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映阶碧草自春色
梅镇距离C市大概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这个因梅得名的镇子坐落在群山环抱的一块小谷地里,举目四望,四周的山峦满眼青翠,绿意盎然,这和北方冬季的苍凉萧瑟完全不同梅镇是远近闻名的一个古镇,有一些保存完好的清代民居,更有一座建筑古朴雅致的大宅子林园,近年来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一个旅游地。
今天的天气不错,冬季里难得能见到的太阳此时慵懒地出现在半空中。由于不是周末,所以来梅镇游玩的人并不算多。停车场建在镇子外面,里面只停了大约一二十辆车子,梅镇的公车站也设在这里。一辆公车在站牌前停下,上面走下一群观光客,其中有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二十五、六岁,中等身材,穿着一件黑呢大衣,大衣的扣子没有系上,脖子上挂着一条灰色毛线围巾,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圆头皮鞋。他戴着一副无边眼镜,头发乱糟糟的,样子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
这个男子叫杜撰,是自由撰稿人。毕业于一所三流大学的他,托关系进了一家国营企业,可是没干三个月,就因为工作枯燥、兴趣缺缺而辞职了,这可让他的父母大为头痛。所幸杜撰从中学起就对推理小说很感兴趣,大学时开始给杂志投稿撰写推理小说,所以辞职后干脆就以自由撰稿为业,专心写起推理小说来。在此期间杜撰偶然卷入了一件谋杀案的调查中,他运用自己的天赋协助警方抓到了凶手,从此以后他便彻底迷上了这类“侦探游戏”,屡屡在一些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中给警方提供一些有益的意见,算是一位公安局的“特别顾问”,因此也积累了一些名气。
杜撰身边的女子和他差不多年纪,穿着一件白色短大衣,头上戴着深棕色便帽,深色牛仔裤配一双高跟靴。她直直的眉毛下是一双大眼睛,脸上没有化妆,显得很朴素。这个女子叫胡蝶,和杜撰在一件无头尸案件 的调查中结识。
“喂,杜老师啊,明天有什么安排没有?”昨天当杜撰接到胡蝶的电话时,微微有些吃惊。
“怎么,你想不起来我是谁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高兴。
“当然不是了,只是突然接到你的电话感到有点意外。”杜撰连忙解释道。
“不欢迎我给你打电话?”
“我当然也不是这个意思了。”
“嗯,明天有时间吗?”
“唔……”杜撰想了想,说,“目前没什么安排,有什么事吗?”
“找你玩啊。”
“怎么玩?”
“你去过梅镇吗?”
“没有。”
“那明天我们一起去吧。”
“为什么突然想起去这个地方?”
“因为你没去过,我也没去过啊,那就一起去看看咯。”
杜撰好不容易才把溜到嘴边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给咽了回去,改说:“我知道了,那行啊。”
第二天两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在公车站见了面,然后搭乘旅游专线来到了梅镇。从公车站出来后,沿着一条两边栽满梅花的青石板小道前行大约五分钟,走过一个小拱桥,就进入了镇子里。一条清澈的小溪绕着镇子流过,或者说,整个小镇,都是沿着这条小溪修建的。和其他的许多古镇一样,梅镇里的大多数建筑都是近年来修建的仿古式建筑,只有镇子中央的夫子庙和李氏祠堂还算是原汁原味的古代建筑。沿着青石板路走进镇子,路两边鳞次栉比的全是茶馆、小吃店和纪念品商店,店铺主人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让这个外表秀丽的小镇不能免俗地沾染上了浓重的喧嚣和市侩。
一个脸上堆满皱纹的老人静静地坐在茶馆外面的长条板凳上,他的手中拿着长长的烟杆,对面前熙熙攘攘的人流熟视无睹,惬意地享受着冬日里难得的阳光。也许对于一生中大部分时光都在这个镇子里度过的老人来说,这才是属于小镇居民的生活。
杜撰和胡蝶在镇子里转了一圈,便沿着青石板路走出了小镇。小镇外的山包上种植着许多桃树,这也是附近居民除了旅游业外的又一大收入来源,翻过这个小山包,就是林园的所在了。
“今天天气不错,”杜撰抓抓头发,说,“是个适合出来玩的好天气。”
“对啊,我之前看过天气预报嘛,说今天天气不错。”
“蛮好的,说起来,自从八里镇的那个案子以后,好几个月没见到你了。”
“嗯,前段时间我在专心准备公务员考试嘛。这不,刚刚考完我就出来放松了,”胡蝶在原地转了一圈,说,“前段时间可把我给累坏了。”
“原来如此,”杜撰点点头,说,“其实我看这个梅镇和八里镇也差不多嘛,都是一堆仿古建筑。”
“那个林园可以去看一看的,”胡蝶从提包里取出一本小册子,说,“那是清末修建的一座大宅子,我还专门带了《旅游手册》呢,你看——”
说完胡蝶还晃了晃手里的小册子。
杜撰接过胡蝶手里的小册,翻了翻,又交还给她,说:“小册子上说,这座林园是清朝末年一位姓林的富商修建的,几经扩建,解放后被收归公有,一度成为镇政府的办公用地和仓库,八十年代初成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政府旅游资源,林园也跟着修缮一新,重新开放,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景点。看介绍说的倒是不错,或许我可以考虑把这里写进我的下一部小说里。”
“哦,真的吗?”
“是啊。”
“不过还是先把手上的这部写完再说吧。”
“哈哈,这倒是。”
两人边说边走,已经翻过了小山包,一座高墙青瓦的大宅子赫然出现在眼前。宅门是很典型的晚清建筑风格,门梁上镂雕着各种精美的花纹,门边一对石鼓,分别雕刻着“麒麟送子”和“福寿禄三星”的图案,门前一对一人高的石狮子鬃毛耸立,看上去竟有几分西洋风格,石狮子边竖着一块“梅镇林园民俗博物馆”的石碑。此时不少游客正站在大门前摆着千篇一律的姿势拍照,导游则在一边不耐烦地挥舞着小黄旗。
大门上的匾额写着“聿怀多福”四个字,旁边的署名是梁维庸。胡蝶翻开《旅游手册》,念道:“林园大门匾额上‘聿怀多福’四个字出自《诗经·大雅·大明》,是当时的知县梁维庸所书。”
“倒挺风雅的。”杜撰笑了笑,走到售票处买了两张门票。
两人走进大门,一进门是一面大照壁,照壁正中用雨花石镶嵌出一个大大的“福”字。杜撰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那个“福”字。
“怎么,摸了就能沾上福气吗?”胡蝶认真地问道。
“那倒不是,”杜撰回过头来说,“只是习惯问题罢了。”
两人绕过照壁,站在大堂前的庭院当中,只见庭院两边各有一个半人高的大水缸,里面长着许多水草,几尾金鱼在里面悠闲地吐着水泡。一个旅行团正挤在大堂前听着导游的讲解,几个顽皮的小孩则趴在水缸边伸长了脖子看金鱼。杜撰走到人群之中,也听起那导游的讲解来。
“林园始建于清光绪十三年,也就是公元1887年,它的第一任主人是清末民初的大商人林佐骏,他是林记商号的创始人。最初的林园只是一个两进的宅子,后来随着林佐骏的生意越做越大,这宅子也几经扩建,到了光绪末年,基本上已经形成了现在的规模。整个林园占地有三十多亩,房屋一百二十多间,大院四周的围墙周长将近一公里。”一个额头上长着青春痘的高个子导游拿着扩音器滔滔不绝地讲道,与他抑扬顿挫的语调不同,他脸上的表情倒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这里是林园的正堂,大家请抬头看大堂前匾额上的这四个字,‘诒厥孙谋’,这四个字是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意思是为子孙的将来善做安排。这个匾额和大门口的那个‘聿怀多福’一样,都是当时的知县梁维庸所书,这位梁维庸也是清末远近闻名的一位书法家了,据说当时光是给梁维庸的润笔就花费了五百两银子。”
杜撰抬头看着那个巨大的匾额,“诒厥孙谋”四个字写得遒劲有力,刚健却不失沉稳厚重,的确是大家手笔。
“大家请看大堂正中悬挂的那幅画像,那就是林园第一任主人林佐骏。”导游指了指大堂里面的画像,说。大堂门外用一条绳子拦了起来,游人们只能站在门外,伸长了脖子朝里望去。
“人太多了,什么都看不到啊。”胡蝶站在人群后面,垫起脚来伸长了脖子却什么也看不到。
“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朝里边走吧。”杜撰说。
“好的。”
大堂左后方有一个扇形的小拱门,穿过这扇小拱门是种着几株梅花的小院子,院子里有两间屋子,门窗都紧缩着。杜撰好奇地向里张望了一阵,这时身后的旅游团开始陆续朝院子里走来,他急忙拉着胡蝶闪身让在一旁,静等人流的通过。
“大家请看这个院子,这个院子紧挨大堂,当年这里就是林记商号的账房所在……”导游拿着扩音器继续滔滔不绝地解说起来。
杜撰和胡蝶趁机走回到了大堂门前,大堂里分宾主整齐地摆放着八张太师椅,正中悬挂着一幅长约四尺的卷轴画,画中一个老人穿着清朝的官服,端坐在太师椅上,那老人的补服上绣着一只大雁,由此可知他是四品的官衔,画旁一行小字写着“皇清诰授中宪大夫四品顶戴分省补用道林公佐骏”。从画上看,那老人清瘦矍铄,蓄着山羊胡须,双眼望着远方,眼睛微微眯着,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大堂的地上铺着光亮的方砖,正中的木门槛已经被磨出了一道豁口,可想而知当年登门拜访林园的客人是何等的络绎不绝。
“今天人真多啊。”
“周末嘛,人总是比平常多的。”
“要早知道这么多人,我们就去别的地方了。”
杜撰咧嘴一笑,说:“上午的时候人多,也许到下午人就会少一点了。”
“我出去玩最不喜欢人多了,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也是。”
“这个有钱人家的客厅确实修得很气派噢。”
“就是地方大点,古董多一点,别的倒也没什么。”
“强词夺理。”
杜撰挠挠头,转身穿过那道小拱门,来到后面的小院子里。庭院正中的梅花已经开放了,一阵幽香传来。
“好香啊。”胡蝶不由得叹道。
杜撰满意地抽抽鼻子,他把脸贴近窗户,想看看屋里是什么样的,可是里面的光线实在太暗,只能模模糊糊地看见里面摆着好几个高大的书架子,好像还有一个八仙桌,其他的就什么也看不清了。
“这里是账房吧,估计也没什么可看的。”
“嗯,我们继续朝里边走吧。”
两人一边说一边朝里走去,穿过这个小院子,是一个花园。花园正中是一个小池子,池子里有一个用碎石叠砌的假山,晃眼一看,竟然有颇几分险峻陡峭之姿,池子里还种植着许多荷花,只是现在寒冬时节,只剩下水面上光秃秃的荷杆了,几尾锦鲤围绕着荷杆游来游去,时不时激起一个水花。
“妈妈,看,金鱼!”杜撰身后一个小男孩激动地嚷道,然后快步朝池边跑了过去。
“慢点,别跑。”一个头发卷卷的年轻母亲一边喊,一边急匆匆地跟在小男孩身后,生怕他掉进池子里。
“哇,好多金鱼啊!”小男孩大约只有四、五岁,睁大了眼睛,站在池子边,表情夸张地说。
“这小孩太吵了。”杜撰皱皱眉,说。
“你不喜欢小孩吗?”
“向来不喜欢,又吵又闹的。”
“哦……”
“你喜欢小孩?”
“说不上喜欢,可也不讨厌。”
“这个回答可太没原则了。”
“什么叫没原则啊,嗯?”胡蝶气鼓鼓地说。
“我随口说说的。”
“讨厌。”
两人顺着回廊绕过花园朝里走去。花园的回廊上有两扇拱门,杜撰穿过最里面的那扇拱门走进一个小院子。这个院子比刚才的花园稍小一些,有一间大屋子,屋前匾额上写着“德善堂”,刚才那个旅行团的一众人等正聚集在堂前,听着导游的解说。
“这个德善堂就是林佐骏的住处了,这也是林园最早的建筑之一。大家可以看到这间大屋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最初林园只是一个两进的宅子时,这间大屋就是林佐骏的住处,后来整个林园越修越大,可林佐骏始终都住在这里,并没有搬到别的地方去住。好了,大家现在可以在门口拍拍照了。”
正如导游所说,这间屋子除了稍微大一点之外,和镇子上的普通民居没有什么区别,连窗格子也没有什么雕花装饰,显得十分朴素。杜撰趁着游人拍照的间隙,挤到了堂前,好奇地朝里望去。屋子只开了一扇大门,窗户都紧紧地关上,光线比较暗,屋子里摆着一张八仙桌,靠墙的一边摆着一个巨大的花梨木格子柜,柜子里放着一些瓷瓶、香炉之类的小玩意,最上面放着几卷书,另一边的墙上开着一个扇形的小门,挂着厚厚的布帘子,看起来是通向里面的卧房的。
在德善堂的门口有一个展示栏,上面简要介绍了一下林佐骏的生平,还有几张他的照片。林佐骏的模样看上去和画像上差不多,只是照片上的他眼角下垂,双眼虚望远方,看上去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林佐骏,字存远,号德翁,祖籍浙江奉化,生于清咸丰五年,卒于民国二十五年,是林记商号的创始人。林佐骏出生于书香之家,其父林祺美是一名秀才,但在林佐骏十多岁的时候便去世了。少年失祜的林佐骏迫于生计,只得卖掉祖屋,合伙与别人一道做生意。由于林佐骏善于经商,才及而立之年便已富甲一方,后来创立林记商号,经营当铺、粮铺、绸缎铺生意。林佐骏娶妻高氏,生下长子林郁哲,高氏去世后又续弦韩氏,生下次子林郁英。林佐骏一生不好烟酒、女色,一直到去世前还掌管着林记商号大部分的产业,他去世后留下遗嘱,将林记商号交给了长子林郁哲经营。”
杜撰小声念着展示栏上的说明文字。
“这个就是林园的第一代主人哦。”
“嗯,是个白手起家的大人物啊。”
“还是个不好女色的大人物哦。”
“不好女色的大人物大多都不正常。”
“这么说来杜老师是正常的大人物?”
“咳咳,这个和那个是两码事……”杜撰咳嗽了一声,尴尬地回答道。
二人慢慢地跟在那个旅行团的后面,朝里边走去。从德善堂拐出来后,穿过一道小门,便来到另一处小院子里。
“大家请过来,这个院子就是林记商号的第二任主人林郁哲的住处了,这间屋子叫愚痴堂,这个也是林郁哲自己起的名字。”导游站在屋子前,指着门上的匾额说。
匾额上写着“愚痴堂”三个字,字体清秀直挺,颇有几分瘦金体的风范,旁边的落款是“愚痴堂主人”,看来这是林郁哲本人所书了。杜撰点点头,感慨道:“这个林郁哲的字写得挺不错啊。”
“是啊,对了,那边有林郁哲的生平简介,你可以去看看。”胡蝶指了指愚痴堂门旁的展示栏,说。
杜撰“哦”了一声,走到展示栏前,小声念了起来:“林郁哲,字伯智,号愚痴堂主人,生于清光绪十五年,卒于民国三十七年,林佐骏长子,林记商号的第二任主人。因为是长子,所以林郁哲从小就被林佐骏指定为接班人,可是林佐骏本人对于经商丝毫没有兴趣。清光绪三十四年,林郁哲东渡日本,进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民国二年归国。由于屡次和父亲发生冲突,归国之后的林郁哲一直潜居在愚痴堂,读书习字,从不过问家族生意。民国二十五年林佐骏去世后,林郁哲成为林记商号的第二任主人,不过他把生意都交给了自己的弟弟林郁英打理。民国三十四年,林郁英死于日机轰炸,林郁哲不得已只得出面接掌家族生意,但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三年后便去世了。林郁哲死前留下遗嘱,将林记商号留给了自己的私生子费思勤,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因此引发了其后轰动一时的杀人案件。”
“杀人案件?”杜撰疑惑地转头看了胡蝶一眼,说,“这是怎么回事?”
“嘿嘿,你不是喜欢搜集各种刑事案例么,”胡蝶笑了笑,说,“怎么连民国时那么有名的一桩案件都不知道。”
杜撰抓抓头发,说:“这倒真是我孤陋寡闻了,从来没听说过呢。对了,你知道这个案件吗,知道的话讲来听听好了。”
“以前上法制史课的时候老师跟我们讲过这个案子的,所以我算是知道一点的吧。”胡蝶答道。
“哦,给我说说这件案子呢。”杜撰好奇地说。
“嗯,”胡蝶点点头,说,“事情好像是这样的,林郁哲和自己的妻子并没有生育子女,于是他临死前留下遗嘱,把林家大部分的产业都留给了自己的私生子费思勤。当时林郁哲的弟弟林郁英还有三子一女,他们当然对自己大伯的这种安排不满,结果费思勤继承家业后不久,就被发现吊死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开始警方以为费思勤是自杀身亡——”
“自杀?”杜撰打断胡蝶的话,说,“他刚刚继承万贯家财,为什么要自杀?”
“嗯,你这就有所不知了,”胡蝶认真地说,“据说在此之前,那个费思勤并不知道自己是林郁哲的私生子,他和林郁英的小女儿两情相悦,私定了终身,后来他知晓了自己的身世,发现自己和恋人之间竟然是堂兄妹,无法结合,所以精神上异常苦闷——看来这也是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
“唔,这么说来,的确是有自杀的理由,”杜撰点点头,说,“这么说后来又发现他是死于他杀的证据了?”
“嗯,不过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太清楚,因为前一天晚上我熬夜看碟来着,结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太困了,所以后面就睡着了……”
“睡着了?”
“是啊,所有后面老师讲的什么我都没听到呢……”胡蝶的脸微微发红。
“……”
杜撰看了胡蝶一眼,说:“那你还知道什么?”
胡蝶摇摇头,说:“我就知道这么多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感兴趣,可以去跟我们老师谈谈啊。”
“你有那位老师的联系方式吗?”
“有的,你等等,我写给你。”胡蝶从提包里拿出笔和一个小本子,写上一个电话号码之后撕下来交给杜撰,说,“这个老师姓丁,丁教授。”
“我知道了,”杜撰收起那张纸条,一本正经地说,“不过我越发怀疑这是你事先计划好的了。”
“讨厌,都说没有了,”胡蝶不满地说,“就算是事先计划好的,你也应该感谢我啊,你看我还想着帮你搜集素材呢。”
“哈哈,我也没说不感谢啊。”
“哼。”
“光顾着说话了,我们朝里面走吧,”杜撰拿出门票,看了看印在背面的林园平面图,说,“快到中午了,我们还有好多地方没逛呢。”
“你饿了?”
“那倒没有。”
“哦……哎,对了,”胡蝶突然拉住杜撰,故作神秘地说,“我发现你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哦。”
“什么特点?”
“当一次出现许多人时,往往不会详细描写所有的人,而着墨最多的那个,十有八九就是凶手。”胡蝶得意洋洋地说。
“我还有这特点?”杜撰扬起了眉毛。
“那当然,这是我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出来的结果,不信你把你的小说统统拿出来看一遍,大多数都是这样啦。”
“那你可千万别说出去,”杜撰装得很严肃的样子,说,“要是让读者知道了,一眼看出凶手了谁还来看我的小说啊。”
“回头我就披个马甲给你发到网上去。”
“……”
二人一边说一边继续朝前走去,穿过愚痴堂,沿着中轴线上的甬道向北,在路口转左来到林郁哲的弟弟林郁英的住处。这也是一个小院子,院子两边的墙角里栽种着几株葱郁翠绿的竹子,屋子和愚痴堂的外观看上去差不多。
在屋前依旧立着一块展示栏,杜撰走了过去,仔细端详着展示栏上林郁英的照片。照片上的林郁英穿着长袍马褂,圆盘脸,戴着一副圆框眼镜,头发向后梳理得很整齐,薄薄的嘴唇上蓄着一撇胡须,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精明的味道。展示栏上还有一张林郁英和林郁哲的合照,林郁哲又高又瘦,穿着剪裁合身的西服,他眼角下垂,颧骨很高,下巴很干净,没有蓄胡须。
“这么一看的话……”杜撰喃喃地说,“林郁哲和林郁英的确不怎么像。”
“对了,我记得上次老师好像提过一个什么枯井,具体怎么回事我也忘了,不过好像挺重要的。”胡蝶说。
“枯井?”杜撰扬扬眉毛,说,“在哪里啊?”
“好像就在后边的小院子里哦,”胡蝶看了看门票背面的地图,说,“你看地图上专门标出了这个地方啊,我们去看看吧。”
“好。”
二人走出这个小院子,顺着甬道左转拐进一个小院子里。这个院子并不像别的院子那样铺着青砖,地面上参差不齐地长着许多杂草,院子里有一间屋子,墙角有一口水井,显得十分空**。
“咦,好像就是那口井了。”胡蝶指着墙角,说。
“这院子看起来蛮荒凉的嘛,”杜撰环顾四周,道,“那屋子也比德善堂、愚痴堂之类的小一号。”
“这里是原本是林园管家的住处,你看这院子里有一道小门和德善堂相通呢,”胡蝶指了指院子南方的小门,说,“不过后来一直荒废了。”
杜撰朝那口井走了过去,发现水井的井沿是用大青石砌成的,呈六角形,约有一米来高。杜撰站在井边,缓缓探出头,朝水井底部望去,只见水井里黑魆魆的,什么也看不清。这时一股寒气顺着杜撰的后脊梁爬了上来,那种感觉好像是水井里隐藏着什么怪物随时会把站在井边的人拖下去一般,让杜撰感觉十分的不舒服。
“看起来这井早就枯了啊。”胡蝶站在杜撰身后说,把后者吓了一大跳。
杜撰点点头,把视线投向了院子里的那间屋子,这屋子形制普通,没有任何装饰,大概是为了表示尊卑有序上下有别吧,似乎连屋檐也显得特别的低。满院的杂草、低矮的屋檐、枯竭的水井,这一切都让这院子充满了荒凉的意味。
在枯井边立着一块展示栏,上面写着一段介绍文字,杜撰缓缓念了出来:“民国三十七年,在调查林郁英私生子费思勤被杀一案时,警方在这口水井里捞出两具白骨。据查,这两具白骨分别为林佐骏的续弦韩氏和林园管家林绍。警方推断林佐骏因韩氏和林绍私通,所以怒杀二人,并把二人的尸体投入了水井之中,这个发现成为当时轰动全省的新闻。”
“哇,原来从这口井里捞起过死人啊。”
“嗯。”
“不知道这井是什么时候枯的,不过就算这井不枯,又有谁敢喝这井里的水呢,”胡蝶将头歪向一边,看着杜撰,说,“我看这些故事正好可以写进你的小说里呢。”
“嗯,相当有意思,”杜撰笑了笑,说,“我现在对这件案子有了浓厚的兴趣呢,今天看来是不虚此行啊。对了,什么时候你有空的时候,带我一起去找找你那位老师,我很想向他了解更多的情况呢。”
“好的,我知道了,到时候你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行啊,先谢谢了。”
“哪里,不必客气。”胡蝶微微一笑。
杜撰点点头,转过身来,继续看着水井边的展示栏,上面还有一张中年男子的黑白照片,旁边的介绍文字说这是当时办理林晖盛案件的警察局侦缉大队探长陈韶文。这是一个有着宽大额头的男子,他眼睛细长,眉骨突出,国字脸,双下巴,留着厚厚的一字胡,看上十分精明强干。
“对了,前边还有一个忘忧馆,我们过去看看吧。”胡蝶叫住杜撰,说。
“忘忧馆?”
“那是一座西洋风格的两层小楼,”胡蝶一边走一边说,“是在林郁哲的主持下修建的,专门举行各种舞会以及招待贵宾所用,据说抗战时期重庆政府的很多达官显贵都曾在那里居住过呢。”
“这样啊,那我们去看看吧。“杜撰兴致勃勃地说。
二人走出院子,沿着甬道向前走去。忘忧馆是一栋两层的小楼,杜撰和胡蝶从侧门进入,正好站在楼房的正后方,楼房的后门大开着,旁边挂着一块“民俗展览馆”的牌子。忘忧馆一楼的窗户所采用的都是镂花玻璃,窗台下方被雕刻成荷花托举的样式,楼房的墙壁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常青藤,使得整栋楼显得静谧典雅。
从后门进入,穿过一段走廊,就走进了忘忧馆的大厅里。这是一个可做舞池的长方形大厅,天花板上悬着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以及两组样式老旧的吊扇。大厅里摆放着许多展示台,里面陈列着各种各样的古董玩意,墙上也挂着许多老照片。
杜撰对墙上一张林氏全家的合影比较感兴趣,根据旁边的文字说明可知,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四四年,里面一共有八人,第一排从左到右依次是林郁哲及其夫人施媛、林郁英及其夫人白雪娟,第二排从左到右依次则是林郁英的三子一女林晖盛、林辉隆、林晖源和林辉娴。从照片上看,林郁英的三个儿子都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模样,而他的女儿林辉娴更是堪称美女。照片上的林辉娴望着前方腼腆地笑着,微微侧起的左脸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她的容貌即使放到现在,也是不遑多让的大美人。
“哇,果然是美女呢。”胡蝶感叹道。
“嗯,确实如此。”杜撰附和道。
“看到美女真是让我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胡蝶的脸上露出泄气的表情。
“没那么严重啦,”杜撰挥挥手,说,“你也蛮不错的。”
“你不用安慰我啦,我有自知之明的,”胡蝶的眼睛转了转,接着说道,“这让我想起我的一次很失败的面试经历呢。”
“什么情况啊?”
“有次我上午去面试,结果起得迟了,没时间化妆,顶着一张清水脸慌里慌张地就去了。面试的时候考官问我平时爱好什么,我说看书啊,然后那个考官就随口问我都喜欢哪些作家。唉,这下完了,我当时满脑子都是推理小说作家啊,张口就说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岛田庄司、东野圭吾,还跟考官讲什么黄金时代三巨头、新本格之类的,我估计我在一边讲得兴奋,那个考官早就满脸黑线咧,心想我只是随口问问的这个小姑娘怎么刹不住车了。最后面试的结果可想而知咯,真是失败到家了。”
“哈哈,一个小姑娘跟别人讲自己喜欢推理小说,人家总会觉得这个小姑娘古里古怪的吧。”
“就是啊,有次我在书店买了本推理小说,那个收银员大婶还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咧,真是气死我了。后来干脆不去管了,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