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 久了就会想要了,还会要得很多很多

1

大学时期,叶素息最喜欢的时光,便是寝室的卧谈会。学校熄灯后,她们三个人躺在各自的**,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喜宝喜欢说,青楚喜欢下判断,素息则喜欢听。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个擅长聊天的人,很容易将心事和盘托出的人都比较幸福。叶素息觉得自己也不擅长和人说心事,即便是面对最好的朋友。所谓的秘密,能说得出口的,可以被一同分享的,都不能算是秘密。那些无法对人言的,说了对解决无益的,那些隐晦的、亏欠的、罪孽的、肮脏的、逃避的、只能烂在心里的,才衬得上“秘密”二字。今天聊的是梦想。

韶青楚说她的梦想一直是做纪录片。她说,记录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而影像记录是所有记录里,最真实、最具象,也是最直接的。她要做一个纪录片导演。跟着平凡人走,和平凡人生活,要知道没有什么比甘于平凡更伟大。宋喜宝呢,她说她的梦想是要开一间美甲店。美甲店里所有的装修她都要亲自操刀。她要买许多珠帘,将它打扮得梦幻纯真,她坐在里头给来的客人画各色不同的指甲,让她们的指尖开出花朵。她爱的男人来给她送饭,她为他修剪倒刺。店铺的名字她都想好了,叫作“一帘幽梦”。

最后,轮到叶素息了。她的理想是什么呢?从小到大叶素息的愿望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开坞瑶。现在她已经离开了,她的理想就算是实现了吧。那么接下来,有什么想做的吗?叶素息猛然发现她这二十年来的努力和坚忍不拔,为的只是这一件事。她那么孤注一掷,从未停歇,却从未想过,除了离开这一件事,她究竟还能做些什么。没有想要的生活和想要成为的样子,她的心里,竟升起一种空落之感。

徐永泽好赌,这是宋喜宝和他交往一年后,叶素息和韶青楚才知道的。那一天是她们都很喜欢的摄影课,宋喜宝旷课未到,她们回到宿舍也没有看见她的踪影。电话未接,短信不回,将近凌晨才怒气冲冲地回来。绯红的眼睛里布满血丝,随时可以吃人。她不由分说地推门进来,夺过叶素息手里的手机拨了号。电话响了几声,接着她们就听见了徐永泽的声音。周围似乎很吵,他的声音很高亢,和平时的低声细语截然不同。

“喂,你现在在哪里?寝室?寝室怎么会这么吵?你是不是又在赌?你不是答应我不再赌了吗?你在哪里?喂,你在哪里?喂?”

对方似乎挂了电话,宋喜宝一手攥着手机,来回不停地走动,身子因为气愤而有些发抖,她的脸红极了,牙齿将嘴唇咬的渗出了血:“又骗我,他又骗我,我要找到他,我要把他杀了!”

说到这里,宋喜宝似乎一下子有些虚脱,她踉跄着瘫坐在地,喃喃自语:“我以为他会改,他说了他会改的。他答应我不再赌了,说还了这次的债就好好画画,再也不去了。都他妈是假的,都是假的,他妈的!”

那一夜,在叶素息的记忆里显得很漫长,她们三人挤在一张**互相环抱着彼此。宋喜宝躺在中间,半梦半醒,总是不自觉地颤抖和落泪。叶素息和韶青楚看了几乎一夜,挨到清晨才迷迷糊糊地入睡。醒来后宋喜宝早不见了踪影,只有桌前的一张便条,字迹潦草,走得很急。

我还是想去找他。你们包里的钱,我拿走了。

喜宝宋喜宝一走就是三天。再次出现在寝室的她依旧穿着三天前的那套衣服,整个人泛着酸味儿,妆早就花了,眼影晕在眼睑上,分不清哪是黑眼圈哪是釉彩。白皙的脖子上有几处抓痕,眼里闪动着极不寻常的光,显得很兴奋。她看见屋子里的两个人,冲她们灿烂地笑,伸出手来打招呼:“我差点把他打死。”

宋喜宝说,她拿着她们的钱,打的去了另一个城市,一家接着一家赌场地找,终于将徐永泽找了出来。她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杀红了眼,身上的钱赌得几近一空,宋喜宝替他垫了债。两个人开了一间房,在屋子里大打出手。喜宝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大的力气。她将徐永泽整个人摔倒在地,将夜宵整个儿倒在他身上,徐永泽烫得大叫。看着眼前男人痛楚的模样,她的心里竟然升起一股莫须有的快感。

很多人说,柴米油盐的生活,好像流水一样的时间,会让原本美好的爱情面目全非。可是,叶素息却并不这么觉得。她觉得,爱情从来都是美好的,它带给你温暖欢愉,在红尘俗世里闪着奇迹般的光热。其实,面目全非的并不是所谓的爱情,而是在一起的两个人。柴米油盐的生活,改变了彼此的心性,原本温柔的不再静美,原本宽厚的不再仁慈。像流水一样的时间,改变了彼此的容颜,美人变得迟暮,英雄也最终穷途,谁对谁都失了耐心。这是时间流逝的人性使然,和爱情本身,没有关系。

只不过,难过一次,就会变得畏首畏尾,以为爱情是个坏东西。其实,人,才是个坏东西。

宋喜宝想开一帘幽梦的原因,大部分来自她对美甲的迷恋。喜宝有一双十分好看的手,修长纤细白皙,指甲圆润,大小适中,是一双适合任何装饰的手。喜宝喜欢在指甲上涂很浓烈的颜色,藏青、湖蓝、亮黄、明绿、朱红。在指尖画上几多小花,一两个蝴蝶结,或者点缀上宛如星辰的美钻。有时候是摘了一朵小花,有时候是捧了一掬湖水,有时候是蓝天,有时候又是森林。

原来,一帘幽梦,最终只是个美梦。

2

在她们几个人里,韶青楚反对喜宝和徐永泽在一起的态度最为明显。也是因为这件事,素息和喜宝才知道了韶青楚有一个嗜赌如命的父亲。韶青楚说,赌博就像是一种巫术,她的父亲就像是被下了蛊毒一样,变得六亲不认,胡搅蛮缠。她和母亲求过、帮过,用尽手段,最终都是徒劳。友情、亲情、爱情,在他们眼里,比不上圆桌上的一粒骰子来得金贵。这是一种极其厉害的蛊毒,从指尖沁入骨髓,将一个好端端的人,蚕食得面目全非。

元旦,叶素息决定独自去成都,去九寨看水也去峨眉朝佛。南京禄口机场的傍晚,暮色温柔,如果说什么地方不会让人感觉寂寞,那么肯定是汽车站、火车站、码头、机场这样的一些地方。它们终日灯火通明,进站、停泊、卸货、道别、相聚、起飞、降落。人一拨接着一拨地来,然后又一拨拨地离开。它们从不停歇,就像这个世界里只有白昼,没有夜晚。你可以坐在这里长久等待,没有人关心你去哪儿,什么时候出发。人们都那么匆忙,经不起半刻等待。所以,叶素息喜欢旅游,一直在路上的感觉就像这些来来去去的人流车流。你被新东西填满,就没有闲暇时间品味寂寞。

飞机从南京上空飞过,渐渐遥远的城市灯火如同海上的渔火,黑色的夜是幽蓝的海水,那些闪烁的灯是星星之火。城市,远得像个摇摇欲坠的岛屿。

叶素息发现成都的夜晚比南京热闹。人潮涌动的春熙路上妆容精致的姑娘们走着利落干净的步子。高跟鞋虎虎生风,眉角的眼线微微向上,带着戏剧风味的张狂,美极了。那些不卑不亢的表情同韶青楚的如出一辙。她们有着绝对的自我把控力,不从属于某个家庭和某个人。在这里,女孩子们对于“我”这个字的概念出奇明确。叶素息后来去过很多地方,见过许多美人,却唯独这里的姑娘,有这般的骄傲。她们的自信,自我和不受把控,她们将男人视作平等动物,这是一种拥有主导地位之后的美,带着力量,让人羡慕。

而夜里的锦里呢,和春熙路截然相反。叶素息订的旅店靠近这里,相传它在西蜀时期就已经是条名巷子了。锦里古街和武侯祠挨着,几乎聚集了成都所有的年轻人。红色的纸质灯笼、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渗着水渍,人影稀疏,小店铺半敞着门,从里面传出电视声。一旁的小河静默地流,倒映出她的影子。叶素息只觉得那像个陌生人。

沿着窄巷走了约莫20分钟,就看见了旅店的门头。“尘外”的旅店门牌并不大,竖着挂在廊柱上,它的店门也是微微开着,里头灯光很亮。

老板娘是上海人,将近四十,身形保持得很好,即使尚在冬天,却依旧穿了一身葱绿旗袍,只是在外头罩了一件桃红色的薄毛衣。看得出来虽然在这儿生活了将近十年,骨子里却依旧保留了老底子上海女人的小脾性。因为是旅游高峰期的关系,旅店能够提供的只有最顶层的一间小阁楼。叶素息拿了钥匙,摸索着上了楼,从狭窄的楼梯里跑下来一对追逐欢笑的年轻男女,女孩跑得很快,险些和叶素息撞个满怀。她快速侧过身,好让女孩过去,赶上来的男孩冲着她露出抱歉的笑,也奔跑着下了楼。那欢笑声一直延续了好久,叶素息不由自主地站在原地听了一会儿,直到再也听不见了才转身接着往上走。不足十平方米的房间虽然很狭小,却也打扫得很干净,桌椅摸上去没有一丝灰尘。倾斜而下的房顶,高一点的人需要矮身才能进去。不过对于叶素息来说倒是刚刚好。房顶上有一个一米见方左右的圆形天窗,玻璃擦拭得很干净,只要躺下来一抬头,就可以看见成都夜空里清朗的月色。

叶素息半闭着眼睛,在**躺了好一会儿,外头比刚才更安静了。那对外出的情侣似乎回来了,轻声细语地敲开了旅店的门。这时,唐莳彦给她来了电话。

“你去成都了?”

“是的。”

“到了吗?”

“到了,在房间里。”

“然后打算去哪儿?”

“明天准备去九寨。”

“到了记得打个电话报平安。”

“嗯。”

叶素息比唐莳彦挂得快一些,她知道她是有意识的。挂完电话后,她觉得有些口渴,于是轻轻地坐起来从床头柜边拿起矿泉水,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从她这个角度看出去,可以望见古街之外现实世界热闹的街景,那里有着整夜整夜不灭的灯火。

是啊,热闹在远处,近处只有她自己。

从成都去九寨的路,是出了名的险。一同去的当地人告诉素息,从前的路更难走,出来十个人总有一个摔下山涧,没了踪影。叶素息一边听着一边望着小面包在峭壁上踉跄而行,左边是陡峭的山岩,近得伸手可及,岩石被风干得只剩下粗糙的沙砾,连杂草都无法着地生长。右边则是岷江滔滔的江水。她总是忍不住低头去俯瞰悬崖下的岷江,想象着车子滚落山涧的情景。想着自己的脸被岷江浩渺杏黄的江水吞没,想象着她的身子一点点沉入底部,胸口沉闷,爆裂难当,一口一口的江水灌进七窍,那么惨烈地死亡。

车子大约走了一天的时间,他们终于进入了阿坝自治州。这里聚居着羌族、藏族、回族还有为数不多的汉族,留宿的小镇叫作漳扎,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九寨沟。接纳她的是一户羌族人家。这是个四代同堂的大家庭。房子是去年新建的,两层楼的藏式洋房。经幡猎猎,在夕阳底下,绸缎上的经文隐约可见。洋房的后面附带着一个小院子,搭建着草棚,圈养着几头猪和几匹马。这样的条件,在漳扎镇,已经是数一数二的了。人丁兴旺是这个家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已有90高龄的爷爷名叫德旺,虽然腿脚有些不方便,却依旧是整个家庭的大家长。然后是正值壮年的父母,年轻气盛的孩子以及已经可以随处奔跑的孙儿,加上加下足有15口人。

这些人里和叶素息最亲近的,是和她睡一间屋子的小孙女顿珠,一个14岁的小女孩。顿珠生得很美,高挑的个子,大而明亮的眼睛,很羞涩,不爱说话,偶尔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像上好的象牙。

顿珠对于素息的一切都显出了难以掩饰的好奇。她的衣服、她的背包、她指甲的颜色、她抹的粉色唇蜜,还有她随身携带的小说。顿珠告诉她,因为她是女孩,爷爷觉得女孩没有必要念书,只要知道怎么酿青稞酒,怎样做糍粑切羊腿,如何抓住身边男人的身体和魂魄,读书对这些并没有帮助。但她识字,哥哥们把从学校学来的东西都说给她听。顿珠捧着叶素息的书,翻来覆去地看,她问素息,这是个什么故事。叶素息说,这是一个小女孩想要离家出走的故事。

“和我一样。”顿珠忽然轻声一笑,将书递还给她。

“也和我一样。”叶素息心想。

第二天离开的时候,叶素息将它送给了顿珠,还有她的粉色唇蜜。

萨莉,你有时会希望自己可以不回家吗?你希望有一天你的脚可以走呀走,把你远远地带出杧果街,远远地,也许你的脚会停下来,在一所房子前,一所美丽的房子,有鲜花和大窗,还有你可以两级并一级跳上去的台阶。台阶上面有一个等你来的房间。如果你拔掉小窗的插销,轻轻一推,窗就打开了,所有的天空都会涌进来。

—《杧果街上的小屋》

九寨沟因为沟内拥有九个村寨而得名,当然也因为它绮丽的山水。很多人因为忘记了水本来的样子,所以来这里缅怀。而枫树秃拥有同九寨不相上下的水,它们同样干净清冽。碧绿的湖,几步一汪的水,苍劲的翠柏和高而远的雪山,遥遥相对。瀑布从垭口涔涔地下坠,溅落在石阶上蹦出颗颗分明的闪着微光的水渍。周围听不见机电声,甚至连人声都消失无踪,你能够听见的只有流动的水、扑腾翅膀的鸟、抚摸过树梢的风,还有你一步一口平稳深沉的呼吸。在这里,四季无碍,岁月被永久定格。

3

从九寨回到成都,骤然变更的海拔和气温,让她得了感冒。旅社的老板娘给她拿来自家准备的药,她囫囵吞枣地按照要求吃了,接着倒头就睡。被手机铃声吵醒,似乎已经过去了足足一个白天。叶素息觉得意识有些模糊,喉咙发干,说不出话来,电话那头传来唐莳彦的声音。

“我在成都,你在哪儿?”

后来的意识叶素息一直是模糊的,她的头疼得厉害,她似乎已经顾不得细想唐莳彦为何会独自来成都。也不是很明白他怎么就来到了她身边。是的,此时,不是在梦里,唐莳彦就在这个叫作“尘外”的,远在成都锦里弄堂深处的小旅店里。在这个只有10平方米的阁楼里,在她的身边。

“吃了它们再看看,如果烧没退,就要去医院挂水了。”

“我不去医院。”

“为什么?”

“总之,不去就是了。”

叶素息素来倔强,唐莳彦是知道的。他并未和眼前的女孩争辩太多,只是转过身,去卫生间灌了水来烧。叶素息裹着被子,看着他打水、找插座、烧水、拉窗帘,只觉得心里安定。虽然她的身体从未像现在这般孱弱,可是,瞧着这个人,心脏却从未如此刻般健硕。如果你皱眉,而身旁有个人觉得六神无主,那么无论如何,你该觉得幸福。

叶素息醒过来的时候,唐莳彦就睡在她身边,他的双臂环抱着她,脸和她贴得近极了。天窗里透进来的月光亮度刚刚好,叫她可以辨识出眼前男孩刚硬的五官。唐莳彦睡得很安稳,眉眼沉静,嘴唇微张,原本上扬的弧度此时不见了踪影。叶素息觉得睡梦中的唐莳彦就像是另一个人,没有了素日的意气风发,像个需要被人守护的孩子。叶素息伸出手,顺着唐莳彦脸部的轮廓轻轻画着,随即唐莳彦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

唐莳彦并没有松开环抱着她身子的手,反倒抱得更紧了。素息的脸一下子就贴在了他的脖颈上,素息没有说话,只是缩了缩身子,整个人埋进了唐莳彦的臂膀里。

“你怎么会来?”

“是你叫我来的。”

“胡说。”

“真的。”

“胡说。”

他们就这么互相怀抱着睡了一晚,什么也没发生。素息觉得这是她睡得最好的一个夜晚。唐莳彦的怀抱温暖而包容,不带任何欲望的诉求,让她安全,给她投靠,叫她不恐惧伤害。

前路漫漫,我们穷其一生在追寻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温暖的臂弯。可惜,有的人寻觅一辈子,终不得见;有的人,于拐角处猛然撞见,却不自知;而有的人呢,明明彼此知晓,彼此妥帖,却早早错过了佳期。

其实,对比起来,倒是最后一个最不幸运。

4

第二天,叶素息退了烧,二人决定继续完成她的旅行。他们从成都坐大巴车出发,途经彭山、眉山、夹江,大约走了3个小时,就到了峨眉境内。

站在峨眉山脚远远地望过去,大峨二峨两座山峰在缥缈的云雾里对望着,显得十分巍峨肃穆。正午12点阳光直射在山峰上,将白雪反射出奇异的光彩。叶素息眯着眼睛站在那儿,觉得整个身体轻飘飘的,矗立了千年的山峦如此宁静隽永却又饱含着宽容的生命力,这让她心生敬畏。

去到金顶的路途很遥远。抬头望过去,拾级而上的石阶洋洋洒洒看不到尽头,它们和远处湛蓝的天空交相辉映,像是一直走上去就可以到达天堂。叶素息觉得双脚发软,每走一步都要花上比平日多出几分的力气。山顶的风大极了,吹得她睁不开眼睛,她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呼吸。唐莳彦从背包里拿出水,递给她,两人坐在了石阶上休憩。叶素息边喝着水边往下看,从如此高的地方看下去,石阶就像是一条匍匐在山脉上的长龙,曲折迂回,通体亮白。而那些往上走的行人,通通化成了长龙身上的鳞片,明明走得十分努力,却看不到效果。

“走吧。”

叶素息坐在原地,抬头看着朝自己伸手的唐莳彦。她这才注意到唐莳彦原本如稻草的卷发已经消失了,极短的寸发让他分明的五官更加立体突出。原来相识的两年里,这个男孩是在一点点变化着的。眼前的人,似乎少了初次见面的张扬桀骜,多了几分从容和稳健。她叶素息在这样的改变里,究竟占着多少份额,她不愿去想。

“怎么了?再不走,赶不及回去了。”

唐莳彦的手依旧直直地伸在她眼前,叶素息望着这样的一双手出神,它那么大,那么宽厚,那么孔武有力。叶素息第一次有了一丝犹豫。

“久了就会想要了。想要他在你身边,想要和他堂而皇之地牵手逛街,想要见他的朋友,融入他的世界,想要他的眼睛只看你一个。素息,真的,久了就会想要了,还会要得更多。”

在这样的一个时刻,叶素息第一次想起了当年韶青楚的警告。她以前从未如现在这样有过真切的害怕。可是是在害怕什么呢?不是人情世故的磨砺,时间给予彼此的改变,而是害怕那长久以来的习惯。从前的她那么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也从不艳羡旁人。现在的她呢,却对眼前之人有了难以言说的依赖和眷恋。眼前的这双手,她那么想握在手里,不止是此刻,而是这之后的每时每刻。叶素息那么深切地明白,当这样的想法,一天强烈过一天后,当她对他的依恋成为自此往后的习惯后,她便无法再放开眼前的这双手了。她会变得和青楚一样,和喜宝一样,甚至和顾蔓菁一样。

有所眷恋,你便再也无法独自前行;有所依赖,你便再也不能不告而别;有所欢喜,你便再也不是坚不可摧的了。你会变成真正的女人,你会依赖男人,为了男人犹疑、猜忌、患得患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味哭闹占有,而不是个无所性别的中性生物。

唐莳彦的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叶素息看了看来人脸上犹豫的神色,于是自己站了起来转过身继续登山,将接电话的人留在了身后。金顶已经不远了,隐约可以看见艳阳底下璀璨的四方像。它是世界最高的金佛,铜铸镏金,高48米,重660吨。它的真身是以峨眉山作为道场的普贤菩萨。只有人类才会如此费尽辛苦地进行塑像崇拜。等你走得近了,就可以看见须臾而坐的他那慈威并济的表情。他合目颔首,拈花微笑,四面神色大抵相同,那深谙世事的笑,仿佛是在向你昭示你永远抵达不了神迹的门楣。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看着你。你可以将这样的神情理解为宽宥,也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有些高高在上的垂怜。他垂怜你,就好像你有求于他。

不远处万佛顶的钟声幽幽传来,清明空幽,袅袅迂回。叶素息的心神随着钟磬,一下下地摆动,每一声似乎都打在了她的心上。目之所及,身边皆是双手合十,匍匐在侧,五体投地的善男信女。他们的口里似乎念念有词,那并不是她所能理解的词句。这样的声音伴随着那由远及近的钟声,肃穆又庄严,让她感动。素息觉得她的毛孔正在慢慢打开,眼睛看得更远,耳朵听得更清,身体的敏锐度变得空前发达。

让生死有常,不至绝望,这是人类自救的模式。宇宙无恒,平凡之人总是需要依靠偶像来抚慰自身。这样的自救,让人变得暖而满。

“既然来了,就学着他们的样子,磕长头吧。”唐莳彦笑着对叶素息建议。

万佛阁的钟,共敲击了108次,紧敲18次,慢敲18次,不紧不慢再敲18次,如此反复两次。在这样的钟声里,叶素息和唐莳彦同旁边的其他人一样一遍又一遍地磕着长头。夕阳嫣红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温暖仁慈。叶素息一直记得那天的天光,她愿意称它为温柔之光。那光从峨眉山料峭的山崖探出身子,从雾霭深重的暮色里发出来,将所有人都笼罩在光明里,这其中也包括唐莳彦和她自己。

那道光是如此公允,没有亲疏伯仲,没有轻贱贵胄,没有分别之心。可能永披福泽是美好幻想,但有幻想,有愿望,便仍有向善的力气和理由,我们可以紧紧环抱在这样的温暖周围,不被冻伤,不至风化,有所收敛,懂得矜持。

“无论如何,请让身边的人幸福安乐。”叶素息的愿望极短,她觉得她那么不贪心,菩萨必然会眷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