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就如同那个古老的传言

如果

将你的名字埋在梧桐之下

是不是就能期待幸福出现?

——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宿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认清“现实”。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马哲”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马哲”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邓论”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马哲”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麦乐私语,不就问错名字了吗?我难得来听课!

那节课,麦乐越说越气,然后,就扯起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龇着她的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打那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庞大的逃课队伍中,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搅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她那个彪悍的后妈。

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她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再不敢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的伤痕。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对面是黄小诗身上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唰”地一下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位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我们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下了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她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个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只有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省××市××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位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了一只**。

当然,××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成“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走一只**”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个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走了一只**后还将一个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啊。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走了那只**。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一只**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得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做后妈的料啊!

尽管溪蓝出现了,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得。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用略略心疼的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说到白楚埋怨我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我一看,扑通一下,跳进了湖里。跳进湖里我才想起来,我也不会游泳啊。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无畏,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位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噼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难道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俩小家伙?

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个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在从麦乐手中抢来的时尚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地吻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这简直就是**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发现那才是此生挚爱,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吓死我了!还好王子不好这一口。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胡话?是不是发烧过头了?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两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一直待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再问什么,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退烧了,我就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样地清晰映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我面前的。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那胡为乐先被小女孩踹到湖里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网恋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地看着我,说,嘁,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太伤我这颗少女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听你说过那个男孩,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肿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184厘米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在黄石公园见面啦,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只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小风飕飕的啊……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自己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她。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盘着腿,吃得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麦乐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不同他见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跑过来抱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个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立刻眼珠子脱离了眼眶,一脸不怀好意地鬼笑,看着我,说,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哧哧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代,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那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右手心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是这么激烈这么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衬衫的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一看,她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的人救到皇宫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大**,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厘米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地,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

本能地,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用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地出现,坚强而有力地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地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英挺的轮廓在他温暖的声音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做这件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握着他衣角的手,慢慢地松开了。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地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地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愣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小小的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所以,为了表示内疚,他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观瞻眼前的美男子。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我说,好像这个超市在闹鬼哎,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着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将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双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怜悯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我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地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作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这副我觊觎那么久的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间私人作坊压纸箱,被机器轧伤了左手。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拭,他就一边嗷嗷地叫,看着我进门后,就忍住了声音,只见到豆大的汗水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将他的手给我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得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奶奶说,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的,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一刀伤痕双倍疼痛。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红,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地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地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都说得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作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汉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嘿,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汉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汉语水平也会有大段位的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地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地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满脸堆满了对于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的脸皮够厚的话,他当天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岔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都不会迟到。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报考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这个学校。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出来了。所以,黄小诗枉费成绩斐然,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对我和麦乐,一字一句地说,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柔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这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之于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那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在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浑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言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莫帆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却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浑蛋的贫乏精神世界——试卷上的上联: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试卷上的上联: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试卷上的上联: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回家后,一定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

因为是周末,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因为满脑子惦记着今天傍晚要同白楚去看画展,就忽视了莫帆脸上淡淡的不开心的表情。甚至在他欲言又止喊我姐时,我也没问他怎么了。

溪蓝是我的痛处,被麦乐无情地点中。

其实,本来是我约白楚去看画展的,我说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向他请教。鬼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只不过想和他单独待一会儿。

麦乐的话,揭了我的老底,我恼羞地冲她冷哼了几声,皮笑肉不笑地说,得了,三舅姥爷的,我们姐弟俩再文盲,也比你这个“太阳照着三个和尚”的牛人强!

关于这典故,发生在我和麦乐高考前夕。

那时的麦乐因为帮我查“一见钟情”的爱情典故,疏忽了平时的学习,所以一次测试中,面对着“丁玲的土改长篇小说的名字是什么”的填空题愁断肠子,我就偷偷回头冲她展示性感嘴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伶俐的麦乐就屁颠屁颠地写在试卷上: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就在我和麦乐相互讥讽为乐时,胡为乐闯了进门,本来,我一看到莫帆的好兄弟胡为乐就头疼。我第一头疼的就是他粗着嗓子喊我“纯洁”,第二头疼的是他见了我喝满是泡沫的卡布奇诺咖啡时曾说,“纯洁”,你看,卡布奇诺多像我吐的一泡大唾沫啊!

天知道,我当时多么恨他!当时,我刚刚开始跟着因酒吧驻唱而变成暴发户的麦乐学小资,就被他一句话毁灭了我喝卡布奇诺的所有欲望。

我将脸搁到一边,生怕胡为乐发现我,嘴巴里还念念有词道,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结果他还是一边擦汗,一边彩旗飘展地冲我跑过来,鼻子里夹杂着浓重的哭音,春姐,春姐,莫帆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