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镇是座充满故事的城

佟夕被那几个小混混扯住辫子,差点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傍晚,她在院墙外浇花的时候,沈希权从度假村的工地上回来,差点没认出来,她最近正在快速长个,原本就很纤细的身材,愈发看着单薄瘦削,乍一看,像个男孩。

沈希权还以为理发店的师傅手艺太烂,打抱不平地说:“这是哪家理发店?这手艺是想关门啊!”

佟夕眼睛里含着笑,一点没有头发被剪毁了的郁闷:“是我让师傅剪成这样的,我本来要剃光头,那师傅死活不肯,怕我后悔了去讹他。”

沈希权心里微微一沉,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有股子狠劲。

她剪完头发的第二天,佟建文去鹭鸶巷吊唁一位同学的母亲,回来后,就在院子里和佟春晓聊起这位同学的故事,权当给侄女提供一个写作素材。

他的同学叫江若菡,年少时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女,在医学院念书的时候,被星探发现,请去拍过广告。那时候很流行挂历,她的照片还被印成了挂历,卖得十分火爆。毕业后,她进了省医院。她丈夫聂振,高干家庭出身,是家里幼子,聂父住院的时候,他偶然遇见她,就这么一见钟情。

聂父讲究门当户对,认为江若菡是个寒门陋巷出来的小家碧玉,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后来一调查,她还拍过广告上过挂历,更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但是,聂振一直不肯放弃,磨了好几年,才得到了聂父的许可,和她结婚。婚后,老公对她体贴入微,生个儿子还特别争气,小学连跳两级,今年刚被B大录取,才十六岁。

佟春晓忍不住说:“这真是人生赢家啊。”

佟建文摇着蒲扇,感叹:“可不是嘛,四十多岁了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出头的模样,和我站在一起,说我们是中学同学,鬼都不信。”

旁听了许久的佟夕接过话头:“叔叔,你一点不老,我们同学都说你很酷。”

佟建文笑着拿扇子拍她:“别哄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我的外号是佟包公。”

佟春晓忍着笑,装没听见。佟夕也假装糊涂:“哎呀,叔叔,你什么都知道啊。”

佟建文得意地扇着扇子:“那是。”

吃过晚饭,佟春晓和佟夕一起散步,路过鹭鸶巷的时候,看到无数的花圈,摆满了整条巷子,街口停着好几辆豪车,许多人进进出出一户宅院的大门。

佟春晓说:“这肯定是叔叔的同学家。”

佟夕好奇地朝着大门瞄了一眼,可惜也没看见叔叔那位美人同学。两人绕着河道走了一圈,绕回到鹭鸶巷后街时,佟春晓的编辑来了个电话。

佟春晓坐在路边的石墩上接电话,佟夕慢慢往前走着等她。

河道上每隔不远都会架着一条小桥。佟夕信步走到桥上吹风,一抬眼看见桥那边的榕树下站着一个人。

他微低着头,手肘撑在石桥的栏杆上,黑色短袖衫上别着一个袖章,上面是个醒目的白色“孝”字。

佟夕直觉,这应该就是叔叔同学的儿子。或许是穿着一袭黑的缘故,他看上去比寻常的十六岁的少年要沉稳许多,再加上个子极高,一眼看去更像是个青年。

夏日天黑得晚,晚上七点半钟的光线依旧很足,足以让她看清楚他的眉眼容貌。

佟夕觉得他似曾相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天边残余的晚霞,渐渐褪了颜色,窄窄的河道,水波无声无息,像是一条青色的带子。小桥流水榕树,构图完美的一幅画,俊美的青年嵌在画里,对着水面出神,并没有看见她。

一群归巢的鸟飞过,转眼间,将这幅好看的画给打破了。一坨鸟粪落在他的胳膊上。

那一刻,他的表情,让佟夕忍俊不禁。

聂修皱着眉,往口袋里一摸,没带纸巾,于是抬着手臂,打算先用河水洗一把。他正要下台阶,忽然从桥上下来一个少年,递给他一张面巾纸。

穿着T恤衫和短裤的少年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还比聂修低了一个头,聂修垂眼一看,不觉一怔。

因为背着光,灵气逼人的面孔,有点朦朦胧胧,漂亮得不似真人,是一种介于男生和女生之间的中性美,雌雄莫辨,不可方物。

聂修说了声“谢谢”,接过面巾纸的同时,飞快地朝着少年宽大的T恤衫瞄了一眼,不敢细看,也不敢多看,匆匆一眼,嗯,好像貌似是个男生……胸部很平。

佟夕在他接过纸巾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他食指上的痣,突然灵光闪现,终于想起为何看着他眼熟。他竟然是那个在浠湖春天的走廊里撕纸币的少年。

这可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巧?

恰好这时,佟春晓打完电话,在桥边叫了声七七。

佟夕应了一声,转身跑回去。

聂修本来已确定少年的性别,此刻看着那道纤细的背影又疑惑了一下,一个男孩儿叫七七?

这一段小插曲,很快就淹没在如水的岁月中。两人各自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各自的生活。

江家的老房子交给一位亲戚关照着,大门紧锁,院墙里的石榴树长得特别高,结的石榴从院墙外都能看到。佟夕偶尔路过,会想,这些石榴会不会有人来摘,不吃可就浪费了。

度假村的项目启动之后,佟夕时不时地听见叔叔和婶婶提起,说到几个地痞在背后指使被征地的农民坐地起价,在工地上闹事,被沈希权带了人过去收拾得服服帖帖。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有沈希权在这里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近海集团只需要投钱,其他一切都交给沈希权打理,倒是省心省力。

沈希权忙起来,佟夕难得见到他一面。很快到了春节,佟鑫回家过年时,沈希权为了感谢他的牵线搭桥,送了极丰厚的礼物酬谢,和他一同来帮忙搬礼物的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名叫蒋文俊,是监理公司的工程师。

佟建文一看蒋文俊仪表堂堂,再一问是大学毕业,目前还是单身,当即便动了心思。

兄嫂不在,两个侄女的事情少不得他多费心。佟春晓已经二十七岁,在浠镇算是老姑娘,和她同龄的单身男人,有点出息的考上大学便不再回乡,留在镇上的便是没念过大学的。他想给侄女介绍个对象,都找不到人。

蒋文俊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一个良人,条件和年纪都和佟春晓再合适不过。那天,佟建文对沈希权格外热情,邀请他晚上来家里吃饭,并特意邀请蒋文俊也一起过来。

沈希权从十三岁起便开始独自生活,熟知人情世故,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佟建文的心思,被他一眼看破。他笑意盈盈地一口答应,回去的路上还对蒋文俊说,工地上条件不好,不如来他家过年,反正他一人在家,两人可以做伴。

蒋文俊家在外省农村,春节不打算回去。于是,他回工地上收拾了两件衣服带着洗漱用品便来了沈家。沈希权正跷着腿看股票涨势,电脑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七八个烟头。

蒋文俊笑道:“沈总也炒股票?”

“我上学那会,在镇东头开了家网吧,自己晚上过去看场,闲着无聊,我又不爱打游戏,就琢磨着怎么挣钱。后来知道有股票这个玩意,就研究K线图,在论坛混,看看技术帖。慢慢摸出点门道。”

蒋文俊如同找到知音:“巧得很,我也炒股,不过,平时太忙,没空看盘,都是选一只股票做长线。”

沈希权递给蒋文俊一根烟,笑着说:“有一次也是运气好,买到一只股票,恰好碰上重组,停牌三个月,开盘后一口气二十四个涨停板,那是我生平发的第一笔财。”

蒋文俊露出惊讶又羡慕的表情:“沈总好手气。”

沈希权颇为感慨地笑了笑:“人生向来都是有得有失,可能是上天看我父母双亡,格外关照我,这些年倒是运气一直不错。”

蒋文俊在沈家喝茶闲聊,度过了半日清闲的时光,傍晚时分,沈希权如约带着蒋文俊去佟家吃饭。佟春晓和周余芳在厨房里准备晚饭,佟夕听说有客人要来,也搬了小马扎坐在灶台前,帮忙择菜剥蒜。

蒋文俊和沈希权出于客气,走到厨房门口,探身问要不要帮忙。周余芳笑意盈盈地说不用。

这是佟夕第一次见到蒋文俊。人如其名,文质彬彬,容貌清秀。

佟春晓正在杀鱼,抬眸一看沈希权身后站着一个陌生人,不禁多看了两眼,手里的鱼从案板上滑了出去。那条鱼在地砖上垂死挣扎,好巧不巧地蹦跶几下蹦到了蒋文俊的鞋上。

蒋文俊弯腰抓起鱼,递给佟春晓。

佟春晓不好意思地笑:“把你的鞋子弄脏了。”

蒋文俊忙说:“没事,没事。我这鞋子便宜得很,还不及这条鱼贵。”

两人说话的工夫,周余芳的目光在他们眉眼间来回打了个转,心里暗暗高兴。以过来人的经验,她看出这两人对彼此的第一印象不错。

那个春节,蒋文俊便住在沈家。沈希权每天都叫佟鑫过来打扑克牌或是打麻将,因为三缺一就顺便叫上佟春晓。

佟春晓在出版社工作,身边的同事大都是女性,二次元的朋友更是清一色的女人,难得有机会接触异性。而蒋文俊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毕业后就一门心思地想要挣钱在T市立足,再加上工作忙碌,也一直单身。

两人年纪都不小了,选择伴侣的时候都很理智,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在心里考量了彼此的情况,接触,了解,交往,然后相恋,其实和相亲差不多。

佟春晓在偌大的T市没有找到恋人,却在小小的浠镇碰到蒋文俊,这只能说是缘分。就像莫丹偶然来浠镇写生,和沈希权有过一面之缘,却在日后成了夫妻。

佟春晓和莫丹同属于温柔美丽型,认真讲来,佟春晓更成熟睿智,宜室宜家。

佟夕一直对沈希权没和姐姐成为一对感到遗憾,后来有一次问起沈希权,为什么喜欢莫丹,不喜欢她姐。

沈希权想了想说,首先两人要有缘分,其次,若要长久维持,彼此之间的仰慕和欣赏必不可少。莫丹崇拜他,看他的眼神,如同看盖世英雄。

佟夕明白他的意思。

佟春晓的母亲病逝后,她跟着外婆生活,父亲常年不在身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独立,她克制而理性,她不可能像莫丹那样,在沈希权面前变成娇滴滴的公主,被他宠爱娇养。

她在教育佟夕的时候,总说你不能依赖别人,一切都要靠自己。即便是父母,也会随时撒手离开你,这个世上唯一能依赖的就是自己。她甚至提醒佟夕,不要对别人投入太多的感情,否则,失去他的时候会非常痛苦。

佟夕体会过失去父母的痛苦,所以对佟春晓的话,有很大程度上的认可。但是,感情并不能自由掌控,后来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聂修的时候,隐隐有些害怕。有一次约会的时候,她就情不自禁地说:“我不能太喜欢你了,不然,将来万一分手会很痛苦。”

聂修当即就板起脸:“什么意思,你还做好了随时和我分手的准备?”

佟夕急忙解释:“没有。”聂修气得饭都不做了,脸色比寒冰还冷。

佟夕自认理亏,默写了一首普希金的情诗作为检讨,好不容易哄好了聂修。

但是,那句话在聂修心里生了根。

转眼过了两年,度假村建成,蒋文俊也将要离开浠镇,便和佟春晓商议一起回到T市,两人年纪都已经不小,婚事也该提上日程。

期末考试前,佟夕在台灯下写着作业,隐隐约约听见院子里乘凉的叔叔婶婶在闲聊。

“我想让他俩赶紧结婚,春晓非说不急,等七七考上大学再说。我担心夜长梦多,在镇子上没有比我们家春晓更好的姑娘,可回了T市就难说了,春晓三十岁了,不敢再耽误,你抽空劝劝她。”佟建文说。

周余芳说:“你以为我没劝过?可是,她非要陪着七七。唉,这姐姐当得真是没话说,还不是亲的呢,同父异母都这么好。”

佟建文叹口气:“我们佟家的人都仁厚,大哥对我也没话说,这么大一栋祖宅留给我一个人。”

佟夕放下笔,轻轻走到隔壁的房间。佟春晓正在写稿,看到佟夕进来,目光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扫了她一眼,觉得不对头,忙问她:“是不是有心事,怎么噘着嘴一脸不高兴。”

佟夕走到她的跟前,很认真地说:“姐,你不用留在浠镇陪我,有叔叔婶婶在呢,再说我自己也会照顾自己,你回T市吧。”

佟春晓温柔地笑了笑:“七七,你是我的责任,你知道吗?爸爸走的时候,连句话都没留下来,可是,我知道他在天上看着我呢。我要是不照顾好你,爸爸会不安心的。”

佟夕咬着下唇,什么也没说,回到自己的房间,低着头唰唰地写着卷子。她写着写着,卷子上的钢笔字被水渍晕开了一大团。

这辈子有这么一个姐姐是上天给她最贵最重的礼物。即便是后来爱上聂修,她也一样把姐姐放在聂修的前面。

转眼又过了两年。

佟夕放暑假的第三天,佟鑫从T市打来电话,说是自己结了婚,请父母过去参加婚礼。

这个消息顿时让佟家炸了锅,结婚这么大的事儿,他竟然先斩后奏,领了结婚证才通知父母去参加婚礼。

要不是天色已晚,佟建文能当夜赶到T市把佟鑫暴打一顿。后来听说女方竟然是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许琳琅,夫妻俩都呆了,接着,佟鑫又放了枚炸弹,说许琳琅已经有了身孕。

木已成舟,佟建文和周余芳也不知道该生气还是高兴,反正夫妻俩一晚上都没睡着,早上起来的时候,佟建文嘴角起了个大泡。

一家人刚刚收拾好,许家派来的豪车就到了街口,接他们去市里参加婚礼。夫妻俩昏昏沉沉地坐在加长版的豪车里,心情极度复杂,一路无话。佟夕也觉得像做梦似的,心里好奇得要命,堂哥一向老实巴交,直到大学毕业都没交到一个女朋友,怎么就突然桃花运旺到爆棚娶了一个白富美呢?

天哪,真是锦鲤一样的存在啊!

她更想不到的是,时隔四年,她和聂修在这场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的婚礼上,第三次遇见。

聂振的公司和许琳琅的许世安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彼此也算是朋友。但是,许琳琅比聂修年长好几岁,再加上聂修打小就是不爱交际的性格,所以,和这位许姐姐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经常会听到大人们谈论她的事情。

她是独身主义者,坚决不结婚,而许世安夫妻俩唯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想着找个乘龙快婿来帮忙打理生意,然而让外孙继承家业。

许琳琅完全和父母的期望背道而驰,许世安夫妇为此和女儿斗智斗勇,甚至不惜以断绝父女关系相威胁,也未能让她妥协。

聂修听到这些,心里是颇为敬佩这位许姑娘的。然而,许琳琅特立独行了几年,突然有一天结了婚,而且私自举办了婚礼,没有邀请两家的家长和亲人,只请了一帮子年轻人,就在许家的庄园酒店里简单地搞了一个婚礼。

消息传出来,众人都不敢置信。

许世安在生意场上有那么多朋友,独生女的婚礼自然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于是,过了两天,又在T市最豪华的酒店重新布置了一场盛大婚礼,宴请亲朋好友。为了表示尊重,他还特意将新郎家的父母亲戚也一起从浠镇接来。

聂振自然也接到了请柬。聂修恰逢放暑假在家没什么要紧事,再加上也实在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肯让许琳琅放弃坚持了多年的独身主义而步入婚姻的殿堂,于是便难得地和父母一起出席了她的婚礼。

见到新郎的那一刻,他有些失望。这种感觉估计是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的同感。平心而论,新郎佟鑫长得并不差,容貌周正,个子高挑。他们失望,是因为许琳琅的条件太过优秀,导致众人对她的丈夫自然而然地会在心里有一个预期值,而佟鑫显然是低于所有人的预期的。

聂修心里的失望比别人更浓一些,因为他认识许琳琅的前男友裴正钧。

裴正钧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和聂修一样,说起来,还是他的学长,都是从省重点T市一高出来的学霸。

裴正钧后来创办的公司智毓科技,是移动医疗这一领域的佼佼者。因江若菡在省医院工作,智毓科技和省医院合作时,许琳琅曾经带着裴正钧登门拜访过几次,聂修对他印象很深。

这场婚礼上,唯一没有那么失望的,大概就是许世安夫妇。比起女儿死活不肯结婚,目前的结局,他们已经觉得谢天谢地。再者,佟鑫的条件也不算太差,大学毕业,出身于教师家庭,为人老实本分。

这样明显不般配的两人的结合自然引起很多猜测,据说,许琳琅肯“下嫁”给佟鑫,是因为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两人经常有业务上的往来,再加上某次饭局上佟鑫英雄救美,最终打动了许大小姐的芳心。

婚礼的豪华程度让人咂舌,但是,举行仪式时,新娘和新郎都比较拘谨。聂修有超乎常人的敏锐,许琳琅看着佟鑫时,眼中没有光,不像她和裴正钧在一起时的那种眼神。他预感到这场让人意外的闪婚,可能会很快就结束。后来,果然证明他都猜对了。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她腰身纤细,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收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梳了一条乌黑的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新郎是你们的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

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帅了。

佟夕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聂修,石桥上惊鸿一瞥,他还带着点稚气。两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佟夕很有礼貌地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她对着聂修迟疑了一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地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地称呼了一声大哥。

聂修听见这道清甜的声音,心微微一沉。

这女孩生得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深浓明艳,哪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在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的脸,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一看,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哪里工作。

江若菡笑意盈盈地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她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得碎成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再者,这是她第三次见到聂修,可是对方显然把她当成陌生人,对前两次的见面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的。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很快调整好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仪式举行完了,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得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收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地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哪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写作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她的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佟春晓和许琳琅在房间里聊天,佟夕在外面的座位上不时转头看向那间休息室的方向,看姐姐出来了没有。

聂修坐在邻座,和她的位置成四十五度角。

她的视线经过十七次,却一次都没撞到他的目光。

聂修觉得这个概率小到和他母亲与她叔叔是同学一样不可思议。在她第十八次转头看向那间休息室的时候,两人的视线终于相碰。

佟夕仿佛很惊讶聂修居然在看她,长眉一挑,目光顿了一下,然后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笑靥轻薄飞快,一闪而逝。还没等聂修看仔细,她已转过脸去。

聂修莫名地嗓子有些发干,他端起手边的玻璃杯,一口茶喝下去,忽地想起司马相如《上林赋》的那一句: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终于,姐姐和许琳琅走了过来。

佟春晓对许琳琅说:“那是我妹妹佟夕。”

许琳琅方才心思都在佟春晓的身上,此刻才注意到小堂妹,一眼看去,便对佟夕爱得不行。她怀孕后,特别想要生个漂亮女儿,见到佟夕,简直心都要化了,弯着腰笑意盈盈地问:“你是小仙女吗?”

桌上的客人忍俊不禁,佟夕红了脸,目光流转时,再次碰到聂修的目光。奇怪,喧嚣欢笑中,他也在笑,可偏偏让人觉得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