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龙傲天

一、

和一向封闭近乎与世隔绝的四合村不同,数十公里外的东固村虽然也很贫穷,村民们至少还过着正常的生活。所以大年初一的这一天,村子里和中国其他的地方一样热闹喧嚣,充满喜气。无论生活中有多少艰难困苦,人们都会把它暂时抛诸脑后,过年之后再继续愁眉苦脸也不迟。

“这才像是过年的味道。”冯斯跳下车,用力嗅了一下弥漫在空气里的浓烈的硝烟味儿,“虽然我过去并不喜欢过年,但在你们村儿呆了一晚上之后,我还真是无比怀念这种一向被我唾弃的年味儿。”

“我喜欢过年,热闹,吃得好。”关雪樱说,“而且挨打会少一些。”

两人走进了村里。大概是这样贫困又没有旅游资源的村子很少有陌生人到访的缘故,正在村口玩耍的孩子们见到两人后,纷纷好奇地围了上来。冯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巧克力,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变成了充满兴奋的带路人。

“这里就是谭家。”孩子们把冯斯带到了目的地。冯斯给他们又散了一堆牛肉干,敲响了门。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村妇带着一脸准备迎接亲朋好友拜年的笑容开了门,见到两个陌生人,不由一怔。

“你们是……”她疑惑地打量着这两个城里穿着的不速之客。

“大姑您好,我叫关雪樱,是关锁的女儿。我是哑巴不会说话。”关雪樱继续用手机发声。但她还没来得及打完后面的话,村妇一听到关锁的名字,脸上就现出惊恐的表情,赶忙关门。但冯斯早有准备,用力按住了门板,拉着关雪樱迈步进门。

“我不想说废话,就直奔主题吧。”冯斯说着,稍微拉开羽绒服的拉链,露出内袋里的警官证,“今天我想要问的事情必须得到答案,你答清楚了,我就不找你的麻烦。不然的话,我就公事公办,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村妇浑身颤抖,过了好半天才战战兢兢地点了一下头。

老子伪装国家公职人员真是越来越熟练了,冯斯想。

“我是关锁的堂姐,但其实只是族谱上那么排,关系并不亲近,不遇到什么事儿的话,三五年都不会见一次面。”名叫关晓娟的村妇说,“大概十一二年前,我生了第三个孩子,和头两胎一样都是男孩,虽然交了超生罚款,还是觉得值,村里人也都夸我家有福。但就在孩子刚满月的时候,一个女人找了过来,说她是关锁的老婆,要我把老三抱养给他们家。”

“果然是她主动找过来的。”冯斯点点头,“她用的是什么法子威胁你们家?你们肯定不会主动愿意的。”

关晓娟嘴一瘪,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我们怎么可能愿意?我们农村本来就穷,家里多一个劳力算一个。要不是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四个五个我也想生,怎么会生到第三个就送人。但是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太可怕了,她说她是湘西来的,会巫蛊术,如果不把孩子给她,她就要下蛊杀我们全家;如果敢报警、敢告诉别人,也要杀我们全家。她那会儿……那会儿……就是手指头动了一下,我家院子里的三只鸡和一条狗就马上倒在地上死了。真的就是手指头动了一下下。”

没什么奇怪的,冯斯想,上杉雪子可是带着鬼子的高科技来中国的,随便弄点什么生化武器装神弄鬼就够了。而且他可以想象,以上杉雪子那种个性的女人,真想要威胁谁吓唬谁的时候,会展现出多么恐怖的足够把一对普通农村夫妻压迫到喘不过气来的气场。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后悔先前用假装警察的老招数来吓唬关晓娟——这毕竟是一个亲生骨肉被人抢走的可怜人。

他的语气尽量放得温和了一些:“那后来她把孩子抱走之后,你还见过孩子吗?”

“我和孩子他爹偷偷去看过。”关晓娟含着泪说,“但是他们四合村和别的村子不一样,平时一般的外人都很难进去,警察都不爱管她们,何况我们俩实在害怕那个女人。我们只是……偷偷瞄了两眼,看到孩子还活着。后来也没敢再去了。我们只能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了,毕竟不想让之前的那两个也平白没了啊。”

冯斯明白,再多问也问不出什么了。上杉雪子早就计划好了一切,残忍而迅捷地抢来了一个男孩作为关锁的儿子来抚养。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谁都不清楚,甚至包括关锁本人。他对上杉雪子同时怀着迷恋和畏惧两种感情,几乎是言听计从,没有丝毫反抗和质疑。

于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她为什么会强行掳来一个孩子养在关锁家?这个父母都是平凡农民的男孩,为什么会在十余年后爆发出惊人而独特的附脑力量?这附脑的力量是上杉雪子这个普通人赋予的么?她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得赶紧回去看看你弟弟。”冯斯对关雪樱说。

关雪樱点点头,然后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这一次,没有读出来,而只是把屏幕朝向了冯斯:“能借我一点钱吗?”

冯斯会意地点点头,直接用蠹痕创造出了厚厚一叠钞票,这会儿也顾不上模范公民文潇岚对他的谆谆教诲了。他知道,关雪樱是为了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想要做出一点儿微薄的补偿。但是失去孩子的悲痛,用多少钱也补不回来。

他把钱放在了桌上,想了想,又把手插进衣兜里,伸出来时,手里捏着一张彩照。

“这是你儿子的近照。”冯斯把照片递给关晓娟。照片上的关银祥体格健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骑在一辆价值不菲的山地车上,脸上带着沉静的微笑。

一个母亲心里所期盼的孩子的生活,大概就该是这样吧?冯斯想着,拉上关雪樱赶紧离开,不忍心去看关晓娟脸上的表情。

回程的路上,关雪樱一直沉默着,直到快要进村的时候,她才终于忍不住发问:“我妈妈也是个坏人吗?”

冯斯心里一颤。他明白,关雪樱所用的这个“也”字,指的是她的生父路钟旸。路钟旸曾经是个善良的人,却在路晗衣多年的折磨后性情大变,险些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和亲妹妹都要一起杀掉。关雪樱嘴上很少提,甚至很少显露在脸上,但内心毫无疑问还是十分在乎的。而现在,不只是十多年来就见过这么匆匆一面的母亲,连好歹陪伴了她十年的母亲,都显露出不为人知的凶狠残酷的一面,这对她的打击恐怕不会太小。

“小樱,别多想。”冯斯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做过什么都不会影响现在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善良的姑娘,这才是最重要的。”

关雪樱无声地张嘴笑了笑,想了一下,用手机模拟出一串“哈哈哈”的笑声:“这话别被姜米姐姐和文姐姐听到,她们会揍我的。”

“她们如果揍你的话,不就证明了她们的不善良么?”冯斯竭力说着笑话,希望能让关雪樱的心情轻松一些。

但当回到四合村村口时,两人已经顾不上去想这些小烦恼了,他们的注意力都被村里的变化所吸引。

“起雾了?”关雪樱疑惑地问。

“不像,雾气的范围不应当刚刚好只笼罩村里的范围,更加不应该形成这种类似半球的形状。”冯斯说,“这是人为的。你留在外面。”

“我必须进去看看。如果有危险,你需要一个熟悉地形的人。”关雪樱说。

“说的也对。”冯斯说,“那我们就一起进去逛逛吧。”

他停好车,牵起关雪樱的手,走入了身前这片浓重的迷雾。迷雾就像沉默的巨人的身躯。

能见度很低。冯斯创造了一把手枪捏在手里,以防万一。不过,两人在雾气里并没有走出太远,眼前就已经逐渐明晰起来。头顶上的雾气也并不是很厚,隐隐能看到太阳和蓝天。大年初一,天气不错。

当完全走出迷雾的领域之后,两人很容易就看清楚了村里的场景。那场面并不恐怖,却怪异到了极点,让两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为什么要拆房子?”关雪樱忍不住发问,尽管这样的问题冯斯根本不可能答得出来。

“而且……正常人和精神病人全都出动了。”冯斯说,“不知道这是疯子们都变正常了,还是正常人都疯了。”

两人就像误入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在他们的视线里,整个四合村里凡是还有行动能力的人都动了起来,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正在拆除着村里所有的建筑物,包括他们自己的房屋。冯斯拉着关雪樱藏身在村口的一棵老树后,悄悄窥视。尽管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他已经隐隐看出了眼前的一幕有一些违和。他小时候很淘气,和小城里的小男孩们一样,总是喜欢跑进各种建筑工地里寻找探险的感觉,自然也见识过各种各样不同的建筑场面。但这些四合村村民的动作,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却一下子又说不出哪点不对劲。

“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人的动作看起来不太对?”冯斯问关雪樱。

关雪樱点点头:“是很奇怪。但我说不清楚。我们村的人反正从来没有这样一起干过活。他们虽然很听村长话,但并不团结,经常邻居之间还要打架,甚至打死过人。我第一次看到他们这么齐心合力。”

“齐心合力”四个字提醒了冯斯。他创造出一个小巧的望远镜,通过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村民们的劳动,眉头慢慢皱了起来,把另一个望远镜递给关雪樱:“小樱,你仔细看他们的动作,是不是有点儿……太有默契了?”

关雪樱看了一会儿:“真的。你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他们的动作太快了,配合太默契了,简直像是团体操。”

关雪樱所用的“团体操”的形容,听来滑稽,其实非常精当。冯斯刚才一直感觉到的那种越来越浓的违和感,也就在这一点上——村民们的行动显得过于流畅默契,远远超越了一般的“齐心协力”“训练有素”的标准。他刚才在望远镜里见到了不少匪夷所思的场景,村民们相互之间没有说一个字,没有进行任何眼神或者手势的交流,却完全知道别人需要什么。比如一个房顶上作业的村民好像是需要一把锤子,他根本没有吭一声,一个在地面上背对着他的人已经把一只锤子抛了上去,而且方位力量刚刚好,可以让对方稳稳地接住;而那个房顶上的村民在揭下瓦片之后,随意地往地上乱扔,却刚刚好能躲过所有正在路上行走的人。

“简直有点像杂技。”关雪樱补充说。

“我倒觉得,这更加接近一种……心意相通。”冯斯斟酌着词句,“就像是所有人都被同样一种心思所控制了。这事儿很不寻常,我可能需要和何一帆联系一下。”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信号,猜测可能是被那团雾气屏蔽了,于是打算先退出村去。但在雾气里向外走出了不到十米远,他就感到一股强大而柔软的阻力把他硬生生往外推,就像是撞在了巨大的海绵垫子上。

“得,有进无出。”冯斯对关雪樱说,“看来咱们是非得在这儿把这个村子的事情解决了才出得去了。我们先躲在这边观察一下吧,注意别被任何人发现,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就相当于所有人都看到了。而在这个封闭的幻境里,我就算操纵时间也没法逃出去。”

关雪樱没有打字,而是伸手指向两人的头顶。冯斯叹了口气,抬头一看,果然,就在两人藏身的这棵村口大树的顶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攀爬在那里了。

“好吧,这回没处躲了。”冯斯说,“走吧,小樱。”

树顶上的小孩面无表情,双目有如死鱼眼睛,静静地看着两人。

二、

上一次来到四合村的时候,冯斯还是一个苦苦追寻自己身世的迷惘的普通大学生,没有唤醒附脑,没有蠹痕。但那一次,在关雪樱的帮助下,他并没有落入村民们的手里,反而成功潜入地宫,发现了老祖宗的秘密。

而这一次,他已经是无可争议的天选者,同时拥有创造物质和操控时间的两个蠹痕,却反而被抓住了。当然,两技傍身,他也并不慌张。时间停止的绝技固然无法让他脱离这团迷雾,短暂地逃开危险倒是不难。

村民们也并没有为难他,只是把他和关雪樱看管起来,然后依旧忙碌着自己的活儿。当全村的房屋都被拆光之后,他们开始利用这些拆下来的材料在祖坟之外的空地上建造起一座新建筑物。

“这样能行么?”关雪樱疑惑地问。

“这座村里的房屋本来就都是村里人自建的土建筑,再加上时间的侵蚀,这些旧材料基本都是废料了。”冯斯说,“肯定没办法建成什么特别结实经用的东西,不过,临时用用倒也够了。”

“他们这是在修什么临时用的东西?”关雪樱问。

“照我看,比较像一个祭坛。”冯斯说。

“祭坛?是要拿我们做祭品吗?”关雪樱有些害怕。

“除了我们俩,可能也没别人了。”冯斯笑了笑,“别担心,我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指挥这帮村民的人应该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我们不会轻易被推向死地的。”

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两天之后,村民们真的搭建起了一座形状近似三角体的祭坛,这个形状不禁让冯斯想起了先前不止一次见到过的魔王世界里的金字塔。当然,这座用废料拼凑起来的金字塔绝无可能像埃及金字塔那样延续几千年,但要完成一次祭祀估计够了。

当看管两人的村民突然发出命令、要两人起身跟着他们走时,冯斯虽然嘴上一直说得很轻松,心里也难免有些忐忑。而这两名村民的举动也再次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测:四合村的村民们,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已经进入了某种心灵互通的奇特境界。并没有任何人前来通知他们,他们却自主地做出了行动。

而这种奇妙的心灵相通让他隐隐联想到了一些什么,并且唤起了某种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不安,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到底是什么。容不得多想,他和关雪樱已经被推搡着踏上台阶,走进了祭坛的中央。

不出意料,他看见了关雪樱并无血缘关系的弟弟关银祥。没有想到的是,和关银祥在一起的,还有一样冯斯十分熟悉的事物:黑色魔花。

能够放大蠹痕的力量,能够协助制造异度空间,因此造成了不少惊人事件的黑色魔花。

但这朵魔花比冯斯所见过的那些大了许多,比起地宫魔仆操控的那朵巨花还要大,应该更接近于龙虎山道士兰真澍见到的那一朵,直径估计得有五米。关银祥就**着身体躺在魔花的花瓣上,姿态有如在母亲怀抱里休憩的婴儿,神情却正好相反,整张脸都因为痛苦而极度扭曲,更加诡奇的是,他的肤色也变深了,就像是被魔花染黑了一样。冯斯能感觉到强大的蠹痕力量从关银祥身上源源不断地放射出来,散步到全村,但在魔花的奇特催化之下,倒反而没有激发他的头疼了。

关雪樱想要走过去,被冯斯拉住了:“别过去,魔花的毒性你扛不住,而且你弟弟现在这个状况,你帮不上忙的。再说了……”

他伸手指向祭坛的另一侧:“我们好歹先和主人打打招呼吧。”

关雪樱这才注意到,在这个粗陋的金字塔状祭坛的一侧墙边,还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相貌英挺,但鼻子较高,眉毛很浓,头发略卷曲,带有一些异域特色。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白色西装,看气质很像一个成功的商人。当冯斯和关雪樱把视线移向他之后,他主动走了过来,从步态来看很是轻松,似乎不含敌意。

“没想到此生还能见到活生生的天选者,幸甚至哉。”来人向冯斯伸出了手,说话似乎还有些奇怪的时代感。

冯斯自如地和他握了握手:“我也没想到,老祖宗已经被干掉了,这个村子里居然还藏着你这样的高人。”

“不过是一具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哪儿能谈得上什么高人?”对方笑了起来,“啊,忘了自我介绍了,失礼失礼。兄弟姓陈,陈广泽。”

“陈广泽?”冯斯愣了愣,“你的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到过。让我想想,陈广泽……陈广泽……锦江淘银公司!你是那个用石牛和石鼓蒙蔽世人的商人陈广泽!”

冯斯想起来了。一年多之前,就在和姜米一起调查张献忠地宫的时候,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了一条奇闻。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成都本地报纸媒体,都报道过这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这位爱国商人的名字就叫陈广泽,大概四十余岁。当时他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公司,试图从锦江里寻找到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用以为抗战筹款,但在那一次离奇失踪后,锦江淘银公司也不得不关张。当然,这只是普通人眼里的新闻事件,在守卫人那里,就有更加深入的解读了。事后梁野和路晗衣等人也向冯斯分析过,这个陈广泽一定是守卫人或黑暗家族中的一员,他炮制了假的石牛石鼓,混淆大众视线,以免张献忠地宫的秘密被发现。但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那个日本女间谍又是怎么死的,毕竟年深日久,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答案了。

但现在,当年的当事人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七十多年后的四合村,而且看上去年龄几乎没有变化。好在冯斯在魔王世界里也算见多识广了,别说年龄不变,就算倒年轻二十岁也不会惊讶。

“没错,我就是那个陈广泽。”陈广泽点了点头。

“那你可不能在我面前自称‘兄弟’,”冯斯说,“按年纪来算,你至少得是我曾祖父那一辈的。”

“按现实世界的时间,大概可以这么算,”陈广泽说,“但在我的身上,时间消失了很久很久,所以,一声兄弟还是当得起的。”

“好吧,那么陈兄,你的时间是怎么消失的呢?”冯斯问。

“那一天晚上,我回到住所后,先是遇到了日本女间谍的袭击,然后遇到了一个黑暗家族里的高手……”陈广泽把那一天晚上和两个敌人交手的经历向冯斯叙述了一遍,“那个老头很强,从他一出现,我就知道我不会是他的对手,为了防止或者落入他手里、被他们用攻击精神的蠹痕榨出我脑子里的秘密,我只能选择了使用威力巨大的禁术,试图与他同归于尽。而他也垂死挣扎,使用了某些我也无法明辨的绝招,我们俩的蠹痕产生了激烈碰撞,各自都用出了全力,然后突然之间,我失去了知觉。”

“后来呢?”冯斯问。

“后来我醒了过来,已经来到了这个村子,时间已经走过了好几十年,但我没能离开太久,再度回到了过去的地方;而到了这一次,跨度达到了七十多年。”陈广泽说。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也就是说,那一次的昏迷,你不但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时光,而且还从四川来到了贵州,时空都发生了变化。”

陈广泽微微一笑,笑容中略带一些忧伤:“好在这座村子相对与外界隔绝,以我的能力,要在这里藏身也并不难。我大致地调查清楚了这些年来的世事变迁,也了解到了最近半年以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所以,我想办法诱导了一下关锁,让他把你请到了这里来。”

“原来关大叔来找我是被你诱使的,”冯斯点点头,“那你为什么要把我骗到这里来?”

“你猜一猜呢?”陈广泽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斯说,“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一直是守卫人世界中的香饽饽,但最近几个月风云突变,很多人觉得我死了更好。你把我弄到祭坛里,多半是想杀死我呗。”

陈广泽叹了一口气:“我听说了一些你的作为,今天又亲眼见到了你,你的确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很抱歉,杀死你之后,我会自裁谢罪。”

冯斯摇了摇头:“在所有想要杀死我的人当中,你是最客气的了。不过,在杀我之前,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陈广泽手指一弹,一道小小的黑色光球从指缝间射出,冯斯下意识地想要躲闪,却发现这个光球所瞄准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关雪樱。根本来不及阻拦,光球笔直地射向关雪樱,消失在她的体内,并没有留下外伤。随着光球的没入,关雪樱双眼一闭,瘫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干什么!”冯斯惊怒交集,“你要杀的是我,和她没有关系!”

“别误会,我并没有杀她。”陈广泽摆摆手指,“我只是把我的一部分记忆转移给了她。”

冯斯一时间不明所以:“你的记忆?转移给她?”

“你不是想要知道我的身份来历吗?”陈广泽说,“所以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杀死我,你就能带着她离开这里,而她也可以告诉你你想要知道的一切。如果你死了——那也就没必要知道了,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不信鬼神灵魂。”

“所以临死之前我都没法满足一下好奇心。”冯斯不满地嘟哝着,“那好吧,你动手吧。”

他顿了顿,又叹了口气:“我还发现,在魔王世界里,‘坏人死于话多’定律经常不管用。我老是遇到你这种不多说废话上来就拔刀的。”

他知道眼前这个来自七十年前的对手非同小可,恐怕不比四大高手差,因此调动起从刘岂凡那里得到的时间蠹痕,全力戒备着。

突然之间,冯斯眼前一花,有一道异样的白光闪过,他赶忙催动蠹痕,让周围的时间停滞下来。然后他才看清楚,那道白光原来是一片惨白的冰雾,一只碰巧被冰雾波及到的鸟儿被整个冰冻在里面,形成一块小小的透明冰晶,连五脏六腑都清晰可见。

我算是知道当年那个日本女间谍是怎么死的了,冯斯想,这位兄弟是个冰法啊,好在老子能停止时间,感谢刘大少。

但刚刚想到这里,他却惊讶地发现,原本应该在停滞的时间里无法动弹的陈广泽,赫然向前迈出了一步。虽然动作仍然比正常时间流里的正常动作要慢不少,但这样的移动还是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他随即想到,那莫名其妙在时间中消失的七十多年,或许让陈广泽获得了某些特殊的能力,能够对刘岂凡的附脑产生抵抗效力。

“这回麻烦大了。”冯斯吐了吐舌头。

好在虽然有抵抗力,毕竟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陈广泽的速度明显比正常人的移动速度要慢许多,蠹痕的扩张也相对慢了不少。冯斯凭借着篮球健将的奔跑速度,倒还能勉强逃过陈广泽的蠹痕席卷,一时半会儿不至于被冻成冰块。但除了逃跑之外,他并没有想出反击的方法。

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方法。

长期以来,冯斯虽然在魔王世界里摸爬滚打,一次又一次地从各路牛鬼蛇神手里逃出生天,但每一次的取胜,似乎靠的都是巧合和侥幸。战胜老祖宗,靠的是池莲在他脑子里早早埋下的潜意识之所;战胜张献忠地宫里的魔仆,他只是充当催化剂,最后充当战斗主力的是林静橦和老妖婆李济;战胜路钟旸更是靠着诡诈和对方的轻敌。

但他从来没有一样真正可以用来和敌人正面抗衡的武器,像范量宇的毁灭力量、梁野的火焰、王璐的空间转移、路晗衣的吸取生命、林静橦的金属操纵。甚至连傻大个俞翰那种可以超越普通人的肌肉力量他都做不到,更不用提像邵澄那样把“蛮力”发挥到极限。

他是独一无二的天选者,创造物质的蠹痕堪称神奇,却不能像普通的守卫人那样战斗。

此时此刻,他在四合村里抱头鼠窜,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的念头该如何对付陈广泽。他能感受到陈广泽身上强大的蠹痕力量,知道这个人实力不比四大高手差,想想自己能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最多就是枪械加上毒药,虽然之前也曾用这样不讲道理的毒药杀死过路钟旸,但这样的办法再使一次未必管用——陈广泽已经打听过他的事迹了,必然会有所提防。

他尝试着创造出一支乌兹,命令蠹痕往子弹上涂上可以杀死陈广泽的毒药并且对时间停止免疫,然后在逃跑的空隙中尝试着向陈广泽开枪射击。他没有接受过任何射击的训练,情急之下忘了增添自动瞄准功能,子弹大多射飞了,但即便是瞄准了目标的那些,也根本无法近身,因为陈广泽身畔的蠹痕形成了一道超低温的屏障,所有的子弹都会在半途冻结。

这就没辙了,冯斯在心里叫着苦,扔掉了这把没用的枪。对于普通人而言,枪基本上就是可以拿在手里使用的威力最大的武器了,但微型冲锋枪的子弹都沾不到陈广泽半分毫毛,可见常规手段已经没用了。

他想要试试火焰喷射器或者单兵火箭筒,但以他现在的能力,创造这两样东西会更加耗费蠹痕,创造出来之后说不定就会浑身瘫软跑不动路了,恐怕等不到火箭弹发射出去,就得先被陈广泽变成冰雕。何况,想象一下,即便自己有单兵火箭筒,应该也伤不到范量宇等人,那么,在陈广泽身上大概也很难奏效。

他又想尝试一下玄学,试图不讲道理地让蠹痕创造出“子弹可以穿透冰障的枪”,蠹痕的回报是让他脑子里狠狠地痛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上,那种感觉,就像是试图驯狗反而被狗爪子凶猛地拍在脸上。

你的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蠹痕仿佛在冷冰冰地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做白日梦了。

所以他只能跑了。他跑出祭坛,跑进村里,各种寻找障碍物各种拐弯。村里的房子虽然被村民们拆得差不多了,但毕竟修建祭坛用不了那么多建材,大多数的废料仍然在村里七零八落地堆积着,给他提供了不少掩护。而散落在村里的村民们也并没有帮忙对他进行堵截,似乎就是想要保证两人单挑。

单挑个屁,冯斯想,完全就是单方面的**。之前刘岂凡在描述旁人对他和冯斯的追捕时,曾经使用了武侠小说里的词汇“九月鹰飞”,但现在冯斯觉得,鹰固然是喙尖爪利高高飞起了,他却远远没有狐狸的能力,充其量算是一只惶惶然的兔子,或者一只一露头就会被敲的地鼠。

而且陈广泽显然是个杀人经验很丰富的老手。在冯斯的蠹痕中,他知道自己并不能轻易追上对方,所以也并不会很着急地拼拼攻击消耗体力,而只是不疾不徐地始终跟随着,看来是想要等到冯斯疲惫。冯斯有些焦虑,却想不到脱身的办法。而且即便这段时间一直在拼命苦练,一边奔跑一边使用蠹痕也是很累的事情,他开始觉得两腿发酸,呼吸越来越急促,不知道还能跑多久。

不能这样下去了,冯斯想,这样干逃跑不能挨打,跑不动了就得挂掉,必须想个什么招来反击。他尝试着放慢速度拉近距离,冒险和陈广泽靠近了一些,但陈广泽不动声色地突然放出冰雾,尽管他拼命地躲掉了,皮肤上仍然掠过一阵刺骨的寒意,左耳已经被冻伤了。

完了,要长冻疮了,好在老子能自制冻疮膏,就是不知道蠹痕会使用什么原料,如果标上纯天然草本精华能不能拿去做微商骗钱呢……生死关头,他脑子里居然还能转过这些乱七八糟的滑稽联想,倒也能稍微纾解紧张的情绪。但很快的,“天然草本精华”这个收割智商税的词汇却让他猛然间想到了一个真正有用的、搞不好可以救命的东西。

——那朵祭坛中央的巨型魔花!

在过去,冯斯也不止一次利用过类似黑色魔花这样的道具来提升蠹痕,但那时候他基本上都只是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负责打架的都是别人;而现在,他至少拥有了两个分别操控时间和物质的蠹痕,如果能量得到提升的话,一方面陈广泽的动作会更慢,另一方面他能创造出的武器会有更强的威力,搞不好就能死里逃生。

他抬头观察了一下村子里的地形,开始朝着一处山坡跑了上去。这道山坡的坡度不算陡,但蜿蜿蜒蜒一路向上通往半山的悬崖,并没有另一个方向下来的路,对于逃命而言,根本就是条绝路。但冯斯跑得很快,毫不犹豫,陈广泽自然是继续追赶。

平地上跑步已经很累了,此刻爬坡克服重力做功更消耗体力,冯斯在幻觉中似乎听到了膝盖正在咔擦作响,每一口呼吸的空气从肺里通过都是火辣辣的,心脏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去,衣服早就已经湿透,那种极度的疲累感让他怀疑自己随时可能猝死。但他咬着牙,拼命地向前跑着,只听到身后陈广泽的脚步声依然不疾不徐,仿佛稳操胜券。

终于,前方没有路了,冯斯已经跑到了悬崖的尽头。再往前,山坡虽然不算特别高,好歹也有个一两百米,如果人摔下去的话,摔成一堆碎渣还是没什么问题。

“这么高的距离,就算是你这样的**,也应该没办法一跃而下吧?”冯斯咧嘴笑了笑。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反而用尽全力加速,向着悬崖猛冲过去。来到边缘的时候,他大吼一声,双腿用力一蹬,整个身子飞了出去。

但他却并没有像一块石头那样迅速坠下,而是如鸟儿般向着远方滑翔而去,那是因为就在跳出悬崖的一瞬间,他用蠹痕给自己创造出了一副滑翔翼。他就像是那些喜欢玩无动力滑翔的户外冒险爱好者一样,在风力的助推下,重新朝着村子里的方向飞了过去。

而他所不断调节着的降落目标,正是那座临时搭建的祭坛,祭坛中央有那朵巨大的魔花。

滑翔在半空中,冯斯回头看了一眼,陈广泽并没有跟着做出飞翔的姿态追过来,而是选择了沿原路返回。他稍稍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赌对了,即便强如陈广泽,毕竟还是无法做到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要顺着山路重新下山追到自己,至少还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所以,能不能活命,就看这宝贵的十分钟里自己能靠着魔花提升多少实力了。

他甚至开始算计自己吃多少魔花能刚刚好既能提升力量又不至于把自己毒死——那种腹痛如绞的感觉实在是很可怕。以及,魔花本身的味道充满腥臭,要不要变点儿砂糖出来混合食用……

但很快地,他发现自己应该暂时抛掉这种吃货的胡思乱想,因为眼前有一个更加紧迫的麻烦事儿——滑翔远比他想象中难得多。尽管在创造的时候他已经下令蠹痕尽可能地让这副滑翔翼方便操控方向,但毕竟蠹痕能力有限,方向调节也十分别扭。感谢恰到好处的风向,他的确是飞向了祭坛所处的大方向,但落地地点没法精确控制,目测搞不好要撞墙。他可没有范量宇那样的钢筋铁骨,撞在砖石砌成的祭坛墙上,不死也得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

更加倒霉的是

冯斯浑身肌肉紧绷,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但滑翔伞实在不能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如臂使指,眼瞅着真的要撞墙。他一咬牙,用力挣脱了滑翔伞,身体带着惯性向斜下方坠去,眼看着就要撞上黑色魔花。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另一件要命的事儿:关银祥还在魔花上躺着呢。由于肤色已经莫名其妙染黑了,冯斯滑翔在半空中的时候根本没分辨出他来,在刚才生死一线的奔逃中也早把这个可怜的少年给忘掉了。这会儿再有几秒钟就得撞上去啦。

妈的,这可是关雪樱唯一的弟弟——尽管并无血缘关系——老子可不能把他一下子活活撞死。想到这里,冯斯奋起最后的洪荒之力,硬生生变出一个抱在手里的正在玩命放气的大气球。借助着空气漏出带来的那一丁点儿推力,他的落地点偏离了那么十来厘米,虽然还是擦到了关银祥的身体,至少避开了躯干,而只是撞到对方的左臂。

关银祥的左臂立刻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了,而冯斯则一头栽进了黑色魔花的厚实的花瓣里,撞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摔在地上。花瓣为他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道,所以这一下总算没有伤到骨头。

尽管如此,和地面的剧烈冲撞仍然让冯斯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只觉得内脏似乎都摔得移位。但想到陈广泽很快就会追过来,他又不得不硬撑着站起身来,吐出一口血沫,打算开始撕吃黑色魔花的花瓣。但还没等他动手,魔花的花瓣突然翻卷过来,把他整个人紧紧地包裹起来。

然而,正当他准备在身上弄出伤口流一些血出来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先前一直静静地躺在魔花花瓣上有若人偶的关银祥,也不知道是因为被冯斯撞断了胳膊,还是因为魔花的突然卷起让他失去了倚靠,一下子回过了神来。他不顾断臂的疼痛——又或者完全无法感受到疼痛——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四下看了几眼,突然合身向着冯斯扑了过来。冯斯的脑袋正好从刚才撞破的花瓣的破洞里钻出来,关银祥状若疯魔,张口露出两排褐黄色的牙齿,狠狠一口咬在冯斯的脖颈上。

好痛。冯斯第一次体会到人牙的咬合力,并且能感觉到脖子上的肌肉已经被撕裂。他想要用蠹痕先停止住时间,然后想法子甩开关银祥。但在催动蠹痕的时候,他却惊恐地发现,蠹痕的力量不知道怎么的发挥不出来了,就像几天前面对着化身金刚的魔王时那样,似乎附脑被某种力量抑制住了。

耳边能清晰地听到关银祥喉咙里发出的狂犬一样的呼噜声,这声音一下子提醒了他:可能是关银祥的唾液进入了他的血管,抑制了附脑的发挥。这下子他才真正感受到了恐慌,因为在蠹痕不能起效的时候,即便是天选者,只怕也与废人无异。

没有办法,只好用纯粹的肌肉力量去和关银祥搏斗。但此刻关银祥的力气却大得异乎寻常,尽管身量比冯斯小了一号,冯斯单凭肩背的力量根本甩不开对手,反倒把关银祥也拉进了魔花包裹的范围内,和他挤在一起,那就更加无法挣脱了。更糟糕的是,这一番挣扎激发了魔花的应激反应,花瓣卷得更紧,分泌出来的消化液也比张献忠地宫里的腐蚀性更强、腐蚀速度更快。冯斯只觉得浑身上下剧痛难耐,知道此刻自己的皮肤只怕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

难道我就这么着挂在这里了?冯斯迷迷糊糊地想着,渐渐失去神智,只觉得脚底下是一道无底的深渊,自己的身体正在飞速地滑下去。

三、

文潇岚感到,自己开始真心地佩服冯斯了。光是各种换车、搭车来到四合村村口附近,就已经让她感到筋疲力尽。以前在各种推理小说里悬疑小说里看到侦探们满世界奔波着查案,似乎轻而易举,真正自己出门一趟来到这样的穷乡僻壤,她才正经知道这样的东颠西跑有多么不容易。别的不提,单说孤身一人找陌生人搭车,她就根本不敢把握着防狼喷雾的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还好,运气不坏,最后坐在一辆农用小货车上颠啊颠啊,手背上带着刺青的金链汉子司机看起来粗野,倒也并没有对她有什么越礼之处,只是到了四合村外停车的时候才说了句话:“文小姐,到了。”

金链汉子点点头:“我受范为琳小姐的委托,一定要把你安全送到四合村。”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还说你们现在人手紧张不麻烦她呢,她还是安排了,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

“不客气,范量宇曾经救过我的命,这是我应该做的,尽管他救完我的命之后差点亲手揍死我。”金链汉子回答,“你也可以放开那瓶防狼喷雾了,反正对我也不会有用。”

文潇岚尴尬地笑了笑:“我胆子小,见笑了……不过,前面为什么封路了?又是山体滑坡什么的么?”

“不是,四合村几天前被古怪的大雾围住了,肯定和我们的世界有关。”金链汉子说,“为了防止外人闯入发生意外,我们想法子把这里先封住了,反正这个村本来一年到头也少有人来。而我们得到命令,不允许进入,只能你自己多小心了。需要枪吗?”

文潇岚摇摇头:“谢谢,但根据我对守卫人的了解,给我一把枪也没有任何用处,不必了。”

在封路标志后面监视的几位守卫人看来也是得到了指示,没有谁阻拦,文潇岚顺利地走进了那团雾气。在摸索着走出大约一分钟之后,前方的雾气渐渐变淡,直到整座村子出现在眼前。虽然只是第一次来到四合村,文潇岚还是一眼就注意到,这村子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完全不像样,几乎就没剩下几座完整的建筑,如果不是这里位于内陆,简直要让人怀疑刚刚遭遇过台风。

她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村子里小心翼翼地向前行走,由于能遮蔽视线的房屋几乎都被拆没了,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一座奇怪的高大建筑,那半圆不方的古怪形状隐隐有些像在各种烂俗武侠片魔幻片里见过多次的邪教的祭坛。

“那小子不会已经被开膛破肚熬成排骨汤了吧……”文潇岚有些担心,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近祭坛。但在距离祭坛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四周忽然冒出了一群人。那是四合村的村民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不善,向着文潇岚聚拢过来。文潇岚知道不妙,转身就跑。

文潇岚在学校里也算是文武双全的运动健将,曾经在全校长跑比赛里拿过前三名,但这些看起来面黄肌瘦的村民却十分古怪,仿佛有着一种不需要语言沟通的完美的默契,各自分组围追堵截,很快形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把文潇岚抓住了。

文潇岚两条胳膊被拧在背后,动弹不得,被村民们生生拖向祭坛。她心里叫苦连连:刚才还在想冯斯会不会被炖成排骨汤,现在看来,自己也得追随着他去就汤镬了……

但来到祭坛的台阶下之后,不知怎么的,村民们停了下来,但也没有放开她。文潇岚站在原地,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

过了一会儿,村妇慢吞吞地走到她跟前,文潇岚才看清楚,对方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柴禾,而是——一大捧花。只是此时正值冬季,即便西南气温较暖,一下子要采摘到那么多花也不容易,所以那束花细细一看,其实是村妇不知道从哪座倒塌的房屋里找到的塑料花。

更加诡异的是,村妇手里拿着塑料花,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几根塑料绳,开始手指灵动地编制捆札起来,不一会儿,她的手里出现了一个滑稽可笑的由塑料花拼凑而成的花冠。文潇岚看着她的动作,忽然间心里有了一点想法。

村妇做好了花冠,把花冠放在文潇岚的头上,慢慢调整方位,好像真的是在为她细细地试戴皇冠。文潇岚这下子更加确定,再也忍不了了,憋足一口气怒吼起来:“王八蛋!你给老娘滚出来!”

随着这一声吼,村妇停住了动作。她不再整理那个可笑的塑料花冠,而是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了一番文潇岚,慢慢地说:“胖了。”

文潇岚一呆:“你说什么?”

“没有寡人在身边盯着,爱妃这样革命意志薄弱的投降派果然是增肥有术。”村妇嘴里说着带着京腔的普通话,“现御赐你‘多肉女王’桂冠一顶,望你再接再厉,日长夜胖……”

“姓冯的!你他妈闭嘴!”文潇岚暴跳如雷,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村民已经放开了自己。她挥起巴掌,就想要直接抽在对方脸上,手挥到半截却猛然意识到不对:“等等!你……明明不是冯斯,为什么说话的语气和他一模一样,连口音都一样。你难道……难道整容了?变形了?”

“变你妹的形。”背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仍然是冯斯的口音和语调,嗓子却截然不同。文潇岚连忙扭头,发现这次说话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长长的鼻涕快要拖到胸口了。

“怎么样?服不服?”紧跟着说话的是一个牙齿漏风的秃头老者。

“别看你是学霸,遇到这种事情也得懵逼了吧?”这是一个断了一条腿、拄着拐杖的中年妇女。

“对了,认识一下,这是小樱的养父关锁。我们过去都误会他了,其实他的人还挺不错的。”一个枯瘦的中年男人伸手指了指自己。

一个又一个的四合村村民以冯斯的语气开口说话,文潇岚毫不怀疑,只有冯斯那个狗东西才可能那么嘴贱。但是为什么明明只有一个冯斯,却好像分裂成了无数份一样,每个人都能以同样的脑回路进行思考和耍贱,这样的事情简直闻所未闻。

“不用那么大声音。”她身旁的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姑娘笑眯眯地说,“她听到了,就是我听到了。”

文潇岚似有所悟,拉过这个女孩的手,用手指在她的手心写写画画了一阵子。果然,女孩并没有回应,十多米之外一个一直被母亲抱在怀里的婴儿奶声奶气地开口了:“不要那么粗野嘛文同学,不要污染祖国的花朵。”

婴儿说完这句话之后,再也没有别的村民说话。他们默契地让开了一条道,从祭坛里走出一个人影,沿着台阶慢慢来道文潇岚身前。没有错,就是冯斯。

文潇岚盯着冯斯看了好久,扑上前去,先重重给他一记耳光,然后抱住他,呜呜地哭起来。

“我早说了,你跟着大头怪在一起,越混越暴力……”冯斯嘴里说着,眼圈却也微微有点红。

文潇岚哭了一阵子,像是把这段时间的苦闷和伤痛都好好发泄了出来,心情好多了。冯斯递给她一张干净的手绢:“来,乖,先擤擤鼻涕,放过我的衣服……”

“滚蛋!”文潇岚按惯例踢了冯斯一脚,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笑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做到指挥这帮人的?还有,小樱呢?她不是也来找你了吗?”

“她挺好的,正在帮我找一些东西。”冯斯说,“你一路找到这儿来也够辛苦了,先休息一会儿,我慢慢讲给你听。”

文潇岚坚决地摇摇头:“不用了,我要尽快把大头的话告诉你,然我们一起把魔王解决掉。一秒钟我都不想耽误。”

冯斯忙问:“大头怪怎么啦?他……死了?”

“没有死,和死了也差不多。”文潇岚黯然地说,“所以我不能让他的心血白费。”

冯斯叹了口气:“那你快告诉我吧,我的经历一会儿再说。大头怪这个家伙,其实,我还是始终把他当成好朋友的。”

文潇岚把先前发生的一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冯斯听完后,沉思了片刻:“如果我的能力还能继续增长的话,也许能够帮大头怪重新创造一个大脑。不过,现在还有更要紧的事儿,你把魔王记忆里关于养蜂的那一段,再给我讲一遍,不要错过任何细节。”

文潇岚很奇怪:“你和大头还真是心意相通呢。他也是一进入到养蜂的那段场景之后,就说自己明白了魔王想要做什么;我给你讲了那么多,你最看重的也是这一段。”

她把养蜂车那一段重新讲了一遍,按照冯斯的要求,再把范舒琳对蜂群社会组织方式的那段话复述了一次。冯斯细细地听着,神情专注异常。等文潇岚讲完,他闭上眼睛,足足有五分钟没有说话。重新睁眼的时候,文潇岚看见他的眼睛里焕发出奇特的神彩。

“是什么?”文潇岚一把抓住了冯斯的手腕。

“现在还不能确定,只是一些模糊的方向,还需要证据。”冯斯说,“不过,我可以先让你看一些好玩的东西。”

冯斯反手拉住她,带着她走上祭坛的台阶,转过身来。站在祭坛的高处,文潇岚发现,下方的村民们就在两人走上台阶的这短短几十秒钟内,已经聚拢在一起,排出了两个字。

两个简简单单的汉字。

“共生。”文潇岚轻轻念出这两个字,觉得自己好像又要抑制不住发抖了。

三、

当被魔花紧紧裹住之后,冯斯觉得自己这次死定了。之前盘算好的种种战术,因为关银祥对他附脑的抑制而完全失去了用场。没有蠹痕,他没有丝毫抵抗能力,只感到自己的身体被迅速地腐蚀。

意识越来越模糊,连极度的疼痛都慢慢消失了。冯斯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魔花中慢慢融化,身畔的关银祥也不再动弹。

他妈的,冯斯想着,死倒也罢了,居然和这么一个臭烘烘的小疯子死在一起,而且按照魔花的腐蚀能力,到最后自己大概会和他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彻底分不清了。

不是和姜米死在一起,也不是和其他漂亮姑娘死在一起,最后居然和一个八杠子打不着的古古怪怪的小神经一块儿化为花肥,这死法也太尴尬了。而且,天选者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挂掉,会给魔王世界造成怎样的震**,他也难以预料。

但奇怪的在于,身体失去知觉,大脑的意识也逐渐消失,附脑却好像反而有了一些重启的迹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银祥注入的毒素也都被魔花吸收了。但是,可能是身体损毁太过严重,附脑已经没法发挥作用了,无论是尝试操控时间,还是尝试操控物质,都得不到任何反馈。

但他可以肯定,附脑活过来了,而且活得很好,似乎并没有受到魔花腐蚀液的影响,反而变得更有活力。他一下子想起了王璐和梁野等人以及黑暗家族都十分感兴趣的那个实验:探寻附脑是否可能脱离大脑和人体独立存在。

他还记得自己后来曾经和梁野探讨过这个话题。那时候他已经知道了梁野是魏崇义的幕后指使者,内心虽然失望于梁野这个看起来最像“正常人”的守卫人也有着黑暗和严酷的一面,但也反而可以无所顾忌地和对方讨论一些问题了。

“附脑独立的边界,到最后会是什么样的?”他那时候问梁野,“或者说,你们想要得到哪种效果?”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实话,不是我想要瞒着你,而是我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守卫人追求力量,但随着力量的越来越强,却又越来越害怕自己和魔王太过接近。我们的研究,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会不会就是所谓“附脑脱离大脑桎梏”的极限边界呢?冯斯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呆呆地想着。我的身体已经毁了,大脑多半也要被毁了,但附脑却仿佛被赋予了新的活力。那么,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附脑获得完全的独立。

完全独立的附脑,能够干什么呢?会不会接近于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呢?冯斯想着,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自己的灵魂到底该怎么定义。一直以来,他的一切思维活动都仍然是由大脑主导,附脑更加接近于一种日漫里提供能量的小宇宙,是无法掺杂进他的思维活动的。那么,如果附脑独立了,“我”,“冯斯这个人的意识”,是否还存在、是否还能感知到附脑本身呢?附脑又能否反过来感知到“冯斯”的存在呢?

冯斯又觉得自己临死之前仿佛变成了哲学家,思考着本我和超我,思考着灵魂的真伪。但这样的哲学思辨也无法维系下去,身体损毁了,脑体无法获得供氧,大脑会首先失去思维能力,直到脑干死亡,冯斯也就将不复存在。

剩下的附脑,也许就不能算冯斯了吧?冯斯在自己可能的最后生存时刻,自嘲地想着,所以,即便附脑真的表现出了点儿什么幺蛾子,可能也和我冯某人没关系了。

他陷入了真正的混沌之中,没有感觉,也无法控制思想,只觉得一种难以用言语描述的“存在感”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他的整个身躯已经消亡,大脑、小脑和脑干都成为了魔花的食物,从普通人类的医学理论上来说,冯斯这个人已经可以宣告死亡了。

但他却知道自己还活着,不具备寻常感官能力的附脑给了他“活着”的概念,却又不能形成清晰的感知,简直就像说不清道不明的阿梨耶识。在这种莫名的存在感的包围中,冯斯没有恐惧,没有伤感,没有痛苦,仿佛死亡本身并不重要。

因为附脑还在。

冯斯还在大学里念书的时候,一位舍友喜欢看日本动画片,看完了就拿另一位四眼舍友开涮:“你看,你简直和新八酱一样,眼镜才是你的本体,离开眼镜你就毫无存在感。”他也正是从这句玩笑中学会了“存在感”这么一个二次元宅们最喜欢使用的词汇,并在后来精确应用到刘岂凡身上。

还是说——天选者?由附脑决定的天选者,由魔王血脉决定的天选者,无论外部如何改变、都不会被动摇的天选者。

可是,到底什么才是天选者?

冯斯被黑暗挤压着。那种茫茫然的空虚仿佛产生了实体,让他像是在深海中随波逐流。倒是并不难受,但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空虚感,让他想要努力抓住一点什么东西。

他想要抛掉这种空虚感,他想要从柔软而无法着力的海水中挣脱出来,踏上坚固的土地,找到一个可以抓紧的实体。附脑在展现出渴望。

就好像创世神话一样,上帝说:“要有光。”然后就有了光。

我也可以这样吗?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冯斯的意识向自己发出了这样的问题。我当然不是上帝,我不能创造世界。但我是天选者,不能创造世界,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创造自己!

这四个字爆裂出恒星爆炸般的巨响,响彻宇宙。就像无边的黑暗中真正出现了一丝光亮,冯斯突然感到了泉涌般的力量。消失的意识开始重构,思维和情绪重新出现,感知、分析、想象、推理、曾经拥有的记忆……全都回来了,并且全都在附脑上着陆。过去的冯斯又回来了,但这可能再也不是过去的冯斯了。

梁野他们求而不得的实验结果,居然在我身上实现了,冯斯想。现在我的精神世界已经全部交给了附脑,也许我可以要求附脑给我重新创造一个拥有大脑、小脑和脑干、和过去完全一样的头颅。我也能回归到过去的那个冯斯。

但我也可以把这个实验再继续向前推进一步,推向真正的极限:不创造普通的人脑,把身体的一切都交给附脑控制。我不知道那样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如果错过了这一次的机缘,也许以后也不会再碰到同样的机会了。也许这就是天选者的宿命,用自己去赌,用整个世界的命运去赌。不然的话,就不能被称之为天选者。

要有光。天选者说。

然后就有了光。

四、

“所以,其实你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了?整个人都被魔花消化了?”文潇岚捂住了嘴,脸色煞白,“然后因为魔花伤害不了你的附脑,附脑成为你这坨花肥里唯一剩下的东西,你就用附脑重构了身体?”

冯斯点点头,摆了个潇洒的姿态:“现在你见到的,是抛弃了旧我、获得涅槃的全新的冯大官人。”

文潇岚狠狠呸了一声:“就你那呆头鹅的模样,涅槃个鬼!不过,你现在……真的连脑子都没有了?”

“你是指你获得的和那些村民‘共生’的能力?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说出来你别害怕。”冯斯说,“附脑替我重构身体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按照怎么样的玄学去攫取物质,把那一整朵魔花都反向吞噬了。也就是说,魔花本来打算吃掉我,最后反而被我吃了。”

“那不是好事么?”文潇岚说,“你早就说过魔花能大幅提升守卫人的力量,这回吞掉了那么大一朵,恐怕四大高手也不是你的对手了吧?”

“没错,由于吞掉了整朵魔花,至少陈广泽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我可以用我的蠹痕全面压制他,让他的冰雾根本释放不出来。可惜的是,当他发现不敌之后,选择了自杀,我终究还是没能从他的嘴里掏出想要得到的信息。而且,他放到小樱脑子里的那段记忆,我也暂时没找到办法取出来。”

“守卫人都这样,一个个好像生命不属于他们自己一样。”文潇岚的神色有些黯然,无疑是想起了范量宇。

“这种事情我早就习惯了。”冯斯说,“不过,你有没有想到,魔花在被我吞掉之前,还吞了些别的东西?”

文潇岚想了一下,刚刚恢复红润的脸又白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眼神里透露出极度的惊惧:“小樱的那个弟弟!他被魔花吃了,所以……所以你吃了他!你吃了小樱的弟弟!”

冯斯长叹一声:“没错。我他妈的吃了一个人。”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确切地说,不只是他,还有‘过去的冯斯’。所以,其实我吃掉了两个人——你行了,别做出一副妊娠反应的样子,你明知道这又不是真的吃人。”

“你才妊娠反应!”文潇岚又是一声呸,“虽然我明白那个意思,但是想到这回事,还是觉得恶心。不行,真不能细想了,赶紧说说你重构身体之后的事儿吧,是不是因为吞掉了小樱的弟弟,你才开始有了这种……共生的能力?”

“是的,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冯斯说,“就好像每一个村民的身体都和我连在一起。他们眼睛里所见到的一切,耳朵里听到的一切,鼻子里闻到的一切,手上触摸到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的感官。不过,也并不陌生,这种事情,我也曾经在幻觉里经历过好几次,只是规模比这个大得多。”

“规模?多大规模?”

“扩展到了整个地球。”冯斯说,“三里屯的酒客,东方明珠上的游人,美墨边境的偷渡者,南极的科考队员……我可以看到每一个角落,几乎就是全知全能。在过去,我一直不懂这样的幻觉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几天把幻觉变成现实之后,越是感受着这种诡奇的共生状态,越是隐隐约约有了一些新的猜想。直到今天,你来了这里,把魔王记忆迷宫里的见闻告诉了我,尤其是养蜂那一段,我才终于找到了这个方向。现在需要的,就是证据,坚实的证据而不是只是模糊的猜想,这就要看小樱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了。”

“关银祥是被上杉雪子强行抢到村里的,他的附脑无疑也是她操作的。由此可见,上杉雪子虽然是逃亡到中国的,却对后续的计划有着非常周详的安排,她在这个村子里也一定留下了些什么。她绝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过去,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小樱吸引了,完全忽略了关银祥的存在,所以我让小樱去细细找一找关银祥的生活足迹,很有可能上杉雪子的秘密就藏在那里。走吧,我先让村民们找到小樱到底在哪儿,然后我们一起去瞧瞧。”

随着冯斯的这句话,村民们果然开始行动起来,就像离巢的工蜂一样,四散奔往四合村的不同位置。文潇岚看得一脸羡慕:“这样好像倒也挺不错的,干什么都方便。”

“太容易了,我马上可以让你失去自我意识,成为这些村民中的一份子。”冯斯说。

“千万别!”文潇岚连连摆手。

冯斯笑了笑,正想接着说话,突然之间脸色一变。只见那些正在奔走的村民就像被猛地剪断了提线的木偶一样,一个个停止动作,栽倒在地上。

“怎么了?”文潇岚一惊。

“有人在干扰我的蠹痕控制,而且力量相当强。”冯斯说,“而且,这个蠹痕略略有点熟,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梁野!”

“梁野?他不是在巴丹吉林沙漠失踪好久了吗?”

“所以才让我觉得奇怪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不是从外面进来的,而是直接从村里出现的。”

“是像王璐那样的瞬间移动吗?”

“不是,即便王璐的瞬移也是可以判断出来路的。”冯斯神情凝重,“而梁野,这一次真的是突然凭空出现的。这不太对,我得去看看。”

“不必了,我已经来了,冯兄。”一个声音从冯斯身后响起。

冯斯和文潇岚悚然转身。没错,站在两人面前的正是已经失踪许久的梁野。以冯斯此刻对蠹痕的精准把握,竟然完全没有感觉到他是怎样接近的。

更为奇怪的是梁野此刻的状态。他的整个身体就像是一张被划花的盗版光碟里的画面,不断扭曲,不断闪烁,不断出现诡异的“视觉错误”或者“马赛克”。虽然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冯斯还是拉着文潇岚向后退出几步。

“别那么紧张,我不是来伤害你的,而是来帮你的忙的。”梁野轻轻笑了笑,脸上正好闪现出一个六边形的黑洞,就像是他的鼻子在一瞬间被挖掉了一样。而到了下一秒,他的胸口从衣服到皮肉忽然变得透明,可以看到心脏在薄薄的胸膜内跳动。

“你这是……怎么了?”已经算得上见多识广的文潇岚也表示吃惊非常。

“梁兄,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失踪的这段日子到底在什么地方?”冯斯也发问说。

“这话我信。”冯斯点点头,“而且,也无所谓失望不失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还是把你当做朋友的”

“那你就记住我的话,守卫人们上当了!”梁野说着,身体又发出一阵奇异的闪光,就像是将坏未坏的电灯泡。

“守卫人们?上什么当?”冯斯一时间有些迷糊。但他马上反应过来,梁野所指的,应该是守卫人们倾巢出动、寻找日本组织抢夺病毒的事情。

“他们不是要去找病毒和疫苗吗?”文潇岚说,“怎么会上当?难道是日本人安排的陷阱?”

“并不是。”梁野急切地说,“守卫人以为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日本组织也这么以为。但他们都错了,一切都是魔王设计好的!他们双方都上当了!”

这是冯斯第一次在一向老谋深算的梁野脸上看到真正惶急的表情。他可以肯定,梁野并没有说谎,没有耍弄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在说真话。

“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冯斯说。

“不能让疫苗扩散。”梁野说。

“你说错了吧?”冯斯说,“不能扩散的不是病毒么?疫苗有什么问题?”

“病毒只是诱饵,疫苗才是关键!千万不能让疫苗扩散!”梁野吼道,“记住这一点!别废话了!”

冯斯能看出,除了疫苗的事情之外,梁野还有重要的话想要说,但似乎留给他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不然这个一向有风度的人不会出口那么无礼。他当机立断地点点头:“我记住了,不让疫苗扩散。还有别的话吗?”

“不管能不能阻止疫苗扩散,守卫人的未来、也就是人类的未来终究还是得靠你。但是你还是没有找到你真正的力量,尽管我能感觉到,你的蠹痕比过去又强得多了。”梁野说着,身体在两人的视线里忽长忽短忽胖忽瘦,有时候甚至看来已经断成了两截。他真的已经不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像一道影子,垂死挣扎的影子。

“没错,我在这个村子里吞掉了一整朵巨型魔花,但对于蠹痕的使用确实没有太多新招,就像蓄了一池子的水却放不出来一样。那你有什么建议吗?”冯斯问。

“放开你的思想。”梁野说,“你太循规蹈矩了,总把蠹痕当成念书一样,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往上爬。你需要再疯狂一些,再野蛮一些。”

“循规蹈矩……疯狂一些……野蛮一些……”冯斯怔了怔。

身旁的文潇岚却已经惊呼出声:“梁野,你……你怎么了?”

梁野的整个身躯都已经被压缩得极扁极薄,恍如一张照片。在一种无法捉摸的力量的拉扯下,这张“照片”一会儿被拉长,一会儿被缩短,倒像是八十年代神话片里的原始特效。而他说话的声音也忽远忽近,时大时小,好像受到了很大的干扰。

这是梁野说出的最后一句话。他的身躯终于被压缩到极致,仿佛宇宙坍缩成原点一般,骤然消失不见。他所带来的蠹痕干扰也消失了,村民们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像是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继续若无其事地向前奔跑。

“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梁野……真的会这么永远消失不见?”文潇岚呆呆地发问。

“这不是很正常么?”冯斯反问,“这就是魔王世界的真相。每一个人都可能像这样突然消失掉,就像之前你在幻域里看到的墓碑一样。不管是大头还是梁野,不管是你还是我,还是姜米和小樱。”

文潇岚默然。冯斯接着说:“所以,梁野说得对,我必须要找到我的蠹痕真正的含义。不然的话,对付一个陈广泽都要费牛鼻子劲,站在魔王面前终究还是一个肉包子。”

正说到这里,远处跑来一个人影,那是被村民们叫回来的关雪樱。文潇岚和关雪樱久别重逢,彼此都很兴奋,但也知道时间紧迫,稍微交流了几句之后,文潇岚就把关雪樱推向了冯斯:“我们俩有的是时间聊天,先让这个肉包子和你说话吧。你这个发声软件还真好听。”

“找到什么了吗?”冯斯问。

“我刚才想起了一件事。”关雪樱说,“我弟弟不是一直智力不高学习很差么?村里唯一的那位老师就主动跟爸爸说,他可以在每天放学后帮弟弟补习。”

“我知道那个老师,你和我说过的,村里小学和初中混在一起的唯一一个老师,那个戴眼镜的老头儿,什么课都他一个人教,村里人看盗版影碟他还管念字幕。”

“现在回想起来,老祖宗的目的就是要村里人足够愚昧,什么都不懂,罗老师不应该会主动提出帮人补习,更别提是我弟弟那种智力的。”关雪樱说,“所以我觉得,他做这件事可能是我妈妈早就安排好的。”

“这个想法确实有道理,甚至于罗老师本身就和你妈是一伙的也说不准。嗯,在我身边呆久了,你也有点御手洗洁的味儿了。”冯斯满脸的大言不惭。

“大头哥哥说过,推理小说里的侦探都是骗人的,其实狗屁不通,都是坑钱的推理小说家拍着脑袋瞎想出来的。”关雪樱说。

冯斯狼狈地摆摆手:“大头怪的话怎么能信,那个王八蛋发起疯来连他自己都要鄙视……说正经的,你是不是在罗老师家找到了什么?”

“嗯,他的家这次也被拆了,但地窖的门并没有被废墟掩盖。”关雪樱说,“我钻进地窖找了很久,发现了一包东西,感觉对你有用。”

——那些稀稀拉拉的汉字,指向了魔王鲁赞和他的四个寄魂。

看来王欢辰还真没骗我,冯斯想,魔王鲁赞和他的四个寄魂,格萨尔王的传说,到最后真的能和现实世界里的“魔王”联系起来。但见鬼的在于,上杉雪子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中文写作水平不够,留下的这本笔记本是用日文书写的,即便是学霸文潇岚看了也是一脸懵逼。

“我们只能先离开这里,去找一个懂日语的人来翻译一下了。”冯斯说,“不过,按照梁野的说法,现在最急迫的是先去阻止守卫人们使用疫苗。”

“这并不矛盾。”文潇岚说,“守卫人里肯定能找到懂日语的,我们赶紧去吧。”

这话提醒了冯斯:“妈的,糟糕了,我好像还没找到从这团迷雾里闯出去的办法。”

他又去试了试,果然,一旦走进浓雾深处,就会有一股无法突破的阻力硬生生把他挡回去,这么多天过去了也没有改变。他又尝试着创造出一台类似于微型直升飞机一样的飞行器,由飞行器带着他升入天空,但同样的,天穹之上也存在着那股阻力,飞行机被直接按了下来,逼得他又临时创造出一朵降落伞带着自己落地。

其他诸如能吹散雾气的巨大风扇、能消解雾气的药物他都试过了,对于这些要求,附脑一概不予理会,反而回报给他锥子扎一样的头疼。到最后他只能沮丧地躺在地上望天,文潇岚和关雪樱默默地坐在一旁陪着他,谁都不去打扰。

在吞食了魔花之后,冯斯明显能感觉到蠹痕力量的急剧膨胀,轻松击败陈广泽就是证明。但他深知,这样的能力仍旧不足够,至少在魔王面前是远远不够的。哪怕他能直接造出原子弹来,又能如何?轰掉魔王然后把地球送入核冬天么?

梁野的话带给了他希望,但却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尤其是最后一句话里所说的“魔花不仅仅是放大器”,似乎是想要指点他,发挥出被他整朵吞掉的魔花的作用。但魔花如果“不仅仅是放大器”,还能是什么呢?

大概是指魔花扭曲空间的特性吧?冯斯猜测着。玄化道院的道士们,就是想要借助魔花提升实力,结果玩砸了把自己陷入了无法逃脱的异空间。张献忠地宫能够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始终藏在那么小的一个近乎数学意义的“点”里,也和地宫里那些数量惊人的魔花密不可分。那么,是不是自己还能发掘出这种特性,使得自己获取第三种蠹痕,可以像王璐或者范为琳那样扭曲空间呢?那样的话,应该就可以突破这层古怪的迷雾,回到正常的世界里了吧。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关雪樱的手机发出圆润的女声。

冯斯微微一愣:“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

“我觉得,你太执着于某一个附脑的单一功能了,”关雪樱说,“你还记得你以前教我篮球的时候说过的三威胁吗?”

冯斯记得。那已经是他还在学校里当大学生的时候的事儿了。在观摩了几场冯斯参加的篮球赛后,关雪樱感觉很好奇,也曾趁着冯斯练球的时候,跑到篮球场去向他询问一些篮球基础知识。冯斯知无不言,有一次就讲到了三威胁动作。

“如果一个球员在投篮、突破和传球三方面都有一定的功底,那么摆出三威胁的姿态之后,对方就会很难办,不知道该选择怎么样的防守方式。”冯斯说,“当然,真正的三威胁,得到高段位的球员才能做得好,尤其是NBA球星,我们这些野球场上的菜鸟,能够把突投这两项威胁练出来就算很不错了。”

“那NBA球星能怎么样?”关雪樱问。

“如果是一流以上甚至于顶级球星的话,三威胁做得好对防守球员会是很沉重的心理压力。”冯斯解释说,“对他们而言,突破、投篮、传球的动作都可以做得浑然一体,让人无法预测下一步的动向。而我们这些菜鸟,一个技术动作都练不好,遇到职业球员是很容易让对方判断出你的进攻意图的。只不过嘛,平时打野球或者校内联赛,对手同样也是菜鸟,倒是不太有所谓,把一项技术练到足够熟练就成。”

此刻关雪樱突然提到三威胁,看似八杠子打不着,但冯斯明白,关雪樱这个姑娘冰雪聪明,而且由于并不是像他和文潇岚那样经受着正规教育长大,思路很有可能偏离常规——却往往有效。

“你是不是想说……浑然一体?”冯斯试探着问,“就像我以前和你讲解三威胁时说的那样,所有的技术动作收发随心没有明显的界线,让人防不胜防。”

关雪樱点点头:“我觉得,你太在意每一个蠹痕的功能了。你唤醒了自己的附脑之后,就想着怎么去创造物质;你得到了刘哥哥的附脑之后,就想着操纵时间。现在你吞掉了魔花,又开始琢磨着怎么转移空间。转移空间很好,我们都能离开村子啦,但我觉得,这样的思路长远看起来还是不够好。”

“你说得对,还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冯斯叹了口气。

“你也许应该仔细想想,你的蠹痕结合在一起能怎么发挥作用,就像三威胁那样。”关雪樱说,“还是你和我讲过的,一个角色球员只需要跑到空位接球投篮,但一个超级球星随时要准备好表演所有的技术。你就是那个超级球星。”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个人一直呆在四合村里。以冯斯现在的能力,足以很轻松地制造出全村人的口粮和日用品。他就像后勤部长一样,先把足够用几天的物资创造出来,然后一个人在祭坛里或坐或站或躺,思考着自己蠹痕的进化问题,困极了就闭上眼睛睡一会儿,搞得蓬头垢面状若流浪汉。但冯斯知道,自己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否则出去了也是送死,更不可能从魔王手里把姜米救回来。

他努力地调动着蠹痕,的确有了一些模模糊糊的似乎可以操纵空间的感觉。这一天中午的时候,他在午睡初醒的迷迷瞪瞪中,心念一闪,把一块距离自己好几米远的石头瞬间转移到了面前,差点撞到鼻子。可见梁野说得没错,巨型魔花不仅仅让他原有的力量得到了加强,还赋予了他操纵空间的初步能力。如果勤加练习的话,这将成为他的又一门利器。

但这仍然不够,远远不够。关雪樱是对的,如果他只会投篮,如果他只会突破,如果他只会传球,他都不能成为超级球星。不成为超级球星,是不可能打败魔王的。

几天之后,各种生活物资用得差不多了,冯斯又创造出了一批。这几天肉体上的疲累困顿好像反而让他的附脑更加活跃,创造起物质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再也不是过去变块巧克力都费事的光景了。

“要是以前的话,变出这一堆米啊面啊肥皂啊,足够你在**躺半个月了。”文潇岚说,“魔花总还是对你有帮助的。”

冯斯怔了怔,眼前一亮:“其实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我。如果我把蠹痕的力量催动到极致,并且一直持续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那样恐怕会累死吧?”文潇岚说。

“也许累死,也许在累死的过程中能逼出我的极限来。”冯斯说,“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再戒急用忍也不会有用了,不如赌一把。反正我一向运气挺好的。”

“运气再好也有用完的时候,别真把自己当超级赛亚人了,再说超级赛亚人也会死的啊。”文潇岚的脸上充满了忧郁,“但是我知道,你这个孙子一辈子油盐不进什么劝都不听,所以我也不劝你了。你要是挂了,我替你收尸。”

“你太仗义了。”冯斯翘起大拇指。

他独坐在祭坛中央,思索了好一阵子自己应该怎么把蠹痕消耗到极限,必须要找到某一样在蠹痕创造范围内的东西,难度又必须足够大。最后他决定,管他三七二十一,想到什么就试什么,反正都是消耗嘛,造出什么都不算白造。

于是他先指挥着村民们替他清出了大片的空地,然后开始制造各种玩意儿,从镶钻石的手机到顶级配置的电脑,从重机枪到皮卡,从绝版乐高泰姬陵到原比例的大卫雕像,魔花赋予的强大力量让他可以造出许多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真的像从百宝囊里往外倒东西一样。而且,和以前不一样的在于,连续创造了那么多东西,他竟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相反的,似乎精神越来越兴奋,创造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他兴致一来,忍不住恶趣味大发作,打算创造一个体量足够大的东西:一座篮球场。但脑子里一恍惚,原本想要建造的是那种标准木地板并且带灯光的好场地,不知道怎么的,下命令时一走神,又想到了学校里他经常练球的那块水泥地破场子。没等他反应过来,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大片水泥地,地上的中场线、三分线、罚球弧等都被磨得很模糊了,场地两端耸立着两个篮板上漆都快掉光了、篮筐都歪了的破篮球架子。

“我他妈还真是屌丝命。”冯斯自嘲地笑了笑,“连他妈变个篮球场都给我最低配版的。”

这个低配版露天篮球场无疑并不符合他的要求,反而再一次嘲笑了他的生活。冯斯气恼地挥了挥手,完全是不假思索地冒出了这个念头:“这破场子又没用又占地盘,还是拆了吧。”

这个想法纯出自然,没有半点杂念顾虑,半秒钟之后,刚刚建好的篮球场就消失了。

冯斯没有在意,正打算重新向蠹痕发出指令,构建一座豪华球场,突然之间,他一下子傻在原地,有点儿蒙了。

——刚才那座因为指令失误而造出来的破旧篮球场,怎么会突然消失的?

——我的蠹痕一向只是用来创造,创造出来的东西都和真实世界里的无异,不被外力毁坏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从来没有消失过啊。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想了一下“这球场没用,拆了吧”?那个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和算计,纯粹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

冯斯忽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般的领悟,这样的领悟他在刚刚找到自己的创造能力时曾经有过一次,但这一回,似乎更加透彻。他站在刚刚还曾经出现过一座篮球场的空地上,仰头望天,就像是在享受着透过迷雾照进来的阳光。

“这回明白了。”冯斯眯缝着双眼,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度过贤者时间,“老子还真的成了龙傲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