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现象背后
在复杂的现象背后——《聊斋》作者世界观的矛盾对于《聊斋》的艺术成就,历来虽然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毕竟分歧甚小,除少数人略有微词外,绝大多数是赞赏和肯定的。然而,对于《聊斋》所表现的思想内容的评价,历来就毁誉不一,分歧甚大。在过去,有的说它“断制谨严,要归于警发薄俗,而扶树道教”,“总以为学士大夫之针砭;而犹恨不如晨钟暮鼓,可参破村庸之迷,而大醒市媪之梦也。”而有的则轻蔑地认为《聊斋》不过是“才子之笔,非着书者之笔也”,“蒲氏书固雅令,然其描绘狐鬼,多属寓言,荒幻浮华,奚裨后学?”有人说它是“空前绝后之作”,也有人说它是“取材太滥,见识鄙陋”。直到今天,虽然多数人评价甚高,也有人认为它充满因果报应的糟粕云云。
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应该说,不论为毁为誉,各人均有其一定的根据和道理。因为,《聊斋》的近五百篇作品,的确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内容甚为庞杂。无论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方面看,各篇之间是参差不齐的。就是同一篇之内,也往往是精华与糟粕并呈,优点与缺点互见。如果各执一端,并扩而大之,就难免得出针锋相对的结论来。只有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学会全面地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有可能得出比较实事求是的科学结论来。
《聊斋》在许多问题上的自相矛盾是十分明显的,回避这一点或夸大其词,都不是科学的态度。以《聊斋》中涉及较多的关于因果报应、宿命论的问题来看,就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的情形。里面既有《江城》、《司文郎》、《陈云栖》、《果报》等宿命论色彩甚浓的作品,也有《席方平》、《曾友于》、《爱奴》、《叶生》等怀疑以至否定天命、定数之类思想的作品,甚至还有像《牛飞》、《龙戏蛛》等嘲弄和大骂天公和相信定数之作。作者有时鼓吹什么“人生业果,饮啄必报”(《江城》),“‘欲知后日因,当前作者是’,报更速于来生矣”(《金生色》),“造物无言,而意可知矣”(《邢子仪》),“果报如此,可畏也夫”(《果报》),但有时又说“世传灵迹,半涉幻妄”,认为像曾友于这样的“诗书之家”发生的禽兽之行,是“流弊”造成的,“若论果报犹迂也”(《曾友于》),《龙戏蛛》写了一个作者心爱的清官被雷打死,就公然大骂“天公之愦愦,不已多乎!”《娇娜》则歌颂了孔圣人的后代孔雪笠与一群狐狸公然反抗天庭的“雷霆劫”并取得胜利的故事,更是蔑视“天公”了。此外,在《西僧》、《妖术》等作品中,作者对于求神拜佛、买卜算命之类的迷信活动,表示了明确的不信任。譬如《妖术》的“异史氏曰”说:“尝谓买卜为一痴。世之讲此道而不爽于生死者几人?卜之而爽,犹不卜也。且即明明告我以死期之至,将复如何?”还颇有些理论色彩呢。
对科举制度,《聊斋》一方面在《考弊司》、《王子安》、《公孙夏》、《贾奉雉》、《于去恶》等作品中,无情地揭露和辛辣地讽刺了其黑暗、罪恶和不公道,但是,另一方面,在许多作品中,作者又表示了对于考试得中、读书做官的无限歆羡,并常常凭空派给他的人物一个中举做官、名利双收的光明结局,从而冲淡了作品主题的积极意义。
对待封建的官场,也是如此。《聊斋》对贪官污吏是深恶痛绝的,在《梦狼》、《梅女》等作品中对他们进行了愤怒的鞭挞。但与此同时,《聊斋》对所谓“清官”、好官,又极尽歌颂之能事。如《冤狱》、《胭脂》、《折狱》、《一员官》、《老龙舡户》等,在抨击贪官、昏官的同时,对“清官”的“清廉爱民”、清正耿直作了热情的歌颂,有的还表示了五体投地的钦佩。
在婚姻问题上,《聊斋》既有许多极力主张婚姻自由、个性解放的佳作,也有不少鼓吹安分守命、听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摆布的次品。在《宫梦弼》、《陈锡九》、《林四娘》等篇中,表现了选择对象重人品而轻门第的进步思想,但在《邵女》、《妾击贼》等篇中,又涂上了买卖婚姻的色彩。在男女关系上,《聊斋》突破了封建道德强加在妇女头上的一些禁锢,在追求美满的爱情生活方面,让妇女表示了特别的大胆。像《霍女》,歌颂了一个“三易其主不为贞”的女子,《侠女》则歌颂了一个不肯明媒正娶而愿意私下里结合为人生孩子以承宗祧的怪女子。至于许多热情的花妖狐魅,就更不用说了。这些是完全摆脱了所谓“贞”、“节”之类的封建道德观念束缚的。但是,也有《金生色》、《牛成章》这样宣扬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反对寡妇改嫁的作品。在有的作品中,反映了娼妓制度的罪恶(如《韦公子》),而在有些作品中,又津津乐道于一夫多妻以至于男子外遇、寻花问柳或女子在爱情问题上的不专一、不严肃。
在对待农民起义的问题上,《聊斋》既有基本同情农民起义的《于七》、《野狗》、《公孙九娘》、《白莲教》等作品,也有《小二》、《九山王》等反对以至攻击农民起义的作品。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总而言之,《聊斋》中体现出来的作者的世界观,包括国家观、社会观、婚姻观、道德观、命运观等等,都有程度不同的矛盾现象,其表现形式是纷纭复杂的。在这种复杂的现象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本质问题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首先应该说,它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在蒲松龄复杂的世界观反映下的产物。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社会生活更是丰富多彩而又复杂多变,永远不会有固定的模式和雷同的色调。一般说,文艺作品应该努力反映出社会的这种复杂性,而不应该把无限丰富复杂的社会生活简单化,变成干巴巴的几条筋,几个原则,几尊偶像。凡是尊重生活真实的作者,他笔下出现的社会生活,题材、主题、人物和形式等等,一定都是丰富、多样和复杂的,不会是一种题材一个主题,一个主题一个人物。从这个意义上说,《聊斋》作品中出现的种种复杂的思想,复杂的人物,也并非就是一件单纯的坏事,它也包含着值得肯定的因素。
另外,还要看到,《聊斋》本不是纯粹的个人创作,而大多数属于民间口头文学搜集、整理和加工的成品。它的半成品来自四面八方、五花八门的人物,有的还经过辗转相传。这中间,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各个阶级、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物的思想色彩的鲜明印记: 进步的、中间的、落后的以至反动的思想印记。在书中许多篇章的开头或结尾,作者对作品来源均有明确的交代,如《莲香》篇后说:“余庚戌南游至沂,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其中表亲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传》,约万余言,得卒读。此其崖略耳。”《山魈》前面说:“孙太白尝言: 其曾祖……”《张诚》的“异史氏曰”称:“余听此事至终,涕凡数堕。”《狐联》末称“长山李司寇言之”。有些记述作者未去过的地方的故事,显然是“四方同人”邮寄而来的,如《青凤》言“太原耿氏”事,《画皮》言“太原王生”事,《聂小倩》言“浙人宁采臣”事,等等,都是明证。又由于作者对所搜集的奇闻逸事加工改造的程度不同,这些印记留下的痕迹的多少也就各不相同。因此,同一类型的作品,思想上互相矛盾、互相打架的事是肯定要存在的。对于有些作品,我们可以批评指责蒲松龄犯了“有闻必录”的“自然主义”的错误,但不能把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思想上的矛盾与作者的世界观的矛盾等同起来。
当然,这决不是说: 蒲松龄的世界观没有矛盾、没有落后的甚至反动的一面。蒲松龄是一个封建社会不得志的知识分子,他的思想是在他赖以生活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必然要打上他那个时代的、阶级的烙印,并且要随着时代和他自己社会地位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认为一个作家的思想是凝固不变的,仿佛进步的作家就一切都进步,一生下来就进步,而落后的、反动的作家便一切都落后、都反动,并且一生下来就是如此,这样的观点,就是典型的形而上学的观点。
蒲松龄活了76岁,但是他这76年的生活道路是坎坷不平、充满辛酸的。他从小丧父,家境本不富裕。结婚之后,兄弟分家,大家都争好田好屋好器具,留给他的只是“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小树丛丛,蓬蒿满之。……庭中触雨潇潇,遇风喁喁,遭雷霆震震谡谡。狼夜入则埘鸡惊鸣,圈豕骇窜”。他和兄弟们读书先是靠父亲教育,后来,外出游学,受的均是严格的儒家教育。他自称是“仲尼之徒”,不喜欢宣扬出世思想的庄子、列子的“虚无之奥义”。儒家是主张入世的,“学成文武策,售与帝王家”。走读书做官之路,是“仲尼之徒”的共同理想。但是,蒲松龄枉自有了满腹诗书,自从19岁应童子试的时候,以县、府、道三个第一补了个“博士弟子员”,从此再也爬不上去。每次都去应考,“然如棘闱辄见斥”,考到50多岁,还是一个白头秀才。只能靠为人设馆谋生,长期寄人篱下。连他的夫人也泄气了,劝他不要再去应考了,但他还是心存幻想。直到71岁高龄才补了一个贡生,领到一份微薄的津贴。科举道路上的辛酸遭遇,对于蒲松龄的打击是十分巨大的,使他郁郁寡欢,耿耿于怀。就在他得到贡生头衔的这年春天,他在与好朋友张历友、李希梅等人饮酒回来后做了一首诗:“忆昔狂歌共夕晨,相期矫首跃云津。谁知一事无成就,共作白头会上人!”诗中充分表达了他理想破灭后的深刻失望和愤懑的心情。但是第二年,他的长孙蒲立德以第一名补了个博士弟子员,他一方面为自己“一经终老”、“空白头”感到羞愧,一方面又为孙子高兴,产生了新的幻想:“微名何足道?梯云乃有自。天命虽难违,人事贵自励。”在这个问题上,蒲松龄可说是终生处于矛盾之中。因此,在他的作品里,既有猛烈攻击科举黑暗和试官眼瞎的内容,也有无限向往读书做官的内容,就显得并不奇怪了。
清代有一个叫汪启淑的人,捏造了一个故事,说蒲松龄是由于撰写《聊斋》得罪了狐鬼,进入考场时,“狐鬼群集,挥之不去,竟莫能得一第”。这可以说完全是颠倒了因果关系。如果要说写《聊斋》与“不第”之间有关系的话,恐怕只能说是由于“不第”才促使他去撰写《聊斋》的,而决不是相反。古人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仕途的坎坷,生活的贫困,对于小地主蒲松龄,是一个不幸;对于作家蒲松龄来说,则是一桩好事。“穷而后工。”穷,使得他能够接触当时的社会底层;穷,使他能体会下层人民群众某些思想感情;穷,使他不至于沉醉在违心的歌功颂德之中;穷,也使他得以摒弃八股时文,致力于真正的文学事业。总而言之,正是那些使蒲松龄感到愤愤不平的遭遇和客观环境,决定了他矛盾着的世界观是积极的、进步的东西居于主导的地位,从而决定了他的作品中是积极的、进步的东西占着主导的地位。对于某些似乎完全落后的东西,我们也必须用这个观点去进行分析。
就拿劝善惩恶、因果报应这个问题来说,就不能简单地用“宣扬封建迷信”一类的帽子一笔抹杀。在有些作品中,蒲松龄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从现实中看不到出路,只能用虚幻的方式使正义得到胜利,邪恶遭到惩罚,应该说也是一种进步的表现。譬如,对贪官污吏,作者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在封建社会里,可以说是无官不贪,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精到的概括。正因为如此,现实中是没有力量会真正去惩办贪官污吏的。于是,作者就求助于超现实的力量,借冥中(如《席方平》)、梦中(如《续黄粱》)或仙人(如《王者》)之类加以惩戒,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无济于事,但决不能以“宣扬封建迷信”之类轻易加以抹杀。又譬如,对于擒妖捉怪的术士之流,作者的态度是: 凡是助纣为虐的,不但法术不灵,而且往往要自食苦果;反之,凡是为民除害的,法术总是可靠的,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前者如《丑狐》,忘恩负义的穆生,请来术士驱捉丑狐,结果术士作坛未成,反被割去一只耳朵,血流满颊地狼狈逃窜。后者如《刘海石》、《画皮》,那些危害人民的狐鬼,最终都被术士所擒获和消灭。对此,我们能简单地以迷信视之和加以批判吗?
当然,肯定《聊斋》的主导方面是积极的、进步的,消极、落后的东西是次要的,并不是说,对这些次要的东西就可以视而不见,不加批判,更不能把糟粕当作精华鼓吹。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具体分析,给《聊斋》及其作者以应有的历史评价。恩格斯在评论德国伟大诗人歌德时说过:“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把这个评价移到比歌德略早一些时候的蒲松龄身上,从总的精神来说,大体也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