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无法控制的吃人冲动——杰弗瑞·达莫

1991年7月的一天晚上,罗尔夫和罗斯两名警察像往常一样在街上巡逻。这时,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朝他们跑过来。黑人青年名叫特雷西·爱德华,他告诉警察附近有一个人想要杀死他,还说要剖开他的心吃掉。

在特雷西的带领下,罗尔夫和罗斯来到了一户人家,结果特雷西发现找错了。第二次,他们找对了,并在这家发现了一把沾满血迹的刀。很快,罗尔夫和罗斯就看到了墙壁上的照片,这不是普通的照片,都是一些令人恐惧、作呕的照片,例如有的照片上显示着一颗被浸泡在水池里的人头;有的照片上则是一具人体,从喉咙到腹股沟整个拉开,就连盆骨都清晰地显示着;有的照片则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状态,被捆绑起来,并被强迫摆出令人难堪的****姿势。

罗尔夫和罗斯看到这些照片后立刻意识到他们面对着一个恶魔般的杀人凶手,于是就拿出手铐将这家的男主人铐住了。

两名警察从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在控制住凶手后,便开始在房间里进行搜查。这次的搜查让两名警察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们在职业生涯中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场景。房间里有几个塑料桶,当警察打开桶的时候发现了许多残缺的尸体。警察还发现了一些瓶子,瓶子里浸泡着一些男性**。当警察打开冰箱的时候,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忍不住骂道:“妈的,这是一颗人头!”冰箱里一共有三颗人头,还有一些零碎的人肉。

被捕的人名叫杰弗瑞·达莫,在当地是个十分普通的人。当达莫所犯下的罪行被曝光之后,立刻在当地乃至全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特雷西告诉警方,他与达莫是第一次见面,对他很有好感,于是就答应到达莫家中喝酒。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落入了一个恐怖杀人魔和食人魔的陷阱之中。

到了达莫家中后,达莫说《驱魔人》的播放时间到了,这是他最喜爱的电影,希望特雷西能与他一起到卧室观看。特雷西爽快地答应了,当他走进卧室的时候立刻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味道,他不知道在达莫的房间里有许多尸体碎块,而臭味就是尸体腐烂散发出来的。进入房间后不久,特雷西就注意到墙壁上贴了很多照片,当他仔细看的时候,立刻被吓到了,上面尽是一些尸体碎块和死人,看起来十分恐怖。

就在特雷西惊魂未定之时,他被达莫用手铐铐住了,幸运的是,由于特雷西的剧烈挣扎,达莫只铐住了他的一只手。随后,达莫拿出了一把刀,并用力刺向特雷西的胸口,幸好没有刺穿心脏。特雷西一边不停地躲避达莫的攻击,一边试图逃出屋子。特雷西害怕极了,他不停地求饶,希望达莫能饶他一命。但达莫却说:“我要挖出你的心脏,然后煮着吃了。不过在此之前你得**着身体让我拍几张照片。”说着,达莫就起身去拿照相机。就在此时,特雷西用力地撞向达莫的头部,达莫一下子被撞倒了,特雷西趁此机会立刻站起来逃了出去,他在路上遇到了两名巡逻的警察,这才获救。

尽管达莫在被捕的时候反抗十分激烈,但在审讯的时候却很快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据达莫交代,他第一次杀人是在18岁,被害人名叫史蒂夫·希克斯,是个黑人。

当时希克斯搭乘了达莫的车,达莫邀请希克斯去自己家中喝酒,并说家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家人都去亲戚家了。希克斯一听就同意了。

到了达莫家中后,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听音乐。达莫本以为这会是一个愉快的夜晚,但希克斯的一句话让他突然有了杀人的念头,希克斯说:“今天已经很晚了,我得走了,我们改天再约吧。”达莫不希望希克斯离开,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挽留他,他突然觉得如果杀了希克斯,那么希克斯就能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了。

就在希克斯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达莫用哑铃朝着他的脑袋砸了过去,希克斯一下子就被砸晕了。之后达莫狠狠地掐住希克斯的脖子,直到希克斯停止了呼吸。然后,达莫将希克斯的尸体切割成若干块并放进了一个大塑料袋中。

当时,达莫还和家人居住在一起,他只能小心翼翼地将装着尸块的塑料袋藏在自己的卧室中。但随着尸体的腐烂,恶臭渐渐从达莫的房间里散发出来,为了避免被家人发现,达莫只能偷偷将尸块埋在屋后的树林中。

之后的几天内,达莫一直留意着屋后树林的情况,当发现那个地方经常有小孩子玩耍时,他开始担心尸体会被孩子们发现,于是他趁着夜色将尸体挖出来,此时尸体已经分解掉了,只剩下了骨头。达莫将这些骨头砸成碎片,随意地撒在了树林里。达莫喜欢在住所附近处理尸体,尤其喜欢将尸体留在家里,他认为这样能将被害人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后来达莫想到了一种更好的挽留办法,即吃掉被害人的部分尸体,尤其是吃掉被害人的心脏。

这是达莫第一次杀人,达莫认为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如果当时希克斯不离开,而是整晚陪在他的身边,那他或许就不会杀死希克斯了。达莫觉得自己一直深陷孤独之中,没有人愿意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就连平时他十分善待的流浪者也不愿意陪他,所以他开始杀人,杀死那些企图离开自己的人。

希克斯的失踪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达莫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像往常一样继续生活。不久之后,达莫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开始闹离婚。达莫已经成年了,如果父母离婚了,那就意味着他今后要独自生活,他很痛苦,就连父母也不能永远陪在他的身边。但父母却并未注意到达莫的痛苦,他们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争夺小儿子大卫的抚养权上。最后母亲带着大卫离开了,家中只剩下达莫和父亲。

没过多久,达莫也离开了家。一段时间后,达莫带回了一个女朋友,而且进入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哥伦布分校学习。在学校待了没多长时间,达莫就去参军了。后来达莫因酗酒被军队开除了。离开军队后,达莫回到了家乡,和祖父母居住在一起。达莫一直渴望能和一个女人结婚并组建一个家庭,但没有女人能忍受达莫的变态行为,例如在公共场合露阴和小便等。尽管达莫因此被拘留过,却屡教不改。

1987年的一天,一个名叫史蒂夫·托米的男子与达莫在汽车旅馆喝酒的时候意外死亡。根据达莫的交代,那天晚上他和托米相谈甚欢,两人都喝了许多酒,最后喝得不省人事。当达莫醒来后发现托米已经口吐鲜血死了。达莫看到托米的尸体后,只想将尸体带回家,而不是报警。

达莫将托米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并带回了家。看着托米的尸体,达莫突然有了十分强烈的性冲动,于是他开始性侵尸体,并对着尸体**。发泄完性欲后,达莫开始用刀肢解尸体。这次意外事件让达莫迷上了杀人的乐趣。

很快,达莫开始渴望杀人,他诱拐了一名14岁的男孩并将其杀死。不久之后,达莫碰到了一个认识的人,他名叫理查德·格雷罗,当时格雷罗准备去找朋友玩,碰到达莫后就打了个招呼,达莫邀请格雷罗去家中喝酒,结果格雷罗没能活着走出达莫的住所。

达莫与祖父母住在一起,为了避免祖父母发现自己见不得人的勾当,他只会在地下室处理尸体。达莫的祖母发现,达莫很喜欢在地下室待着,而且一待就是一整晚。在晚上的时候,地下室总会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祖母不知道达莫在做什么,也不想干涉达莫,但当她闻到从地下室传来的气味时,就对达莫说,希望达莫能独自出去找房子住。祖母的这个要求让达莫觉得很伤心,他以为祖母要离弃他。但在祖母的坚持下,达莫只好搬了出去。

独自居住后不久,达莫就因猥亵罪被拘留了。获得自由后不久,达莫就去了一家同性恋酒吧买醉,这是他经常去的酒吧。

在酒吧里,达莫和一个名叫安东尼·希尔斯的男人聊得很愉快。达莫对希尔斯说:“我是这家酒吧的常客,经常在这里喝酒。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去我家。到时候我们可以玩点儿更刺激的游戏,可以尽情地喝酒和**,还可以拍点儿裸照。”希尔斯一听心动了,就跟着达莫离开了酒吧。

到了达莫家中后,两人便开始**。希尔斯只觉得达莫是个普通的同性恋而已,并没有提高警惕,所以当达莫端给他一杯酒的时候,希尔斯毫不犹豫地喝了。这是一杯掺着安眠药的酒,希尔斯喝下不久后不由自主地睡着了。

在希尔斯不省人事的时候,达莫肢解了他。达莫似乎很喜欢希尔斯的脑袋,在他看来这是一件不错的纪念品,他一直留在身边。

这次作案后不久,达莫又因猥亵男童被判刑,法庭判达莫禁止和18周岁以下的儿童接触。在之后的一年内,达莫的杀人欲望越来越强烈,他先后杀掉了大约12名男性。

内克拉克是其中的一名被害人,年仅14岁,是个老挝裔男孩。内克拉克被达莫诱骗到住所后,就被达莫用安眠药迷晕了。看着昏迷的内克拉克,达莫突然想喝酒庆祝一下,但发现家中没啤酒了,就出去买酒。其间,内克拉克迷迷糊糊醒了过来,他意识到自己被下药和强奸了,就尽力跑了出去。

当时内克拉克**身体,肛门处还流着血。由于安眠药的药效还没完全消失,内克拉克的意识还不怎么清醒,他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当内克拉克看到两名女孩后,立刻向他们求救。两名女孩看到内克拉克的情况后,立刻意识到内克拉克需要警察的帮助,于是就报警了。

警察和内克拉克来到了达莫的住所。不过在警察看来,这只是一对同性情侣在闹矛盾而已,并未引起重视,去达莫家中只是象征性地询问了一些问题。达莫十分配合警方的工作,他对警察说,内克拉克已经19岁了,他们之间是情侣关系。警察觉得达莫说得没错,于是就离开了。其实当时警察也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但并未怀疑。如果当时警察搜查了达莫的住所,一定会发现被肢解的尸体,那么内克拉克就会获救。警察一离开,达莫就肢解了昏迷的内克拉克,还将内克拉克的脑袋做成了纪念品。

帮助内克拉克报警的两名女孩觉得事情不对劲儿,就回家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就给警察局打电话询问情况,结果警察说:“女士,那是个成年人,我们不能干涉对方的性取向。”后来,这两名警察甚至还拿内克拉克肛门受伤和醉酒的样子开玩笑。这两名警察不仅是白种人,而且还是种族主义者。他们对达莫这个白种人本就具有好感,对内克拉克这个老挝裔本来就存在偏见。正是这种偏见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被达莫杀死的被害人都是有色人种,以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居多。被害人都是男性,没有妇女,也没有儿童。这与达莫是个种族主义者是分不开的。达莫的家人虽然有种族主义倾向,但表现得并不强烈。不过达莫却是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而且他还曾公开表示,总有一天要杀死世界上所有的黑人。

除了达莫外,当时的许多人都存在歧视有色人种的倾向。在这种歧视有色人种的大环境影响下,达莫袭击有色人种通常不会引人注意。就像内克拉克一样,如果那两名警察能像罗尔夫和罗斯一样负责,没有种族偏见,那么内克拉克就会成为幸存者。

当达莫的杀人事件被曝光之后,一场抗议美国政府纵容种族主义的民众暴动开始了。一时间,美国政府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美国政府为了熄灭民众的怒火,决定严惩达莫。

警方在达莫的带领下找到了16名被害人的尸骨,这样16起谋杀案坐实了。最终法庭认为达莫需要为16起谋杀案负责,他被判处了终身监禁,他的余生将要在监狱中度过了。达莫被单独关押起来,一般情况下,监狱方不会轻易让达莫和其他犯人接触。就算如此,达莫还是在监狱中被人杀害了。

1994年,达莫在和一个黑人一起打扫房间的时候,两个人起了冲突。激烈的争吵过后,两人开始互相殴打起来。达莫显然不是黑人的对手,他被黑人抓着脑袋用力向墙上撞去,结果达莫被撞死了。在黑人看来,他杀死达莫这个恶魔只是替天行道,上帝不会允许一个杀人狂魔继续活在这个世上。

1960年,达莫出生于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一个普通家庭,在家中排行第二。小时候的达莫是个漂亮的小男孩,深受父母喜爱。据调查,凡是相貌出众的孩子都可以获得父母的喜爱,与其他相貌平凡或是丑陋的兄弟姐妹相比,长得漂亮的孩子可以得到格外的优待,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在与同龄人相处的时候,漂亮的外貌不仅没给达莫带来方便,反而招来了不小的麻烦。没有男孩愿意和一个像小女孩一样漂亮的男孩玩,达莫还总是受到周围男孩的性骚扰。这段经历对达莫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甚至影响了他的性取向,使他的性取向发生了错乱。成年后,他无法与女性发生正常的性关系,只能与男子发生性关系。

8岁,达莫一家离开了密尔沃基,来到了俄亥俄州的巴斯镇。此时的达莫已经与普通孩子不同了,他从不会和其他孩子一起嬉戏玩耍,总是一个人在自家房屋后玩儿,每天沉浸在幻想之中。许多连环杀手和达莫一样,都有一个孤独的童年。

不久之后,父母就发现了达莫的奇怪爱好,达莫会虐待一些小动物,例如狗、猫或小鸟等。虽然父母觉得很奇怪,并且难以理解达莫的爱好,但并未重视这个问题,只觉得这是小孩子的把戏而已。

到了入学年龄,达莫和许多孩子一样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在学校里,达莫依旧是独自一人,他没有朋友。在同学们的眼中,达莫是个古怪的异类,他们会不由自主地远离异类。

孤独的达莫一直渴望能融入同龄人之中,很快他就发现了一种很好的融入方式,就是与他人一起喝酒。渐渐地,达莫开始离不开酒,每天都会把自己灌醉。当达莫成为一个连环杀手的时候,酒成了他引诱被害人的工具。

后来,达莫发现怪异虽然会让同龄人远离他,却也能使他轻易地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于是达莫就不再刻意隐藏自己的怪异行为。据达莫的同学回忆,达莫很喜欢用粉笔在教室的地板上画出人体的形状。起初同学们会感到非常诧异,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在同学眼里,达莫是个怪异的、脑子有病的人。虽然达莫很怪异,但在学校的成绩还算不错,只是有些偏科。当时谁会想到这个怪人将来会成为连环杀手和食人魔呢?

【杀戮是为了挽留】

在达莫的罪行被发现之前,在周围人看来,达莫只是个性格孤僻怪异的人罢了,他从未与他人发生过冲突,尽管他曾因露阴和猥亵儿童等罪名被拘留过。许多认识达莫的人都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杀人狂和食人魔。在达莫这个连环杀手的身上,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即无法排解的孤独,他从小就缺少伙伴的陪伴。

在研究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连环杀手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首先考虑他来自一个什么样的家庭。通常情况下,连环杀手都成长于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父母要么未婚、要么离异,或者有犯罪记录。但也有一些连环杀手成长于一个普通正常的家庭,例如达莫。

达莫的原生家庭很正常,他从小没有遭受过父母的忽视或虐待,他的父母十分喜爱他。但达莫在融入同龄人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他不会与同龄人交朋友,他的人生中没有伙伴。

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父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伙伴也是必不可少的。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同龄人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父母的重要性会渐渐削弱,尤其是当一个人步入青春期后,伙伴就更加重要了。

达莫还有恋尸癖的倾向。达莫表示,他在14岁的时候就开始幻想着杀人,他喜欢内脏的颜色。对于达莫来说,刚刚死亡的尸体所散发出来的热气能让他产生性兴奋,他会想要和尸体**。

达莫还很喜欢吃掉被害人的部分尸体,他认为这样被害人就能在自己身上获得重生。达莫在吃人肉的时候,通常会选择自己喜爱的部分,甚至为了让人肉的口感更好,他会变着法儿加工人肉。达莫曾尝试过喝人血,但口感并不怎么样,后来便放弃了。

之后,达莫开始虐待、折磨被害人,并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例如达莫会在被害人的头颅上敲开一个洞,然后灌入一些盐酸,眼看着被害人被疼痛折磨而死。

达莫相信魔鬼的存在,并认为魔鬼一直在控制着自己,所以他才会一直被杀人、吃人的冲动和幻想折磨着,根本无法控制。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达莫也很痛苦,但还是无法停手。渐渐地,他杀人的冲动变得越来越强烈,他成了一个嗜血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