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欲望满足

本章开始时那个烧着了的孩子的梦给了我们一个极好的机会,使我们能考虑到欲望满足这一理论所面临的困难。当被告知梦不过是欲望的满足时无疑会使我们大吃一惊,这还不仅仅是这与焦虑梦有所矛盾的缘故。当分析最初向我们揭示出梦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意义和一种精神价值时,我们都不会料到梦所具有的竟是如此单一的性质。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大胆而正确的定义,梦是思维在(只要我们是睡着了)睡眠状态中的持续。既然我们的思维在白天能够产生诸如判断、推论、否认、期待、意向等精神活动,为什么到了夜晚它就一定要把自身的内容仅仅只能局限于欲望的产生呢?相反,不是有无数的梦向我们表明其他各种精神活动——例如焦虑——也都转变为梦的形式吗?本章开头所举的那个梦(一个特别显而易见的梦)不正是这样一种梦吗?当火光照耀在睡着了的父亲眼睑上时,他焦急地推想一定是一支蜡烛倒下来了,也许烧着了尸体。他把这种联想转化为梦,用一种感觉情境,并用现在时加以表达。欲望满足又在这中间起着什么作用呢?难道我们看不出来梦中占支配地位的影响是来自清醒生活,或者是一种新的感觉印象所激起的思想的持续吗?所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因此迫使我们不得不更仔细地考虑欲望满足在梦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坚持进入睡眠的各种清醒思想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根据欲望满足把梦分成了两类:我们已经发现有些梦公开地表现了欲望的满足,而在另一些梦中,欲望的满足却很难觉察,而是常常用各种各样可能的手段加以化装。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已经知道是梦的稽查作用在施加影响。我们主要是在儿童身上发现那些未经化装的表现愿望满足的梦,虽说一些简短的、公开表现愿望的梦似乎(我要强调这个字眼)也在成人身上发生。

我们接着就可能会问:梦中实现的欲望来源在哪里。在提出这问题时我们脑海中存在了些什么样相反的可能性或什么选择呢?我想,一定就是那些白天的有意识的生活,以及停留在潜意识中只有在夜间才能觉察的精神活动之间的对比。对于这样一种欲望我能提出三种可能的来源:①它可能在白天就已被唤起,但由于某些外部的原因未能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得到承认但未得到满足的愿望便被留到夜晚了;②它可能在白天便已产生但被排斥,在这种情况下,被留到夜晚的欲望是未被处理但也是被压抑的;③它可能与白天的生活没有联系,仅仅只是头脑中被压抑的某个部分浮现出来的欲望,到了夜晚才变得活跃起来。如果我们回顾一下我们精神机构的示意图,我们将会把第一类欲望定位于前意识系统;我们将会猜想第二类欲望是从前意识被赶到潜意识,如果真是这样,它们就留在那儿了;我们将肯定第三类欲望冲动根本就不可能通过潜意识系统。于是这些问题就出现了:对于梦来说,这些来源不同的欲望是否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它们是否具有同等激起梦景的能力。

如果要我们运用我们可以利用的那些梦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立即就会想起,我们必须还要加上第四个有关梦的欲望的来源,即当晚发生的欲望冲动(如口渴或性的需要)。其次我们的意见是,梦的欲望来源于何处可能对促成梦的能力没有什么影响。我想起那个小女孩因为白天受到干扰而在夜间做了一个延长游湖的梦,以及我记下的一些其他的儿童的梦。它们都可以解释为起源于先一天未得到满足但也未受到压抑的欲望。一个欲望在白天受到压抑而到梦中来寻找出路的这样的梦例多得不胜枚举。我还想为这一类梦加上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梦者是一个喜欢取笑别人的女子。她的一个比她年轻的朋友刚刚订了婚。她的许多熟人整天都询问她是否认识那个男青年以及对他的看法如何。她除了称赞以外,什么都没有说。她就用这办法隐藏了她的真实想法,其实她很想说出实情——他是一个平常的人(dutzendmensch 字面意义为“一打人”,一个平庸的人,这种人数以打计)。她当晚梦见有人问她同一问题,她用这样的俗套话回答:“至于以后的订货,讲出号码就行了。”最后,我们从很多的分析中认识到,一个梦只要是化了装,必有来自潜意识的欲望,而且这个欲望在白天是不能察觉的。因此乍一看来,似乎一切欲望在梦中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和同样的力量。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在此我还提不出任何证据,但是我可以说,我坚决认为,梦的欲望是被严格决定了的。儿童的梦无疑地证明了由于白天的愿望未能得到满足,该愿望便促成梦的产生。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这是儿童的愿望,是一种儿童所特有的欲望冲动力量。至于一个成人白天未能满足的愿望,其强度是否足以产生梦,我认为是大大值得怀疑的。相反,在我看来,由于我们的思想活动不断地控制着自己的本能生活,我们就越来越倾向于放弃那些在儿童们看来是自然的而都是不宜于形成或保存的强烈愿望了。很有可能在这方面存在着个别差异,有些人保持着幼儿型的心理过程比别人更长一些,就像在童年时非常明显的视觉景象的减弱也存在着个别差异一样。但是一般说来,我认为,一个在先一天留下来未被满足的欲望在成人身上是不足以产生梦的。我宁可认为,来自意识的欲望冲动将有助于促成梦的产生,但它的作用也就仅止于此而已。如果前意识的欲望不从别处得到源源不断的助力,梦是不会形成的。

助力实际上来自于潜意识。我的假设是,一个意识的欲望只有当它能不断唤醒类似的潜意识欲望并从它那里取得援助才能促使梦的产生。对神经症的精神分析使我认识到,这些潜意识欲望非常活跃,随时在寻找出路,一有机会就和来自意识中的冲动结成联盟,并把自己的强大力量传给后者。表面看来,好像意识的欲望单独在梦中被实现了;仅仅在梦的构成中的某些细微的特点才使我们认出潜意识的标志。我们潜意识中的这些欲望永远在活动着,它们的不朽使我们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泰坦人,自古以来,这些被胜利的诸神用巨大的山岳压在地底下的巨人,仍时不时地因四肢的抽搐而震撼着大地。但是这些被压抑的欲望本身都来自于幼儿期,这是我们根据对神经症的心理研究中知道的。所以我要以下面这个说法来代替刚才提出的梦的欲望的来源是无足轻重的那一说法:出现于梦中的欲望一定是一个幼儿期的欲望。它在成人身上源于潜意识,而在儿童身上,由于在潜意识与意识之间还没有区分或形成稽查作用,或者这种区分才逐渐形成起来,所以它只是清醒生活中没有得到满足又未受到压抑的愿望。我也知道这种主张不能证实为普遍有效,但能证实为经常有效,有时甚至不能加以怀疑。所以我们未尝不可把它当做一个普遍命题来对待。

因此在我看来,有意识的清醒生活所遗留下来的欲望冲动,在梦的形成中必须屈居于次要地位。我以为这些欲望除了增添梦的内容,例如在睡眠时把当时的感觉材料变得生动活泼以外,此外并无其他作用。现在我要循着这一思路,转而来考虑从白天遗留下来的、并非欲望的其他精神刺激了。当我们决定去睡觉时,我们可能会成功地暂时终止那些倾注于清醒时思想的能量。凡是能做到这一点的人都是嗜睡者,拿破仑可算得上这方面的典型人物。但是我们不能经常做到这样,或者不可能经常完全做到这一点。没有解决的问题,折磨人心的烦恼,深刻难忘的印象——所有这些都把思想活动带入睡梦之中并在我们称之为前意识的系统中继续进行心理活动。如果我们想把在睡眠中持续的思想冲动加以分类,则可以把它们分为以下几组:

1.那些在白天由于某些偶然障碍而没有得出结论的;

2.那些由于我们的智力不够而没有处理好——那些没有解决的;

3.那些在白天被驳回了或受到压抑的。对于这些我们还得加上下面一组的内容;

4.那些在白天由于前意识的活动而在我们的潜意识中仍然兴奋不已的;还有最后一组的内容;

5.那些在白天未被注意因而也未被处理的印象。

对于这些白天遗留下来而进入了睡眠状态的精神强度的重要性,特别是那些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不必低估。这些兴奋肯定在夜间会努力求得表现;我们也可以同样肯定地认为,睡眠状态不可能让兴奋过程以通常的方式在前意识中继续进行,以致最终变为意识。夜间,只要我们的思想过程以正式的方式表现为意识,我们根本就是没有入睡。我不能说睡眠状态会给前意识系统带来什么变化,但可以肯定地说,睡眠的心理特征基本上要到这个特殊系统的精力倾注的变化中去寻找——这个系统也支配着在睡眠时瘫痪了的获得运动的能力。另一方面,梦的心理学也没有任何理由保证在潜意识状态下除了继发性变化外还能产生任何其他变化。因此,梦中除了从潜意识不断发生的欲望兴奋外,没有任何来自前意识的兴奋。前意识兴奋必须从潜意识中得到强化,也必须与潜意识一道通过迂回途径。但是先一天的前意识残余与梦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无可置疑,它们大量地寻求途径进入梦中,它们还利用梦的内容即使是在夜间也能深入于意识之中。的确,它们偶然也支配了梦的内容并迫使梦表现白天的活动,但也可以肯定,日间残迹除了欲望以外,同样还有其他的性质。在这方面,观察它们在什么条件之下才能进入梦境是很有启发性的,也许对于欲望的满足这一理论具有决定性的重大意义。

让我举出我曾报道过的诸多梦例中的一个——举例来说,就是我朋友奥托看上去像患有巴塞杜氏病症(突眼性甲状腺肿)的那个人。前一天我曾为奥托的病容感到焦虑,就像许多与他有关的事情一样,这种焦虑对我影响很深。我敢说,这份担心一直进入我的睡眠之中。我很害怕发现他身上出了什么毛病。这种忧虑在夜晚我已经描述过的梦中得到了表达。梦的内容第一没有什么意义,第二它与欲望的满足也无关。我于是开始研究我那白天忧虑的这一不适当表现的来由,在分析之后,我发现它与我把我的朋友模拟了某L男爵,而我自己则模拟了R教授这一事实有关。我之所以选择这个特殊的代表物来替换我白天的思想,看来只有一种解释。我一定是在我的潜意识中时刻准备着模拟R教授,因为通过这种模拟作用,我的童年的一个持久欲望——夸大妄想狂欲望——才能得到满足。在白天被排斥了的敌视我朋友的丑恶思想,到了夜晚便抓住机会和欲望一道悄悄溜进梦中使自己表露了出来。但是我白天的忧虑也利用一种代替物在梦内容中获得了某种表达。白天思想本身并不是一种愿望,相反地却是一种忧虑。于是它不得不设法寻求与当前处于潜意识中而且受压制的一个幼年欲望取得联系,经过乔装打扮,这个欲望在意识中就能成为“发源地”了。忧虑越占优势,其所能建立的联系越深远;在欲望内容与忧虑之间并无任何必要的联系。在我们的梦例中,实际上就是如此。

我们可以继续考察这一问题,考察当梦念要与一个与愿望满足完全相反的材料——如正当的担忧,痛苦的反思,困扰的现实——一道表现出来,梦是如何行动的,这一点是有用的。它的许多可能的结果可以归纳为以下两大类:①梦的工作可以成功地用相反的观念来代替所有这些痛苦的观念,并把依附于这些观念的不愉快感情压制下去。其结果可能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满意的梦,一个无话可说的明显可知的“欲望满足”的梦。②痛苦的观念可以进入显梦之中,多少有些改变却又能看得出来。正是这类梦使人对梦的欲望理论的可能性产生怀疑,因而需要我们作进一步探讨。这种带有痛苦内容的梦要么被我们漠然视之,要么带有似乎为其观念内容所证实的全部痛苦内容,或者甚至发展为焦虑而惊醒过来。

分析能够证明,这类不愉快的梦和其他的梦一样都是欲望的满足。一个受压抑的潜意识欲望,它的满足使梦者的自我不会不感到痛苦,却利用了白天痛苦的残余的持续力量所提供的机会,支持这些痛苦的残余经验使其进入梦中。但是在第一类梦中,潜意识欲望与意识的欲望是吻合的;在第二类梦中,则在潜意识与意识(被压抑的内容和自我)之间出现了裂缝,就像在三个愿望的童话故事中,神仙答应那对夫妇实现了愿望的情境一样。受压抑欲望在满足之后所产生的满意感是如此之强烈,致使依附于白天残余的痛苦感情得到了中和。在这种情况下,梦的情调是平淡无奇的,尽管它一方面满足了欲望而另一方面又满足了恐惧。或许也有可能睡眠中的自我在梦的形成中起着更大的作用,对受压抑愿望的满足表现出强烈的愤怒反应,它本身就在一阵焦虑的爆发中将梦加以结束。因此不难看出,在我们的理论中,不愉快的梦和焦虑的梦与那些直接得到满足的梦一样,其欲望满足的程度是完全相同的。

不愉快的梦可能也就是“惩罚的梦”。必须承认,认识这些梦,在某种意义上也为梦的理论增添了新意。这些梦仍然是一种潜意识欲望的满足,也就是说,梦者有一种受罚的愿望,是因为他有一种被禁止而遭压抑的欲望冲动。到现在为止,这些梦仍然符合这个条件,即构成梦的动机力量一定是属于潜意识的欲望所提供的。然而,经过更为仔细的心理学分析表明,这类梦与其他表示欲望的梦大不相同。在第二类梦中,构成梦的欲望是潜意识的和属于被压抑的材料,而在惩罚的梦中,其愿望虽然也同样是潜意识的,但必须承认它不属于被压抑的材料,而是属于“自我”的。因此惩罚的梦表明在梦的形成中,自我所参加的分量比设想的要大这样一种可能性。如果我们把“意识”和“潜意识”的两分法改变为“自我”和“压抑”的两分法,梦的形成的机制也许会清楚得多。但是不弄清楚精神神经症的发病过程,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所以也就不准备在本书内加以讨论。我只要指出一点,一般说来,惩罚的梦不一定是白天痛苦意识的残余。相反,它们很容易在相反的情况下发生——白天的残余是些带有满意性质的思想,只是它们所表示的是一种被禁止的满意。这些表现于显梦中的仅存的思想痕迹恰恰是其相反的,就像第一类的梦那样。因此惩罚的梦的主要特征是,在梦中,构成梦的欲望不是来自被压抑的(潜意识系统)一种潜意识欲望,而是一种反抗压抑而属于自我的惩罚性欲望,虽然同时仍是一种潜意识(前意识)的欲望。

我将要引述一个自己的梦来证明我刚才所说的话,特别要说明梦的工作是如何处理先一天痛苦预料的残余物的。

开始时不大清楚。我对我妻子说我有一个消息要告诉她,是一件特殊的事情。她吃了一惊,表示不愿意听。我向她保证这是一件她非常乐意听的事,并开始告诉她我们儿子的军官伙食团给他寄来了一笔钱(五千克朗?)……勋章……分配……同时我和她走进一间像储藏室的小房间,去找什么东西。突然间我看见了我的儿子,他没有穿制服,穿了一件紧身的运动衫(像一只海豹?),头戴一顶小帽子。他爬到食柜旁边的一只篮子上,好像要把什么东西放到食柜上去。我喊他,他不答应。我似乎看见他的脸上或额上缠着绷带。他正在把什么东西放到嘴中并塞了进去。他的头发呈灰色。我想:“他怎么疲惫不堪到如此程度?他是不是装了假牙?”我还没来得及喊他,便醒了过来,并不觉得焦虑,但心脏跳得很快。我床边的时钟正指着两点半。

我又一次不可能记载下全部的分析。我必须限制自己只解释几个突出之点。先一天的痛苦预料是产生这个梦的原因:我们又有一个多星期没接到在前线的儿子的消息了。不难看出这个梦的内容表示的是深信他已负伤或者已经战死。在梦的开始显然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用相反的观念来代替痛苦的思想。我有一些非常令人愉快的消息要传达——寄来了钱……勋章……分配……(这笔钱是我行医时从一件愉快的事件中得来的,此处被用来试图完全颠倒话题)但是这些努力都归于失败。我的妻子猜想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拒绝听我说话。梦的化装很不周全,以致到处可以见到被压抑思想露出破绽。如果我的儿子已经战死,他的同事们就会把他的遗物送了回来,我也就会把它们分配给他的兄弟姐妹和旁人。勋章往往是颁发给阵亡军官的,因此梦一开始便力求直接表达当初想要否定的事情,虽然欲望满足的倾向表明仍然以化装的形式在进行工作(梦中场地的变换无疑可以理解为西尔伯勒所说的“门槛象征作用”)。我们确实还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为我的梦提供了动机力量使我用如此的方式来表达我的痛苦思想。我的儿子并没有表现“倒下”而是表现“上爬”。事实上他是一个优秀的爬山运动员。他没有穿制服而是穿着一身运动服:这意味着我现在担心发生意外的地方却是他以前运动中发生过的,因为他曾有一次在滑雪运动中摔倒而跌断了大腿;另一方面,他的穿着使他看起来像一头海豹,马上使我想起了一个更年轻的人——我那滑稽可爱的小外孙;灰色的头发使我想起小外孙的父亲,我们的女婿,他曾经在战争中受过重伤。这是什么意思呢?……但是我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地点是一个储藏室和那个他想从里面拿点什么东西的食品柜(梦中是“他想放点什么东西到食柜上面”)。这些线索清楚地使我想起了自己在两三岁时发生的一个意外事件。那次也是在储藏室里,我爬上了一个脚凳想要去拿放在食柜上或是桌子上面好吃的东西,脚凳翻倒了。凳子脚打中了我的下颌后部,我记得差不多把我的牙齿都全部磕掉了。这个回忆带有告诫的想法,“你活该”;这又似乎是针对勇敢士兵的一种敌意冲动。经过更深入的分析,最后终于使我能够发现,我那隐藏着的冲动竟是在我儿子可怕的意外事件中寻求满足,这是老年人对青年人的嫉妒,而老年人本来以为这种嫉妒之心已经僵化了。毫无疑问,如果不幸的事件真的发生而产生了痛苦的情绪,则正是这种情绪的力量寻求这样一种被压抑欲望的满足以求得某种安慰。

现在我已能对潜意识欲望在梦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一个准确的描述了。我得承认有一大类梦的刺激主要或甚至全部来源于白天生活的残余。我再回到关于我的朋友奥托的梦。我认为如果不是我当晚一直在为我的朋友的健康状况担心的话,即使我期望有朝一日自己成为特殊教授的愿望,我也会整夜安然入睡的。但是光有忧虑还不能构成梦,梦所需要的动机力量必须由欲望提供;我的忧虑必须抓住一个欲望,才能成为梦的动力。

我可以打个比喻来说明我的主张。白天的思想可以在梦中扮演一个企业家的角色,但是正如人们所说,企业家虽然有想法并且有实现它的创造力,但如果没有资本也会是一事无成的,他需要一个资本家给他提供资本。而这个替梦提供精神资本的“资本家”,不论先一天是什么样的思想,都毫无变化并毫无争议地是来源于潜意识的愿望。

有时候这个资本家本人同时也是企业家,确实在梦中,这种情况是更为常见的。一个潜意识欲望不断受到白天活动的激发,进而构成了梦。所以在我用来作为比喻的经济情况中可能发生的其他一些变化,在梦的过程中也有其类似的地方。企业家本人可能对资本作出些贡献;好几个企业家可能依赖同一个资本家,好几个资本家也可能共同支付这个企业家的必要资金。同样,我们遇到过一些梦是受到不止一个梦欲望所支持的,其他一些情况不难一一列举,但我们对此已不再感兴趣。关于梦的欲望留待以后再来讨论。

上述比喻中的第三个比较元素,即企业家所能动用的适当资金,对于阐述梦的结构的细节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已经说过,在大多数梦中都可以发现一个感觉特别鲜明的中心点。这个中心点照例是欲望满足的直接表现,因为如果我们想把由梦的工作所形成的移置作用予以消除,我们就会发现梦念中各元素的精神强度已被梦的实际内容中各元素的感觉强度所取代。在欲望满足临近地区的各元素对它并没有什么意义,只是些与欲望相反的一些痛苦思想的衍生物。它们往往由于与中心元素建立了人为联系,获得了足够的强度,所以能够在梦中出现。于是实现欲望满足的力量就扩散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在此范围内所有元素——甚至包括那些本身没有资源的元素——都获得力量而得以表现了。在那些出现好几个欲望的梦中,不难划出那些不同的欲望满足区域的界限,梦中这些区域之间的间隙往往可以理解为边界地带。

虽说上面的讨论已经降低了“白天残余”在梦中所起的作用的重要性,但仍然值得对它们稍稍多加注意。在梦的形成中,它们必定是些重要的成分,因为经验已经表明,在每一个梦的内容中,总会发现一个与最近的白天印象——往往是最无关紧要的印象——有所联系。直到现在,我们还不能解释为什么在梦的构成物中要加上这一内容。我们只有牢牢记住潜意识欲望所起的作用,然后再到神经症心理学那里去搜寻资料,才能领会其中的道理。我们从神经症那里了解到,单是一个潜意识观念是不能够进入前意识的,它只有与一个已经属于前意识的观念建立起联系,把本身的强度转移过去,并利用后者作为“掩护”,才能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我们在此发现了“移情”这个事实,为神经症患者的精神生活中许多惊人现象提供了解释。由此而获得了不应有的强度的前意识观念,也许可能不受到移情作用的影响而保留不变;也许可能因受到影响移情作用的观念内容的压力而发生改变。我希望读者们会原谅我喜欢用日常生活进行类比,但是我仍然不得不说,一个受压抑的观念的处境就像一个在这个国家(奥地利)中的美国牙科医生,除非他能找到一位合法的医生作他的掩护,在法律上取得“担保”,他是不会获得开业许可的。然而正是那些业务繁多的医生们都不愿意与这类牙医结成联盟,同样地,在前意识中工作并已经吸引了大量注意的前意识和意识观念便不可能被选来作为被压抑观念的掩护者了。因此潜意识宁愿与之结成联盟的,是前意识印象和观念中那些不受到注意的,微不足道的或者是受到排挤而注意暂时被转移开了的印象和观念。有一条大家所熟知,而且已经为经验所完全证实的联想法则,即一个观念如果在某一方面形成了密切联系,就会排斥所有其他新的联系。我曾经一度企图在这个命题的基础上建立癔症性麻痹的理论。

如果我们假设在分析神经症时,所发现的受压抑观念的移情作用在梦中具有同样的需要,那我们就可以一下子解决梦的两个难题:一是每次对梦的分析都显示出在梦的结构中都交织着某些新近的印象;一是这种新近元素往往是最为琐碎的。我还要补充说,(如我们在别处已经发现的那样)这些最近的和微不足道的元素之所以能如此频繁地进入梦中作为最古老梦念的替代物,只是因为它们最不怕受到由于抗拒而致的稽查。但是,如果说琐碎的元素受到优先选择这一事实,可用逃避了稽查作用来加以解释,则最近元素如此频繁出现的事实却指出了存在着移情作用的需要。这两组印象都满足了被压抑观念对仍然没有受到联想影响的材料的要求——那些微不足道的元素是因为它们没有机会形成各种联系,而新近的元素则是因为还没有来得及形成联想。

由此可见,那些我们可以把它们归入微不足道印象的白天残余,在它们成功地参与梦的形成时,不仅从潜意识借来了某种东西——可以自由支配被压抑欲望的本能力量——而且也可以提供给潜意识以某种必不可缺的东西——作为移情作用的必要依恋点。如果我们想要在这一点上更加深入到心灵的各个过程,我们就应该更多地了解前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各个兴奋的交互作用——这是我们研究精神神经症所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但是梦对此却无所帮助。

对于白天残余我仅只有一件事要加以补充。睡眠的真正干扰者无疑正是这些白天残余而不是梦,梦反而在保护着睡眠。后文我将再回到这一点。

截至目前,我们一直都在研究梦的欲望:我们已经把它们的来源追溯到潜意识领域之中,还分析了它们与白天残余之间的关系。这些白天残余可能就是欲望或者是别的什么精神冲动,也可以干脆就是最近的印象。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可能对各种各样清醒的思想活动在梦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加以解释。它甚至还有可能对这样一种极端情况提供解释,即梦紧随着白天的活动,可以为清醒生活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求得满意的解决。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梦例,可以对它进行分析并追溯到幼儿的或是被压抑的欲望的来源,而这些欲望已经获得支持并且十分成功地强化了前意识活动的努力。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没有进一步解决为什么睡眠中潜意识所可能提供的只是满足欲望的动力而不能提供任何其他东西这一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有待于对欲望的精神性质的说明,而我想建议利用上面已提到的精神机构示意图来回答这个问题。

毫无疑问,精神机构是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之后才达到了目前的完美程度。让我们设想一下它行使其功能能力的最初阶段。我们必须从其他方面得到证实的假设告诉我们,首先,精神机构的最大努力在于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免受刺激。所以它的最初结构遵循的是一种反射机构的设计,使任何引起它的感觉兴奋都能沿着一条运动通道而被迅速释放。但是生命的迫切需要干预着这种简单功能,也正是由于这种动力,精神机构才得以向前发展。它最初所面临的生命迫切需要大部分表现为躯体需要的形式。内部需要所产生的兴奋在运动上寻求释放,这种释放可描述为“内部变化”或“情绪表现”。一个饥饿的婴儿无助地大声喊叫或踢打,但是情况却不因此而改变,因为内部需要所产生的兴奋并不是来源于一种产生暂时性影响的力量,而是来源于一种继续不断进行工作的力量。只有在某种方式下(如婴儿通过外来的帮助)获得一种“满足的体验”才能使内部刺激停止下来,情况才能得到改变。这种满足的体验的一个基本成分就是一种特殊的知觉(在我们的例子中指的是营养),这种知觉的记忆影像自此以后便与需要所产生的记忆痕迹保持着联系。作为如此建立起来的联系的结果,就是当下一次需要出现时就会立即产生一种精神冲动,以寻求对知觉的记忆影像进行再次精力倾注,从而再度唤起知觉本身。也就是说,再度建立起原来的满意情况,我们便把这样的一种精神冲动称之为欲望。知觉的再现就是欲望的满足,而要达到欲望满足的最简捷的途径就是由需要所产生的兴奋导向对知觉的完全精力倾注。我们可以完全有理由设想,曾经存在过这样一种精神机构的原始状态,其中确实经历了这条途径,也就是欲望终止于幻觉作用。因此这第一种活动的目标才是产生一种知觉同一性,即与需要的满足联系着的知觉的复现。

生活的痛苦经历必定使这种原始思想活动改变成了一种更为适宜的继发性思想活动。沿着精神机构内部回归作用而建立起来的知觉同一性,并不与心灵内部其他地方由于外部知觉而发生的精力倾注具有同样的结果。满足没有跟上来,需要持续下去。一种内部精力倾注如果持续不已,也只能与幻想式精神病和饥饿幻想中产生的外部精力倾注一样具有相同的价值,在其欲望所依附的对象中耗尽了它们的全部精神活动。为了达到能够更为有效地使用精神力量,必须在回归作用完成以前便要使之停止,以便使它的进程不至超出记忆意象,并能找出其他一些经由外部世界建立起来而最终可以导向所期望的知觉同一性的途径。这种对回归作用的抑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兴奋转向,就变成了控制随意运动的第二系统的任务——它第一次为了事先回忆的目的而利用运动。但是所有复杂的思想活动——从记忆意象一直延长到由外部世界建成知觉同一性的时刻——所有这些思想活动都不过是构成一条由于经验而使之成为必需的,到达欲望满足的环形通道而已。思想归根结底不过是幻觉式欲望的代替物,不言而喻,梦必须是欲望的满足,因为只有欲望才能使精神机构的工作启动。沿着回归的捷径而使其欲望将得到满足的那些梦,不过是为我们在这方面保存精神机构的原始工作方法的一个样本,这种方法已因缺乏效果而被摒弃了。当心灵仍然年轻但力不胜任时,这种方法曾一度统辖着清醒生活,现在却被抛置到了夜梦之中——就像已被成人摒弃的原始武器弓和箭,再次出现在幼儿园那样。做梦是已被取代的幼年精神活动的一个片段。在清醒时刻照例受到压抑的精神机构方面的这些工作方法,不时出现于精神病中,从而表明了它们与在外部世界的关系上没有能力来满足我们的需要。

潜意识欲望冲动显然也想使自己在白天发生作用,而移情作用的事实和精神病都告诉我们,它们都力求通过前意识系统进入意识之内以获得控制运动的力量。因此由于梦而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其存在的介于前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稽查作用,是值得我们把它当做我们精神健康的守卫者而加以承认和尊敬的。然而,难道我们不可以认为,由于这个守卫者的粗心大意而在夜间放松了活动,让潜意识中受压抑的冲动得到表现,从而使幻觉式的回归作用可能再度发生吗?我不是这么想。因为即使这个严厉的守卫者休息去了——我们有证据表明它的睡眠不深——它也关上了对运动能力的大门。不管活跃在舞台上的是来自正常受压抑的潜意识中的哪种冲动,我们都不必在意;它们是无害的,因为它们不能启动那单凭自身力量就可以改变外部世界的运动机构。睡眠状态保证了必须严加防守的城堡的安全,但如果这些力量的移置作用并不是由于严厉的稽查作用的力量在夜间松弛下来,而是由于防御力量的病态减弱或潜意识兴奋的病态加强。而与此同时,前意识仍然不断地获得精力倾注,对运动力量之门大开,则情况就不是那么无害了。在这种情况下,守卫者被制伏了,潜意识兴奋压倒了前意识,并因此而获得了对我们语言和行动的控制权;或者,它们强制地体现了幻觉式回归作用,借助于知觉对精神能量的分配而产生的吸引力,指导着(并不是为了它们的应用而设计的)精神机构的进程。我们便把这种精神状态称之为精神病。

现在,在我们介绍了潜意识和前意识这两个系统的立足点上,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来构筑心理学的框架了。但是我们有理由必须再继续讨论一下欲望是构成梦的惟一的精神动机力量。我们已经接受了梦为什么总是欲望的满足这个观点,其理由就在于梦是潜意识系统的产物,而潜意识活动除了欲望的满足以外,没有其他目标;除了欲望的冲动外,没有其他可供支配的力量。如果我们再坚持一下我们的权利,要把梦的解释建立在这种有深远意义的心理学推测之上,那么我们就有责任证明这些推测也能使我们将梦置于包括其他精神结构在内的关系之中。如果有潜意识系统(或者为了讨论的目的有与它相类似的)这类事物存在着,梦就不能是它惟一的表现;每一个梦都可以是一种欲望的满足,但是除了梦以外,一定还存在着其他变态的欲望满足形式。事实上所有关于精神神经症症状的理论都属于这一主张,它们也可以被认为是潜意识欲望的满足。我们的解释不过使梦成为精神病学家眼中的最具重大意义的一个成员,而且对梦的了解也意味着对精神病学问题的纯心理学方面的解决。

然而,在这一类欲望满足的其他成员中——例如癔症症状——还具备一个我在梦中未曾发现的主要特征。我从我在进行此项工作时经常提到的研究中了解到,一个癔症症状的形成,必定有两股潮流在我们的心灵中会合。一个症状不仅是实现了的潜意识欲望的表现,在前意识中也必定表现出这同一症状所要满足的欲望,所以这个症状至少有两个决定因素,来源于包含着冲突的两个不同系统。至于在梦的情况中,对于可以出现的更多的决定因素——对于症状的多重性决定——并没有限制。就我所知,凡不是来自潜意识的决定因素,毫无例外总是一连串反对潜意识欲望的思想系列——例如自我惩罚。所以我能作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论断:一个癔症症状只有在个别来自两个不同精神系统的两个对立的欲望获得满足之处,才能汇合而为单一的表现(这方面可与我关于癔症幻想及其与双性性欲论文中对癔症症状起源的最近论述相比较)。此处举例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因为只有对涉及的复杂情况进行详尽无遗的阐述,才有最大的说服力。所以我要把我的论断搁置一下,引用一个例子,不是为了论证,而是为了使论点更为清晰。我有一位女病人,患有癔症性呕吐,原来这是为了满足她从青春期就怀有的一个潜意识幻想——想要不断怀孕生出一大群孩子的欲望。为了达到上述这一目的,她想与尽量多的男人发生关系。一个强有力的防御性冲动跳了出来来对抗这一放纵的欲望。由于她呕吐的结果可以使她失去美好的身材和姣美的容貌,由此而失去了对任何人的吸引力,这个症状也就能为惩罚性思想系列所接受了。由于它能为两方面所承认,所以它能成为现实。这与古安息国皇后对罗马三执政者之一克拉苏所用的满足欲望的方法相同。她相信他的远征出于对黄金的爱好,所以命令把熔化了的黄金灌入他尸体的喉咙中说:“现在,你总算得到了你所要的东西了。”但是截至目前,我们所知道的有关梦的一切只是它所表现的来自潜意识的欲望的满足;而占优势的前意识系统似乎只在不断迫使欲望进行若干次化装之后才默许这种满足。一般说来,在梦中也不可能找到作为对立的反对梦欲望的思想系列。只有在梦的分析中,我们才能偶然觉察到一些反动创造物的迹象,就像在关于我的(有黄胡子的)叔叔的梦中,我对我朋友R的友爱感情那样。但是我们也能从前意识别的地方找到一些遗漏的成分。有鉴于来自潜意识的欲望经过各种化装之后能够在梦中得以表现出来,占优势的系统退缩到了睡眠的欲望之内,在精神机构范围之内借助于产生精力倾注的变形而使欲望得以实现,并使该欲望持续地贯穿于整个睡眠过程之中。

在前意识方面对于睡眠的这一决定性欲望通常对于梦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我回想起本章开头的那个男人做的梦,来自邻室的火光使他猜想他孩子的尸体被烧着了。这位父亲在梦中作出这个推论而不是让火光使自己惊醒,于是我们认为,与这个结果相符合的一种精神力量,乃是想把梦中见到的孩子在那一瞬间延长一会儿他的生命的欲望。其他一些欲望可能由于受到压抑而逃脱了我们的注意,因为我们不能分析这个梦。但是我们可以假定,产生这个梦的另一个动机力量乃是父亲的睡眠需要,他的睡眠和孩子的生命一样,也因为梦而延长一会儿了。“让梦继续下去,”——这就是他的动机——“不然我就一定要醒来了。”任何其他梦也和这个梦一样,睡眠欲望支持了潜意识欲望。在前面,我描述了几个在表面看来是方便的梦,但事实上所有的梦都有资格要求同样的描述。想要继续睡眠的欲望在惊醒的梦中最容易看得出来,它把外部的感觉刺激用这样一种方式加以改变,竟能使得它们可以和继续入睡和谐共处,它把这些刺激编入梦中,以便能够剥掉它们作为提醒外部世界的一切可能性。然而这个同样的欲望在所有其他梦中也可能发生同样的作用,虽然很可能仅仅只有来自内部才有使梦者从梦中醒来的危险。在有些情况中,当梦把事情做得过头了时,前意识就对意识说:“不要紧,继续睡吧!它毕竟只是一个梦!”但这只是我们一般描述了占优势的精神活动对梦所持的态度,不能算是公开的表达。因此我不得不得出以下的结论:在我们整个睡眠状态中,正如同我们知道我们是在睡眠一样,我们也同样肯定知道我们是在做梦。反对意见认为,我们的意识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在睡觉,而且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稽查作用仿佛在放松其警戒之时,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对于这种反对意见,我们根本不值得多加注意。

另一方面,有些人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正在夜间睡觉和做梦,因此好像具有能有意识地指导梦的功能。例如,如果一个这样的梦者不满意梦中发生的转变,他可以打断它而不使自己醒来,并且从另一方面重新开始——正像一个著名的剧作家在压力下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加上一个愉快的结局一样。或者在另一次,如果他的梦把他带进了一个性的兴奋情境,他可以自己想道:“我不想再继续做这个梦了,免得因遗精而耗费了精力,不如忍住,留待一次真实的情境。”

瓦歇德引证了圣但尼斯的赫维宣称他自己获得了可以随心所欲地加速自己梦的进程的能力,而且可以任意选择梦的方向。在他的这种情况下,睡眠欲望似乎已被另一个前意识的欲望,亦即能观察并享受自己的梦的欲望所代替。睡眠与这种欲望的和谐共处正如在某些特殊条件获得满足时不想醒来的精神状态是完全一样的(例如关于乳母的梦),此处还有一个众人皆知的事实,即凡是对自己做的梦感兴趣的人,醒后对梦的内容就会记得很多。

费伦齐在讨论有关引导梦的其他某些观察时指出:“梦从各个不同角度对刹那间占据我们心灵的思想进行审查,如果一个梦的意象威胁着欲望的满足,就会把它删除,并试作一种新的解决,直到最后构成一种欲望满足,能妥协地满足心灵中的两种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