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 对

方孝孺

天台生困暑①。夜卧絺帷中②,童子持翣飏于前③,适甚就睡。久之,童子亦睡,投翣倚床,其音如雷。生惊寤,以为风雨且至也,抱膝而坐。

俄而耳畔闻有飞鸣声,如歌如诉,如怨如慕,拂肱刺肉,扑股噆面④,毛发尽竖,肌肉欲颤。两手交拍,掌湿如汗,引而嗅之,赤血腥然也。大愕不知所为,蹴童子,呼曰:“吾为物所苦,亟起索烛照!”烛至,絺帷尽张,蚊数千皆集帷旁,见烛乱散,如蚁如蝇,利觜饫腹⑤,充赤圆红。生骂童子曰:“此非噆吾血者耶?皆尔不谨,褰帷而放之入。且彼异类也,防之苟至,乌能为人害?”

童子拔蒿束之,置火于端,其烟勃郁,左麾右旋,绕床数匝,逐蚊出门,复于生曰:“可以寝矣。蚊已去矣。”生乃拂席将寝,呼天而叹曰:“天胡产此微物而毒人乎?”童子闻之,哑尔笑曰:“子何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也!夫覆载之间⑥,二气絪缊⑦,赋形受质,人物是分。大之为犀象,怪之为蛟龙,暴之为虎豹,驯之为麋鹿与庸狨⑧,羽毛而为禽为兽,**而为人为虫,莫不皆有所养。虽巨细修短之不同,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自我而观之,则人贵而物贱;自天地而观之,果孰贵而孰贱耶?今人乃自贵其贵,号为长雄,水陆之物、有生之类,莫不高罗而卑网、山贡而海供,蛙黾莫逃其命⑨,鸿雁莫匿其踪,其食乎物者可谓泰矣,而物独不可食于人耶?兹夕蚊一举喙,即号天而诉之,使物为人所食者亦皆呼号告于天,则天之罚人又当何如耶?且物之食于人,人之食于物,异类也,犹可言也,而蚊且犹畏谨恐惧,白昼不敢露其形,瞰人之不见,乘人之困怠而后有求焉。今有同类者,啜粟而饮汤同也,畜妻而育子同也,衣冠仪貌,无不同者,白昼俨然,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⑩,吮其膏而盬其脑(11),使其饿踣于草野、离流于道路、呼天之声相接也(12),而且无恤之者。今子一为蚊所噆而寝辄不安,闻同类之相噆而若无闻,岂君子先人后身之道耶!”

天台生于是投枕于地,扣心太息,披衣出户,坐以终夕。

【注释】

①天台生:方孝孺自称。 ② 絺(chī吃)帷:细葛布蚊帐。 ③翣(shà厦):大掌扇。飏:扬,扇动。 ④ 噆(zǎn攒):叮、咬。 ⑤觜(zuǐ嘴):同“嘴”:饫:饱。 ⑥覆载之间:人间。覆指天,载指地。 ⑦ 絪缊(yīn yūn因晕):万物因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而变化生长。 ⑧狨(rónɡ容):一种猴,或谓即金丝猴。 ⑨黾(měnɡ猛):一种蛙,或谓即金线蛙。 ⑩间:空隙。陵:欺侮。 (11)盬(ɡǔ古):吸饮。 (12)踣(bó伯):倒毙。

【作意】

借童子之口,宣传天生万物皆平等的思想,抨击人类自相残杀的暴行。

【鉴赏】

史载,方孝孺“幼警敏,双眸炯炯,读书日盈寸,乡人目为小韩子。长从宋濂学,濂门下知名士皆出其下,先辈胡翰、苏伯衡亦自谓弗如。孝孺顾末视文艺,恒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他二十多岁写的这篇《蚊对》,可以说就是他“明王道、致太平”的理想的一部分。

文章的构想很奇特、夸张。夏日酷暑,作者在帐子里,享受着童子扇出的凉风,舒服地睡去。不料随即被童子熟睡的鼾声惊醒,从而发现成千的蚊子正在向他进攻,“拂肱刺肉,扑股噆面”,大吸其血。虽然两手交拍,打死不少,弄得手上“赤血腥然”,但仍有数千蚊子集于帷旁。待到蹬醒童子,焚烧艾蒿熏走蚊子之后,作者不禁发出感叹:老天爷为何要制造出这种小东西来害人啊!这里,除了夸张之外,所表达的确是所有为蚊所扰的人们的共同感情。但是,接下来则是作者突发奇想,让童子发出一番匪夷所思的议论来。

童子认为:天地之间,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不管是大的犀象,怪的蛟龙,凶暴的虎豹,驯服的鹿狨,还是禽兽人虫,“虽巨细修短之不同,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大家都是天地的产物,本不存在谁贵谁贱的问题。从这种超出人类而站在“天地”的立场出发,童子提出了他独特的“齐物论”和“平等观”:既然人可以吃物,物也可以吃人;人之食乎物者,既广又刁,从被食者的立场看,可谓残酷已极;现在人才被蚊子叮了几口,就呼天叫苦,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吗?“使物为人所食者皆呼号告于天,则天之罚人又当何如耶?”这种问题足以令好饕餮的人类不寒而栗。倘若所有被人类所食的物种都联合起来对人类进行报复,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的。

当然,主张“物可食于人”,似乎蚊叮人有理,未免荒谬。其实作者真正要谴责的并非人类与万物的“异类相食”,而是人类自身的“同类相残”。人与人之间,饮食男女,衣冠仪貌,都是一样的,但有的人则想方设法作践同类,“吮其膏而盬其脑”,使别人饥寒交迫,流离失所,呼天抢地,而毫无同情之心。这种同类相残的事在封建社会简直是不胜枚举。有人说中国的二十四史就是一部“相斫书”,人类之间所有的凶残、狡诈、阴谋诡计,都一应俱全。这样的历史,真是人类的耻辱。方孝孺所经历的元末明初,正是人类相残的最黑暗时期之一。朱元璋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建立了明王朝,又靠血腥的屠杀巩固他的政权,仅明初胡惟庸、蓝玉两大案,牵连被杀的就达数万人之多。方孝孺的父亲也是“坐空印事”被诛的,而方孝孺自己后来因为拒绝为骨肉相残的燕王朱棣起草即位诏,遭到灭十族之祸。他那“明王道、致太平”的理想亦随着他肉体的被消灭而破灭了。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但是他在《蚊对》中提出的万物平等的思想以及对人类相残的谴责,应该成为可供我们批判继承的一份珍贵遗产。

【补充说明】

方孝孺拜六十八岁的宋濂为师时,只有二十一岁,但宋已称赞他“精敏绝伦”,说:“以近代言之,欧阳少公、苏长公辈姑置未论,自余诸子与之角逐于文艺之场,不识孰为后孰为先也”,已视其可与欧、苏及自己一辈相颉颃了。方在《自警篇·序》中说:“德苟可以为法,不必出乎古也;言苟不违乎道,不必见于经也。”可以看作是他在本文中大胆想象的思想根基。

又,比方略早的贝琼有《骂蚊》文曰:“吁嗟蚊兮,尔生可矜,尔毒可憎。针喙逾虿,绡翼方蝇。昼伏如伺,夕飞孰徵。明烛已撤,空床始登。既怠而休,尔胡见陵。且行且歌,什伍其朋。经堂入(书为人)奥,翐翐薨薨。或刺予股,或噆予肱,或集予背,或触予膺。倏前倏却,攘之弗胜。完肤尽疮,欲寐旋兴。吁嗟,蚊兮,厥类实繁,小大非一。尤忌高足,豹章狸质。咭蜣转丸,熠耀借光。尔独予仇,而为獝狂。蚓充其操,蝉秉其洁。尔独予噬,而为饕餮。吐丝有蛛,课蜜有蜂。尔独予病,而为射工。吁嗟蚊兮,尔生既育,尔求何酷。残忍无行,宜食其肉。正直有道,覆肆其毒。溃腹诮贪,尔奚不足?露筋表节,尔奚不恧?申以詈之,尔将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