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忽而今夏

那些我爱的和爱我的人,最终都被时光冲散在暗夜里。

1

有人说,时光如果把你和另一个人切割成陌路,那么势必,是要你们经历隐忍的伤痛,才能再次相遇。

夜暖在池宇的地下室里看到这段句子的时候,夏天似乎毫无征兆的就来临了。一时间,满大街的白腿、黑丝、热裤、雪纺,迅速地占领了上海这座有着浓厚都市气息的城市。

夜暖来带池宇走的那天,池宇正和一群身穿奇装异服,头染各种金发,非主流般的小孩在嘶吼。

他瘦长的身体怀抱着一把电吉他,上半身微微地弯曲,头朝下垂,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抖动他的脑袋,松散的头发更像常年长在森林里的芦苇,隐在风中,努力地释放属于它的风采。

夜暖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她能猜到那一片杂色的头发下面,一张留着小胡子的干净脸孔有着怎样对音乐的疯狂。

他们唱的是德国战车的《Amerika》,冰冷无情的重金属,却能让你把内心的狂热爆发得淋漓尽致。

夜暖搬了把椅子,在他们对面坐下,趁池宇认真地在弹中间的点弦之际,扫视了一下这个地下室的环境。

这是个几乎全封闭的地下室,陈旧,破烂,透不进一丝风,似乎连空气都是凝结的,嘶吼的声音像是暗夜的塑料声,被一节一节地割裂开。但是让夜暖讶异的是,这个地下室却并不闷热。

它透着一股潮湿。这种潮湿并不是上海的那种潮湿,而更像是许多年前,她和许孟笙在葵远所在的那一片后花园,高高的围墙,爬满爬山虎的窗户,有一株高高的无花果,结许多绿皮红肉的果子,可以从夏季吃到秋季。那种不属于夏季的潮湿,混杂着无花果的香气,只在手心里蔓延的热,是夜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感觉。

随着最后一声鼓点的敲响,大家欢呼着打开地上的啤酒,依次举杯庆祝,鼓手走过来,将一瓶百威递给夜暖。

“以后池宇,就拜托你照顾了。”

夜暖笑着回答:“他一直都是我在照顾,你们放心吧。”那口气,本想借由淡定来粉饰太平,反而徒增伤感。

正喝着酒的几个人,都走到夜暖身边,静默不语。

他们都知道,今天是池宇离开上海的日子,演完这场表演,他们的乐队,就将失去池宇这个吉他手。

谁的青涩年代,没有经历几场离别呢?而所有的离别,最忌讳的就是眼泪。因为无力改变,所以都懂得隐藏。

夜暖举起杯,望了望站在不远处的池宇,他抿着嘴低头看着地下室的一切,眼神流露出不舍。夜暖知道这里对于池宇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装载了他所有梦想的地方,虽然一开始,夜暖就知道,所有的梦想,到最后,都会被现实击败。

逼迫一个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和伙伴,等同于扼杀他的灵魂。

可是这又能怎么样,这世界上,有几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呢?

她仰头,将酒倒进喉咙里。室内灯火阑珊,不知哪里来的风,让她的周身,突然一凉。

2

在去往葵远的途中,池宇坐在高铁一等座的座位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

他穿一身烟灰色的朋克风T恤,贝雷帽压低了帽檐。

夜暖看到他微微冒出的小胡楂,从头顶宣泄而下的光线,灿灿地打在他的睫毛上,像是欲飞的蝴蝶。他渴望离开,渴望告别,但是他被一切困在此处,无法抽身。

夜暖正想拍他,电话正好响起,是蓝佳妮的来电,电话那头有些迷人慵懒的声音传来:“暖宝儿,你真的要回葵远去了吗?”

蓝佳妮用了“回”字,离开葵远的这三年,她曾经以为她再也回不去了。以前她以为就算要回去,也是拉着许孟笙的手,数着葵远的星辰,听着铁轨的滑行声,慢慢地**回去。

那是她曾经幻想过的,最美好的画面。

自从许孟笙消失之后,葵远就成了夜暖心中的一座坟,那里有她和许孟笙年少的青梅竹马,同走过的路,同放过的烟花,同许过的誓言,每一个风景,每一处角落,都有他们的痕迹。

葵远就坐落在上海不远的江南某处,车程不过一个小时,一点也不远。可是三年了,夜暖再也没有去过。

她突然意识到,她不是回不去,而是不敢回去。

有时候爱消失了太久,渐渐地就没有勇气回头,因为怕回过头,看到当初的繁花锦年都成了荒漠沙丘,会不忍,会心痛。她怕掩藏于心的所有想念,会像沉在海底的水藻,争先恐后地爬满她的脑海,让她的思念无处遁形。

“真不知道范老板干吗让你陪池宇那个小鬼回去。”蓝佳妮有些抱怨地说道,“我看他对雷以朵比对你好多了。”

“我和雷以朵怎么能一样,她是范老板的得力助手。”夜暖替雷以朵解释。

“人家都那么聪明,一直跟在范老板身边,就你一个傻子,只知道跟着一个臭小鬼,做你的小用人。”蓝佳妮替夜暖感到不值。

“雷以朵又没有得罪你,你何必看她不顺眼。”夜暖笑道。从蓝佳妮见到雷以朵开始,蓝佳妮就没夸过雷以朵一句。

同是被范伟铭资助的雷以朵,比起夜暖来说,更称得上是范伟铭的得力助手。当初范伟铭赞助她们的生活、学业,也是希望将来她们能成为他的得力助手。就如同现在,夜暖悉心照顾池宇,而雷以朵就跟在范伟铭身边打理琐事。

“先不说了,马上要到了。”夜暖收回自己的思绪,想挂电话。

“好了暖宝儿,我会抽空去看你的。”

挂了电话,夜暖脱了鞋,把双腿缩起身来,闭着目。

离许孟笙离开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零两个月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回葵远,她的记忆里将十几岁时候的往事又重新地回忆了一遍。

回忆之后,她仍然不敢相信,许孟笙已经失踪了这样久的时间。

夜暖忽然感到一阵凉风,吹入自己的眉眼,有一股清远而恬淡的气息传过来。她睁开眼,发现旁边的池宇,正透过帽下的缝隙,目光晶亮地看着自己。

那一双担忧而深切的目光,每次看着夜暖的时候,总会让夜暖想起那个夏夜中凝望她的蓝希。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夜暖伸出手摸了摸池宇的额头。

池宇抓住她的手,安静地说:“我很好。”

“少爷,你看看你陆姐姐,多紧张你。”管家陈叔在身后笑着接话。

夜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脸上微微泛起了红晕,灵透的羞涩,又透着淡淡的成熟。池宇觉得夜暖比他学校里面那些清汤挂面的小女生多了几分魅力。

同去葵远的除了夜暖,还有管家陈叔及陈嫂,其他的用人范伟铭说到了葵远会再重新找来。一行人本来是可以坐私家车前去的,但是夜暖觉得应该让池宇多接触人群,要不然总是被圈在狭窄的范围内,心智上很难融入群体。

范伟铭对夜暖的安排越来越放心,再加上还有一个陈叔在旁边照看着,必定不会有多大的问题。

范伟铭对待池宇,虽然没有公布他的身份,虽然很少陪在他身边,但是在他身上花的气力,也没有马虎。因此但凡有闲暇之余,夜暖都会和池宇说:“其实你爸爸很爱你。”

说得多了,池宇烦了,捂着耳朵回她:“你喜欢你拿去好了,我不稀罕。”

池宇对范铭伟有着莫名的敌意和距离,这是夜暖这三年来发现的,并且这种距离有增无减。即便这三年,她将池宇妥善安排,尽量让他快乐,但是有些隐埋在心底的伤痕,总会像树藤一样越长越茂,慢慢地溃烂在看不见的地方,无法愈合。

“少爷,听说葵远的风景好看极了,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陈嫂说。

“但凡风景美丽的地方都是穷乡僻壤,真不明白老范为什么要让我去那么个小城市。”池宇不满地抱怨。

夜暖敲他的头:“臭小鬼,让你去就去,那么多废话干吗?”夜暖听到池宇说葵远的坏话,不免有些愠色。

“陆夜暖,你到底有没有搞清楚谁是少爷?什么情况啊?”池宇摸着头,一脸不悦。

“你是少爷你了不起吗?摆谱儿什么的,最讨厌了,懂吗?”很明显夜暖并没有把池宇的抱怨放在心上。

家里所有人都对池宇恭恭敬敬,包括雷以朵,对池宇也是尊敬有加。只有陆夜暖,对待池宇像是对待自己的弟弟一样,会吵嘴、会争抢、会讥讽,同样的,也会关心。

他记得雷以朵第一次把陆夜暖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正在堆一个高高的积木。夜暖伸手抽掉了一根,整个积木轰然倒塌。

他想抬头去骂她,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几乎挪不开眼睛。

十六岁的他并不明白挪不开眼睛的含义,只知道自己的目光总会随着她的一举一动而挪动,无论她在做什么,都忍不住想多看她几眼。

他感到自己的心脏第一次不正常地狂跳起来。起初他为了掩饰这种尴尬,故意和夜暖对着干,孤立她,用各种恶毒的语言骂她。但是她永远不气不恼。

这个女人,虽然比他大了六岁,但是却担负着姐姐、妈妈的角色,照顾了他三年,教他功课,检查他作业,了解他的兴趣,参加他的家长会,件件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他记得他曾经问过范伟铭的亲信雷以朵,为什么会找夜暖来照顾他。

雷以朵拍拍他的头,讳莫如深地盯着他的眼睛沉默不语。

后来当他第一次看到蓝希的照片时,他才明白他为什么只对夜暖一个人有亲近感。

3

来接火车的是范氏在葵远的分公司“范宇地产”的公关经理小刘。范伟铭早几年就看中葵远的发展,买了几百亩的地,等待土地升值,与此同时,又投资了城中的酒店、商场。几年的时间,让范式开始在当地有了一些名声。

这年头,老百姓一边呼天抢地地说房价高买不起,一边又不要钱似的买房置业。有钱的随便购买几处,算是投资,没钱的盘算节俭也要贷一套才能平衡。说到底,人都离不开住这一项。只要抓住了民之所需,没有不赚钱的道理。

范伟铭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成为业界巨头,并且处事低调,从不露脸。他的行事手法,很让夜暖佩服。

夜暖被派去葵远,表面上是被范伟铭下调到分公司,但是夜暖知道,她去葵远的真正原因是陪池宇这位太子读书。其他的说项,都是给外人看的。

夜暖本科修的是广告,她努力上进,成绩都算不错,毕业之后被范伟铭安排在公司广告部工作。本来也算是学有所用。

但是正由于范伟铭的提携,渐渐也落了一些口实,说她小小年纪若不是和范伟铭有些暧昧,范伟铭怎么会对她如此之好。公司盛传,陆夜暖是范伟铭金屋藏娇的美娇娘,加上夜暖这几年出落得越发水灵标致,走在路上也是迷倒众生的姿色,就更增添了这份谣言的公信力。

所以她在范氏工作了一年之后,几乎快要被压得喘不过气,突然范伟铭宣布将她下放到子公司,她顿时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个子公司,在葵远。

小刘把车停在一间酒店门口,这间原本是蓝氏旗下的酒店,却在六年前转卖他人,范伟铭也有参股,算是股东之一。原先属于蓝氏的标志已经摘下,重新装潢过的酒店,还留着原来的风貌。

小刘笑着对夜暖说:“陆小姐,新房子刚刚弄好,但是油漆味还未散去,雷律师吩咐,让你们先在酒店住半个月,等房子的油漆味儿彻底散去了,再安排你们搬过去好吗?”

夜暖点了点头:“有劳了。”

范伟铭一切早已有了安排。

“VIP套房已经给您准备好了,这是您的房卡。”酒店大堂经理也出来招呼陆夜暖,他们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看似娇弱的女子有怎样的手腕,但是单凭她能让老总亲自下令腾出一间VIP套房来,就可见她的身份之尊贵。而这一切,也都被夜暖看在眼里,大家都以为她是金丝雀,殊不知,她只不过是照顾金丝雀的驯兽师而已。她转头看看身后的池宇,无奈地叹气。

“这是……”酒店经理看到了池宇。

“我是她弟弟。”池宇抢先回答。

池宇抬头,有些好笑地看着夜暖。池宇有时候冷漠淡然,有时候又调皮成性。也只有夜暖能压得住他。

“对,是我弟弟,来葵远上大学,过几天带他去报道。”夜暖回答。

池宇摘掉帽子,仰起头来,那一张几乎和范伟铭一样帅气的脸孔暴露在空气中,但是由于没刮胡子的原因,人显得有些颓废邋遢。

“真好看的男孩子啊……”大厅里来往的人看到池宇,不免感叹地喊出声来。

葵远是一个美女众多但是帅哥稀少的城市,比如夜暖当初看到把头发染黑剪短后的许孟笙时,在一旁吃石榴的尹珊珊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来表达心情:“他妈的,终于有了一个帅哥。”

现在的池宇,就如同当年的许孟笙,长了一张漂亮的脸,那时候走在葵远的街上,很容易引起暴动。

进电梯的时候,夜暖看到电梯旁边的广告牌上的一张脸,先让夜暖注意到的是脸上的那颗泪痣,再是微弯的嘴角,明艳动人的妆容。

夜暖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实在想不起来。

“这是上官菲菲。现在葵远最红的广告明星,去年不知道被哪个大老板挖过来拍电视剧。最近也住在我们酒店,就在十六楼,本人比照片要漂亮得多了……”男人一说到女人,很容易开始滔滔不绝。

池宇早已经从经理的说话中听出困意来,眼皮时不时地耷拉着,困乏得不行。

电梯终于到达十七楼的时候,夜暖和池宇都同时松了口气,对于可以摆脱经理的唠叨,感觉是那么神清气爽。

池宇放下行李,洗了澡就躺在**。

“过两天带你去学校看看。”夜暖开着空调说道。

“看心情。”

“还有,把头发给我染回黑色,给你爸爸看到肯定要捏死你。”

“鬼知道他一年能临幸我几次啊……”池宇盖上被子。

“臭……”

“给我调18度,谢谢。”夜暖的臭小鬼还没骂出来,池宇已经把自己包裹在被子里了。这是池宇最喜欢的温度,冷到可以很好地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像一只企鹅一样过冬。

小孩子总有些怪癖,是没办法改变的。

比如冬天吃冰激凌,盖棉被吹空调,光脚走在大街上,喜欢沿着阶梯的边边走路,这也是夜暖的曾经。

那个时候许孟笙总会站在不远的地方,在夜暖快要摔倒的时候伸手扶住她的肩,宠溺地拍拍她的头说:“暖宝儿,你真不听话。”

夜暖知道自己不是不听话,只是在许孟笙的面前,她故意让自己变得任性。她喜欢看到许孟笙无条件地宠溺她,包容她所有的坏毛病,她觉得那些唠叨都是爱的一种表达。

他们很相爱,她觉得爱是世间最甜腻的糖果。因为许孟笙在,一切的光年,都是美丽的。

很快,池宇就传来均匀的呼吸,睡梦中踢掉了被子,下意识地把自己蜷缩成半个球的形状。

夜暖只觉得可爱,走过去,帮他重新盖好被子。她看到池宇的眉头紧锁,尽管他表现得活泼开朗,但是夜暖明白,池宇对于音乐的狂热,依然存在在心里最深的位置。他怕她担心,不愿意过多地表露出来。

夜暖对着池宇像是哄婴儿入眠一般地轻拍。

池宇有些绷紧的身体渐渐开始放松,夜暖预感他今天会有个好梦。

4

当夜暖躺在酒店柔软的大**的时候,她用力地去呼吸了一下空气中的味道。

这是属于葵远的空气,一点点潮湿和暖腻的玫瑰香,回味悠长。

以前她和许孟笙经常站在学校的操场上,用力地去呼吸葵远的空气,然后相视而笑。

许孟笙,就是她记忆里的空气,带着葵远常年的甜腻芬芳,牢牢地锁在她记忆的匣子里。这三年来,她渐渐地不再开启,她渐渐地快要忘记。

她从未想过,会在三年后,因为池宇,而回到葵远。

这自然是范伟铭下的旨意,作为夜暖的债权人和老板,她有义务尽她所能,帮他解决他所有的琐事。

包括他的私生子,范池宇。

夜暖闭上眼,沉浸在回忆里。同样的葵远,同样的清甜气息,一切似乎都停留在十八岁的夜晚,一切,却又都不复存在。

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她失去了许孟笙,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她曾经引以为傲的一切。

不过是几年的时间,仿佛就发生在昨日,又仿佛,过去了许久许久。

大二那年,许孟笙在他妈妈去世后的一个礼拜,无故失踪,夜暖的父亲遭人陷害,锒铛入狱,因受不了屈辱,而在狱中自杀身亡。那些她曾经没有注意过的小细节,牢牢地堆积在一起,爆发成了她无法承受的炸弹。让夜暖一时间成为了孤儿,还积压了满身的债务。

她瞬间从天堂掉入地狱,仿佛天空塌陷。

三年前,当她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醒过来,而背负了一身债的时候,是范伟铭来到她的面前,不仅帮她还掉了一身的债务,还让她在他公司兼职,搬到豪华的别墅,给她一切锦衣玉食和花不尽的钱。

只不过这些的前提是,让她照顾好他的私生子范池宇。

所有的大老板在成为老板前,都或多或少有些不为外人道的过往,兴许只是些的往事,却总能像枝蔓一样延伸出许多茂密的分枝。

据范伟铭说,他是夜暖父亲生前的好友,主营房地产,范伟铭的出现,对夜暖而言犹如天使降临。

起初她一直都不懂,范伟铭为何会选中一位刚刚成为孤儿还在上大三的她来照顾池宇,那时是她最绝望、孤僻、心灰意冷的一年。

范伟铭把她和池宇放在一起,根本就是狮遇到了虎,两只不分伯仲的凶狠野兽。

她一度以为两方厮杀是必不可少的,不欢而散是最终的结局。

可是当最初那个叛逆冰冷且和夜暖敌对的坏小孩池宇,渐渐变成了听话乖巧的模样;当绝望无依的自己,渐渐变成了成熟稳妥的面容,她开始有些明白,范伟铭选择她的原因了。

因为可怜彼此的遭遇,因而更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有过失去的曾经,因此更想努力过好未来的生活。

因为同样孤独,所以相互取暖。

这算不算同类的生存法则?夜暖想。

夜暖不知道年仅十六岁的池宇是什么时候开始懂得这一切的,好在这三年,他们在各种战斗之中匍匐前进,终于回归和平,不争不吵不仇视,各司其职,各尽本分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相安无事。

这让范伟铭很满意。

而范伟铭在池宇考大学之前,通过各种关系,将他安排进了葵远大学下属的一个二类学院学信息工程。他只需要走场似的在高考教室走一遍,就可以进入这所全国排名数一数二的大学,毕业之后通过关系进入一间研究所成为祖国未来的科研人才。

有范伟铭安排的人生,池宇可以过得很好。

有的人天生含着金钥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一切,而有的人努力拼搏,一辈子兢兢业业,也不过尚能温饱。

这世界上没有公平之事,能力只是基础条件,未来发展的好坏,全凭天时地利与人和,缺一不可。这是夜暖在范氏企业做了一年,眼观纳谏,得到的总结。

5

清晨,夜暖是被池宇用力摇醒的。

他穿着酒店的睡衣,拿着一把吉利的刮胡刀和刮胡沫看着夜暖。

“臭小鬼,干吗呢?谁许你随便进姐姐房间的?没大没小。”夜暖透过茶几后面的镜子看到自己刚睡醒的样子,狼狈得很。

“老范让你来照顾我,你却每天都睡得和死猪一样,真奇怪为什么他没把你开除。”池宇打了个哈欠,把手里的东西塞给夜暖,“你快点收拾下,帮我刮胡子啦,再晚了我就赶不上去吃酒店的自助早餐了。”

“真以为我是你妈啊……”夜暖抱怨地从**爬起来,满世界地找隐形眼镜盒。池宇走到门口的时候,转了个身,看到夜暖背对着他。清晨的阳光,从紫罗兰的碎花窗帘中慢慢地洒进来,勾勒出夜暖娇弱的背影,池宇忘记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恋夜暖的背影。

三年里,夜暖在下雨天给他送伞,帮他煮他爱吃的咖喱猪排饭,安排他的起居饮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背影就像一把巨大的伞,在池宇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起初的时候,他多么讨厌有个人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就安排他的一切。但是时间久了,他突然觉得能对着一个人发脾气、撒娇、依赖,真的是一件不错的事。

“戴好眼镜了,世界一片明朗啊……你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戴眼镜吗?”夜暖的话打断了池宇的思路。

池宇像是被夜暖的话戳中了一般,赶紧关上门去浴室刷牙,边走边拍自己的脑袋,范池宇,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微微长出的胡楂,用手摸了摸,微微的刺痛,就像是心底永远都不会好的伤口,虽然不深,但是绵绵密密地布满细胞,让人疼痛。

他第一次看到胡子的时候,对这个不明物显得有些生疏,感觉那并不属于自己身体的物件,更像是一株杂草,长在了一片平原上,很不雅观。

这让他那天心情很差,打球的时候狠狠地摔了一跤。夜暖那时候还不会开车,骑一辆电动车来接他。他坐在夜暖的车后面,看着她把车开到一间叫“易初莲花”的店门口停下,然后硬拽着他去了男士用品的专区。

“刮胡刀、刮胡沫、须后水、洗面奶……应该够了吧。”夜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池宇听,她并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就把东西放到柜台结了账。

她把这些东西都依次摆在池宇的浴室里,告诉他:“你应该开始用洗面奶和刮胡刀了。”池宇默然地看着夜暖,夜暖看他傻愣愣的样子,干脆自顾自地帮他刮胡子。

夜暖刮胡子的动作并不陌生,挤泡沫,拿刀片,贴着肌肤,仔细小心地将它一层一层地刮下来,最后再帮池宇拍上须后水。夜暖把他的脸左右摆动了一下,很满意地笑着说:“很不错呢?小池宇还是那么帅。”

夜暖在开始的时候一直称呼池宇为小池宇。池宇是不太搭理她的,每天就看她自己在那自话自说,后来熟稔了,本性才渐渐暴露出来,常常把夜暖气得暴跳如雷。

似乎也是从刮胡子的那天开始,池宇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个出现在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的样子,她并不是很漂亮。那时候的她有一头齐耳的短发,不施粉黛的一张脸,一米六三的个头,算得上匀称,乍看之下和路上来往的女人并无差异。但是时间久了之后,池宇渐渐发现,夜暖的眼睛里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坚韧和沧桑。那种坚韧像是她心中最牢固的藤,支撑她勇敢地往下走。而那种沧桑,像是经历了一次生死的离别,忽而老去的成熟。

他一直很想知道,三年前,陆夜暖,到底遭遇过什么,是什么事能让她的眼神,忽然苍老。

这三年,池宇并不是不会自己刮胡子,他只是很喜欢夜暖帮他刮胡子,那种细腻的温柔,是别人都不曾给予的。而夜暖常常会望着那些泡沫出神。

池宇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那个人教会夜暖成长,教会她忍耐,也教会她等待。

6

“五星级饭店的早餐怎么这么难吃!”池宇坐在位子上,望着一盘面包、面条、红枣粥及南瓜饼发脾气。

他来了兴致,多拿了几样,没想到没有一样中意,顿时感到很沮丧。

夜暖不声不响地递过一碗小馄饨、一碟虾米、一盘香酥果,笑道:“你尝尝。”

池宇吃了一口,惊讶地说道:“这个小馄饨好好吃。”

“陆小姐真懂得吃啊,这种小馄饨是用大锤子慢打一整晚才有这么好的口感,都是做了二十年的老师傅,才能打得这么恰到好。”等在一旁负责带夜暖去新的房地产公司的经理接话道。

夜暖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曾经目睹尹珊珊的爸爸站在破旧的小厨房里,吹着老式的空调,举着锤子一下一下地敲在那些红色的肉上,脖子上的汗顺着有些褶皱的皮肤流在汗衫上,风扇吹出的风都是热的。他粗糙的手用力地握着锤子,专注而认真地盯着眼前的一切。

夜暖又怎么能忘了这一个一个小馄饨背后的含义呢。

池宇像个贪吃的孩童,大口大口地吃着,无意地咬了一口香果酥,大呼:“真好吃,老范买了那么多进口食品,都不如这个香果酥好吃!”

“老范?”经理对这个称呼竖起了耳朵。

夜暖瞪了池宇一眼,池宇也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吐了吐舌头,低头去吃他的早餐。

“我们公司现在的位置在哪里?”夜暖只好转移话题。

“在鼓楼区,葵远外国语学校对面。”经理很识趣地回答。

“姐姐,那是你的母校。”池宇满嘴都是香果酥却还抬起头来插话。

夜暖皱眉,用手帮他擦掉嘴边的屑:“马上就上大学了,吃东西还吃得满脸都是。”池宇近一年来,多了许多的机灵活泼,和三年前那个冷漠枯燥只会对着汽车模型发呆的小孩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伪装成熟,和现在的假意天真,夜暖还是宁愿选择后者。所以平日里尽量宠着他,把他惯得在自己面前没大没小。

“陆小姐是葵远人吗?”经理显得有些吃惊,“不知道是哪一届毕业的?葵远外国语学校算得上是顶级的全国重点了,但凡能进葵远外国语学校的人,基本上都是一只脚踏进了重点大学的门啊。”

葵远外国语学校,是享誉整个葵远的一所全国重点中学,如果当初不是爸爸花钱要让落榜的自己进到这里,那么她是不是就不会遇到许孟笙了呢?不会有那些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过去,不会和他一起养育那些花花草草,不会和他走遍葵远的所有角落,更不会一直记得他说,今生如果有一天我们走散了,还要回到葵远来相遇。

那些甜言蜜语,现在想来,竟然是最伤人的利器。

他们走散了,他消失了,可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夜暖微低着头,说:“我都毕业好久了。”

“那陆小姐有听过三年前发生在外国语学校顶楼的新闻吗?据说有个女人被她女儿推下楼而死……那个女孩子……”

池宇听得津津有味,夜暖却一下子站起身:“好了,王经理,我想我应该去新公司看看了。”

夜暖的举动有些突兀,让周围的人都朝她的方向一看,池宇拉拉夜暖的衣角,不满地说:“姐姐,我还没有吃饱。”

正说着,另外一头却传来喧哗的吵闹,好像有一群人,在吵嚷着说些什么。

“怎么了?”王经理叫来服务员。

“是上官菲菲的粉丝在向她要签名呢,不好意思打扰您用餐了,我们保安一会儿会过去解决的。”

“每天每天都这么闹,有没有这么红啊?怎么说也是五星级的酒店,服务怎么这么差,找经理过来,我要投诉。”另一桌有个人在抱怨。

“没事的,Vicky,我们今天就能处理完这个案子,不要节外生枝。”回答的女声非常沉稳,很有气度和风范。

夜暖循着声望过去,只看到一个穿着干练套装的女人,低着头看着一份《华尔街日报》。夜暖看不到她的脸,只是注意到她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卡地亚的Solitaire Tank系列订婚钻戒,戒指只是一个简单的圈,中间镶了一颗0.4克拉左右的公主式切割钻石,戴在她整齐干净的手上,有种不张扬的高贵气质。

学广告的许孟笙曾经说过,他喜欢卡地亚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广告语。

“爱是一种颜色,一个名字。”

而广告的背景音乐,像是在清晨听到微微的鸟叫,在空旷的楼阁听到人的脚步,在半夜的歌剧院听到细微的对话,承载着所有人细腻温柔的爱。

有哪种爱,能比颜色更多彩,能比名字更永恒呢?

7

“姐姐,我吃饱了。”池宇的声音打断了夜暖的注视。

“我现在要去公司看看,你先在酒店等我,我忙好了再来接你。”

“真没劲。”池宇耷着头,把手插在口袋里,整个人在灯光下,有一种孩子气的无奈。

夜暖路过大堂的时候,保安正把粉丝都驱散了,夜暖手里拿着的文件被匆忙跑过来的人撞掉在地上。她正准备去捡起来,有个人提前一步,把文件递给了她。

一股淡淡的香水扑面而来,是FERRAGAMO的梦游仙境,黑醋栗和菠萝的气味淡淡地散发在她的腕间。

夜暖看着眼前这个戴着墨镜的女人,细腻白皙的肌肤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只不过穿了一身欧美休闲风的衣服,却还是把她的好身材一展无疑,不是真正的衣架,是无法撑起这套风味十足的休闲服的。

夜暖看到她眼下的那颗泪痣,有些淡,不细看基本看不出,可能由于没有怎么化妆,在大厅的灯光照射下,一下子就映入了夜暖的眼。

夜暖突然想起在电梯门口看到的广告牌。

“上官菲菲。”她脱口而出。

对方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停下来,在她咫尺的位置转头,轻轻地回了一句:“你好。”

这个声音,多像是那年夏天在奶茶店里,回**在夜暖耳边的音节——

她急忙回过头去,想再看清楚一点儿,可是上官菲菲却走远了。

“陆小姐,您认识上官菲菲吗?”

夜暖摇摇头,认错人了吧。

顺着金色的旋转玻璃门出了酒店,清晨的阳光突然一下子跃入了夜暖的眼睛。葵远的夏天就这样热烈地展现在夜暖的面前,她看到远处的摩天轮正在转动,街道上车水马龙,两块钱一碗的凉皮凉面沿街叫卖。

那些刻在记忆里的岁月,是夜暖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时光。沉淀了喧嚣,净化了尘埃,让幸福都变得简单透明。

那是他们最勇敢无畏的青春,肆无忌惮,潇洒蓬勃。

也是她们最年少单纯的岁月,细腻温婉,甜蜜温柔。

那个夏天的晚自习,所有人都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扎着高高的马尾,穿着学校的蓝衬衫黑色过膝的校服,笑着谈将来。

那时候他们都以为未来很遥远,所有人都会永远在一起,只要他们手牵手,所有爱都会坚持到最后。

暗涌在夏夜的喧嚣,漫过头顶的光线,学校梧桐树的清香,和吹过耳间带着一点点闷热的凉风,一遍一遍地打湿夜暖的心。

“葵远的夏天,总是这么炎热。”王经理在一旁说道。

夜暖这才突然意识到,这已经是2010年,所有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蓝希死了,小卡车和陈暮去了西藏,珊珊嫁人了,豪哥出国做生意了,小米和许孟笙一起失踪了。

只有她和蓝佳妮,留在了上海。

原来不知不觉中,忽而今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