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无头尸

雨在天亮之前终于停了,接连下了两天的雨泥泞了整个淝城,晨光破晓的那一刻,铁枫顿觉舒坦了很多。他打开房门抻了抻双臂伸着懒腰,然后踩进满院的积水。

世间的事有好事也有坏事,谁都不曾想过还有另外一种事,那就是好的坏事。对于讨厌雨天的铁枫来说,这场雨便是如此。

雨水倾盆在地面,除了让道路变得难行之外,也混入到江河湖泊。孟郢的邻边有一条河,因为降雨而涨了数尺,河流也变得急湍了。

尸体正是被这急湍的河流冲出来的,它被发现在河流的下游,上半身用密封的油纸布包裹着,打开油纸布就会发现,尸体没有头颅。

正是那具被藏匿了的无头尸,油纸布上捆着麻绳。根据麻绳的断痕推测,绳子是随着河水的流动被石块切断的,所以,尸体并不是被抛弃在发现它的地方。抛尸之前,凶手一定在绳子的另一端绑上了石头,被切断了之后尸体才浮出了水面。

油纸布只裹住了上半身,是为了防止颈部溢出的血染红河水。

“好一个吝啬的凶手,”铁枫思忖着,“连一块布都撕开了用!为什么不用完整的布裹住全身呢?这样血就更难渗出了。”

铁枫看着那具被河水泡得肿胀的无头尸体,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文弱而俊美的秀才的尸体,甚至都不像是一具人的尸体。

这就是让唐家的公主万般着迷的人?这就是让她抛弃了一切而甘愿厮守的人?爱情究竟有何等的魔力?可以让懦弱的人变得勇敢,也可以让勇敢的人变得懦弱。很多人为爱而活到最后也因爱而死。那些人和故事并不伟大,却令人唏嘘和感叹,甚至让人向往。

奔波于江湖与刀剑为伴的铁枫,永远也看不透爱情这东西了,但他突然觉得,唐玉雪的死也许是件幸事。倘若她还活着,看到这具不像尸体的尸体,看到这个她曾爱到死去活来的人,事情又会怎样呢?那样温柔的女子,如何承受得住这般残忍!

无头尸上随处可见碰撞过的痕迹,那些痕迹因为尸体的肿胀而变得斑驳和丑陋。铁枫仔细观瞧着尸斑,突然发现有几处极为相似,相似得根本不像是因为碰撞而形成,它们更像是人为的。

“掌印!是掌印!”铁枫意识到。

尸体上一共发现了三处掌印,分别位于肩胛、后背和胸口上,胸口那一掌是致命的一掌,它的印痕也更深些。

看来死者生前与人经历过一番打斗,而且对方的身手绝非是泛泛之辈,因为掌印虽然留在尸体的表层,而五腹六脏都已经被雄厚的掌力所伤。

少林的达摩掌,绝妙山庄的大力神掌,唐家拳里的霹雳夺魂,江湖中惯以掌力取人性命的功夫一一在铁枫的脑海里浮现,但很快又被否定,因为这些掌法往往是一击致命,很少有发出第二掌的必要。

铁枫挤着太阳穴思忖良久,猛得又抖擞起精神去观测身前的无头尸体。除了掌印,其余那些碎小的尸斑也并非尽是碰撞的结果,那是在搏斗中被抓伤所致。

依据那些碎小的尸斑,铁枫推测并还原着死者生前与凶手打斗的场景。死者在奔逃的时候被凶手追上,并在后背受了凶手一掌,一番打斗之后,凶手的第二掌打在了他的肩胛处使其失去了平衡,于是凶手便趁机发出了最后致命的第三掌。搏斗中凶手所使用的套路及其变幻方式,竟被铁枫推测得俱无遗细。

“鬼影手!”铁枫惊道,“竟然是玄冥教的鬼影手!”

一个疑团解开之后,铁枫却又陷入了更大的疑团里。为什么会牵扯到玄冥教?一个看似普通的屠户怎么会有玄冥教上层的功夫?玄冥教与唐门并无过结,与一个穷酸的秀才就更不用提了,况且割头藏尸绝非玄冥教的做派,以玄冥教的实力,杀一个人是不必把尸体偷偷地投入河中的。

“大人,您看错了吧?”一个跟班的捕快走上前说,“据查,孟伯达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舞文弄墨还行,若论武术,他只是个门外汉,杀一个不会功夫的人,需要用上鬼影手这种毒辣的功夫么?”

是啊,杀一个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的人,根本用不上鬼影手,更不用击出三掌。凭凶手的实力,要杀孟秀才,一根指头就足以。

但铁枫不会看错,凶手的确使出了鬼影手,非但三掌才夺其性命,凶手还与死者生前展开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互搏,甚至,这夺其性命的第三掌也纯属侥幸。

如此说来,孟伯达不但会功夫,而且尚非等闲之辈。

案子刚有了眉目,却又奔着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但铁枫可以断定的是,屠户王璃绝不是因为色欲而起杀心,以至此万劫不复之地,案子的背后,必定另有隐情。

唐不悔的消息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灵通,他很快带着十二死士也赶到了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昨日他已经派人把唐玉雪的棺材送回唐家安葬,却把装着孟伯达头颅的棺材留了下来孟伯达虽与唐玉雪成婚数年,却一直未曾得到唐家的认可,所以他的棺材是不配安葬在唐家的坟墓的。

唐不悔暗自发誓,誓死也要捉住凶手,然后将其千刀万剐,以慰其妹的在天之灵。

而现在他发觉他的誓言不那么容易兑现了,因为他要杀的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屠户,而是玄冥教且位置上层的一个凶险的人物。

玄冥教在江湖中一直是一个神秘的教派,虽地处北域苦寒之地,然奇特的教义却凝聚了四海八方的信教众徒。玄冥教虽被中州诸派称作魔教,却并不作恶多端。其教主冥王神秘莫测,像是活在传说之中的鬼魅,除了教中数几上层人物之外,无人见过其真身。

“看来,三天的时间是勉强了些。”唐不悔对铁枫道。

“此话怎讲?”

“就算你找到了凶手,也未必有能力将其捉拿归案。”

又是激将和嘲讽,铁枫当然听得出来,但行走江湖多年的他,早已对那些言语的攻击不为所动。然而他越是不为所动,年少气盛的唐不悔便越是气愤和对其羞辱。

铁枫不再理会少年,无论他说些什么,都当作他根本就不存在一样。也许,只有铁枫敢这样无视一个唐门的公子。

而唐不悔始终跟在铁枫身后,他决定从此刻起寸步不离铁枫,他要跟进整个案子,一旦找到凶手,他会抢在铁枫之前把凶手掠走。

凶手的命是属于唐门的,而不再是六扇门。他想着。

当日黄昏,一个老伯主动找到了铁枫,老伯的一席话又让案子陷入了更加扑朔迷离的境地。

老伯是淝城的一个农户,祖辈都住在孟郢。老伯说,在案子发生的前两天夜里,老伴突患风寒,高烧不退,于是他便去附近的行脚医那里去抓药。在路过猪肉王的住所时,他听到里面有打斗的声音。

“那猪肉王虽然生得凶悍,但平时并不与人结仇,”老伯说,“不应该在半夜里与人厮斗。”

老伯想探个究竟,于是轻声走向猪肉王的院门。然而当他刚刚靠近院墙的时候,只见一个灰衣长衫的道人跳在了墙头上。

“什么样的道人?”铁枫打断老伯问。

“看起来将近中年,浓眉利眼,一嘴短须,虽相貌俊朗却衣着邋遢,”老伯道,“腰间别着一个葫芦,里面装的一定是酒,因为我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气。”

听着老伯的描述,铁枫的嘴角泛起一抹笑容。他认得那个道人,不止是认得,可谓是熟识。那人正是被世人称作“酒癫道人”的一个怪胎,虽在修行之中,却放浪形骸之外。

之所以说他是怪胎,是因为无论遇到多么九死一生的处境,他总是能够活下来,他仿佛是杀不死的。甚至传说有人亲眼看到他已经死去,可第二天他又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里。这不是怪胎又是什么?

“你是说与猪肉王厮斗的人是那个道士?”铁枫又问。

铁枫有些疑惑,酒癫道人是江湖中深不可测的人物,没有知道他的功夫究竟有多深,能让酒癫道人出手的必定也不是凡人。

“不会错的,”老伯说,“我看到那道人身上有血!”

有血?铁枫更加了疑惑,酒癫不但出了手,而且还受了伤!铁枫明白,能让酒癫受伤的人,根本不是人!因为酒癫要处理的事情,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酒癫要对付的人,也尽是常人无法相信的人。

“后来呢?”坐在一旁的唐不悔问老伯说。

“后来那道人竟然凭空飞了起来!一眨眼就消失在了半空之中,像一位神仙!”老伯说,看他的神情,至今他都不太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一个活人,如何会不借助任何外力就飞了起来?

“武当的纵云梯!”唐不悔嘀咕道,“为何又有武当的人参合了进来?”

老伯接着说,在那道人飞走之后,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了院门前,轻轻推开一条缝往里看。

“你都看到了什么?”铁枫和唐不悔异口同声地问。

“一只狐狸!”老伯道,“一只血红色的狐狸!”

“狐狸?”唐不悔锁紧眉头说。

“是的,通身都是血色毛发的狐狸!它好像昏死了过去,我看到猪肉王把它从地上抱起来。而且猪肉王也受了伤,走路都有些吃力。”

“为何前几日不来报案?”铁枫问。

“我怕。”老伯回道。

“怕什么?”

“怕见官。”

“为何怕?”铁枫道,“你也做过恶?”

“不曾,”老伯答道,“就是怕。”

民怕官,这是铁枫最不愿意看到的社会现象,官本就应该是民的衣食父母。

可铁枫不是官,他只是一个捕快,他改变不了这种现象,也永远改变不了,纵使他做了官。

眼下他也不想去改变这种现象,因为此刻他最想做的,是找到那个道人。

“找他?到哪里去找一个漂泊不定的酒鬼?”唐不悔道。

“自然是到有酒的地方。”铁枫回道。

“淝城乃鱼米之乡,酒何处不有?”

“但不是所有的酒都入得了一个酒痴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