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瓜者”的“吆喝”之道——三谈编辑与书评的关系

笔者在1990年和1991年,先后写过两篇有关编辑与书评的文章,:《“卖瓜的”要敢于“吆喝”——试谈编辑与书评的关系》(收入《书评与学问》一书时改名为《编辑与书评》)、《“卖瓜的”还要善于听别人“吆喝”——再谈编辑与书评》,把编辑比喻为“卖瓜”的“老王”,编辑写的书评比喻为“卖瓜”时的“吆喝”,谈的是编辑要动手写书评和要看别人写的书评的问题。今天,想着重谈谈编辑如何写好书评的问题,即如何提高“吆喝”的艺术水平问题。

我这里说的编辑写书评,是特指编辑为自己编的书写书评,至于编辑评别人编的书,那其实是与一般书评作者没有什么两样的,故姑且置之不论。

编辑写书评,不能回避功利目的,但在表达方式上要尽量不露功利痕迹。编辑对自己编的书倾注了大量心血,对它充满自信,希望把它推荐给读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很正常的。编辑评自己编的书,毕竟与作者本人的介绍推荐不一样,当然更不是作者的自吹自擂。他即使对于该书满含感情(这也是应该的),但总还是一个“第三者”。他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对自己所编的书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这种评价,既是对作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对编辑劳动的肯定。由于编辑的特殊地位,有可能掌握一般书评工作者所无法了解的成书“内幕”,他写的书评对读者也是一种特殊的贡献。因此,编辑大可不必避嫌,而应大胆地、积极地为自己所编的书写书评。

有人认为,编辑写书评就是为出版社做广告。我觉得,这话说对了一部分,但不全对。编辑编的书出来了,就是要让人知道,让人买,让人阅读,就是要“广而告之”。做广告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说不全对,是因为要说编辑的书评是做广告的话,那也不仅是为出版社做,也是为作者和读者做。当然,作为出版社的一员,难免首先想到出版社的利益。这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书刊因书评而多销乃至畅销,这是书评的光荣,编辑的光荣。这种功利目的,又有什么不好?说不全对,还因为书评毕竟不能也不会等同于广告,它应该写得富有技巧性和艺术性,要让读者看后不知不觉地入我“彀中”,情不自禁地掏出钱来买书。这才是高明的书评。倘若书评写出来与广告差不多,那就于脆标明广告好了,又何必要书评?所以,我觉得,编辑写书评,不在于是否有功利目的,不要怕人家说是替出版社宣传,关键是如何把书评写得既是宣传而又不露宣传的痕迹。有的同志对于出版社组织书评颇有微词,也有的同志提出“不评赠书”,似乎都有脱掉干系、才能独立,评书的意思,好像一有“关系”,就难公正了。其实,这既不合乎实际,又无法真正做到。除非你是从图书审查机关的“抽样检查”中选书来评,否则,总难免会有某种“关系”。我觉得,能否写出独立、公正的书评,不在你评的书的来源,而在于你自己是否能坚守公正的立场。

正是从这一功利目的出发,编辑的书评要善于掌握时机和选择发表园地。既然编辑的书评不能回避有促销的因素,选择发表的时间就是首先要注意的一个方面。一般说,以被评的书正在书店销售时书评问世为最理想。但是报刊发稿到面世都有一个周期,少则数周,多则数月,人家都各自有一套工作程序,不能专为你服务。因此,编辑在动手时必须顾及到这个提前量,才能“恰逢其时”,与报刊编辑的工作节奏配合一致。为取得这一效果,有些书评可在见书后开始写,有些书评就得在校样甚至发稿阶段动手写。这种未成书之前就可以着手写书评的情况也是只有编辑才能有的“特权”,别的书评家就难以做到。现在的问题往往是,书评发表多不是时候:当书正在书店发售、读者特别需要书评帮助导购时,报刊上却没有书评;等到书评发表时,书店却没书可卖了。这种“不合时宜”的书评当然也不失其价值和作用,但不能及时帮助读者导购,总是一个缺憾。要做好书评与图书发行的有机配合,说起来似乎简单,做起来也颇为不易。起码一是要掌握图书发行的准确信息,二是要与书评报刊建立良好的关系。因此,实施起来,也要有一定的计划性。

其次,发表园地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现在刊登书评的报刊较之以往是多了,但与我们每年出书的品种比,仍是很少的,除非特别好的书,不能期望许多报刊都登你的书评,而作为编辑来说,对同一本书也很难写出许多篇不同的书评来。这样,就需要选择,以便把书评发在最合适的报刊上以取得最大的宣传效果。选择的标准大体上应该是:一、看该报刊与被评的书的读者是否属于同一文化层次的对象,即是不是“对口”。二、看该报刊发行量的多少。在“对口”的前提下,总是要优先考虑给发行量大的报刊。三是看编辑与报刊的关系如何。登书评不像登广告,不是能由,图书编辑来决定的。如果一个“对口”而发行量又大的报纸或刊物因为情况不熟投稿出去刊登把握不大,那就不如退而求其次先投给比较熟悉而刊登把握大的报刊。

编辑写书评还要注意营造一个富有感染力的宣传环境,即在书评的同时,努力调动其他方面的宣传手段来共同为推出所编图书而大造舆论。如1990年,我社在第二届全国书市期间推出一本《实用中国养生全书》时,采用了“立体式”的宣传方式,即除了在报纸上发书评外,还同时在报刊上发消息、书讯,在电台和书市会场及部分报纸做广告,请作者在会场免费作专家咨询等,造成一种时时、处处都看见和听见该书的氛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初版两万一销而空,而后又一连再版了好几次,三年内总印数即达八万册。这当然首先是由于书好,但宣传、特别是以书评为中心的“立体式”宣传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为了营造这种宣传环境,除了编辑写的书评,最好还要有由编辑或其他人组织的书评家或名人的书评。这样,就能避免编辑“孤军作战”的境况,而形成一种相得益彰的热气腾腾的局面。

编辑的书评要有不同于一般书评家或作者、读者书评的鲜明的“编辑特色”。我在(编辑与书评)中提出了“全景式”、“比较式”、“内幕式”书评三个方面,主要是从内容方面着眼的。我以为这三类书评是一般书评家无力或不愿写作而编辑则有着写好的得天独厚的条件。继续发挥这种编辑特色,不仅不会与其他书评家撞车,而且会以其独特而受到读者的欢迎。

那么,从形式上看,编辑特色在书评中应该如何体现呢?我以为至少可以有以下三性:

一是广博性。编辑又被称为“杂家”,其知识结构相对于各种专家来说要驳杂一些,三教九流、天文地理,各方面的知识都有一点,除有些人本身也是某一方面的专家之外,编辑在专业知识方面可能不如某些专家,但在广博方面却有专家不能企及的优势。因此,编辑的书评也应该有专门家书评所难以达到的“杂”,可以写得汪洋恣肆,无拘无束,可以旁征博引,纵横驰骋,让读者享受到意在书外、触类旁通、拓展视野的乐趣。

二是通俗性。编辑的职责是在作者和读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通过自己的劳动把作者的书稿变成图书成品推荐给读者。因此,力求易懂,让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是编辑应该不倦追求的目标。过去有人说过:“深入浅出是通俗,浅人浅出是庸俗,深入深出犹可恕,浅人深出最可恶。”比较四种文章境界,最推崇的是深入浅出的通俗化。编辑编的书要追求这种境界,编辑写的书评也要朝这个方向努力。特别是在当前有些书评故作艰深、故弄玄虚的情况下,更应该以高质量的通俗性的书评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冲击一下那种不良文风。

三是规范性。这里主要说的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现在作者写作中不规范的地方较多,譬如乱用异体字,生造简化字,肢解成语、惯用语,滥用简称,标点、语法、逻辑混乱,句子欧化乃至华洋并出等等,情况甚为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令人忧虑的是,这样做的人中间,有的人不但不以为错,反而以为时髦而沾沾自喜。这种不良风气也多多少少影响到书评。以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为己任的编辑写书评,也应当义不容辞地注意自己运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尽量避免不规范的东西出现。

这些年,随着编辑学的建立、发展和编辑学会、书评学会工作的深入,编辑写作和组织书评已经蔚然成风,是一种很好的现象。衷心地希望在这次研讨会之后,编辑的书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全国书评学会新疆年会上的发言)

好书更需好书评

去年年底,在第八届“中国图书奖”发奖大会上,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同志谈道:出版社要多出好书,还要发展图书评论,让好书为更多的人所了解。这的确是一条很中肯的意见。

多出好书,即使还没有成为每个出版工作者的目标,但至少口头上是没有人会有异议的。但是发展书评的问题,可以说,还有相当多的出版工作者是不很重视甚至是很不重视的。几年前,中国书评学会在昆明一次会上曾作过一个调查,要与会者报一下本社图书的书评见报率,结果不少单位没超过10%,有的还更低。这就意味着,出版社有90%的书出版后一直是处在“默默无闻”的“冷宫”之中,加上图书广告的不发达,这些“养在深闺人不识”的图书很可怜地找不到“婆家”,而那些希望找到自己心爱图书的读者却又找不到“对象”。这种应该令人吃惊但事实上人们却是安之若素的客观存在,是很可以令人深思的。

出版社致力于出好书,当然是好事,应该表彰。但是,如果所出的好书,不通过千方百计的宣传(其中重要的是书评)送到广大读者手中,即使不说是失职,至少是一件很可惜的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以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传统的出版观念作怪,认为书评不是出版社的事。传统的出版,只管出书,为了发行而做的推广工作也多是书讯、广告之类,好像是不管书评的。大概认为书评是书评家、书评杂志的事,不属出版社的工作范围。所以,当我在社内提出要求编辑发稿时同时交出至少一篇书评的建议时,有些同志就以“这不属编辑的任务”为由提出保留意见。事实上,目前很多出版社都没有要求编辑撰写或组织书评的任务,更谈不上为了发书评而采取其他措施了。

二是觉得工作忙,顾不过来。出版社为了出好书,编、印、校、发以及为此而进行的一系列辅助工作,差不多都是“硬任务”,要做好的确是闲不了的。惟独书评的多少有无,却是个“软任务”,做与不做,做多做少关系不大。所以,往往在“硬任务”忙的时候,就把它给挤掉了。事实上,出版社的领导,一年要开许多会,商量、研究、布置许多工作,但真正围绕书评的,恐怕微乎其微——如果不是空白的话。

三是怕人说抓书评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因此,听之任之。批评当然应该有好说好,有坏说坏,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但出版社自己组织的书评,挑的是好书,书评自然是说好的多。这是情理之中的事,用不着怕人家说闲话。关键是,无论是自己写还是请人写,要看是否把好处说得比较恰如其分。如果“老王”的“瓜”的确是好,夸夸又何妨?硬要“老王”把自己的甜瓜说成是酸的苦的,岂不是荒唐?

四是觉得写了无处发表,白费劲。全国500多家出版社每年出书达9万多种,如果每种书写一篇书评,就是9万多篇,每种2篇就是18万篇,以全国现有的书评报刊或专栏,的确是不堪负担的。不过,每种一二篇只是个理论上的问题,不大可能成为现实。事实上,有些书会被人写书评,而有的书可能远不止一篇书评。但是,倘若真有那么多书评,也不怕,除了公开的报刊发表,也还可以内部刊登、广为散发嘛。更何况,现在除了《文汇读书周报》、《中华读书报》、《博览群书》、《中国图书评论》、《书城》等专门性的书评报刊外,《光明日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越来越多的报纸辟了“读书”专栏,书评的天地是越来越广了。

为了改变书评薄弱的状况,我建议:

1.出版社要把书评工作作为“硬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身上,至少要有社领导抓,要有一个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要让每个编辑视写作与组织书评为份内事并乐意去做。社内的人写的书评发表了,可以有适当的奖励。现在有些社照报刊的稿费标准再奖励一次稿费,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对于影响大、效果好的书评,我以为还可以奖得多一些。

2.出版社要落实一批有水平、敢说话、热心书评又比较有空余时间并不太计较报酬的书评基本作者队伍,以使自己的图书有外人评,并且能持论更加公正。写书评是个苦差使,往往费力大而收益少,评一本20万字的书,单看一遍就得几天时间,连构思带抄写,一个星期能完成一篇书评就很不错了。若发表时为一二千字,得数十元稿费,“投入产出”很不成比例。不是热心此道的人多半不干。所以“不太计较稿费”是很重要的。也许,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人不大好找,但我相信,不沾铜臭的人总会有的。

3.出版社可借助有关组织发展书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是一个成立虽不久,但颇想有所作为也已经有所作为的组织,无论是否成为团体会员的出版社,都可以与该组织建立联系,好好筹划一下自己的书评工作,使之逐渐正规化、计划化和经常化。

有了好书,书评就有了基础,再加上好的书评的推荐与扩大影响,好书就能到达尽可能多的读者手中。这样,读者是会感激的。只有这样,出版社的“出版”任务,才能算是真正划上了一个句号。

新的一年到了,盼望出版社在抓书评的工作中有一个新的面貌。

(《文学报》199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