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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程漫长,一路上百无聊赖,蒂华纳州是一个除了钱一无所有的鬼地方,而这条路又是整个州最无趣的路段。“先生,一毛钱,谢谢!”小男孩儿走到你的汽车跟前,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你,腼腆地开口,而后向你介绍他的姐妹亲戚什么的。蒂华纳代表不了墨西哥。任何一个边境城市都不只是一个边境城市那么简单。就如海滨绝不单单只是海滨。海军,几艘渔船,便是圣地亚哥这个美丽港口的全部。霓虹亮起时,这里更是美不胜收。那时海浪温柔得如同一个慈祥的老婆婆在唱圣歌。然而这些跟马洛毫无关系,回家摆弄汤勺才是他该干的。

车向北驰,路途单调,一如水手的歌谣。穿城过镇,上下山坡,沿岸飞驰。路在城镇间交错,在山岭间起伏,在海滩上蜿蜒。深夜两点,车终于到家。一辆深颜色的轿车里,正有人等我,我只看到两根天线,没看到警灯和任何警察的标识。当然,天线也不只是警车上才有的。我刚刚走了一半的台阶,就听到他们下车冲我吆喝。两个家伙穿着常见的制服,动作一如既往的慵懒,难道他们以为整个世界都会安静下来只为聆听他们发号施令吗?

“马洛,是吧?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他亮了亮警徽,其实我压根儿没看清,就算把他当成防疫人员也情有可原。白种人,头发暗黄,我看了一眼就心生厌恶。他的同伴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长得挺帅,衣冠楚楚,一脸深藏不露的狡猾和卑鄙。以我的经验,多半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暴徒。我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冷酷、淡漠、鄙夷、警惕、耐心、监视等意味,只有警察才会有这种眼神。警院毕业游行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这种眼神成熟了。

“我是中央凶杀组的格林警官。这位是戴顿探员。”

你不可能亲密地去跟大城市的警察握手。所以我径直上前把屋门打开,把他们让进客厅。

我将窗户打开,让柔和的风吹进来。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特里?卢恩诺克斯的人?”

问话的是格林。

“他住在恩希诺,老婆是个富婆。我从没有去过他家,不过偶尔会一起喝点儿。”

“偶尔?偶尔是什么频率?”格林问。

“可能一个星期一次,也可能两个月一次,偶尔嘛,只是个笼统的说法而已。”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

“见过一次,匆匆一瞥,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

“你最后一次跟他见面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我从茶几一旁拿过烟斗,开始往里面装烟丝。大块头坐在格林的后面,格林身体前倾,等待我回话,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和一个红边记事簿。

“我是不是该说‘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你说‘是我们在问话’?”

“你只需要回答问题。”

我浪费了三根火柴,花了好长时间才点燃烟斗,烟草犯潮了。

格林说:“我的时间很充裕,不过我在屋外时已经等你够久的了。你还是回答问题吧,先生。你的底细我们一清二楚。想必你也清楚我们不是吃干饭的。”

我说:“我正在努力回忆。以前我们常去的地方是维克托酒吧,去‘野猫与熊’和‘绿灯笼’的次数有限,哦,就是那家开在日落街的、打算装修出英伦大酒店格调的酒吧。”

“请你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问道:“谁死了?”

“马洛,你该做的只是回答问题,配合我们的调查,其他的你不用知道。”戴顿探员说道,语气老练而严肃,暗含的潜台词是“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

这个人很讨厌,我真想照着他的门牙狠狠来上一脚。也许我只需要隔着自助餐厅瞅他一眼,就会有这样的冲动,而根本不需要认识他。这可能是因为内疚,也可能是因为累了一整天再加上憋着口暗气。

我说道:“年轻人,你这一套就算用在少年署都显得滑稽,对付我是不是嫩了点儿?”

格林咧嘴笑了起来。戴顿面不改色,不过鼻息明显粗重了一些,沧桑感成倍提升,狡猾和卑鄙成双倍提升。

“你最好不要跟戴顿胡搅蛮缠,他参加过律师考试,圆满通过。”格林开口说道。

我起身走到书架跟前,取下一本装订本的《加州刑法》,放在戴顿面前。“请你帮我指一下,有哪一条条款规定我必须回答你的问题?”

他肯定很想揍我一顿,这一点我俩都心知肚明。不过他非常沉着,没有冲动。他在等待机会。显然他并不清楚格林是否会默许他的出格举止。

“任何一个公民,都有义务与警方合作。”他说,“合作包含多个方面,以实际行动协助,以及回答警方的提问都在其内,但提问内容必须是必要的,且不含歧视。”他流利地说道,语气严谨而机敏。

我说:“法律上并不存在这种义务。大多数情况是直接或间接的恐吓达到了这样的效果。人们没有义务回答警察的任何询问,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格林失去耐心,喝道:“你住口。你没有觉察你正在为自己找退路吗?你给我坐下。在恩希诺卢恩诺克斯的别院里发生了一宗命案,卢恩诺克斯的妻子被人杀害了。除了逃走的卢恩诺克斯,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其他线索。所以他被认定为这起凶杀案的嫌疑犯,我们正在缉拿他。这下你该回答问题了吧?”

我把书丢到一张椅子上,坐回沙发上,与格林面对面,只隔着一张茶几。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没有去过他们家,找我是不是找错了?”我说。

格林两只手交替地轻轻拍打着大腿,冲我笑着,一声不吭。戴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只用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我。

格林开口说道:“我们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一本带有日期的记事簿,上面记着你的电话号码,前一天的已经撕掉了,而今天的那一页上还留有印痕,显然未超过二十四小时。我们想知道他几点钟给你打的电话,想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出发的,为什么要走。这些我们都必须查清楚。你满意吗?”

我问了一个不指望他回答的问题:“怎么会在别院里呢?”没想到他竟然回答了。

“她似乎经常去别院。大晚上会客。”他脸色泛红,说道,“用人们借着屋里的灯光能透过树影看到。有时候会非常晚,晚到不能再晚,汽车开进来又开出去。怎么样,我说得够多了吧?卢恩诺克斯在凌晨一点左右去过那里,他们家的管家是目击证人。他在里面待了二十分钟才出来,出来时只有一个人,接下来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灯也依旧亮着。可是今天早上卢恩诺克斯却失踪了。管家来到别院后,发现自己家的小姐像美人鱼一样一丝不挂躺在**,可是他却看不清她的脸了,你听着,她被一尊猴子雕像把脸砸得稀巴烂,惨不忍睹。”

我说:“的确,她水性杨花,对不起特里?卢恩诺克斯,但他绝不会那么做。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们离过婚,又复婚了。他过得一点儿都不开心,我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但是他没有理由到现在才爆发。”

格林很有耐心,不紧不慢地说道:“谁知道呢。这种事并非没有发生的可能。不管是默默隐忍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总有一天会忍无可忍。可能连他自己也摸不清楚会在什么时候突然爆发。事实上,现在有人死了,他已经发狂了,我们不得不出动。你不要再胡说八道了,不然你今天也得蹲号子,现在我们问你一个非常容易回答的问题。”

“警官,他是不会老实回答你的。他把那本法律书读透了,学过法律的人都是这副德行,以为书里的法律就是法律的全部。”戴顿冷嘲热讽地说道。

格林说道:“现在还不需要你开动脑筋,你只管给他做笔录就好了。如果你真的能胜任,大不了我们让你在警察局的吸烟室里唱一首《慈母颂》。”

“警官,请你自重。希望我的这句话没有冒犯你的官衔。”

“你去揍他一顿,要是他被揍趴下了,我去扶他。”我对格林说。

戴顿慢慢将圆珠笔和记事簿放在桌子上。眼睛里冷光闪烁,起身走到我跟前:“自作聪明的小子,你给我站起来。我不能容忍你对我满口胡言,虽然我也是上过大学的文化人。”

我站起来,还没站稳,他一记华丽的左勾拳就冲我打了过来,不过并没有真的落在我身上。这时响起了铃声,当然不是开饭的铃声。我狠狠坐回去,轻轻摇头。戴顿像个笑面虎一样,依然站在那里,说道:“看来你刚才没有准备好,这次不算,我们再来一次!”

我看向格林,这家伙正饶有兴趣地盯着自己的大拇指,好像在对指甲上的肉刺进行某种深入的研究。我等他抬头,没有动,也没有开口,要是这时候站起来,就会给戴顿再次出拳的机会。不过,就算我不站起来,他也想真的打我一顿。通过刚才那一拳,我已看出他是个不错的拳击手,一拳打出的分寸掌握得非常精准。不过,我要是再次起身,他还敢打我,他会知道后果的。想要打倒我,他需要出拳无数次才有可能。

“伙计,干得漂亮!”格林漫不经心地调侃道,“你这么做,正中了他的下怀。”

“马洛,再问你一次,这回是正式的笔录。”他抬起头来,一副和颜悦色的姿态,“你刚才从哪里回来?最后一次见到特里?卢恩诺克斯是在哪里,以什么方式见的面,谈了些什么?回不回答你自己看着办。”

戴顿松松垮垮地站在那里,眼眸中有着微不可察的得意之色,不过他的下盘很稳。

我没有理会他,而是问道:“那厮怎么样?见到他了吗?”

“你说谁?”

“她总不能一个人**吧?你们不是说她一丝不挂地躺在别院的大**吗?”

“那不是现在的工作重点。等我们把她的丈夫逮捕以后再追究不迟。”

“很好。总得先抓个人当替罪羊。反正抓他更简单一些。”

“马洛,如果你这么不配合,我们不介意抓你回去。”

“让我当关键证人?”

“关键证人?想得美!是以嫌疑犯的身份。我们有理由怀疑你是这起凶杀案的帮凶。起码主犯的逃走和你脱不了干系。我怀疑你把他窝藏到了某个地方。你要知道,刚开始的程序,只需要大胆假设。我们的上司同样精通法律,最近心情很坏,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不管你愿不愿意老实交代,我们都会得到答案的。是你自己想倒大霉。越是撬不开的牙关,越是有撬开的必要。”

戴顿说道:“你跟他说这些有什么用,人家精通法律。”

格林不紧不慢地说道:“虽然是废话,没有人在乎,但向来很管用。马洛,听着,我要吹哨子逮捕你了。”

我说:“好呀,你吹吧。你以为警察对我呼喝几句,我就要抛弃以前投注在他身上的感情?特里?卢恩诺克斯是我的朋友。你控告他的理由,恐怕是另有其事吧,而且更加证据确凿,更加容易立案,况且,他还潜逃了。说一千道一万,这不过是一桩交易,你们真正的动机是为了某件早已被遗忘的陈年旧事。我最恶心这种交易。不过谁让他是弱势的一方呢,善良、好欺负。他只需要知道她死了,就能断定你们第一个要抓的就是他,其他的说辞都是鬼话。要是在审讯程序上传讯我,尽管我不情愿,但我还是会回答所有问题。但你们的问话,我没有必要回答。格林,你他妈的是个好人,我看得出来。不过你的搭档是个喜欢亮警徽的混账,时刻想彰显一下自己的权威。你让他动手打我呀,你不是希望给我好看吗?看我不敲断他那破玩意儿。”

戴顿没有动,他得摸摸后背休息一会儿,他不过是故作凶残的纸老虎而已。格林站起来,看着我,一副伤透了心的面孔。

“我要打个电话汇报一下,不过结果是明摆着的。”格林说,“马洛,你是一只不知死活的小鸡仔,病得不轻。让开,别妨碍我。”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冲戴顿说的。戴顿让开身子,走回去拿起记事簿。

格林走到电话机跟前,轻轻抓起话筒,眉头紧皱。这是一趟跑断了腿却不讨好的苦差事。

这就是我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的原因,麻烦。本来你已经决定要对他们仇视到底,可是半路杀出一个通情达理的家伙,一下让你方寸大乱,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的头儿的命令是不要对我客气,直接抓起来。

所以我被戴上了手铐。或许他们认为我是一个老油条,不会在家里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东西,也或许是他们压根儿忘了,居然没有搜查我的屋子。他们犯了一个大错误。如果他们进行了搜查,特里?卢恩诺克斯交给我的那把汽车钥匙铁定会被搜出来。那辆车迟早会被他们找到,到时候只要一核对,就会发现这把钥匙与那辆车子是相匹配的,也就有了牢靠的证据证明我们曾经见过面。

然而这种假设事后被证明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车子在半夜被偷走了,多半已经被开到了艾尔帕索,只需要假造一份文件,走走过场,配一把新的钥匙,就能卖到墨西哥城。所以警察永远也不可能找到那辆车了。售卖车的钱最终会变成毒品,流通回来。厮混在黑社会的人认为,这也是促进两个城市互利共赢的一项必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