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苛酷的法网
作为一个雄猜之主,杨坚的刚猛严苛对于隋朝的维稳工作固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法律变成了权力的奴仆。
如前所述,杨坚经常出于他的个人意志,绕过司法程序在朝堂上公开杀人。此举对隋朝政治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不在于那些被杀的人是否冤死,或者皇帝处置大臣是否公平,而是在于国家法律遭到了皇帝的公然践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信和尊严。
开皇十七年三月,杨坚突然颁发了一道诏书,宣布自即日起,中央政府各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其长官在处理下属的犯罪问题时,若发现适用刑罚很轻,但犯罪情节却很严重者,可以特准该部门长官在法律之外斟酌惩处,必要时还可以将人犯杖毙。
据称,杨坚颁布这道诏令的理由,是因为他发现“所在属官不敬惮其上,事难克举”,亦即很多官吏都不敬重、不服从他们的长官,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政令难以推行。
杨坚颁行此令的初衷,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他采取的这个解决办法无疑是极不靠谱的。这道诏令,明显是他自己在朝堂杀人的“经验推广”。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做法本来就是杨坚的弊政之一,可现在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将其放诸四海并且常态化,这对隋朝法律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冲击和破坏,显然是难以估量的。
当朝廷律法变成了长官意志的附庸,甚至变成了随时可以被抛弃的赘物,那么法律所代表的客观、公平与正义即便不是**然无存,至少也是变得面目全非。此外,法律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要在所有社会成员之间设定一个“权利的边界”,也就是说,它既要保障个人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也要防止个人越过权利边界去侵犯他人。如今,杨坚赋予了各级长官法外惩处、甚至是法外杀人之权,这就意味着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可以出于私利或者私怨,肆意侵入他人领地,剥夺他人的一切权利,同时让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张。
可想而知,这道诏令是一条多么可怕的恶法!
史称,杨坚颁布此诏后,隋朝各级官吏便“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干能,以守法为懦弱”。
(《资治通鉴》卷一七八)在官场上,大多数人既是别人的下属,同时也是其他人的长官,所以,按照杨坚的这条诏令,你今天看哪个下属不爽就可以把他打个半死,明天哪个长官看你不爽也同样可以将你杖毙。如此“法外执法”、以个人意志凌驾法律的结果,就等于把官场变成了一条既残酷又无序的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你吃别人,别人吃你。而最后唯一不被吃的,恐怕就只有处于食物链最顶端的至高无上的天子杨坚了。
然而,当整条食物链因无序的相互吞噬而崩溃或者烂掉之后,身为“大鱼”的杨坚尽管没有被吃之虞,可他还能吃什么呢?!
当然,现实情况也许不会发展到如此极端的境地,但至少从理论上看,杨坚所推行的这条恶法指向的就是这样的逻辑终局。
自古以来,许多统治者都有一个思想误区,认为法网越是严苛、刑罚越是残酷,老百姓就越会安分守己、不敢犯法。然而,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这只是统治者的意**。换言之,刑法宽松固然不一定制造良民,但是严刑峻法却必然会制造更多的暴民。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杨坚马上就会用他的亲身经历,来向我们证明这一点。
由于当时天下盗贼繁多,所以杨坚就下了一道命令,宣布从今往后,凡是偷盗钱物达一钱以上者,一律斩首弃市。
不久,就有三个笨伯无视杨坚法令,居然顶风作案,联手偷了一个瓜。
三人共偷一个瓜,这在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国家,估计都很难构成犯罪,充其量也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罚几百块或者关十五天了事。可是,这里是杨坚的天下,所以这三个偷瓜贼就在劫难逃了。
杨坚正准备树立典型,一看有人自动撞到枪口上,便一声令下,砍掉了这三个人的脑袋。
因为一个瓜而砍掉三个脑瓜,这绝对是古今奇闻。隋朝的老百姓们一听,个个都吐长了舌头,一脸匪夷所思之状。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全国老百姓一下子全都“安分”了,每天迟迟起床,早早就寝,而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以免惹上麻烦。这样的日子当然不是人过的,所以很快就有另外三个人跳了出来,联手犯了一件案子。
这次不是偷瓜案,而是一起绑架案,被绑的人是朝廷专门审理盗窃案的法官。奇怪的是,这三个绑匪绑了人之后,一不要赎金,二不扣人质,而是非常有礼貌地跟法官说了几句话:“哥几个绑你,既不图财也不害命,只为天下人申冤。请你转告皇帝老儿,自古以来,国家立法,从未听说只盗一钱就砍头的。你要不代为转达,等我们再来,你就没命了!”说完,三个绑匪就把法官放了。
法官吓得面无人色,当天就入宫向杨坚做了奏报。
听完法官的转述,杨坚陷入了沉默。法官看见杨坚的眉头拧成了川字型,并且拧了很久。
第二天,一道诏书颁下,那条“盗一钱以上皆弃市”的法令被撤销了。全国人民欢天喜地,马上恢复了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生活。
杨坚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企图以严刑峻法来消灭犯罪,最终只能是一个笑话。
尽管实施史上最严峻法令的实验失败了,可杨坚动不动就杀人的脾气却一点没变。
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每年处决囚犯的时间只能在秋季,因为秋天是肃杀的季节,在这个时候杀人才不违“上天好生之德”。可有一年六月,杨坚又因某事而大发雷霆,准备杖杀一个朝臣。时任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赵绰坚决反对,说:“夏季盛暑,万物生长,不可在此时杀人!”杨坚冷哼一声,说:“六月之时,虽然万物生长,但上天也会降下雷霆,我代天而行,有何不可?!”遂将那人活活杖毙。
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喜欢严刑峻法,底下当然有人会投其所好。比如赵绰的一个下属,时任大理掌固(普通办事员)的来旷为了搏出位,就上奏说,大理寺的审判一向用法太宽,今后应该一切从严。
杨坚认为来旷忠直敢言,遂授予他参加早朝的权利,并给了他位列五品的特殊待遇。来旷立马抖擞起来,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到了,旋即打了一份报告,指控他的顶头上司赵绰随意为囚犯减免刑罚。杨坚立刻命人调查,结果发现来旷所言纯属子虚乌有。杨坚大怒,马上下令,要把来旷砍了。
照理说,来旷如此丧心病狂、诬陷上司,被砍头也是活该。而对于无故遭受陷害的赵绰来讲,来旷这小子更是罪有应得,早死早好。然而,赵绰却是一个公正的执法者,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所以,他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挺身而出,在大殿上据理力争,认为来旷不应该死。
杨坚大为不悦,当即从御榻上站起,拂袖而去。赵绰急得在背后大叫:“臣不再谈来旷的事了,但另外还有事要奏。”杨坚这才同意他进入内殿奏报。
进入内殿后,赵绰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俯首谢罪说:“禀报陛下,臣有三条死罪。”杨坚愕然。
赵绰紧接着说:“臣身为大理少卿,不能约束属下,致使来旷触犯天子,死罪一;人犯罪不至死,而臣身为执法者,却不能以死相争,死罪二;臣本无它事,却妄言有它事要奏,这是欺君,死罪三。”这就是谏诤的艺术。明明句句是劝天子收回成命,却无一字不是自责谢罪之辞。听见如此高明、滴水不漏的谏言,杨坚就算有再大的怒气也无从发泄了,脸色随即缓和下来。当时,独孤皇后也在场,见赵绰如此言辞恳切,遂用两只金杯盛酒,赐与赵绰,喝完后连金杯都赏了给他。
随后,杨坚赦免了来旷的死罪,将其流放广州。
“来旷事件”刚过去没几天,杨坚又因为一件小事要砍一个大臣的脑袋,赵绰力谏,结果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这件事说起来有点搞笑,起因居然是一条**。准确地说,是一个大臣穿的**颜色不对,所以触怒了杨坚。
杨坚是不是有病,连人家**穿什么颜色都要管?
其实,不是杨坚有病,而是中国古代的许多风俗习惯很莫名其妙,其中很多风俗还延续至今。比如说,中国人历来认为本命年是大吉大凶的,所以如果今年是你的本命年,家里的老人就会告诉你,这一整年都要穿红色**,这样才能趋吉避凶。假如你认为这种说法不靠谱,坚决不穿,估计老人也不能把你怎么样,而你当然也不见得就会横遇厄运。
但是,在古代,**穿什么颜色却是一件大事,因为它不仅跟本命年有关,而且还跟政治有关。比如我们这里要说的“**事件”,起因就是刑部侍郎辛掸听人家说,穿红**会官运亨通,所以就天天穿着红**上下班。可不知怎么着(估计是上厕所的时候被政敌看见了),马上就有人告到杨坚那里,说辛掸穿红**是在施行巫蛊,目的是诅咒皇上早点死。
于是,**的颜色问题就这样上升到了政治高度。
红**到底是不是跟巫蛊有关,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古代,施行巫蛊确实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杨坚闻言,怒不可遏,也不做调查,马上命人将辛掸砍头。
正当这个可怜的辛掸即将成为史上唯一一个因**颜色被砍头的大臣时,赵绰再度站出来据理力争,对杨坚说:“依照法律,辛掸罪不至死,臣不敢奉命。”这回,杨坚再不给赵绰面子了,阴着脸说:“你珍惜辛掸的命,却不珍惜你自己的吗?”面对**裸的威胁恐吓,赵绰不为所动,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杨坚大手一挥,立刻命人把赵绰押下去砍了。赵绰面不改色地说:“陛下可以杀我,但不可杀辛掸。”随后,赵绰被押出大殿,推到外面。行刑官剥下他的衣服,把他的头按在了铡刀上。这时,传令宦官奉命来问赵绰最后一句话:“你到底作何决定?”赵绰只回了八个字:“执法一心,不敢惜死!”宦官回禀,杨坚顿时有些动容,但是一时又下不来台,只好拂袖而起,转身走进内殿。外面的宦官和行刑官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一刀该不该砍下去。许久,杨坚才从内殿放出话来,让他们把赵绰放了。
次日,整整想了一夜的杨坚终于有所悔悟,遂召见赵绰,当面致歉,并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匹。
至此,辛掸才没有因为一条**而送命。不知道这位堂堂的刑部侍郎从此以后会不会患上“红裤恐惧症”,但我相信,他至少会从这件事中吸取一个教训,那就是——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紧继“**事件”之后,赵绰和杨坚又闹了一次不愉快。
这一次可以称为“劣币事件”。
在古代,由于缺乏防伪技术,加之铸造货币的技术门槛很低,所以政府通常无法垄断货币的铸造权。也就是说,民间私自铸造的货币,经常跟政府发行的货币一起在市场上流通。当然,历朝历代也时常重拳打击私铸货币,可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比如开皇年间,杨坚就明令禁止民间私铸的劣币在市场上流通,可还是有很多人因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坚持作案。有一天,相关官员就在市场上抓获了用劣币兑换良币的两个人。上报朝廷后,杨坚马上下令斩首。
赵绰当然又反对了。他说:“依照法律,二人应处以杖责之刑。杀他们,于法无据。”杨坚怒道:“这事与你无关。”赵绰说:“陛下不以臣愚昧,让臣主管司法部门,如今却又胡乱杀人,岂能说与臣无关?”杨坚一声冷笑:“一个人去摇大树,如果摇不动,就应该知难而退。”赵绰道:“臣想摇动的是天子之心,岂止大树!”杨坚又说:“喝稀粥时,如果太烫,就要暂时放在一边。何况天子之威,岂是你所能压制?!”一个皇帝居然要跟臣子如此打嘴仗,足见赵绰的气场实在有够强大。杨坚说完,便喝令赵绰退下。可他非但不退,还一边磕头一边前趋,直逼杨坚御榻。杨坚大声喝斥,赵绰仍不肯退。
碰上这种不要命的,杨坚也实在是没辙,只好拿出他的“撒手锏”——拂袖回宫,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烦。
赵绰能生生把皇帝逼退,顿时给其他正直的朝臣作出了强大的示范。随后,御史柳彧等人纷纷上疏,声援赵绰。杨坚无奈,只好打消原意,免了那两个人的死罪。
像赵绰这样的硬骨头,虽然杨坚从感情上很难接受,但是作为一个皇帝,至少在理智上,他是不得不承认赵绰的忠直的。是故,跟赵绰“博弈”了几个回合之后,杨坚对他就越来越赏识了。此后,杨坚经常召他入宫,让他直言批评朝政得失。独孤皇后在场的时候,往往还会给赵绰赐坐。而皇帝凡有所问,赵绰也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杨坚很高兴,给他的赏赐,前后数以万计。
然而,赵绰只有一个,国事却纷繁万千。因此,赵绰不可能事事知情,更不可能事事跟杨坚死谏。而杨坚苛酷猛厉的性情,则越到晚年越严重。仁寿初年,赵绰去世,杨坚就无所忌惮了,又恢复了从前动辄在朝堂杀人的恶习。
有一年元旦朝会,一些武官衣冠不整,而且佩剑的佩戴方式也不符合相关礼仪。按规定,殿上的御史碰到这种事是必须当场弹劾的。可是那天,杨坚等了很长时间,御史却始终没有发话。杨坚大怒,对那个御史吼道:“你身为御史,莫非想弹劾就弹劾,想放纵就放纵吗?”遂下令将他斩首。
谏议大夫毛思祖赶紧出列劝阻。只可惜,这位毛老兄的气场远远不如赵绰强大,运气也没他那么好。杨坚只瞪了他一眼,就命人把他拖出去,跟那个御史一块砍了。
杨坚晚年,类似这种草菅人命、“**杀人”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有关官员因征收田赋超过期限——砍头;武库守备官因办公处所的杂草没有清除——砍头;左右官员奉命出使地方,收受地方官员赠送的物品,小至一根马鞭、一只鹦鹉,被杨坚知道了,也无一例外,全部砍头,而且杨坚还要亲自到场监斩。
杨坚晚年,对杨素越来越宠信。杨素便恃宠擅权,凡是跟他有过节的,必定遭殃。鸿胪少卿(藩属事务部副部长)陈延曾与杨素结怨,自然也逃不过他的黑手。有一次,杨素偶然经过专门招待外宾的蕃客馆,发现院中堆有未及清扫的马粪,而一帮工作人员却聚在一起掷骰子赌博,立刻飞报杨坚。杨坚大怒,马上命人逮捕该馆的负责官员及所有参与赌博的人员,全部杖杀;陈延也被抓起来打了个半死,虽然侥幸保得一命,但仕途却因此玩完了。
隋文帝杨坚在位二十四年,不仅完成了一统天下的历史使命,而且缔造了一个国力强大、民生富庶的太平盛世(史称“开皇之治”),其历史功绩可谓彪炳千古,加之其个人的俭朴寡欲和勤政爱民,使他完全有资格进入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圣明帝王的行列。然而,毋庸讳言,其性情的猜忌严苛,以及因此导致的法网的苛酷猛厉,却无疑给他光辉灿烂的帝王生涯抹上了一层浓厚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