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谈愤怒

(1625年作)

力争消灭愤怒,这只不过是斯多葛派的豪言壮语。我们则有更高明的神示:“生气归生气,但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愤怒必须在程度和时间两方面加以限制。我们首先谈谈发怒的性情和习惯怎样才可以得到缓和;其次谈谈怒火中烧时,怎样平息,或者至少不要因发怒而造成恶果;第三谈谈怎样使别人发怒或息怒。

关于第一点,除了仔细考虑发怒的后果,它怎样给生活造成麻烦,别无他法。这样做的最好时机就是当怒气全消以后,回想一下发怒的情况。塞内加说得好:“怒气如倾圮的房屋,它在倒下的地方摔碎。”《圣经》规劝我们:“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谁失去忍耐,谁就失去了灵魂。人切不可变成蜜蜂——把他们的生命留在伤口上。

愤怒是一种低劣表现,出现在它所主宰的臣民、妇、孺、老、病者的弱点中。人必须当心的一点是,怒气攻心时要表示轻蔑而不可恐惧,这样他就不至于受到严重伤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他掌握住自己就行。

关于第二点,发怒的原因与动机主要有三个。首先,对伤害过于敏感,因为一个感觉不到自己受到伤害的人是不会发怒的。脆弱敏感的人常常发怒,他们总是烦心事不断,而这些事情,性格坚强一点的人是不大感觉到的。其次,觉察和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伤害中充满了轻蔑,轻蔑等于在怒火上浇油,影响跟伤害相当,甚至更胜一筹。因此,人如果敏于发现轻蔑的因素,就常常燃起怒火。最后,认为别人在揭自己人格之短最容易叫人怒火攻心。根治的方法是,按贡萨尔沃常说的那样,一个人应当有“一个更厚实的荣誉防护层”。然而压制愤怒的方法多种多样,最好的还是赢得时间,使自己相信,报复的时机尚未成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目前只能平心静气,等待秋后算账。

一个人虽然怒火中烧,但为了不惹祸,必须特别注意两点:不可恶语伤人,尤其不可用尖酸刻薄、切中要害的言辞(谩骂倒不要紧);还有,一个人发怒时切不可揭人的老底,因为这样会使他与社会格格不入。另外,切不可一气之下就撂挑子。不管你怎么表示愤懑,千万不要干出无法挽回的事情来。

至于使别人发怒或息怒,主要还在于选择时机。趁别人在最急躁或情绪最坏的时候,激怒他们。再就是搜集(如前所说)一切能找到的材料来增强轻蔑。息怒的两种办法则刚好相反。首先是跟别人谈及一件惹人生气的事情时,选择好时机,因为第一印象十分重要;另外就是尽量说明虽然造成了伤害,但绝无轻蔑之意,把它归咎于误会、恐惧、冲动或随便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