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也要自重

在《〈成功〉的“成功之道”》一文中我认为书刊差错多,与“责任编辑”不负责任有关。但还应该补充一句:作者也要自重。

严格说来,责任编辑只应对原稿负责:原稿如果在排印过程中出了差错,责任编辑当然难辞其咎。但是,如果原稿本身就是错的,是否也要责任编辑负责呢?我以为那是欠公允的。诚然,水平高的责任编辑应该具有发现并改正原稿中错讹的能力,以履行其“把关”的职责。不过,编辑之于作者,在专业知识方面多半是不如的,让非专家替专家把关,就难免疏漏;再说,编辑也有水平高低之分,对原稿中的错漏“视而不见”、“见而不改”的情况也难免要发生。因此,关键还是作者原稿本身要减少以至消灭错漏。如果原稿从知识到文字到标点都无懈可击,再加上编辑与校对的共同努力,我想,完全消灭差错就不会是一句空话了。

可惜的是,现在有一些作者,也不知出于什么动机,对自己的大作往往抱一种马马虎虎的不严肃的态度,稿子写成后也不肯再看一遍就往出版社送,以致错漏及文句不通之处在所多有;有的人引用诗文语录,仅凭印象,不查原书,责任编辑指出之后请他核对,他也不管,将责任推给别人;有些人的稿子经编辑加工后提出疑问请他解答,他也是敷衍塞责,如此等等,给错漏留下了“广阔天地”,再如果碰上个不负责任的责任编辑,当然就要错得“一天世界”了!

所以,当我们呼吁编辑要负责任的同时,也要请作者对自己的作品负起责任,写得认真点,校对得认真点!

(199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