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你,怎么不闭上眼睛?

1

从凤仙回来没多久,第一学期宣告结束。喜宝和青楚都回家过年,素息找了一份南京图书馆兼职管理员的工作,待了下来。来图书馆借书看书的人在过年期间其实是不多的,与其说是与人为伴,寒假的一个月,素息更多的是在与书为伴。她翻看了许多书,也做了许多摘录。

最近迷上的是阿加莎的小说。素息觉得阿加莎和柯南道尔在本质上最大的区别在于性别本身。女人感性的本质,决定了阿加莎的推理小说里,对话的使用占据了大部分的篇幅。人物之间的对话往往多而杂,你以为可以轻松忽略的章节,实则暗藏玄机。往往一句话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阿加莎写小说,就像是在和读者玩游戏,它把打开迷宫之门的钥匙,藏在某一页的某句话里。她引诱你去寻找,又诱拐你离开。叶素息喜欢和她玩这个游戏,有时候是她输,有时候是她赢。

新学期伊始,宋喜宝告诉叶素息和韶青楚她恋爱了。男孩名叫徐永泽,是美术学院的学生,长喜宝两岁,他们是在去年凤仙采风时认识的。宋喜宝安排了新学期的第一次集体出游,打算将徐永泽介绍给自己的好友。出游的地点是说了多次要去都没去成的明孝陵。

明孝陵坐落在钟山南麓,茅山的西侧。坐上地铁,从安德门坐8站到明孝陵站下车,再转一趟公交,就可以看见它静默宽阔的门楣。徐永泽来得比她们早,他站在神道四方亭的底下,背着一个硕大的登山包,身材瘦小,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半边的眼睛。看见宋喜宝,十分欢乐地挥手。叶素息对他的五官印象不是很清晰,因为个子小,站在高挑的喜宝旁边,总觉得像个女孩子。他话语也不多,通常只是默默地做事,替她们买水,跑腿,拿重物,帮她们拍照留念。不过,徐永泽有一双很好看的手,纤细修长,白皙灵巧,指节细小,的确是一双画画的手。

今天的南京,天气有些阴沉,加之明孝陵在钟山半腰处,因此比别处的温度又要低上许多。他们四个人走在宽阔的步行道上,觉得四周雾气缭绕,参天的梧桐有着数百年的历史,显得肃穆而隆重。它们被修剪掉了枝叶,粗壮的树干保持着向上的一致性,宛如柄柄厉箭,直插云霄。展现在眼前的5000米神道,蜿蜒绵长,看不到尽头。脚下的青石路,高低不平,低洼处沉积着水渍。走一步,崴一脚,很艰难。神道两旁相向排列着12对石兽。分别是石兽狮、獬豸、骆驼、象、麒麟以及马,每种两对,一对伏,一对立,两两相望,彼此陪伴了几个世纪。

叶素息注意到,由于长时间的风化,石兽的面部样貌已经损坏得很厉害。从神道的这一头放眼望过去,它们一对对静默地端坐在那里,繁盛的松柏在冷冬里依旧翠绿,同时间蹉跎后的它们形成参差的对比,像是对旧日时光的某种敬礼。

穿过悠长的神道,便到了四方城。它的周身用大条石堆砌而成,东西长80米,南北宽40米,底部是须弥座,座上雕刻着青莲。因为时代久远,红色的墙体已经剥落,灰色的大条石上泛着发霉的白色菌类。而爬山虎却十分活跃,它们攀爬而上,将城墙层层包裹,从细缝里探出枝桠。旧王朝一去不复返,它们反倒在这些残垣断壁身上,找到了栖身之所。四方城的正中间有一个拱门,从拱门走进去,是条冗长的隧道。青石台阶上嫩绿色的青苔层层叠叠,是黑暗里唯一仅存的生机。

宋喜宝有些夜盲,一路上都紧紧拽着徐永泽纤细的手,徐永泽小心地带着喜宝一步步往前走,素息和青楚肩并肩走在后头。从隧道出来,抬眼就是埋葬明成祖的馒头山,上面用石锥刻着一行浅淡的字:

“此山,为明成祖之墓。”

素息十分喜欢这里,从神道钻进隧洞,走百步的石阶,抬眼的不远处是光明的出口,而身边有水滴石穿的错落声响。他们仿佛是那些一步一叩首的臣子,走过寂静无声的时间,抬头就看见同样寂静无声的墓碑。不远处的随葬队伍,吹奏着哀乐,似乎犹在耳畔,她甚至可以看见那个命中注定的团聚。

“我和肖鹏分手了。”

韶青楚看着馒头山旁边的石碑,没有任何征兆地开口。叶素息看着青楚平静的侧脸,她的嘴角微张,红色的风衣随着初春的风,微微飘着。在肃穆的陵寝里,这一抹红显得突兀又不失美丽。

“为什么?他对你不好吗?”宋喜宝的反问带着几许苛责,素息知道,喜宝一向十分喜欢肖鹏,也为肖鹏愤愤不平。

青楚抬起头,拨了拨额前的头发,双手无意识地顺着石碑上的纹路来回轻抚:“是太好了。”

那时素息第一次知道,原来太好了,有时候,也是一种罪过。

后来,宋喜宝曾经多次询问过叶素息,她对徐永泽的印象如何。素息都没有正面回答。她对徐永泽的印象并不深刻,只是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托付之人。他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托起他与喜宝的未来。素息一直觉得,喜宝要找的男孩子,是那种可以给予她方向的人。他拥有足够的能力带给喜宝健硕的生活根基和完整的人生观。而徐永泽和她实在太过相似,如此善良纯真又显得单薄的两个人,如何面对变幻莫测的未来呢?

可是,爱情,或许不能用如此理智的想法去演算。可以算得精准的,从来算不得爱。只有那些明知不可为却仍旧不可控的情感,才算是爱。安之若素的情感,那么难得,他们似乎从来没有遇见过。

2

学校依照惯例,举办了新学期的采风影展,展出的是上学期他们去凤仙采风的优秀作品。这次展出的作品多达数千张,密集地布满整个展厅。唐莳彦和顾蔓菁并肩站在一幅作品前,它是这次凤仙系列摄影作品里获得最高分的照片。照片并没有拍摄凤仙极具特色的建筑,也并不是人物肖像,而是一张极其简单的风景照。照片里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油菜地,映衬着远处模糊的白墙,田埂将画面一分为二,泥土上的脚印,由远及近,清晰可见。明明是很爽朗的色调,却因为太过明媚,透着些许不真实。《目光》,一个和内容看似无关的名字,旁边附着作者手札:

一直在等待,等待我们的重逢。

你看,脚印绵长,串成目光。

请你原谅,我朝着梦境里的重逢飞奔而去,从未在意,身后驻守的,你的目光。

—一年级三班,叶素息

“我听说,她这次只交了两张作业,一张是《目光》,一张是《着火的宫殿》,因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人物肖像作品,本来要挂科,可是上交的两张作业都不错,最后破格得了优。是很有灵气的。”

叶素息选择了傍晚来看影展,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去吃饭了,人少,不会很吵,可以更好地看照片。展厅里的吊灯很亮,巨大的光束像剧场里的聚光灯。唐莳彦就站在那束光的底下,右手在她的《目光》上来回抚摸。叶素息抬头猛然撞见,觉得很唐突,想转身退出去,又显得刻意,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竟然有些窘迫地站在原地。自然,这并不是素日的她会有的状态,像个初次登台的孩子,手足无措。她不知道唐莳彦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心虚和忐忑,只得迅速抬头微笑和缩回手的男孩打招呼。

“一个人?”叶素息开口问道。

“难道你还看见了别人?”唐莳彦冷冷的腔调,似乎夹着些许不满。

叶素息迎着唐莳彦带着挑衅的眼神,觉得他的抵制情绪来得很莫名,耸了耸肩,没有回话。唐莳彦也不知道自己暴躁情绪的来源是哪里,是因为她没有回他的简讯吗?是因为他从没被人这般忽视过吗?对面的女孩不说话,唐莳彦又憋着一肚子的委屈,于是两人,陷入长久的沉默。

“当时,你站在那儿,想到了什么?”最终,唐莳彦比叶素息早一步打破了僵局。

叶素息看着自己拍摄的照片,青翠的油菜地,由远及近的脚印,远处发红的云霞,美得像个一戳就湮灭的泡沫。

“你有什么特别后悔的事吗?”叶素息并没有回答唐莳彦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发问。

“后悔吗?”素息注意到身边的人几乎没有花几秒时间便脱口而出:“只要是做过的,从不后悔。”

“真幸福呵。”

叶素息带着十分羡慕的口吻和目光,看着身边意气风发的男孩。她的确没看错,这个人的乐观和自信,是从骨骼里散发出来的本质。那种极其刚猛的心智,并不容小觑。而唐莳彦呢,一直记得叶素息当日的神情。声音里的艳羡,嘴角温柔的弧度,同平时的冷硬判若两人。黝黑的眼珠,明明是看着他的,却并未在他身上有所焦点。既深且远的目光,穿过他的五脏六腑,落于远方。有那么一瞬,唐莳彦的身体里充满了无垠力量。他觉得,他似乎正在感染着眼前的女孩,将他的光亮投射给她。而他愿意为了这样的神情,一直努力发射希望与光芒,像颗恒星。

“那你后悔过吗?”

“当然,最后悔的事情,都在这里。”素息伸手抚摸着相片,玻璃冰凉的触感从指尖渗进去,叫她不由打了个冷战。

记忆里,外婆的手总是温暖的,和她此刻触摸的铁艺玻璃相框截然不同。可是那时候的她并不喜欢那样的温暖。外婆的手滚烫干燥,像把钳子,牢牢抓着她的手腕,带着她跋涉攀爬,狩猎牧羊。在冬天的院子里洗澡,寒风凛冽,灯火昏暗。混浊的热水被放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稍微慢一点,就可以自动冻结。她在冰冷的冬夜瑟瑟发抖,昏暗的灯光从茅房里透出来,洗澡水看上去黑得好像墨汁,外婆将黑色的墨汁一勺勺倾倒在她洁白的身体上,将她整个人染得如同这乌压压的冷峭的夜晚;在崎岖高远的山包里采摘茶叶,从朝阳初升一直到斜阳铺道,原本干洁的双手布满绿色汁液以及蛇虫的尸体,茶园望不到尽头,似乎这样左右手并用的奋力采一辈子,也无法得到丰收;走十几里的山路去集市倒卖蔬菜。篮子里的土豆又大又圆,苍青色的蕨菜带着早晨的露水,叶素息用力地拎着它们。土豆总是自己滚出来,而蕨菜总是在到达集市的时候变得软趴趴的。赶路的外婆也总是走得飞快,她大步跟在后头,紧紧拽着老人的衣角,深怕被遗弃在人潮涌动的乡村驿站。

是的,她的童年,从没有逃出过外婆这双粗糙的手,却又十分害怕这双手不再拉着自己前行。这是一件十分矛盾的事情。你害怕被强硬的力量控制和驾驭,害怕丧失了自我意志,变成某种复制品。却又恐惧被真正意义上地予以放弃。外婆或许从不喜欢她。外婆嫌她娇弱,爱落泪,话语稀少,不够活泼,无法独当一面。素息有时候想,外婆应该更希望自己的第一个曾孙是个男孩,而不是个怯懦胆小的女娃。

那时候,父母每隔半个月会来看素息一次。那天,自然是素息的节日。外婆会拿出最好看的衣服给她穿,替她扎头发,鞋子也被刷得白净整洁。爸爸妈妈会从城里带来许多书籍、玩具和好看的发夹,会和素息玩耍,极其耐心地说话。她会坐在爸爸的腿上,拉着妈妈的手,将头一个劲儿地往妈妈怀里钻。素息觉得妈妈的手和外婆的手很不一样。妈妈的手既温暖又柔滑,很好闻也很好摸,像丝绸。她十分羡慕妈妈有一双纤细美丽的手,和陶瓷一般,不被损坏,和她的那么不同。

叶素息记得离开枫树秃的那天,是她有生以来最开心的日子。那天的天空分外蔚蓝,雪白的云朵悬在上面,白的好像棉花。阳光璀璨,透过云层,投射在她眼里。那是春天,油菜地开满了鹅黄色的油菜花,密密麻麻,漫无边际。妈妈和爸爸整齐地站在百米外的马路旁,朝着素息招手。素息尖叫着从油菜地里跑出来,细小的双腿,迸射出力量,飞快地奔向站在远处思念千万遍的幻象。她跑得那么快,十分迫切地想要弄清楚,幻象是否真的成为了现实。血肉相撞的饱足感以及温暖的爱抚和小心翼翼的拥抱,让她确定重逢是真实可靠的。他们并没有抛弃她,他们终有一天会回来,带她长久地离开。去一个开化富足,无需手脚沾染污垢的新世界。轰鸣的引擎像是爆竹,和素息雀跃的心情一样发出激烈的声响,仿佛炸开的花束。素息坐在妈妈身边,握着妈妈丝绸一般的手,眼睛直勾勾盯着前方。茂密葱绿的树木一点点变得稀少,马路逐渐变得开阔,车子的转速越来越快,向着新世界疯狂前进。

一直在等待,等待我们的重逢。

你看,脚印绵长,串成目光。

请你原谅,我朝着梦境里的重逢飞奔而去,从未在意,身后驻守的,你的目光。

是的,她从未想过回过身去,和身后站在油菜地里的老人,挥手作别,哪怕是展现出一丝一毫的不舍。

那年,叶素息满七岁。正好到了上学的年纪。

回到坞瑶的叶素息,是如鱼得水的。她健康、坚韧、勇敢、能吃苦,比所有同龄孩子力气都要大。可以轻易地提起水桶,知道拖地的正确手法,从不害怕鬼怪。跑步总是女孩子里最快的,有时候甚至要快过男孩子。很少生病,懂得谦让,不和同学吵架,处事公道,愿意照顾别人,不用爸爸妈妈操心,是个所有人理想里想要养的孩子。

叶素息觉得做个好孩子,她一直充满天分。也一直为这样的天分,深感自豪。得到许多的赞美和跟随,这样的成就,让她终于渐渐丢弃了原本的卑微感。枫树秃的模样,外婆掌心的裂痕,泥土腐烂潮湿的腥气,终于,被一点点从心口赶出去,甚至连记忆也一并根除。这是让她极其欢愉的改变。摆脱野蛮和粗俗,她终于变得如妈妈一般,是个高贵的人,从血脉到骨骼,都如此高贵。

可是,天分?什么是天分?你可能擅长唱歌,可能擅长解方程式,可能擅长记忆、钢琴、舞蹈、书法,甚至是生火做饭。可是做一个好孩子,从来倚仗的不是天分。叶素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明白这一点。你的不同,究竟源自你的天分,还是源自榜样的力量。你得明白这一点,并且学会感恩。

3

从展厅回来的那天夜里,叶素息再一次在梦境里看见了外婆。她似乎又蜕变成了一个在襁褓里的婴儿,外婆的脸离她只有几寸的距离。她脸上饱经风霜的色泽,深深的褶皱,干裂却丰厚的嘴唇,以及眼里容易辨识的关爱,宛如胶片电影,逐帧播放,历历在目。素息还那么小,却第一次试图伸手去触摸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那样温暖而踏实的存在,她已经多年未曾体会。

枕边眼泪堆积而成的冰冷,让叶素息从梦里惊醒。黏稠的泪水粘住了她的眼皮,她用力揉了揉才勉强睁开了眼睛。南京冬日的夜晚,总是狂风大作,发出宛如孩子啼哭般的呜咽。隔着砖墙和玻璃,可以看见阳台上左右摇摆的衣物,在狂风里,振动双臂。素息不知道为什么会给唐莳彦发去简讯。或许是夜凉如水,却唯独她醒着。也或许是心底的本能作祟,无所归依却总想寻找依靠。她是将这个和自己绝然相反的男孩,视作了出口。起码,在那天,是这样的。

“没睡,要不,出来走走,5分钟后,在宿舍楼下等。”

唐莳彦的回复从来不会出现疑问句,做任何决定都不需聆听别人意见,也从不需要获得他人同意。这是种与生俱来的乐观和自信。叶素息蹑手蹑脚地爬下床,顺手拿起大衣,将头发用簪子卷成花苞,插成发髻,穿上靴子,悄悄带上了房门。唐莳彦已经站在了宿舍外的马路上。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约会,时间却已经是凌晨3点。站在昏黄路灯底下的唐莳彦,穿着一件卡其色风衣,戴着黑色的毛线帽,整个人缩在衣服里,只露出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像个贼。可不是吗,他们俩都像个贼。

叶素息的脚步很轻,走得也很快,一下子就站到了唐莳彦的身边。唐莳彦伸出手,很自然地将素息的手握在掌心,顺势放进大衣的口袋。素息觉得唐莳彦的手掌很大,并不如想象中光滑,却干燥而温暖。她的手被他牢牢地握在掌心,在口袋里一点点有了温度。从心口萌发的踏实感,让素息想起适才梦境中出现的老人。

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身边的这个男孩有了某种难以言说的情愫,那是种同气连枝的亲近感。这种好似亲昵家人的感情,出现在认识不足一年的陌生男孩身上,素息把这理解为爱情。

寒冬的凌晨,有很好的月色,群星满天,似乎唾手可得。后来素息去过很多地方,看过无数皎洁的月与繁星,却一直觉得,那晚的夜景是最美的,从未被超越过。布满天际的点点星光,和操场远处的灯火揉搓在一起。越过草坪和高高的围栏,外头便是笔直宽阔的公路。偶尔有打着尾灯的车辆疾驰而过,隐约可以听见风声。叶素息和唐莳彦并肩坐在草坪上,看着零落的车辆驶向未知的远方,隐没在灯火寂灭的尽头,退成黑点。素息很喜欢看入夜后的马路,霓虹灯,昏黄的路灯,反射着蓝光的站牌,疾驰而过掀起的风,以及一直向远方奔驰前进的姿势,仿佛岁月在此时不曾被感知,他们可以追得上时间。

整个晚上,几乎都是唐莳彦在说话,大多时候,素息只是安静地听。唐莳彦和她说他的家庭,他孪生的弟弟,他心思细腻城府颇深的继母,他同父异母的年幼的妹妹,他独自生活的母亲和那个有些刚愎自用的父亲。他告诉她他和顾蔓菁的相识,同乡会上的一见钟情,男女吸引,自然的相恋。却唯独不谈他对素息的感情,可是素息觉得这也不是十分重要。她耐心地听着唐莳彦停停顿顿的叙说,节奏缓慢却悠长琐碎。那么如饥似渴地说,像是从未有人和他如此对坐。

“是不是有些无聊,都是我在说。”

“没有的事,你疼你妹妹的心,很真实,没有怨恨之心,其实,很了不起。”

唐莳彦听见叶素息的话,略微一愣。他从未和别人说过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叶素息说。似乎是不自觉地就想将自己整个儿掏出来捧在她面前。叶素息一句寥寥的赞赏,竟让他颤抖起来。就像是小时候交了份满分试卷一般的窃喜。叶素息的眼眸在月光下闪烁着微光,像只灵兽,带着未经雕琢的对这个世界的审视,如此专注认真,让他无法移开视线。他伸出手,绕过叶素息的脖子,他觉得她的脖颈凉而纤瘦,像是植物的经脉,易碎却耿直。他轻轻将她往怀里移了几寸,吻上了她的嘴唇。

月明星稀的凉夜,严冬冷峭的风穿堂而过,吹得人脸颊生疼。叶素息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只觉得唐莳彦的面容有些模糊,五官现出叠影,看起来整个人有种变形的不真实感。唐莳彦被她发亮的眼睛吓了一跳,只是稍稍碰了一下女孩的嘴唇,就抬起了头。

“你,怎么不闭眼睛?”

叶素息的眼睛里有少许的羞怯,她并没有回答,只是第一次分外听话地闭上了眼睛。唐莳彦被她的纯真打动,摸了摸她薄而红的嘴唇,没有再进行下去。

“你真的是个怪胎。好像什么都明白,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叶素息,我该拿你怎么办好?”

最美好的情话是什么呢?是我爱你,别害怕,有我在,我愿意,还是,在一起?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女孩蜕变成真正懂得取舍的女人。长久跋涉过后,明白了生离死别的意义。见过许许多多的男人,听他们说话,天南地北的聊天,也说心事,也动过真情,拥抱过彼此的身体,触摸过每一处隐秘的角落,听过的温暖词句成千上万,却唯独这一句最动听。

“叶素息,我该拿你怎么办好?”

那是对纯真的动容,真心的疼惜和守护,不夹杂旁物,和欲望与占有没有丝毫牵连。

“风越来越大了,我送你回去。”

唐莳彦扶着叶素息站起来出了操场向着宿舍走去。他们并没有再说什么,一路无言,只能听见彼此小心翼翼的呼吸声与错落的脚步声。叶素息没和唐莳彦道别,就快步走进了宿舍楼。午夜静得只能听见野猫的叫声,素息一口气爬上四楼,轻巧地开了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她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她现在切切实实像个贼了。

“回来了?”

韶青楚的声音有些低沉,她坐在**,低头看着冻得瑟瑟发抖的女孩轻手轻脚地开门。素息有些惊慌地望着韶青楚,只见她裹了裹被子下了床,领着素息到了阳台。韶青楚熟稔地从盒子里抽出一根香烟,用火柴点燃,深吸了几口,似乎是在想开场白。看到这里,素息决定先开口。

“我们出去见面了。”

“唐莳彦?”

“嗯。”

韶青楚转过脸,看了看身边的女孩。叶素息的脸庞和以往有些不同。素白的脸上有着红晕,漆黑的眼眸闪烁着某种激烈的欣喜。原来,眼前沉寂的女孩也有这样的一面,是活了过来的感觉。韶青楚这样判断着。像是原本无生命的植物被灌入了氧气,被某种程序激活了的病菌。

“素息,你想好了吗?要和他开始?那顾蔓菁怎么办?”

“他们好好的在一起就行了,我并没有要什么。”

韶青楚听到这里忽然发笑:“久了就会想要了。想要他在你身边,想要和他堂而皇之地牵手逛街,想要见他的朋友,融入他的世界,想要他的眼睛只看你一个。素息,真的,久了就会想要了,还会要得很多很多。”

“就像肖鹏对你?”

“我们和你们不一样。素息,你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必须独自承担的后果。你要知道,久了,就会想要了,还会要得很多很多。”

久了,就会想要了,还会要得很多很多。韶青楚这样告诉叶素息,叶素息起初并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