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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躺椅上苦思冥想了足有半个小时,却仍旧一筹莫展,拿不定主意,我确实想趁他喝醉询问些我想知道的东西。他在自己的家里,待在他的书房里,理应出不了什么乱子。就算他会像上一次那样跌一跤,但他的酒量还是相当不错的,起码要再等一会儿才会发生。而且酒鬼通常不会把自己伤得太重,很可能这一次他只是去睡觉,不过也可能愧疚感复苏。

可是另一个念头正在说服我别去蹚这池浑水,不过我从来不是个遇事退缩的人,这种心声无法主导我。我当初既然没有留在出生的那个小镇,安心在一家五金店打工,然后跟老板的闺女结婚,生养五个孩子,每个星期天早晨都读一些荒唐可笑的新闻给他们听,因为他们的零花钱的问题、能看什么电视节目的问题、能收听什么广播节目的问题而跟婆娘争吵半天,他们淘气了就在他们的脑壳上狠狠修理一顿——那样的话,说不定我已经成为小镇上的一个小土豪了,住的房子足有八个房间之多,车库里起码停着两辆车,每个周末都吃鸡肉解馋,婆娘时不时出去烫个发,客厅的茶几上放的永远是《读者文摘》,我的脑壳会像波特兰水泥一样结实——我又如何不能接受这个卑劣不堪、遍地谎言、人心龌龊的城市呢?朋友,请相信,我可以接受。

我起身返回书房,他依旧坐在那里,目光呆滞,眉头微蹙,脸上全是迷茫。威士忌酒瓶里的酒已经下去一大半了。他看向我的时候,那副神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匹被拴在围栏里的马盯着我看。

“你想要什么?”

“什么都不想要,你感觉怎么样?”

“那就别打扰我,我的肩膀上正有个小精灵给我讲故事呢。”

我从餐车上取了一块三明治,靠在他的书桌上,又拿了一杯啤酒,边吃边喝。

“你知道吗?”他冷不丁开口问道,声音比刚才清晰多了,“我以前雇过一个男助手,我口述,他负责写成文字。后来我感觉他坐在那里,像一个监工一样,我的创作全都是便宜他,就把他给轰走了。我其实应该留下他的,赶走他是个错误。没准儿我会被宣扬为同性恋人士呢,接着肯定会有人帮我做宣传,比如那些写不出正经文章,只会对着别人的文章评头论足、说三道四的人,这些聪明人最知道大众需要什么了。你应该能理解,他们必须把自己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他们没有一个是正常人,所有的人都奇奇怪怪。而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都是由怪人来裁夺的,其中性变态成为领军人物。”

“哦。也许吧,总会有那种人的。”

他听见了我的话,却没有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道:“是这样的,几千年来从未变过。特别是在那些文艺兴盛的伟大时代:雅典时代、罗马时代、文艺复兴时代、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法国浪漫主义运动的时代——这些时代的怪人是最多的,有关他们的书数不胜数。你有没有读过《金枝》?看来没有。显然它太长了,不适合你,实际上那已经是浓缩版了。它告诉我们,一切**活动,都不过是例行公事,就跟参加晚宴前打个黑色领结一样。我是个写**的作家,只是里面的对象是女人,不是男同性恋者。”

“你知道吗?”他撩起眼皮看我,用嘲笑的口吻说道,“我是个谎话连篇的人。我在自己的小说里把男主人公写成身高八英尺的汉子,而屁股都磨出硬茧的女主人公高抬膝盖躺在**,蕾丝、绉纱、马车、剑、意乱情迷、浪漫悠闲、浴血决斗、慷慨赴死……统统是谎言。实际上他们从来不刷牙,没有一颗好牙,他们没有肥皂,只能喷香水遮掩,他们的指甲缝里总有肉汤腐臭后的怪味,高高在上的法国贵族动不动就把小便浇到凡尔赛宫走廊的大理石墙上,令你意乱情迷的侯爵夫人,当你把她身上一层又一层的内衣脱掉后才发现,原来她很久没有洗过澡了。我很喜欢那样写。”

“那你为什么不那样写呢?”

“当然可以。”他笑出声来,“但是那样我就只能住在康普顿的一栋只有五个房间的房子里,而且即便这样也还得看运气。”他在威士忌酒瓶上拍了拍,“我的朋友,你需要找一个伴侣,你很独孤。”

他起身走出书房,脚步还算稳当。我清空大脑,干等了一会儿。湖面上飞快驰来一艘汽艇,尖声咆哮着,我首先看到高处水面的船桅座,然后看到后面拖拽着的脚踏冲浪板上的年轻人,他身体健硕,皮肤晒得发红。我来到窗户跟前时,船正在疾行中转弯,由于速度太快,汽艇差点儿侧翻了。冲浪板上的年轻人用一只脚跳了一下,才保持住平衡,而后主动跳进水里,等快艇在波浪中慢慢停住后,他才不慌不忙地爬到船舷上,拽着那根绳子回到冲浪板上。

接着汽艇又发出尖啸,很快从我的视线里消失。韦德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威士忌,他把新酒瓶跟刚才的旧酒瓶放在一起,坐了下来,怔怔思索。

“你打算把两瓶酒都喝进肚子吗?上帝!”

“朋友,你怎么还没走?”他乜斜着我,话音又不清楚了,“你妨碍我了,赶紧回家擦擦厨房地板什么的吧。”想来,肯定和以往一样,他在厨房里已经喝过两杯了。

“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叫我吧。”

“除非我犯贱才会找你。”

“谢谢,我就在周围待一会儿,韦德太太回来我就走。对了,你听说过保罗?马斯顿这个人吗?”

他缓缓抬起头,费了好大力气,才让目光多少有了点儿焦距。他其实很想控制自己,努力地挣扎着,我看得出来,这次他赢得了短暂的胜利。

“不知道,他是谁?”他面无表情地说,话说得很慢,很谨慎。

过了一小会儿,我回屋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带着满身的威士忌酒气睡着了,满头大汗,嘴巴大张,像扮鬼脸一样,嘴唇往里翻,不光把牙齿露了出来,连舌头上的舌苔都能看清,看起来又干又涩。

其中的一个酒瓶子完全空了,另一瓶还有四分之三的威士忌。在茶几上,玻璃杯里还有点儿酒,大概只有两英寸高。我拿起空酒瓶放在餐车上,推着餐车出了书房,反身把落地窗关上,又将百叶窗板翻转过来。而后我关上门。这样汽艇再路过的时候不至于把这家伙给吵醒。

我推着餐车来到厨房,厨房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根本没有吃饱,只好再吃一块三明治,把喝剩下的啤酒一股脑儿喝掉,啤酒已经挥发得没有酒味了。这间厨房很大,空气流畅,白色和蓝色成主基调。我见咖啡还是热的,就倒了一杯咖啡喝。

我回到刚才的院子里。等待了好久,大概四点钟那会儿,我又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汽艇声,开始声音不大,慢慢地越来越大,后来简直能把耳朵震聋,那艘汽艇也出现在视线里,将湖面豁开,飞驰而来。真应该单独制定一条法律,来约束一下这种行为。可能压根儿就有,不过汽艇上的人不在乎罢了。就和我认识的很多人一样,只管自己取乐,不管别人是否嫌弃。

我漫步走到湖边。汽艇急转弯时,开汽艇的人将速度控制得妙到极致,终于冲浪成功了。踏在冲浪板上的古铜肤色的青年,努力把身体向外倾斜,好平衡离心力。冲浪板一头仍在水里,但差点儿就飞离水面。过了一小会儿,驾驶员把汽艇方向打直,冲浪者还在冲浪板上立着,他们朝来时的方向返回。终于结束了。快艇掀起的波浪涌向湖畔,冲到我的脚下,狠狠地拍击在短码头上。拴在那里的小船颠簸了起来。我转身走回屋里时,小船还在波浪的拍打下不得安宁。

刚走回内院,我就听见铃声打厨房的方向响了起来。等又响了一声,我才反应过来,只有前门才会有铃声。我走过去开门,而后看见正背对屋子站在门口的艾琳?韦德。她转回头:“抱歉,我出门时忘记带钥匙了。哦——”她这才看清开门的是我,“我当是坎迪或罗杰呢。”

我说:“今天周四,坎迪不在这里。”

等她进屋后,我把门关上。她一副很平淡的样子,把一个手提皮包放在夹在两张沙发中间的茶几上,而后将猪皮白手套脱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吗?”她问。

我说:“他喝了些酒,没大碍,已经在书房的沙发上睡着了。”

“他打电话把你叫来?”

“嗯。不过是另一个原因,他请我来吃午饭,他自己可能一口都没吃。”

她轻轻坐在沙发上:“天,我真糊涂,我居然忘了今天是周四,厨子也不在。”

我说:“坎迪离开的时候做了些午餐。我要走了,我的汽车没有妨碍你停车吧?”

“没有。”她笑了笑,“哪儿都能停。我想喝点儿茶,你要来点儿吗?”

不知怎么回事,我脱口说了声“好”。我不怎么喝茶,可就那样说了。

她把身上的亚麻外套脱下来,说:“我去瞧瞧罗杰,看他怎么样了。”她今天没有戴帽子。

她走到书房门前,打开门,在那儿站立了一会儿。我一直望着她。

她关上门转身走回来,说:“他睡得很香,你稍等,我先上楼一趟,很快就下来。”

她把外套、皮包和手套拿上,上了楼,进了房间,关上门。我一直望着她。

既然他睡得很熟,肯定不会需要酒瓶,我进了书房,打算把那瓶酒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