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

周茂树帅得没话说,但踢球这种事是靠脚的。泥鳅一样的王栋最终用他号称小贝右脚转基因的左脚搞定了D班的球门。

以1:0,一个不太伤自尊的比分,战胜了D班。

我在看台上等着,以为他会过来跟我说两句。不过他拿了衣服,跟球队一起直接离开了。只有芊芊抱了一大堆护膝什么的,跟在他们身后,也离开了我。

我有点失望,不过何岚还在我身边,无所谓。我们两个一起背着书包回家,没过几站就坐到了位子。天黑得越来越早,快到家的时候,路旁的灯都已经亮起来了。黄色的光点,在与夜幕接触的地方是奇怪的血红色。

何岚和我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就这样靠近着、缄默着,一路向前。

送走了何岚,我的手机叫了一声,是很普通的滴滴声。但阿宝那个家伙就是有这么敏感,在楼上听到我手机叫就拼命叫了起来。

也难怪,爸爸不知道中午是不是又忘了带它出去玩,它现在一定快要给尿憋死了。在它的召唤下,我疾步往家赶,一边走一边很颠簸地读短信。

短信是王栋发过来的,叫我晚上去帝皇KTV唱歌庆祝。我停下来,把它从头到尾读了两遍,确实只叫我去帝皇KTV唱歌,没有叫我喊上何岚,又或者是芊芊。

收起手机,我一路冲上了四楼,赶紧把阿宝带出去释放了一遍,又把它拽了回去,扔了两条完整的火腿肠给它,自己什么都没吃就又下楼去了。

我跳着下楼,在二楼的时候,闻到了香烟的味道,脚步一下子沉了下去,连脚步声都期望能无影无踪。

我一步一步地走下去,楼道口,景寺靠在墙壁上,在无声地吸着一根烟。

“昨天,你在马晓家过夜?”

“嗯。”

他的问题让我恶心。

“我们班晚上有活动。”我说完,才想起他除了问我问题,似乎并没有表示过他要占用我的夜晚。

景寺是聪明人,聪明人都跟他一样,话很少,总是在一边默默地观察。我不如他,我在他面前也很失败。

“你不要吸那么多烟。”我说了一句,急匆匆地从他身边走过,就算是逃,也只能这样了。

王栋没有景寺高,也没有景寺好看,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吸引我。但我向往与他的约会,向往他短信里那个我从没有去过的KTV,向往他只要我一个人去。

心急的我,没有工夫去考虑如何转公交车到那家市中心新建的高档KTV,直接在街口拦下了一辆的士。

一路上街边的路灯虚晃着深色的车窗,不断后退的马路仿佛颜色鲜亮的蛇群,向后,不住地向后。我依靠着坚硬的玻璃,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这样喜欢依靠,依靠着别人的肩膀,依靠着一切可依靠的坚实。我害怕周围什么都没有,害怕独自一个人。

帝皇KTV光彩绚丽的霓虹灯在我的头上停下,不再后退。我付完钱,走出车厢,那些玫红色的荧光投在我和身边的轿车上,有种美国电影里特别的怀旧味。

KTV大门口站了两个穿着合体黑礼服的男生。我不太好意思让他们为我开门,这还是我第一次到这么高档的KTV。

入口处的巨大水幕占用了我几秒钟的时间。水幕后是一屏雕在玻璃上的飞天女神,我几乎呆住了,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后来我想起来,立刻让自己快步走向了包厢,呆在那里太丢脸了。

服务生带着我在一条装潢成淡金色的走廊里走了好一会儿,又是左转又是右转的,地上是深红色的地毯,两边包厢的门都是非常漂亮的雕花茶色玻璃。我有点梦境的迷糊,竟希望能转远一点,再到王栋的包厢。

服务生替我开门,好像我就是那种什么事都要人服务的淑女。这想法让我兴奋到了极点。

门打开的一刹那,我的瞳孔却陡然放大了。

刚才经历的种种画面被黑色的墨水蔓延、浸透。

包厢里,王栋正和何岚合唱着一首歌。两个人靠得很紧,或者可以说,王栋靠她很紧。

我还是走了进去。

铅笔立刻缠上我:“箱子,那个美女就是何岚啊?王栋和她啥关系?你什么时候当上媒人了?”

“啊?”我的思维短路了几秒,随即开口笑道,“我不是媒婆,老鸨而已。”

“老鸨!那不是……”铅笔没说完就大笑,随即问我何岚的事。

旁边的几个男同学也感兴趣地凑过来。我说了很多,都是她接近辉煌的历史。

胃里抽缩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强烈到肺部的张合都很辛苦。

“我去下厕所。”我说完话,就走了出去。

什么人也看不见,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关上门,我有种要放声大叫的冲动。

2.

我站在一幅仿制的水莲前,停了很久。由于是第一次来帝皇KTV,从厕所回来后,我迷路了。

没有服务生过来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助。在他们的眼里,应该不会有人跟我一样迷失在这里吧。他们以为我在欣赏这幅仿制的油画,其实我只是望着它,脑袋里一片空白。

要去问别人几号包厢怎么去吗?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真不愿意;更不愿意的是,回到那个在何岚的光环下的包厢里。

“咦……”

这个声音是意外见面时常用的,我以为是班上的同学,连忙装作欣赏完油画一样,转过身。

“方木香。”喊我名字的却是周茂树。他目光恬静,如纱般安宁地落下来,抚在我身上。

我过了会儿,才注意到他身后还站着于帆。于帆依旧用他那种雪山顶端俯冲下来的目光看着我,而且只看了一眼,就呼啸着离开了。

“周茂树……”我支支吾吾着不晓得该说什么,这个时候好像跟我同班的于帆搭话更应该一些,如果于帆不是于帆的话。

“你也来唱歌?”周茂树不露声色地掩饰着我的尴尬,他拉了于帆一把,道,“他老爸过生日,我们也过来玩一玩,你和谁一起来的?”

他顽皮地笑了一下,点着指头道:“噢,是王栋吧,他最喜欢找女生唱KTV,而且他们今天又赢了球。”

“嗯,是的。”

他态度亲近,但不逼迫,可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快点。”于帆低声催促道,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好像我是碍事的干扰物。

“你们还有事啊?”我语气自然了些,我这人吃硬不吃软,面对于帆反而来了斗志。

“你们先去吧。”我扬着眉毛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开,周茂树再一次喊住了我。

“我们去吃夜宵,一起去吗?”

什么?上帝呀,请重复一遍他刚刚说的话。我听到自己用光速回答道:“好呀!”

我一边瞎编说王栋订的包厢太小,人少反而好些;一边给铅笔发短信,说我家里有事找我,先回去了。然后把手机一关,跟在周茂树身后,钻进了一辆等待已久的林肯车。

上了车,我才想到,要吃东西的话,KTV里就有自助餐,还是无限量的,品种也很多。

于帆就坐在我身边,一只手臂撑在车窗上,木然地让车外红黄交错的霓虹灯的光芒从他脸上流过。他清俊的脸在变化的颜色中,更加空洞得遥远。前座的周茂树和别人打着手机,熟练地使用着成年人的商务用语,安排着什么。

两个人,我都不敢惊扰,脚指头都静止得麻木了。林肯车在一座收敛了光芒、只悬挂了一只暗红色的灯箱以标明身份的红色木门边停下。

木门是用整块的两人高的红木做的,古朴厚重。门前两头半米高的石狮子,显得有点小,却衬托了红木门的高深。这张门和两头狮子却是出现在一座外形时尚、全玻璃外墙的摩天大厦底部。现代和古典,冲突地和谐着,谜一样夺人眼眸。

我们才下车,就有人从门内将门拉开了,等候我们多时一般弯着腰请我们进入。周茂树边领着我往前走,边告诉我这是一家只接受预订和老客的私家菜馆。一般情况下正餐只接受30桌预订,夜宵更少,只有20桌的名额。

我点着头跟在他身后,惊讶于脚下的触感是那样地软,似乎是纯羊毛的地毯才有的感觉。我在超市里曾经用面颊去触摸过。

走上楼梯,我回头看了一眼。偌大的迎宾厅,只铺了一张地毯,一张就铺满了整个大厅。从上面看是佛陀的六合莲花,顿时,如坠云端,脚和头都软绵绵的了。

周茂树帮我拉开椅子,领我坐下。服务员立即就将我们要的东西送了上来,这些应该是周茂树在车里就已经安排好了的吧!

他给我点了一份黄色块块状的甜品。他和于帆则都是一份用古色古香的大瓷碗盛着的浅碗粉丝。后来我想那不大可能是粉丝,因为他们两个都用勺子来吃它。这么高档的店子里按理说是不会买质量这么烂的粉丝的。

我不敢问周茂树给我点的是什么,也吃不出来那是什么,只感到它入口即化,整个口腔直到胃里,都是清爽宜人的甜蜜滋味。

于帆吃东西很斯文,也很专心。周茂树有点不经心于吃东西,侧过脸,小声地问于帆要不要他的笔记复印件。

我心算了下时间,的确快要考试了。

于帆没作声,一路上他都是那样,没有一点表情,看不出是开心还是不爽,目光好似空洞,又好似洞穿了一切。或许他对一切都是不屑的,又或许,他现在是在火星,而不在我们身边。

周茂树把他的笔记塞进了于帆的背包里,转身问我要不要吃小龙虾。我先是惊讶这样的地方也可以吃小龙虾,旋即就拒绝了他,我怕在这里吃小龙虾。这里太干净,离我太远,那会让我窘到发抖。

“我要。”于帆轻声吐出两个字,周茂树于是起身安排去了。

我埋着头,失去周茂树的红木桌让我感到害怕,身体里的所有神经都绷紧着。周围有两三个桌子上有人,都是30岁以上、穿着高档的中年人。间或有几个年轻一点的,也是仿若从电视机里抠出来的漂亮女人。

小龙虾端上来了,盛在边缘镂花的铜盆里,很大的一盆。浓郁的香味立刻让我的胃叫起来。周茂树给我夹了两个,便自己先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动作很慢地在我面前使用那只银色的夹子。

做这一切的时候,他都是微笑着的,眼睛刻意地没有看我,保护着我不值得保护的自尊。而我抬起头来,才发现于帆一直盯着我,样子就像在作观察试验。

他们两个没得比,完全没得比。

不管周茂树的父亲是什么人,于帆和他都没得比。

于帆的形象在龙虾的香味里,被我从脑海里抹去。从那天起,我在教室里再也不会去注意他了。

3.

周茂树送我上的士,钱也为我付好了,临走跟我说改天一起再去游泳。我的心一路上就没有正常跳过,KTV的不快也消减了很多。

我登上阶梯,掏出手机想看一下时间,才想起已经关掉了。于是作罢,跑步回家。妈妈还在家里,她可是会管教我的。

浓重的烟草味,让我的步子在看到路口的阴影时,惊得一抖。

景寺还在我家的楼道下,烟头散落了一地,很多,他一直在等我。

他盯着手机,没立刻察觉我,然后他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了过来,面孔被光照着,是白色的。

我后退了一步,又往前疾步走了三步。

他走了过来,一把拉住我,说:“香子,有些话,我们俩今天得说明白。”

“需要吗?”我推开他的手,“你和何岚明明那个过,只有我不知道,只有我。”

说完这些,我就冲上楼去。逃走、背弃,什么词形容此刻的我都可以。我感觉有股难以忍受的寒冷袭击着我的身体。

“箱子,箱子……”景寺在我身后喊着。第二天,我打开手机,他打了10多个电话给我。

第二周周一到学校,王栋在第三节课的时候,特意选了铅笔她们没有围在我身边的时候,凑过来,声音很轻地问我:“那天怎么不声不响就走了?是不是有心事?生我气了?我怎么你了?”

我说才没有,却没能让自己去正视他的眼睛。

王栋笑了,没有再说什么。

放学时,他一个人靠在门边,慵懒的样子似乎是走累了。我从他身边走过,他动作飞快地塞给我一个信封。

我在走廊里,躲躲藏藏地打开,里面是一张电影票和一张写了时间、地点的纸条。

幸运之神,是不是开始眷顾我了?有那么一下子,我这么觉得。

接下来的4天,我都在芊芊的唠叨声中度过。她质问我为什么不叫她一起去KTV,转脸又趴在我身上,叫我下次去无论如何也要带上她。

终于到了星期六,我很早就出门,在步行街转悠了很久,起程朝王栋约我的环球影院所在的百货大厦走去。

他也早早地来了,还是那样懒懒地,屈膝靠在百货大厦入口处的红色柱子上;双手插在裤口袋里,抬着头无所事事地望着天。

王栋长得不算帅,当然肯定也不丑,就是那种平淡得没什么好说的样子。一般这样的男孩子要么很糟糕,要么会别有一番味道。他属于后者,精心挑选过的银灰色休闲裤,配搭着大红色的板鞋和纯白的套头运动衫,周身立刻就被颜色搭配出的时尚活力占满,长相的普通自然无足轻重了。

他看见我来了,弯起一边嘴角笑,跟他在球场上一样,胸有成竹的样子。

“等久了吧?”我问他,他伸了个老大的懒腰,腔调打滑地说:“不算太久,还没石化。”

跟他说话挺有意思的,大家都是聪明人吧。

他选了部莫名其妙的鬼片和我共赏。我这人天生不畏鬼神,看鬼片跟看把戏一样无所谓,不过我还是应景地叫了两下。

影片进行到50多分钟的时候,爆米花吃完了,饮料也喝完了。他空闲下来的手摸索过来,抓住了我的手。

这种事难道也是有预感的?他突然抓住我,我听到他放松地出了口气,但我其实一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还是那样,等待,然后发生。

过了好久,我的身体才逐渐热起来,毕竟这是第一次,和男生单独约会,让男生拉住我的手。

我在黑暗中偷偷地看着他的侧脸,他变帅了好多,迷离的眼神很有味道。

看完电影后,他一直拉着我的手,从黑暗的大厅走入喧闹依旧的步行街。

“饿不饿?我带你去吃东西吧。”他问我,目光和声音都变得温柔许多,鼻翼边还有细密的汗珠嵌在微微发红的面颊上。看到那些汗珠和潮红,我也心动了许多,也许这就是爱情吧。真真正正的爱情,就是如此模模糊糊的,然后发生,之后才会越来越美好,越来越惊心。

“都听你的。”我点头说,声音里有股子让我都不敢相信的温柔。他笑了笑,好像早就知道我会这样。

他这个人看上去懒懒的、一副骨头要散架的样子,骨子里却非常有主见,不然怎么会是校队的队长,班上的风云人物呢?

他带我去了家外资商场六楼的自助餐厅吃中饭,之后又领着我去了家巷子里远近闻名的甜品铺子点了饮料和甜品,一直聊天聊到了傍晚。

最后他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

美丽街依旧是那个样子,不过王栋曾对我说过,他住在城南的东池区。那里也是城里的老区,我去过,和美丽街非常相似。

他没察觉出美丽街上特有的耗子味,走在我身边,一直到那条54级的阶梯。路灯到这里就没有了,往上就是已经没有余钱支付路灯电费的摩托车厂了。

“到这里就可以了,你早点回去吧。”我转过身跟他说。

“送到头我就走,你就这么怕跟我待久点?”他笑着说,手插在裤口袋里,慢步走了上去。

“才没有呢!你有什么要我怕的!”

我冲他叫,后他两步跟在他身后。阶梯上越来越暗的黑影,让我有强烈的不安感。

“你真不怕我?其实我自己还怕自己呢。”

他说着话,突然停下来,我没有停,赶了一步,撞到他的身体。

“切!”

我才要张口反驳,他垂下头,就这样,把我拉上去,吻了下去。

“怕吗?”他离开我,轻轻地问。

我的喉咙干涸了,什么都说不出。

“我回家打电话给你。”他微笑着,贴在我耳边说,匆匆地跑了下去,转眼就不见了。

我在原地停留了半分钟,忽然目光惊惧地扫了一眼身旁那座鬼魅般的暗红色建筑,仓皇地逃回了家。

推开门,一茶几用剩了的一次性纸杯,让我的喉咙恶心地缩了一下。阿宝迎过来,有点憔悴地向我展示他脏兮兮的屁股。妈妈这周周末加班,没有回家。

等待王栋电话的同时,我给阿宝洗了个澡,也稍微收拾了一下客厅,整理出两大袋垃圾。爸妈的房间,我没管,看到**堆积的被子,我有点恶心。

王栋终于打电话来了,我拿起话筒,嘴唇麻麻的,感到前所未有的血液充盈感。初吻触电的味道,虽然迟了点,还是惊心动魄的。

“……晚饭吃了些什么啊,你?……那电影真烂,下回咱还是俗气回,去看好莱坞大片吧!哦,你妈没问你和谁出去了吧?你就说是我是你们班铅笔同学吧……哈哈,铅笔是女生,我其实就是女生呢,你没发现吗?小傻瓜……”

他跟我说了好久的话,关于电影,关于下周的课,关于临走的那个吻,就是没有……

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不了解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可以没有这些话吗?可以没有吗?我的心从很高的地方落下来,晃晃悠悠,没有终点。

日光灯泛蓝的白光,刺激着我的脊梁。我佝着背,在阿宝的注视下,安静得死沉。

不对,不该是这样的。我拨通了王栋的电话,哪怕是逼迫,我也要他的承诺。他的电话一直忙音,拨了三次,都是忙音。

突然,不知是哪里来的预感,我找出了那个存在我电话中的第一位,为了能永远在第一个还用A来代替了名字的何岚的电话,拨过去……

忙音。

忙音。

4.

塑料拖鞋过于宽大的边,摩擦着我的脚背,在激烈的跑动中,那里有渐渐潮湿的疼痛。阿宝跟在我的身后,一路狂奔,咆哮着,仿佛我心里的野兽。

我登上何岚家的楼梯,手掌狂乱地打在她家的铁门上,铿锵的声音激**着我已经战栗的身体。

她拿着电话,打开铁门后的木门,隔着锈蚀的铁栏杆,看着我和我怀中的阿宝。她继续讲着她的电话,让我站在门口,一直站着。几分钟后,她把电话挂了,平静地看着我。

“你有什么事?”

“你在和王栋打电话吗?”我问她,声音让我厌恶的急迫。

“是呀。你不是跟他没一腿吗?”她平静地说。这时,她的电话又响了。接通电话,她转身将里面的木门也在我面前合上了。

一个人最最最开心的时候,该是什么样子?

大笑吗,还是哭,或者像何岚这样平静得我只听得见我灵魂尖利的哭泣声?

我抱着阿宝,一步步走下去,从何岚的房门前离开。在我家和她家交会的那条路上,一个红色的烟点在晃动。我站住了。

那是景寺。

他走过来,像要对我说什么,像要问我什么。我的脸上却不争气地在见到他的刹那,被滂沱的泪水覆盖。

他愣了下,犹豫了。

过了会,他把阿宝从我怀里抱走,在它的号叫声中把它放到地下。然后,他朝我走过来,靠近我,抱住我,轻轻地让我的头侧过来,把他的嘴唇压了上去。

“木香,我们两个好吧,早就该这样了。”他的声音在我耳边温柔绽放,仿佛曼陀罗的麻药。我窝在他的两臂之间。它们是那样地有力。

我的沈景寺,我暗恋了10多年的沈景寺,保护着我。可以为我做任何事的沈景寺,终于就这样属于我了。

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应该是激动的,应该是哭得更厉害的,应该是如愿以偿,应该是世界中最开心的。

我没有,我感受着他怀抱的温暖,大脑和心脏,一片冰雪,一片……

没有意义的空洞。

“还是我们在一起好,早该这样了。”他感到我不再哭泣,拍着我的背,柔声地对我说,似乎也是在对自己说:“我没想要瞒你,不过,那只是一个误会。我现在不也和她分了吗?何岚不属于我,也不属于这里,是我误会了。你才是值得我珍惜的人。我可以用我的生命保证,再也不会让你伤心了。”

景寺很少说这么多的话,他甚至很少用“我”字,他就是那样一个早熟的男孩。他只会对我说这么多的话,他只会对我说“我怎么怎么样”。

我不再想那些,空着脑袋,起码他在我身边。这就够了!今晚就可以如此度过了。

他拉着我,带我去吃晚餐。他了解我,更了解我的家,知道在那座空无一人的房子里,没有热腾腾的饭菜,也没有等我的家人。

我跟着他,在他经常去的饭馆里,等着他的都是初中时跟我关系很好的同学。一伙人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在一起吃火锅,喝啤酒。

好多小说里都有过这样的描写,那是青葱的、美好的。我不想多说,他牵着我的手,这也该是美好的。

我不断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我渴望已久的,期待已久的。在景寺最习惯的餐馆,被他以女友的身份带在身边。但我的视线就是不能从餐馆门口的那条水沟上移开半分。那条水沟紧贴着美丽街右边的店铺,从美丽街的街口一直绵延下去。街口奶茶店倾倒出来各种香味的奶汁,流到第二家店铺混杂进酱色的机油,然后是第三家、第四家……

沿着黑糊糊的水沟,流到我的眼前,就是一只耗子,一只长在水沟里、活在水沟里、最后也要死在那里、再被其他耗子消化掉的耗子。

男孩们举起了他们的酒杯,向着景寺,向着我,祝福着,调侃着,似乎发生了非常美好的事。

而那股耗子身上的味道,让我恶心得绝望。

景寺送我回家,在楼梯口深深地拥抱了我,压得夹在中间的阿宝大声地叫。我说妈妈不让我和你来往,你还是快点回去吧。他点点头,就走了,还是无声的,无声得让我害怕。

我衣服都没换,躺在**,瞪着天花板上分布着的黄色水渍斑点。为什么房子老了,白色的墙壁会变成这个样子?我思索着,头在**移动的时候,头发和床单黏在了一起。

我浑身一冷,坐起来,探手去摸我的床单。明明是毛毛的,摸上去却是肮脏的光滑感。床单多久没换了,多久没有人给我换床单了,又是多久没有人清理家里的地板了,多久了……

我一个人在这个房子里。

令人羞耻的肮脏感从每一寸皮肤集中过来,发烫地盘踞在我的嘴唇上。今天一天,我就和两个人接了吻,几乎是在一个小时里发生的事,简直就是一个妓女。

我冲进厨房,挤了很长的一条牙膏,用力刷牙,拼了命地用力。不一会儿,口腔里有薄荷香的咸味。我抽出牙刷,它已经变得鲜红。红色泡沫一个个消融在空气里,那是我的血呀!

红色的血,黑色的血。我想起了那天晚上,何岚对景寺说出绝情的宣言后,她咬破了自己的嘴唇,鲜血沿着她的下巴流下来。黑色的,那也是血呀!

还有她的手,她斑斓颜色的手指。

我抛开了牙刷和杯子,激**起的水花打湿了我的刘海。我的头发已经长长了,长到齐肩,我不再像何岚一样留着男孩子的短发,不再像何岚一样穿白色的T恤。

我不要像何岚!我们不同,不同!

我从柜子里翻出一条全新的毛巾,用它将我嘴角的鲜血擦干净,又用它擦干净被我弄脏的镜子和水池边缘。

最后,我将它洗干净,就跟没用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