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32 第三十二章
我继续在学校里任教,努力做到积极主动又恪尽职守。起初这份工作确实困难重重。我煞费苦心,还是花了一段时间才了解我的学生、认识她们的本质。她们没受过教育、反应有点迟钝,似乎愚蠢得无可救药,乍看之下是清一色的呆滞。然而,我很快就发现自己搞错了。她们跟那些受过教育的人一样,个别的资质也有程度上的差异。等我进一步认识她们,她们也更了解我之后,这种差异便迅速突显出来。她们对我、我的语言、我的规则与行事方法的新奇感消退后,我发现其中有几个看似笨拙、张口结舌的乡下丫头清醒过来,蜕变成相当机灵的女孩,展现出乐于助人又和蔼可亲的特质。我还发现有几个学生天生和善有礼又自重自爱,也有极优越的能力,让我既称许又佩服。这些人很快就能开开心心地做好功课、保持外表整洁、有规律地学习,也学会了保持安静、守规矩。其中某些人进步之神速更是令人讶异,让我感受到一股踏实又喜悦的荣耀。再者,我个人慢慢喜欢上几个表现优秀的学生,她们也喜欢我。我的学生之中有几名农家女,几乎是年轻小姐了。这些人已经能读、能写、能缝纫,于是我教她们文法、地理、历史,以及更精细的针线功夫。我在她们之中发掘到可敬的性格:渴望求知与积极向上。我在她们家里跟她们度过很多愉快的夜晚。那些时候,他们的父母(农夫与他的妻子)总是特别殷勤款待我。我开心地接受他们那些单纯的善意,再回报以体贴的心意,细腻地关注他们的感受。他们或许不太习惯这种关注,却显得既欢喜又受益,因为这不仅让他们更看重自我形象,也激励他们向上提升,好符合他们受到的恭敬对待。我发现自己在邻里间颇受欢迎,只要走出门,就会听见来自四面八方的亲切问候,也能看见友善的笑容。活在众人的关爱中,尽管是来自农工阶级的关爱,宛如“独坐阳光下,心静意恬然”(1)。
平静的内在情感在日光中吐蕊、绽放。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里,比起沮丧消沉,我的心更常因感恩而膨胀。可是,读者啊,让我从实招来,在这种宁静又有意义的生活中,经过一整天认真踏实地指导学生,而后独自满足地作画或阅读消磨夜晚时光,入夜后,我每每一头栽进怪异的梦境中。那些色彩繁复的激越梦境充满了幻想、动**与风暴,在那些冒险犯难的奇幻景象中,在那些惊心动魄的险境或浪漫的机缘中,我仍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遇见罗彻斯特先生,相遇的场景总是某种惊险万分的危机。之后,我会意识到自己依偎在他怀里,倾听他的声音,与他四目相对,碰触他的手和脸颊,爱着他,被他爱着。那股与他厮守终生的期盼会夹带着它初始的力道与火焰,卷土重来。然后我醒了,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处境如何。我起身坐在没有帷幔的**,发抖、打战。那时,寂静的黑夜便会目睹失望的抽搐、听闻深情的呐喊。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我准时打开教室门,心情平静又镇定,为日复一日的不变职务做准备。
萝莎曼·奥利佛如她所言来探望我。她多半趁着早晨跑马的时间造访学校。她会骑着她的小马慢步跑到门前,后面跟着一名也骑着马的骑装仆人。她一身紫色骑士服,长长的鬈发轻吻着脸颊、飘扬在肩上,一顶黑色天鹅绒女英雄帽高雅地戴在上头,任谁也幻想不出比这更姣美的外貌。她会以这种面貌踏进简陋的校舍,轻盈地漫步在一排排目眩神迷的乡下女孩之间。她通常选在圣约翰先生每天的教义问答时段到来。我在想,这位女访客的眼神只怕锐利地穿透了那位年轻牧师的心。即便他没在看,仿佛也有某种直觉提醒他她的到来;即便他的视线离大门很远,只要她出现在门口,他的脸颊就会泛起红晕。他那大理石般的五官即使拒绝软化,也会出现难以形容的变化。他沉默的容颜似乎传达着一股饱受压抑的**,比颤动的肌肉与投射的目光所能传达的情感更为强烈。
当然,她很清楚自己的魅力,他并没有——因为他办不到——隐瞒她。尽管他怀有基督徒的坚忍,只要她走上前去与他攀谈,愉快地对着他的脸展露出鼓舞与柔情的笑靥,他的双手就会颤抖,眼睛就会冒出火花。即使他没说出口,他哀伤与坚定的神情仿佛在说:“我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我并不是觉得恋情无望才保持沉默。如果我献上我的心,我相信你会接受它。只是,那颗心已经呈上神圣的祭坛,周围已经生起了火堆,转眼间就会成为被烈火吞噬的祭品。”
接着,她会像失望的孩子般嘟起小嘴,原本光芒四射的魅力顿时被愁云惨雾掩蔽,她会迅速把手从他手上抽开,任性地转身背对他那既是英雄又是烈士的面容。无疑地,她这样离开的时候,圣约翰愿意不惜代价追随她、唤回她、留住她。可惜,他不肯舍弃任何进入天国的机会,也不愿意为了乐园般的情爱,放弃真实而永恒的天堂。再者,他不能把所有天生的性格——漫游者、野心家、诗人和牧师——全都局限在一份情感里。他不能,也不愿为了幽谷庄园里的安详生活,放弃他在蛮荒国度的传教战斗。我会知道这些,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因为我曾经不顾他的沉默天性,大胆地逼他吐露心事。
奥利佛小姐经常赏光来到我的小屋,我完全摸清楚了她的个性。她那人毫无神秘感可言,也没有任何伪装。她爱卖弄风情,却不冷漠,有点吹毛求疵,却非自私自利。她从小就百般受宠,却不完全骄纵野蛮;她个性轻率,脾气却不错;她很虚荣(她不由自主,因为只要照镜子,就瞧见千娇百媚的容颜),却不矫揉造作;她出手阔绰,却不以财富为傲;她很天真,够聪明,个性爽朗活泼,思虑欠周。总而言之,她很迷人,即使在我这个冷眼旁观的同性眼中也是如此。然而,她不算非常有趣,也很难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她的思想观念跟别人,比如说圣约翰的妹妹们,有根本上的差异。尽管如此,我喜欢她的程度几乎和我喜欢我的学生阿黛拉一样,只是,相较于一个同等可爱的成年朋友,我们对自己照顾并教导的孩子会怀有更亲昵的关爱。
她忽然对我很友善。她说我很像圣约翰,只是,当然,我“好看的程度不及他的十分之一,虽然你也算是个可爱又体面的小人儿,他却是天使”。不过,我善良、聪明、沉着又稳重,跟他一样。她斩钉截铁地说,我怎么看都不像个乡村学校老师,还说,她敢肯定我以前的生活如果说出来,一定能写成一本轰动的传奇小说。
有一天晚上,她一如往常地活泼得像个孩子,也一如往常地轻率却不讨人厌地探索我的隐私,在我小厨房的碗柜和桌子抽屉里翻找,她找到两本法文书,一本席勒诗集,还有德语语法书与字典,又翻出我的画具和几张素描,其中有一张是一个天真无邪的美丽小女孩的脸部铅笔速写,那是我的学生,其他还有各式各样的自然景物画,都是在摩顿谷地周边的荒原写生的作品。起初她惊讶得张口结舌,紧接着又欣喜若狂。
“这些是你画的吗?你懂法语和德语吗?你真是太可爱、太神奇了!你画得比我在S镇读的第一所学校里的老师好。你可不可以帮我画张肖像,我好拿给爸爸看?”
“乐意之至!”我答道,想到可以描绘这么完美又明艳的模特儿,内心涌起一股艺术家的兴奋感。当时她穿着宝蓝色丝质洋装,手臂与颈部**出来,唯一的装饰就是她的栗色鬈发,波浪似的垂落肩膀,有着自然卷翘那种不加修饰的雅趣。我取出一张细致的硬纸板,精心地勾勒出轮廓。我决定要好好享受为这张画着色的乐趣,由于时间已经太晚,我告诉她必须再过来一趟,让我把画完成。
她回家跟她爸爸大肆宣扬,以至于第二天晚上奥利佛先生亲自陪她过来。奥利佛先生是个高大魁梧、浓眉大眼、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士,他那娇媚的女儿在他身边,仿佛是灰白塔楼旁的鲜艳花朵。他很沉默寡言,也许还有点骄傲,但他对我非常友善。萝莎曼那张素描让他非常满意,他说我一定得把画完成,他还盛情邀请我第二天晚上到幽谷庄园做客。
我去了。我发现那是一栋宽敞漂亮的住宅,到处都有足以显示屋主财力雄厚的证据。我待在那里的时候,萝莎曼始终都欢欣雀跃。她父亲很慈祥,用过茶点后跟我聊天,极力赞扬我对摩顿学校付出的心力,还说,根据他观察到或听到的信息,我在这里教书是大材小用,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辞掉这份工作,去更合适的地方。
“就是呀。”萝莎曼说,“她够聪明,有资格到上流人家当家庭教师。”
我心想,比起待在任何上流人家,我更喜欢留在这里。奥利佛先生谈到圣约翰先生和里弗斯家族时,口气充满敬意。他说那是本地最古老的家族,祖先非常富有,过去整个摩顿地区曾经都是他们家的产业。即使到了今天,那个家族的子孙只要有意愿,可以跟任何最好的人家结亲。他觉得很可惜,这么有才华的好青年竟然决心要当传教士,真是平白糟蹋了大好人生。如此看来,萝莎曼的父亲并不会阻止她跟圣约翰的婚事。奥利佛先生显然认为,圣约翰的好出身、古老姓氏和神圣职业足以弥补他财力上的不足。
那天是十一月五日(2),是个节日。我的小女仆帮我打扫过屋子后,带着我答谢她的一便士酬劳,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我屋子里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地板洗刷过,炉栅擦亮了,椅子也彻底擦抹过。我也把自己打扮整齐,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度过。
翻译几页德文用去了一小时,之后,我拿出调色板和画笔,着手创作萝莎曼·奥利佛的肖像画。这件事轻松得多,所以很能抚慰心灵。画像头部已经完成了,只剩下背景等待着墨;衣服需要上色,也要为那对丰满的嘴唇点染洋红;在鬈发上这里添一笔,那里补一道柔软的波浪;再加深天蓝色眼皮底下的睫毛色调。我全神贯注在处理这些细节,却听到短促敲门声,然后门开了,圣约翰走进来。
“我来看你假日都在做些什么。”他说,“希望不是在沉思?不是,那很好。你画画的时候,就不会感到孤单。看吧,虽然你近来很振作,我还是不相信你。我带了一本书来,让你消磨夜晚时光。”他把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在桌上,是诗集,也是活在那个现代文学黄金年代里的人有幸品读的诚挚作品。啊!我们这个年代的读者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不过,打起精神来,我不会停顿下来指控或埋怨。我知道诗歌还没死,诗人的才华尚未消失,还没被贪欲打倒、捆绑或屠杀。诗歌与诗才终有一天会宣誓它们依然存活,就在眼前,也还拥有自由、拥有力量。它们像强大的天使,安居在天堂里!当利欲熏心的灵魂获胜,当脆弱的灵魂为自己的毁灭哭泣时,它们莞尔一笑。诗歌被摧毁了吗?诗才被消灭了吗?不!凡人哪,不会的!别让妒忌引导你产生那种想法。不会的,诗歌与诗才不但活着,而且支配一切、救赎一切。如果不是它们将神圣的影响力散播到各个角落,你就等于活在地狱里了,那是你自己的卑劣造就的地狱。
我心急地翻阅起这本《玛米昂》(3)的明亮扉页时,圣约翰开始低头观看我的画作,他高大的身躯震惊地猛然挺直。我抬头看他,他避开我的目光。我很了解他的想法,也能清楚地读出他的心思。在那个时候,我比他更加平心静气,所以短时间内我居于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很想做点对他有益的事。
“他是这么坚决,这么自我克制。”我心想,“他把自己逼得太紧,把所有的情感与痛苦都隐藏在心底,什么都不肯说,不肯承认,也不肯透露。我相信,如果他肯谈一谈这个他觉得自己不该娶的娇美萝莎曼,对他一定很有好处,我来引诱他说出来。”
我先开口:“里弗斯先生,请坐。”可是,他又说他不能久留。“那好,”我寻思着,“你想站就站着吧,只是你还不能走,我下定决心了。无论如何,孤单对你跟对我一样不好。我来试试,看能不能发掘出你那秘密心事的源头,然后在那大理石胸膛找一个孔洞,滴下一滴同情的抚慰剂。”
“这张画跟本人像不像?”我直截了当问他。
“像!像谁?我没仔细看。”
“你仔细看了,里弗斯先生。”
我这突如其来又怪异的鲁莽几乎让他吓一跳。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我。“哦,这还不算什么。”我在心里嘀咕着,“我可不打算被你那一点点顽固阻挠,我还要往前迈进一大步呢。”我又对他说,“你很仔细、很清楚地看过了。但我不反对你再看一次。”我站起来,把画放在他手上。
“处理得很细腻的画作,”他说,“柔和又明亮的色彩,灵巧又准确的笔触。”
“对,对,那些我都知道。可是相似度呢?这画里的人像谁?”
几经犹豫之后,他答:“我猜是奥利佛小姐。”
“当然是。先生,为了奖赏你猜中正确答案,我答应帮你画一张仔细又忠实的复制品。前提是你愿意接受这份礼物,我可不想白费时间和功夫,帮你准备一件你觉得毫无价值的东西。”
他仍然盯着那张肖像。他看得越久,手就握得越紧,似乎也就越想拥有它。
“真的很像!”他低声说道,“眼睛表现得很好,色彩、光线、表情都很完美。这幅画会笑!”
“如果你也有这么一张类似的画,对你会是慰藉还是伤害?说说看,你在马达加斯加、好望角或印度时,如果带着这份纪念物,会不会有安慰效果?或者,看见它会勾起一些让你丧气又忧伤的回忆?”
这时他偷偷抬起视线,凝视着我。他举棋不定、六神无主,再次低头审视画作。
“我想要拥有一幅,这点很确定。至于这是不是谨慎而明智的做法,那又另当别论。”
我很确定萝莎曼喜欢他,也知道她父亲不会反对这桩婚事。我的思想没有圣约翰那么崇高,所以有很强烈的意愿想撮合他们俩。在我看来,如果圣约翰得到奥利佛家的大笔财富,那么他用这些金钱做的善事,应该抵得过他离乡背井,在热带的骄阳下让才华凋零、让力量虚耗的奋斗成果。基于这个理由,我回答他:
“就我的观察,如果你马上得到肖像的本尊,就更明智、更谨慎了。”
这时他已经坐下,也把肖像放在面前的桌上,双手支着额头,深情地望着它。我发现他对我的大胆言语既不生气,也不震惊。我甚至看得出来,有人这么坦白地跟他聊起一个他觉得遥不可及的主题,又听见它这么轻松地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他慢慢体验到一种全新的喜悦、一种无法企及的宽慰。保守的人往往比豪爽的人更需要坦率地讨论他们的感受与伤痛。最坚定的禁欲主义者毕竟也是人,有人怀着善意鲁莽地“闯”入他们灵魂深处那片“沉默的海洋”(4),对他们而言通常也是最大的恩德。
“她喜欢你,这点我很确定。”我走到他椅子后方站定,说,“她父亲也很看重你。再者,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有点粗心大意,可是你一个人的心思就够你们俩用了。你应该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
“当然,喜欢你胜过喜欢任何人。她谈来谈去都是你,没有哪个话题更让她开心或更常提起的了。”
“听见这种话真开心。”他说,“非常开心。再多聊个十五分钟吧。”他当真拿出怀表,摆在桌上计时。
“说再多又有什么用?”我问,“说不定你正打算用铁石般的言语反驳我,或正在锻造一条锁链来捆缚你的心。”
“别把我想得这么冷酷无情。想象我正在屈服、软化,因为我正是如此。人类的情爱在我心里像刚开凿的清泉,它清甜的洪水已经泛滥在我审慎又艰苦地耕耘出来的土地。我在那些土地上勤勉地播下了善意的种子与自我克制的作为,如今却被琼浆玉液般的洪水淹没。新长的嫩芽泡在水里,香甜的毒药令它们腐烂。此时,我想象自己躺在幽谷庄园客厅里、在我新娘萝莎曼·奥利佛脚边的软榻上。她用她悦耳的嗓音跟我说话,用那双你高超的画笔传神地描绘出来的眼睛低头瞧着我,用那双珊瑚红的嘴唇对我微笑。她属于我,我也属于她,这段人生,这匆匆一瞥的人世对我而言就足够了。安静!什么都别说,我内心充满幸福,我的感官陶醉了,让约定好的这十五分钟平静地过去。”
我配合着他。怀表嘀嗒响着,我的呼吸急促又低沉,我静静站着。在这份静默中,十五分钟飞快消逝,他收起怀表,放下肖像,走到壁炉旁站定。
“好了。”他说,“刚刚那一小段时间贡献给错乱与妄想。我把头歇靠在**的胸脯上,自愿把脖子套进她用花朵编造的枷锁里,还品尝了她杯中的美酒。只是,那靠枕会燃烧,花环中有毒蛇,美酒带着苦味。她的承诺很空洞,她的情意很虚假,这点我看得出来,心里也很清楚。”
我惊奇地望着他。
“很奇怪,”他又说,“尽管我疯狂爱着萝莎曼·奥利佛。真的,爱得像初恋一样轰轰烈烈,对象又是这么美丽、优雅、迷人。与此同时,我却意识到一股冷静又客观的意念,觉得她不会是我的好太太,也不是适合我的伴侣;觉得我结婚一年后就会发现这件事,而十二个月的狂喜之后就是终生的悔恨。这点我很清楚。”
“确实很奇怪!”我不由自主地冲口而出。
“在我心里某个层面,”他接着说,“敏锐地意识到她的魅力,却有某些层面深深认知到她的缺点。那些缺点让她无法认同任何我向往的东西,无法配合我从事任何我要做的事。萝莎曼去吃苦,去劳动,去当女性使徒?萝莎曼当传教士的妻子?不可能!”
“你不一定要当传教士呀!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放弃我的职志,我的大业?放弃我为了天堂的华厦在人间打下的基石?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将所有雄心壮志融合为一个提升人类族群的伟大理想,企图把知识带进无知的国度,想以和平取代战争,以自由取代约束,以宗教取代迷信,以对天堂的渴望取代对地狱的恐惧。我想成为他们的一员。我非得放弃这个吗?那比我血管里的鲜血更珍贵,那是我必须期待、必须为它而活的目标。”
停顿良久之后,我说:“那么奥利佛小姐呢?你不在乎她的失望与哀伤吗?”
“奥利佛小姐身边永远不乏追求者与献殷勤的人。要不了一个月,我的身影就已经从她心底抹除。她会忘了我,也许会嫁一个比我更能带给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很冷静,却为自相矛盾而饱受折磨。你瘦了。”
“不。即使我瘦了一点,那也是因为操心我的未来。我的事至今还没能安排好,出发的时间一延再延。今天早上我才收到消息,说我的继任人选——我已经等他很久了——未来三个月内都没办法来接替我,也许三个月还会延长到六个月。”
“每次奥利佛小姐走进教室,你就颤抖、脸红。”
他脸上再度出现惊讶的表情。他从没想过女人敢这样跟男人说话。至于我,我很习惯这种谈话方式。跟坚强、谨慎又文雅的心灵对话时,不管对方是男是女,在我冲破传统保守观念的障碍、跨越信任的门槛,在他们内心的基石上取得一席之地之前,我是不会轻易罢休的。
“你确实很特别。”他说,“而且毫不胆怯。你有一股无畏的精神,也有洞悉一切的目光。不过,容我告诉你,你有点曲解我的情感,把我的感情看得太深厚、太强烈。你对我的同情,超出了我应得的分量。在奥利佛小姐面前脸红或颤抖时,我并不同情自己,而是鄙视自己的软弱。我知道那不是高贵的情感,那只是肉体的狂热,不是灵魂的抽搐。我的灵魂就像礁石一样稳固,安稳固定在汹涌大海的深处。认识真正的我吧,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我露出怀疑的笑容。
“你利用突袭手法逼我吐露了心事。”他说,“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脱下那件基督教用来遮掩丑恶人性,以鲜血漂白(5)的法袍之后,我的真实面貌就是一个冷漠无情、野心勃勃的人。所有情感之中,只有与生俱来的喜好对我才有永久的影响力。引导我的是理智,而不是情感。我的野心无远弗届,我想要比别人爬得更高、做得更多,这股欲望永不餍足。我推崇坚忍、毅力、勤奋、才华,因为人类就是靠这些才达成伟大的目标,升到卓越的地位。我密切观察你的工作,因为我认定你是勤勉、本分、精力充沛的女性典型,并不是因为我深深同情你的遭遇,或同情你依然承受的折磨。”
“你好像把自己说成了异教徒哲学家。”我说。
“不,我跟自然神论的哲学家有所不同。我有信仰,我也相信福音。你用错词了,我不是异教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我是耶稣教派的追随者,身为祂的门徒,我接受祂纯洁、宽容、慈悲的教义。我拥护那些教义,也宣誓要散播出去。在我的青年时代,宗教就收服了我,也滋育了我的原始特质,将自然天性的微小种子发展成浓荫蔽日的博爱大树;让人性中那原始的复杂根须,发展出神性正义的适当认知;将我为鄙陋的自己谋取权力与声名的野心,转化成宣扬我主国度、为十字架规范赢得胜利的野心。宗教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把原始本质育化成完美状态,教化淬励我的天性。可是,宗教无法根除本性,本性也无法被根除,除非‘等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6)。”
说完这番话,他拿起放在我的调色板旁的表,又看了一眼那幅画像。
“她确实很美丽。”他喃喃说道,“人如其名,‘人间玫瑰’(7),一点也没错!”
“我可以画一张类似的给你吗?”
“有什么用处?不需要。”
他把我画画时习惯拿来垫在手底下、避免弄脏画纸的薄纸拉过来盖在画像上。我不清楚他突然在那张白纸上看见了什么,可是,确实有什么东西引起他的注意。他一把抓起那张纸,盯着边缘,又瞄我一眼。那是个说不出的怪异又难以理解的眼神,像闪电般快速而激烈地扫描我全身上下,好像一眼就要看遍并记住我的体形、面孔和衣着。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却把到嘴边的话吞回去,不管那是什么话。
“什么事?”
“没什么。”他边答边把薄纸放回画像上。我瞥见他利落地从那张纸的边缘撕下一长条。那纸条消失在他手套里。他草率地点一下头,说声“午安”,就走了。
“哇!”我叫了一声,用当地的土话说了一句,“这可怪透了。”
接下来换我检视那张纸。只是,除了几道我试画笔颜色时留下的颜料脏污之外,什么都没发现。我花了一两分钟思索,却解不开这个谜。我确信那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不再多想,不久就忘得一干二净。
(1)出自爱尔兰诗人托马斯·摩尔(Thomas Moore,一七七九—一八五二)的诗Lallah Rookh(一八一七)。
(2)即英国的烟火节,一六○五年十一月五日,有阴谋家企图引爆火药炸死国王詹姆士一世并炸毁国会大厦,结果计划失败,自此英国民众每年这天会施放烟火以示庆祝。
(3)指英国小说家兼诗人Sir Water Scott(一七七一—一八三二)的长诗《玛米昂》(Marmion)。
(4)出自英国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一七七二—一八三四)的诗《老水手之歌》(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
(5)见《启示录》第七章,据称耶稣受难时流下的血可以洗涤人类罪恶。
(6)语出《圣经·哥多林前书》第十五章第五十四节。根据基督教信仰,信神者死后会得到不朽的生命。
(7)萝莎曼Rosamond的拉丁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