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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邱楚义轻轻捡起尸体旁边的橘子皮,交给了老队长:“这橘子皮虽然有些干瘪了,但是没有完全失去水分,算是新鲜的。”

我也捡起了两枚干瘪,没有腐烂的果核:“苹果核也是这个样子,我想,极有可能就是凶手当时留下的,他在作案前后,在这里吃过东西。”

那一刻,我手里的苹果核竟然变成了一颗完整的苹果。

接着,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他从我的手里轻轻拿起了那颗苹果,一口咬在嘴里,发出清脆的汁水声。

他的面前就是那个不断挣扎的女孩。

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看清他的嘴巴,一边咀嚼着,一边发出罪恶的笑容。

接着,他迅速吃光苹果,随手丢开果核,一切回归了现在。

邱楚义叫了我一声:“大通?”

我回过神来:“哦。”

邱楚义提醒道:“王队叫你呢!”

我正准备过去,邱楚义低声道:“喂?”

我侧眼看向他:“怎么了?”

邱楚义似有犹豫地说:“最近,我发现你总是莫名其妙地神游,你不会……”

我直接对上了他的眼睛:“我不会怎么了?”

邱楚义轻轻敲了敲脑袋:“你不会,这里有毛病吧?”

我直接猛踢一脚,却被邱楚义机敏地闪开了:“兔崽子,你的脑袋才有毛病呢!”

邱楚义眯缝着眼睛:“如果有病,你就积极治疗,千万不要讳疾忌医!”

接着,邱楚义就快步跟上老队长,走出了木屋。

我们就整个木屋以及木屋外部进行了搜找。

最终,在木屋的角落里,邱楚义发现了一块女士手表。

那块手表小巧精致,海鸥牌,表框是金色的,表带是黑色的。

只不过,手表被摔坏了,表带的一段断裂了,表盘也被摔碎了。

上面的时间停留在九点二十分。

我问老队长:“这会是死者的吗?”

老队长看了看发现手表的角落:“很有可能,凶手在实施强奸或者**的过程中,死者进行挣扎或反抗,手表被打掉了,然后甩到了角落里。”

邱楚义反问道:“如果手表就是死者的,那么这个九点二十就是凶手行凶的时间了。”

老队长点头道:“没错,这个时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邱楚义又问:“九点二十,上午九点二十,还是晚上九点二十呢?”

老队长摇头道:“如果从作案便利性以及空间隐蔽性上分析,当然是晚上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在没有确定尸源,没有更多线索之前,我暂时不做过多的推测。”

随后,在对案发现场逐一拍照之后,另外两个同事协助康大哥将尸体运出了木屋。

走出那处木屋的时候,我听到了鸟雀的声音。

抬眼,我看到了木屋旁边的那棵杨树上有一个喜鹊窝,有两只喜鹊正在叫着。

我凝视着那两只喜鹊,不知道它们是否看到了木屋里发生的罪恶。

接着,那两只喜鹊就飞走了,隐没进了林中。

走出那片树林的时候,我忽然感觉胸口沉重,仿佛那里横亘着一块石头。

远处,重云如盖。

案发之后,确定尸源成了重中之重。

初步的案审会,老队长向与会同事简单介绍了案情,康大哥也通报了基本的尸检报告以及死者照片:

死者系女性,年龄在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身高在一米六左右,系窒息导致死亡,死者在死前遭受了强奸或**,死亡时间在三天至五天左右。

在死者的左臀和左腿内侧分别发现了一枚指纹,其中一枚指纹较为完整,具有较高的破案价值。

另外,在死者的双臂、腹部和双腿发现了不同程度的瘀痕,推测为凶手实施强奸或**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压制导致。

老队长也结合目前掌握的信息,就案发经过进行了模拟:

凶手将死者带至树林内的木屋(也可能是死者主动跟随凶手进入)实施犯罪,在将死者杀害后,将尸体遗弃在木屋内,并用旧大衣和杂物掩盖尸体。随后,他对现场进行了破坏,最后逃离。

从凶手选择偏僻树林中的木屋实施犯罪分析,老队长推测,相比随机性作案,预谋性作案的可能性更大。

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老队长分析了两种情况:

其一,在实施强奸或者**之后,为了防止死者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者引发其他麻烦,凶手杀害了死者;

其二,在作案之前,凶手就决定杀害死者了,因此,在实施强奸或者**之后,凶手杀害了死者。

老队长认为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

毕竟,强奸案和强奸杀人案有着本质不同。

至于凶手和死者是否为本地人,在确定尸源之前,老队长也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结合他们知道这片偏僻树林和林中木屋,老队长猜测他们是本地人或者长期在本地居住,尤其是附近居民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他们是本地人或者长期在本地居住,尤其是死者,她的家人很有可能已经报警,刑警队和派出所受理案件里,也会有相应的受案记录。

因此,老队长安排我和邱楚义就全县范围内三个月内,重点是一个月内有报案记录的失联或者失联案件进行筛选,他则带着两组同事就树林附近的村子进行走访,了解相关信息。

老队长等人的走访排查并没有什么进展。

看过照片之后,附近村子的村主任以及部分村民表示,村内并无年轻女性失踪,也没有见过照片上的死者,倒是有两个孩子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

他们表示,那个树林里的木屋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他们时常过去玩。

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孩子说,他们最近一次过去就是在3月9日,也就是三天前的那天上午。

当时是上午十点多,他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木屋里有尸体,更没有任何异样。

当然了,他们也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员出现。

老队长特意询问了他们是否在木屋吃过东西,他们说吃过,老队长问吃的什么,他们说方便面,并没有吃任何水果。

他们离开的时间是中午十二点。

这也就缩小了死者的被害时间范围,即3月9日中午十二点至发现尸体报案的3月12日早晨八点。

另外,如果那块手表系死者所有,那么表针上的停留时间又将时间范围再次缩小,即3月9日晚上九点左右至3月11日晚上九点左右。

除此之外,如果那些橘皮和果核系凶手遗留,仅仅是一夜时间,橘皮不会变成那个样子,因此,老队长将案发时间圈定在了3月9日的晚上或者3月10日的晚上。

与此同时,我和邱楚义这边的排查筛选工作有了关键进展。

东安街派出所的一名蔡姓民警表示,他见过照片中的女孩。

就在前几天,她的家人来派出所报过案,说是女儿外出失联了。

随后,蔡姓民警找到了那一份受案登记表以及报案之时,女孩家人提供的一张艺术照。

至此,木屋女孩的身份被确认。

死者叫做马舒楠,时年十九岁,家住鹿苑县东安街道159号的一处民房,未婚,系鹿苑县第三种子站售货员。

根据受案登记表上的信息显示,马舒楠的家人是3月10日晚上来派出所报案,来报案的是她的父母、妹妹和另外两个亲戚。

马舒楠是3月9日的下午六点多离家,说是去同事苏金梅那里,还要在那里过夜。

次日下午,外出走亲戚的母亲回家后没有见到马舒楠,以为马舒楠还在单位,等到晚上六点多,马舒楠仍旧没有回家,家人就有些着急了。

马舒楠的父亲去了第三种子站的售货站,那里早已没人了,看门的人说一天没有见到马舒楠,马舒楠的母亲去了同事苏金梅那里,苏金梅也表示马舒楠没来上班,昨天晚上,马舒楠也没有过来找她,她一直没有见到马舒楠。

家人和住在附近的亲戚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他们就来到了派出所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