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 因为太美了,所以一直难以忘怀

1

抵达坞瑶车站,已经是次日凌晨。而坞瑶安静得像座死城。

叶素息扶着韶青楚下来,带着她穿过停靠着空车的车站过道,夜里有些凉,山里的风带着明显的阴冷和潮湿,韶青楚穿得单薄。

“冷吗?”素息关切地问。

韶青楚摇了摇头,抬眼看了看坞瑶的星空。星罗密布的夜空,繁星闪亮,一轮皎洁的圆月高悬在头顶洒着青光,月影里的男人挥刀砍伐,栩栩如生。这是韶青楚第一次发现,天空澄清到竟能看见古人看到的光景。她忽然很羡慕叶素息,羡慕她可以从小在这里长大,被这样美丽的月光照耀。

“怎么了?”叶素息转过身来,看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青楚。

韶青楚收回目光,对着素息微笑,笑容温润亲善。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儿很美。”

叶素息抬头看了看夜空,又看了看外头的马路。路灯昏黄,人力三轮车偶尔从眼前掠过,有夜猫的叫声,凄厉森冷。街边小商贩丢下的各色塑料袋与垃圾随风翻飞,发出拉扯的声响,本就狭窄的街道被货车、客车、面包车填满,就像个垃圾收购站,毫无任何美感。

“哪里美了。”

叶素息轻哼一声,拉起韶青楚,上了一辆三轮车。

小县城的夜间生活是极少的,这个时间点,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已经停止营业。卷帘门紧闭,灯火寂灭,只有沿街的路灯十米一个十米一个地亮着,显得没有那么荒凉。

叶素息的家,其实已经出了坞瑶的县城中心位置。它背靠高山又临着一条小河,是个百尺的三居室。装修得很简洁,白墙老式的土黄色门楣,不大的客厅被许多绿植填满。韶青楚觉得似乎有点太多了。它们几乎占据了客厅一半的面积。好像有几种不同品种的茶花和蟹爪兰,至于其他的韶青楚没见过,更叫不出名字。叶素息熟门熟路地走到餐桌旁,父亲的纸条被嵌在玻璃底下。字体清雅,力道适中。

“饭菜已经保温,你们自己吃,替我和妈妈说句欢迎,晚安。”

糖醋小排、芹菜腰果、柿子鸡蛋,还有一锅炖得极烂的土鸡汤。韶青楚吃得很香,这是她从未享受过的家庭美食,她和母亲很少在家吃饭,即使在家吃,母亲做的菜也从来算不得可口。

叶素息的卧室,在那一整片绿植的后面,它们必须穿过几乎无处下脚的盆栽区,才能进去。粉色的碎花窗帘,粉色的被单枕套,连吊灯都设计成了小提琴的模样。屋子里最多的是各色娃娃:维尼熊、唐老鸭、米老鼠、芭比,几乎填满了所能占据的全部空间……韶青楚有些惊讶,叶素息的卧室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完全是个小女孩的房间。

叶素息将**的娃娃推开,让韶青楚坐下,然后将自己素日穿的睡衣给她穿上,接着从衣柜里取出另一件穿在身上。蓝印花布的睡裙长过膝盖,将叶素息整个人包裹在里头,她黑色的头发现在正十分随意地垂着,白皙肃静的脸上带着微笑,像是从老式画报里走出来的女孩。韶青楚发觉和都市喧嚣那么格格不入的女孩,却在坞瑶浅淡的月色里,像朵茶花一样静静地开着。

“你穿这样,真美。”

叶素息微微一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下意识摸了摸身上的睡裙。

“是衣服好看吧,这是外婆做的,你身上那件也是。”

“是吗?”韶青楚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自己身上的睡衣。她的这件是绸面的,花色有些像月季又有些像牡丹,可能是时间隔得长了,洗了多次后已经看不真切。可是依旧可以看到袖口缝合处均匀的纹路和立领口别致的金色拉丝暗扣。

“这些都是她做的。”叶素息打开衣柜底下的第二个抽屉,里面服服帖帖地叠着十几件花色各异、尺寸不同的裙衫。

“从10岁到20岁,每年一件。”

韶青楚的外婆很疼她。她会教青楚念诗歌,弹琴,带她去看画展,给她买她喜欢的小皮鞋和发夹,会随时随地亲吻她的脸颊,和她说外婆喜欢她。所以,其实韶青楚并不能完全理解叶素息外婆表达疼爱的方式。她也从未收到过这样的礼物。她的外婆是成都知名学府的教授,她的手是用来写字画画的,剪刀和针,韶青楚从没有看见外婆的那双手拿起过它们。

“这里真不像你的房间。”沉默了一会儿,韶青楚在被窝里耷拉着脑袋,再次将这个十分甜美的房间审视了一遍。

叶素息听青楚这么说,轻声笑了笑然后顺手合上衣柜走到窗前拉上了碎花窗帘:“你也觉得不像吗?我也觉得。在还没来这里的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地方和我不相衬,这里和我相衬。后来,真的来了才发现,这里,才是和我不相衬的。不过,是不是和我相衬,我喜不喜欢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母亲觉得我会喜欢。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喜欢也无妨。”

喜欢也无妨,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叶素息一直是这么想的。从小,母亲希望她喜欢的,她从没有讨厌过。至于她自己真正喜欢的,她想,这也从没有人在意过,因为,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2

叶素息的父亲叫叶和,是个十分温和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面容精致。说话轻柔,举止儒雅,话不多,客厅里的植物和盆栽都是他亲手培植的。

叶素息的慵懒和沉默寡言似乎是遗传自她的父亲。而素息的母亲呢,和叶素息长得像极了。有个十分新式的名字,叫章思琪。韶青楚觉得看见素息的母亲,便能知道素息50岁的时候是什么模样。章思琪十分美丽,窈窕的身段,乌黑的长发盘成发髻,白皙的肌肤,五官清晰肃静,嘴角一抹微笑,淡淡的,始终不减,说话也是轻轻的,悦耳极了,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优雅。眼睛和素息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相较于素息眼里的沉静,青楚觉得,章思琪的目光更加冰凉,有着极强的疏离感,那嘴角的微笑无论多亲切,眼神里的冷漠却将你推得很远。这样的寡淡似乎也言传身教给了她的女儿。

叶素息和父母说,青楚刚做了盲肠炎的手术,由于母亲在国外出差,所以将她接回来休养。他们似乎并没有怀疑。韶青楚觉得,眼前的一家人最大的共通点就是没有什么好奇之心。这对她来说倒是好事。他们吃饭的时候不说话,甚至不对望,也从不询问素息在学校的情况。似乎,对素息在外的生活,漠不关心。青楚想到这个词的时候,心里只觉得恐怖。下意识的,她想极力否认这个词,却又寻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

漠不关心,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青楚,一会儿给你看素息小时候的照片,好不好?”

章思琪解下腰间的围裙,从饭桌上站起来,不等青楚回话,便自己进屋取来了相册。青楚觉得章思琪每次的询问其实都不需要有答案,因为她总是先一步有了行动。问,只是礼仪,和结果并没有什么联系。

“这是素息12岁,第一次登台演出,我记得那天表演的是新疆舞。”青楚看着有些泛黄的照片,叶素息站在舞台上,在一群模样雷同的孩童的中间扭着脖子。笑容灿烂,眼神清亮。

“这是她16岁,参加全国舞蹈大赛,那次的古典舞博得了满堂彩,她金奖的奖状和奖杯现在还在书房放着呢。还有这张,这张是她拉小提琴的照片,那时候她应该,应该刚学会《八月桂花》。”

章思琪一页页翻着相册,和青楚说着每一张照片里的故事。小提琴、舞蹈、书法、唱歌,素息从小到大做的事情比她多得多。她每一样似乎都做得比平常人好,韶青楚能够听出章思琪言语里的骄傲和自豪。她不由抬眼看了看坐在身边一起翻看照片的叶素息。叶素息低眉顺首地坐在母亲身边,穿着她素日不穿的小洋装,没有说话,嘴角挂着微笑,眼里却看不见对曾经岁月的半点怀念。

“素息,你肯定很爱你妈妈?”

“你不爱你妈妈吗?”叶素息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反问道。

“我爱她。可是,我觉得你比我更爱自己的妈妈。”

“你来。”

叶素息领着韶青楚进了书房。书房很大,甚至比卧室还要大,整整一面墙的书,看得青楚眼花。

“这是名著,这是古籍,这是戏剧,这是经文,这是社会科学。有的我喜欢,有的我不喜欢,有的甚是枯燥,有的完全无法读下去。可是,读不完就走不出这间屋子。”

叶素息边说边走上阳台,从外头拖进来两个纸箱。里面的书籍因为风吹日晒,已经十分破旧。青楚识得那都是些杂文、传奇、武侠、怪谈之类,和书架上的比起来,称不上传统意义里的好书。

“它们,才是我喜欢的。可是母亲不喜欢我读它们。被发现的时候,她生气极了,于是,她把它们通通用剪刀剪了。”

“剪了?”

“是的,通通剪了。不喜欢的书就剪了,不喜欢的琴就砸了,不喜欢的人就毁了,这就是我母亲。在这里,我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我身边只有她。你问我爱不爱她,我爱她,我也一度想成为她那样优雅美丽的人,想让她以我为荣,为博她一笑拼尽全力。可是,似乎,无论怎么做,都不够。”

素息后来告诉青楚,原本她在坞瑶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叫晓丹。她们是小学同学,从8岁开始就认识了。晓丹胆小内向,和熟人在一起的时候却活泼开朗。一开始,章思琪也是十分喜欢晓丹的。她会请晓丹来家里做客,给她买好吃的。不过,这样的日子到初中就结束了。晓丹的父亲在初中时因为车祸去世,欠下了大笔债务,母亲为了还债去了外地打工。因为家里没了可以管教她的大人,晓丹开始和学校里的混混厮混。她学会了抽烟、喝酒、逃学。可是,就算这样,晓丹和素息还是很要好。可是章思琪就不这么认为了。她开始干涉她们的交往,拒绝晓丹来家里做客,禁止素息的外出。那段时间,是素息唯一一次和母亲产生对立的时候。她和母亲争吵,她和母亲禁言,她甚至离家出走。

“后来呢?晓丹怎么样了?”

“后来?有一天晓丹来找我,她的衣服破了,裤子上还有血,面色惨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直发抖。我和母亲给她洗澡,安抚她睡觉,告诉她这并不是多可怕的事。三天以后,坞瑶整个县城都知道了晓丹被混混强暴的事,是我的母亲说的。这之后,晓丹再也没有来过学校,也再也没有和我联系。听说,她和她妈妈一起去了外地。”

“阿姨为什么要这么做?你问过她吗?”

“我不喜欢她。她说,我不喜欢她。”

到这个时候,韶青楚终于明白了叶素息对人疏离淡漠究竟是为了什么。那是她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起初是害怕给他们带来伤害,后来,是习惯了这样淡漠的模式,失去了表达情感的能力。她似乎能明白素息为何对坞瑶有所抵抗,也知晓为何她从不说起她的家人。她将这个地方,将这些人视作牢笼,视作捆绑的利器。她在这里扮演着别人眼里所希望的角色,心里却渴望热烈真实地活,走出去是唯一的出口,而不回来是最刚烈的对峙。

3

来火车站接叶素息和韶青楚的是杨柳。他依旧开着他的小吉普,梳着标志性的马尾,蹲在玄武湖边,像个流氓。杨柳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群小丫头成为了朋友。起初他只觉得叶素息有趣,明明年纪轻轻却有成年人的老成。而韶青楚呢,他想是她惊人的果敢和勇毅打动了他。他想,如果他当年有青楚这般的气度和霸道,他的妻子也不会离他而去了。想到这里,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竟然从这些小屁孩身上,看到了自身的缺失。

经过两个月调理的韶青楚,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光彩。她比之前杨柳看到的时候,更明艳动人了,眉宇间有了越发洒脱的神采。这是好事,杨柳想。而叶素息呢,杨柳将目光移向了他的这个忘年交。

“这个丫头可真惊人呢!”杨柳在心里惊叹。

人们都说女孩子变化最大的几年,是十八岁到二十五岁这个时间段。在这段时间里,她们变得开始睁眼看世界,学习和社会沟通交涉。她们从女孩一点点转为女人,从不谙世事到世故圆滑。她们开始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憾,开始了解自己的身体与思想,知道自己适合描什么颜色的眼线,眉毛修的弧度,怎样的衣服能完美地展现自身的气质和身形,也开始真正意识到自我。懂得怎样锦上添花怎样趋利避害。她们会变得和从前截然不同,变成一副崭新的面孔来面对这个成人世界。从这一点上来说,韶青楚在明显地变化着,甚至是宋喜宝也有了不小的变化。可是叶素息呢,杨柳却看不到时间和人事对她产生的影响。她的模样、神态、姿势、面容妆发,和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你来了,谢谢你,老杨。”

连声音也没有变化。杨柳在心想,接着说:“谢什么,反正我也没事。上车吧。”杨柳接过青楚手里的行李,带着二人径直向学校驶去。

402的寝室门开着,看来宋喜宝比她们先到。青楚和素息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了里面激烈的争吵。门被砰地一声推到了墙头,徐永泽从里头冲了出来,险些撞到拎着大包小包的她们。他抬起头看见来人,脸上露出几许尴尬,随即下了楼。

“你走!走了就他妈别回来!”

宋喜宝高亢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客厅里桌椅凌乱,宋喜宝的衣服被扔得到处都是,她瘫坐在这些明艳的衣裙中间,似乎不敢相信徐永泽真的走了。像个不给糖果而闹脾气的孩子,撒娇过了头,被丢下后,显得手足无措,还有一点隐约的后悔。

在爱情里,相处的模式有成千上万种。有的人甜蜜浪漫,终日缠绵像场电影,到死方休。有的人热情辛辣,拳脚相加像个江湖,非得争出高下。有的珍重自持,平淡静默像口清茶。宋喜宝和徐永泽的爱情,却像两个刚学会走路的稚子,天真单纯少有克制。可是,正因为少有克制,彼此才不会计较许多。这或许是成千上万种模式里比较好的,起码在当时,叶素息是这样认为的。

4

南京的四季拥有各不相同却又雷同的风景。春日绿芽抽丝的柳树,垂在玄武湖的湖面上。有风的时候,会**起小范围的涟漪,那些涟漪一层层地推开去,很快又消失了,像风从来就没起过,柳枝也从没有刮到过湖面似的;夏天骄阳似火,从澄碧的空中从茂盛的樟树叶里,渗透出来,将宽阔的柏油马路烤得滚起油渍。车辆从冒着油渍的路上碾过,扬起烟尘。烟尘从地面打着螺旋四散开来,很快也消失了,像太阳从来没有把马路烘出油渍,车子从来没有扬起什么烟尘似的;冬天大片大片的雪花终日洋洋洒洒,它们覆盖了街道、楼房以及行人的双眼。所有的事物都变得那么干净,白得没有丝毫瑕疵,连脚印都不曾留下。然后太阳出来,冰雪融化,灰色的街道、棕色的大厦、双眼疲惫的行人。白色出现又消失,一切又恢复原状。就好像雪从来没有下过,冬天永远不会来。而现在是秋天,叶素息站在昏黄的路灯底下,等骆胤来见她。南京的秋天也一样。像是来了,又像是永远不会来。树叶开始掉了,风也开始起了。风轻而易举地卷起树叶,将它们带得远远的,只留下枯枝和同样灰色的地面,就好像它们不是掉了,而是从来没有从棕色的枝干里长出来过似的。它们从来没有绿过,从来没有被阳光照耀、被雨露滋润、被微风抚摸。

“素息。”

骆胤轻柔地唤着她的名字,将她整个儿埋进他的胸膛。叶素息觉得骆胤的手臂结实有力,他将她抱得那么紧,就好像不这么做,她就会消失,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这和唐莳彦的拥抱多么不同呵,叶素息想。唐莳彦那么小心翼翼,他将她当作珍宝而非人类。骆胤呢,他那么理直气壮,他将她当作他的一部分,他将她视为同类。叶素息现在还分辨不出来,将她视作珍宝和视作一部分,究竟哪一种更好一些。或许直到现在,她也依旧无法判断。

“素息,素息,我好想你。”

骆胤的下巴轻轻抵着她的头,来回轻蹭。一遍遍念着她的名字,似乎要把分开的这两个月的份额一并儿拿回来。

“我在这儿。”

叶素息靠在他胸口,听着他铿锵有力的心跳,轻声回应。

“素息。”

“嗯。”

“我喜欢你。”

“我知道。”

骆胤的手穿过叶素息顺而黑的头发,轻轻抚摸着她纤细耿直的脖子。叶素息觉得两人的脸靠得越来越近了,她能感受到这个男孩努力克制的呼吸。

“你怎么不闭眼睛?”

素息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会忽然浮现出唐莳彦的这句话。于是她十分听话地闭起眼睛,耳边似乎听见了骆胤温柔的轻笑。然后他们的嘴唇碰在了一起。很柔软,起初是轻轻地,蜻蜓点水般地,然后是温热的,他将她抱得更紧了。她可以听见他的心跳,一、二、三、四、然后节奏混乱了,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五……他用力撬开了她关闭的牙齿,那么灵活的是什么?骆胤的吻和唐莳彦的截然不同,这不是她记忆里的吻。叶素息有些惊慌,又或许,这才是吻。

叶素息和骆胤的关系公开后,收到的第一份祝福来自宋喜宝。她似乎比自己谈恋爱还要开心,她觉得素息愿意接纳骆胤实在是很好的一件事,她觉得这样素息可能会变得快乐起来。恋爱,虽然偶有伤痛,但带来的快乐,却不是做别的事情可以比拟的。第二份祝福,是来自叶莎。她很高兴她喜欢的两个孩子可以走到一起,也很高兴素息终于愿意尝试着接纳新人。骆胤那么好,或许可以取而代之也未可知。第三份祝福呢,是来自顾蔓菁。第一次认识叶素息,她对这个女孩的印象并不深刻,她的寡淡远不及身边妖娆妩媚的韶青楚醒目,甚至也不及宋喜宝来得讨人欢喜。可是处久了,你就不得不开始正视她了。叶素息的身上似乎有某种力量,让人想要到她身边来说点什么。她喜欢叶素息,这是肯定的。她喜欢素息不说话时候的沉静,打量别人的时候那种清冷的目光,甚至是素息疏离人群的古怪。她希望叶素息可以幸福,也希望他们几个人都可以一直幸福。

幸福?叶素息也会时不时地这么问自己。快乐吗?幸福吗?这样是不是就是人们通常意义里的幸福?可是,幸福是什么?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没有争吵没有猜忌没有隔阂就是幸福?她从来不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觉得这个世间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幸福。她和骆胤在一起幸福吗?她不得而知。她只是知道,在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事情,而和一个人相遇、相识、磨损、妥协和消耗,是这个生命时间段里,必须经历的课时。上课、记笔记、聊天、发言、走神、打盹儿,然后下课铃响了,她就得起来。

5

入秋以后,南京的天气终于出现了适宜的凉爽。叶素息喜欢帆布鞋踩在地上落着的梧桐叶上发出的声音,像裂帛,清脆悦耳,你轻轻一踩,它们就碎了一地。南京的黄浦路上有着南京城最大最古老的梧桐。茂密的梧桐树,鹅黄色的围墙,成片成片掉落的梧桐枯叶铺满一整条长街,行人在这里通常都不怎么大声说话,他们被这里安静、肃杀的氛围感染,变得分外谦和。和拥挤嘈杂暴躁的都市相比,这里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

叶素息慢慢地在黄浦路上走着,和一起来的人们渐渐拉开了距离。她眯着眼睛打量着走在前面的这些人。最前面的是宋喜宝和徐永泽,喜宝今天穿着一件鹅黄色线衫,一条短裤,天气这么凉,她却还是给人暖洋洋的感觉,在清冷的色调里,宋喜宝是唯一的一抹亮色。一旁的徐永泽被她牵着手,带着往前跑。走在他们后面的是顾蔓菁和唐莳彦。他们肩并肩,她的右手放在唐莳彦的口袋里,两个人气定神闲地走着。顾蔓菁今天穿着一件湖蓝色长裙,外罩着一件灰色风衣,和唐莳彦深蓝色的牛仔外套配得刚刚好。身后骆胤奔跑的脚步渐近,素息转过去,骆胤将手里的冰激凌递给她。素息张嘴大口大口咬着,她喜欢在秋天吃冰激凌,喜欢在微冷的天气里,将牙齿冻得咯咯作响,喜欢冰凉的奶油穿过喉咙的激灵。她边吃冰激凌,边示意让韶青楚快些过来。走在最后的韶青楚正和妈妈打着电话,她笑着摆摆手,示意叶素息和骆胤不必等她。

秋日午后慵懒昏黄的阳光洒在小伙子们健康活泼的身体上,微凉的风一次次吹起姑娘们的长发、睫毛,还有裙裾。他们手牵手,肩并肩地走着,梧桐叶在他们的身后拖出长长的尾巴,像金色的地毯。叶素息将吃了一半的冰激凌塞进骆胤的嘴里,骆胤惨烈地怪叫,引得前头的宋喜宝大笑,那清亮的笑声在空中回旋,顺着树梢一直飘到了云里。有时候,你会想要停止思考和行动,将场景和场景里的人永远定格下来。那是因为在那样的场景里,你觉得完满幸福。因为太美了,所以一直难以忘怀。这样犹如美梦般的美,会让人一度产生错觉,错觉这些画面里的男男女女可以战胜寻常人类,不会衰老,不会物化,不被损坏,一直幸福,像一群天使。

这一天是唐莳彦21岁的生日,顾蔓菁为他举办了一个小型的生日派对,请了他们几个。晚饭吃的是重庆鱼头火锅,夜间的活动是宋喜宝提议的通宵电影。影厅在黄浦路地铁口附近,门楣极小,店铺设置在地下一层。楼梯是铁质的,两旁没有装灯也没有装扶手,走在上面有轻微的摇晃感。他们选了几部电影,叶素息选了《勇敢的心》,顾蔓菁选了《巴黎野玫瑰》,宋喜宝选了《夜惊魂》,唐莳彦挑了阿尔莫多瓦的冷门片子《对她说》。放映室不大,他们几个挨着坐下。

“Fight,and you may die.Run,and you’ll live at least a while.And dying in your beds many years from now.Would you be willing to trade?All the days from this day to that,for one chance,just one chance,to come back here and tell our enemies that they may take our lives,but they’ll never take our Freedom!”

“战斗,你可能会死;逃跑,至少能苟且偷生,年复一年,直到寿终正寝。你们!愿不愿意用这么多苟活的日子去换一个机会,仅有的一个机会!那就是回到战场,告诉敌人,他们也许能夺走我们的生命,但是,他们永远夺不走我们的自由!”

—华莱士《勇敢的心》

叶素息喜欢梅尔吉普森自导自演的《勇敢的心》。从第一次看见这个片子开始就无法不喜欢它。她喜欢梅尔吉普森演绎的华莱士;喜欢他为电影孤注一掷的偏执,赔上所有家当,这样几乎丧心病狂;也喜欢这个被爱尔兰风笛渲染得愈发悲情的英雄传说。每个人的身体里或许都住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这两股截然不同的势力互相撕扯斗争。有时候是男人赢,有时候是女人。这样的斗争在叶素息的身体里循环往复,大多时候都是男人占了上风。所以,她总是显得过于冷硬,十分无趣,却又对英雄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知道这些英雄主义题材电影本质上都归于幼稚的做梦,演说多过真实,却依旧冒着傻气地苦苦迷恋。

阿尔莫多瓦的故事和华莱士的截然不同。它美丽却又哀愁。一个叫作尼莫的男孩暗恋着对面窗口里会跳芭蕾的姑娘。姑娘因为一场车祸变成了植物人。而尼莫则去应聘了护工的工作。漫长的岁月里,他每天为她擦拭身体,帮她按摩僵硬萎缩的肌肉,他一刻不停地同她说话,告诉她这个世界发生的变化。终于,姑娘醒了,而尼莫却因为在姑娘昏迷时强奸了她,而获罪锒铛入狱,最终在监狱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醒过来的姑娘呢,她完好无损地活着,就像从来不曾受到过伤害,她完全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也不知道有个叫作尼莫的男子曾经惊天动地地爱过她。阿尔莫多瓦在导演手札里说,他想说个故事,说个关于奇迹的故事。如果你一直对一个长眠的人说话,她就能醒过来的故事。

叶素息记得,她和唐莳彦对这部电影有过一次讨论。叶素息最喜欢的结局是唐莳彦最讨厌的。像唐莳彦这般意气风发的人,想来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结局的。唐莳彦总说,如果爱可以创造奇迹,那么为什么不让爱有所结果?不让付出换来收获,让等待赎回爱果。可是,爱又何来公平一说?这世间又有多少暗恋最终换得眷顾?大多的不过是被轻巧地略过,至多报以几句客套的抱歉,几抹同情的眼神。而眼泪又那么不值钱,只在需要的时候,演出来给人看。对她说,已经很好了,它起码展现了一种可能,一个关于生命的奇迹。而那种关于爱情的大丰收,实在有失真实,失了真实就显出荒诞来了。

是的,有时候惊天动地只是一个人的事。你的惊天动地,于他(她)只不过是无聊时的消遣,是眼前烟云。

已经接近清晨,身边的骆胤在位子上沉沉地睡着,手却还是紧紧拽着叶素息。她下意识地将手从那双宽厚的手掌里抽出来,目光扫过去,发现宋喜宝和徐永泽头靠着头睡得很熟。而顾蔓菁躺在唐莳彦的腿上微微打鼾。在她身旁的唐莳彦醒着,黑黝黝的眼睛在荧幕前放着绿光。他们不由自主地对望着。叶素息觉得那双眼睛像座迷城,让她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抽离。猛然间,她发现她流泪了。

曾经,叶素息觉得他们靠得近极了,近得就像是自己身体里的某个部分。可是,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他们从来都离得很远。他们中间隔着许许多多的人,就好像这放映厅里的座位。他们坐在两头,中间横七竖八地躺着宋喜宝、徐永泽、韶青楚、骆胤、顾蔓菁。那么多的人,他们无法跨越。

所以,请记得,爱情,这种事,从来没有公平一说。并不是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有时候,甚至是恰恰相反的。它阴险谄媚,欺软怕硬,对它有敬畏之心的人,它从来拳脚相加。你必须正视它,轻看它,凌驾在它之上,看见它的平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