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凶狐女
老僧脸上波澜不惊,对着那碰倒骷髅头的军士摇了摇头。
“你这恶僧,竟然藏有这等东西!”那军士喝道。
“尔等以为贫僧是杀人存骨的凶徒吗?”老僧呵呵一笑,伸手将那骷髅头取过来,枯树皮一般的手轻轻抚摸着,淡淡一笑,将它放置在几案之上。
“这分明是人的。”彭乐道。
“的确是人的。”老僧看着骷髅头,目光中带着一丝怜惜。
彭乐摆摆手,让军士把刀剑收了,道:“这骷髅应该有好些年了。”
“差不多有二十年了。”老僧喝了一口茶,道,“它是贫僧师兄。”
“大师的师兄?”独孤信疑惑道,“死者入土为安,我闻佛家皆是荼毗,不留身骨,为何大师……”
老僧打断独孤信的话:“寻常僧人,皆是如此。以弃身赴烈火,留一个空空静静。但像贫僧师兄这般的人,却不能如此。”
“为何?”
“将军难道没发现这骷髅的异常之处吗?”
“若说异常,只有额头上插进去的那根大铁钉了。”彭乐道。
独孤信这时候直起身子,道:“彭典刑这么一提醒,我倒想起你跟我说的一件关于永宁寺的事。”
彭乐恍然大悟状,道:“我也想起来了。”
“尔等所言,是当初永宁寺建寺时从地下掘出的那百具骷髅吧?”老僧呵呵一笑。
“正是!”彭乐往前凑了凑,道,“此事广为流传,说是永宁寺未有时,那地方原本是个古寺,寺很小,僧人也不多。胡太后要建新寺,僧人说建寺有凶,太后不听,强行拆了古寺,不料挖地基时从地下挖出百具骷髅,全身用铁链锁住,骷髅头眉心处都钉上了金刚钉……”
老僧指着桌上骷髅头双眉间的大铁钉道:“此便是你们说的金刚钉,佛家叫金刚橛。”
一帮人好奇心大起,纷纷聚拢过来。
“大师,这奇异骷髅到底怎么回事?永宁寺的传闻是真的吗?为何要钉上金刚钉……”独孤信接连问道。
“这个嘛,说来就话长了。”老僧挠了挠光头,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风雪,笑道,“雪夜漫长,倒是有时间细细跟你们说。”
老僧抖了抖僧袍,双腿盘坐,指着那金刚钉道:“此物名金刚橛,本不是中原的东西,来自天竺。佛法东来,它才传入,乃是佛修的一种法器。
“此物或用金银铜铁打造,或用坚木硬骨制就,形制不一,长短不同,但都是下端为三棱锐刃,中有可供手握之中轴,上部为护法之画像,使用时,也有特别的讲究。”老僧侃侃而谈,“用金刚橛者,天竺、西域僧人相当之多。但在中原却很罕见,原因无他——此物只有密术一门方才能使用。”
“便是那神咒乘吗?”独孤信道。
老僧笑道,“我佛法门众多,修行也有万千,而神咒乘之所以称为密术一门,不仅是因为此门修习之法最为奥秘艰深,一般秘不示人。更因为此法乃由佛陀涅槃前开示,凝结最大智慧法果,故而堪称万法之法。
“密术来源于天竺本地土教,经佛陀法创,成为佛门密尊。神咒乘加持巨大,口口相授,不传外人,有缘者得一句咒语终身持受,便可成佛果。”
“大师也是密门僧吗?”彭乐道。
“是。”老僧毫不隐瞒,继续道,“密术一门修法和寻常僧人不同。寻常僧人念佛盘坐、跪拜敬香、研读佛经。我等却打破这一切而直指心性,破执最为猛烈。修行密术一门,有种种规定的仪轨、咒语、护法、师承等,要求甚严。世俗之人不明就里,见我派僧人多诵咒语,便称之为神咒乘,可谓一叶障目。”
见众人听得入神,老僧笑道:“扯了这么多,还是说说金刚橛吧。修密者,很多时候都要独自一人进行法修。因修行猛烈,经常会有非人魔障前来打扰,需要护持。更需要修行之所足够安全,方可放心进行,所以便会有结界。”
“结界?何意?”独孤信问道。
老僧挠了挠头,道:“外面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若是在外面坐上一晚,重者性命不保,轻者要害上一场大病,甚是不安全。”老僧指了指殿堂,“而这大殿,有墙挡风,有顶遮雪。燃上柴火,温暖无比,待在里头身心放松。以此类比,贫僧说的结界,便如同在修行时拥有这么一所殿堂。纵使外面风雪齐下、雷雨交加,也岿然不动。”
这么一说,众人都明白了。
“密修时,修者都会为自己做一个结界,称之为密坛。而金刚橛就是用来钉在坛四角的所立之橛,使结界坚固如金刚,诸障不能侵入。
“此乃当初的用法,后来金刚橛功用繁衍,成为修行者手中的法器,便如同你等腰上刀剑一般,不同的是你们用刀剑互伤,我们则是用它来破除孽障和自性蒙昧而已。
“对于贫僧这般的密修者而言,这金刚橛乃是一生修行的见证。日日持它,佛法润泽,所以降妖除魔,非他不可。”
老僧看了看案头上的那个骷髅头,叹了口气,道:“但修行之路艰辛呀。贫僧再打个比方,修行就如同你们打仗,寻常的僧人还给自己留条退路,我等则是赤膊上阵,从未想着活着回来,不成功便成仁。故而,密修者得大成就者多,而佛心不守坠入魔道者更多。”
“坠入魔道?”彭乐问道。
老僧深吸一口气道:“尔等不是修法之人,自然不懂。贫僧只能简单说明:坠入魔道者,心性全乱,魔性暴显,杀人放火甚至吃人饮血都属轻者,此等人原本就修为高深,精通咒术、奇法。若放任人间,为祸比尔等更甚,如同魔怪一般。”
众人闻之,面如土色。
老僧的目光,落在那具骷髅上:“贫僧这师兄,苦修三十载,一日入魔,全寺僧人皆死于他手。逃匿出去为祸世间的恶事罄竹难书。贫僧追他十年,方诛灭之。此等人,便是身死,怨念也大,故而用金刚橛钉于其眉心,以镇压之。这些年来,贫僧对这骷髅诵经念佛,为的也是超度他。”
“大师,如你所说,永宁寺地下挖出的那百具全身被铁链锁住、眉心钉入金刚钉的骷髅,也是坠入魔道的密修者吗?”独孤信道。
“大概应该是这样吧。”
“若是一人坠入魔道倒是好理解,可一百余人同时坠入魔道,似乎有点过分了吧?”彭乐提出了异议。
老僧点头:“的确是让人震撼。一百人同时坠入魔道是很难发生的,但并非不可能。想必原先那古寺之中,定然发生了一件寻常人无法想象的大事。”
“大师,我有一事想请教?”独孤信开口道。
“请说。”
“几十个僧人,活生生地高唱佛号出来,瞬间却变成了一堆堆人皮,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老僧双掌合十,宣了一声佛号道:“此事听起来就无比狠毒,绝非一般人能做得出来。”
“大师的意思,还是有人能做的?”
“世间事无法解释的太多,即便是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也一定有它的出处,只不过少了一个解释罢了。”
“密术能做到吗?”
“密术法门何止千万,贫僧实不知。但我等僧人一心向佛,普度众生,定然不会做出此等犯戒的恶事来。”
“大师是高僧,资历又老。不知认不认识此寺的寺主圆空?”彭乐旁敲侧击,想尽量搜集有用的情报。
“圆空呀。”老僧显然认识,道,“这家伙秉性不错,修行上天赋也高。尊师重道,精于经义。但太过固执,遇到事情不懂得周旋。他坐上寺主,恐怕不是此寺之福。不过,贫僧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他了,如今他也不在寺中,二位见过?”
独孤信和彭乐同时摇头。
茶已凉。老僧站起来,往炉子里投入几块木炭,再烧一壶水。焰火舞动,映亮了老僧那张沟壑纵横的脸。
“一座寺,几千僧,就这么没了。可惜。”老僧看着外面的风雪,沉声道。
独孤信走到老僧旁边,接道:“堂堂的白马寺,变成这副模样,哀哉。”
“白马寺?”老僧微微一笑,“这里哪是什么白马寺。”
独孤信闻之一愣:“大师说笑了吧,此地天下人谁不知道,怎么就不是白马寺了呢?”
老僧笑了一声,抖了抖黑袍,大步走出殿堂,洪声道:“雪太大,贫僧需去清扫灵塔,没空陪诸位。天寒地冻,早日回家去吧。”
这老僧,行走如风,不一时就消失在暴雪之中。
独孤信、彭乐等站在门口,一时呆住。随后听见风雪之中,传来老僧的歌声。
歌是玄歌,出于僧人之口,别具风味——
“佛来东土,建寺白马,白马非马,一枝两花。世人不名,皆来西夸。不知东面,才是正发。可笑世人,如童披麻,四处寻牛,牛在腚下。牛肚有宝,马背有华,白马非马,雪落荻花……”一支歌,充斥于天地之间,歌音渐去,人早不见。
“这老僧,竟说此地不是白马寺,何其荒唐!”彭乐笑道。
“似乎有些荒唐了,此地自汉就建寺,名白马。历代史书都有记载,天下皆知。不过,老僧如此说,恐怕有他自己的道理。”独孤信站在门边,看着远处,若有所思。
“也许是故弄玄虚而已。他虽有些修行,也不过是个云游僧,四处飘零,见的是荒唐人,经的是荒唐事,说的是荒唐话,大将军不必在意。”彭乐抬头看看天,道:“倒是我们出来时间长了,也该回去,免得杨大人挂念。”
“也是。”独孤信点头。
一帮人出了殿堂,穿过庭院,跨过山门,上得马背,一路向东,赶回永宁寺。
杨衒之一直在等。
独孤信和彭乐回来的时候,他正正襟危坐于堂上,脚底下放着一盆炭火。见独孤信、彭乐满身是雪,身上寒气逼人,杨衒之命人给二人奉上炭火,急道:“如何?”
“毫无影踪。”彭乐十分歉意地道。
杨衒之目光明显黯淡了下去。独孤信将一番追捕的情况仔细说与杨衒之听,杨衒之颔首。
这么大的洛阳城,又是这样的大雪天,想找到一个犯人,难于大海捞针。又过了一会儿,先前同去追捕的那两路军士也赶了回来,同样一无所获。
“看来明日只有找城里守军帮忙稽查了。”杨衒之道。
众人默默点头。
“你们出寺之后,我去找了寺主宝公。现在乱成一锅粥,大多数的人都变得不可信,只有宝公,来寺里时间最长,对诸人情况也最为熟悉,所以我去问问。”杨衒之望向独孤信,道,“尤其是先前大将军所说的那红衣女孩,更是来路不明,蹊跷得很,我非常想知道结果。”
“自我们来永宁寺,只看到过慧琳这么一个孩子。这个红衣女孩只在夜里撞见过两回。今晚我们追她追到伙堂她就消失不见。我想说不定她是有意引着我们去杀人现场呢。若是找到她,定然会有新的破案线索。”独孤信道。
“结果可能要让你们失望了。”杨衒之哭笑连连。
“难道……”
“宝公说寺里除了慧琳之外,没有第二个孩子,这一点可以肯定。”
“我与大将军不会看错。”彭乐道。
“但我随后让军士将全寺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你们所说的什么红衣女孩。”
“怪事呀,一桩接这一桩……”独孤信喃喃自语。
这场谈话,毫无头绪,很快不了了之了。带着失望和无奈,众人垂头丧气地各自回去休息了。
下了一夜的雪,终于停了。一只硕大的黑鸦落在窗户上,叫了两声,将独孤信吵醒。依然是阴沉的天。
独孤信坐起来,斜着身子看着窗外,打了个哈欠。
官舍院子里积雪没膝,军士们正拿着工具清理出一条道路来,忙碌一片。大殿的门廊上,杨衒之一边喝茶一边持笔写着什么。他眼眶青黑,看起来昨晚没有睡好。
独孤信飞快穿戴完毕,叫醒了彭乐,二人一前一后前往大殿。
“大人早。”独孤信向杨衒之打了个招呼。
杨衒之放下笔,张嘴哈了哈快要冻僵的手指,苦笑道:“早什么早。若是有太阳,恐怕已经日上三竿了。”
言罢,取下自己身上的印章,在写的那纸张上盖戳,叠好,封存,递给彭乐道:“你亲自走一趟,去找高将军,让他发布军令,全城搜索道弘三人。”
“是!”彭乐双手接了书信,正欲转身离开,这时在官舍门口空地上的那群黑色乌鸦突然大叫着飞去,显然被什么惊扰了。众人纷纷回头,先是听到呼呼的喘气之声,接着一个硕大的独轮车缓缓推了进来。这车满是油渍,上面一前一后放着两个巨大的木桶。用木板盖着,木桶旁边放着尖刀、铁秤以及各式杂物,乱七八糟。
推车之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壮汉,身形粗壮,一脸的暴须,头上胡乱扎了髻,用木簪叉起来,身上穿着件油光可鉴的青色短衫。年头久了,连底色都要看不出了。大冬天,敞着怀,丝毫不惧严寒,穿着草鞋,双脚如蒲扇。脑门儿上长了个巨大的黑色瘤子,走起路来颠颠晃晃。
“一个屠户怎么跑我们这里了?”彭乐低声道。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里,这屠户一直将他的独轮车推到走廊下放下,大摇大摆走了过来。单手叉腰,仰着脖子喊了一声:“你们这里,谁是管事的?”
“看来是个不知礼仪的愣头儿青。”彭乐对独孤信笑笑,将信件揣进怀里,“你这混账东西,好不知礼,大人面前如此放肆!”
那屠户浑然不在乎,道:“俺才不管你们什么大人不大人的!大人值几个钱?只管搜刮百姓,别的屁本事都没有。”
“混账!”彭乐哐啷啷一声抽出佩刀。
那汉子见了毫无惧意,转身从独轮车上抄出自己明晃晃的杀猪刀:“就你有刀,俺没刀吗?”
“混账东西,真是讨打。”彭乐举刀就要上前,被杨衒之喝住。
“退下。”杨衒之摆了摆手,示意彭乐收刀,然后站起来居高临下看那屠户,“你这汉子,你怕是走错了地方吧。”
“这里不是永宁寺吗?”那汉子笑道。
“是。”
“你们是不是官军?”
“是。”
“那找的就是你们了!”屠户转身来到自己的独轮车旁,拿掉木桶上面的盖子,一屁股坐在车边的石头上,摸出个冰凉的饭团啃了两口,又大声道:“还愣着作甚?!验货呀!”
“蠢货一个!我们并没有要买肉!验什么货!”彭乐骂道。
“你看看就知道了。”屠户摇头道。
彭乐白了屠户一眼,大步走到那木桶跟前,伸过脑袋看了一眼。只见彭乐身形一颤,脸色苍白,手中的佩刀跌落在地。见他如此,旁边的军士奇怪不已,纷纷凑到木桶跟前……
顷刻之间,这帮家伙有的吓得哭爹喊娘,有的转头狂吐,胆小的直接吓晕了过去。
“怎么了?”杨衒之大声道。
彭乐招呼军士,将那木桶搬下,抬到走廊的石阶下。杨衒之、独孤信上前几步,木桶之中的情景,让二人也是瞬间呆住。里头是一堆残尸,一个被分尸了的人。断肢、内脏、血水中,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正睁着死不瞑目的一对眼睛幽幽地看过来。这人,在场的人都很熟悉,是昨夜失踪的永宁寺僧人法昌。
“小人方才实在无礼,不过也不怪俺,一路过来,早就满肚子气了!”屠户双膝跪地,鞋上的泥水弄得垫子污浊不堪。
法昌的碎尸放置在走廊下,彭乐在那边仔细检验。杨衒之的目光收回来,放在屠户身上。
“姓甚名谁,何方人士?”杨衒之沉声道。
屠户坐起来,道:“禀告大人,小的刘胡,洛阳人氏,家住孝义里东市,以屠猪狗为业。”
“孝义里?城东的孝义里吗?”独孤信问道。
“正是。”
“放在你木桶中的碎尸,怎么回事?”杨衒之道。
刘胡叹了一口气:“小的晦气,碰上了法昌这和尚。”
“你认识法昌?”
“认识。小的以前经常来寺里,所以很熟。”
杨衒之笑道:“胡扯,你一个屠户,经常来寺里干吗?僧人又不吃肉。”
“大人这话说得过分了。”刘胡这人倒是不怕什么官人,大声道,“小的虽然犯下杀业无数,可也知道因果报应,知道多做善事。俺一心向佛,经常来寺里烧香。”
“算我错怪你了,说说到底怎么回事。”杨衒之指指外面的碎尸。
刘胡皱着眉头,道:“小人都是半夜起来杀猪杀狗,清洗干净了,切成块块。天没亮就起身,去城西贩卖。那里住的都是商贾之家,给的价钱也高,所以每月来钱不少。今日小的子时起身,早早将一头猪分了,装上车,推向城西卖肉……”
“这兵荒马乱的,还有人买你的猪肉?”
“大人有所不知,平日里这些权贵大商,怎么会光顾小的生意?正因为兵荒马乱的,买卖才好。四处有乱军,他们躲在家中不敢出门,便叫小的送肉到家中,价格比太平时足可贵上三倍。”
“真是无商不奸。继续说。”杨衒之点头。
“这一趟买卖,很是顺利。小的送完了肉,得了钱,买了壶酒,推着车子归家,一边喝酒一边数钱,倒是快活无比。”刘胡眉开眼笑,然后突然之间就皱起眉头来,“哪晓得到了奉终里,撞到了这祸事!先前就有人跟俺说,夜里路过城西,碰到奉终里、慈孝里,一定要绕着走。小的胆大,没啥顾忌,不听好人言,果真祸事在眼前。”
“如何碰到奉终里、慈孝里,就要躲着走?”杨衒之问道。
独孤信插话道:“司马恐怕不知,这奉终、慈孝二里,多以卖棺椁为业,家家停棺。他们习以为常,寻常人却以此两里为不祥之地,故而能躲就躲。”
杨衒之点了点头。这些年战乱不断,人贱如狗,丧事的生意应该是最好做的了。人一辈子,生死两大事,家中死人,只要有些钱财,就会选一具上好的结实棺材。再租赁一辆挂满白花的灵车,披麻戴孝送入坟地埋了,邻里见了,也称子孙孝顺。所以,世人皆离不开这个行当,可平时见了这些做棺材、租灵车的人,却避之不及,都不愿沾惹上晦气。
哪知道刘胡听了独孤信的话,直摇头:“不是这位大人所说的原因!俺一个屠猪杀狗的,天不怕地不怕,怎么会像寻常人那样怕个棺材呀!人家让我躲着那地方,是有其他的怪事。”
“怪事?”
说起这事,刘胡露出了一丝恐惧之色。能让这样的蛮汉都害怕的,恐怕还真不是一般的怪事。
“和一个女人有关。”刘胡的声音不由自主变得低沉起来,神经兮兮道,“早几年,奉终里来了一个后生,名唤孙岩。长得又白又俊,模样很是好看。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或许是逃难的,就在里内落身。这后生不仅模样好看,嗓子也好,唱起小调,真是如同个鹦鹉。用你们文人的话来说,怎么讲来着?叫缠墙三天……”
“什么缠墙三天!那叫绕梁三日,余音不绝。”独孤信哭笑不得。
“就是这个!”刘胡嘿嘿一笑,又道,“可是两位大人,人活着是要喝水吃饭的,光会唱歌,有个鸟用?这孙岩,身无长物,瘦弱不堪,手不能提四两,一般的活计干不了,还是里内热心人给他想了个办法——不是能唱歌嘛,那就去给丧事之家唱挽歌去吧。”
“唱挽歌?”杨衒之纳闷儿。
刘胡解释道:“有钱人家,死了人,自然要越悲伤越好,自己哭不好,那就请人来哭。奉终、慈孝两里的人,不少都干这个过营生。”
“哦。”杨衒之还真是开眼了。
“这个办法很管用。孙岩这小子,嗓子好,头脑也灵活,别人都是哭号,他却穿着长衫,带着乐器,到丧事之家,灵堂下坐了,边弹边唱,自编的词儿,歌颂母慈子孝或者举家团圆之类。真唱到人家心坎里,往往引得满场皆哭,事后主人家大赞,给的赏钱也多。一来二去,就有名头了,别人都叫他‘挽歌郎’。
“这么过了几年,挽歌郎的日子逐渐好起来。手头有了钱,盖了房,开了一间小铺,倒是不错。唯一可惜的就是形单影只,孤身一人。里内热心肠的,看不下去,就想给他说门亲事,但相亲相了不少回,女子也见了不少,就没有他中意的。别人都觉得他人贱心高,逐渐也就不管了。
“想不到,三年前这家伙说是回老家一趟,出门之后四五个月都没回来。那时到处都是战乱,大家都说怕是遇到乱军丢了性命。怎想一天下午,他牵着头驴子回来了,驴子上还坐着个女子。
“那女子,听说真是美若天仙,天下绝有!引得城西人人争相观看,都感慨一朵鲜花怎么插在了孙岩这坨牛粪上!”刘胡说得唾沫飞扬,表情丰富。
“二人当天就拜堂成亲,婚后那女子持家。孙岩外出做活,日子虽然清苦,却也夫唱妇随,甜甜蜜蜜。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今年突然起了变故。”
“怎么了?”独孤信不由自主问道。
“先前这夫妻两个很快活,孙岩俺也遇到过。每次见了都满脸是笑,但不知怎地,这挽歌郎忽然变了人似的。不出去做活了,挽歌也不唱了,每日醉酒,天黑才回去。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别人问,他也不说,有时候喝得醉了,便放声大哭。邻里之人皆不知发生什么,觉得或许是没有孩子吧。婚后三年,夫妻两个没添子嗣。”
说到这里,刘胡声音顿了顿,道:“一日夜半,孙岩家中突起大火,挽歌郎全身是血,提刀而出,大呼救命。邻人争相前往,不知何事。这孙岩才一五一十讲了个明白——他那媳妇,当年乃是荒野中遇到,说是家人被乱军杀了,孙岩可怜她,便接回家。婚后这女子睡觉都不脱衣服,和衣而卧,孙岩十分奇怪,可也不敢问。如此过了三年,虽然白日里相敬如宾,可晚上依然孤枕难眠,加上邻里又笑话他三年无子,所以挽歌郎心情抑郁又无人可说。这一晚,也许是喝了酒,胆子大了,等媳妇睡着了,挽歌郎偷偷解开了媳妇的衣服……”
“天仙一般的媳妇,三年都不让近身,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受不了。”有军士笑道。
刘胡也笑,边笑边摇头:“哪知道这么一番动作,引来了一桩祸事!”
殿上诸人面面相觑。
刘胡道:“待解开衣服,孙岩吓得魂飞天外——和自己三年睡在一起的媳妇,竟然全身长毛,毛长三尺,生有尾巴,好似野狐!他当即大叫一声,跳将开去,寻来利刃,乱刀剁下,那狐女见被识破,口吐火团,引燃房屋,复夺刀相向!
“邻人听了孙岩这话,纷纷找来棍棒刀剑,围住那宅子,果然见一只雪白大狐狸从火中跳出逃窜,大家死命追赶,最后还是让那狐狸逃了。
“便如此,好好的一个家没了。墙倒屋塌,人去宅空。好好的一个挽歌郎,自此落魄堕落,毫无生气。邻人可怜他,各自接济,帮他在里内搭了间小屋,平日里他做些纸钱、香烛、佛像之类贩卖,勉强度日,后来听说不久就出家了。
“原本以为此事就这么了了,哪想到从年前开始,城西连连出现怪事。半夜三更时,常常有女子,穿着彩衣,身材窈窕,披着头纱,孤身行于道路。自有那男子见了,甚为痴迷,走上前调情,多被女子引入林中害死,而且死者往往头发都被截去。有幸运的,逃脱出来报官,说此女无论身材、衣装,还是手臂、脖颈,真是仙人一般,迷人心魄。但搂在一起,揭去面纱,见到的却是一副恐怖面孔,焦黑狰狞,好似狐狸一般,而且揪住人头发,先割头发,再下手害命,心黑手辣,歹毒异常。
“更有人说,那女魅身上的彩衣,分明与孙岩狐妻平日里的着装一模一样,故而人人都说狐魅害人。天黑之后,城西大路、小径都无行人,一直到如今也是人人惊恐。”刘胡说得绘声绘色,有鼻子有眼,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他的讲述中。
“此狐魅事,洛阳无人不知,传得纷纷扬扬,言辞确凿。绝非一般虚无缥缈的奇谈怪论。各位,俺那时喝得大醉,天又下雪,推着车子不辨东西,东拐西拐,突然发现来到了慈孝、奉终两里外的一处密林官道,顿时吓得一身冷汗。此处正是那害人狐魅出现的地方。”
“你遇到了?”杨衒之沉声道。
“大人莫急,听俺说下去。”刘胡后怕无比,缩了缩身子,道,“俺本想原路返回,可雪太大,道路难行。若是原路返回,困在雪中,岂不冻死人。只得横下一条心,将杀猪的尖刀放在面前,推车前行,只盼望早点过了这段路。怎想走到那密林旁边,忽然从里面蹿出一个人影,全身是血,径直向俺扑来!”
此时,一阵大风蓦地呼啸而来,吹动檐角的风铃,发出一声清脆之响。
“小的以为是狐魅,抓起杀猪刀就要剁,结果发现竟然是个和尚。”
“法昌?”
刘胡坐直身体,道:“小的吃了一惊,诧异得很。”
“法昌当时还未死?”
“身中几刀,但没刺中要害。他满脸恐惧之色,求我赶紧带他走,带他回永宁寺。”
“你看到伤他之人了吗?”杨衒之问道。
“小的……看到了……”刘胡打了个寒战,面色煞白,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
“小的抱起法昌师父,想将他放在车上,但走了几步之后……”
“如何?”
“走了几步之后,一阵冷风袭来,突然听到奇怪的声响。一阵低低的笑声嘻嘻传来,小的缓缓转身,勉强抬起头,看到身后的大雪中,站立着一个手持滴血利刃、身着鲜艳彩衣、丝纱蒙脸的女子!小的吓坏了,三更半夜出现在官道上的如此一个女子,不正是那杀人狐魅吗?”
刘胡恐惧地咽了一下口水,双手攥成拳头,十分惭愧地道:“小的……小的吓得要死,丢下法昌师父转身就跑开了。”
刘胡垂着头,声音逐渐低下来:“小的跌跌撞撞,慌不择路,只听到那狐魅咯咯咯咯的恐怖笑声,还有法昌师父的凄厉惨叫。”
“然后你回去了?”杨衒之端坐在上,声音冰冷。
“大人明鉴。小的一口气跑了几里地,慢慢平息下来,越想越觉得惭愧。小的一身力气,手中也屠了无数猪狗,碰到一只狐魅竟能吓得如此狼狈样,若是传出去,岂不让人耻笑?”
“恐怕还有别的原因吧?”杨衒之冷笑道。
“大人说得是,小的吃饭的家伙都在独轮车上,那车上还藏着卖肉的钱,怎能不要?”
众人都轻笑。
刘胡脸红无比,道:“小的慢慢摸回去,想到狐魅怪妖这类东西,往往只在夜里闹事,天亮鸡鸣就会消失,便寻了一个小庙躺下,一直睡到天蒙蒙亮,才回到那地方。
“不料,只看到小的独轮车在原处,法昌不知去向。小的以为昨晚自己喝多了。可那情景历历在目。于是壮起胆子,拿着刀四处搜寻,终于在道路旁边的林子里发现了法昌师父。不过,他已成了那副样子。”刘胡指了指走廊上的那堆碎尸,“我原想一走了之,可回头一想,和法昌师父也算老相识,不能让他在外面身首异处,所以将他碎尸放在肉桶之中,推到寺里来。这一路上,越想越怒,越想越窝囊,遇到这种鬼事情,真是晦气!”
刘胡将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口干舌燥,闭了嘴。彭乐也完成了验尸,缓步走上大殿。
“如何?”杨衒之问道。
“确实乱刀分尸,下手极为残忍,削骨断筋。”彭乐沉声道。
杨衒之微微点头,对刘胡道:“辛苦你了,且下去休息,这几日,便在寺里歇息。”
“在寺里歇息?”刘胡一愣,跳将起来,“那可使不得。大人,小的还要做买卖,在寺里如何是好?”
杨衒之笑道:“命案突发,非同小可。若有疑问,再找你询问。你且宽心,这几日的损失,我自会命人补偿与你。”
“多谢大人。”刘胡十分高兴,作揖起身而去。
这屠户刚走到门口,却见院中一溜烟跑来了个人,一边跑一边大叫。
“大人!大人!可了不得了!”众人皆回头看,发现是那卖酒的刘白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