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02

“还没呢。才刚刚进入**。你来的正是时候,一起听下去吧!顺便麻烦你叫醒那位趴在棋盘上睡觉的先生——叫什么名字?对了,独仙先生……请独仙先生也过来听听吧!你说呢?他那么贪睡对身体是有害的。该叫起他来了吧?”

“喂,独仙兄,起来,起来!要讲有趣的故事啦。快点起来吧!寒月君说,你那么贪睡对身体有害呢。还说您太太会担心的。”迷亭嚷道。

独仙“嗯”了一声抬起头来,口水顺着他那山羊胡流下来,像蜗牛爬过的痕迹似的闪闪发光。“啊,好困!这就叫作‘山上白云横,好似我倦怠’吧,啊,睡得真舒服!”

“你睡得香甜,我们都已目睹。请你起来吧。”

“起来也行啊。有什么趣闻可听?”

“马上就要把小提琴……刚才他说要干什么呀?苦沙弥兄!”

“要干什么,完全摸不着头脑。”

“马上就要拉琴啦。”

“马上就要拉琴啦。你到这边来,听一听!”

“怎么还在说小提琴?不堪忍受!”

“你是拉‘无弦之素琴’的人,应该不会不堪忍受的。而寒月兄因为要吱吱啦啦地拉琴,害怕左邻右舍听到,正极其不堪忍受呢。”

“是吗?寒月兄难道不知道不惊扰邻里的拉琴方法吗?”

“不知道。如果有这样的方法,恳请赐教。”

“何须赐教?只要看一眼露地白牛,就会明白。”独仙说得玄而又玄。寒月断定这是独仙刚睡醒,头脑不清而卖弄辞藻,便故意不搭理他,接着刚才的话头往下说:

“我终于想出了个妙计。第二天正好是天长节,从早上开始我就不时地把藤箱打开看看,然后再关上,就这样反反复复,整个白天都心神不定的。终于熬到天黑了,当藤箱底下响起虫鸣时,我把心一横,将那把小提琴和琴弓取了出来。”

“总算要开始拉琴啦。”东风刚一说,迷亭便提醒道:“轻率抚琴,危险将至哟!”

“我先拿起琴弓,从弓头到弓把都仔仔细细检查一遍……”

“你又不是笨铁匠,煞有介事的。”迷亭讥讽道。

“一想到这琴便是自己的灵魂时,恰似武士在漫漫长夜的朦胧灯影里,将锋利的宝剑,猛然拔出刀鞘时的心境一般。我手握琴弓,禁不住浑身发起抖来。”

东风叹道:“真是个天才!”迷亭紧接着说:“真是个疯子!”主人则说:“还是快拉琴吧!”独仙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幸而琴弓没有问题。我又把小提琴拿到油灯下,正、反两面仔细检查了一遍。各位还要想到在这大约五分钟期间,藤箱下面一直在唧唧地响着虫鸣呢……”

“我们全都会想到的,你就放心地拉琴好了。”

“现在我还不能拉……幸而小提琴毫无瑕疵,这就放心了。于是我霍地站起来……”

“你要去哪儿?”

“请安静地听我说,好不好。像这样我说一句你们问一句,没法讲啦……”

“喂,各位!他叫咱们安静哪!嘘——嘘——”

“插嘴的不就是你一个人吗!”

“是吗?真是失礼失礼,我一定洗耳恭听!”

“我将小提琴夹在腋下,登上草鞋,三步并作两步跨出茅屋,不过,还要等一下……”

“瞧瞧,又来了。我猜一定是什么地方停电了吧?”

“即使返回屋里去,也没有柿饼可吃喽。”

“诸位仁兄总是这般胡乱插言的话,甚感遗憾。鄙人只好对东风一个人讲了……好了,东风君。我两三步迈出门去后,又折返回去,把离开家乡时花三元两角钱买的红毛毯蒙在头上,噗地吹灭了油灯。你猜怎么着,眼前顿时一片漆黑,连草鞋在哪儿都看不见了。”

“你到底想去哪儿?”

“你就好好听着吧!好不容易穿上草鞋,出去一看,只见夜空月明星稀,地上柿叶遍地,头披红毛毯,怀抱小提琴。我一直向右走去,沿着缓坡,来到了庚申山下。这时,东岭寺敲响的钟声透过我头上的毛毯,穿过我的耳鼓,震响我的脑子。东风君你猜,此刻是什么时辰?”

“猜不出来啊。”

“九点啦。从现在开始,我将要在这漫漫秋夜,独自一人走八百多米山路,爬到一处叫作大平的山岭。可是,我的胆子一向很小,若在平时一定会被吓得魂不守舍。然而,精神一旦高度集中,奇迹便出现了,我竟然没有产生半点害怕或是不害怕之类的念头。因为当时我一心想着要拉小提琴,神奇极了。那个名叫大平之处位于庚申山南侧,那是一处绝佳的眺望地,天晴之日登山远眺,从红松林的缝隙间能够将山下城镇一览无余——面积嘛,大约六十丈见方吧,正中有一大块岩石,足有八张席那么大。北侧与叫作鹈沼的池塘相连,池塘周围都是三抱粗的大樟树。因为是山中,附近只有一间采樟脑小屋。池塘一带渺无人迹,即使白天也不是个让人愉快的好去处。万幸的是,有一条工兵为了演习开辟出来的小路,攀登并不吃力。我终于爬上了那块大岩石上,将毛毯铺好,姑且坐了下来。由于在这寒夜登山还是第一次,我坐在石头上,稍微定了定神,只觉得四下的阴冷萧瑟渐渐渗透我的身心。在这种场合,使人心慌意乱的只有恐怖感,所以,只要能除却这种恐怖感,就只会感受到凛冽的空灵之气了。我呆呆地坐了二十分钟左右,渐渐感觉自己仿佛独居在水晶宫里。而且我那孤独的身体,不仅是身体,就连灵魂也好像是用寒天做的,变得清澈而透明,我几乎弄不清自己是住在水晶宫里,还是我的肚子里有个水晶宫了……”

“越来越玄妙了!”迷亭一本正经地打趣。独仙紧跟着感慨道:“真乃奇境啊!”

“如果一直处于这样的精神状态,说不定直到明天早晨,我都会茫然地在石上打坐,拉不成小提琴哩……”

“那个地方是不是有狐狸精啊?”东风问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连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都分不清楚。就在这当儿,突然听到身后的古池里发出‘嘎’的一声尖叫……”

“快要出来啦!”

“那叫声传得老远,伴着呼呼的风,掠过遍山的树梢时我才猛然清醒……”

“总算放心了!”迷亭故意摩挲着胸口说。

“这就叫作‘大死一番天地新’啊!”独仙挤眉弄眼地说,但寒月完全不解其意。

“我清醒过来一看四周,庚申山一片寂静,连雨滴的声音都没有。心想,奇怪,刚才那是什么叫声?若说是人的叫声吧,太尖厉;说是鸟叫吧,又太高亢;若说是猴子吧……这一带哪来的猴子。到底是什么声音呢?我脑子里一旦出现疑问,便总想解开这个谜。于是,一直默默无为的各路神仙便纷纷争先恐后地在头脑中狂热地**起来,宛如当年京城人士欢迎英国的康诺特爵士那样。不大工夫,我全身的毛孔突然张开,就像被喷了烧酒的多毛腿似的,号称勇气、胆量、判断力、沉着等客人,飞快地从毛孔中蒸发出去了。心脏在肋骨下跳起了捏鼻舞,两条腿像风筝响笛似的颤抖起来。这可受不了!我突然将毛毯蒙在头上,将小提琴夹在腋下,摇摇晃晃地从岩石上跳了下来,沿着山路一溜烟地跑下山去,一口气跑了八百米,回到住处,就钻进被窝,睡觉了。东风君,现在回想起来,后来再也没有遇到比那更叫人毛骨悚然的事了。”

“后来呢?”

“全都讲完了!”

“原来根本没拉小提琴呀?”

“就算我想拉也拉不成呀!那一声尖叫多吓人哪。纵然是你,也一定拉不成的。”

“唉,总觉得你这个故事虎头蛇尾的。”

“你‘觉得’也无妨,反正是事实嘛。怎么样啊?各位!”寒月环顾大家,扬扬自得。

“哈哈哈,讲得真是绝妙啊!能把故事编到这个程度,想必老兄颇费了一番苦心吧?我还以为是桑德拉·贝罗尼即将在东方的君子国现身呢,因此,一直恭恭敬敬地聆听。”迷亭估计会有人让他解释一下桑德拉·贝罗尼是怎么回事,出乎意料,没有人问,不得不自行讲解。“桑德拉·贝罗尼在月下弹竖琴,在森林中唱意大利风情的歌曲,与你抱着小提琴登上庚申山,真可谓‘同曲异工’啊!可惜的是,人家令月中嫦娥惊叹,老兄却被古池中的狸怪惊吓到了。由此可知,在紧要关头,才见滑稽与崇高的巨大反差。想必老弟很遗憾喽。”

“倒也不觉得遗憾。”寒月却意外平静下来。

“还不是因为你想到山上去拉小提琴,赶赶时髦,结果才受到惊吓的呀!”这回是主人不客气地批评。

独仙叹息道:“好汉竟去那魔窟里讨营生。可惜呀!”

独仙说的每句话,寒月都不曾听懂过。不仅是寒月,恐怕在座的无人明白吧!

隔了一会儿,迷亭换了个话题,说:“这件事就这样吧!你近来还是天天到学校去一心磨玻璃球吗?”

“不是的,前些日子我回乡省亲,暂停了。对于磨玻璃球我已觉厌倦。老实说,我正考虑中止呢。”

“可是,你若不磨玻璃球,就当不上博士呀!”主人微微蹙起眉头说。

“您是说博士吗,嘿嘿嘿嘿……博士嘛,当不成也无所谓了。”寒月本人却说得相当轻松洒脱。

“但是,拖延婚期,双方都比较麻烦吧?”

“您说什么结婚?是谁结婚?”

“你呀。”

“我和谁结婚啊?”

“当然是和金田小姐啦!”

“嘿嘿。”

“嘿嘿什么?不是早已有婚约了吗?”

“哪里有什么婚约,是对方这样到处宣扬的。”

“这也太胡闹了。是吧,迷亭君,那件事你也知道吧?”

“那件事,你指的是鼻子夫人吗?如果是那件事的话,就不只是你我知道了,那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天下无人不知了。总有人来问我:几时才能有此荣幸在《万朝》等报刊上,以‘新郎新娘’为标题刊载新郎新娘的照片呀?而东风君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创作了长篇诗作——《鸳鸯歌》。然而,只因寒月不想当博士,那呕心沥血的杰作很可能砸在手里,叫人担心极了。喂,东风君,是这样吧?”

东风说:“倒也不至于担心到那个程度吧,我还是希望把那篇充满深深祝福的作品公之于世的。”

迷亭说:“瞧瞧看!你到底当不当博士,已经影响到了四面八方,你就加把劲儿,继续去磨玻璃球吧!”

“嘿嘿嘿嘿。多蒙老兄挂念,很过意不去。不过,我现在不当博士也无妨了。”

“此话怎讲?”

“因为我已经有了明媒正娶的老婆啦。”

“呀,这招真厉害啊!你是什么时候秘密结婚的呀?这年头,真是人心难测哟!苦沙弥兄,正如你已亲耳听到的那样,寒月君说他已经有妻儿了。”

寒月说:“还没有孩子哪!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生孩子,可就麻烦了。”

“到底是何时、何地结的婚呀?”主人像个预审法官似的问道。

“何时嘛,我回到家乡后,她已在我家等候我成婚哪。今天给苦沙弥先生带来的鲣鱼,就是参加婚礼的亲戚们送的。”

“只送三条鱼干贺喜,也够吝啬的!”

“哪里!我从一大堆鱼干里只拿了三条来。”

“那么,你家乡的姑娘,也都是肤色很黑吧?”

“是呀,墨黑墨黑的,和我很般配。”

“那么,金田家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没打算怎么办。”

“那可有点儿不合适吧。是吧,迷亭兄!”

“没什么不合适的。嫁给其他男人还不是一样吗。说到底夫妻不过是摸瞎子罢了。总之一句话,本来完全用不着摸瞎子的,却偏要瞎摸一通,简直多此一举。既然是多此一举,管他谁摸到谁呢。可悲的只是作《鸳鸯歌》的东风君哪!”

“不要紧,那鸳鸯歌,也可以转给寒月君结婚用啊!金田小姐结婚时,我再另作一首。”

“不愧是诗人,真是潇洒啊。”

“你跟金田家退婚了吗?”主人还是惦记着金田小姐那头呢。

“没有,没有退婚的必要。我从未向对方求过婚,或是表示过要娶她,所以,什么也不说就可以……应该说,即便什么也不说也可以。即使是此时此刻,人家已派了十名、二十名密探,对于我们的谈话了如指掌了。”

主人一听“密探”二字,突然绷起面孔吩咐:“哼!那就不要说了!”

可是主人觉得未能尽兴,便又针对密探,大发了一通议论:

“乘人不备,偷取别人怀中之物者是小偷;乘人不备,窃得别人心思者是密探;神不知鬼不觉,撬开门窗拿走他人物件者是窃贼;神不知鬼不觉,诱人失言以窥其内心者是密探;将砍刀插在席上,勒索他人钱财者是强盗;堆砌恐吓之词强迫他人意志者是密探。因此,密探和小偷、窃贼、强盗本是一路货色,都是顶风臭出四十里。若对他们唯命是从,就会惯坏他们。决不能屈服!”

“怕什么。纵然有一两千个密探在上风头列队进攻,也没什么可怕。我可是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水岛寒月哟!”

“实在叫人肃然起敬啊!不愧是新婚燕尔的理学士,真是精力旺盛噢!不过,苦沙弥兄,既然密探和小偷、盗贼、强盗都是同类,那么,雇用密探的金田家又和什么人是同类呢?”

“不外乎是熊坂长范之流吧!”

“比作熊坂,妙哉妙哉!不是有这么句唱词吗:‘一个长范,忽而变两个,原来已是身首异处。’像对面胡同的那个靠着放阎王债起家的‘长范’,是个贪得无厌的俗物,活多少岁也不会毙命的。叫那些家伙赖上了可要遭报应噢!一辈子要倒霉的。寒月君要当心啊!”

寒月泰然自若,模仿‘宝生流派’的唱腔,豪迈地说:

“无须担忧!戏词中还说:‘哎呀呀,胆大包天的恶强盗!我的本事你早已知晓。怎敢前来找死,叫你好好领教领教!’”

“提起密探来,二十世纪的人,可以说大多有成为密探的倾向,这是什么缘故呢?”独仙到底是与众不同,提出了一个与时局无关的超脱的问题。

寒月回答:“是由于物价高涨吧?”

东风回答:“是由于不解艺术情趣吧?”

迷亭回答:“是由于人们长了文明犄角,像芝麻糖似的疙疙瘩瘩的。”

轮到主人时,他装腔作势地发出一番议论: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曾深入思考过。依我之见,现代人的密探倾向,全都起因于自我意识太强。我所说的自我意识,不同于独仙君所说的什么‘见性成佛’‘自我与天地一体’等悟道一类的东西……”

迷亭说:“哎呀,越说越玄奥了。苦沙弥兄,既然你都卖弄你那三寸不烂之舌大谈特谈,那么我迷亭也就斗胆追随老兄,大大方方地发表一番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喽!”

主人说:“那就请便吧。反正你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有啊,多得很。你老兄前日对刑警敬如鬼神,今日又把密探比作小偷和盗贼,简直是个善变之人。至于我嘛,从没出娘胎以前,一直到现在,始终不曾改变过自己的看法。”

主人说:“刑警是刑警,密探是密探。前日是前日,今日是今日。不改变自己的看法,正是你头脑愚笨的铁证。《论语》中说的‘下愚不可移’指的就是你这种人……”

“好不给面子啊!密探若是也这样正面进攻,倒也有可爱之处呢。”

“你说我是密探?”

“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密探,才这么直率的。好了,咱们就别吵嘴啦!继续聆听你那番宏论吧!”

“所谓现代人的自我意识,指的是对于自我与他人之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利害鸿沟知之甚多。并且,这种自我意识伴随着文明的进步,一天比一天敏锐,最终连一举手一投足都变得不自然了。西方有个叫亨利的人,批评史蒂文生说:‘他走进挂着镜子的房间,每次从镜前走过时,不照一下镜子便觉得不自在。他就是这样一个瞬间也不肯忘记自己的人。’这番话生动地描绘了当今世界的趋势。由于人们睡觉时不忘自己,清醒时也不忘自己,‘我’字如影随形,使得人们言行举止无不矫揉造作,作茧自缚,苦不堪言,不得不以男女相亲时的那种忐忑心情度过朝朝暮暮。所谓‘悠然自得’‘从容不迫’等都成了毫无意义的死语。从这一点来说,现代人都密探化了,盗贼化了。密探干的是掩人耳目、偷鸡摸狗的营生,势必增强自我意识。而盗贼,总是害怕会被捉住或被发现,也势必增强自我意识。因为现代人不论是梦中还是醒来,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怎样对自己有利或不利,自然也不得不像密探和盗贼那样增强自我意识。人们从早到晚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片刻不得安宁,直到进入坟墓,这便是现代人的心境,这是文明的诅咒。简直是愚蠢透顶!”

“的确很有趣。”碰上这样的问题,独仙是决不会甘居人后的。“苦沙弥兄的讲解深合我意。古人是教人忘掉自我,而今人,是教育人们不要忘掉自我,完全相反,结果二十四小时,人们的心全被‘我’字占据了。因此,片刻得不到安宁,无时无刻不在火焰地狱里炙烤。若问天下的良药是什么?没有比‘忘我’更有效的了。所谓‘三更月下入无我’,便是吟咏这种至高境界。而今人,即使对人亲热,也不是发自内心。连英国人引以为豪的‘nice’行为,实际上也是自我意识过分膨胀使然了。听说英国国王去印度旅游时,曾和印度的皇族一起进餐。那些印度皇族没有意识到有英国国王在场,习惯性地按照本国的吃法,将手伸到盘子里抓马铃薯吃。后来意识到后,皇族非常羞愧,满脸涨红,而英王却佯装不知,也伸出两个指头在盘子里抓马铃薯吃……”

寒月问道:“这便是英国式的教养吗?”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主人补充说,“也是在英国,有一个大兵营,某团的许多士官宴请一名下士。饭后,用玻璃钵端来了洗手水。那名下士大概是很少出席宴会,竟端起玻璃钵一口气喝光了洗手水。于是,团长边祝福下士身体健康,边将洗钵里的水一饮而尽。据说在座的其他士官也不甘落后地举起洗手钵,祝福下士官的健康哩。”

“还有这么个笑话呢。”一向不甘寂寞的迷亭说,“卡莱尔是个不谙宫廷礼节的怪人,第一次谒见英国女王时,这位先生突然说了声:‘可以坐吗?’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了。这时,站在女皇身后的众多侍从和宫女都吃吃地笑起来。不对,不是笑起来,是忍不住要笑。于是,女王回过头去,对身后的人示意了一下,于是那些侍从和宫女也都坐在了椅子上,这样卡莱尔才没有丢面子。不过,想不到女王竟然如此体贴入微!”

寒月做了个短评:“既然是卡莱尔,就算大家都站着,他也可能毫不在意呢。”

“体贴之心固然不错,”独仙接过来说,“不过,正因为是有自我意识,因此关心别人也就很劳神了。可怜啊!人们都说:随着文明进步,争斗之心就会逐渐消失,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变得文明了,其实大谬不然。自我意识这么强,怎么可能相安无事呢?不错,表面看来,虽然像是波澜不起、平和安宁,然而,互相之间都感觉非常痛苦。就如同力士在土表中扭在一起一动不动的架势一样,在旁人看来,平静至极,而力士双方不是都在暗中较劲吗?”

“就拿打架来说吧,从前打架是以暴力制胜,反而不算是过错,然而现在变得非常巧妙,这就更加导致自我意识的增强。”轮到迷亭说话了,“培根说过:‘顺从大自然的力量,才能战胜大自然。’今日的争斗,恰好遵循了培根格言,真是不可思议,和柔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意图利用敌人之力消灭敌人……”

“也和水力发电一样,顺从水流之力,使其变为电能,为人类所用……”寒月刚说了一半,独仙立刻接着说:

“所以说呀,‘贫时为贫所缚,富时为富所缚,忧时为忧所缚,喜时为喜所缚’。才子毙于才,智者败于智,像苦沙弥这样脾气暴躁之人,只要让你发火,你就会立刻冲出去,中了敌人的圈套……”

“对呀!对呀!”迷亭拍手叫好时,苦沙弥先生讪笑着说:“不过,我也不是那么容易上钩的吧?”大家听了,一齐大笑起来。

迷亭问:“那么像金田那种人,会因何而死呢?”

独仙说:“老婆因鼻子而死,丈夫因罪孽而死,喽啰因当密探而死。”

“小姐呢?”

“小姐嘛,我没有见过,无从说起……不外乎是穿死、吃死,或是喝死吧!总不至于因恋爱而死的。也说不定会像《卒塔婆小町》里的人那样死于路旁哩。”

“这么说可太过分了。”东风因为给小姐献过新体诗,立刻提出抗议。

“所以说,‘应无所往而生其心’这句话是至理名言。不入这种境界,人是苦不堪言的!”独仙仿佛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说着。

迷亭说:“你别那么神气!像你这种人,说不定会死在里面呢。”

主人说:“总之,文明若是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就不想活了。”

迷亭立刻一语道破:“那就去死吧!不必客气。”

主人浑不讲理地说:“我更不想死啦。”

“看来,出生时,无人深思熟虑;临死时,却无人不烦恼。”寒月事不关己地说了一句。

这种时候,只有迷亭能接得上话:“这就好比借债时不假思索,到了还钱的时候都发愁是一个道理。”

“如同借债不想还钱的人才幸福一样,平静面对死亡的人也是幸福的。”独仙依然是超然而出世。

“照你这么说,厚颜无耻便是悟道了?”

“没错!禅语中就有‘铁牛面铁牛心,牛铁面牛铁心’之说。”

“如此说你就是这类人的标本了?”

“倒也不是。不过,以死为苦,这是人类出现了神经衰弱病以后的事。”

“是啊。像你这种人吧,怎么看怎么像神经衰弱症出现以前的先民。”

迷亭和独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时,主人却对寒月和东风抨击起了文明。

“关键问题是,怎样才能借钱不还。”

“这不是问题。借钱非还不可。”

“喂,讨论嘛,你先听我说。正如怎样才能借钱不一样,怎样才能长生不死,也是个问题,不,已经成了问题,所以才搞炼金术的,可是所有炼金术都失败了。无论如何人总是要死的,这已经很清楚了。”

“这个道理早在发明炼金术以前,就很清楚了。”

“喂喂,讨论嘛,别插嘴,好好听着。当明确了无论如何得死的时候,又出现了第二个问题。”

“咦?”

“反正得死的话,那么怎样死才好呢?这就是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就注定了和第二个问题同时诞生的命运。”

“的确。”

“死,是痛苦的,然而,死不成,更痛苦。神经衰弱的国民活着比死亡更加痛苦万分。因此,才以死为苦。并非怕死而以死为苦,而是忧虑怎样死最好。只是一般人因智力不足,总是听天由命,于是惨遭他人的欺辱杀戮。然而,有点个性的人,不会满足于被社会零切碎割地弄死,必然要对死法进行种种探讨之后,提出一个崭新的方案。因此,纵观未来世界的趋势,必然是自杀者不断增加,而且无一不是依照独创的方式告别人间的。”

“这么说,将来的社会越来越不安生了。”

“当然,一定会的。亨利·阿瑟·琼斯写的剧本里,就有一个不断主张自杀的哲学家……”

“他想要自杀吗?”

“遗憾得很,他并没有自杀。不过,今后再过一千年,人们一定会那样做的。一万年以后,只要提到死,人们就会想到自杀,想不到别的死法。”

“那还了得!”

“会的,一定会的。这样一来,对于自杀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成为一门科学。诸如落云馆那样的中学,就会讲授自杀学,作为一门正课代替伦理学。”

“妙极了。我都想去旁听了!迷亭先生,苦沙弥先生的高论,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到了那时候,落云馆的那位伦理学教师大概会这样说吧:‘诸君,不可墨守所谓公德这种野蛮作风。作为世界青年,诸君首先要重视的义务是自杀。但是,这等于说‘己所欲,可施于人’了,所以为了进一步扩展自杀效益,也可以进行他杀。尤其是那个珍野苦沙弥先生那样穷酸的人,看他活得相当痛苦,所以要争取早日杀掉他,便是诸君的义务。诚然,与从前不同,而今乃是开明时期,不能卑鄙地使用那种刀啦枪啦,或是弓箭等家伙,只能依靠讥讽这种高尚的技术,以此来杀人,这样对其本人即是积德,而且也是诸君的荣誉……’”

“这番讲演太有意思了。”

“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哩。现代社会,警察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首要目的。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巡警就会挥舞着打狗的棍棒,到处打杀天下公民……”

“为什么呢?”“为什么?现在的人很看重生命,所以需要警察的保护。但是到了那时候,人们觉得活着很痛苦,因此警察是出于慈悲才把他们杀死的。当然,心眼活泛些的人大多都已自杀;要警察动手杀死的家伙们只剩下些特别懦弱的、没有自杀能力的白痴,或是残疾人了。那些希望被杀死的人会在门口贴上一张字条。很简单,只要写上‘有男人(或女人)自愿被杀死’,贴在门上的话,警察就会在适当的时候过来,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处置的。至于尸体嘛,照例由巡警拉车去各家收拾。还有更有趣的事哪……”

东风感慨不已地说:“先生的笑谈,真是无穷无尽啊!”独仙又捻着他那山羊胡,慢悠悠地道:“说是笑谈,也算是笑谈;不过,若说是预言,也许就是预言。不能够透彻把握真理的人,总是被眼前的各种表象所束缚,动不动就把泡沫般的梦幻当作永恒的真实,因此只要说得稍微超然些,便立刻被看作是笑谈。”

寒月肃然起敬道:“即是所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吧?”

独仙露出“那还用说”的神色,接着说:“从前西班牙有个地方叫作柯尔道巴……”

“今天还有吗?”

“也许还有吧。这个暂且不管它吧!按照那地方的风俗,寺院一敲响晚钟,家家户户的女人都会从家里出来,跳进河里游泳……”

“冬天也游泳吗?”

“这一点不是太清楚,总之,没有老少贵贱之别,所有女子都跳进河里。但是,男人一个也不参加,只是在远处眺望。远远望去,暮色苍茫的水波上,一个个雪白的肉体在游动,只是模模糊糊地看不清……”

“多富有诗意呀!完全可以写成一首新体诗啊!那是个什么地方?”东风只要一听到**,就往前探出身子。

“柯尔道巴呀!可是当地的小伙子们既不能和女人一同游泳,又不许靠近看清女人们的身姿,于是,心中不满的小伙子们便搞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嘿,搞的什么花样?”迷亭一听恶作剧,大感兴趣。

“他们买通了寺院里的敲钟人,将日落时敲钟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而女人们都没什么脑子,一听到敲钟了,便纷纷来到河边,只穿着短内衣、短**,扑通扑通跳进水里。虽说是跳进了水里,但是和往常不同,天并没有黑。”

“不会又是‘秋日火辣辣’吧?”

“她们往桥上一看,许多男人正站在上面瞧着她们。她们虽然羞耻万分,也无可奈何。据说一个个全都羞得脸红红的呢。”

“后来呢……”

“后来嘛,人们认识到,这是因为人只要受习俗所惑,就会忘却了根本原理,所以要多加小心才行!”

迷亭说:“先生所言甚是,小生受益匪浅。说到被习俗所惑的事,我也讲一个吧。最近阅读某刊物,就看到一篇描写这样的骗子的小说。假设我在这里开了个书画古董店,在店里摆出大家的书画以及名人使用过的画具。当然不是赝品,全是地地道道的真货,不折不扣的上品。既然是上品,自然价格都很贵。来了一位喜好收藏的顾客,问道:‘元信的这幅画多少钱?’我说:‘标价是六百元,就六百元吧!’顾客说:‘买是想买,只是身上没带那么多钱,真是可惜,只好作罢。’”

“他肯定是这么说的吗?”主人总是说些人家不乐意听的话。

迷亭警觉地回答:“差不多吧。这可是小说噢,就算是这么说的吧。于是我说:‘钱不要紧。您要是喜欢,就拿去吧!’顾客犹豫地说:‘这怎么行?’我十分豪爽地说:‘那就按月付款给我吧!月付可以细水长流,反正您今后也是我们的主顾……唉,您一点儿不用顾虑。那么您月付十元怎么样?还是多的话,每月付五元也行。’后来我和顾客经过两三个回合的讨价还价,最后以六百元的价格将狩野元信法眼那幅画卖给了他,不过是分期付款,每月十元。”

寒月说:“简直就像泰晤士报的《百科全书》里的故事呢。”

迷亭说:“《百科全书》里的记载当然很准确,而我说的就不大确切了。下面就要进入巧妙的欺骗部分了。你们仔细听我讲。寒月,每月十元,你算算,六百元的话,要多少年才能还清?”

“当然是五年了。”

“的确是五年。不过,独仙君,你认为五年的岁月,是长还是短呢?”“一念万年,万年一念。说短也短,说不短也不短。”

“你说的什么意思呀?是道歌吗?真是缺乏常识的道歌。且说五年当中每月付十元,就是说,对方只要付款六十次即付清了。然而,这就是习惯的可怕之处。假如同一件事情重复做了六十次,那么,第六十一次还想照例付款十元。第六十二次也想付款十元。就这样六十二次、六十三次……随着重复的次数增多,一到日子就想要付款十元,不然就难受。人似乎很聪明,但是有着拘泥于旧习而忘却根本的大弱点,利用这种弱点,我便可以反反复复月月占到十元钱的便宜。”

“哈哈哈,不会吧!不至于健忘到这个地步吧?”

寒月一笑,主人微微正色道:

“唉,真有这种可能的。我就是每月寄款偿还大学时期欠下的债,也不记账,最后学校不让我再寄了才发现。”主人把自己的丑事当成一般人共通的丑事讲给众人听。

“瞧瞧,眼前不就有这种人吗,可见是千真万确的了!所以,听了我刚才说发表的‘未来文明记’,嘲笑我是在说笑话的人,正是认为六十次可以还清的分月付款,却付了一辈子也理所当然的家伙们。尤其是寒月、东风这样缺乏经验的青年,必须牢记我们这些前辈的话,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寒月说:“谨遵教诲!分月付款一定只付六十次。”

“喂,寒月君,看似在说笑话,其实都是至理名言哟!”独仙冲着寒月说,“比如说,刚才苦沙弥兄和迷亭兄给你忠告:‘你没跟对方打招呼,就擅自和别人结婚,有欠妥当,应该快到金田家去道歉。”

“恕我不能去道歉!如果是对方向我赔礼,另当别论,我可没有那个兴致。”

“假如警察要你去道歉,你当如何?”

“如果是大臣、贵族的命令,你怎么办?”

“那当然越发的难以从命了。”

“你们瞧瞧看,和过去比起来,现代人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过去是只要有权势,便可为所欲为的时代,从今往后则是个纵然你有威严的权势也无可奈何的人物辈出的时代了。当今世界已然变成了纵然是殿下还是阁下,都无法肆意妄为地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社会了。说得极端些,如今,当权者权势越大,被压迫者就越感到不舒服,而奋起反抗的时代了。因此,如今与过去不同,是一个出现了正因为是有至高无上的官府才无可奈何的新气象的时代。是过去的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可以通行无阻的社会。世态人情的变迁真是无法琢磨!迷亭君的《未来记》若说是笑谈,也算是笑谈,但是,若说它预见了未来前景,岂不是也发人深省吗?”

迷亭说:“有幸遇到这般知音,我就非要把《未来记》的续篇讲下去不可了。正如独仙所说,今日世界,如果还想要靠着权势耍威风,仗着二三百条竹枪横行霸道,这就好比坐着轿子非要和火车赛跑的那些时代落伍者中的顽固家伙一样——比如不识时务的放阎王债的长范先生之流,所以,咱们只要冷眼旁观就是了。

“……不过,我的《未来记》关注的并非鼠目寸光的小事,而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仔细审视时下的文明倾向,预卜不远之未来的发展趋势,便可得出结婚将成为不可能之事。诸位切莫惊慌!我说‘结婚将成为不可能’之事,其理由如下:如上所述,现今是以个性为中心的社会。从前的一家之主是男主人,一郡之主是郡守,一方之主是领主,除此以外的人几乎没有人格可言。纵使有,也不被承认。而今则天下大变,所有的人都主张起个性来,每个人仿佛都在说:‘你是你,我是我!’二人在路上相遇,各自都在内心愤愤不平:‘你小子是人,我当然也是人!’互相敌视着擦肩而过。就这样人人都变得强大了。

“因为人人都平等地变得强大了,也就等于人人都平等地变弱了。从别人已经不那么容易加害于我这一点来看,每个人的确是强大了,然而,对别人不得随意欺负这一点来看,个人的力量又明显比以前弱了。变得强大人人都高兴,而变得软弱则无人喜欢。于是,一边拼命固守自己的优势,不让他人侵犯秋毫,一边强求扩大自己的弱点,哪怕是半根毫毛也要侵犯他人。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空间,感觉活得辛苦了。正是由于人们都尽可能地膨胀自我,直到胀破,反而在苦恼中生存。由于太苦恼,便想方设法在人与人之间寻求空隙。人们就是如此的自作自受,烦恼不堪,他们琢磨出的第一个方案便是分居制。在日本,到山沟里去瞧瞧,家家户户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屋檐下。他们没有想要主张的自我,即使有也不主张,也就相安无事,但是,对于今天的文明人来说,即使是亲子之间,如不尽可能地伸张自我,就觉得吃了亏,因此,为了维持彼此的安宁,势必分居。欧洲由于文明发达,比日本更早地实行了这一制度。即使有的同住的人家,儿子跟老子借钱也要付利息,像外人一样付房租。正因为老子认可并尊重儿子的个性,才出现了如此良好风气,这种良好风气早晚也要传到日本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