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如何回忆我,带着笑还是很沉默

夏初,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是山川河流,而是人情世俗。

猩红烫着指尖的皮肤,我掐灭最后一根烟,满地的烟蒂像是讽刺,泛黄的中指第一关节末端透露出我不短的烟龄。

想一个人的时候,不哭不闹,那种来自心里的力量却钻心透骨,我可以一整天不抽烟,但想夏初的时候必须有烟,接连不断,直到麻木。

人一生有太多的遗憾,比如我爱你,但我不能娶你。

收到夏初的结婚消息时我正给汽车换轮胎,千斤顶一歪,我的右手大拇指被狠狠地砸了一下,如梦初醒,该来的总会来的。

记得和夏初看得最后一场电影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部大火的台湾电影让夏初在电影院里倒数第三排的位置泣不成声,她说:“柯景腾好傻,沈佳宜明明是他的新娘,却要嫁给别人,东西可以送人,爱情怎么能拱手让人。”她哭红眼睛的模样我至今记得,像是受了委屈的兔子,想让人揽进怀里,她睫毛沾着湿热的水汽吻我生胡渣的下巴:“路放,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吧,我不想做别人的新娘。”我笑她不矜持,怎么擅自将自己嫁给我。

后来,我才知道,爱情仅仅有矜持或勇敢是远远不够的。

认识夏初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因为学校不允许寄宿,我们一群学生住在外面的阿姨家,男生住一个房间,女生住一个房间。夏初个子比同龄女孩高一点,去上学时她总是和男生一起站在最后一排,我们常常并肩而行。她性子活泼,喜欢走路的时候吃大大泡泡糖,白色的泡泡糖粘在嘴角又迅速被吸进嘴里。第一次的交集是她给了我一块蓝莓味的泡泡糖,问我好吃吗?我傻乎乎的说好吃。

后来才知道我们来自相邻的镇子,坐车二十分钟就到了,所以后来我们最多的交集就是一起坐大客车回家。

夏初喜欢穿水蓝色风衣,坐在靠窗的位置把窗户开得大大的,风呼啦啦的从耳侧划过。我坐在她旁边看她眯着眼听风,那时只是觉得这个姑娘很有趣。

那年我们十二岁,因为我们在车上睡过了头,醒来时已经错过了我家的那站,只好和夏初一起去她家。我第一次见到普通小镇的房间也可以装修的如此华丽。闪闪发亮的水晶吊灯和绒白的地毯交相辉映,我有些局促地脱下鞋子,带着汗渍的袜子在踩下第一个脚印时留下了淡淡的黑黄色,夏初的妈妈很热情地招呼我坐下给我端水果吃,悦耳的钢琴声沿着楼梯传入耳中,夏初在房间里弹钢琴,她梳着高高的马尾,光洁的颈子在灯光下散发着神秘的光泽,我看得失神。我变扭而甜蜜的度过了那晚,后来想想,或许我对夏初的感情是从那天的钢琴声而起。虽然,我并不知道她弹奏了什么曲子。

上初中时,我依旧留在本校上,而夏初去了城里的私立中学,虽然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但因为住得比较近,假期时常常一起去玩。

初一那年,夏初和我在电话里讲有男生追她,是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她说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时候我只知道我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嘴上依旧在说:你自己看着办吧,如果觉得可以就试试。她似乎有些失落,回我的只有忙音。一段时间后,夏初莫名其妙地说想换学校,后来才知道,是那个隔壁班的男生一直在放学堵她,逼她答应,夏初受不了才选择换学校。我逃了课去找那个男生,英雄救美的桥段也会剑走偏锋,因为校外聚众斗殴被教导主任抓住后,我被学校记了大过,但那个男生也再没有去骚扰夏初。现在想想,初中时候的自己想像株野蛮生长的植物,为所欲为,不计后果,但如果换做今日,我也会义无反顾,只是少了极端多了沉稳。

初三那年,我和夏初一起跨年。我隔着老式诺基亚的蓝屏告诉她我去找她。在政府大楼的楼顶,我们一起放烟花。我问她有什么新年愿望,她说,希望转学顺利。我哑然失声,怎么又转学?她说因为父母的生意换了地方,她要跟着去另一个城市。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记得她光洁的前额和灵动的眸子。

夏初真的转学了。那时候的我并没有继续上高中,而是学了汽修。我想我们不会再有缘分了吧。我试着把对她的感情埋在心底。我学汽修不是在汽修学校,而是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像学手艺一样学修车。因为是学徒,工资只有800元钱。我吃最便宜的饭菜,而夏初走后,我戒不了烟,只能抽最便宜的黄山,烟蒂满地,我强迫自己将她忘记。

夏初出现在我学徒的地方时是在一个午后,阳光焦躁,她一袭长裙出现在我面前,我沾满黑的手指无处安放,龟裂的指腹来回摩擦。修车厂里的学徒大多像我一样辍学后来学手艺,说话不注意措辞,粗粗咧咧张口就来,夏初走到我面前时,他们在一旁吹着口哨喊:“哟,路放你丫的藏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妞儿啊!”

瞬时间我的脸颊一并耳垂都泛红了,不是因为他们夸夏初漂亮,而是我所处的生活圈子似乎与夏初格格不入,他们的表现让我与之划等号,我便是这样的人。“路放,你怎么做起这个了?”她没有理会别人的玩笑声,似乎并没有嫌弃我,像当年一样坐在椅子上。

“不想学习,只能学点养家本领了呗。”我苦笑。

我忘了夏初中间说了什么话,只记得她在最后说:“路放,我是回来找你的。你应该懂吧。”怎么会不懂呢,我一直在懂装不懂。在和夏初正是谈恋爱之前我整整失眠了三天,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是喜欢夏初的,可我的理智告诉我,我们不配。

一个月800元的我给不了她要的。

最终感情战胜了理性,我们在一起了,像所有情侣一样,我下班带着她去吃饭看电影,我不记得向师傅预支了多少工资。开学后,夏初去上学,我们维持着异地恋。

一年后我学会了基本的技术,工资也涨到了三千多,夏初去当了幼儿园老师。貌似两人都走上了正途,幸福就在眉眼间。可我们谈恋爱的事情家里人都不知道,我一直告诉夏初我们的事先缓一缓,再过一段时间再和家里人说,其实是因为我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同,我怕她父母的冷眼相对。最后在一次争吵后我选择了妥协。夏初埋怨我在读书时不公开算了,都工作了也不告诉家里人,迫于无奈,我答应了。结局和我想的如出一辙,我至今记得她父亲那句话:一个修车工能有什么前途,我看着自己因为常年修车而变黑的手指哑口无言,连辩驳都是苍白。

不知道是哪个作家说过,你喜欢的人不一定是你要娶的人。我们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夏初连声哀求,可我依旧没有回头。我希望我的放手是我对她最好的成全。再后来,我就收到了她结婚的消息。我无法现象怎样的男人才配拥有她,可当我见到时,失望碎了一地。个子不高,微胖,黑皮肤,戴眼镜。可夏初挽着他的胳膊笑得很幸福。我坐在朋友那一桌看他们并肩走过,逆着光,逆着青春,逆着我的心,刮得我生疼。她望向我们这桌,眼神却未停留,只是低眉颔首,像是在笑。我在夏初面前的最后一次丢人现眼,我最后一次给别的男人放狠话要对夏初好一点。酒后,我扯着新郎的脖子告诉他,如果敢对夏初不好,我不会放过他的。

可我呢,连机会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在车里坐了一夜,车停在夏初家旁边,酒精像毒药般侵入内脏,我连下车见她的资格都没有。

我还是那个修车工,手指里藏着洗不去的黑垢,心里停着放不下的青春。我们最终败给了世俗人情,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只能放你走,或许你在别人那里能得到更多。

最后你会怎样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希望你的笑是真的,沉默是幸福的,你就不要想起我。

我不抽黄山了,可换了更好的,我依旧戒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