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时间的刻痕1
第二节 时间的刻痕
历史无声地藏匿在时间深处,似乎总是让人难以捉摸。当我行走在利川大地,行走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接处,茫然地遥想着想要知道的一切,内心常常充满迷惘,也充满感激——前人有意无意地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可感可知的信息,使我思想的触角能够沿着那些信息的引导,进入到一个我已没有机会亲临的世界里去。
那些难能可贵的文化信息,许多是刻录在石头上的,虽历经千百年雨雪的洗礼,虽历经千百年风霜的磨砺,依然顽强地坚守在风雨之中,跟日月星辰相伴,与青山同在,与大地同在。它们肩负着一道使命,一道传承历史、链接未来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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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建南,就会想到“七孔子”。去到建南,就总要去“七孔子”那里看看。
七孔子是古代巴人的墓穴。
建南是利川的一个镇,位于靠近重庆石柱的边界上。曾在一本书上看到关于建南七孔子的介绍,将“建南”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建始南部”,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在建南集镇西北大约三公里的地方,有一道石崖被建南河拦腰截断,在河东石崖上有七个方形的孔洞,分上四下三两行排列,上下排距一米左右,除上排有一窟相隔三米外,其余窟间距均在一米以内。石窟边长一米左右,进深约为二米,只有一窟呈长方形,长近两米,深不足三十厘米。所有石窟凿工精湛,有的窟门还刻有图案。那便是被称为“七孔子”的古人墓穴。仰望着土家先民古代巴人开凿出的那一个个方形石洞,我禁不住想,那一个个方形的洞穴,是古代巴人大睁着欲洞悉世事的眼么?是古代巴人大张着呐喊的口么?我在崖穴下思索,我的思想从那一方方洞穴中进入,穿过时间隧道,去到我祖先的身边,去认识和理解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和方式。
土家人对于生死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和态度,认为生死都是可喜可贺的事情,生是死的开始,死是生的开始,如同春夏秋冬四季更替一样。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地区,土家人的丧葬有过不同形式。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巴人聚居的峡江地区就已出现崖葬这一丧葬形式。“弥高者为贵” ,土家人认为对死者安葬得越高,越能体现对死者的孝敬,并且可以在今后的时间里不需要再行祭奠。于是将死者的尸骨置于木匣内,或将尸体置于棺材内,安放在高处。直到今天,长江、清江、酉水、溇水、沅水等流域的悬崖绝壁之上,仍可见到许多悬棺遗迹。
《隋书?地理志》载:“始死,即出尸于中庭,不留室内。殓毕送至山中,以十三年为限。先择吉日,改入小棺,谓之拾骨。”建南“七孔子”崖墓即属于古代巴人葬俗中的拾骨葬,曾有村民从窟内取出船形槽棺,内装人体骨骼,后经文物普查,又从一石窟取出一箱式木匣,长仅七十余厘米,内装成人人体骨骼。
在建南,人们从神秘的“七孔子”中衍生出关于善恶报应的传说,那传说至今还在民间流传:远古时候,人死了要送入仙人洞(即七孔子)中,七天七夜,恶人化为脓血,善人蜕去旧皮,重新获得青春。
像“七孔子”那样的崖墓,在利川的好几个地方都有分布,在都亭山、船头寨、白石溪、大王坝等地至今仍有崖墓遗迹清晰留存,经过以谭宗派为代表的当地文化工作者的考察,总共已发现四十三处。在建南河沿岸的石壁上,已发现崖窟墓葬十四处四十三个,那是研究地方民族历史及古人葬俗的极好实物资料。
从那神秘的洞穴中,我们今天仍可窥见土家先民的精神世界。谭宗派先生认为,土家人的祖先之所以创造出像七孔子崖墓那样的奇迹,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追求向上的信仰使然。
对此,我自然是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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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阅读过大量关于土家历史的资料,并终于有机会站立在都亭山下的时候,作为古代巴人的后裔,我的内心情感是极其复杂的。在我的心里,都亭山是一座圣山,因为那里传扬着一个土家英雄的悲壮故事,掩埋着一个土家英雄的躯体,安息着一个土家英雄的英灵;在我的心里,都亭山又是一片伤心之地,因为它见证了一个“国家”的消亡,尘封着一段可悲的历史,倒映着一个民族命运的阴影。
那个土家英雄叫巴蔓子,那个“国家”叫巴国。
土家族先民的一支——“故出巫蜑”的古代巴人,在武落钟离山推举出历史上第一个部落首领之后,在廪君的率领下,溯古夷水西进,直至“君乎夷城”,之后又在峡江地区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古代巴国在周朝时曾达到鼎盛,在群雄并起的战国时期,各国为了争夺领土和资源,战争连年不断,势力此消彼长,巴国最终步入低谷,国内地方势力割据分裂,国将不国。危难的时局使一个顾全大局的民族英雄应运而生。
晋常璩所著《华阳国志?巴志》载: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将军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巴国既宁,楚使请城。蔓子曰:“藉楚之灵,克弥祸难,诚许楚王城,将吾头往谢之,城不可得也。”乃自刎,以头授楚使,楚王叹曰:“使吾得臣若蔓子,用城何为?”乃以上卿礼葬其头。巴国葬其身,亦以上卿礼。
这段简短的记述,让我读到了一个土家英雄忠烈悲壮的义行,也引发出关于古代巴国的种种猜想。
当时巴蔓子作为巴国将领,他的责任就是镇守巴国东部边疆。而巴国初始疆域的边界远在都亭山以东,乃至整个利川以东,恩施以东。但巴蔓子奉命镇守期间,巴国东部的大片领土已被东部强国楚国所蚕食,致使东部防线节节收缩后退。显然,朝廷上下对他是寄予厚望的。面对那样一个局面,朝廷对他肯定不会满意。但当时巴蔓子所面临的情形,前面是强大对手的不断进犯,身后是矛盾重重的国家和疲于应付的朝廷,内忧外患的时局让巴蔓子处境异常艰难,愤愤不平而又无可奈何,但在他的内心,一种收复疆土的责任和渴望始终在熊熊燃烧,当国内发生内乱并依靠自身的力量已难以平息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个“借梯上楼”的办法——请楚国来帮助平息,而这个办法又很可能是背着朝廷实施的,所以当楚怀王真的派兵帮助平息了内乱之后,派使者前来索要城池的时候,巴蔓子出于对诚信的遵守、对朝廷的忠诚、对国家领土和民族尊严的维护,毅然以头献楚使,而成全了个人的信誉,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信誉。这是何其慷慨的壮举啊!这是何其高尚的义行啊!就连被“耍”了的楚怀王也为之感动,长叹:“使吾得臣若蔓子,用城何为?”
楚怀王以上卿之礼安葬了巴蔓子的头颅。据考证,坟墓大致在宜都的某个地方。巴国葬其身,亦以上卿礼。葬于何处?史籍没有确切记载。因此关于巴蔓子墓地的具体位置,很长时间里一直是一个疑问,有多种传说。直到1987年,《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一书的校注者任乃强先生在有关“巴蔓子”一条的注释中,经过考证分析,才终于得出具体的结论:“《明一统志》谓巴蔓子墓在施州卫都亭山。称其‘崇岗深麓,映带左右,下多良田广圃。’则当是今利川县西齐岳山之名胜处也。其地距万县(今重庆万州)最近,在秦以前为朐月忍 盐行区,疑巴蔓子所镇即是朐月忍,其叛乱区即在施南。所许三城在施南区,故施南人传有其墓。”但是,都亭山究竟是在今利川的哪个确切地方呢?《清一统志》称:都亭山在“县(恩施)西二百里。杜佑《通典》定为夷水所出。”《石柱志》也这样写道:“厅境无地不山,土人只呼大山坪为山,东西绵亘五百里。自大山坪东北至大垭口,分为两山,一曰大山,即齐岳山;一曰小山,即都亭山。”清江古名夷水,发源于利川境内齐岳山上的小山,这就使我们明确地知道:巴蔓子墓地在今利川清江发源地都亭山这一结论是可信的。《利川地名志》载:都亭山位于利川西部,七(齐)岳山中部白杨塘东偏北,距利川城39公里。山体呈西南东北走向,自县城西南川鄂边陲石门坎入境,至谋道寨包梁出境,长55公里,宽约3至4公里。主峰洪山海拔1741.5米。都亭山是清江、磨刀溪、建南河的发源地。此山历为名地,据清光绪《利川县志》称:“巴国将军蔓子自刎,葬其身于都亭山。”传说在今白杨塘的古坟陵。谭宗派等利川文物工作者在普查文物时发现,都亭山一带文化积淀深厚,不仅有南浦村、南浦雄关、古坟陵、古坟坝、朝宗山等古地名,而且上世纪七十年代,当地民工和农民在修建气管路和铲火灰时还曾在鱼泉口都亭山下挖出过三彩陶枕、陶豆和铜镜等器物,这也为巴蔓子墓地在都亭山之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都亭山无言地伫立在时间的深处,历史的脚步沉重又轻灵,历历往事已随历史江河的波涛翻涌远去。站在都亭山下,立于清江源头,我所能做的只有幽思与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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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跟咸丰交界的地方,有个沙溪乡。沙溪乡有两条溪河,一条叫大沙溪,一条叫小沙溪。大小两条溪河所在的地方,分别叫大沙溪、小沙溪。
在小沙溪的石龙堡,有一座土司遗址,是当年沙溪土司的“皇城”。遗址坐落在一方台地之上,隔河与沙溪乡集镇相望,东对八两银,西靠客家营,北为狮子岩,南为郁江口,地势十分险要。除去土司文化的意味,就自然景色来看,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沙溪土司姓黄。光绪版《利川县志》载:“黄中和,都亭里人。明天启中,以从征贵州阳雀寨功,授沙溪宣慰司。”但在资料中我没有找到沙溪宣慰司的记载。《县志》上还说:“中和死,子极袭。极死,子天奇袭。国朝康熙四年,天奇归顺,授宣抚司。天奇死,子楚昌袭。楚昌死,子正爵袭。雍正十三年改流,其地入于利川县。”现在,原土司衙门庭院基础及大门残址尚依稀可辨。黄天奇、黄楚昌死后都曾安葬于石龙堡上,黄天奇墓已毁,墓碑原被农民作为火坑石,现已由市民委收回保管。黄楚昌墓仍掩映在竹林之中,碑不大,但保存完好。
站在沙溪土司遗址之上,我的思绪就像小沙溪河里的流水,一直朝着历史深处源源流去。
土家族的历史一个漫长又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大致可分为原始蛮荒时期、部落首领时期、独立建国时期、羁縻州县时期、土司制度时期、流官统治时期、民族自治时期这样一些历史阶段。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各级土司爷既是各自辖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本地区的最高军事首领,统领由土兵组成的武装力量,对所辖土民有生杀予夺之权。这种制度一直从宋末元初延续到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历时四百余年。土司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使封建中央王朝对土家族地区的控制得以加强,由唐宋时松弛的羁縻政策,发展到能够实施有效的控制。
其实土司制度并不是土家族和土家族地区特有的历史现象,在中国其他少数民族分布地区也都实行过。元朝时,土司制度在土家族地区已基本形成。元朝统治者以武力征服西南少数民族时,对表示愿意归顺的土家族首领,采取招抚政策,委以土司官职,并对土司的官衔、义务、朝贡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行政建制设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四百户以上设长官司,以下设蛮夷长官司)四级。
明王朝建立后,在元代的基础上,对土司的建制、职官品位、承袭、废置、升降、朝贡、征调等内容,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使土司制度更趋完备。明朝初年,根据土官辖区大小、势力强弱,在鄂西设置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十四个长官司、五个蛮夷长官司。其中施南宣抚司下辖东乡五路、忠路、忠孝、金峒四个安抚司。明朝朝廷根据土官“劳绩之多寡,尊卑之等差”,分别授予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等职,并准其世代承袭。但土司的承袭、升降、裁革和机构的置废,都必须听命于朝廷,接受封号诰命。同时,明王朝采用土、流间用的政策,在各级土司机构中派遣流官,以加强对土司的监督和控制。由于土司跟中央王朝之间存在矛盾和斗争,有些土司自行设置土知州、长官司等土官、土司,隐而不报,因此有些土司朝廷是未予认可的。如容美土司就曾私设土知州、土指挥使等土官,长阳于清江北岸设立的玉江、麻栗、施都等长官司,都是未经朝廷认可的。我在相关的资料上没有找到关于沙溪土司更多的详细记载,不知沙溪土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转而一想,这其实并不重要,从“明天启中”至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这期间黄氏土司历经五代,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沙溪土司遗址已显得零零星星,破败不堪,其威仪与庄严都已掩埋在历史风尘之中。但那一段历史,那一朵土家人在历史长河中激起的小小浪花,那一道土家人在历史进程中刻下的深深足迹,是那荒树野草掩埋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