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如何?
看了张中行、唐振常先生的文章,大获教益,感受良多。特别是身为编辑的我,对于两位先生列举的编辑乱改、错改的例子,看了真有如芒在背之感,大觉汗颜。
两位先生都是名家,为文自然多属“文不加点”的精金美玉,而又偏偏遇上了低水平而又不谦虚的编辑,以至出现了如许多错改的例子(虽然里面也不无可商之处),编辑的责任当然难逃;由此演绎出来的编辑对稿件许退不许改和文责自负的要求,的确也顺理成章之至。不过,从我作编辑的经历看,总觉得两位先生的遭遇未免有些“特殊”而较少代表性,因而两位先生的意见也较难成为编辑工作的指导方针。
编辑面对的稿件各种各样:有的内容与文笔俱佳,基本上可以原样照发;有的内容可取但行文颇有可议之处或文笔不错但内容或有不合时宜、不甚科学之处,这就需要请作者修改或由编辑代笔润饰;有些内容与文字均劣,当然可以退稿处理(但若是约稿,仍不那么简单)。一般说,编辑对作者的稿件施以刀斧,多属迫不得已,刺痒难熬、以改别人稿件为乐的人不能说没有,但绝对是少数。按照《着作权法》的规定,对作者稿件作观点性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而文字方面的润饰工作,则是编辑的份内工作,纠谬改错,当然更是义不容辞。
如同作者的水平参差不齐一样,编辑的水平也是有高下之分的。把作者的正确的东西改成错的,这种编辑我也遇到过。但从总体来说,绝对是极少数的。我曾试着对一些见之于成书的文字错误进行分析,发现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作者原稿上的错误未被编辑和校对发现,而百分之十几是手民的误植未被发现造成的。作者的错误又多是习惯性的笔误,如把“书籍”写成“书藉”或“书芨”,“停止”写成“仃止”,“成分”写成“成份”等等,还有就是乱用异体字或自造简化字,如把“信”写成“”,“问题”写成“闹”之类。另外,由于作者的字迹不清楚、卷面不干净也容易造成错误,如“己未”、“辛巳”,笔下稍一大意,就可能变成“已末”、“辛己”,编辑校对都容易疏忽而铸成错误。所以,笔者曾经设想:像许多岗位在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的做法那样,对于给报刊、出版社写稿的作者最好也能有一种上岗证,至少在不出常见的错别字方面要能够及格才准予投稿。这样,也许对于改变“无错不成书”的局面有些好处。当然,我们不能因此降低对编辑的要求。毕竟,面对作者原稿中的错误不能发现和改正,总是编辑的失职吧。
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读者,是作者与出版社的共同奋斗目标。文责自负也好,编辑改稿也好,都是为了这个共同目标。在作者提供的尽可能高质量的原稿基础上,编辑再融进自己的心血将它加工润饰得更完美,让更多的读者喜爱它,这就是最好的结果,最大的成绩。因此,提倡一下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如何?
(原载《文汇读书周报》199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