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映阶碧草自春色02
“对了,我还有一次很失败的经历哦,”胡蝶瞪大了眼睛,说,“我上大二的时候有一门选修课叫什么案件中的逻辑推定,我一看就很兴奋,马上就选了那门课。那门课是大清早的第一节诶,整整一学期我一节课都没逃,每次去都很认真地听,还拿个小本本记。期末考试的时候老师出的题竟然是网络上的推理谜题,那个谜题我早就看过咧,当时我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把试卷前面后面都写满了,结果最后老师给了我大学时唯一的一个‘中’,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气死我啦。”
“哈哈,这个老师实在是太不给面子啦。”杜撰捂住嘴,差点笑岔了气。
“干嘛啊,笑什么啦,我真的是很认真的在上这门课啊,为什么老师只给了我一个‘中啊’。”胡蝶气鼓鼓地说。
“好,我不笑了。”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是杜撰还是忍不住笑了半天。
胡蝶黑着脸,说:“哼,你就知道嘲笑我。”
“那倒不是,”杜撰摆摆手,说,“只是你的故事都太有意思了,我忍不住笑啊。”
“讨厌。”
“不笑了,我保证不笑了。”杜撰夸张地把脸绷了起来,说。
“哼,我本来想好一个诡计想要当作见面礼送给你的,现在鉴于杜老师的不良表现,就不告诉你了。”
“别啊,我错了还不行吗。”杜撰忙做悔过状,说。
“道歉不够诚心啊。”
“啊,要怎么才算诚心呢?”
“起码要请我吃顿饭什么的吧。”
“好,没有问题。”杜撰拍拍胸脯,说。
“嘿嘿,这还差不多,”胡蝶的脸上阴转晴,说,“那我就把这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诡计告诉你噢。”
“胡老师请讲。”
“这个诡计就是说,有个人在树林里死掉了,是脑袋被重物砸死的,尸体旁边是一棵榴莲树,地上还掉了一个榴莲。侦探看了一下现场,就说这个人不是被榴莲砸死的,而是被别人杀死了以后伪装成被树上掉下的榴莲砸死的——你晓得为什么啊?”
“不知道。”杜撰连忙摇头,说道。
“因为榴莲是不可能砸中人的啊,传说榴莲树是很有灵气的,熟透的榴莲只有在晚上才会掉下来,就是为了避免砸中别人。”
“嗯,然后呢?”
“什么然后,就是这样啊,因为榴莲不可能砸中人嘛,所以那个人肯定是死于他杀的啊。”
“……”
“怎么样?”
“胡老师真是见多识广、博闻强记、学贯东西、宇宙无敌,我等无不拜服!”
“那好,下次你要把我的这个榴莲诡计写进小说里哦。”
“啊?”
“要是不写就是不把我放在眼里。”
“哦……”
“你是不是不愿意写啊?”
“没有啊。”
“那你干嘛摆出一副便秘的表情?”
“我想尝试着走忧郁的路线。”
“嘻嘻。”
胡蝶终于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杜撰苦着脸,一副没奈何的样子。
“哼,谁要你刚才取笑我。”
“……”
杜撰抬腕看了看表,现在是上课时间,校园里并没有多少学生,他拍了拍沾在裤腿上灰尘,低头看着路面,漫步在寒风凛冽的大学校园里。
当天参观完林园之后,杜撰回到家中在网上搜索一下关于林晖盛案的资料,可是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大多数的描述都是语焉不详、一笔带过的。于是杜撰给胡蝶打了一个电话,请她帮忙联系那位教授,说自己想找个时间拜访一下。
“哦,我知道了,”从电话里传来胡蝶清脆的声音,“正好明天上午有那位教授的课,我先跟教授联系一下,要是他有时间的话你明天上午就到学校来吧。”
“好的。”
挂上电话静等了一会儿,胡蝶的电话就来了:“喂,杜老师吗,那位教授明天有时间的,你明天上午十一点到四教501来吧。”
“我知道了,谢谢你,那我们明天见了。”
“拜拜。”
第二天杜撰如约找到四教501教室,这个时候刚刚好下课,胡蝶正站在讲台前和老师说话,看到杜撰来了,连忙走上前打了个招呼。
“这位是丁教授,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位推理小说家杜撰。”胡蝶向双方介绍了一下彼此。
“杜先生,你好。”丁教授伸出手来。他看上去大约有五十多岁,穿着深灰色的西服,里面是一件黑色圆领衬衣,花白的头发梳理的十分整齐,短而粗的眉毛下是一双锐利的眼睛,肚子微微挺起,看上去很有学者风范。
“丁教授,你好。”杜撰接过对方递来的名片,只见上面的名字是“丁正伦”,头衔是“法学博士”。
“我们到我的办公室去聊吧。”丁教授收拾好公事包,提议道。
“好的。”
杜撰和胡蝶跟在丁教授后面,走出四教大楼,穿过一个操场,来到一栋崭新的大楼前,这是新建不久的法学院大楼。丁教授的办公室在五楼,墙边呈“L”状摆放着两个大书柜,里面满满地装着许多书籍资料,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长办公桌,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些杂七杂八的资料以及文具。
“请坐吧,别客气,随便坐好了,”丁教授指了指办公桌前的椅子,然后走到饮水机前,拿出两个一次性纸杯,倒了两杯热水,“请喝水。”
“谢谢。”杜撰连忙接过杯子,放到桌子上。
“坐吧。”丁教授一边说一边从桌子上拿起一个保温杯,续了点热水,然后绕到办公桌对面坐下。
杜撰坐到办公桌的另一边,态度诚恳地说:“今天来,主要是想向丁教授了解一些民国三十七年林晖盛案的情况,因为写作上的原因,我对这个案子十分感兴趣,听胡蝶说丁教授曾做过这方面的研究,所以还请丁教授不吝赐教才好。”
“胡蝶和我说过你的,”丁教授笑了笑,说,“听说你还是一位出色的侦探啊,真是厉害。”
“丁教授过誉了,我只是运气好罢了。”
“杜先生不用谦虚了,胡蝶跟我讲过八里镇的那个案子,她说要是没你,警察不可能那么快抓到凶手的。”
杜撰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说:“哪里,能抓住凶手是因为误打误撞的缘故。”
丁教授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问道,“你抽烟吗?”
“不,谢谢。”杜撰摆摆手,说。
丁教授点燃香烟,又从桌上拖过来一个烟灰缸,说:“要说起推理小说的话,我也看过一些的,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波洛探案,还有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我都很喜欢。”
“那太好了,今天来得太匆忙了,忘了带一本我的小说请丁教授指正。”
“谈不上指正,你的小说我会去买的,哈哈。”
“丁教授,我的那本可以借给你。”胡蝶说。
“是吗,太好了,我一定仔细拜读你的作品。”
“请多提意见。”
“没问题,呵呵,”闲聊几句后,丁教授开始进入正题,缓缓地说,“关于林晖盛案,你想具体了解哪些情况呢?”
“实际上,”杜撰略带踌躇地说,“我也只是了解了一下整个案子的大概情况,很多细节并不清楚,所以能不能请你从头向我介绍一下整件案子的经过呢。”
“好的,”丁教授点点头,接着他站起身来,走到墙角的书柜前,从最上层的一堆资料中抽出一个红色的文件夹,然后回到办公桌前坐下,说,“对了,你对梅镇林家的历史了解多少?”
“也只是一个大概而已。”杜撰腼腆地笑了笑,说。
“哦,那我还是从头讲起吧,”丁教授打开文件夹,从里面拿出一个薄薄的笔记本,边看边说,“首先是林佐骏,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林佐骏的父亲林祺美是一名秀才,也是一名私塾教师,作为林祺美唯一的儿子,林佐骏从小就受到了父亲严格的私塾教育,和那个时代无数的寒门学子一样,他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科场高中、光耀门楣。林佐骏十七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林祺美去世了,家中失去了经济来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他必须要负担起养家的重任。”
“林佐骏出生于1855年,他十七岁的时候也就是1872年……”杜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喃喃地做着记录。
“嗯,那是清同治十一年,”丁教授抖抖烟灰,继续说道,“林佐骏的一个远方堂叔林祺甫是做药材生意的,于是林佐骏就去他那里做了一个帮忙记账打杂的小伙计。没多久,天资聪颖的林佐骏就学到了不少经商之道,他渐渐意识到只要有本金,自己也能赚上一大笔钱——可以说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林佐骏渐渐放弃了自己的科举之梦。”
“同治十二年,林佐骏卖掉了祖屋,用这笔钱开始做自己的生意,这一年他十八岁,而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拥有两家粮铺、一家绸缎铺的大掌柜了。”
说到这里,丁教授停了停,然后看着杜撰说:“我这么一味介绍林佐骏的情况你会不会觉得我偏离重点了?”
“呃,当然没有,丁教授这么说自然有你的道理。”
“呵呵,我讲到后面你就会明白的,如果说要谈林晖盛案的前因后果的话,就不能不谈林佐骏,可以说林家的那场悲剧几乎是他一手造成的。”
“你是说他杀死续弦韩氏和管家林绍这件事吗?”
“不,不止是这样,”丁教授挥挥手,说,“这件案子本身充满了戏剧性,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各种诱因又是一脉相承的——嗯,这可以说是相当富有戏剧性的事,甚至不需要改编就可以直接把它写成一部小说。”
“原来如此,那么就请教授继续讲下去吧。”
“好的,”丁教授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光绪十三年,林佐骏买下了当年卖出去的祖屋地皮,开始修建新居,也就是最初的林园。第二年新居落成,林佐骏正式迎娶了远方堂叔林祺甫的外甥女高氏,不过他的这次婚姻很短暂,高氏在生下长子林郁哲时死于难产。”
“林佐骏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新婚妻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丁教授想了想,说,“你知道郑庄公和共叔段的故事吗?”
“知道,”杜撰点点头,回答道。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因为生他时难产而不喜欢他,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寤生,”丁教授微微一笑,说,“我认为这个故事正好说明了林佐骏和林郁哲父子矛盾的根源,林佐骏始终认为是林郁哲害死了自己的妻子高氏,因此终其一生,都对林郁哲十分冷淡,并没有表现出几分父子之爱。”
“这么说来,林佐骏和林郁哲的父子关系十分糟糕?”
“嗯,”丁教授咳了一声,说,“高氏去世之后,林佐骏原本没有打算续弦,不过禁不住亲朋好友一再劝请,于是在光绪十九年续娶了韩氏。这个韩氏是小户人家的女儿,经媒人介绍嫁到林家来的,这桩婚姻可谓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它对四十五年后的林晖盛案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你是指的韩氏与林园管家私通一事吗?”杜撰看了看笔记本,说。
“是的,”丁教授掐灭烟头,说,“林佐骏对于续弦韩氏并没有什么感情,再加上料理生意十分繁忙,一来二去也就渐渐疏忽了她,而韩氏不甘春闺寂寞,便和林园管家林绍私通了起来。”
“这个林绍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丁教授摇摇头,说:“关于这个林绍,历史上并没有留下什么记载,只知道他是林园的管家——林绍这个名字应该是后来改的,他原本的姓名也就无人知晓了。不过林佐骏续娶韩氏时年近不惑,按照常理推测,这个林绍应该比林佐骏要年轻一些,大概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后生吧。”
“光绪二十一年,韩氏为林佐骏生下了次子林郁英。第二年,林园就传出消息,说夫人韩氏染上了疫病,不治身亡,同时死于疫病的还有管家林绍。韩氏被葬在林园后的一个小山包下,她的墓在民国三十七年被开掘过,当时发现棺材里空空如也,并没有尸体,这就更加证明了韩氏是被林佐骏杀死的。”
“那么从水井里发现的两具尸骨,上面有明显的人为伤害痕迹了?”杜撰问道。
“是的,应该是刀伤,当时的报纸详细地报道了这件事,并附上了法医检验的结果,相关的报道我曾在图书馆里查阅过。”丁教授很肯定地说。
“是大学图书馆吗?”
“是的,我们学校图书馆的建国前期刊阅览室收藏了很多民国时期的报刊杂志,关于林晖盛案,当时报道的最为详细的就是《新新民报》了,你若感兴趣,我可以介绍你去查阅一下。”
“好的。”杜撰连忙记在笔记本上。
“林园你去过了吧?”
“去过了,事实上,就在几天前。”杜撰抓了抓头发,说。
“那么你一定看过德善堂后面的那个院子了?”
“是的。”
“那个院子就是林园管家林绍的住处,林佐骏杀死韩氏和林绍后,把他们的尸体抛入水井,然后对外谎称二人身染疫病而亡。由于林佐骏财大势大,上下打点一番,自然没有人为难于他,官府也就不闻不问了。林绍死后不久那个院子就传出了闹鬼的传闻,此后就一直荒废了起来。”
“闹鬼?”
“嗯,我认为闹鬼这件事是林佐骏一手策划的,为的是防止别的下人到那个院子里去,从而发现水井里的尸体。前几年我曾在梅镇遇见过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年轻的时候在林园当过下人,闹鬼这件事就是他告诉我的。”
“哦?”杜撰来了兴趣,连忙问道,“你能告诉我那位老人的名字吗?”
“你稍等一下……”丁教授站起身来,走到书柜前,从里面抽出一个黑色封皮的老式记事本,翻了一下,说道,“那位老人叫李贵承,就住在梅镇,你去打听一下应该就能找到,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健在。”
“记下来,谢谢丁教授。”
丁教授从桌上的烟盒里又抽出一支香烟,一边点上一边说:“林佐骏杀死了韩氏和林绍之后,就一直怀疑小儿子林郁英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因此对于这个血统十分可疑的儿子,也就冷淡了许多。”
“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9年,林佐骏把长子林郁哲送到了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那个时候林郁哲二十岁。虽然林佐骏并不喜欢这个儿子,但这毕竟是自己确认无疑的亲生骨肉,林佐骏把整个家族生意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林郁哲身上。民国二年,林郁哲留学归来,当年林佐骏便做主让林郁哲迎娶时任省实业厅厅长施宗勤的侄女施媛。”
丁教授吐出一口烟雾,说:“在日本接受了新思想洗礼的林郁哲显然十分反感他父亲给他安排的这场政治婚姻,于是他把这股幽怨之情转移到了妻子施媛身上。施媛虽然出身官宦人家,可是本身却受着十分传统的教育,这也使得她和林郁哲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并且对于丈夫的冷落也只是默默地承受着。”
“林郁哲和施媛并没有生育子女,是吧?”杜撰问道。
“是的,”丁教授微微一笑,说,“说起来,这也算是林郁哲对他父亲的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
“报复方式?”
“林佐骏有生之年一直希望林郁哲和施媛能够为自己生下一个孙子,可是林郁哲却怎么也不让他的愿望得以实现,”丁教授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说,“我想就是为了报复武断地给自己强行加诸这么一段政治婚姻的父亲吧。”
“原来如此。”
“林郁哲喜欢的是林园一个叫杨秀儿的丫环,一开始这件事是瞒着林佐骏的,可是最后还是被他知道了。林佐骏十分恼怒,认为林郁哲是故意和自己作对,于是派人把杨秀儿送回了老家,为了让林郁哲死心,还做主把杨秀儿嫁给了一个叫费文茂的落魄秀才。不过林佐骏并不知道当时杨秀儿已经怀有了身孕。”
杜撰看了看笔记本,说:“哦,对了,那个叫费思勤的私生子就是林郁哲和杨秀儿所生的吧?”
“是的,”丁教授点点头,说,“经历了这件事情之后,林郁哲和林佐骏的关系就彻底恶化了。林郁哲大病一场,从此以后就以身体孱弱为由一直呆在林园愚痴堂,每天只是读书习字,根本不问世事。林佐骏虽然气恼,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听之任之。”
丁教授咧嘴一笑,说:“另一方面呢,林郁英却从小就对经商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林佐骏曾将名下的一家小绸缎铺子交给林郁英经营,没想到短短两年不到,林郁英就把这家绸缎铺子经营得红红火火,变成了林记商号最赚钱的绸缎庄。可以说,林郁英就是一个天生的做生意的料子。”
杜撰想起了在林园看到的林郁英的照片,圆盘脸,圆框眼镜,整齐油顺的头发,薄薄嘴唇上的一撇八字胡,看上去就是一副商人的模样,而高高瘦瘦的林郁哲则全身上下透着一股书生气,完全看不出商人的圆滑和市侩。
“可是这对林佐骏来说,就显得相当讽刺了,”丁教授轻吐着烟雾,说,“自己亲生的儿子对经商毫无兴趣,而老婆和别人生的儿子却是一个天生的商人坯子,最要命的是就这件事还偏偏不能让别人知道。”
杜撰会意一笑,说:“这确实够讽刺的,估计林佐骏也相当苦恼吧。”
“那是自然,”丁教授皱着眉头掸了掸落在自己身上的烟灰,说,“虽然周围的人一致认为应该把林记商号交给林郁英来继承,可是林佐骏却有着无法告人的苦衷。林佐骏头脑精明,但本质上是一个非常守旧的人,他无法容忍把自己的家业交给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去继承——这也是为什么林佐骏一直希望林郁哲能早日给自己生下一个孙儿,也是为了能早早地培养出一个合适的继承人。”
“可是偏偏弄巧成拙,反而因为这件事激化了林佐骏和林郁哲之间的矛盾,”杜撰舔舔嘴唇,说,“这也是林佐骏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是啊,”丁教授叹了口气,说,“这可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就这样,事情一直拖到了民国二十五年,这一年已经八十一岁的林佐骏终于病倒了。在此之前,林郁英已经逐渐接管了林记商号的大部分事务,可以说林记商号的实际经营者正是林郁英,大部分人也都认为由林郁英来继承林记商号是理所当然的事。”
“民国二十五年的时候林郁哲多大啊?”杜撰问道。
丁教授想了想,说:“嗯,林郁哲是光绪十五年生人,民国二十五年的话应该是四十七岁。”
“那么林郁英是四十一岁?”
“是的,”丁教授低头看了看桌上的笔记本,说,“那个时候林郁英的长子林晖盛也已经十八岁了。”
“对了,林郁英的妻子叫什么名字啊?”
“叫白雪娟,是恒顺轮船公司老板曹大庸的外甥女,这也是林佐骏做主的一场政治婚姻,不过看上去林郁英和白雪娟之间的关系还不错。”
“这么说来,林郁英可谓是一个极为理想的继承人,”杜撰晃晃脑袋,说,“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他并不是林佐骏的亲生儿子,可是这个不足之处对林郁英来说却是致命的,最关键的是,这件事除了林佐骏之外,别人都不知道。”
“确实如此,”丁教授靠在椅背上,说,“所以当林佐骏宣布把林记商号交给林郁哲继承的时候,舆论一片哗然,大家都以为是林佐骏老糊涂了——包括林郁哲和林郁英在内,没有人知道林佐骏其实有不得已的苦衷。”
“嗯。”
“从民国二十五年林佐骏去世开始,林郁哲就开始接掌林记商号了,可是他对于经营方面可谓是一窍不通,于是把具体的事情统统交给了弟弟林郁英去打理,也就是说这段时间林记商号实际上的当家人还是林郁英。”
“林郁英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呢?”
丁教授看了看笔记本,说:“应该是在民国三十四年,也就是抗战胜利的那一年。那年春天,林郁英偕妻子白雪娟乘车外出,可是偏偏遇上了一架迷航的日本战斗机。那架战斗机看到小汽车,知道坐车的肯定不是一般人物,于是对汽车进行扫射,林郁英、白雪娟连同司机一起被打死了在汽车里。”
“这确实太倒霉了,”杜撰看了胡蝶一眼,说,“还有几个月就抗战胜利了,却死在了迷航的日本飞机手里。”
“是啊,从民国二十五年到民国三十四年,林郁英主持林记商号近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将林记商号的产业一步步扩大。尤其是抗战爆发以后,他在林园修建了一座西洋风格的小楼忘忧馆,并在这里招待了许多重庆政府的达官贵人,将自己的关系网拓展到了中央政府。”
“这个林郁英真是一个长袖善舞的人。”
“是的。”
“那么林郁英去世之后林记商号又是由谁来支持局面的呢?”
“是林郁英的儿子林晖盛,当时他只有二十四岁。”丁教授拍了拍椅子扶手,说,“林郁英从很早的时候起就开始培养林晖盛,因为他知道大哥没有子嗣,百年之后还是会把林记商号交给自己——或是交给自己的儿子。”
“我明白了,那林郁哲呢,林郁英死后他还是一贯地对商号的事不闻不问吗?”
“是的,林郁哲乐得有人帮他主持局面,他对于商号的事情向来没有兴趣,一直过着半隐居的生活。不过在此期间,他也做了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他通过自己的朋友,找到了丫环杨秀儿的儿子费思勤,并让他进入林园,留在自己的身边。”
“他一开始就知道费思勤是自己的儿子吗?”
“我想不是的,”丁教授摇摇头,说,“那个时候杨秀儿和丈夫都已经去世了,只留下了这么一个儿子,林郁哲最初的想法大概是想通过帮助杨秀儿的儿子来弥补自己年轻时对她的亏欠。”
“嗯。”
“不过后来林郁哲渐渐发现,这个费思勤竟然是自己的骨肉,这让他大感意外。”
“我想换了谁都会惊讶的。”
“林郁哲很想与费思勤父子相认,可是在有生之年他都没有这么做。”
“这是为什么呢?”
“大概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费思勤和林晖盛之间的关系吧,”丁教授苦笑着摇摇头,说,“如果没有费思勤这号人物,林郁哲百年之后肯定会把林记商号交给林晖盛继承。可是现在面对凭空冒出来的儿子,林郁哲犹豫了,他知道自己对不起他们母子,他想要补偿,他想把林记商号交给自己的儿子——人总归都是自私的,不是吗?”
“确实如此。”
“这就是民国三十七年林郁哲去世之间林园的情况,”丁教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说,“是不是很复杂?”
“嗯。”
丁教授拿起打火机正要点烟,突然桌上的电话响了:“喂……唔……我知道了……现在吗……好的……我马来上……见面再说。”
放下电话,丁教授露出抱歉的表情,说:“不好意思,我突然有点事情,今天只能聊到这里了,剩下的部分咱们改天再说,好吗?”
“好的,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杜撰连忙站起身来,说。
丁教授伸出手来和杜撰握了握,说:“对了,你下午要是没有事的话,可以去我们学校图书馆借阅一些民国三十七年的报纸,尤其是《新新民报》,对于林晖盛案件的报导十分详细,我想你看过之后就会对这个案子有一个直观的了解的,事实上我了解的这些内容也来自那些报道。”
“我知道了,真是太感谢了。”
“哦,对了,”丁教授拍拍脑袋,说,“图书馆的建国前期刊阅览室一般是不向外人开放的,我先跟他们打个招呼,再给你写个条子,这样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谢谢。”
“不客气,”丁教授从桌上拿起一张信笺纸,写了一张便条递给杜撰,说,“你到了图书馆之后把这个给他们看就行了。”
杜撰小心翼翼地收起纸条,对胡蝶说:“那我们就先走吧。”
胡蝶也站起来身来,对丁教授笑了笑,说:“今天真是麻烦了。”
丁教授点点头,说:“不客气,下次再见了。”
两人走出丁教授的办公室,胡蝶说:“现在去图书馆?”
杜撰看了看手表,说:“快十二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吃完饭再去图书馆。”
“好的,反正今天你请。”
“嗯?”
“那天不是说好的吗,你请我吃饭以示诚意。”胡蝶瞪了瞪眼睛,说。
“哦……”
“我知道这附近有家餐厅很不错的。”
“那位丁教授人不错,蛮热情的。”杜撰一边下楼梯一边说的。
“是的,我们也都很喜欢上他的课呢,”胡蝶跟在杜撰的后面,说,“一般丁教授的课很少有人逃的。”
两人走出法学院大楼,穿过操场,经过四教,从东北门走了出去。东北门外是一条长度不足一公里的小街,街两边有很多餐饮店,附近的老师、学生都喜欢到这里来吃饭。胡蝶熟门熟路地走进一家餐厅,杜撰也跟着走了进去,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服务员拿来菜单,杜撰递给胡蝶,自己则坐在一边出神地看着窗外。
“喂,我点好了,你还要点什么?”一分钟后,胡蝶放下手中的菜单问杜撰。
“嗯?”杜撰回过神来,说,“你点就好了,对了,来一扎鲜橙汁吧。”
服务员点点头,收起菜单离开了。
“刚才你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丁教授的话。”
“什么话?”
“所有的,”杜撰拿起湿纸巾擦手,说,“这个案子比我想象中的复杂多了,我迫不及待去图书馆阅读那些报纸了。”
“别急,我们吃完饭就去。”
杜撰放下湿纸巾,说:“我有种感觉,下午我们也许能从图书馆的老报纸里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
“哦?”胡蝶耸了耸眉毛,说,“何以见得?”
“只是我的感觉而已,”杜撰抬头看着天花板,说,“不过每次遇到复杂的案件之前,我都会产生这种感觉,也许这是一种本能的第六感吧。”
“这么神奇?”
杜撰点点头,说:“反正现在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比上午更加浓厚了。”
胡蝶笑了笑,说:“你整天热衷查案,连本职工作都忘掉啦。”
“嗯?”杜撰愣了一下,说,“什么本职工作?”
“写作啊,”胡蝶一本正经地说,“我发现你最近好像都没怎么发表作品哦——是不是写不出来了?”
“没有的事,”杜撰果断地摆了摆手,说,“只是我最近在写长篇小说而已,短篇小说方面自然就放慢了进度。”
“嗯,我看有的读者说你最好一年就写一个短篇出来,说这样能保证写出来的都是精品。”
“哈哈,”杜撰嗤之以鼻,说,“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我必须靠写作赚取生活费,要是我一年写一个短篇早就饿死了,这种观点实在是太荒谬了。举凡职业推理小说家都是量产型的,因为推理小说本身就是通俗小说的一部分,而通俗小说都是通过量产制造的,否则是不可能养活职业作家的。一部成为经典的通俗小说不是作者十年如一日精打细磨出来的,而是作者十年日一日不断写作从一堆平凡之作中脱颖而出的。以阿加莎·克里斯蒂为例吧,她一生写了三十三部波洛探案、十二部马普尔小姐探案、四部汤米塔彭斯夫妇探案、四部巴陀督察长探案以及十三部业余侦探探案,其中经典之作比如《罗杰疑案》、《东方快车谋杀案》、《ABC谋杀案》、《无人生还》自然是广大读者耳熟能详的,可是阿加莎也有大量粗制滥造之作,有的小说我看上几页就想睡觉。我想在她近七十部长篇作品中,质量不错的作品大概有二十多部吧,差不多大于四分之一的比例,这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为什么被大家尊为‘推理小说女王’的原因——她每写四部作品就有一部堪称质量不错,这在二十多部质量不错的作品中,又有近十部作品被人们奉为经典。”
“你看,并不是说阿加莎·克里斯蒂就不写平凡之作了,而是说她能在自己的作品中保持一定比例的精品。其他的推理小说名家,比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莫不是如此。”
胡蝶刚想插话,可是话头又被杜撰给抢了过去:“我并不是说职业推理作家就有理由可以炮制垃圾作品了,但人的水平是起伏不定的,职业作家的一生是在不断写作中度过,不可能每部作品都保持整齐划一的水准。不过对于职业作家来说,还是有一个质量底线的,如果他的作品连这个底线都保证不了,那他自然也会被读者所淘汰。”
这时,服务员端菜上来,打断了杜撰的演说,他悻悻地拿过广口瓶,给胡蝶和自己倒了满满两杯鲜橙汁。
“读者也是爱之深、责之切嘛。”胡蝶说。
杜撰端起杯子,不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菜就上齐了,杜撰拿起筷子,对胡蝶说:“吃吧,吃完好去图书馆。”
胡蝶点点头,席间两人不再说话,默默地吃完一顿饭。吃完饭后,二人又回到校园里,这时正是午休时间,许多学生穿行在校园里,操场上也可以看到不少打篮球的人。建国前期刊阅览室并不在图书馆主楼里,而在是一栋六十年代风格的两层红砖小楼上。杜撰走了进去,向门口一位老师出示了丁教授的字条,那位老师看过之后对杜撰说:“民国报刊资料室在二楼。”
杜撰和胡蝶沿着木制的楼梯来到二楼,找到了挂着“民国报刊资料室”标牌的房间。这是一个由教室改建的资料室,里面摆满了一排排的档案柜,每个柜子侧边都贴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这个柜子所装的资料索引。在资料室的角落里有一张书桌,书桌的两边各摆放着一把椅子。
杜撰搓搓手,开始在资料室里转来转去,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胡蝶在书桌前坐下,静等着杜撰。没多久,就见杜撰捧着厚厚的一叠资料走了过来,他笑着对胡蝶说:“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资料,看来整个下午都得耗在这里了。”
杜撰如饥似渴地看着资料,时不时还拿出笔记本写写划划。一开始胡蝶还和杜撰一起阅读那些资料,可没多久她就觉得有些倦了,杜撰却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依然全神贯注地翻阅着手中的资料,一句话不说。胡蝶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看杜撰若有所思地研究那些旧报纸,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当胡蝶醒来的时候发现对面的座位空空如也,她直起身来,由于趴着的时间太长,她感觉自己的脖子和腰都有些酸痛。胡蝶四下张望,看见杜撰正靠在门边,盯着楼下的风景发呆。
“你醒了啊。”看到胡蝶醒来,杜撰说。
“嗯,”胡蝶揉揉脖子,说,“现在几点了?”
杜撰看了看手表,说:“快到四点半了。”
“啊,我一觉睡了那么久啊。”胡蝶吐了吐舌头,说。
“嗯,我看你睡得正香,就没有叫醒你。”
“你都看完资料了?”
“是啊,这里能找到的资料我都看过了,还做了不少的笔记。”杜撰拿出口袋里的笔记本,晃了晃,说。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有?”
“收获很多,”杜撰的眼睛亮了起来,说,“这件案子比我想得有趣多了,哈哈。”
“哦?”
“咱们先出去吧,找个地方再说。”
“好的。”
胡蝶连忙从提包里拿出梳子和镜子,将头发梳理好之后就跟着杜撰走出了小楼。冬日的校园里有一股沉寂的气氛,路上学生很少,有几个女生端着盆子,一边说笑一边朝澡堂的方向走去。
“你都从资料里看到什么情况了,跟我说说嘛。”胡蝶好奇地说。
“详细的情况丁教授之前没有跟你说过吗?”
“没有啊,丁教授就是上课的时候简单讲了一下,很多细节我都不知道的,你讲给我听嘛。”
“好的,我们先找个坐的地方吧。”
胡蝶点点头,带着杜撰走出校园,来到一家茶餐厅。由于还不到晚饭时间,餐厅里的人很少,杜撰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点好了饮料。
“现在可以讲了吧。”胡蝶睁大了眼睛。
“嗯,”杜撰点点头,说,“那我就从林郁哲去世开始讲起吧。”
“要花很长的时间呢。”
“快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