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 不会因为时间消亡的爱情,那是什么?

1

接近第一学期期末,学校组织了新生一年一度的外出采风。这一次去的地方,叫作凤仙。凤仙,是一个坐落在安徽境内的村落,因为鲜有观光客,旅游业尚未发达,所以明清时代的古居得以完整保留。徽派建筑,清雅内秀,骨骼十分清洌。学校选择凤仙作为新生第一次摄影采风的目的地,自然是看中了它完整的徽派风情和与世隔绝的独特韵味。

宋喜宝来自宁波,韶青楚来自成都,一直身处都市的她们,对于可以去如此隐秘幽深的徽州古寨,感到兴奋异常。可是这些对于从小在坞瑶长大的素息来说,却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她跟随着外婆在离坞瑶尚有数十里山路之遥的枫树秃长居多年。在那里,她看惯了山清水秀:田埂间的犬吠,溪水里的鱼虾,大片大片的松针,还有农妇们粗糙的双手以及混沌的眼眸,将暴力理解为丈夫对妻子深切的爱的愚昧无知,诸如此类。料想,凤仙,无论取一个怎样悦耳的名字,依旧逃不出这些琐碎光景。

去凤仙的队伍共分了三批,交错着时间前后而行。一年级一二三个班第一批先行,浩浩****四辆校车,从南京一路向西。开了三个小时的高速,出了江苏省,跨进安徽境内。下了高速之后,道路变得迂回,高低不平的马路,扬起阵阵黄沙,两侧开阔的田地被密林山丘取代。一两户人家零星点缀,偶尔的几缕炊烟,提醒着你尚有活物。看见同都市全然不同的萧索肃杀,原本安静的车厢渐渐热闹起来。素息注意到大家都从蒙眬的睡意里醒过来,或坐,或站,或趴在窗前,好奇地打量着窗外飞速过去的乡间光景。

“素息,看我做,抓住稻子,朝一个角度从下往上,这么用力一拽,瞧,就割起来了。”进行示范动作之后的外婆,将手里的镰刀递给素息。

你见过镰刀吗?就是那种江南农妇用来割稻子的自制工具。木制的刀柄,半圆弧度的刀身,刀背厚实,刀锋如锯齿,像某些猛兽的牙齿。叶素息依着外婆的指示,双手接过镰刀。只觉得刀身沉重,咬牙将它单手拿起,用尽力气,几乎憋红了小脸蛋。她依照着外婆的动作弯下小小的身子,张大左手,努力抓了一把稻子,然后颤颤巍巍地举起右手,学着外婆的模样,将镰刀的刀口对准稻秆,用力拽起。殷红的水,顺着垂下来的稻穗,一点点洒在有些干裂的土里,顺着缝隙渗进去,一下子就被泥土吞没。起初感觉不到疼痛,她有些痴傻地看着金色的麦穗变成赤红色,觉得那么神奇。直到被身旁之人抱起,大踏步跑出麦田,才感觉到了左手如锥的疼痛。

“素息,不要害怕,一会儿就好了,素息要勇敢,不要哭,不要害怕。”

3岁的叶素息,哪里懂得勇敢的意思,她只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疼痛,镰刀冰冷的温度和尖利的刀锋,以及深可见骨的伤口。任凭外婆用了多少纱布来包扎,血水依旧汩汩地流出,像条小溪,想要汇聚成河。

深可见骨的刀伤,用消炎药包着足足花了一个来月才痊愈。

在叶素息的记忆里,外婆教会她的第一项本事,就是割稻子。小小地抓一把,看好角度,用力一拽。其实再简单不过。3岁时候制造的刀疤,如今早已变成一条横跨手掌的痕,比正常纹路深一些,将掌心一分为二。

时间似乎是在这个时刻,有了一种回溯的力量。渐行渐远的都市广厦,曲折蜿蜒的山间公路,起伏延绵的山丘以及山丘上密密麻麻的茂密树干,都和记忆里的枫树秃相差无几。叶素息感觉到自己的左手在口袋里渐渐抱成拳头,隐隐作痛。

终于,凤仙渐渐地近了。

十二月份的天气,已经凉得彻骨。雾霭朦胧里的安徽古寨,在曲折蜿蜒的山路尽头,隐约展现出了灰白色的轮廓。车子无法再向前走,只得在进村的梧桐林前停了下来。梧桐树大极了,像个巨大的蘑菇云,罩住了冬日本就稀少的阳光。它的叶子被风卷起,漫天翻飞着,在地上转着螺旋。原本红色的土地被梧桐叶铺满,目之所及,都是金色。清澈的溪水将山路和村落隔开,凤仙就宛如一个一直未曾被打扰的婴孩,在白雾里,静默得很,像是正在做着美梦。众人下车,素息一脚就踩在了成堆的梧桐枯叶上,树叶发出清脆的声响,宛如裂帛。

溪水之上横亘着一座独木桥,大约有十几米长,只容得下一人行走。他们依次过桥,从山底往山腰爬行。走了约莫30分钟,谷里的凤仙终于露出真实面容。成片的灰砖白墙,一时看不到边际,几条泉水横穿村落,已是晚饭时间,炊烟袅袅,升到半空,和白雾互相揉搓,你推我搡,最终在倾斜的夕阳里,变成天边嫣红的烟霞。素息识得那是火烧云。

“外婆,为什么天是红色的?”

“因为玉皇大帝的宫殿里着火啦。”

素息看着天边火红的云朵,取出相机,完成了第一张的构图作业。

“外婆,你快看,今天,他们的宫殿里,又着火了。”

2

学校将住宿安排在农家,一个班级和一个农家结对。女生男生各自睡一间大通铺。屋子很大,十分有规则地铺着一张张被褥。床单整洁,被褥甚至没有什么折痕,闻上去,有干燥温暖的阳光气味。足以看出农家为了这群城里来的孩子,着实花了些心思。晚饭很丰盛,鱼鸭肉,一应俱全,蔬菜因为是自家种植,所以十分新鲜。素息有些晕车,胃不是很舒服,所以吃得不多,其他人都吃得很高兴。

凤仙的晚上来得很早,皎洁的月色高悬在没有一丝乌云的夜空,十分美丽。素息和青楚站在天井里,抬头看着月亮发呆。刚过了十五,月亮看着还是很圆润。

“不知道伦敦是不是也看得到这么美的月亮。”素息听着青楚沉寂的嗓音,不由转过头去看着她。

韶青楚海藻般的头发遮挡住了她大半部分的面容,在头发虚掩着的缝隙里,可以看见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像是山野间飞旋的萤火虫,隐隐闪动。素息知道,青楚说的人,自然不是肖鹏。他叫谢廉,现在在英国一座高等学府里就读。青楚给她们看过他的照片。她偷偷登进谢廉的校内,带着她们从未见过的羞涩和胆怯打开相册,向素息和喜宝展示她心里真心中意的男生。

谢廉是那种看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男生。帅气温柔又很聪明,对所有人都和颜悦色,眼神里的情谊,总是很浓厚。每次回国,他们都会见面。看场电影,走一段路,亲亲抱抱,却都是点到为止。究竟他爱不爱青楚呢?素息觉得或许是喜欢的吧,毕竟青楚美丽、聪明、妖娆,是个极其有魅力的女孩,对于她的示好和爱慕,他没有理由拒绝。可是,也仅是如此而已。韶青楚在谢廉这里,至多是路过花园时,看见的一朵秋海棠,惊艳之余,心有怜爱,却远不会停留。而对于青楚来说呢,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了。这个男人是她心里的月光,隽永而美好。这样的美好,足以在冰凉的现世里,照出一缕光亮来。让她仰望,跟随。青楚说,他就像是她航海时一直瞭望的灯塔。她依靠他来辨别方向,汲取勇气。在浩渺空落的无涯汪洋里,有所依托,不至彷徨和失望。

很多时候,你的人生也会遇见几朵秋海棠和一轮皎洁的月光。月光美好,因为触手不可及而没有了任何瑕疵。你总是抬头仰望,即使摔了跟头,磕了脑袋,依然不愿低头。直到有那么一天,你忽然发现,月光还是那样的月光,可是那份悸动的心早已不再。那么,你究竟仰望的是些什么呢?原来它们早已经什么都不是了,就像是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嫦娥奔月,结果和目的地根本没有意义。你只是太习惯这个仰头企盼,拼命投奔的姿势。可是秋海棠呢?它相较于月光总是显得普通很多。你总觉得看见过这朵,那么再往前走走,也许可以巧遇上另一朵。或许下一回就不是秋海棠了,是牡丹、芍药、月桂什么的。世上的花朵成千成百,还怕遇不见一个称心如意的吗?于是你傲慢非常地扬起头颅,大步流星,直到走出花园,才发现两手空空。想要回头,已经没了时间。对啊,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贪心总是会得到惩戒,相较于这世间的规则,爱情,反倒是最公平的东西了。

“青楚……”

“素息,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想过重新开始,硬逼着自己去遗忘,和某个男孩在一起,过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们该有的生活。可是,心里的位子放久了以后,会产生倦怠感。你会懒得去清理,甚至也不愿意清理。其实这样挺好。谢廉变成心里一个期望的对象。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现实里你永远不会绝望。爱情似乎会一直存在,并不会因为习惯或者是时间而消亡。”

3

因为要拍摄日出的关系,接近两点的时候,她们就被骆胤叫醒。骆胤是他们班的班长,是一个大个子男生,几乎没有脾气,说话中气很足,做事极有条理,而且十分细心。素息对这个男生没有什么坏印象,这是个无可指摘的人,无论是做同学还是做干部,都做得十分称职,只是很难叫人产生亲近感。队伍花了10分钟进行集合,40个人,无一人落队。骆胤将为数不多的男生分别安插在队伍居中以及首尾,规定上山之后每隔2分钟,报一次数。

凤仙的凌晨,比白天温度要低得多,阴冷的风直直地灌进领口,山间的小路崎岖,打着手电,只觉得树影幢幢,森然可怖。喜宝紧贴着素息的后背,一双冰凉的手在素息的手里微微发颤,素息感受到喜宝的惊恐,转过身冲着她做了个鬼脸,喜宝果真吓得惊叫起来。素息看着喜宝滑稽的模样,禁不住笑出了声。

“叶素息!你想死呀!吓死老娘了!”

原本安静挪动的队伍经她们这么一闹,顿时欢乐了不少,骆胤走在素息的前面,转过身,对着她做了个感谢的手势,素息只当不见,和身后的喜宝继续打闹着往前攀爬。约莫走了一小时,脚下原本人工开凿的山路变得越来越狭窄,身旁树木的枝桠逐渐繁茂起来,再往前走了约莫十分钟,脚下的道路消失了。看来,半夜上山,没有做足地理功课的他们,在凤仙的众多山丘里迷了路。考虑到摸黑下山太危险,他们只得在原地等待天亮。

疲倦、寒冷、懊恼的情绪蔓延得很快,他们肩并肩互相依靠在一起,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远游的情绪在这个时候降到了冰点。偶尔有风,吹过耳膜,以及山林间猫头鹰的鸣叫。素息的手机在这时候忽然来了短信,是唐莳彦的。

“我记得凤仙的晚上风很大,如果出去拍日出,记得穿一件防风的大衣。”

素息在寒风刺骨的山里,看见唐莳彦嘱咐自己穿防风衣的简讯,心里升起暖意。这是自他们上一回在地铁站巧遇之后,唐莳彦与她的第一次单独联系。素息可以觉察得出简讯背后的意思。在这个时间点发来的讯息确实太过暧昧,如果她回复了,那么就意味着某种默许。

Once I had sweetheart,and now I have none,Once I had sweetheart,and now I have none,She's gone and leave me, she's gone and leave me,She's gone and leave me to sorrow and moan.

Last night in sweet slumber I dreamed I did see,Last night in sweet slumber I dreamed I did see,My own precious jewel sat smiling by me.

喜宝清亮的嗓音,打断了她的沉思。“Once I had a sweetheart”,“昔有爱郎”,素息觉得词翻译得真美。原本沉默的众人,似乎也和素息一样,被喜宝动听的歌声以及温柔的歌词感染,纷纷加入了合唱。

昔有爱郎今已去,昔有爱郎 今已去,郎已离去 留我空守。

郎已离去留我悲痛和忧伤。

昨夜甜美睡梦中,昨夜甜美睡梦中,又见郎君伴我而坐现欢颜。

梦醒时分却非此,梦醒时分却非此。

泪如泉涌溢难止。

一路前行,一同前行 ,我说过物以类聚,所以,你我同聚。

“我说过,物以类聚,所以,你我同聚。”很多年后,叶素息每每觉得疲惫,都会想起在凤仙山林里迷路的情景。每次想起那天的场景,她都会从心底里生出某种力量。而它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唐莳彦,而是因为那些清亮的合唱。他们的歌声透过寒冷孤寂的暗夜,在凤仙的山野里,循环往复,久久不息。朝阳在那样婉转低回的浅唱里,从云端爬上树梢,将每个孩子冻得通红的脸映衬得十分鲜活。

素息觉得,那可能是美好回忆带来的力量。那时候,她们都那么年轻,可以为了拍摄一个日出,半夜出游,也可以为了一句简单的歌词,而心驰神往。那是只有青春少女才有的特权。有足够的时间和单纯,可以挥霍,可以等待,可以骄傲,也足够美好。

来之前,叶素息就看过了凤仙的全部资料。作为安徽远离合肥的古村落,凤仙人几乎过着桃源式的生活。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劳作,外面的世界,并不足以勾起他们的好奇。这里的砖雕、石雕、木雕,是百姓赖以生存的传统技艺。年轻的男女如果不读书,大部分都会同老师傅学习这几门手艺。行走在凤仙曲折的石子小巷里,到处都可以看见它们的身影。蹁跹的屋檐,栩栩如生的蟾蜍,风姿卓越的美人,低眉垂首的观音,以及看似漫不经心的门槛立柱。

不知不觉就和大部队拉开了距离,叶素息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大片油菜地跟前。早已过了油菜花开的季节,可是油菜地却还是很美。那些油菜长得很高,足有半人长。素息一下子就跳到了田埂上,像小时候一样张开双臂,保持平衡,然后大步往前,向着田地深处走去。她的指尖可以触碰到油菜扎实的梗叶,它们像是一个个等待苏醒的婴孩,被羊水充足的母体深深包裹,等待与这个世界见面的时机。素息转过身,看着自己适才走过来的道路:松软的黑色泥土上,两排脚印深浅不一,错落有致,那是时间的齿痕,咔嚓咔嚓,白驹过隙。你以为年幼无知,时间尚早,很多影响终将过去。殊不知,它们早已根植在柔软如水草的五脏之内,只要稍一触碰,就会破土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