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 它让你从平凡的生活中变得与众不同

1

叶莎打算拍摄一个关于黄梅戏的纪录片,她找到了叶素息,希望她可以加入。拍摄地点在安徽的安庆,素息知道,那是黄梅戏的发祥地。摄制组总共有8名成员,担当摄像的唐莳彦、骆胤;作为编导的叶莎和叶素息;作为出镜记者的顾蔓菁;以及2名灯光师和1名助理。

出发的时间定在清晨,天微亮,暮色里小鸟叫得很欢乐,不过太阳还未升起,云层里依稀的月轮隐约可见,挂在玉兰树瘦骨嶙峋的枝干上,有种古怪的清闲。大巴车已经停在了校门口,叶素息的东西不多,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和一台携带轻便的笔记本。她是来得最早的。司机师傅是一年前载他们来学校的校车师傅,微胖的身子没有什么变化,板寸头长了一些,因为起得太早,似乎还有起床气,睡眼惺忪里带着几分愠怒。素息和他打了个招呼,将东西放进车里。看见来的是一个面目清爽的女孩子,师傅稍稍收了脾气,站起来替素息放好包和电脑。素息很温顺地道谢,走下面包车。雾霭里渐渐响起错乱的脚步声,唐莳彦背着登山包,双手提着摄影器材与顾蔓菁并肩走过来。顾蔓菁先看到叶素息,热情地挥手。

“早上好,小息。”

“早。”素息和两人打着招呼,走过去,试图接过唐莳彦背上的摄像机。

“小姑娘怎么拿得动。”唐莳彦断然拒绝。

叶素息微微一笑,也不反驳,只是坚持从他肩膀上卸下摄像机,轻而易举地拎在手里。

“小息,你的力气还真大。”顾蔓菁的语气里尽是惊诧。

叶素息冲着顾蔓菁微笑,和他们并肩朝大巴走去:“我就当你说的这话是夸奖了。”

身边的两人对视继而一同发笑,有相处多年的默契,叶素息看在眼里,心里止不住一黯。

身后响起奔跑的脚步,步伐浑厚,节奏清晰,有满满的雄心壮志。素息不用转身,就知道是骆胤。来人很快跑到了他们身边,不由分说地抢过素息手里的摄像机挎在身上。

骆胤朝素息憨厚地笑,然后才转过头去和唐莳彦、顾蔓菁打招呼。骆胤的身材比唐莳彦要壮一些,个子一般高,利落的板寸,坚挺的鼻子与厚实的嘴唇,眼睛小而有神,作风正直不阿缺少变通,是个极其健康的男孩子。素息虽然和骆胤同班,平时却很少交流。不过,叶莎选中他做这个片子的摄像,素息是料到了的。如果唐莳彦的摄影技术来自他独到的眼光和与生俱来的天分,那么骆胤极好的基本功则来自他对这一行狂热的热爱与素日刻苦的练习。

叶莎到了之后,素息将资料派发到大家手上。资料上是她整理的安庆城市概况,黄梅戏概况以及要采访的几位重要人物的简介。汽车发动,众人在狂暴的引擎里,低头看资料。骆胤坐在素息旁边,整个人蜷缩在一起,小心翼翼地翻看着,为素息让出了十分宽敞的空间。

素息看着一旁坐姿别扭的男孩,开口说:“你不挤吗?”

“啊,不挤呀,我不挤,你挤吗?”骆胤放下资料,有些语无伦次。

骆胤反常的情绪让素息惊讶,她定睛看了看身边涨红脸的男孩,第一次体会到他对自己的情愫。叶素息有些慌乱地环顾四周:她发现不远处的顾蔓菁正强忍着笑意,站在中间的叶莎眼里满是探究的神色,而唐莳彦呢,他紧闭着双唇,双目直视前方,故作坦然的表情让她很不自在。于是叶素息捧着资料,坚持从座位上走出来。

“我觉得还是有点挤,这里给你坐吧。”

叶素息的拒绝显得极其生硬,这么直接的拒绝显然给了骆胤深深的挫败感。他颓然尴尬地低头看资料,不再试图搭讪。这使得大巴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冷了下来。叶素息有些愧疚,她原本应该更加平易近人一些,可是却不知为何,硬是要在他们面前,与骆胤划出如此分明的界限。或许她是不想被大家误会,或许又只是不想让唐莳彦误会,谁知道呢。

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奔,两侧并没什么值得观赏的景致,暖气吹得人微醺,叶素息将视线从窗外收回,发现大家都已经进入梦乡。顾蔓菁的头靠在唐莳彦的肩膀上,头发散落两颊,右手挽着身边之人的胳膊,侧脸在阳光里泛着光,嘴角微微上扬,呼吸稳定,睡得像个孩子。

“睡得真香。”

叶素息刻意不去看同样在沉睡中的唐莳彦,将目光收回来,却恰巧与叶莎撞个满怀。叶莎的眼神在素息与唐莳彦身上来回打量。叶素息没由来一阵心虚,不由低下眼睑,只觉得阳光刺眼,晒得人浑身灼热。

25个小时的车程,中午11点,他们一行人抵达了安庆。

安庆是除了合肥之外,安徽比较繁华的城市。街道拥挤,人潮涌动,有些杂乱,却透着难得的市井滋味。急待修整的建筑,坑洼不平的马路,争相叫卖的小贩,卖着香气扑鼻的糍粑和茶叶蛋。一口软软的普通话,听不到卷舌音,和坞瑶的语调有些类似,给素息莫名的亲切感。

叶莎一行人首先入住旅店,她与顾蔓菁一间,唐莳彦与骆胤一间,灯光师2人一间,助理与司机师傅一间,叶莎一人一间。随便吃了一点中饭后,众人便直奔了此次拍摄任务的第一站,安庆戏曲学院。

穿过安庆有名的小吃街,尽头就是戏曲学院。

安庆戏曲学院是一座颇具历史的艺术院校,从民国时期就已经建立,到如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当时来学戏的孩子,都来自穷苦人家。生活困顿,人自卑贱,可以养家糊口的绝活那么少,做个戏子竟也成了不错的选择。而如今呢,学戏已经是种风雅了。尤其是老少咸宜的黄梅戏,曲调轻快,故事简洁,词也浅显易懂。

戏曲学院的门楣很不显眼,破旧窄小的校门,挂着白底黑字的长条形牌匾,牌匾多年没有更换,原本的檀木已经被虫蚁蚕食,手轻轻往上一摸,就掉下黑灰色的木屑来。叶素息他们一行人从狭小的校门走进去,接待的人还没有出现。两侧的梧桐很大,粗壮的枝干上正萌发出新芽。鲜妍的红色条幅,每走两步就能看见一幅,那都是孩子们获得各类比赛嘉奖的恭贺信息。全省的,全国的,少儿的,成人的,小梅花,小百花,一个不落。看来它的成就远比它呈现给人的感官要大得多。

清脆的口令,从梧桐树后面的教室传来。铁制护栏的窗户上没有装玻璃,站在窗户边往里面看去,可以看见一个足有百平米的教室。水泥地板上铺着薄薄的红毯,四面的墙面装着镜子。镜子前站立着十几个稚童,身边是拿着铁尺喊着口令的老师。孩子们伴随着抑扬顿挫的口令,埋首练习着台步。这些孩子里,最大的有十三四岁,最小的看着只有四五岁的模样。那个年纪最小的女孩,走在最后面,小小的脚丫子,还赶不上旁人的步伐。素息觉得她似乎连路都还走不稳,却依旧憋着气,学着大人的身段,安静地练习。

来迎接他们的是学校的老校长,章思明。这是个已经年近八旬的老者,在这所学校里任教了将近40年。即使现在退了下来,依旧是这里的常客。他的面容洁净,看不到一点胡楂儿,比同龄的老人看着要年轻一些,这应该是素日保养的成果。花白的头发被整齐地梳在了耳后,眼神没有一般老者的混浊之气,透着伶俐的清亮。一身青色长袍外罩一件棕色毛衣,在依旧冷峭的初春里这样的装束显得单薄。一双布鞋,走路轻巧,虽然年事已高,却依旧腰板耿直,看着极具气节。章老先生唱了60年,师从戏曲大师王少舫。从原本的草台班子一路唱到名角名团,演过的戏不下百部。一个董永,演得痴憨,深情,叫人过眼难忘。

老爷子的声音很悦耳,轻飘飘的,将从前的辉煌,娓娓道来,不带半分傲慢。这是名角的造诣,也是暮年老者天然的智慧与气度。档案室里拿来的资料,一摞摞多得数不胜数,旧照片发着白,泛着老时光特有的霉味,柔软的旧日报纸,排版规整,印刷清晰,原本柔软的纸张经过时间的磨损越发没了筋骨,似乎一捏就碎。老爷子一张一张小心翼翼地翻阅着,那细细的灰扬在空气里,仿佛旧日时光伸手可及:早年走街串巷的卖艺生涯,师傅苛刻严厉不带任何情分的言传身教,第一次登台的紧张忐忑,家人躲避厌恶却矛盾的眼神,功成名就的喜悦与突如其来的那些莫须有的责任感,接手这间戏曲院校的初衷,几度倒闭的困难……

“先生,您,喜欢唱戏吗?”在采访接近尾声的时候,叶素息问了一个她也觉得十分多余的问题。

老人望着素息的眼神,有些疑惑,随即却笑了:

“小姑娘,我接受了很多的采访,这个问题却从没有人问过我。喜不喜欢?唱了一辈子的戏,站了一辈子的台,也做了一辈子的别人。唱戏,好像已经变成了生活里的一部分,它就像是,就像是什么呢?”老爷子思索片刻,喝了一口手边的茶,指着茶杯接着说,“就像是我们要活着,必须吃饭喝水一样。你喜欢米饭吗?它寡淡甚至是枯燥和千篇一律,可是你对它从不会心生厌倦。可能唱戏,对我来说,就是吃饭和喝水,是活着的必需品。学戏,可能是生活所迫,登台也是逼不得已,渐渐地,你发现,你除了它一无所长。你厌过它,怨过它,也恨过它。可是,时间久了,你会适应,你会习惯,你会和它密不可分。姑娘,这就是生活。有的时候,你得无奈地接受,可是,有的时候,它也会给你意外的惊喜。”

“妈妈,我为什么要学舞蹈呢?”

“不为什么。因为,妈妈知道,你会喜欢。”

正是初夏,章思琪穿着一件蓝色格子连衣裙,黑色的头发盘成发髻,戴着一顶白色圆边草帽,粉色蝴蝶结的绸带迎风轻轻飘着,母亲白皙的肌肤在艳阳里发着光。叶素息的小手被母亲柔软的手握着,在母亲的带领下,小步向着少年宫走去。今天她穿得也很好看。她穿着母亲昨日为自己新缝制的翠绿色套裙,袖口的小蝴蝶结和母亲草帽上的如出一辙,看着崭新又有朝气。

坞瑶的少年宫是坞瑶难得的好建筑,富丽堂皇地坐落在小镇公园旁,有着密密麻麻的石阶和高耸的门头。母亲带着素息穿过高挑空旷的大堂。素息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灿烂的阳光从大堂的落地窗外投射进来,走廊的尽头响着清脆的口令,母亲带着她向着尽头的门厅走去,那清脆的口令由远及近,渐渐清晰。母亲站在紧闭的玻璃门前整理了一下衣裙,素息可以看见屋子里晃动的人影。母亲敲了敲门,然后迅速拉着叶素息退后了小半步。开门的是一位女士。年纪似乎比母亲大一些。她绑着马尾,穿着黑色的练功衣,身材姣好十分修长,那富有力量感的双腿和手臂同瘦削是两码事。母亲毫无征兆地将素息一把推了进去,素息不由脚下踉跄,险些摔跤。教室里发出孩子们欢乐的笑声,在笑声的围绕里,素息显得更窘迫了。她慌忙地站定,双手本能地缠绕在一起。

“不好意思,今年的名额已经招满了,你们还是回去吧。”

“老师,她很喜欢跳舞,而且肯定是块好材料。”

“可是,我们真的不能再收了。小朋友,明年再来报名,好不好?”

母亲的脸上有焦急的神色,那是叶素息从没见过的。她的印象里,母亲总是优雅矜持。可是眼前的母亲,却一次再一次恳求着身边的女人,全然不似平时的骄傲。后来,母亲这样焦灼的神色,就成为了套在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只要它们一出现在母亲那高贵的脸颊上,哪怕是几秒钟,素息都会头疼欲裂,心底发麻。她害怕、焦虑,甚至觉得自己很羞耻,她让她如此高贵的母亲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为了摆脱这样的羞耻,为了成为可以让母亲骄傲的孩子,叶素息几乎拼尽全力。

于是,她在众人好奇的围观里,唐突地独自跳起舞来。她自顾自地喊着响亮的节拍,自顾自地跳着,直到嘈杂的人群最终无法漠视她为止。朱清最终收下了叶素息,其实当年在她的眼里,素息天资平平,在一色的孩子里,并不出挑。她却依旧收了素息,或许是看中了她不愿让母亲失望的企图心。有这样的企图心,是件好事。是的,这个有着强烈企图心的孩子也的确没有叫她失望过。她总是最早来最晚走。记不住的动作会咬着牙一遍遍重复训练。让她站在哪个位置跳舞她都不会有情绪。一场演出长达四小时,12个的舞蹈节目里,她被安排上场8个却都站在最旁边的位置,幕布稍稍拉得少一些,场下观众就看不见她。可是她依旧十分卖力地跳着,将动作做到尽可能到位并时刻保持笑容。

很多时候,朱清都会诧异,诧异于这个孩子的早熟。叶素息似乎从来不懂得任性和撒娇,即使这两个技能能给她带来许多奖赏。这样训练了三年之后,朱清才正式让叶素息成为了固定的领舞。她并不想去深究叶素息对于舞蹈究竟怀抱着怎样的感情,是真心的喜欢还是只是讨好母亲的工具。无论是这当中的哪一点,只要可以带给她坚持的动力,就都是件好事。如果没有后来的意外,朱清甚至觉得她可以训练出一个出色的舞蹈家。

是啊,舞蹈,对她叶素息而言,从小到大究竟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呢?是心之所爱?是取悦母亲的资本?还是和章校长一样,是像吃饭喝水似的存在?现在外面在下雨,噼里啪啦,十分响亮。清明时节的雨水,一直很绵长也来得没有征兆。腰部的旧疾在这样的潮湿阴冷里,比往常发作得要更加厉害一些。的确,下坠的快感容易遗忘,快感残存下来的痛苦却由不得你说忘就忘。

3

叶莎订的宾馆带着几分农家风味,从房间出来,迎面就是一个宽敞的庭院,月季、秋菊、粉玫瑰,配着大片大片的翠绿的芭蕉。春雨绵绵,打在垂坠的芭蕉叶上,顺着叶脉滑到鹅卵石铺道的小径上,将它们洗得洁净光滑。叶素息从门边寻来一张小板凳坐在了屋檐边,看了会儿雨,随即蜷起身子。

“嫌屋里不够凉快,要跑到院子里来乘凉?”

唐莳彦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叶素息的身边,他是刚来还是已经站在某处看了她一阵子,叶素息不得而知。

“不舒服?”

“腰疼。”

唐莳彦瞪了瞪眼睛,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你这都是什么毛病,年纪轻轻的。”

“小时候练舞伤着了,不是什么大毛病,一会儿就好了。”

“明白了,所以,你才哭的。”

“什么?”

“今天中午,看见那些练功的孩子们的时候。我看见了。”

“你又知道我是因为这个?”

“嗯,我就是知道。”

叶素息有时候觉得,唐莳彦乐观底下的敏锐,会让她没什么安全感。可是,她又并不反感这样的“被看穿”。

“没看见的时候,并不觉得那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仔细想想却发现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只是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情,是很幸福的。落泪是因为想到,原来我也有这么幸福的时候啊!”

蓝色的白炽灯泡在冷雨里忽隐忽灭,让素息的侧脸有种神秘却哀伤的美感。唐莳彦看着她的侧脸,觉得这么哀伤的表情和她素日里的不卑不亢截然不同。这是清冷里难得的颜色。

“是什么时候弄伤的?”

“一直跳了十几年,我是那些孩子里,最终坚持下来的几个人之一。高二吧,在准备考专业院校的时候,不小心从台子上摔下来,扭伤了腰。是粉碎性的,恢复以后,也就不能再跳了。”

你体会过从高空坠落的那种失重的快感吗?身体失衡,整个人轻得没有重量,心脏浮到了喉咙。你仿佛生出了洁白的翅膀,你存在着片刻的幻想,幻想着你能超越自然,成为自己身体的主宰。从舞台上掉下来的时候,叶素息就有这样短暂的快感。当然,这样的快感极短,你还没有仔细品味,就必须承受比快感多出百倍的痛苦。你沉重地跌落,就像折断羽翼的小鸟,而等待你的只有冰冷坚硬的地面。你柔软的身躯和它结实相撞。起初感受不到疼痛,激烈的撞击使你的半个身子几乎麻痹。过了好几分钟,你才得以意识清醒,然后疼痛就像击打着岩石的海浪,层层滚来,让你浑身激灵,失去描述的能力。

可是,究竟是有多疼呢?比起母亲听见医生说她再也不能跳舞的时候那难以掩饰的失望透顶的神色,疼痛又究竟有多疼呢?叶素息用了近乎十五年的时间来成为与章思琪同样高贵的人,却在重要关头被打回原形。紧箍咒嗖地一下缩紧,疼得孙悟空眼冒金星。

唐莳彦听着叶素息不咸不淡的话语,就像在说从邻居那听来的对街的故事。他的目光不由顺着身旁女孩的脊背一直往下滑到她的腰际:叶素息有很美的腰线,像青瓷花瓶的瓶颈,修长纤细却比瓷器柔软百倍。他可以想象她舞动腰身时那曼妙的姿态。原来,她可以是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的那个人。可现在,却只能坐在灰暗的路灯下,像个蝼蚁一样,缩紧躯干。

叶素息感觉到了唐莳彦眼神里的怜悯。是的,他怜悯地看着她,那目光充满同情,仿佛她是路边一只无人领养的流浪狗。叶素息对他这样没由来的无端同情感到愤怒,她觉得她不需要。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尤其是他的。于是,她猛地站起来。

“大半夜的还叫我出来吃宵夜,也不怕胖。”

骆胤洪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吓了起身准备离开的叶素息一跳。只见他大步地走过来,拉起坐在椅子上尚未反应过来的女孩不由分说地往外走。叶素息心下诧异,想着这样突兀的行为并不像是骆胤会做的。正要开口询问,却瞥见了拐角处站着的顾蔓菁。叶素息忽然猛地低下头,一阵心慌,只得任由骆胤带着,走出了旅店。

旅店的外面依旧下着细雨,半夜狭长的二线城市街道上荒无人烟。没有行人、没有车辆,甚至看不见一只野猫。只有几步一盏的路灯闪着昏黄的光。叶素息被骆胤拉着手沉默地走了好长一段夜路,似乎离旅店越来越远了,于是将手抽了出来。

“谢谢。”

“为什么说谢谢?”骆胤的语气有些生硬,似乎有气,“如果你们俩没什么,那又何必谢我?”

叶素息抬头看了眼身边气喘吁吁的男孩,他低垂着头,躲避着她的目光,那样的躲避就像当初他们躲避夏君兰一样,她意识到她让他觉得羞耻。叶素息心里只觉得荒唐。她觉得骆胤是个毫不相干的人,他凭什么也来指责她,凭什么觉得她可耻?韶青楚是这样,叶莎是这样,还有刚刚顾蔓菁清冷的眼神,现在又轮到这个叫作骆胤的陌生人了。他们凭什么来判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们又怎么知道她究竟是怎样想的?

“骆胤,我是我,你是你。我们是同学,也只是同学。至于我和他是什么关系,你没有资格判断,也没有权利评定。”

叶素息说话从来不留余地,像把钢刀,坚硬冷凉,叫人心寒。骆胤显是被伤害到了自尊与感情,他稍稍后退了几步,似乎是想看清眼前这个女孩在阴影里的面容。叶素息听得见他喉咙深处发出细弱的干咳。骆胤就这么站在素息跟前,和她对峙良久,似乎是在品茗她刚刚尖利的话语,接着他自嘲般地笑了笑,转身离开。这回,他们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看着骆胤大步前行的背影,素息想,这清明时节里,果真下了一场好雨呀。让她在顾蔓菁面前变得有些卑劣,也让她扎扎实实伤了一个男孩质朴的真心。

4

拍摄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他们所有人都配合得很默契,似乎并没有什么嫌隙。清明的雨水昼夜不停地下着,叶素息觉得整个人都被潮湿的空气浸泡得软绵绵的,人也变得十分懒惰,不愿意说话,只是低头做事。等到天晴,已经是半月后的事。

叶莎希望趁着天气晴朗,尽量多拍摄一些安庆的城市空镜,于是他们开始奔波于安庆几个极具辨识度的标志性建筑之间,尽量将它们的特色在镜头里得以展现。田海山是安庆视野最好的森林公园,在山顶可以俯瞰到整座安庆市,完成常规拍摄任务之后,时间尚有富余,他们决定赶天光,去田海山山顶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抓拍到落日下的安庆风光。

经过了雨水半月的洗刷,田海山的人工游步道几乎成了小河,山泉从上至下汩汩地流着。两侧松针茂盛,挂着雨珠,即使已经停了,却依旧不住地往下淌水。石板路上的青苔长得出奇茁壮。大家沉默着一路无言,不敢有丝毫怠慢,原本只要花上一小时就能到的地方竟然用了三小时。

从田海山顶望出去,安庆城区几乎狭小如豆,在雾霭里忽隐忽现,夕阳掩在厚实的帘幕后面,看得并不真切。城市如此遥远,感受不到温度,却依旧可以看见渐渐亮起的霓虹,仿佛闪动的萤火。唐莳彦和骆胤各自安排好机位,抓紧时间寻找角度。顾蔓菁则选了个舒适的位子,拿出稿子记着出镜时的台词。叶莎和叶素息肩并肩站着。

“我一直很爱爬山,站在高处,可以看见不一样的风景。”叶莎望着一点点亮起来的安庆城区,语气里的踌躇满志叫人艳羡。

叶莎在素息的眼里,一直很美。眼神明亮,脸颊清瘦,棱角分明,一头短发,干净利落,却并不显得男孩子气。素息觉得叶莎像个矛盾的结合体,有利索的男子气概却又同时拥有妖娆妩媚的成熟女人风范。她对叶莎是有些畏惧的。叶莎快人快语的行事作风以及洞悉世事的敏锐都让素息有些害怕。素息觉得叶莎活得十分坦**洒脱,这样的刚正不阿正是她缺少的。

“素息。”

“嗯?”

“看什么呢?”

“我在看你。”

叶莎微微一笑:“这么说,你不怕我了?”

一下子被说中心事,叶素息不由一愣。

“他跟我说,你有些怕我。”叶莎指了指远处低头拍摄的唐莳彦。

叶素息顺着叶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觉得唐莳彦看取景器的样子有些迷人,不由低语:“他又知道。”

你怎么判断你喜欢上一个人?这样的判断,有时候很难,有时候也很容易。你看着他的时候,目光温柔,没有防备,似乎被某种光晕渲染,变得善良容易亲近。你不自觉地显露出这样的表情。那么,你可能陷入了对某个人的迷思。叶莎觉得曾几何时,她也有过这样的表情,似乎和全世界都极为要好。为了某个人,和全世界都有了和解。

下山途中,再度下雨。豆大的雨水直落落地往下砸,因为雨势过猛,纵使走在茂密的树林间,依旧起不了什么阻挡作用。雨顺着他们所穿的雨衣淌下来,一点点灌进裤腿鞋袜,砸在头顶有轻微的疼痛感。叶素息扛着摄影机,大步走在前头,比所有人都快了几分。骆胤紧紧跟在后头,后面依次是顾蔓菁、叶莎和唐莳彦。

雨越下越大。叶素息只觉得雨水被风带着一直往自己的脸上刮,哗啦啦的雨声大得惊人,已经无法听到身后众人的脚步。她忽然有种错觉,觉得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在赶路。为什么是她一个人呢?明明刚才外婆还在身边。四周静得可怕。外婆矫健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前方。叶素息发觉她的心脏跳得快极了。她有些害怕,于是拼尽全力地走着,想要追赶上前面的老者,却只看到空落落的山包和没有尽头的泥泞山路。

“叶素息,你慢一点,叶素息,听见没有?”

骆胤走在叶素息的后面,几乎是在小跑。可是叶素息走得快极了,似乎根本听不见他的呼唤。他觉得她似乎是在追赶什么东西,她的身子僵直地向前倾着,脚步紧凑,肩膀起伏得很厉害,似乎随时都要跌倒了,骆胤大惊,猛地跑了几步,用力抓住了来人的胳膊。眼前的女孩早已脸色煞白,脚上蓝色帆布鞋的鞋带散在了地上。骆胤将摄像机往身后背了背,不假思索地蹲了下来。

骆胤的动作让叶素息完全清醒了过来,她有些僵直地呆立在那里,看着他将她的鞋带逐一系好。即使过去了很多年,叶素息一直无法对骆胤的存在下一个定义。他是她的谁呢?是她的伙伴?知己?男友?抑或是,她逃无所逃的迦南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很多人很多事都已经记不真切,可是那天骆胤为她蹲下身系鞋带的模样,却一直没有被她忘记。不管后来他们有过多少对彼此的怨恨和伤害,记忆里过滤下来的,依旧是最初对对方那份放下身段的关怀。这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最**也最羞涩的表白。

“好了。”

绑好鞋带的骆胤站起来,冲着叶素息笑,雨水顺着他的帽檐淌到他的脸上,他也只是不觉。素息觉得骆胤的眼神,似乎和平时不一样了,它变得热烈又大胆。她被他看得有些窘迫,脸颊竟然不自觉地发烫。远远的,掉队的三个人也赶了上来。叶素息用余光瞥见了拐弯处的唐莳彦。于是她飞快地转过身,忘了和骆胤道谢,朝山下走去。这一回,她倒真想把他们几个都远远地甩在身后,甩得越远越好。

5

安庆的拍摄,在那天之后,终于告一段落。他们走访了许多学戏的学生,查了学校所有的古籍和乐谱,录制了40盒带子。离开前的最后一顿饭,他们去了安庆最富盛名的饭店,梨园春色。

梨园春色每次进来吃饭的人是有限的,大家可以边吃饭边看戏,来唱戏的都是戏曲学校的孩子,手眼身法步俱佳,还有叫人耳目一新的自创新戏。这是个练习的好去处,对嗓子、功力以及心气都是极好的锻炼。饭店坐落在安庆市政府的旁边,大气磅礴的门楣正上方,是用楷体烫金手法雕刻的匾额,“梨园春色”四个字,龙飞凤舞,十分气派。穿过长长的走廊,屏风后面就是戏台子,总共三层,每层摆着几张圆桌,每桌四座,不多不少。大家定点来,戏按时开场,菜早就备下了。泡来的茶也是上好的太平猴魁,安徽最拿得出手的贡茶。长而葱翠,味道清淡。叶素息捧着茶杯取暖,低头看着猴魁在紫砂杯里被滚烫的热水一点点吞没。葱翠色的肢体瞬间蜷缩成团,继而逐步伸展开枝桠,根根挺立,竖在白瓷杯壁两侧,骨气十足。她一边喝着茶,一边等着戏开场。

“女儿,生日快乐。”手机里传来父亲简短的信息。

将近一个月昼夜不分的拍摄,让她忘了日子,看着父亲的简讯,叶素息才想起自己的生日来。她刚要回信息,灯却暗了。骆胤捧着蛋糕从后台走出来。叶素息有些惊慌和局促,本能地向后蜷缩,叶莎却拉着她站了起来。

“生日快乐,叶素息,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叶莎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型三脚架,“你很有天分,不要放弃影像。”

“这是我和莳彦给你选的。”顾蔓菁也将一个购物袋塞进素息怀里。这是一件长裙,墨绿色的百褶款,袖口有极小的蝴蝶结,像极了母亲亲手为自己赶制的那件衣裙。

骆胤见大家都送了礼物,似乎也有些着急,他慌忙放下蛋糕,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长条型礼盒递给叶素息,里头是一个护腰。

“叶素息,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这是个叫人无法拒绝的氛围,所有的情绪都向着浪漫完美的方向发展,每一双眼睛里透露出的皆是对爱情的期许和鼓励。叶素息知道,她唯有应允,才可满足人们对于这场告白的预期。这样的气氛是带着某种魔幻色彩的。它让你产生错觉。让你丧失对于自我的判断,它让你从平凡生活里被割裂出来,自以为与众不同,自以为不可取代,自以为可以超越生活本身,变成某个人永远的光和亮,不从属于时间。

章老先生在他们结束拍摄任务准备回南京的时候,赶来旅店送了叶素息一双白色练功鞋。在回程的大巴上,她脱掉鞋袜穿上了它们,正好合脚。这是时隔三年来,叶素息再次穿起它,浑身上下有种通电了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从脚底一下子溢到了胸口。一旁的骆胤也感受到了她有些激动的情绪,他轻轻握住身边女孩有些颤抖的手。叶素息只觉得骆胤干燥温暖的手传递出某种笃定的力道。于是,女孩顺从地靠在了男孩的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