府上见了个千娇百媚的玲珑美人。
美人当然就是任夏,那时她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刚刚修出人形的小狐,待人接物总是怯怯的。朗冶说:“路过涂山的时候捡到她,既然是同为妖类,就顺路捡过来了。”
我正取笑他手气好,随手一捡也能捡着个大美妞,小狐狸却看着我,眼睛里蓄了些水汽,嗷呜一声就扑到我身上:“恩人,恩人请受小狐一拜。”
我被结结实实吓着了。
她一边抹眼泪一边颠三倒四地叙述,我却听得云里雾里,她说到激动处,摇身一变显了原型,我看见这只身上洒了点点红痕的小狐狸,恍然大悟,没想到百年前的一面之缘,居然还能再见。
朗冶对我们这桩奇缘有些惊讶,打着扇子笑道:“那既然这么有缘,你就给她起个名字,当妹妹养着吧。”
因为小狐狸是在夏天修出人形,我便很没有文化素养的随口诹了个任夏,后来因为这个没涵养的破名字,任夏还跟我闹了好多次,却始终没有改。
我在朗冶府上住着的时候,为了不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对外便假借了夫妻的名义,任夏算是我的娘家表妹,跟我住在一起,听我给她讲一些修炼的诀窍法门。大家都知道,狐狸这个物种,原身就长了一副妖妖调调的样子,化出人形后就更别提了。那时任夏法力低微,不会易容之术,本来就风华绝代,还傻乎乎的学人家化妆打扮,每次出门都能引起聚众围观,我在那住了没几个月,任夏的名声混的比朗冶还大。
朗冶觉得很危险,正好是当时的圣祖康熙皇帝推行满汉一家的时候,后宫里不乏汉族妃嫔,万一任夏艳名远扬,被皇帝听见了,往后宫里那么一收,那我们就哭了。便给任夏造了一张面具,用灵力融在她脸上,挡去了她的真实容貌。我觉得她那会心智尚未开化,加之以前一直住在山林里,也没见过世面,虽然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可智商实在是有点抱歉,就给她搜罗了一堆典籍,把她放家里开化心智。那时候她好骗,我们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乖乖地带上面具在家看书,再也不随意出门。
姑娘的智商在未经开发的时候,的确是有点和长相成反比,但是狐狸天生七窍玲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惊人。这个姐妹看完我给她搜罗的一屋子典籍之后,居然成功安装了升级补丁,从艳丽妖靡的花瓶女转化成了书香缭绕的气质女。
气质女安安静静地坐在我和朗冶面前,檀口轻启,吐气如兰:“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今万卷书已经读完了,我想出去四处走走,见识见识风土人情,何况成日里闷在家里,着实有些透不过起来,还请大人允准。”
我和朗冶都目瞪口呆。
任夏以为我俩不同意,急忙又道:“也不会走远,就是白日里出去。”
那时候皇帝还不爱下江南,广陵县虽然有个瘦西湖,但吸引的还是文人墨客比较多,宦官权贵都偏爱金陵城。再加上她的样貌已经被挡住,上街没那么多回头率了,放出去玩玩,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为了以防万一,最打头的那几天,我还天天跟着,她走到哪我走到哪,比侍女都尽职尽责,后来实在没什么意思,我就懒得往外跑了。
这一懒就懒出了问题,三百年白驹过隙,到现在了,我想起这件事来,还是忍不住哀叹一声,要是当时不那么懒就好了。
自古文人墨客都爱往南方跑,一来是江山水乡景色怡人,方便他们领略山河后诗兴大发,二来是水乡妹子样貌漂亮,方便他们软玉温香后诗兴大发。而水乡的妹子也奇葩,大众审美都爱那种白白净净的男人,穿一袭白袍,执一柄折扇,绘一幅山水,再秃半个头,总之就是看起来文文弱弱,手无缚鸡之力的那一种。
可想当任夏把这么一个白袍男人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是有多么的惊吓惊恐惊心动魄。
百年狐妖任小夏同学穿了一身青色旗装,款款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微低着头,颊上颜色嫣红,虽然容貌平平,可身上一改平日的书香盈袖,周身盈满了缠绵迤逦的气息,一看就知道芳心**漾,心有所属。我和朗冶板着脸坐在上座,一副死了爹妈的表情。
“这是石公子。”她低着头,细声细气。
朗冶毕竟在官场混,忍耐力比我强一点,还能耐着性子微笑:“京城石家的公子吗?”
石公子笑容满面的拱手作揖:“家姐瓜尔佳氏。”
朗冶站起身来:“原来是太子妃的胞弟,下官有失远迎。”
我也跟着站起来,狠狠瞪了任夏一眼,给力呀姑娘,害怕你招惹上权贵,你还真招惹上一个权贵。
晚间朗冶在外面宴客,我提着任夏的耳朵回屋,先灌了自己一杯冷茶:“你和那个姓瓜什么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任夏不满道:“人家有名字的,人家叫鄂莫。”
我扶了回额,低低道:“你还记不记得,朗冶当初为什么要把你的容貌藏起来?”
任夏点头:“我知道,怕我的容貌招致大祸,可是明珠,他不是大祸,他是我的……我的……”
我盯着她,问道:“你的什么?”
任夏梗着脖子,一脸无所畏惧的样子:“我的梦想。”
我:“……”
任夏道:“他要我嫁给他,我也愿意嫁给他。”
自古狐妖易惹情事,因着多情,更易悲情。
朗冶在府衙内给客人安排了住处,慢悠悠地踱过来,靠在门上听我俩对话,听了到这,低笑了一声:“他的确是向我提了提,想要娶你的意思。”
任夏转头看他,双眸闪闪发光。
朗冶道:“你告诉他父母早亡,自由跟着表姐生活,因为姐夫来此做官,才搬到广陵,是吗?”
任夏点点头。
朗冶道:“你知道他是太子妃的胞弟?”
任夏继续点头。
朗冶又问:“当初我封印你的容貌,就是怕你和权贵牵扯到一起,你也知道,我们三人情况殊异,若是被人察觉,将会招来大祸。”
任夏固执地看着我们:“我会很小心,我不会让他发觉什么。”
朗冶双手抱臂,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即便是有可能为我和明珠招来大祸,你也愿意嫁给他吗?”
任夏愣了一下,犹豫道:“我不会为你们招来大祸。”
朗冶扭过头去,轻笑了一声,又扭回来看着她:“你若是执意如此,我自然不会多加阻拦,毕竟你我非亲非故,当初我捡你在身边,不过是看在同族情谊罢了,本没有指望你报恩,但是,也希望不要因为你,而为我和明珠带来无妄之灾。”
任夏没有答话。
朗冶又道:“你知道高门贵族最讲究门第,如果你嫁给他,我一届小小县令,又是汉姓,必然不能为你提供母族的庇护。瓜尔佳氏乃名门望族,他的正妻,必然也是满蒙贵族,哪怕是做妾,你也心甘情愿?”
任夏深深吸了口气,犹如飞蛾扑火,决绝道:“他是我的梦想,我的决定,和所有人都无关。”
我冷笑一声,想说什么,然而朗冶的眼神压过来,最终都没有说出口。
朗冶点点头,后退一步:“那你好好休息吧,明日,我会与他议亲。”
任夏似乎是没想到我们会这样轻易地松口,脸上浮现出显而易见的喜悦之情:“朗冶,明珠,我……”
朗冶站在门外,着了一袭宝蓝色常服,身后映着满院清辉,表情随意,无悲无喜:“就这样吧。”
任夏和鄂莫的婚礼定在三月春开的时候举行,和朗冶说的一模一样,鄂莫的父母接纳了作为侍妾的任夏,因为是汉族包衣,又是嫁给贵族而非皇族,所以连抬旗的资格都没有,因而,也没有做侧福晋的资格。
朗冶以非族亲为由拒绝参加她的婚礼,也没有让我去,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朗冶在我面前,表露出狼天生的冷漠残忍:“从此之后,她的死活,都与我们无关。”
那语气肃杀,仿佛是预料到了不可避免的灾难,因而严阵以待。
或许鄂莫对她,是有些许真情存在,然而这真情实在太浅薄,在关系繁杂的高门深庭里,最可怜,反而是这样微不足道的感情,鄂莫并没有为她抛弃一切的勇气和打算,所以他们能相守三年,已经是上天垂怜。
第四年盛夏的时候,瓜尔佳与赫舍里两大家族联姻,都是出自满蒙的贵族,赫舍里的女儿还曾经是皇帝原配皇后,这两大家族的联姻,让所有人都津津乐道。他迎娶了他的正妻,在这场婚礼举办之前,瓜尔佳氏的少爷专宠一房侍妾早已经在八旗中传开,作为这些年鄂莫身边唯一的女人,又是在她们看来卑贱的汉裔,任夏当仁不让地成为嫡福晋在府内立威的垫脚石。
这一年年关,朗冶回京述职的时候,接到了鄂莫的请帖。
“她与嫡福晋发生了点口角,被福晋用了家法,正在养伤,既然朗大人来到京城,还请去看看她,虽然不是族亲,可到底是从小养大的亲眷。”
皮肉上的苦楚,只要没有封住灵力,对于妖族来说,还真不算什么。我和朗冶去看她的时候,任夏身体还好,可表情上已经显出疲态,她姿容倦怠地靠在枕头上,用依然是朗冶给她做的那张假脸。
我问她:“为什么不显露真容呢?以你的颜色,必然能让他重新回到你身边。”
她却没有回答,反而撩起衣袖,给我看她青紫交叠的手臂:“福晋对我上了家法,下手很重,她恨我,因为鄂莫爱我,不爱她。”
朗冶站在床边,表情冷漠:“他也未必爱你。”
任夏激动起来,猛地站起身,失控的抬高了声音:“他怎么不爱我?他肯定爱我,不爱我的话,为什么会让你们来看我!”
情这一字,当局者迷。
朗冶道:“你应该知道妖与人相恋,天理难容,我听说你与他相守的这些年,并没有生子,算你聪明,没有为自己造成一桩罪孽。”
任夏凄然,全然不复最初的狡黠灵动:“是啊,如果我为他生子,生下一个半人半狐的孩子,恐怕我现在,早就死了吧。”
朗冶点头:“任夏,你以动物之身修得道缘,本就不易,不要执迷不悟,为了虚假的情分而葬送性命,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前日的快乐是你应得的,今日以以后的苦楚,也是你应得的,不管你最后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都把它当做个教训,牢牢记住。”
他把我拉起来,走到门边:“今日之后,我不会再来看你。”
我忍不住埋怨他:“她化形没多久,本就心智不开,你何苦那样对她?”
朗冶在冬日凛冽的阳光下眯起眼,沉默很久,道:“这些事情,她一日不亲历,就一日不会明白,与其日后头破血流,不如现在提早知晓了,日后才能长这一智。”
一年之后,鄂莫又娶了富查氏的庶女。又过了两年,赫舍里福晋怀上身孕,诞下瓜尔佳府的嫡孙。
在那一面之后,我曾经幻出猫的形状,见了任夏一面,那时她已经彻底失宠,一个没有门第背景的女人,又不能为丈夫诞育子嗣,单单靠着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自然不能拢住男人的心。狐族的女子本应漂亮骄傲的活着,就像妺喜和妲己一样,进入朝堂就要红颜倾国,哪怕隐于民间,也应该集万千宠爱。
然而任夏为了她的那个梦想,隐去绝代风华,藏起深厚妖力,甘于屈从于一群胭脂俗粉之间,唯唯诺诺,只为了当年瘦西湖便惊鸿一瞥,他手里摇的那幅山水,还有隔着山水投来的那个眼神。
“我对他还没有死心,所以我不能走,”她站在窗边,逆着光对我说,“如果我走了,一辈子都会挂念他,我还有那么长的时间要度过,我不想永远都记着他。”
曾经萦绕周身的书卷气已经不复存在,她现在表情疲惫,常常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就像平常人家操持生活琐事的女人,岁月把赐给她的青春年少全部拿走了,只留下衰老和颓败。
“嫡福晋常常让我去侍奉,”她说:“她怀孕后脾气暴躁,每次都要拿我出气,她恨我,就算鄂莫不在我身边了,她依然恨我。”
我问她:“如果你动用法力,虽不至于要了她的命,却能让她尝点苦头,为什么不这么做?”
任夏淡淡地笑了笑:“她怀着鄂莫的孩子,我不能伤害鄂莫的孩子。”
当时我看着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可以变成如今这样,在异性中长袖善舞,将自己作为女性所有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却再也不能有那个男人,能牵动她的心弦。
物换星移,星移斗转,朗冶从知县做到了知府,又调进中央。
金座上的帝王垂垂老矣,盯着王座的子嗣们却渐渐长大。康熙四十七年的时候,任夏被揭发与宗亲有染,嫡福晋亲自将她捆在宗祠前,要当众烧死这个**妇,而鄂莫念着过去的几分旧情,写了休书,给朗冶递信,将她休出了宗谱。
那是任夏生命中最狼狈的模样,我赶过去的时候,她正披头散发地跪在地上,口中被塞了糠,眼睛紧紧盯着已经不再年轻的鄂莫,一阵悲凉,一阵绝望。
“你把她带回去吧。”鄂莫垂着眼睛,表情恍惚:“带回扬州,瘦西湖边,就当做这些年从未发生过,她从未在瘦西湖边遇见我,从未跟我到过京城。”
我忽然觉得可笑,闭了闭眼睛:“那这些年,你当做什么呢?”
他攥住心口,忽然微笑:“当做……偷来的吧,朗夫人,这里不是她的容身之处,我没有本事,不能强留她。”
我说:“你……相信她……与人私通吗?”
鄂莫摇了摇头:“那都不重要了,有没有过,都不重要了。”
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谁都不知道。我走到任夏面前,垂着眼睛看她:“你对他死心了吗?”
任夏看着我,慢慢闭上眼睛,留下一行清泪,哀而无力地点头。
我说:“可以跟我走吗?”
任夏又点头。
我唤来傀儡侍女,将她口中的糠取出来,又为她整了整衣服:“你还要与他说句话吗?”
任夏低头看自己凌乱的衣裙,忽然低低的微笑:“我本来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我说:“他让我把你带回扬州瘦西湖边,就当做这些年从未发生过,走出这个地方,你和他就再也没有关系了,任夏,你的生命还很长,你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忘记这里发生的一切。”
任夏深深叹息,道:“我没有什么话可以对他说了,不过,我倒是想问赫舍里福晋一句话。”
她说着,走到赫舍里氏面前,拢了拢头发,缓缓站直了身体,以前刻意压制的气息,那些做小伏低的模样一瞬间消散。她衣着散乱,可并不妨碍此刻站在这里,以皇后的姿态面对这个一直恨她的女人。
“大福晋,我自问从你进门的第一天起,对你没有任何不敬之处,”她说,眼睛里是真切的疑惑:“如果当初,你恨我争了你的宠,但是又来我已经彻底狼狈,为什么你还是不肯放过我?”
赫舍里氏脸上讥讽的表情顿了一顿,深深吸了口气又叹了出来,看着她问道:“你走了之后,还会再回来吗?”
任夏摇了摇头。
赫舍里氏点点头,撇过头去看了一眼近旁的鄂莫,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附在任夏耳边道:“我从没有恨你争了我的宠,我恨你是他爱的那个人,到现在都恨。”
任夏一瞬间恍然大悟。
本以为这是场女人之间的拈酸吃醋,到头来才发现,原来还是因为一个男人而起。
赫舍里氏又道:“我与他,我们自小就有婚约,他的才情品德,你以为只有你看到,只有你爱上了吗?我在他身边,和他一起长大,我认识他多久,就爱他爱了多久。你问我为什么恨你,我为什么不恨你?你抢走的是我的爱人、我的丈夫!”
这一瞬间的失态宛如一场浪漫而残酷的表白。她很快冷静下来,妆容精致,发髻典雅,微微一笑:“没有人能抢走他,你不能,你们所有人,都不能。”
任夏点头,随之微笑:“恭喜你,你赢了,你捍卫了你的丈夫,我甘拜下风。”
她将目光从这个曾经的敌人身上转开,扶着傀儡侍女的手走出院门。从鄂莫面前经过的时候,她一步都没有顿,一眼都没有施舍给他。
鄂莫却盯着她的侧脸,那眼神专注的好像知道此生再不能相见,所以看尽了余下几十年的时光。他已经被风霜侵蚀了面庞,被官场磨损了斗志,早不是瘦西湖边一眼万年的年轻男人。他让我将任夏带回瘦西湖,或许只有在广陵时,在他还年轻,不必担负家族责任时,才能风流倜傥地绘一幅山水,摇一柄折扇,见一见心爱的姑娘。
我在他面前顿了顿,觉得应该说点什么,算作是这段荒唐姻缘的终结,可还没来得及张口,他却侧了侧身,用背脊挡住身后众人的视线,向我走近两步,压低了声音:“朗夫人,你回去让朗大人辞官,快走,离开京城。”
任夏从鄂莫的府上离开第二日,朗冶辞官,隐居在京城内观察形势,我和任夏则先一步启程,离开北京。
广陵换了县令,百姓的生活却依然如往常无异。文人墨客在瘦西湖边驻足,或吟山颂水,或忧心庙堂。这风雅之地千年不改,改的只是驻足其中的文人。任夏当年曾在一座石头边留下一句诗,已经被江南软雨冲刷的了无痕迹,就好像从来没有写上去一样。
从涂山到广陵,从广陵到京都,一路走来,她身上温软的气质渐渐消失,愈发显露出峥嵘的棱角,那张面具已经被她取下来,风华绝代的脸上,随便哪个动作都能入画。
我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随便走一走,走一步看一步吧。”她侧过头来,对我微微一笑,眼角险险的挑起,在额角发际线的地方,有一朵五瓣梅花形状的红痕,犹如胎记一样,贴着鸦黑的云发,开出一朵血色的花,“你呢?”
“回苗寨闭关。”我回之以微笑,“若是兴起,可以到苗寨十万大山去找我。”
任夏点点头,又扭头去看那一湖烟水:“请代我向朗冶致歉,他辞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虽然不是大祸,到底也不是小错,当年我太一意孤行,给你们造成的困扰,很抱歉。”
我“嗯”了一声:“没关系。”
朗冶在暮冬时节来到苗寨,提了宫廷御制的酒,靠在我闭关的山洞口,似笑非笑:“皇帝废了东宫太子,瓜尔佳氏与赫舍里氏都受到牵连,这是九月份的事情,你知道么。”
我一愣,摇头表示我不知道。
朗冶又道:“我辞官的事情,只向翰林院掌院学士和吏部侍郎提交了辞书,并没有通知其余同僚。半月之后,赫舍里氏的大人弹劾我与大皇子交往过密,才知道我早已辞官。”
我说:“鄂莫的嫡福晋干的?”
朗冶大步走进来,道:“你知道翰林院的院士与皇子交往过密的罪名是什么吗?近臣私交皇嗣,按罪当诛。”
“真狠,赶出府门还不够,非要要了她的命。”我用法术升起篝火,为他烧鱼汤,表情淡淡,“鄂莫怎么样了?”
“很艰难,索额图当年被皇帝逼死,就是因为他卷入了夺嫡之争,现在皇帝的儿子们都已经长大,围绕皇位而产生的斗争将会更加残酷,鄂莫已经失去了官位,只靠祖上荫爵。”
我又问:“那这些事情,任夏知道吗?”
朗冶扬眉看我,动手将一把香菜洒进锅里,深深吸气:“你知道任夏如今在干什么吗?”
我摇头。
朗冶道:“据说,夏姬夫人名下的财产,能买下一座金陵城。”
我心中百味陈杂,沉默良久:“她还好吗?”
朗冶默了默,仿佛是在赞叹:“狐族的女人,原本就该活成那个样子,千金送上来,也不过笑一笑的功夫,就踩在脚下。你若是愿意,可以去看她。”
我没有去看她,而是去京城见了鄂莫一面。曾经烈火烹油的府邸如今门庭冷落,满院凄凉。他已经完全不管政堂和内务之事,每日都将自己关在书房,饮酒吟诗。
我在他面前现形的时候,他正醉眼朦胧,拿酒液研磨,一遍遍地在纸上默《将进酒》这首诗,用行书,大开大阖,撇捺处用力颇狠,尽是郁郁。
“鄂莫大人,好久不见。”我把手放在他的镇纸石上,语调轻轻。
他却猛地后退一步,眯着眼睛看了我半晌,才道:“你是……朗夫人?”
我说:“大人还记得我。”
他放下笔,直接对着壶嘴饮酒:“最近愿意来看我的人不对,好容易来了一个,自然要记得。夫人不远万里而来,是专门来看我如何落魄,还是带来了不好的消息?”
我挑起眉:“不好的消息?”
他用双手撑住书案,低下头:“她……还活着么?”
我点头:“活着,活得很好。”
鄂莫抬头,眼睛里微有血丝,唇角却挂上薄薄的笑意:“你是来看我如何落魄的?”
我说:“其实我是来看你的嫡福晋,她当年诬陷任夏与人私通,只为了得到你的爱情,所以我想来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得到你的爱情。”
“我的爱情?”他嗤笑,“我的爱情很好么?很值得她去这么抢么?我的爱情,除了给我爱的女人带来灾祸,什么都干不了。”
我还想再说什么,鄂莫却抬了抬手:“如果我能真正掌控这个家族,断不会将它牵扯进帝国风波里。可惜现在,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灭亡,什么都干不了,我的家人,父亲、母亲、我的妻子,他们个个都打着为我好,为我考虑的名号,逼我去一步步把我的家族送上死路。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姐姐嫁进皇族?为什么要我娶赫舍里氏的女人,以巩固家族的地位,图谋更大的权力?凭着先祖的余荫,瓜尔佳氏本来可以做一个富贵闲族,不被皇上忌惮,安稳百年。都是他们的贪欲,他们想站到巅峰去,所以逼我去为了他们私心,毁了这个家族。”
他说到激动处,又开始执笔,在纸上急速书写,边写便纵声长啸,高声吟诵:“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当年宋公明在浔阳楼写下这首著名的“反诗”,豪情与前途尽在执笔之间,使人读之忘情。然而今日鄂莫默下这首诗,却是穷途末路,前程尽毁之作,原本有多少豪情,现在便有多少辛酸。
我无言以对,只端起放在地上的酒坛,为他在瓷壶里斟满了酒。自幼生长在高门贵挺的男人,空有一腔志向,却始终畏首畏尾,被各种感情牵绊。他抛不开他的家族,却始终眷恋着红尘怒马的逍遥生活,贪心想将诗意拉进自己的生活,却落得人财两空。没有割舍的勇气,自然没有收获的甘甜。
在最癫狂的情绪之下,也只能用瓷壶饮酒。他扔不下这些风雅精致,犹如端不起地上的酒坛,抱不住心爱的女人,过不了想要的生活。
“夫人今日一别,再也不会来看我了吧。”他在纸上连下最后一笔,没有抬头。
我说:“我今日来见你,她永远不会知道。”
鄂莫点点头:“不知道最好,我宁愿她以为我负她,也不愿让她知道,她曾经爱过的男人,竟然如此无能。”
“你走吧,愿我们后会无期。”
康熙四十七年元月,皇帝下旨剥夺瓜尔佳氏祖上封邑,鄂莫领旨,次日,亡于府内。
他去世三个月后,皇帝复立废太子,做为太子妃的母族,又追封他为德伯,封他寡居的夫人为二等诰命。
我将他去世的消息千里迢迢传到秦淮,任夏很快回信,字里行间语气平平:“已往祭拜,逝者已逝,忘前尘。”
忘前尘,这前尘她用了三百年的时间,终究没有忘记,就像一块陈年的伤口,不碰的时候,还可以装作不存在,一旦触碰,就疼的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