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 提线人

爱是,同手同脚的默契。

爱是,你来我往的骗局。

你,玩得有趣。

我,满心欢喜。

——By Silence

1

如粗俗沙砾圆润有劲道,热水“噼噼啪啪”打在身上。

汇聚而成的水迹沿着额头、下巴、脖颈,流泻下来兵分两路。一路顺着前胸、小腹,肆无忌惮地直奔双腿而去。另一路则打着旋儿,攀援过微耸肩头,从双臂延伸出两道锋利的剑,直直地刺向铺着瓷砖的地面。

左臂上斑驳的蔷薇纹身,如同置身于凄厉汪洋中的岛屿,被一波波侵袭的浪潮爱抚过,然后再湮灭。

戚竟默关掉水龙头,擦干身体,然后穿上睡衣,一边拿浴巾擦着头发,走出狭小的淋浴室。

淋浴室是用塑脂材料在客厅的角落里僻出的小房间,隐约有水汽从接缝处蔓延腾跃出来,逐渐浸润客厅里的空气。

戚竟默的房间,则是在淋浴房的对角线,用塑脂板折叠出另一处拥挤的空间。

而居中的客厅,则满满当当地塞着一个衣橱,一台电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是的,其实只有这一个房间而已,本就不算宽敞的空间被硬生生划分为三块更为挤迫的地带。客厅、卧室、淋浴房,全都容纳其中。相比之下,邻居们纷纷在走廊上侵占公共空间,私自搭建厨房、厕所、淋浴室,甚至小客房,戚竟默的家里却挤挤挨挨,一应俱全。

房间套房间,层层又叠叠。

每当锁上家里唯一的大门,再关上自己房间总也闭不牢的小门,世界便从此不受侵扰,安全可靠。

钻进属于自己的小小空间,更是简单得只有一张书桌,和一张床,连再容纳一把椅子的空间都没有。温习功课的时候,她便只能坐在床沿,点亮书桌上的台灯。

逼近三十度的夏末气温让这个简易房间变成快爆炸的蒸笼,戚竟默却似早已习惯,她拿毛巾拂掉额上的汗粒,在书桌前坐下,“啪嗒”拧开桌上的黑色收音机,然后把天线拔到最长。

经过短暂的调试,屋子里很快便充盈着一个干净好听的男声。这样的声线如暗夜流星让人耳朵一亮,随后便是冰镇般的沁凉安宁。

他说:“我是彭澍宇,欢迎收听今晚的《城市夜放》,每晚10点到12点,我们在夜色中一同寂静绽放。”

他说:“刚才听到的那首小诗,来自一个叫做Silence的听友。虽然只是寥寥数字,但我想,我们都听懂了你的故事。”

声线妥帖,虽然有着礼貌的敷衍。

与现实逼真的友情相比,这样的安慰虽然虚无,却更有效一些。

戚竟默打开手机收件箱,是早些时候收到的一条短信:“最近忙不忙?明天中午一起吃饭?连若衍。”

喔,是远景山拔刀相助的女英雄邀约她共进午餐。

或许是想将千载难逢的患难友情延续成现实中也能不朽的神话传奇。

她想了想,没有回复就按下“DELETE”。

关掉台灯,躺在**,透过窗帘的月光隐约照亮正对着小床的一幅画。

那是一幅油画,被端正地用图钉揿在塑脂板上。画布边缘早已陈旧起毛,上面的图案却仍立体逼真。

那是一树一墙,如花火般璀璨夺目的,白蔷薇。

黑暗中,戚竟默听见那个好听的男声说:“早点睡吧,Silence。”

那声音近在耳侧,温柔如昨。

她闭上眼睛。

声音究竟有多么值得铭记呢?

戚竟默并不知道。

她只知道容颜会衰败,拥抱会离开,温暖触觉会随秋凉落叶一起走失在人海。

一些年过去了,她压根儿不再记得少年顾染的眼角眉梢,记不得他的嬉笑,他的胡闹曾经有多美妙。

但她总是记得,他对她的,声声唤。

——喂。

——竟默。

——小默。

——哎。

——那个。

……

凡此种种的呼唤声,节奏频率,平上去入,早已数字化成脑海中的电波图形,被她一笔一划,深刻烙印。

一经想起,那声音便是夏的凉气,冬日暖意。

2

怎么都没料到,刚到这个新家没多久,家里的氛围便因着这一场冲突降至冰点。

虽然从一开始,顾之安便没打算以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出现。但戚竟默心里明白,妈妈对这一段全新的婚姻生活满怀希冀。

否则,她怎么会总是见缝插针地不停向她灌输:“你顾叔叔其实很善良,又很有才气,是个很有前途的画家呢。”然后,自顾自地陷入遐想中,发出“咯咯咯”的清脆笑声,“不对不对,你要尽快改口,要叫爸爸才像一家人呢。”

尽管每一次戚竟默都是很乖巧地“哦”一声应承下来,但对那个男人的称呼却始终没有改变过。

是的,在她的心里,她当然不会称他为“爸爸”,那种没来由的反感让她始终抗拒着他。于是,她尽量避免要正面称呼他的场合出现,每次送饭或者有事招呼,也只是含混其词地用“叔叔”蒙混过去,就连这声“叔叔”也叫得敷衍潦草,不情不愿。

虽然在这场冲突中,顾染是绝不应该的忤逆者,而他则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可戚竟默仍然选择无条件地站在顾染这一边。

少年哀艳如水仙的泪眼,终究比陈腐得令人作呕的人到中年,要值得倾注更多信任。

于是,这个姓名为“顾之安”的中年男子,在戚竟默的心里,只配拥有“那个男人”这样轻蔑又疏离的称谓。

那个男人,那个泯然人海,与己无关的男人。

虽然自己的态度是冷静又遥远,但妈妈全情投入的奉献精神,才是一个正常女人对婚姻应有的原则。

她已承受过世界轰然坍塌的痛楚,所以她有足够多的理由,来自欺欺人。只要现在的她能感觉快乐一点,有幸福在望的奔头,那么也就无所谓再去算计付出和投入的性价比了。

于是,除了朝五晚九的辛劳工作,除了打理“蔷薇苑”大得可怕的里层外间,妈妈还要抽空奔波于城中的大小画廊中,拿着拍下的油画作品的相片,去逐家推销顾之安的画作。

是的。让她引以为傲的男人的画作,未来最伟大的画家顾之安的画作。

是的。不消十年,也许五年,顾之安一定会扬名立万,名利双收,每一帧油画都将拍卖出百万美元的身价,而她终将可以享受曾经可望不可即的的生活。

安逸丰美的生活。

有梦想可追逐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妈妈每日奔波得欢欢喜喜。

戚竟默明知这梦境成真的指数卑微得有多么可怜,却始终不忍亲手将这幻梦泡沫轻轻戳破。

反正她的世界已尽数毁灭过一次,再遭受一次毁灭性打击也不算稀奇。

能快乐一天,便快乐一天。

只要梦醒那天,自己在她身边。

仍是豆蔻年华的心脏,已经坚实理智得有些可怕。

看来妈妈对这场冲突并不知情。应该是那个男人碍于面子,不好向自己刚过门的新媳妇儿坦承“老子被儿子打”的事实。顾染没有机会也不会对这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多说什么。那么,自己也就没必要多此一举,拆穿其乐融融的西洋镜。

尽管戚竟默的心里藏着很多疑问。但她知道,就算对妈妈追根问底,也不会得到什么实质性的答案,徒增烦恼地让妈妈丢了几分安全感而已。

这个新组合而成的家庭风平浪静,一切都完美有序地接轨完成,欣欣向荣地向明天前进。

然而因为这一场风波,顾染和戚竟默之间的感情,反而更加亲近。虽然顾之安当时的一声怒喝是为了把他们两人分开,但却成了加速他们靠近的粘合剂。

是他在她面前肆无忌惮的软弱让她心生怜意。

或是她的声声抚慰终于打开他一直闭塞的心意。

总而言之,经历了这一场风波,他们彼此都能感应到,两个人的心脏终于能像真正的一家人那般,全心慰藉,彼此信任。

或许,还夹杂着其他一些暧昧不明的成分,是年少愚钝的他们所不能洞悉。

很多个夜晚,戚竟默拧亮桌前的台灯,然后抱着一本作业,蹑手蹑脚跑到隔壁顾染的房间里去。

她房间的门虚掩着,流泻出一道橙暖光线到走廊上。这样,就算顾之安从房间里出来,也会以为她呆在自己房里。而他,是绝不会推开门进去,或是在门缝处偷偷窥视。他对她的漠视和冷淡,并不亚于她对他的。

这样,在少年顾染的房间里,她伏在他的课桌上写作业。

而他,则趴在地板上,拿着一张白纸一支铅笔,肆意涂鸦。

他们并不常常交谈;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她也会问他;有时候,他给她猜他的画。那些稀奇古怪的线条抽象艰涩,完全看不出是对现实何物的描摹。她“大象橘子彩虹”地乱猜一气,然后他告诉她:“其实什么都不是吧为什么一定要是什么呢”。她也只是用一声“哦”作为这次交谈的完结点。

但她是喜欢他唤她的。

嗯,哎,喂,小默,竟默,戚竟默同学。

长短不一,或调侃或无意,亲疏有别态度不一的,声声唤。

声声唤,声声叹。吸气吐气的瞬间如同盛夏绽了莲花,黑夜有了光芒。让她的心脏有着一凛一凛的疼痛甜暖。

你已是我的家人。

如空气,如流水,如光线里无声舞蹈的小尘埃。

若有似无,是无法捕捉却无处不在的舒适感。

3

可以被称作是,家的地方。

墙壁四合,檐顶遮蔽,嘘寒问暖,炊烟四起。

有人说,家是无论你回去多晚,都有人为你留一盏灯的地方。

有人说,家是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有人说,家是受伤时的避风港。

有人说,心安即是家。

每个人对于家的定义,参差不齐,却又大同小异。

如果说,拥挤、混乱、不安定的住所,只能算是暂且的寄身之处。

那么,十岁时戚竟默的亲生父亲去世后,她就不再拥有,所谓的“家”。

直至,十三岁时的她,遇到十六岁时的他。

再残旧,再贫穷,再辛苦,也是安心天涯,会心一笑的家。

后来我终于知道。

无论是一堵围墙,还是一张背影。

可以互相依赖的地方,便是家。

你教会我的。

你赐予我的。

时效一年的家。

4

甜美好味的海苔话梅饭团,刨去了海苔话梅和黄瓜条,只剩下黏腻的糯米团,吃一粒便会感觉饱。坐在葡萄架下的戚竟默,三口两口吃掉她的午餐。一粒什么料都不加的白糯米饭团,是她目前能承受的最丰盛的飨宴。

风吹动枝叶发出“飒飒”声响,戚竟默以为又是谁在身后想营造意外惊喜。老玩这种把戏,腻味不腻味。她没好气地回头,却是意外的空无一人。

“……”

回想起来,秋游后从远景山回来,韩天曜便几乎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以往隔三差五的嘘寒问暖,或是人前人后的喋喋不休,都随着远景山顶那一句不痛不痒的冷笑话,在她的生命中瞬间抽离,莫名其妙的。

戚竟默把石凳上的饭团包装纸仔细拾起,团成一团塞到身旁的垃圾箱里。

“戚竟默,你在这儿哈!”突然有人叫她。

抬头看,眼前的女孩是一副陌生眉眼:鹅蛋脸,大眼睛,架着窄边的黑框眼镜,黑直头发一丝不苟地梳起,束成脑后的垂坠马尾。不是升旗日,她却依然穿着常中的秋季校服,已经洗成一丝不苟的白。

“你是……”

“哎……这都把我忘了,好伤心啊。”走过来的女孩子挤眉弄眼,与她正经传统的装束有些不搭,“我是连若衍,远景山上认识的,想起来没?”

经她这么一提醒,戚竟默点点头:“喔……你好。”

“嗯,你吃完了?”连若衍在她身边坐下,“昨天给你短信,想约你一起米西呢。”

“喔……”

没有多余的探寻,也没有主动的解释,戚竟默没有接过她的话茬,全然表示出她的兴趣缺缺。

她站起身,对她点点头:“要上课了,我先回教室了。”

走了几步,她又回头客气地说:“上次,真的很谢谢你。再见。”

冷静又礼貌的,划上了表示不想深入交往的句点。

走到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转角,便能听见教室里异常嚣张的嬉笑。那团声音混杂着男生的粗口,女生的窃笑,以及知情者的窃窃私语和不知情者的追根问底。一副全民娱乐中的热闹繁华。那些绯色的,黑色的语句从没有关牢的窗缝门缝中弥散出来,在空气中扩张成面目狰狞让人畏惧的嘴脸,却仍然不依不饶地企图钻进你的耳膜,摧残你的听觉神经。

隐隐约约的,戚竟默听到让人心惊肉跳的字眼。

——什么咧,好恶心哦,这不是兄妹**嘛……

——谁写的啦……真的假的……怎么让他知道的啊?

——说是午饭回来黑板上就有了,是谁写的没看到。

……

不是她太敏感或者想太多,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些沸沸扬扬的议论,不会针对其他人,话题中心一定是早已遍体鳞伤的自己。

她甚至觉得双腿有些发软。才刚吃完饭团,难道又饿了?舔舔干涸微颤的双唇,她对自己说:流言蜚语的袭击早已不是第一次,死过那么多回,还有什么好害怕?

快走到教室门口,突然有眼尖的人“嘘”了一声,沸腾空间马上降温至冰点。大家仍旧有的站着,有的三两成群,照镜子的照镜子,喝水的把杯盖拧拧紧。只是,他们全都不再说话,双唇紧闭,面色古怪,努力紧锁住不怀好意的笑意和欲言又止的探寻。

上课铃快要响了吧,上课铃怎么还不响呢?一节四十分钟的课,足以平息好奇少年们的打探眼神。下一个十分钟,又会有别的即兴话题吸引住大家的注意力。

戚竟默吸了一口气,然后低头走进教室,眼角余光却在大家挤眉弄眼的怂恿下,不小心瞟到黑板上红绿夸张的文字。

如遭枪击一般,她死在了抬头的一瞬间。

——戚竟默&顾染。

——同胞恋情曝光。禁忌丑闻升级。

——冷酷女再添丑闻艳史。酒吧妹竟有恋兄怪癖。

从狗仔报道中习得的夸张知音体,扎人眼球的词汇怎么怪诞怎么写,还意犹未尽地添加了各种**的奇异符号。

图文并茂,精彩纷呈地堆满了大半块黑板。

戚竟默双目对准了涂鸦的焦距,然后又渐渐失焦。她定定地站住,一动不动,连眼泪都猝不及防地在眼眶中凝结成琥珀。

面无血色,如同尸首。

“你们真是太过分了,都要上课了,黑板居然还没人擦!”

勇敢正义的神奇女侠从天而降,连若衍突然出现在安静得反常的教室门口,她彻底无视学弟学妹们的异样眼神,径直走到讲台前,拿起黑板擦三下五除二地把满壁是非消灭干净。

然后,她噼噼啪啪地拍拍满手尘埃,正要离开教室,在门口刚好碰到正要进来的数学老师。她说“张老师好“,张老师说”小连好“,然后她抬脚向楼下教室跑去。

张老师一脸莫名地走进教室:“上课了上课了,你们还傻站着干嘛?“

目瞪口呆的同学们这才发出悉悉索索的小声议论,在张老师连敲了两次三角尺之后,教室里终于恢复了应有的安静。

眼泪终于突破眼眶的防线,变成散乱断线的珠链,打碎在课桌上。

眼角余光里,还依稀残留一抹亮眼的白色。

是连若衍,干净饱满得有些刺眼的白校服。

5

什么样的存在,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家人呢?

是赐予骨髓血肉的十月怀胎?

是生老病死事无巨细的陪伴?

是指点迷津如同明灯的指引?

还是……

是不是一本证书便能凭空捏造出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的家人?

哪怕生拉硬拽,貌合神离。

房间门突然神秘地响了两三下,然后“吱呀”开了一道缝,一个圆咕隆咚的西瓜滚了进来。

随后,是少年顽劣戏谑的怪腔怪调:“我是又香又甜的大西瓜,只给听话漂亮的女生尝。”

“呀?”戚竟默站起来,几步走到门口,轻轻拉开房门,压低声音说,“你干嘛?”

“嘿嘿嘿……”顾染一阵挤眉弄眼,“请你吃西瓜啊。”

“这么晚了……”戚竟默回头看闹钟,九点过十分,“当心你爸知道了又要骂。”

顾染却不由分说地挤了进来,一边咋咋呼呼:“怕什么怕什么!老子才不怕他!”

上一次的事件过后,因为担心顾之安和顾染纷争升级,戚竟默总是自己主动去顾染的房间。这样的话,就算顾之安发现了,也碍于情面不好说些什么。顶多也只是在门口干咳两声,说一声“早点睡”。

可顾染这个家伙,竟然半夜三更大呼小叫地冲到她的房间来。被顾之安听见了,一定又是好一顿臭骂。

看戚竟默一脸惶然的样子,顾染笑嘻嘻:“放心啦,我爸不在家。”

戚竟默记得,第一次和顾染有交集,便是春夏之交,刚刚搬来的某个灼烈午后。做着手工的戚竟默在冗长光线中漫漫沉睡,便是被顾染唤起,懵懵懂懂地吃一片沁凉的瓜。

而现在已是夏末秋初时节,微凉夜风流泻进窗,铺在地板上。贪凉少年仍然穿着夏装,肆意散坐,一人一只勺子半只瓜,吃得热闹满足。

“有点熟过头了啊,”顾染挑出的一块红得发软,塞进嘴里,“眼看着吃西瓜的日子也要过去了……”

戚竟默看他一眼,眼神里写着:还不是因为你把西瓜滚来滚去,瓜瓤都揉烂了。

从春夏之交到秋风乍起,转眼间搬来蔷薇苑已经一季。

从来颠沛的少年生活,让她很快习惯这里大得空洞的檐前屋里,很快习惯妈妈兴奋又疲惫的新婚生活,很快习惯生命中就此出现的两个陌生男人:一个是簇新灿烂的顾染,另一个是隐匿衰败的顾之安。

从接受到习惯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事,就好像声音如风,倏忽便在细布尘埃的走廊里消失无踪。

顾染很快便把手里的半只瓜吃得青筋毕现。他满足地把空壳丢在一旁,大大咧咧地在地板上躺成最舒展的“大”字型:“吃得真爽。房间这么大这么空,还是有它的好处呀。”

戚竟默仍旧无语,安静咀嚼嘴里的一片瓜肉。

顾染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你不用这么紧张的,我爸和你妈出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

突然有红色汁液猝不及防地从口腔里漫出,戚竟默抱着西瓜的手还来不及擦,顾染的手掌便从她的下巴上轻轻掠过。

条件反射的,戚竟默微微偏过头,试图回避他令人意外的温柔。

顾染却不以为意,沾了红色汁液的手掌在身上的白背心上随便揩了两下,笑嘻嘻地说:“你看你吃东西,真邋遢。”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瓜肉咽下去,好像贪吃小孩喝了一大口过于饱满的果汁,戚竟默喘了一口气才说出话来:“不好意思……”

“哎,没事没事,这背心本来就是我画画时的‘工作服’,你没看上面花花绿绿这么多颜色了。没准儿背心同志还觉得这回的红涂料味道不错呢。”

戚竟默这才看清楚,原来顾染身上的白背心,早已白得不纯粹,深浅明暗地缀满层层色调色块。有些此去经年,有些艳丽新鲜,一抹一滴或一片,随手擦拭或溅成飞花碎片,都是他这些年的即兴挑染。

“呵呵,你这点跟你爸还真像,都那么爱画画。”戚竟默说。

“不,那家伙,在画画方面,是个天才……”顾染双手抱膝,若有所思的伏在腿上,“我……远远不如他,也永远不可能赶上他……”

戚竟默第一次看见少年顾染的眼神中侵染着崇敬、希望和憎恶,这么多复杂色彩如同白背心上的颜料,交错混杂,深深浅浅。

“是吗?我没看过他的作品,但是妈妈一直夸他画得很棒。”原来,并非只是妈妈对丈夫的盲目崇拜,就连厌恶他的儿子,也对他的画作褒扬无限。那么,这个叫顾之安的中年男人,竟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天才偏执狂。

“嗯,是,他是把灵魂交付给油画了,他的世界里,只有画画,”顾染的眼神如湖水漾过一波,再次黯淡下来,“其他的,他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我,看不见妈妈……所以,所以妈妈才会……”

“嗯?”戚竟默以为他终于会和她聊到神秘无踪的亲生母亲,但顾染却突然打住了。

他说:“下次,有机会给你看看我爸爸的画吧,看了你就知道了。”

“嗯。”戚竟默点头。

顾之安常年紧闭的门扉,一直是她心生好奇却又不敢靠近的禁地。不知哪一天,才能一睹他传说中的作品呢?

门廊里传来男人兴奋高亢的嗓音:“不是我说,林老板真是有眼光!他的画廊签下我,绝对是他做过的最英明的决策。”

男人的底气终于因为被接受认可而硬朗起来,是顾之安从未在这个家里发出过的明朗声音。

然后是女人体贴的附和:“是啊,老公,恭喜你,伯乐终于出现了。“

男人还在那里逞强:“以前那些土包子没眼光,这下他们就等着目瞪口呆吧。“

顾染对戚竟默吐吐舌头:“看来,你妈我爸今天运气不错。“

然后,他飞快起身,抱着碗状空瓜皮闪回自己的房间。

戚竟默哑然失笑:“你妈我爸”,多么奇怪的称谓。

什么时候,大家才能真正习惯,习惯突然出现在生命里的陌生人,与自己慢慢交融,融为一体,不管多少年仍然惺惺相惜,不离不弃。

没有任何理由割断或遗弃。

哪怕背叛,或者伤害,或者贫穷可怜,遭人唾弃。

但我就是,没法离开你。

这才是,真正的家人吧。

6

丢了“水滴“的工作,生活一下子拮据许多。每个月固定支出的房租没得商量,那么水电费、生活费等其他杂项就尽量压低。能在学校多上一会儿自习就不要回家,可以不去的娱乐活动就一概婉拒,好在也不会有人约她逛街看电影什么的。

就算这样,之前好不容易存下的一些钱也快要用完。眼看秋天气温逐渐走低,还想下次看妈妈时给她买件新毛衣呢。这样下去,连生活都要成问题了。不行,得快点再找一份兼差了,随便什么都好。

在学校上自习到晚上九点钟,戚竟默才收拾书包,准备回家。走到校门口时突然觉得双腿发软,“咕咕“叫唤的肚子提醒她,自己晚饭还没有吃。

——面包,卤蛋,酸奶,小狗会吃哪一样?

脑海中,竟是韩天曜的温暖笑颜。

此时的他,该是在温书或者偷偷玩游戏吧?少年的猎奇心态得到满足,终于知道其实绯闻女孩并不如想象中刺激精彩,靠近太多反而对身心并无益处。于是,他迅速调转方向,回归返航。

他把她当成暗夜生命里第一颗划过的流星,原本蒙昧的岁月突然被花火燃起,周身细胞都被连累得跳跃起来。然而,也只是那一瞬的光辉而已。他知道,真正属于他的是即将破晓的黎明,那才是天长地久的璀璨日照,温暖一生一世的美好。

而他,也似她寂寥生命中一闪而过的一颗流星。她用眼睛做镜头,用心脏当底片,将这半秒的璀璨深刻烙印。他对她微薄却真挚的好,她通通记在心里。也许很多年后不小心再翻阅,那火花仍亮眼烫手,漂亮无比。

少年之爱,短如一瞬,却绵长一生。

她怎会憎恶他?她只会记住他。

车灯亮起来了,街头路灯亮起来了,饭店商场招牌上的霓虹灯起来了,小区住宅楼每一层的窗户也亮起来了。这么多色彩缤纷的灯,是人们用来对付黑暗的工具。而守候在这些灯光下的每一颗心脏,才是人们对抗寒冷和寂寞的药方。

惟一有效的药方。

一边咀嚼着嘴里毫无滋味的白糯米饭团,戚竟默沿着商业街一路逛过去,留意地看着每一家店门口张贴的广告海报。

转租,甩卖,亏本放血最后三天。

急聘,招工,熟工优先待遇面议。

奶茶妹或是刷碗小工,应聘者都是争先恐后,挤破脑壳,更不要提酒吧侍应,或是更上层楼的调酒师、咖啡师。待业青年个个时间充裕,精力充沛,听话又简单。谁会要一个单薄瘦弱,来历不明,连是否成年都未知的女孩子?

大部分店长或是老板看到戚竟默,都歪着嘴轻轻一笑:“我们这儿不需要学生工“。

或者是:“啊,学生啊还是好好读书吧,放着千金小姐不做,跑来体验什么生活啊。“

于是,连调制一杯热摩卡的机会都不给,他们就把她给打发了:“小姑娘还是早点回家陪爸妈看八点档的电视剧吧。“

早点回家?

她,哪里有家。

然而,戚竟默嗫嚅着嘴唇,终于什么都没说。

“戚竟默?“

突然有人唤她。她抬头,是一身中规中矩的常中校服,在夜灯下白得晃眼。

“哎……你……“戚竟默凭校服想打招呼,却一时间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哈,真的是你嘛。我还以为我看错人了!“连若衍从马路对面三两步奔过来,后脑勺的马尾左右摇摆,”你逛街?一个人?“

“嗯……你好,。“戚竟默终于想了起来,这个品学兼优我行我素,全校惟一坚持整周都穿校服上学的学姐。

“我刚下补习班,要不一起走一段?”

容不得戚竟默拒绝,连若衍便亲热地挽起她的胳膊,戚竟默只来得及“哎”了一声,便被她拖着向前走。

一路夜色喧哗,两个背书包的女中学生走在深夜里,自然引得不少人侧目而视。

磕着瓜子的中年妇女倚门而立,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一天中最后的猎物闯进店来。看到她们,“噗”的一声吐出瓜子壳,还不忘招呼着:“要进来看看伐?便宜的呀,小姑娘。”

年轻男子三两成群,在路边摊上买烤肉串当夜宵,烟熏火燎浓烟滚滚的。两个人经过时,其中一个半敞着怀的男人轻浮地吹了声口哨。

缤纷缭乱的酒吧门口,红红绿绿的霓虹灯管坏掉了几块,因而看不清招牌,但有几个浓妆艳抹、吞云吐雾的可疑女子摇来晃去当幌子,效果是再好不过了。

连若衍很不习惯这乌七八糟的夜生活,她一路走得神色慌张,遇到形容怪诞的打量者,她几乎是扯着戚竟默狂奔而去。

一路的牛鬼蛇神分散了两人大量的注意力,因此一路无话,却也走得心惊肉跳。

眼看三里繁华地快要走到了尽头,闪烁霓虹终于过度成温吞灯火,车水马龙被多个路口分流消散,聒噪笙箫也终于偃旗息鼓,一切安静有序起来了,连若衍才不把戚竟默抓得那么紧,她长叹一口气:“哎呀妈呀,吓死我了。”

戚竟默浅笑:“是不习惯那些酒吧K房吧?没来过十里街?”

“来是来过,哪有这大半夜来的。白天的时候,十里街看上去不要太良民哦。”连若衍仍然惊魂未定的样子,“以前从老师家出来都直接打车回家的,今天在老远就看到你,就跟你一起走了……”

“哦……”

对于夜色中的十里街,戚竟默是再熟悉不过,以前她打工的“水滴”,便是在是在十里街的中段。只是,“水滴”还要隐匿在一条曲折蜿蜒的小巷子里。小巷一头是神秘的酒吧,另一头连着群魔乱舞的十里街,中间则沉堕进最深的黑暗中,只有隐约飘过的十里街上的放浪笑声。

很多个夜晚,戚竟默一个人走在漆黑的巷子里,赶去上班或是夜半下班。她对自己说“不害怕,不会有事的”,便真的从来没遇到过任何可疑之人。每次经过这不足一千米的窄巷,戚竟默在夜路中都不敢发出任何过大的声响,全身心地隐匿在黑暗中。而她插在衣兜的手微微颤抖,捏着一把匕首,是家里的水果刀。

所以,那些小流氓的挑衅或是鼓噪耳膜的音响,早已无法惊动戚竟默的神经。她知道,只要把他们当成视而不见的过客,他们便也看不见自己,便真的可以不着痕迹地如风溜过。

“竟默,你不害怕吗?”连若衍显然放松下来,打开话匣子,“我是说,你这么晚还在外面,爸妈会担心吧。”

明显感觉到挽着的戚竟默的胳膊震颤了一下。

连若衍问:“怎么了?是不是冷?”

戚竟默摇头:“没什么。”

却又不好意思如此搪塞朋友的关心,她补了一句:“我现在,一个人住。”

“哦……”连若衍点点头,“我好像听他们说,说你有个哥哥……”

“不是的!不是那样!”一直声音沉缓的戚竟默突然大声打断连若衍,她的眼睛惊慌失神,拼命摇着头,似乎害怕从连若衍口中听到些什么。

“啊……我是不会理那些八卦的!”连若衍拍拍戚竟默的手臂,温柔又亲切,“其实我倒是很佩服你的,自己生活,享受着自由但也承担着责任。”

“哦……”戚竟默的情绪渐渐被她安抚下来,她不再灼热躁动。

“所以,如果有什么困难,记得要跟我说。”在分手的路口,连若衍拉住戚竟默的双手,无比坦**地表达了她的诚意,“记得哦,因为我们是朋友。”

记得哦,因为我们是朋友。

肥皂剧或是青春小说里用滥掉的句型。在当事人的口中,代表着亲昵和依靠,两个人肝胆相照的约定。可是,在现实生活里,却有太多人打着“朋友”的幌子,在对方毫无防备时猛地刺出匕首。然后在对方来不及惊愕的笑容里,轻蔑地哼一声:“真正的朋友当为对方两肋插刀,不是吗?”

所以,你该荣幸地瞑目了。

不该信啊,不用信,不可以相信。

可是,为什么却在转身的时候,我的眼眶被这句话惹出了泪滴?

黑暗中,连若衍看着戚竟默转身消失在街角。

然后,她掏出手机,新建短消息:“计划OK进行中。”

发完短信,她跳上一辆出租车:“去Red Face酒吧。”

见司机一脸惊诧,连若衍伸手扯掉头上的橡皮筋,马尾松散成迷乱卷发。然后她又一把脱掉常中的校服外套,露出紧致时尚的黑色蕾丝衬衣。

她冲着司机嫣然一笑:“师傅,我要化个妆,能帮我把灯打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