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上学路上的冒牌警察——戴维·保罗·布朗

1975年3月,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一位市民看到一个可疑的警察开着一辆民用汽车,还带走了一个小孩,该市民觉得一定事有蹊跷,于是就打电话报警。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刻开始追踪这辆可疑的汽车。

当警方找到汽车的时候,立刻上前打开车门,结果在汽车的后座上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孩和一个年轻男人。当时,年轻男子正准备用安全带将男孩勒死。如果不是警察及时赶到,男孩一定会被杀害。

该男子名叫戴维·保罗·布朗,18岁,已经成年了。被害人名叫理查德·欧康纳,年仅8岁。在被绑架的当天,理查德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一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他就是布朗,当时布朗身着一身拼凑来的警服,警服上挂着的警徽和手枪都是假的,他故意伪装成警察,来到学校附近寻找合适的对象下手。

布朗看到理查德后,就上前对理查德说,自己是一名警察,正在调查一起刑事案件,希望理查德能协助他的工作。理查德相信了布朗,就跟着布朗上车了。布朗将车开到偏僻的地方后,就卸下了警察的伪装,残忍地对理查德实施了性侵。就在布朗准备杀死理查德的时候,警察突然出现了。理查德的性命虽然保住了,但由于受伤较重,在医院里休养了4天才出院。

这不是布朗第一次犯罪,他在13岁那年,就曾因试图诱拐、性侵一名6岁的男孩而被警察注意。但布朗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的年纪很小。之后的几年内,布朗住所附近曾出现过3起性侵、性侵未遂的案件,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这3起案件由于证据不足一直没能破获,不过警方一直怀疑布朗就是作案者,只是苦于没有证据起诉布朗。

这一次,布朗将面临性侵未成年人、谋杀未遂、冒充警察绑架儿童这3项罪名。这3项罪名都十分严重,布朗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案发几个月后的一天,理查德随同父母一起到一家餐厅吃饭。吃饭的时候,他们发现服务员正是布朗这个恶魔。他们以为布朗越狱了,就给警察打电话。这时,他们才得知布朗只被判了两年监禁,而且缓刑一年。法庭认定布朗所犯下的罪行,但考虑到布朗刚刚成年不久,又没有留下犯罪记录,认错态度也很诚恳,于是就决定给布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证明,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1977年9月24日,马萨诸塞州沙布瑞尔的一个居民在路边遇到了一个伤痕累累的男孩,他向路人求助,希望路人能帮他报警。男孩告诉警方,他和同学在上学路上遇到了一名FBI探员,他说自己正在执行秘密任务,希望他们能协助自己的工作。男孩和同学一听能帮助FBI探员抓捕坏人,立刻兴奋起来,就跟着男子上车了。男子将车开到了僻静之处后,就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将男孩的同学用手铐铐住,锁在车里,然后带着男孩下了车。当男孩意识到男子准备对自己图谋不轨的时候,激烈地反抗起来。男孩的反抗似乎把男子激怒了,男子狠狠地踹在男孩的胸口,他用力十分凶猛,甚至能听到肋骨骨折的声音。男孩当场就晕了过去。当男孩醒来后发现男子和自己的同学都不见了,于是他开始求助。

根据男孩所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刻找到了这名犯罪嫌疑人,他就是布朗。在案发时,他假扮成FBI探员骗走了两名男孩。当一名男孩被他一脚踹晕后,他就带着另一个男孩走了。这名男孩随后遭到了性侵,但并无大碍。

在庭审的时候,法庭考虑到布朗曾经有过十分严重的前科,于是决定严厉地惩罚布朗,最终布朗因谋杀未遂、绑架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罪名被判处18年监禁。不过法庭考虑到布朗的精神有问题,于是就把他送到了精神病医院里。

1984年,布朗宣布改名为纳撒尼·约拿·甘,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1990年,布朗获得了自由,此时他已经在精神病医院里待了13年。马萨诸塞州高等法院的沃尔特·斯蒂尔法官认为,法庭在裁决的时候应该遵守医学鉴定的结论,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证明布朗会对社会产生威胁,那么就应该将布朗从精神病医院里释放出来。

这项裁定立刻遭到了布朗的主治医师安·吉拉斯比的强烈反对,在吉拉斯比看来布朗有十分严重的反社会倾向,而且还具有恋童癖和食人魔、虐待的倾向,如果让布朗获得自由,那么势必会有更多儿童遭殃。但吉拉斯比医生的警告并未引起法官的重视。

1991年8月9日,一名路过的警察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名7岁的男孩坐在车里的后座上,突然车门被一名身材很胖的男子拉开,男子扑到男孩的身上,将男孩压在身下,男孩害怕极了,就哭了起来。男孩的母亲就在附近,听到孩子的哭喊声后立刻赶过去。一时间,汽车周围围了许多人,男孩的母亲在路人的帮助下将肥胖男子强行拉开。之后该男子就从现场逃走了,不过路过的警察还是认出了他,他就是布朗。很快,布朗再次被警方逮捕。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对布朗十分头疼,毕竟布朗此次所犯下的罪行显得太奇怪。布朗辩解说,当时自己只是想进车躲雨而已,并不是想袭击小男孩,只是他的动作太急躁了,所以让人们产生了误会。最终,布朗决定接受检方的认罪协议,即不再辩解,承认自己犯下了袭击儿童罪,并且立即离开马萨诸塞州。最终布朗被判处两年监禁、缓刑两年。

法院在做出缓刑的判决之后,就直接让布朗回家了。其实按照惯例,布朗应该被带到社会矫治部门办理假释/缓刑的监督手续。没有了这项手续,布朗就完全脱离了司法部门的监管。

离开马萨诸塞州后,布朗来到了蒙大拿州的大瀑布市。蒙大拿州与马萨诸塞州属于平行的司法区域,彼此之间没有司法协助机制。对于布朗来说,蒙大拿州是个可以让他随心所欲的地方,这里的司法部门根本不知道布朗过去所犯下的罪行,也不知道他是个需要被监管的危险人物,会给其他人,尤其是儿童带来危害。

1996年2月6日,10岁的扎克·拉姆齐没有上学。起初老师和家长以为拉姆齐只是逃学了,但到了晚上拉姆齐还没回家,他的父母才觉得不对劲,然后立刻报了警。拉姆齐并没有逃学,而是在步行上学的路上突然失踪了。

警方从两名目击者那里了解到,在拉姆齐失踪的当天早晨7:45左右,拉姆齐被一名男子带走,那名男子有一辆白色汽车。另一名目击者说,在当天早晨7:15左右,一名体格肥胖的男子在拉姆齐失踪的街上一直游**着。很快,警方就锁定了嫌疑人,他就是布朗。很巧的是,布朗的母亲名下恰好有一辆白色汽车,这与目击者所提供的证词相吻合。不过,这些证据根本不足以逮捕布朗。

1999年12月13日,两名警察在林肯小学附近抓到了一名假警察。当时两名警察只是路过而已,当他们看到一个身着警服的男子在学校门口溜达时,立刻觉得不对劲儿,于是就扣押了这名男子。当两名警察看到男子的警徽后,马上确认这就是一个假警察,警察还在男子的身上搜到了电击枪和一支玩具手枪。

很快该男子的身份得到确定,他就是布朗。布朗被捕后不久,警方就申请到了搜查令。在布朗的住所警方发现了一张可疑的名单,上面写着几个男孩的名字,最后一个男孩正是3年前在上学路上失踪的拉姆齐,在拉姆齐的名字旁边还标着一个词:死了。显然,拉姆齐的失踪与布朗密切相关,布朗很可能绑架并杀害了拉姆齐。但由于拉姆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警方只能认定布朗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随后更为仔细的搜查工作中,警方发现了更多可疑的东西。

在布朗的厨房里有一台绞肉机,警方在里面找到了一些毛发。这些毛发被送去进行DNA鉴定后得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结论——这些毛发属于人类,不过并不是拉姆齐的,是一个非洲裔的男童的。为什么绞肉机里会出现人类的毛发,这很不正常。

在布朗脏乱不堪的车库里,警方找到了一些骨骼碎片。这些骨骼碎片由于经过了蒸煮,很多都无法提取出有用的DNA,只有少部分的骨骼碎片能提取出DNA。DNA鉴定结果显示,这些骨骼碎片是人类的,而且都是一些男童。最关键的是,骨骼碎片不是拉姆齐的,也与绞肉机里的毛发不是同一个人。

警方还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显然是某种密码。经鉴定,这些符号是布朗的笔记。除了奇怪的符号外,笔记本上还有日期和卡通插画。显然这是布朗所记的笔记,但笔记的内容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的破译。

对于密码专家来说,布朗的密码十分简单,破译工作很快就完成了。破译出来的内容十分恐怖、血腥,是布朗所犯罪行的记录,他不仅杀害了许多男童,还将被害男童的尸体作为食材,要么烧烤、要么油炸,他还会将男童尸体做成派,这个笔记简直就是一道用尸体做食物的菜谱。

这种种可疑的线索都可以证明,拉姆齐很可能已经被布朗杀害了。只是没有证物可以证明布朗就是凶手。在布朗被捕的消息传开后,一名女子指证,布朗曾假扮警察绑架她5岁的儿子,一名男子指证自己曾被布朗性侵。最终检方以这两起案件起诉了布朗。

庭审中,警方所提供的证物给法官和陪审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那本恐怖的笔记无法证明布朗的罪行,但那些毛发和骨骼碎片却是铁一般的证物。最终布朗被裁定犯有谋杀、绑架、性侵等罪名,被判处130年监禁。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布朗的态度一直很坚决,他认为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但他又无法针对骨骼碎片和毛发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2008年4月13日,布朗因心脏病突发死在了监狱中。这样一来,拉姆齐的下落就永远成谜了。人们永远无法得知布朗到底杀死了多少个男童,也无法得知布朗的笔记是否属实。这些都随着布朗的意外去世变成了永久的谜。

【人格异常】

布朗所犯下的罪行骇人听闻,人们往往会认为像布朗这样的罪犯一定会有十分严重的精神问题。在布朗最初绑架、性侵一些男孩的时候,法官也认为他的精神有问题,所以才会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去服刑。显然,布朗的人格不同于常人,他的人格是异常的。研究表明,人格异常与暴力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人格异常者不论在心理、人际和神经生理方面都与常人不同。与正常人相比,人格异常者更无道德感,他们不会产生愧疚和共情,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为所欲为。

根据人格异常者的类型划分,布朗显然属于原发型人格异常者。所谓原发型人格异常者,是指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不同于常人的特点,而且具有反社会倾向。布朗在7岁的时候就曾犯下过十分严重的罪行。

那个时候,布朗对邻居家与自己同龄的小女孩说,他有一台神奇的机器,可以看到未来的自己。小女孩一听立刻来了兴趣,就跟着布朗来到了他家的地下室。这时,布朗撕掉了伪善的面具,用手狠狠地掐住了小女孩的脖子。小女孩害怕极了,开始拼命挣扎并呼救。小女孩的母亲听到女儿的呼救声后立刻赶到地下室,这才救下了小女孩。幸好当时布朗只有7岁,力气有限,不然小女孩很可能会被他杀死。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孩子愿意和布朗玩,人们都知道这里住着一个小恶魔布朗。

人格异常者只会考虑自己的需求,会给人一种非常自私的感觉。当然,人格异常者并不一定会实施暴力犯罪。如果一名人格异常者所追求的是财富、社会地位,那么他极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成功人士,他会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虽然他难以与他人产生情感上的交流,却会伪装自己。当然像布朗这样的人格异常者所追求的是通过性侵、折磨、杀害男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他成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精神变态罪犯。

当一个人格异常者实施犯罪的时候,他常常会犯下十分严重的罪行。比如在杀人这种严重的罪行上,与普通杀人犯相比,人格异常者在杀人的时候往往会更加冷血和残酷,被害人会遭受虐待,因为人格异常者能从中获得快感。普通杀人犯的犯罪动机一般是复仇,或者是**杀人,被害人与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联系。而人格异常者常常找陌生人下手,他的目的只是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至于被害人是谁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