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的猫头鹰
There's an Owl in My Room
一天下午,我在某间演播厅的大屏幕上看到了格特鲁德·斯泰因(1),听到她亲口朗读了一篇她的著名文章,就是写到“呜呼,草地上的鸽子”的那篇(想必您也清楚,这声叹息是出自斯泰因小姐的胸臆)。斯泰因小姐读完那篇写“呜呼,草地上的鸽子”的文章后,说道:“这不过是对一幅我见过很多次的景象所做的平铺直叙。”恕我不能苟同。“呜呼,草地上的鸽子”于斯泰因小姐本人的认知而言,或许只是平铺直叙,但对鸽子曾在这里降落、正在这里降落、将在这里降落的那块草地而言,并非什么平铺直叙。要真的描写鸽子落在卢森堡花园的草地上(我相信,这就是鸽子降落的地方),一则真正的平铺直叙理当是这样的,说到鸽子落在那里就只说鸽子正在那里降落。无论落在哪里,鸽子就只是鸽子,绝非悲伤的鸽子,亦非快乐的鸽子。
把“呜呼”这个词和鸽子联系起来,既不严谨,也讲不出任何道理。鸽子绝对不“呜呼”。他们跟“呜呼”完全没有关系,他们也跟“万岁”毫无瓜葛(即使你给他们系上红色、白色、蓝色的缎带,在音乐节上将他们放飞也一样);他们跟“饶了我吧”和“过得去吧”也扯不上关系。小白兔可以,苏格兰?犬,以及冠蓝鸦,甚至河马,都可以,但鸽子不行。说来也巧,我对鸽子做过非常深入、具体的研究,同时也仔细研究了一下鸽子的影响力,或者说是缺乏影响力。我吃着早餐时,不时会有几只鸽子光顾我酒店房间外的窗台,而我就望着窗外。他们从来不曾因我“呜呼”,也从来不曾令我产生过“呜呼”的感觉;他们从来不曾令我产生过任何感觉。
没有任何人类、走兽或飞禽,能把戏演绎出鸽子那种味道。举个例子吧,有只鸽子落到我的窗台上,他发现了我,看到我穿了件蓝色的波点睡袍,正坐在椅子里冥思苦想,他把缩着的脖子探得老长,侧着头从眼角偷偷看我,完完全全(斯泰因小姐多半认为是的)就像个胆小的男人,藏在楼后面,从墙角探出头来,看是不是有什么长着蹄子的魔鬼跟踪他,还是那只是他自己脚步的回音。然而,根本没有什么“全世界都觉得他像个胆小的男人,藏在楼后面,从墙角探出头来,看是不是有什么长着蹄子的魔鬼跟踪他,还是那只是他自己脚步的回音”。原因则在于,鸽子是没有情感的,也没有激发别人情感的本事,鸽子在看就是鸽子在看。说到情感,与鸽子比起来,鱼简直称得上澎湃了。
一只鸽子的凝视不会令我哀伤或愉快,也不会令我怀有忧虑或希望,但是换了马,或牛,或狗则大为不同。尤其是狗,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有的狗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在说,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又或者他们才是彻头彻尾的疯子。我甚至敢放话,大多数狗看我的眼神都是那个意思。这不仅在我,也在狗的意识中调动起某种警觉或一目了然的恐惧,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令一段关于风景的描绘活了起来,在那里,狗和我本人都有自己的角色,是情感的字符。因此,假如斯泰因小姐这样写——草地上有狗,当心,草地上有狗,当心,当心,草地上有狗,当心,爱丽丝——我根本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那就是对草地上有狗的一段平铺直叙。然而,不论任何作家硬要写一只鸽子令他忧伤,或令他随便怎么怎么样了,我非立即抗议不可,这只是某个个体产生的极度特殊化的异想天开的认知,因而,并不适合被当成其切实所见的平铺直叙。
不了解鸽子的人——只有你了解鸽子没有什么可供了解之处时,你才算了解了鸽子——不应随便描绘鸽子或鸽子的影响力。要论鸟类的影响力,所有鸟当中最接近于零的,非鸽子莫数。母鸡会令我感到尴尬,就好像我的老海蒂阿姨那样,想当初我都十二岁了,她仍认定我还小,不能自己洗澡;猫头鹰令我不安;如果我旁边有只老鹰,我就一直假装老鹰并不存在;还有,黄昏时的燕子能吓得我魂不附体。但是鸽子对我没有一丁点儿影响力。显然,他们对任何人都完全没有影响力,连小孩儿都不怕他们。所以,有那么多种鸟,却偏偏选中鸽子进行放飞,还给他们系上彩色的缎带,像是音乐节啊,图书馆剪彩啊,新飞船命名典礼啊都会有他们的身影。这样的场合,如果放飞的是一大群猫头鹰,必然会引**乱,喝倒彩的喝倒彩,吹口哨的吹口哨,扔椅子的扔椅子,有的人还会像中了魔咒一样晕倒,还有,天知道还会有什么。
我坐的地方,透过窗子,可以看到哈佛俱乐部的屋顶,那里有一只鸽子,就只是一只鸽子。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如同鸽子一般没有存在感,所有的人,都应该明了这个简单的事实,斯泰因小姐更应该明白。我看到鸽子后面那堵光秃秃的墙,他由无聊的灰砖垒成,麻木地试图在遗忘之中沉睡下去;鸽子下面,是哈佛俱乐部远离了滚滚红尘的窗户,他惊恐而困惑地瞪视着街对面的什么东西。而鸽子则只是屋顶上的一只鸽子,曾经是,现在是,而且永远都只会是一只鸽子。这是世上最浅显不过的事实了。如果你把那句话大声地读出来,你将立即领会我的意思。这是对屋顶上有只鸽子的平铺直叙。我得努努力才会留意到那只鸽子,然而那根阴沉沉的红色大铁管立即攫住我的视线,他沿着建筑物的一侧往上爬,想趁那根醉得有点儿歪歪斜斜,正嘶声尖叫的烟囱不注意,爬到他身上。
一只鸽子,不论他有什么作为,我都不会为他,或为我,或为这世界上的任何人感到遗憾,正如我所做所说的这一切都不会令鸽子为他本身感到遗憾一样。就算我把他的羽毛拔出来,也不会令他为自己难过,也不会令我为我本人,或为他感到难过。但是你去试试把豪猪的尖刺拔下来,或者再进一步,试着拔长耳野兔的毛看看。鸽子不曾,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儿,不能闯入我的意识,仿佛有只手在衣柜抽屉里四处摸索那样,把我的思绪搅乱,或从中扯出点儿什么来。即使我压根儿没有抵抗过。你满可以给鸽子穿上件小小的夜礼服,戴上顶小小的绸缎帽子,在他的翅膀下夹一根小小的金头手杖,然后让他于夜晚走进我的房间,我根本不会受到丝毫影响。我也不会大喊大叫:“全能的上帝啊,鸟类主宰世界了!”然而,如果你把一只猫头鹰放进我的房间,即使蔽体的只有他与生俱来的羽毛,完全没搞别的什么花样,我也会拉高被子,脑袋钻到被子底下,惊声尖叫。
与鸽子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境界相比,世间万物都远远有所不如。反过来,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的境界,鸽子同样一骑绝尘。
(1)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1874—1946),美国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代表作有《毛小姐与皮女士》《美国的地理历史:或人性与人类精神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