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教文化的传播
在文成公主入吐蕃之前,吐蕃盛行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它起源于古象雄的冈底斯山(今西藏西部的冈底斯山)一带,以显、密、大圆满的理论为基础,以皈依三宝为根本,倡导济世救人、导人向善,有着自己圆满成佛诀窍,是吐蕃最古老的佛法。
辉煌灿烂的古象雄文明,就是以雍仲本教的传播为主线而发展起来的。雍仲本教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藏文化、藏传佛教的源泉,它在生活民俗、礼仪规范、天文历算、藏医、藏文、宗教信仰、政教制度,以及歌舞绘画艺术等方面,都对早期藏地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直到7 世纪中叶,松赞干布娶了尼婆罗国的墀尊公主、唐朝的文成公主后,吐蕃才开始慢慢接触尼婆罗系佛教、汉传佛教。
两位公主和松赞干布能够在吐蕃成功地弘扬佛教,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一是他们处理好了佛教徒与当地本教教徒的关系。比如,两位公主和松赞干布曾经迁就本教,在建寺方面采用了许多本教的文化元素。
在吐蕃,文成公主还改变了汉地佛教的戒律戒规,允许僧人信徒食肉。因为牧区的牛羊是牧民们最重要的生计,乳肉是主要的食物来源,吐蕃教徒很难坚持不吃肉的戒条,所以文成公主就因地制宜地做了变通。
还有一点就是对佛经的翻译工程,无论是文成公主带去的汉译佛经,还是梵文佛经,不翻译成吐蕃文是难以流传的。所以,从松赞干布开始,当地的学者便用新创制的吐蕃文译经,译成的吐蕃文的佛经称为《甘珠尔》。《甘珠尔》工程对藏传佛教的流传影响很大。
藏传佛教的发展也推动了吐蕃的法制建设。
松赞干布即位之初,吐蕃几乎没有成文法律。文成公主来到吐蕃后,开始劝说松赞干布立法。松赞干布参照佛经上所说的十善戒,制定了几项法律,如:斗殴者要受到罚,杀人者要偿命,盗窃者要加八倍罚款,**者要断肢体并被流放,欺妄者要割舌。
松赞干布后来又创制了十六条社会伦理法:一是敬信三宝(指佛、法、僧三宝);二是修行正法;三是孝敬父母;四是恭敬有德;五是敬重尊长;六是交友以信;七是利益国人;八是心性正直;九是景慕贤哲;十是善用资财;十一是以德报恩;十二是秤斗无欺;十三是不相嫉妒;十四是不听妇言;十五是和婉善语;十六是心量宽宏。
文成公主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吐蕃传播佛教向善的信仰,帮助松赞干布赢得了观音化身的美誉,不仅成就了夫君的事业和声誉,也造就了自己作为绿度母的菩萨形象,因而深受广大吐蕃百姓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