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的会是美好回忆

张秘书足足跑了七间大药房,才买到了沈希权指定了制药厂的甘草片,匆匆赶过去,保姆轻手轻脚地给她开了门。一见面,保姆先把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

张秘书立刻放轻了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进玄关。

宽阔的客厅里,放着一张特制的宽敞罗汉床,穿着浅咖啡色、方格睡衣的沈希权单手托着下颌,倚靠在秋香色的靠垫上,刚好入眠。

电视机开着,放的是财经新闻,却被调成无声。张秘书只好坐在一旁看着无声电视,静悄悄地等,看电视都不敢看得太投入,时不时转头看一看老板醒了没有。当目光落到沈希权的脸上,她心里不禁涌起一串感叹。

时间在他身上流淌得尤其慢,每一个与他初次见面的人,几乎都猜不到他的真实年龄。她第一次踏进恒唯公司应聘的时候,也猜错了他的年纪,以为他只有二十岁出头,后来看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才知道岁月对他优待到令人发指。

她对老板最初的印象是英俊过人,其后是能力过人,再其后是神秘过人。他经常会去医院,漫无目的地转转,然后让她用信封装些现金交给某个他不认识、她更不认识的病号,有时候是直接让她去付医疗费。他援助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农村来的贫困孩子。

张秘书从来没见过这么做慈善的。他从来不去参加什么慈善晚宴,更不会给红十字会捐款,或是造福家乡建桥修路。很多商人都喜欢名利双收,他是个例外。相反,张秘书偶尔也听到一些八卦,说他不是什么善类。但这两年他断断续续随手捐给陌生人的钱,足够建一所希望小学了。

她正想着这些,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吓得她一跳,急忙去摸口袋,意识到不是自己的手机,才悄然松了口气。

沈希权好不容易咳嗽消停一会儿,打了个盹就被吵醒,气得睁眼就想要骂人,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电话号码,却一丝脾气也发不出来,哑着嗓子喂了一声。

莫丹一听他的声音,就气不打一处来,气势汹汹地道:“你是要破产了吗,沈总?这个月的赡养费怎么没打?”

离婚协议上,莫丹分掉他一半的家产,另外,每个月十五号,他还要单独付给她一笔赡养费,直到她再婚。

沈希权耐心地解释:“我生病了,这几天没去公司。”

莫丹忽然安静下来。沈希权握着手机等她说下一句,电话却被干脆利落地挂了。

张秘书非常惊讶地发现,老板的脸上竟然出现了失落和心酸的表情,一向所向披靡的狠角色,居然也会有如此脆弱的时候,看来病得不轻。

沈希权没事喜欢去医院救助穷人,自己生病却从来不去医院,前些年全是被莫丹逼着去医院输液。可是,如今莫丹已经成了前妻,方才打电话来也只是催他付赡养费,丝毫不关心他的病体,自然更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逼他去医院。

临近年关,公司忙成一团,沈希权偏偏在这个时候生病,出于对公司好的考虑,张秘书只能求助于佟夕。她在沈希权身边做了三年的秘书,非常清楚,除了莫丹,能让沈希权听得进去话的人唯有佟夕。

佟夕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好已经到了星园小区。

对于张秘书的嘱托,她很爽快地应承下来:“张姐,你放心,我下午过去看看,要是严重了,就催他去医院。”

佟夕知道沈希权的这个习惯,据他自己说,年少时经常和人打架斗殴,又没钱次次去医院,就自己买药硬扛下来,长此以往,习以为常。

佟夕接完电话,聂修将车钥匙递给她。她面无表情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进了电梯。聂修站在台阶前,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着她,目光和以前每一个约会结束时那样,有不舍的意味。

佟夕从未觉得电梯门合得那么慢,简直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最后终于合上了。

她悄无声息地舒了一口气,全身都有一种来历不明的累。她拿出手机给沈希权发了条微信,说下午有事要去拜访他一次。

佟夕等了很久,沈希权才回复一个“好”字,佟夕仿佛看到了他有气无力的样子。

下午出门前,佟夕站住窗前,向外面看了看。连着两次聂修的突然出现,弄得她都开始疑神疑鬼起来。还好,他不在。

气温回升了一些,路上的冰雪还是没融化,佟夕对自己的车技不放心,她将昌河车停在楼下,自己打车去了沈家。

保姆给佟夕开了门,说沈希权在一楼的客房里休息。佟夕扫了一眼客房,房门半开着,一只男式拖鞋就被扔在门口,看来他是病得不轻,二楼都懒得爬上去了,就这样,还硬扛着不去医院,也是让人佩服。

保姆说:“沈先生午饭没吃什么东西。”

佟夕问她做的什么食物,保姆说米饭,还有四菜一汤。

“他一犯咳嗽就喜欢喝粥。你换着样儿给他熬粥就行,咸的、甜的轮着来。”

保姆小声解释:“沈先生也不说,我哪儿知道呢。”

沈希权和莫丹都不喜欢家里有外人,这保姆是他们两人离婚后才从家政公司请来的,平素也不住家,就负责过来做午饭和晚饭。

佟夕低声说:“你回去吧,晚饭我给他做。”

保姆求之不得,提前下了班。

佟夕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来,目光落到茶几上,看见一本《凯旋门》。奇怪,沈希权何时喜欢看这种书?她翻开扉页,才发现那是莫丹的书。书中有个书签,书签上有几片玫瑰花瓣,花瓣下面是一段对话——

“从那个时候起——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不再知道该往哪儿去——是你给我的这一年,这是时间的礼物。”她慢慢地转过头来对着他,“为什么我不能跟你待在一块呢?”

“那是我的过失,琼。”

佟夕轻轻合上书,回忆起当年莫丹看这本书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她那会儿正和沈希权新婚,被沈希权宠到天上,发的朋友圈就是一幕幕的现实版言情剧。日子过得太甜了,她就特别喜欢看虐文,经常让佟夕给她推荐超级虐的书看。结果,没多久,生活真的虐了她一把。

沈希权移情别恋,不计代价地和她离了婚。听到这个消息,佟夕受到的打击,不比她小。

如果说佟春晓的婚姻让佟夕产生了恐惧,聂修的无情让她对感情寒心,那么,沈希权对莫丹的背叛,真是让她彻底失去了婚恋的信心。

房间里响起咳嗽声,佟夕放下书,轻轻走过去。通过半开的房门,沈希权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不禁一惊,支起半个身体,再一看并非是莫丹,松了口气:“你什么时候来的?”

佟夕看着他的脸色:“你病了怎么不去医院?”

沈希用手指理了理头发,无所谓地说:“就是咳嗽,老毛病,你也知道。”

“要不叫社区医院的人过来给你输液?”

“我哪有那么娇气。”沈希权从**下来,单腿跳着去找拖鞋。佟夕看他动作还算利索,倒是放了心,病情并没有张秘书说得那么重。

“你晚上想吃什么?皮蛋瘦肉粥可以吗?”

沈希权点头:“你也别走了,多做点,晚上一起吃。我等会儿还有要紧事和你说。”

佟夕问:“什么事?”

沈希权卖了一个关子,说吃饭的时候再说。

佟夕顾念他中午都没吃饭,晚饭还是早点做好了,便转身去厨房准备东西。保姆挺尽责的,冰箱里满满当当什么都有。佟夕拿出一块儿肉化冻,又去淘米。

没离婚的时候,都是沈希权给莫丹做饭,哪怕是晚上有应酬,也要先回家给她做了晚饭再出门。当年在浠镇谁都敬畏三分的沈希权,若不是亲眼见到,谁能想到他身披围裙为老婆做饭。

可惜,琉璃易碎浮云散,谁又能想到他会移情别恋。在感情方面,他是个渣男,可是对朋友,又能两肋插刀。

在佟夕最需要支撑和帮助的时候,替她遮风挡雨、替她摆平一切的是亦兄亦友的沈希权。

佟春晓对佟夕好,那是因为佟春晓是她的亲姐姐,沈希权作为外人,可没义务对她好,所以,这份情义对她来说,更难能可贵,也难以回报。

佟夕是个恩怨分明、知恩图报的人,她实在无法把他的好与不好割裂开来,只能以一种很矛盾的心态去对待他。

她切肉丝的时候,客厅的门铃响了。沈希权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这个时候谁会来?他那个新欢模特?还没等佟夕猜出第二个人,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听错了。

而紧接着,从玄关处走进来的高大男人,将佟夕认为的不可能,变成了现实。

她愕然地看着聂修。不知道这是碰巧,还是沈希权的安排。而聂修看到她时,目光平静,神色丝毫不惊讶,显然是知道她在这里。

佟夕立刻想到上午租车行里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立刻对沈希权扔了一记眼刀。

沈希权皮糙肉厚地接了下来:“我生病了,聂修来看看我不行啊。”

佟夕的火气被勾起来:“你生病了,你的新欢怎么没来看看你?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是她来积极表现、送温暖?你看看,你现在跟个孤寡老人似的。”

沈希权:“……你个死丫头,你一天不怼我,你就难受是不是?”

佟夕哼道:“本来我看到你和莫丹还觉得世上是有真爱的,可是,你转眼就让我看到真爱是个笑话。你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对我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怼你两句是轻的,还没找你要精神损失费呢。”

沈希权举手投降:“行、行、行,都是我的错,我把公司赔给你行不行?”

佟夕一本正经地答:“好啊,那你呢,改行当红娘?”

她意有所指,沈希权不会听不出来,他却故意装糊涂:“我环游世界去啊。我年轻的时候,总想着等老子有了钱就不上班、到处玩,后来,钱越来越多,老子却越来越忙,倒是一点玩的时间都没了。”

“所以,你打算让我越来越忙?”佟夕笑笑,“你对我这么好,良心不会痛吗?”

聂修从进了门,就一直默然,表情严肃,此刻,终于忍不住眼中浮起笑意。

沈希权叹气:“你现在好厉害,我好怕你。”

佟夕哼哼:“对你这种婚后出轨的男人,我没有拳打脚踢已经很客气了。”

沈希权委屈不已:“你到底站在我这边,还是莫丹那边。咱俩才是同乡啊,十余年的交情啊!”

佟夕瞪着他:“我帮理不帮亲,我是正义的使者。”

沈希权转向聂修,抱怨道:“你看看她现在凶成什么样了,你还想和她复合。”

“复合”两个字,像是猝不及防被扔出的炸弹,房间里有片刻的静默。佟夕不知道沈希权是不是信口胡说,立刻看向聂修。很巧,他也正看向她。视线相接,她便知道沈希权没有胡说八道。

她熟悉聂修的一切眼神,肯定的、否定的、不满的、嫌弃的……

聂修直视着她,说:“我喜欢就行了。”这句话与其说是对沈希权说的,不如说是对她说的。

沈希权眼里含着笑,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聂修也看着她,目光深邃坚定。

佟夕没想到聂修这次突然出现,竟有这样的打算。震惊、难以置信,还有很多复杂的情绪,如同一股狂潮疯狂地涌上来,比那天她乍然见到聂修时,来势更猛。

她第一反应就是起身离开,可是理智让她停步。

聂修的性格,她很清楚,既然他打定主意回来复合,那必定是有备而来,不会轻易放弃。她离开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他觉得还有希望,还会更加努力地争取。

有问题迎面解决,才能一劳永逸。这是沈希权告诉她的。当年沈希权也是这么做给她看的。

佟夕压住心里的汹涌,避开聂修的视线,对沈希权说:“权哥,你忘了,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恋爱。”这话是直接说给聂修听的,但是她看着聂修说话,会失去冷静。

沈希权笑意盈盈地说:“许琳琅也是独身主义者,最后还不是和你堂哥结了婚。”

佟夕努力让自己的语调平静下来:“她那是奉子成婚。我连孩子都不打算要的,就更没必要结婚了。”

沈希权的笑容挂不住了,侧目去看聂修,目光里全是同情。

聂修没什么反应,面色沉静。

他这样既不意外又不失望的反应,让佟夕越发地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她太了解这个人,他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更改。所以,她只能用更狠绝的方式去打消他的念头。

“在我最需帮助和支持的时候,男朋友不远万里地飞回来和我分手,这样惨痛的教训还不让我长点记性的话,那我也太傻了。”

沈希权道:“那是当年有误会,聂修的解释,你没看?”

“我对解释没兴趣,我只看事实。比如,权哥你当初对莫丹那么好,还不是一样说变心就变心,说离婚就离婚。你这样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你还劝我谈恋爱结婚?你不觉得这很没有说服力?”佟夕微微一笑,“又或者,权哥希望我再被人甩一次?”

佟夕说话时一直看着沈希权,眼角的余光都没冲着聂修飘过去一分。

沈希权尴尬地搓着鬓角,没法往下接话,被“以身作则”四个字给堵住了口。

聂修知道这些话都是说给他听的,并非是针对沈希权。他一声不吭地接下这些夹枪带棍的话,心犹如被火烤油煎,却无言以对。毕竟这都是事实,他对不起她在先,活该受此冷嘲热讽。

沈希权本意是打圆场做个和事佬,没想到场面搞得如此尴尬,赶紧拉着聂修说:“来、来、来,这边坐,咱们离易燃易爆品远点。”

佟夕说完这些,嗓子里像是被砂纸磨砺过,弥漫着一股甜腥味。她倒了杯水,一口气喝下去半杯。将水喝下去,她的眼底却起了水雾。她背过身去,仰着脸深深吸气。

积压在心里的陈年旧恨突然被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她说不出地痛快,也说不出地难过。

沈希权趿拉着拖鞋走过来,碰碰她的手臂,说:“让一下,我拿下茶具。”

佟夕往旁边让了让,看着沈希权从消毒柜里拿出茶具,又从冰箱里拿出上好的明前龙井,倒真是款待上宾的节奏。

聂修的外婆是浠镇人,但他从小在T市长大,外婆过世后,更是很少回去,和沈希权几乎算是不相识的。

后来,沈希权娶了莫丹,聂修在国外,并没有回国参加婚礼,两人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熟稔。

佟夕不想八卦,可忍不住好奇,低声问:“你们什么时候关系变得这么好?”

沈希权很认真地说:“我们打了一架之后,觉得很投缘,就好上了。”

佟夕:“……”这缘分也是惊天地泣鬼神。

沈希权端着茶具,下巴朝着客厅抬了抬:“出来一起喝茶吧。”

佟夕端着喝剩的半杯白开水,不耐烦地说:“我不渴。”

沈希权忍不住笑:“你不渴,你手里的是什么?”

佟夕将杯子放到台面上,瞪他:“我喝白开水不行啊。”

沈希权说:“那你做饭吧,我饿了。”

佟夕转过身,继续切没切完的肉丝,反正做完晚饭,她就走人,不会多留一刻。讨厌的是,开放式厨房正对着客厅,让她可以清晰地看见沙发上的两个男人。

沈希权的英俊原本是带着一些戾气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事业有成,风度气质都被镀了一层金,变得风度翩翩。

聂修只对陌生人清冷,在熟悉的人面前,孤傲被彬彬有礼的风度所掩盖,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他是个严苛自律、自尊心超强的人。

这是出身、经历、性情,各个方面都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而且几个月前,他们还打了一架,如今却像是久别的老友,心平气和地喝着茶聊着天。

佟夕觉得不可思议,聂修对他好友的、出了轨的前姐夫,难道不应该是见一面打一顿?她搞不懂两人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沈希权的话,显然不可信。

将肉丝切好,佟夕在橱柜里翻了半天,没找到皮蛋,问沈希权。

沈希权转过身子说:“在下面第二个柜子里。”

佟夕弯下腰,在柜子的最里面,翻出来一盒皮蛋,刚要站起身,身边光线一暗,聂修走到她的身侧,说:“我来剥吧。”他把她手里的皮蛋拿了过去。

佟夕也没客气,立刻起身让到旁边。

聂修在很多人眼中是天之骄子,想当然地以为他君子远疱厨,十指不沾阳春水,其实并非如此,他在国外练得一手好厨艺。

回国的时候,他曾经亲自下厨给她做饭,不让她动手,却也不让她走开,在厨房门口摆了凳子,叫她坐在那儿看。两人相恋以来,一直都是异地恋,每一次约会都格外珍惜,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在一起。

他在厨房里忙,她在门口守着他,和他说话,问东问西,聊这聊那,视线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他。他人长得好看,即便是洗菜切菜,都看上去赏心悦目,充满美感。

莫斐曾开玩笑,聂修整体形象完全可以当明星,哪怕拆开了,还可以当腿模、手模、内衣模特。莫斐说完后四个字,聂修将手里的一本书扔了过去,很准地砸在他的脑袋上。

只是,聂修脑子已经足够优秀到不必靠色相,十六岁考上B大,接着是被保研,出国读博,一路顺风顺水。对别人来说千难万难的事情,他看似轻轻松松就能办到。

因为他太优秀、太闪耀,所以她很快就动了心,他没怎么追,她就答应做他女朋友。或许是因为当年追到她很轻松,所以,他想着复合也应该轻轻松松,让沈希权搭桥,自己再道个歉,便能将过去翻篇,和好如初。

可是,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少女,心里早已千疮百孔,对情情爱爱的事情失去了兴趣,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把佟桦教育好,给他最好的生活。

聂修把皮蛋剥好洗干净,放在盘子里。佟夕以为他要出去,他却站在旁边不声不响地看着她切皮蛋。这一幕和过去很像,只是两人调换了位置。过去是他做,她看着。

佟夕心里烦乱起来,没好气地问:“还有事?”

聂修声音微沉:“我们谈谈。”

佟夕很痛快地回绝:“不用谈,我不可能和你复合。”

分手就是分手,她不会拖泥带水,也不会藕断丝连。虽然这几年,聂修很顽固地存在于她的梦境里,时不时出现,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样,无法在心里除根,但是,对于复合,她从来没想过。

聂修并无受挫的样子,神情平静镇定。

佟夕皱起眉:“你以为你是谁呢,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全人类都围着你转是不是?你是宇宙中心,还是世界主宰?你是能让时光倒流,还是能让人死而复生?”

顾忌沈希权还坐在不远处的客厅里,她声音不大,语气却很重。

聂修的自尊心有多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难堪的话语,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必定会刺疼聂修那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自尊心,他必定会拂袖而去,从此对她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恨之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动气,更没有恼羞成怒,而是心平气和地看着她,目光温柔诚恳:“不复合没关系,我重新追你。我会把过去没做到的事都补上。”

佟夕:“……”

停了半晌,她才顺过气来,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她说得这样斩钉截铁,他依旧没有受到打击,反而挽了挽袖子,柔声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佟夕觉得自己的拳头都打到了棉花上,满心都是疲倦。

“你做吧,随便。”她气急败坏地出了厨房,对沈希权说,“既然有人给你做饭,那我就走了。”

沈希权急忙说:“吃了饭再走吧。”

“没胃口。”不等沈希权和聂修反应过来,她匆匆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一路走得很急,生怕聂修追出来。

走出大门,冷风灌入衣领,佟夕镇定下来,脑子清醒许多。莫斐是聂修的好友,帮聂修制造机会合情合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沈希权为什么要撮合她和聂修复合?

当年佟春晓出事,佟夕四面楚歌,焦头烂额,聂修却在此时和她分手。沈希权知道后,说了一句话:“分就分吧,这样的男人,配不上你。”

无数人对沈希权的评价都是笑面虎、八面玲珑、投机取巧,但在佟夕的眼中,他是个很有担当,也很仗义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沈希权,正好是她去往浠镇的第一天。那年的夏天尤其炎热,从出租车上下来,如同置身于沙漠,热空气烫得皮肤火辣辣地疼。进了长途车站的大厅,感觉到空调的凉意,佟夕情不自禁地呼出一口热气,顺便将贴到脑门上的刘海吹起来。

佟春晓拿出钱夹正要去买票,有个看上去干净体面的中年人拦住她,说自己在车站被人偷了钱包,饿了一天没有吃饭,想要找她要二十块钱买点吃的,剩下的做路费。

佟春晓素来善良,二话不说拿了二十块钱给他。那个中年人千恩万谢地伸出手,钱却被一只手拦住了。手的主人二十岁出头,个子高挑,以佟夕的身高,视线刚好到他的上臂。小麦色的肌肤上文了一条青色的龙。不同于佟夕见过的那些文身,这是一条纤细秀气的龙,一点都不粗犷狰狞,看着还挺漂亮。

沈希权属龙,这是十二岁那年,他送给自己的本命年礼物。

最近他来往浠镇和T市的次数比较多,看着要钱的中年人觉得很眼熟,被拦住要钱的又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他便很仗义地出了手,问那中年人怎么不找警察帮忙。

中年人说是小事,不想麻烦警察,沈希权道:“那我替你买张票,你打算去哪儿?”

中年人一时没答上来,却说:“不麻烦你,给钱我自己买就行了。”

问了两句,沈希权心里已经明白怎么回事,笑了笑说:“你不是饿了一天?走吧,我先给你买几个馒头吃吃。”

那中年人却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畏畏缩缩地开始往旁边闪躲,眼看沈希权当真要拉他去吃饭,索性二十块钱也不要了,疾步离开。

佟春晓恍然明白过来,这人是个骗子,忙收起二十块钱,对沈希权道谢。

沈希权笑意盈盈地说不客气。他笑的时候,不像寻常人那样两边的嘴角上扬,而是只有右边的嘴角挑起一个弧度,笑得漫不经心,却别有一番味道。

三人就此相识,巧的是,都买的是前往浠镇的车票。沈希权听说她们要去找佟建文,不禁笑了:“真巧,佟老师初中的时候还教过我。”

佟春晓又惊又喜:“是吗?那是我叔叔。”

上了车,两个大人说着话,佟夕在姐姐的身边,安安静静地翻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佟鑫和沈希权是中学同学。沈希权以前听佟鑫说过自己有个大伯常年在中俄边境做生意,第一个妻子病逝后又在那边结婚,生了个小女儿。眼前这个肤白如雪、棕色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显然就是佟鑫的那个混血的小堂妹了。她五官混血的特征并不明显,只是睫毛很长,让人忍不住想要动手刮一下。

沈希权和佟春晓聊天的时候,佟夕把那本书翻完,又拿出来一本诗集,看的时候,特别认真,嘴唇轻轻地动着,无声无息地默读。

浠镇离T市两个小时的车程,因为交通不够便利,名气也不大,迟迟未被商业开发,反而保留了水乡小镇的、原汁原味的美。

下车时,临近黄昏,天边烧着艳霞,弯弯细细的河道上架着一座座古老的石桥,桥下是绕着镇子的潺潺流水,榕树绵延,垂柳依依,炊烟浮在蒙蒙的水雾之上,放眼一看,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佟夕这是第一次来父亲的老家,乍一看十分喜欢。叔叔已经办妥了她的转学手续,开学之后,她便在浠镇中学读书。

佟建文知道她们今天到,特意推了自行车过来接她们,看见沈希权帮着佟春晓提了行李下来,不由得一怔。

沈希权笑意盈盈地打了声招呼,先行一步离开。佟建文把行李放到后车座上,问佟春晓:“你们怎么认识的?”

佟春晓把在车站碰到骗子被沈希权识破的事情说了一遍。

佟建文摇头:“这人你们以后少接触。”

佟春晓好奇:“怎么了?我觉得他很好啊。”

佟建文道:“他小时候就特别调皮捣蛋,父母去世后没人管束就越发无法无天,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要不是我帮他说好话,学校都能开除他十七八回了。在镇上开第一家网吧的就是他,把年轻人都带坏了,没事耗在网吧里打游戏。”

佟春晓笑道:“那只能怨他们自己贪玩管不住自己,怎么能怨开网吧的人呢。”

“你不知道,这个人特别能钻营,知道佟鑫在银行上班,就老去找佟鑫,借机认识了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居然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要在浠湖旁边建度假村。你看吧,将来镇上肯定要变得乌烟瘴气。”

“商业化可以给大家带来收益啊,也没什么不好的。”

佟建文摆摆手:“总之,这个人比较复杂,镇上的小混混都不敢惹他,你们少和他打交道。”

佟夕不解,沈希权看上去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在车站识破骗子,仗义帮忙,颇有侠客之风啊,怎么在叔叔眼中,就成了坏人?

浠镇的房子大都临水而建,前门通巷,后门临水,佟家也不例外。祖上留下的老房子,是典型的四水归堂南方民居。佟国安成年后在T市安了家,这老家的房子留给了弟弟。

佟建文只有一个儿子佟鑫,大学毕业后他也留在T市,如今老宅中便只有佟建文和周余芳两口子,也挺寂寞。佟春晓和佟夕刚好来和他们做伴。周余芳为人贤惠,早早地将东厢上下两层打扫得干干净净给姐妹俩住。

佟夕对新家感到新奇,房间宽阔,推窗可见水,墙外有青砖垒出来的花坛,种着月季、蔷薇、木芙蓉、美人蕉。比起T市的三室两厅,她更喜欢这里,白日在家看书温习功课,太阳落了山,便兴致勃勃地去台阶下装水,浇灌院门口的花花草草。

沈希权的家,就在佟家的隔壁。浠镇的房子,大同小异,沈家的墙外也种了几棵月季,只是疏于打理,长得不太好。佟夕有时候看到花儿干得厉害,便随便过去浇一浇。

那天,沈希权从外面回来,刚好看见邻居家的小姑娘正给他浇花,便走到她的身后,笑意盈盈地道了声谢。

佟夕没想到被他撞到,发窘地提着水壶,很有礼貌地叫了声“叔叔”。

沈希权忍不住乐了:“我和你堂哥是同学,你叫我叔叔?”

佟夕觉得他是个成年人,所以才这么叫,听他一说,马上就改口了。此后,他们每次碰面,她总是老远就叫一声“权哥”。

沈希权也是十一岁那年没了父母,在伯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同的是,他伯父是个尖酸刻薄的乡下男人,伯母更是个泼妇。熬了两年,他重新回到浠镇,自此开始一个人过活,挖空心思想着怎么挣钱。十六岁那年,他去T市二手市场买了七台电脑,租了个小门面,在镇上开了第一家网吧。学校的男生放了学便往网吧里跑,包括佟鑫。佟建文不待见他,便是从那时开始的。

沈希权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无处不在,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挡不住**,却去埋怨别人。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他比很多人更善于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大学念了一个学期,他便退了学,开始做生意,在房地产大热的时候,他注册了一家小公司,从房产中介做起。当佟鑫念完四年大学进了银行的时候,他的恒唯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通过佟鑫的关系,沈希权认识了董事长的独生女许琳琅。许琳琅慧眼识珠,觉得他是个人才,不介意他的公司规模,和他合作开发浠镇的旅游资源。

他施展浑身解数,在两地之间来回奔波了一年多,度假村的项目终于尘埃落定,开始筹建。自此,他留在浠镇的时日便多了起来。

两家相邻,他难免经常碰见佟夕。小姑娘很有礼貌,也很可爱,和他聊天的时候,经常扑闪着大眼睛,露出一副“我的天哪”的表情,有时候萌得沈希权就想,自己以后得生个这样的女儿。不过,那也只是心里一闪念而已,他醉心于挣钱,一点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年少贫困,让他比别人更知道钱有多重要,没钱的时候,努力挣钱才是正经事,别的都是虚的。

佟建文知道青春期的小孩不大好管。刚好他在一中任教导主任,上下班都带着佟夕一起走。出乎意料的是,佟夕似乎就没有青春叛逆期,乖巧懂事,十分省心,来到新学校也很快适应,成绩名列前茅。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孩子对沈希权充满了好奇,经常在大门口和沈希权一聊老半天。

佟建文当教导主任也是风声鹤唳惯了,觉得这有点“早恋”的苗头,身为男性长辈又不好意思明说,就让佟春晓注意一点。

佟春晓觉得不可能,沈希权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怎么会惦记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佟建文叹气:“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小学都知道递情书了。你抽空问问。”

佟春晓下了楼,看见佟夕盘着腿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抱着一个放满了葡萄的大玻璃碗,那样子像是一只馋嘴的小猫。

九月的天,院子天井里的葡萄,还剩最后一拨。斑驳的光线从树荫间漏下来,落到豆蔻年华的少女身上,流光溢彩的好时光,情窦初开,喜欢上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佟春晓心想,自己那时候何尝不是呢,只是不及妹妹这么胆大,见到喜欢的人,远远地避开,不敢多看一眼,打招呼聊天更是想都不敢想。或许是妹妹身上流着一半异国的血,又从小在国外长大,性格比她明朗大胆得多。

她斟酌着措辞,不想说得太直白,聊了几句闲话,终于把话题拐到沈希权的身上:“叔叔不喜欢沈希权,你以后少和他说话,要不然,叔叔该不高兴了。”

听姐姐提到沈希权,佟夕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边挑着碗里的葡萄,一边说:“叔叔看人太古板正统,在他眼里,脑子活一点就是钻营取巧,只有老实巴交、埋头苦干、被人欺负打掉牙自己往肚子里吞的人才是好人。”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用老眼光看人。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沈希权帮他想主意,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让她发动跳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全支行第一名。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他能力很强,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这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扑哧笑了,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得还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珠,笑意盈盈地说:“姐,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了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地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逍和纪晓芙,冯姑娘和黄药师,金蛇郎君和温小姐。”

很久以后,佟夕才想起当初自己举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是悲剧。

佟春晓没想到她有这个心思,啼笑皆非地点着她的脑袋:“小小年纪操的什么心哪,你作业写完了吗?一会儿我抽查你背单词。”

佟夕嬉皮笑脸地说:“姐,你喜欢不喜欢他?”

佟春晓笑着摇了摇头。

佟夕好奇地问:“为什么?”她真的觉得沈希权很好,和温柔貌美的姐姐十分般配。

佟春晓撩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说:“咱爸就是生意人。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有钱,小朋友都特羡慕我。可是,后来,一笔生意赔了就变成负资产,他跑去中俄边境做生意。我妈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赶回来。我那时候就特别怨恨他,有两年的时间都不和他说话,后来爸爸不在了,我特别后悔。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已。”

佟夕第一次听她提及往事。两人同父异母,都很有默契地不提自己的母亲,只谈论有关父亲的话题。

“我想要一份安稳的生活,生意人有一夜暴富的,也有因破产跳楼的,让我没有安全感,我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希望他安安生生地顾着家,别大起大落得让我担惊受怕。我过怕了那种生活,昨天还是小公主,隔天就有讨债的上门。”

佟夕对这些似懂非懂,看着佟春晓略显沉重的脸色,这个话题,她从此再也没提。

沈希权每日在工地上,早出晚归,虽然住在一墙之隔,他们也并不经常见面。

转眼又是一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佟夕和副班长被班主任叫到学校帮忙改卷子。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天黑如浓墨。班主任一看要下暴雨,赶紧让两人回去。两人出了校门,雨点就下来了。副班长家就在学校附近,于是带佟夕先回自己家,给她找了一把伞。

佟夕拿了伞还没走出巷子,便遇见了几个小混混。浠镇总共就这么大的地方,她的身份和容貌太招眼,想不引起关注都难。这几个小混混注意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她上学放学都和叔叔一起,周末也不爱出门,很少碰到。此刻骤然见到她孤身一人,衣服又被雨淋湿,这几人便不怀好意地跟上去,嬉皮笑脸地说:“哎哟,这不是那洋娃娃吗?”

“啧啧,你看看那皮肤多白,小腰多细。”几个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跟着她不放,倒也不敢动手动脚,就是言语下流。

积攒了一路的怒火,她下手也挺狠的,差点戳中那人的眼睛。

几个小混混倒是吃了一惊,被她戳中脸的那个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她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淡淡地笑了笑:“我替她给你赔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嘴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地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地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时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着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她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地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把手搭在她的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察觉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岁了。

他把手从她的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地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地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里透着不服气。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部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佟夕认真地看了看,撇着嘴说:“还没我姐好看呢,权哥,你眼光不怎么样啊。”

后来,她为了报考编导专业疯狂地看片子,才知道那是70年代的一个好莱坞女明星。当时她单看照片,也并未觉得多么惊艳,直到看了几部老电影,才发现那女明星的的确确是个大美人,一颦一笑,风情万种。

莫丹的论调是人要看动态,静态美不算真的美。比如,某小鲜肉,照片上美绝人寰,演技惨绝人寰。然后,她又举了布拉德·皮特的例子:“我原先看他的照片觉得他一点也不帅,后来看《史密斯夫妇》和《特洛伊》的时候,哎哟,天哪,帅到爆啊。”

佟夕:“……”

莫丹和那位好莱坞女明显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娇小玲珑,一个高挑性感,一个樱桃小嘴,一个烈焰红唇。

沈希权打算追莫丹的时候,佟夕有次忍不住私下问他,你不是喜欢那谁谁吗,莫丹和你喜欢的那一款不一样啊。

沈希权想了想说:“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论调,你听过吧?”

佟夕啧啧:“权哥,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小心我告诉莫丹。”

沈希权摊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啊,莫丹喜欢布拉德·皮特,你看我哪点像他。”

佟夕叹气:“你们这些一心两用的人啊。”

沈希权笑:这和喜欢古董、喜欢名画一样,不见得非要到手,过我眼,即我有。世上美人千千万,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守着眼前的这一个,就算是真爱。

后来她和聂修讨论过这个问题。

聂修正在写报告,手指如飞地敲着键盘,忙到没时间看她,却很严肃地说:“那不行,守着眼前的还不够,心里也不能有别人。”

佟夕笑起来:“你这人好霸道,连放在心里欣赏一下都不行喽?”

聂修突然停下手里的事情,走到她的面前,跟班主任似的,盯着她:“你难道还想在心里再放一个人,偷偷地欣赏倾慕?”

当然不是,我欣赏倾慕的人只有你。佟夕正要说,忽然想起,他追她的时候,都不曾说过一句情话,于是临时改变主意,抿唇笑着不回答,偏要他着急上火。

聂修没作声,抬起她的下巴,低下头……

两分钟后,佟夕求饶:“我眼里只有你一个,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