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恩主

在莎士比亚成就《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时代,每本书都需要有个赞助人,这样才好把书献给一位能给作者带来权威的人。经验丰富的作家可能在一本书里将好几个恩公都挤进去,第一页写着“本书献给A伯爵”,第二页可以再“献给B伯爵”,第三页还可以再“献给C伯爵”。这些献辞多半满怀盛情,极端恭敬。即使像托马斯·纳什这种并不屑拍马逢迎的人,在写给南安普顿伯爵的献辞里都有以下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字眼:

我将予自己以新的头脑、新的才智、新的风格与新的灵魂,以传颂您的名姓于万世。

也不乏因南安普顿伯爵“优美的眼睛,那散发缪斯般光辉的天堂之灯”而胸中诗潮澎湃的作家。比起这些人来,莎士比亚的献辞就显得清醒、有尊严多了:

献给公正可敬的亨利·里奥谢思利。南安普顿伯爵。公正可敬的大人,我不知道将我粗野的诗篇呈献给您将是怎样的冒犯,也无法预测世人将如何谴责我,因为我竟选择这般坚牢的支柱来支撑这般轻弱的分量;但是,只要大人您高兴,那便是最高的赞赏,我当矢志善用所有的闲暇,以更慎重的努力来向您致敬……

从题词来看,莎士比亚和南安普顿伯爵私下并不相熟。他所以选择南安普顿做他的恩主,恐怕是因为《维纳斯与阿多尼斯》诗是一首情诗。此时的南安普顿伯爵才19岁,《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富含感性的风格,应该是青年们所喜欢的类型。

南安普顿伯爵新入宫不久,孩提时期父母不和,父亲去世后留给他大笔财富。他由伯利爵士抚养成人,曾就读于剑桥大学。毕业后本应娶伯利伯爵的孙女伊丽莎白·维厄小姐,但他称自己太年轻,此时结婚为时尚早。来到宫中以后,他又遭到一位仕女的拒绝,理由是他很不稳定,容易癫痴。

19岁的南安普顿伯爵深得伊丽莎白女王的赏识,他穿上花边衣服,再佩上珠宝,真是一位翩翩公子。他是一小群可敬作家的恩主,他十分喜欢情诗,经过充分的学习,他也很懂得欣赏情诗。

年轻的伊丽莎白时代的人喜欢读《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并非因莎士比亚对情欲的危险有高超的见解或他对乡村的生动描述,而是因为莎士比亚对“引诱”尝试进行了详尽的描写,以及丰富的文艺复兴式的修辞与比喻。

这样的写作是很冒险的,除非读者本身也一样青春而热情激**,否则那倾泻的字句可能会造成始料不及的滑稽效果。

当《维纳斯与阿多尼斯》被搬上舞台时,剧情颇为复杂,他让女孩扮成男人去做她爱人的书童,后来在《第十二夜》中他又使用这一招,这是能制造连绵不绝的欢笑的一幕。《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剧中有许多布局,其后均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重现,如教士、索梯、遭受贬逐等等。莎士比亚喜欢采用旧题材,甚至连自己用过的都不放过,他能善用旧剧、旧书为题材,且能善用、改进旧技巧而使情节更有境界。

《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大获成功,莎士比亚有生之年共印行过10版。读者们捧着这本精美的小书读了又读,直至脱页也不愿丢弃。《维纳斯与阿多尼斯》成功之后,莎士比亚无疑是与南安普顿伯爵会过面了,而南安普顿伯爵一定也给了他一笔丰厚的赏赐,以表示对他诗作的欣赏,不然怎么称得上是恩主呢?

《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发行后刚一年,莎亚士亚便又向南安普顿伯爵献上了一首长诗——《鲁克丽丝受辱记》。第二篇献辞的语调就温暖、热络多了:

我呈献给阁下的爱是永无止境的,这本没有头绪的小书只表示其中盈溢出来的一小部分而已。

《鲁克丽丝受辱记》讲述的是罗马时期的故事:

路修斯·塔昆纽斯用凶残手段将其岳父塞维乌斯·图琉斯置于死地之后,又违反罗马的法律和常规,不曾征得人民的同意,径自攫取了王位。后来,他率领诸王子和罗马其他贵族,去围攻阿狄亚城。

在攻城战役中,一天晚上,罗马众将领在王子塞克斯图斯·塔昆纽斯的账营里聚会。晚饭后闲谈时,每人都夸耀自己夫人的美德,其中科拉廷更盛赞其妻鲁克丽丝贞淑无比。在这种愉快心情里,他们骑马向罗马疾驰,想借这次突然到达,来验证各自的夫人对这种赞誉是否当之无愧。结果他们发现,唯独科拉廷的妻子深夜仍率侍女纺织,其他贵妇则正在跳舞、饮宴或嬉游。于是众贵族一致承认了科拉廷的优胜,并肯定了他夫人的贤德之名。

这时,塞克斯图斯·塔昆纽斯已因鲁克丽丝的美貌而动心。不久,他就私自离开营地,来到科拉廷的城堡,凭借王子的身份,他受到了鲁克丽丝优渥的款待,并在城堡中留宿。当夜,他偷偷潜入鲁克丽丝的卧室污辱了她,而于翌日凌晨仓皇离去。

鲁克丽丝悲恸欲绝,火速派遣两名信差,其中一个到罗马去请她父亲,另一个到军营去请科拉廷。

鲁克丽丝的父亲和丈夫回到城堡后,发现鲁克丽丝披着丧服,便惊问她悲痛的原因。她首先叫他们立誓为她复仇,然后告诉了他们事情的经过,接着便猝然举刀自杀。在场的人们目睹这一惨变,便一致宣誓:要把十恶不赦的塔昆家族一举铲除。他们抬着鲁克丽丝的尸身来到罗马,将这一惨祸的祸首及其罪行告知人民,并严厉抨击国王的暴政。罗马人民怒不可遏,一致同意将塔昆家族的人尽行放逐,政权遂由国王转入执政官之手。

在思想和艺术内涵上,一般评论家大都认为《鲁克丽丝受辱记》要比《维纳斯与阿都尼》略胜一筹。它们无疑都具有莎士比亚早期作品的一些共同特色。

《鲁克丽丝受辱记》对犯罪过程的详尽描述,对恐怖气氛的极力渲染,浓墨重彩,穷形极相,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极富于感官上的刺激,耸人视听的效果大概也是它当时广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理查德·菲尔德这回没有出版《鲁克丽丝受辱记》。这份荣耀属于老约翰了,他显然发现了莎士比亚的书会是很有价值的文学商品。

老约翰仍然让菲尔德把新书印出来,但却自己去申请了版权,于1594年5月9日,将《鲁克丽丝受辱记》登录于《出版家名册》之上。他同时还想出版以后的《维纳斯与阿多尼斯》,而于次月与菲尔德达成协议,让后者将版权转让给他。

这两首诗的成功使莎士比亚惹来了众人的羡慕与嫉妒。他的恩主既有钱又有影响力,同时还是地方上身份最尊贵的人。他的出版商又是行业里顶尖儿的要人,并且表现出对他作品的浓厚兴趣。此外,他开始获得评论家们同声的赞赏,尤其是他笔下的鲁克丽丝,被称为“非常值得颂赞的”。对于初出道的诗人来说,还能再要求什么呢!

但所有这些成就都阻挡不了莎士比亚继续做演员的决心,然而演员这一行对于他继续写作剧本实在不具有特别的激励作用。

普通剧本的作者能拿个6英镑就很了不起了,可是写一篇能让老约翰和南安普顿伯爵叫好的叙述诗则保证要比这些多得多。再说,诗人写剧本可赚不到什么名声,顶多得到一些毫无评议性的掌声罢了。然而一本经过好几版、印得漂漂亮亮的书则不只是赢得时人的称誉,更能使自己的名字流传下去。

1594年春可以说是莎士比亚写作生涯的转折点。《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已经成功,而《鲁克丽丝受辱记》也正向成功迈进。

但是,倘若莎士比亚继续为南安普顿伯爵和伊丽莎白时代的上层读者写书,他那刻画角色的天赋便要遭到永久的埋没了。那些诗就像织造的锦缎,华美却毫无生命的气息。等到16世纪90年代末期,这种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作渐趋尾声,莎士比亚的作品也会随之销声匿迹,他会成为伊丽莎白时期的次要作者,他的作品只能吸引文学界的宿儒,对一般大众而言却毫无生命。

一个作家之所以能够成为大家,在于他有一种直觉,知道何时避开会毁灭他的陷阱。不论莎士比亚自己知道与否,他的天才要依赖完全的写作自由才能发挥到极致。在这世界上,莎士比亚比其他任何人都更需要空间,以让他能在无任何文学规则的阻碍和与文学专家琐碎的评论之下随心所欲地尝试创作。

南安普顿的狭窄圈子以及任何特别的文学流派都没有这样的空间任他发展,唯一能给予他这种自由的就是到伦敦戏院去看戏的寻常百姓,他们并不依据意大利的“三一”律,或是法国小说,或是英国上层人士在意的相称、合宜的原则来论断,而是全凭直觉和喜好来下评语。他们不愿把字句奉为主子,毕恭毕敬地依照最好的规则来安排,他们要把字句当做仆从来用,创作真实的人物与真实的情感。

1594年,戏院在瘟疫过后重新开张,莎士比亚义无反顾地抛弃了他在文坛上已有的成就,他再没有利用在南安普顿伯爵跟前所获得的地位,他也不再利用在老约翰那儿所建立起的身份,也没有再给过他任何的稿子。

他写过一些十四行诗,却不想印出来,直至十五年后,这些诗才由一个既无店面又无印刷机的小人物,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印了一版。

此后,除了一首短诗外,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切东西,都属于1594年时他所加入的剧团所有。这个班子控制着他所有剧本的版权,视情况而决定是否要出版,莎士比亚自己则满足于仅为剧团工作人员之一的身份。

莎士比亚至少有一方面很像他的父亲,一旦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情就一定坚持到底。像他这样地完全献身于戏院,在伊丽莎白时期的作家里,岂止不寻常,简直就是闻所未闻。尤其像莎士比亚这样,短期内便在文坛上异军突起、光芒四射,就算不愿再写叙事诗,总也该为宫廷舞剧写写剧本,或者,他也可以像别的剧作家一样,写些在城里露天表演的历史剧,或为特别场合写些诗,或是写些恭维的诗,印在朋友书本的首页。如托马斯·海伍德,他在戏院里当演员时写了四十多年的剧本,也为了身后的名声写些非剧本的作品,至于其他剧作家更是如此。

1594年春,一位年老的贵妇人去世时,有位作家便曾公开建议让《鲁克丽丝受辱记》的作者来为这位女士写挽歌。伊丽莎白女王驾崩,又有一位作家吁请莎士比亚为女王写首安魂歌。可莎士比亚什么也不写,他成了当时唯一一位为舞台、且仅为舞台写作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