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03

“今天这套可就行不通了。因为丈夫就是丈夫,妻子再怎么说也是妻子。现今是为人妻者,都是在学校里穿着灯笼裙裤,磨炼了强烈的个性,梳着西式发型嫁进门来的,自然不会对丈夫百依百顺。而且,如果是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那就不算是妻子,而是泥人了。越是贤惠妻子,个性就越是强得不得了;个性越强就和丈夫越是合不来;合不来,势必和丈夫发生冲突。因此,有着贤妻头衔者,定要从早到晚和丈夫闹别扭。这虽然是顺应时尚之事,但越是娶了个贤惠妻子,夫妻双方的苦楚越是增多。夫妻之间就像水和油一般,形成了一道格格不入的隔断,假如渐渐磨合,那隔断保持着一定的平衡还要不要紧,但是,这水和油互相侵犯的话,家庭里就会像大地震一般震动起来。由此,人们渐渐认识到了夫妻同居对于双方都得不偿失的道理……”

寒月说:“照你这么说,夫妻就无法同住了?真令人担心啊!”

迷亭说:“要分居,一定要分居,天下的夫妻都要分居。从前是同床共枕才是夫妻,但今后,同居的夫妻会被世人看作没有做夫妻的资格。”

“依着你,我这样的人就要被编入没有资格的一群喽!”寒月间不容发地问了个无趣的问题。

迷亭说:“你生在明治时代是幸运的!可我呢,能够写出《未来记》,可见头脑超前于时代一两步,所以,现在已经过起独身生活了。人们胡乱猜测我这是因为失恋,然而,眼睛近视的人真是浅薄得可怜!这个先放一放,接下来谈《未来记》吧!”

“那时,一位哲学家从天而降,宣布了一个破天荒的真理。其说是:人是具有个性的动物。消灭个性,其结果便会消灭人类。为了实现人生真正的意义,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持并发展人的个性。拘泥于陋习,勉强自己踏入婚姻,是违背自然法则的野蛮风气。姑且不谈没有个性的蒙昧时代,即使在文明昌盛的今日,依然缚于如此陋习,而不知反思,实为荒谬绝伦。”

“于此文明开化已达到鼎盛的今日,不应该有任何理由让两个个体以超出一般人的亲密程度联结在一起。尽管道理如此显而易见,可一些缺乏教养的青年男女为一时卑劣的感情所驱使,随意举行新婚合卺之礼,此乃悖德失伦之行径。吾等为了人道,为了文明,为了保护那些青年男女的个性,不能不竭尽全力抵制这种蛮风……”

“迷亭先生,我反对你的这种说法!”这时东风君“啪”的一声拍了下膝盖,以忍无可忍的语调说道,“依我看,要问这世上什么最珍贵,没有比爱与美更可宝贵的了。正是这爱与美使我们获得慰藉,使我们更加完美,使我们生活幸福;正是这爱与美,使我们情操优美,品格圣洁,同情心净化。因此,我们不论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都不可能忘记这二者。二者在现实中,爱就化为夫妻关系,美就融入诗歌与音乐。因此我想,只要人类还生存在地球上,夫妻关系与艺术就不会消亡。”

“不消亡固然不错,然而,如现在的哲学家所说,婚姻要彻底消亡的,又有什么办法?只好想开啦。你说艺术吗?艺术当然也会落得和婚姻同样的命运了。所谓个性发展,即是个性自由的意思吧?那么,个性自由前提下的艺术岂不是没有存在的可能了吗?艺术的繁荣,不正是源于艺术家和欣赏者之间个性上的一致吗?不管你是多么了不起的新体诗人,不管你怎样咬牙坚持,假如读了你的诗,没有一个人觉得有趣的话,那么非常遗憾,除了你自己,再也不会有人欣赏你的新体诗了吧?任凭你创作多少篇《鸳鸯歌》也无济于事,幸而你生在明治时期,才有那么多人爱读你的诗,不过……”

“哪有那么多人看啊。”

“既然现在都没有什么读者,那么,到了文明高度发展的未来,就是说到了某位大哲学家横空出世,提倡‘非婚论’时,就更不会有读者了。并不是因为是你写的才没人看,而是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对别人的诗完全不感兴趣的缘故。即便是现在,在英国已经出现了这种倾向。你看看现在英国小说家中最善于将人物性格鲜明地表现在作品中的梅瑞狄斯的小说,还有乔伊斯的小说就知道了,他们的读者不是少得可怜吗?这也难怪。然而,那种作品,只有具备那种个性的人才会感兴趣的,有什么办法?这种倾向逐渐发展到了婚姻成为不道德之事的时候,艺术也同样彻底消亡了。对吧?到了你写的诗文我看不懂,我写的诗文你也看不懂的那一天,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艺术可言呢!”

东风说:“说得倒也是。不过,凭我的直觉,好像并非如此。”

迷亭说:“你直觉并非如此,而我则是曲觉如此吧。”

“迷亭君也许是曲觉吧。”现在独仙开口了,“总而言之,越是宽容个性自由,人与人之间必然会越是紧张。尼采之所以炮制出超人哲学,就是因为这种紧张感无处释放,才不得不变形为哲学的。表面上看,这理论似乎是尼采的理想,其实那不是理想,而是不平。由于战战兢兢地活在个性得到发展的十九世纪,就连对邻居都要小心提防,睡觉都不敢随意翻身,因此,那位老兄才气急败坏地胡写起来。读他那部著作,与其说令人痛快淋漓,不如说令人可怜。那声音并非奋勇前进的呼喊,而是切齿痛恨的声音。这也不奇怪,从前是一朝伟人出,天下翕然聚于旗下,真叫人愉快!既有如此快事成为现实,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像尼采那样靠纸笔的力量写在书本上了。所以,不论是《荷马史诗》,还是英国古民谣,同样是描写超人的人格,给人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了,写得很开朗,很畅快的。这是因为基于现实中愉快的事。把这些愉快的事写在纸上,所以没有苦涩味。到了尼采的时代,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没有一个英雄出世。即使出现了,也没有人推崇他为英雄。从前只有一个孔子,因此孔子很受尊崇,而今却有数个孔子,或者可以说天下人都是孔子。因此,尽管有人宣称:‘我是孔子!’也无人买账。于是乎,牢骚满腹。为了发泄只好在书本上卖弄起了超人哲学。

“我等渴望自由,并得到了自由;得到了自由,却又感到不自由,因而烦恼不已。因此,西方文明似乎不错,但归根结底还是不行的。与此相反,在咱们东方自古讲求精神修养,还是有其道理的。事实表明,个性发展的结果是大家全都得了神经衰弱症,苦不堪言。到了此时,才发现‘王者之民****焉’这句话的真正价值,才能醒悟到‘无为而化’这句话不可轻慢。但是,纵然醒悟,为时已晚,宛如酒精中毒以后才明白‘啊,若是不喝酒就好了’一样。”

寒月说:“各位所说的,似乎尽是厌世哲学,奇怪的是,我听了半天却不以为然,这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你刚娶了妻子嘛。”迷亭立刻回答。

于是主人突然说起这么一番话:“娶了妻,就认为女人好,这是天大的错误。为了供你们参考,我给你们念一段有趣的文章。请好好听!”说着,他拿起早就从书房拿来的那本旧书,说,“这虽是一本旧书,但是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就对女人的恶德一清二楚了。”

寒月一听,说:“出人意料啊!那是什么年代的书?”

“作者名叫托马斯·纳什,是十六世纪的著作。”

“越说越叫人惊愕了。难道那时候就已经有人在说我妻子的坏话了吗?”

“他点评了女人的各种恶德,其中一定可以找到你妻子的恶德。所以,你就往下听吧!”

“好的,我洗耳恭听!真是难得听到啊。”

“书中说:首先,介绍一下自古以来的贤哲们的女性观。你们都在听吗?”

东风说:“都在听哪!连我这个单身汉也在听哪!”

主人读道:

“亚里士多德曰:‘既然女子乃祸害,则娶大女不如娶小女,因小祸害总比大祸害灾难少……’”

迷亭问:“寒月君的妻子属于大女还是小女?”

“属于大祸害之类哟!”

迷亭笑起来:“哈哈哈,这本书有意思。快点往下念!”

“有人问:‘何为最大奇迹?’贤者答曰:‘贞妇……’”

“那位贤者是何人?”

“没有名字。”

“一定是个被女人抛弃的贤者。”

“下一个是第欧根尼。有人问他:‘何时娶妻为宜?’他回答说:‘青年尚早,老年已迟。’”

“这位先生大概是在酒桶里思考出来的吧?”

“毕达哥拉斯说:‘天下可畏惧者有三:火、水、女人。’”

“想不到希腊的哲学家们竟然会说出这般迂腐的话。让我说的话,天下无可惧之物,入火而不燃,落水而不溺……”独仙只说到这里便没词了。

“遇女子而不迷。”迷亭伸出援手。

主人接着读下去:

“苏格拉底说:‘驾驭女人,是人间最大难事。’狄摩西尼曰:‘如欲困其敌,其策莫过于将小女赠予敌人,可使其日日夜夜因家庭风波而疲惫不堪,无力再战。’塞内加将妇女与无知看成世界的两大灾难;马卡斯·奥雷里阿斯曰:‘女子之难以驾驭,有如行船。’普罗塔斯说:‘女人生来喜穿绫罗绸缎,乃因以此饰其秉性之丑之陋策。’巴勒里阿斯曾致函其友,告之曰:‘天下绝无女人干不出之事。但愿皇天垂怜,勿使君堕入女人算计之中。’又曰:‘何谓女子?岂非友爱之敌乎?岂非无可避免之苦乎?岂非必然之灾害乎?岂非自然之**乎?岂非似蜜之毒乎?如弃女人为无德,则不能不说不弃女人尤可谴责。’……”

寒月说:“已经足够了!先生,恭听了这许多褒贬愚妻之语,已经无话可说啦。”

主人说:“还有四五页,听我都读给你,如何?”

“差不多到此为止吧,嫂夫人也快回来了。”迷亭打趣道,话音刚落,忽听夫人在茶间里叫女仆:“阿清!阿清!”

“麻烦了!我说老兄,原来嫂夫人在家啊!”

“嘿嘿嘿……”主人笑着说,“我才不管呢!”

“嫂夫人!嫂夫人!什么时候回来的?”

茶间里悄然无声,没人答话。

“夫人,刚才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啊?”

依然没人答话。

“刚才说的并不是你先生的想法,是十六世纪的一个叫纳什的人的学说,你就放心吧。”

“我才不懂这些呢!”夫人远远地回了一句。寒月嘿嘿地笑着。

“我也不懂哩。对不起喽!啊,哈哈哈……”迷亭也无所顾忌地笑了起来。

这时,听见大门“哗啦”一声被人拉开,那人也不叫门,就迈着咚咚的脚步走来,猛地把客厅的纸门一拉,于是露出多多良三平的脸。

三平君今日不同以往,身穿雪白衬衫、崭新的大礼服,这已然非同寻常了,何况他右手还提着沉甸甸的四瓶一捆的啤酒,往鲣鱼旁一放,也不说话,“扑通”一声坐下,而且盘腿一坐,一副武士的架势,叫人刮目相看。

“先生近来胃病好些了吗?就是因为总是闷在家里,才不好的嘛。”三平说。

“倒也没有特别不好。”主人说。

“这还用说吗,脸色不太好呀!看先生的脸色发黄呢。近来正是钓鱼的时候。从品川租一条小船……我上个星期天曾去过。”

“钓到什么了?”

“什么也没钓到。”

“什么也没有钓上来,也有意思吗?”

“养吾浩然之气呀!先生,怎么样?各位去钓过鱼吗?钓鱼可有意思呢。在广阔的海面上,乘一叶扁舟,随波漂浮……”三平毫不发怵地对在座的人说。

迷亭回应:“可我想乘一条大船,在小小的海面上转来转去呢。”

寒月搭腔:“既是垂钓,不钓上些鲸鱼或是人鱼来,就没什么意思了。”

三平说:“怎么可能钓上那些东西呀?文学家就是缺乏常识哟……”

“我可不是文学家。”

“是吗?那你是干什么的?像我这样的公司职员,常识是最重要的。先生,近来我的常识越来越丰富了。在那种地方就职,自然是‘近朱者赤’,不知不觉就变成这样了。”

“变成什么样了?”

“就拿抽烟来说吧。如果抽‘朝日’牌、‘敷岛’牌香烟的话,可就吃不开了。”说着,他抽出一支金箔嘴埃及香烟,美滋滋地吸了起来。

主人问:“你有钱这么奢侈吗?”

三平说:“钱虽没有,不过,立刻就会有的。一抽这种烟,我的信誉度可就大不相同喽。”

“这信誉可比寒月君磨玻璃球来得更容易啊,不费多大劲儿,这叫‘轻松信誉’吧!”迷亭对寒月说,寒月还未及回答,三平说:“您就是寒月先生吗?到底也没有当上博士吗?由于您没有当上博士,所以,我就上了。”

“当上博士了吗?”

“不,是迎娶金田家的小姐。先生,我觉得很过意不去。可是禁不住对方一再求我娶了她吧,娶了她吧,终于下决心娶她的。不过,我觉得对不起寒月先生,心里着实不安呢。”

“请不必顾虑我!”寒月说。

“你想娶,就娶她好了。”主人回答得很含糊。

一向爱起哄的迷亭又来了劲儿:“这可是大喜事啊!所以说嘛,不论养了个什么样的姑娘,都用不着发愁。正如我刚才说的,总会有人要的,这不就有了一位前途无量的绅士要做上门女婿了吗?东风君,有新体诗的素材了,赶快写呀!”

三平说:“您就是东风君吗?我结婚时,可否给我写点什么?我立刻印出来,向来宾散发,也请您投给《太阳》杂志。”

“好啊,那我就写点什么吧!您几时要用呢?”

“几时都行,从您现成的诗作里选一篇也行。自然不让您白写,举行婚礼的时候请您去喝喜酒,请您喝香槟。您喝过香槟吗?香槟很好喝哟……苦沙弥先生,举行婚礼时我打算请个乐队的,将东风君的诗作谱成曲演奏可好?”

“随你的便!”

“先生,可否请您给谱曲呢?”

“瞎扯什么!”

“在座的有人会谱曲吗?”

迷亭说:“落选的候补寒月君可是个小提琴高手噢!你求求他吧!不过,只请他喝香槟,恐怕是不会答应的。”

“虽说都是香槟,四五元钱一瓶的可不好喝,我请来宾喝的可不是那种便宜货。您可以给我谱一曲吗?”

寒月说:“好的,当然可以了!给我喝两角钱一瓶的香槟,我也干,哪怕是没有报酬也无妨!”

“我不会让您白干,会给您报酬的。如果您不喜欢香槟,这个礼物行吗?”三平说着,从上衣内兜里掏出七八张照片,散放在榻榻米上。那些照片全是些妙龄女郎,有半身的,有全身的;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穿着裙裤,有的穿着长袖礼服;有的梳着高岛田式发髻。

三平说:“先生,您看,有这么多候选人哪!为了表达谢意,我可以从中给寒月君和东风君分别张罗一个。这个如何?”说着塞给寒月一张照片。

寒月说:“好啊!请您务必费心周旋。”

“这个也不错吧?”三平又递给他一张。

“这个也不错,请一定代为周旋。”

“您到底选哪一个?”

“哪一个都不错。”

“您可真是多情哟,先生!这一位是某博士的侄女呀!”

“是吗?”

“这位性格特别温柔。年龄也合适,才十七岁……如果娶她,有一千元的陪嫁哪……这一位是县知事的千金。”三平自顾自地说着。

“那我都娶了,不行吗?”

“你都要?这可太贪了。您是一夫多妻主义者吗?”

“虽说不是一夫多妻主义者,可我是个肉食论者。”

主人不客气地说道:“什么主义不主义的,快把这些玩意儿收起来好不好?”

“这么说,一个也不要了?”三平边问,边将照片一张张地装进衣袋里。

主人问:“那啤酒是怎么回事?”

三平说:“是我带来的礼物!为了提前祝贺,我在路口的酒馆买来的。一起干一杯吧?”

主人拍拍手叫来女仆,开了瓶。主人、迷亭、独仙、寒月、东风,五个人毕恭毕敬地举起酒杯,祝贺三平君的艳福。

三平非常兴奋地说:“我邀请各位参加我的婚礼,都会赏光吗?会赏光的吧?”

主人立刻回答说:“我可不去。”

“为什么?这可是我一辈子就一次的大事噢!您不愿意出席吗?有点不通人情哟!”

“不是不通人情,反正我不去!”

“是因为没有合适的礼服吗?其实穿短褂、裙裤就可以。先生,还是偶尔出来与人交往比较好!给您介绍些名人。”

“谁稀罕!”

“对您的胃病有好处的!”

“胃病不好也没关系。”

“既然先生这么固执,学生就不勉强了。您怎么样?肯赏光吗?”

迷亭说:“我一定去。可能的话,我还希望有幸当个媒人呢。有俳句云‘九杯香槟醉春宵’……你说什么,媒人是铃木藤?嗯,我就知道会是他的。这可太遗憾了,没有办法。若是两个媒人,就太多了吧?那我就以朋友身份出席吧。”

“您怎么打算?”

独仙说:“你问我吗?‘一竿风月闲生计,人钓白苹红蓼间’。”

“这诗是什么意思?是《唐诗选》里的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什么意思吗?这可难办啦。寒月君会赏光的吧?咱们也算是老相识嘛!”

“一定出席。不然就听不到乐队演奏我作的曲子了,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就是嘛!东风君,您呢?”

“我嘛,很想在新郎新娘面前朗诵我的新诗。”

“那可太好了。先生们,我有生以来也没有这么高兴过呢。所以,我要再喝一杯啤酒。”

于是,他咕嘟咕嘟地喝起自己拿来的啤酒来,喝得满脸通红。

秋天日短,眼看天黑了。我看了一眼烟蒂成堆的火盆,才发现炉火早已熄灭,就连这些无所事事的诸公也似乎有些兴尽。先是独仙说:“太晚了,该走啦!”大伙跟着也都说:“我也该走了!”便一个个地迈出玄关。于是,客厅里像曲艺演员散了场,霎时变得冷清了。

主人吃罢晚饭进了书房。女主人拢了拢单薄的内衣领口,在缝补一件洗褪了色的家常衣服。孩子们都已并枕而眠。女仆去了澡堂。

看似悠闲的人们,若叩其内心深处,总会听到悲哀的声音。

独仙似乎已经得道,但是两脚依然踏在地上;迷亭也许逍遥自在,但是他的世界也非画中美景一般;寒月不再磨玻璃球,终于带着家乡的妻子来到东京,这倒是顺理成章的。然而,顺理成章的生活,久而久之也会感到无聊吧!东风再过十年,也会悔悟今日胡乱献诗之非吧!至于三平,难以判定他将会进山,还是入水。只要他一辈子都能够请人喝几盅香槟酒,自鸣得意,也就可以了。而铃木藤先生会一直圆滑做人的,既要圆滑地滚来滚去,就会沾上污泥,可尽管沾了污泥,也比不会圆滑处世的人吃得开!

咱生而为猫居于人世间,转眼已两年有余。自以为咱这么见多识广的猫算得上是举世无双了。不料前日,有个名叫卡特·摩尔的素不相识的同胞,突然之间声名大噪,让我有点惊讶。仔细一打听,据说它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却出于一时的好奇心,特意变成幽灵,为了吓唬我,从远隔万里的冥土前来一会。还听说它是一只不孝的猫,一次去见母亲时,它曾叼着一条鱼出门,打算送给母亲,可是半路上实在馋得不行,忍不住自己先享用了。正因为如此,它的才华也不亚于人类,甚至作过诗,让它的主人大为吃惊。既然如此豪杰早已在一个世纪之前降临,像咱这般碌碌无为者,早该告别人间,回归虚无之乡去了。

主人早晚会因胃病而亡。金田老板已经因贪得无厌而赴黄泉了。秋叶已萧萧落尽。既然死亡乃万物之必然归宿,活着也不堪大用,或许尽早死掉才算得明智。按照几位先生的说法,人的命运,终将归于自杀。倘若疏忽大意,咱猫也必须投胎到那无聊的人世上去了,好可怕呀!我不觉心情有些郁闷,还是喝点三平先生的啤酒,精神精神吧!

我绕去了厨房。厨房的油灯不知什么时候灭了,大概是从门缝钻进去的秋风所为,不过,今日好像是个月明之夜,有光亮从窗户透进来。托盘上并排放着三个玻璃杯,两只杯里还残留着半杯茶色的水。玻璃杯里的水,即使是开水,也令人觉得冰冷。更何况这**映在清冷的月色下,静悄悄地挨着灭火罐,还未喝就已感觉浑身发冷,不想喝了。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连三平喝了那种水以后,都满脸通红,呼哧呼哧喘气,那么即便是猫喝了它,也不可能不快活的吧!反正这条命早晚要交代的,活一天就要多体验体验。等死了以后躺在坟墓里头懊悔,也来不及了。我鼓起勇气,打算喝点尝一尝!我猛地将舌头伸进杯子里,吧唧吧唧舔了几下,大吃一惊,舌尖就像被针扎了似的。真不明白人类怎么喜欢喝这种难以下咽的东西,猫是无论如何也喝不下去的。猫与啤酒完全没有缘分。这可受不了,我将舌头缩了回来,但转念一想,人们总是把“良药苦口”这话挂在嘴上。每当伤风感冒,便皱着眉头喝那种莫名其妙的苦水。我现在还想不通:到底是因为喝了它病才好?还是为了病好才喝它?真是走运,今天就用啤酒来解这个谜吧!假如喝下以后连肚子里都苦得慌,那就算了;假如像三平那样快活得忘乎所以,便是前所未有的大收获,可以对邻近的猫们传授一番了。好吧,别想那么多了,干脆听天由命,撞撞大运吧,于是我又伸出舌头——睁着眼睛就不想喝了,便紧紧闭上眼睛,又吧唧吧唧地舔起来。

我极力克制着厌恶,终于喝干了一杯啤酒时,便产生了某种奇妙的感觉。起初舌头麻酥酥的,嘴里特别苦,仿佛受到了外面什么东西的压迫,可是,喝着喝着,感觉慢慢舒服些了。喝光了第一杯酒时,已经觉得不多么难喝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第二杯又轻而易举地被我干掉了。我顺便把洒在托盘里的啤酒也舔得一干二净,如同擦过一般。

然后,我为了观察一会儿自己的感觉,一动不动地蹲着。逐渐地身子温暖起来,眼眶发热,耳朵发烫,特别想唱歌,特别想跳猫猫舞,想大骂一句“主人、迷亭和独仙都见鬼去吧”,想抓挠金田老头,想咬掉金田老婆的鼻子。什么事都想干。最后,我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站起来后又摇摇晃晃地想迈步——这太有趣了。我想走出门去!然后想问候月亮公公一声“晚上好!”好不快活。

我心里想着所谓“陶然薄醉”,大概就是这种滋味吧,一边怀着漫无目的地散步的心情,随意地移动软绵绵的腿,不知怎么搞的,觉得特别困,简直搞不清自己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我想睁开眼睛,眼皮却沉重得很。我心想,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如此了,管它前面是高山还是大海,我都不怕。我颤悠悠地伸出前爪,只听扑通一声,我猛地一惊,“完了!”也来不及思考究竟怎么完了,只是刚意识到完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清醒过来时,我已经漂浮在水面了。我感觉难受无比,用爪子乱挠一气,但是挠到的都是水。只要我一挠,身子便沉入水里。没办法,又用后爪往上蹿,用前爪拼命挠,只能听到咔哧咔哧的声音,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好容易将头伸出水面看看四周,想看一下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原来是掉进了一个大缸里。这口大缸的水里,直到入夏之前,长着很多叫作“雨久花”的水草,后来,不吉利的乌鸦飞来,啄光了雨久花,还在这口缸里洗澡。乌鸦一洗澡,水就浅了,水一浅,乌鸦就不来了。刚刚我还在想:“近来水少了,乌鸦不来了。”可是万万想不到,此刻我竟代替乌鸦在这里洗起澡来。

水面距缸沿有四寸多。我伸出爪子也够不到缸沿,跳也跳不出去。一动不动地躺着的话,只有沉下缸底。可是挣扎的话,只听到脚爪咔哧咔哧挠缸壁的声音,挠到缸壁时,身子稍稍浮起一些,但是立刻又沉下去。沉下去太痛苦,便又咔哧咔哧地挠起来。渐渐地,身子就没劲了,尽管心里焦急,四肢却又不听使唤。终于,自己也弄不清是为了下沉而挠缸,还是由于挠缸而下沉了。

在这痛苦之时,我心里想:遭此厄运,只怪我一心想要从水缸里逃出去。虽说万分渴望能够逃出去,可明摆着是逃不出去的。我的腿不足三寸。就算浮出了水面,从水面拼命伸出爪去,也无法抓住五寸多高的缸沿。既然无法将前腿搭上缸沿,任凭我怎么挠,怎么焦急,即便折腾一百年,粉身碎骨也是不可能逃出去的。明明知道逃不出去,却想要逃出去纯粹是痴心妄想。正因为勉为其难,才这般痛苦的。无聊!自求受罪,自寻折磨,愚蠢透顶!

“还是算了吧!随他去好了。够了,我可不想再咔哧咔哧挠了!”我不再抵抗了,前腿、后腿,以及脑袋和尾巴全都放松下来,不再死命挣扎了。

渐渐地我感觉不那么难受了。我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活,也分不清自己是在水中,还是在客厅里了。不管是待在哪里,也不管变成怎样了,都无关紧要,只是觉得舒坦了。不,就连舒坦不舒坦也感觉不到了。我将让日月坠落,天地崩溃,进入不可思议的太平之境。我快要死了,死了以后就能获得这样的太平世界了。不死是得不到太平的。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老天保佑!老天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