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乌瑾露出疑惑不解但尊重的眼神:“这样啊, 那你们赚外快的方式还蛮多……”
不过想想这家殡仪馆一个月就一单的经营情况,倒也难怪做这么多副业,听说有的城市殡仪馆业绩差, 入殓师偶尔还会当化妆师赚外快, 赚钱嘛,不磕碜。
苏云乐呵呵点头:“这种事,只要开了第一单,后面就会一直开了, 赚钱的事,很难拒绝的, 不过我觉得二十多年前,还是有人见过这个姓余的人, 他的存在应该比较好认, 但是现在老一辈的世家叔叔阿姨不会随便见我, 毕竟我不是以前的苏家大小姐了,只能拜托乌瑾大哥你有空打听一下。”
刚答应了有事帮忙, 乌瑾自然不会拒绝,他直接应下:“没问题, 我给我爸妈问一下,说不定他们见过。”
在乌瑾低头给乌父乌母发消息的时候, 苏云忽然想起刚才乌瑾说,乌父以前有几个姓余的普通朋友,多留了一个心眼儿问:“对了乌瑾大哥, 你刚才说, 乌叔叔以前有几个姓余的朋友, 那他们分别叫什么呀?”
“你是怀疑他们中间有你要找的人?我想想啊……”乌瑾一心二用,手上在打字, 脸上却是思考的表情,过了会儿念出几个名字来,“……余家中、余酩、余——”
还不等乌瑾说完,苏云猛地打断他:“等等,余酩,哪个ming?”
乌瑾被她吓一跳,抬起头后也愣了一下:“啊?余、余……我不太记得了,我发语音问一下我爸。”
加上刚才的消息,乌父那边一下子就听明白了,苏云是在找一个叫余酩的人,对方直接打了语音电话过来:“乌瑾,苏云在你旁边吗?”
电话既然打来了,乌瑾直接开了免提,然后将手机放在茶几上:“在,我跟苏云刚吃了早饭在喝茶,爸爸你是不是知道苏云要找的余酩是谁?”
苏云很礼貌地先喊了声:“叔叔早上好。”
“早上好云云,我认识的余酩,名字是多余的余、酩酊大醉的酩,你要找的是这个吗?”乌父温和地问。
“是的叔叔!给我下单的人找了他三十年了!”苏云激动地回答。
乌父声音有些疑惑:“三十年?可他在二十五年前就死了呀,我当时还参加了他的葬礼,不过奇怪的是,葬礼上用的好像不是余酩的名字,办葬礼的家属说,余酩是他自己后来改的名字,他本名呢,叫余复岸,二十五年前办葬礼还很讲究,说是得用本名,所以葬礼上就用的余复岸。”
苏云一听,觉得有哪里不对,如果是两个名字的话,那到底还是不是她要找的人,不过现在这些可以稍后再验证,她更想知道这个余酩情况:“那叔叔,可以可以把这个余酩的档案发我一份啊?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他当年的葬礼,可能是用来金蝉脱壳的。”
闻言,乌父顿时一惊:“金蝉脱壳?他怎么会……他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怎么过了三十年还要找他?”
是不是得罪人这件事,苏云有些想笑:“准确来说,如果他真是我要找的人,那他可得罪大了,他偷了皇家妃子的尸体、还叛逃出当初学习道术的宗门、辱骂门主,桩桩件件,够他死好几回的了。”
听到“皇家妃子的尸体”这几个字,乌父两眼一黑,那已经不是侮辱尸体罪了,那是偷盗国宝罪啊!
乌父立马说:“我现在就让助理整理档案发过去给你,不过可能需要些时间,毕竟太多年了,还有,云云,谢谢你救乌瑾一命,昨天的事,乌瑾他妈都跟我说了,实在凶险,还好你赶过去了。”
“行善救人是积累功德的事,跟乌瑜这么多年关系,互帮互助也是应该的,叔叔你跟阿姨在家更要注意安全,别让人钻了空子,还有,乌瑜已经在来我这的路上,我会安排人手照顾他。”苏云没揽功,左右都是为了赵涂胡跟余酩,他们是合作共赢。
“那就麻烦你了,对了云云,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乌父觉得自己应该多说点关于余酩的事,虽说他其实也不知道太多。
苏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她赶忙问:“先谢谢叔叔,我想问一下,您跟余酩是怎么认识的?”
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乌父说起来还有点不太确定,他道:“其实我跟余酩只能算是认识,因为当年是另外一个朋友在中间引荐介绍,说余酩是救了他的朋友,于情于理,应该帮扶一下。”
这么说就很奇怪了,乌瑾都不能理解:“这是要帮扶什么?给那位余酩找工作?”
乌父解释道:“不是的,余酩那时候似乎在做古董生意,但是没有特别好的路子,你才刚出生没多久吧,余酩纯粹就是广撒网,看谁喜欢古董,就拉上谁,但是因为你出生后老爷子想买点东西给你,所以就让那个朋友以为我们对古董感兴趣。”
“这么说,爸爸你最后没答应跟他们合作?”乌瑾想了想家里的生意,确实没古董方面的。
“当然了,我们家做的是重工,跟古董完全不是一回事,拿现在的话来说,一个文科的、一个理科的,聊都聊不到一起去,但是那几年老爷子年纪上来了喜欢古董,总拿你当借口,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所以就跟他们稍微联系多了点。”乌父如实说。
乌家与余酩接触的过程并不复杂,就是余酩做古董生意,乌家老爷子想玩古董,连带着要给乌瑾买,后来乌瑜出生,买的数量还翻倍了,有熟人就有购买路子,主要是能掌眼。
古董市场从古至今都是有懂的人脉才不容易被坑,所以玩古董的,多多少少会跟教授、古董世家、古董商有关系,让人看古董是不是真的、什么年限、官货还是民货、正品还是仿品、什么年代仿的等等,看这些问题给出答案来就叫掌眼。
一般不玩大的,差不多找些古董教授来摸一摸,确定个大概年限,知道是否吉利,自己喜欢就可以下手了,当然还要看手里有没有足够的钱。
乌家当时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喜欢、爱玩、想买,谁来推荐都无所谓,只要是正品,哪怕有一两件走眼了,乌家也不在乎,顶多是以后换个人掌眼。
余酩呢,从头到尾没能接触到老爷子,那时候老爷子接了政府的单子,没下放给刚进公司的乌父,觉得他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所以余酩找上来的时候就跟乌父接洽。
一开始乌父的朋友是想通过乌父将余酩引荐给乌家老爷子,结果等乌家老爷子有空回来了,却觉得余酩都跟乌父玩得差不多了,他去横插一脚不叫事,何况余酩跟乌父先接触了,对他而言就是小辈,哪里有长辈越过自己儿子跟儿子朋友接触的?
这就导致余酩的身份始终压在乌父朋友这个位置上,偏偏乌父对古董不是很感兴趣,每次都是老爷子需要了,他就到处撒网叫人,而余酩每次都来接单,问能不能见到老爷子。
乌父被他接了几次单子,总不好意思一直让人家失望,就跟老爷子说,抽空见一面也行。
但是吧,事情就是这么不巧,本来在某场宴会上安排好的见面,老爷子忽然又被政府邀请去了另外一个饭局,喝了半个通宵,没赶上宴会。
“差不多就是这场宴会之后,余酩跟我的交集就少了很多,后来老爷子再买古董,他也不来了,我还跟他道过歉,但是他觉得我是在耍他,如果是其他人,我肯定想办法当晚无论如何都让老爷子来,但那是政府邀请,没办法不去。”乌父说来也是满腹委屈。
好不容易老爷子答应见一面,偏偏余酩自己倒霉,政府临时组局,说是即将又有新的发展,请了不少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老板去饭局,并不止乌家,哪里有单独怪乌父身上的道理?
苏云听着,摸摸下巴:“其实这也不怪叔叔你跟老爷子,确实是余酩倒霉,我这边下单的人就给了他的生辰八字,这人是做任何事都会恰好遇上最倒霉情况的命格,您就算再安排,说不定当晚就突然暴风雨,直接拦着老爷子无法过去。”
有句话叫“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非常正确,人的命格中该倒霉的时候除非换到其他人身上或者用手段化解,不然就是真倒霉。
尤其余酩这种好事没干几件、坏事一箩筐的,老天不会让他称心一辈子,总要在一些方面膈应他。
乌父叹了口气:“这么看来,或许这就是你要找的人了,不过他已经死了,而且我不知道他葬在哪里,要不我让助理查一下?”
“那就多谢叔叔了,查不到也不要紧,这人万一是假死的,必然查不出什么来。”苏云笑着说,免得给乌父太大的压力,她还是倾向于当时余酩的葬礼是为了换命格。
不然怎么可能二十五年前余酩死亡、静灵门就刚好从那时起失去了余酩的踪迹呢?
后面乌父又跟乌瑾说了下现在医院和家里的情况,老爷子依旧在ICU,吴叔一直守着,没怎么休息,可能快熬不住了,至于家里的兰姐,她还是在给老爷子收拾毛巾,但是现在毛巾送不到ICU去,她似乎有点焦虑。
总之,这些事情交给乌母就可以放心了,乌母是个很细心的女人,兰姐这些小动作瞒不过她。
在乌父准备挂电话的时候,苏云忽然想起一件事:“等等叔叔,我想问一下,当时给你介绍余酩的朋友是哪位呀?我认识吗?他现在什么情况?”
“你问这个呀,你当然认识,当年你来乌家参加宴会的时候,不是有个胖乎乎的叔叔想抱你,但是你跑走了吗?就是他,叫楚飞独,后来听说他身体不好,去国外疗养了。”乌父似是想起当时苏云小小一只特别有主意的样子,笑出声来。
“啊……是那个楚叔叔吧?我有印象,当时我不给他抱,其实是因为他身上有股我不喜欢的味道。”苏云细一想就想起来了,她小时候跟着苏家跑遍了各家的宴会,多得她自己都记不太清,但乌父说到不给抱的胖子,她就有印象了。
乌父都愣了一下:“啊?你是因为他身上有味道才不给他抱的吗?可是你当时没说呀。”
话音落下,不等苏云回答,乌瑾犹疑着开口:“说起来……爸,我也觉得那个楚叔叔身上的味道奇怪,但是你说那是你的好朋友,所以我还是忍着让他抱了一下。”
不管是乌瑾还是苏云,他们从小的教养极好,只是苏云更娇气,没给抱,选择给那位叫楚飞独的叔叔一个面子,说自己任性,好过直接让人下不来台。
两个孩子都这么说,乌父都迷惑了:“你们是怎么回事?那天的宴会很正常啊,楚飞独身上更没有什么奇怪味道,我跟你妈妈都没闻到啊,况且,你们闻到假装一下就算了,乌瑜总不能假装吧?”
“以防我跟乌瑾大哥都记错了,现在可以给乌瑜打个电话,反正他现在应该还没上高速,可以接电话。”苏云二话不说掏出手机就给乌瑜打。
打电话的时候苏云简单扫了眼聊天软件,发现这玩意儿已经给她发了几十条信息了,不是“已黑化”就是到什么地方,十足的智障儿童欢乐多。
电话打过去很快接起来,乌瑜的大白嗓一如往常:“苏云,你怎么给我打电话了?知不知道我现在不是以前的我了!我是黑化的我!黑化的人接电话是要看心情的!”
两个手机都开了免提,声音传到乌父那边,顿时脸色一黑:“黑化什么黑化?反了你了?乌瑜你一天天的,能不能有个正形?”
猛然听见乌父的声音,乌瑜吓得直接把电话挂了,过了五秒钟,可能是觉得挂电话更可怕,又打过来。
苏云觉得这真是个活宝,赶紧给他接通,免得等会儿他要挨两顿打:“乌瑜,你怎么挂电话了?”
乌瑜怂唧唧地说:“你没说我爸在啊……”
“我一直在,怎么,你再挂我一次?”乌父阴沉地出声。
“爸、爸,我哪里敢啊?刚才是信号不好,您知道的,我一向很乖的!”乌瑜立马讨巧卖乖,生怕等会儿又要挨训。
听着这傻子的声音,乌父就气不打一处来:“行了行了,你别贫了,每次有点什么事问你就得东拉西扯一通,你啊!”
乌瑜赶紧表忠心:“爸爸爸,您放心,有事您说话!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等乌瑜哔哔完,乌父冷漠打断:“你再说一句废话我把你现在的卡也停了。”
“诶,您请说。”乌瑜相当识时务。
“我问你,你小时候生日宴,有个胖胖的叔叔想抱你,你有没有闻到他身上有什么味道?”乌父没好气地问,他是受够这个傻儿子了。
乌瑜不愧是八卦王者,立马说:“哦,您说是楚飞独楚叔叔吧?我知道,那天我没闻到,但是我向全场不愿意给他抱的小朋友打听了一下,他们不愿意被抱只有两个原因,其一是觉得他太胖了,一些小朋友相当讨厌胖子,其二就是有些小朋友觉得楚叔叔身上臭。”
本来有些无法确定的事情,一下子在乌瑜这确定了。
电话那边久久没声音,乌瑜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夸奖或者教训,顿时有些皮痒:“爸?爸爸?爸比?怎么不说话了?是儿子我说错什么了?”
乌父缓缓回答:“不,我只是震惊于,你居然还有点用这个事情。”
“爸爸!你这就纯属人身攻击加歧视了啊!”乌瑜大义凛然地指摘,然后被乌父的冷笑给吓得再次变怂。
眼看着话题即将变成乌瑜□□大会,乌瑾这个不会被干扰的耿直人士硬生生将话题拉回来:“那看来我小时候没闻错,那位楚叔叔身上是有种很难闻的味道,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非常令人不舒服。”
乌瑜惊喜的声音突然出现:“哎呀,哥你原来也在呀!那我们一家人要不要把妈妈拉进来打电话呀?”
闻言,乌父那边的声音变成了一个温柔的女声,是乌母:“宝贝,妈妈一直都在的。”
“妈咪——”乌瑜正准备撒娇,被乌母冷漠拒绝。
“别打岔,听你哥说。”
乌瑾没有被乌瑜的打断惹恼,直接说:“我已经说完了,因为我是去被抱了的其中一个小朋友,就没多想,而且我不太确定那是什么味道。”
这时苏云接上话头:“是尸体腐烂的味道哦,在我回来殡仪馆后,天气热的时候偶尔家属要求又多,半天谈不好,最后导致尸体没及时上防腐药水,就会出现那种味道。”
小时候苏云不知道,闻到那味道后差点当场呕吐出来,硬生生掐着自己的手心忍住,一旦她吐出来,会让楚飞独下不来台还给苏家丢人,所以她逼自己忍住了,后来在殡仪馆看爸妈跟家属扯皮,好奇跑去送来的担架旁边,差点哕出来这才将两个味道对上。
但一般人可不了解尸体发臭是什么味道,顶多知道平时饭菜馊了是什么样,有句形容臭味的话叫“尸体都没这么臭”,可想而知一具尸体腐烂了会是什么可以送人当场去世的恶臭。
听苏云这说法,顿时乌家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想到自己曾经跟楚飞独拥抱过,现在就很想吐。
乌瑾勉强找回理智:“这个……但是现场很多人没闻到啊,应该不是僵尸一类的东西吧?”
“这我不清楚,他是不是僵尸跟他会不会散发那种尸臭味没关系,一个人如果已经死了,但被人做成傀儡,也有可能携带这种味道,而且越难闻,意味着他死了越久,久到制作傀儡的药水都掩盖不了。”苏云简单解释。
“所以,楚飞独不是在意外中被余酩救了,是被余酩做成了傀儡,才处处帮余酩,后来余酩销声匿迹,他就活不下去了,难怪这么多年,在国外也没再收到过楚飞独的消息……”乌父终于反应过来,为什么曾经那么好的朋友,在余酩出现后跟大家走得好像远了一点,生活中只剩余酩一样。
这么一看,乌父认识的余酩,就是苏云要找的人,对方甚至可能没死。
乌瑜不了解前因后果,所以他茫然问:“等等等等,你们在说什么呀?这个楚叔叔是有什么问题吗?还有,你们闻到的味道是怎么回事?苏云,怎么会有人闻到有人没闻到呢?”
看他实在迷糊得可怜,苏云大概说了下自己接了的单子,随后解释:“至于味道,那很简单,看体质,你可以理解为,先天之气越足的小孩儿越敏感,所以经常有人说小孩子能看到大人看不见的东西,其实那就是先天之气,道家一直在修炼的就是这个东西,但是先天之气很难在成年后保存下来,所以道家也修后天之气。”
关于道家修炼的内容说上七天七夜也说不完,苏云就是简单提到几个名词,剩下的交给乌家人自己理解。
乌瑾不愧是乌家最冷静、脑子最好的人,他立马抓住另外一个细节:“既然先天之气会随着年龄增长消散,那是不是,当时拒绝了楚飞独拥抱的孩子,年纪都是场内最小的?”
“哥你猜得太准了!我想想啊,”乌瑜对这种事相当热衷,“好像是五岁以下的,几乎不会愿意给楚叔叔抱了,我跟苏云当时就差不多在这个年纪吧,但我没闻到诶?”
“因为你脑子缺根弦,先天之气存不住。”苏云还是忍不住把这个事情说出来,乌瑜是个完全存不住气的人,以至于他真的很容易受环境影响。
乌瑜一听就不乐意了:“什么叫脑子缺根弦?你才缺根弦!”
比起乌瑜的生气,乌父乌母跟乌瑾更担心没有先天之气会不会对乌瑜有什么影响,乌母担忧地问:“云云,那乌瑜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现在乌家人十分相信苏云,毕竟她连楚飞独的事都能扒拉出来。
苏云赶紧安慰道:“没事,大多数人都存不住,至少得是乌瑾大哥这样的命格、性格才能留住一部分,但是乌瑜容易受影响就是真的,他在什么样的环境就会受什么样的影响,平时多跟家里人凑凑就好了。”
有苏云这话,乌家人便放下心来,只要人好好的,傻就傻一点吧,他们尽量护。
他们已经说了不少时间,乌父乌母还要忙,再交代几句让乌瑜听话就挂掉了电话,至于乌瑜,他也要上高速了,所以很快挂掉,说自己立马上就到。
没有电话,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听得见扰人的虫鸣。
乌瑾摩挲着手里的茶杯,缓缓问:“苏云,这个余酩,也是针对乌家的凶手吧?”
“嗯?”苏云抬眼看他,沉默一会儿后道,“嗯,原本我还没联想到一起,但是刚才叔叔说,老爷子始终没能见上余酩一面,后来余酩没多久就去世,我就有点怀疑了。”
“能详细告诉我,关于这个余酩的事情吗?”乌瑾轻声问,他知道做这种事的人多数要保密,并不强求,如果苏云不能说,他就派人去查。
苏云想了下,合同里没说不能告诉其他人,更没有保密协议,就直接把自己去无名茶馆找到了大师,然后从大师那听说了他们门派两大逆徒叛出师门的事。
乌瑾听后久久不能回神:“……这真是……什么人都凑到一个门派里了……”
闻言,苏云笑了下:“很正常的,一个门派那么多人,总有一两个禽兽败类,更何况,静灵门修炼的方式特殊,弟子资质基本良莠不齐,我当时单纯只是想查对乌姑姑下手的赵涂胡,继而想起付家的事,时间对不上,就查到了余酩,结果还真是一个门派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余酩跟赵涂胡也算是师承一脉。
乌瑾脸色有些沉:“这就说得通了,余酩收了个拥有同样功法跟经历的徒弟,刚好可以利用徒弟来针对我们家,他就是想报复爷爷跟我们家,甚至不惜从姑姑那下手!”
这种事在圈子里见多了,升米恩斗米仇,乌家从来没说谎,他们不打算进军古董圈,玩不到一起,然而余酩始终希望能跟老爷子接触,偏偏两次机会都被政府给搅和了。
很难让人不去想,是不是政府知道什么,所以从中作梗。
余酩这种人,欺软怕硬得很,弄不了国家政府这种庞然大物,知道得罪国家级别的祖师爷自己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但弄乌家这种不信玄学的普通世家肯定容易得多。
就像莫青桃的丈夫一样,总结就一句话“收拾不了别人还收拾不了你”?
对方修炼多年,手里有皇家妃子僵尸,不是个好对付的,乌瑾担忧地问苏云:“苏云,这个事情,是不是很难办啊?要不,我们去请静灵门来吧?他们也找了这么多年,不如将当初打跑了余酩的门主请回来?”
“不用,”苏云轻笑出声,“你别紧张,让他们师徒来,你们可以直接把他们引到我这,谁说祖师爷级别的老baby只能国家有?还有种祖师爷的存在,叫祖师爷赏饭吃。”
“什么意思?”乌瑾没听明白。
苏云直接喊了一声:“林琅!”
下一秒,林琅直接出现在院子里,他还抱着几块木头:“馆长,找我有事?”
拉着林琅到桌边,苏云直接给乌瑾说:“看看,这是我们殡仪馆的天师,他换上自己的袍子,能跟那些老baby坐一桌,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
乌瑾恍然:“难怪你每次出门都只带他……不过,林先生今年高寿啊?”
林琅一脸疑惑:“高寿?我今年才三十一。”
“……”乌瑾本来还震惊殡仪馆卧虎藏龙,现在只担心苏云会不会被自己坑死,“苏云,这才三十一。”
老baby、老baby,首先得老啊!
苏云摆摆手让林琅继续去工作,她笑着说:“所以啊,年轻才能是老天爷赏饭吃,还记得我说的道家修炼只修先天之气或者后天之气吗?林琅这种就属于生来全身都充斥着先天之气,而且不死不散那种,完全没有后天之气还全身先天之气的人,他修炼二十年顶得上别人修炼两百年,老天有时候,真的很偏心,不是吗?”
这样的资质天赋,余酩跟赵涂胡,看见一眼估计就能气吐血了,这甚至不是用“既生瑜,何生亮”能对比的,周瑜不比诸葛差,他只是生不逢时,但余酩跟赵涂胡这种资质在林琅面前,就算他们提早生三百年,都难以望其项背。
所以,在老天这等不公平要把人分三六九等的前提下,道家修炼先修心,心不静,有再多先天之气跟后天之气都没用,就像余酩跟赵涂胡躲了这么多年,其实静灵门天赋比他们差的比比皆是,但人家能潜下心来修炼,自然能把他们打得至今不敢冒头。
如若不然,早在静灵门前门主云游后余酩就该回来报仇,结果躲到现在,就因为他很多人都打不过,修为增长了不代表他的能力变强了,旁门左道终究不长久。
乌瑾不知道怎么回答苏云的问题,他细想了想,说:“老天确实偏心,但人生一辈子,与其看着别人,不如做好自己的事,余酩跟赵涂胡,或许就是想得太多了,就像做生意,乌家做重工的,就一心做重工,买喜欢的古董玩不等于贪心要去做古董生意,那是本末倒置。”
“知天命的人啊,很难完全静下心来,他们算着自己的命格与命运,无法忍住不去恨。”苏云轻声笑了笑,垂眸看了眼自己的掌心,上面的纹路,代表着属于她的命格。
“所以,余酩是恨我们家恨到,希望我们全家都死干净?”乌瑾沉默一会儿后问。
苏云握了握拳头,微微颔首:“大概,我琢磨着,当年他找老爷子,或许是想找个命格优异的人庇护自己,因为命格强大优异的人可以给人以庇荫,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家族里要选一个最强的继承人,这个最强的,命格不会差,所以才能带领家族走得更远。”
乌瑾跟乌瑜就是最好的例子,哪怕乌瑜并不差,如果乌瑾有一天不行了,他也能顶上撑住乌家,可他能做到的极限是不退步,没办法像乌瑾一样,仿佛乌家现在的定海神针,在乌家的威望已经逼近乌父跟老爷子。
原先不知道凶手是谁,乌瑾心中难免焦虑担忧,现在知道是余酩在背后装神弄鬼,心里踏实不少,他问:“原来如此,苏云,你觉得我怎么做,他才会出来呢?我们现在虽然经过推测知道是余酩在背后搞鬼,但依旧算敌暗我明,很被动。”
苏云思索一会儿,说:“这个吧,我原先以为跟乌家没太大关系,或许是别人想扳倒乌家请了赵涂胡来动手,所以打算等老爷子过世送来我这,我再引赵涂胡出来,抓到赵涂胡,想找余酩就不难了,不过……”
后面的话没直接说,乌瑾却明白乌云的意思:“现在既然知道是余酩在针对乌家,我们当然不能将所有的事都推给你,苏云你就直接说吧,需要我们怎么配合?”
“不急,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余酩的动机,余酩躲了这么多年不像会突然冒出来对付乌家……乌瑾大哥,你们最近有没有购买什么古董,或者有古董方面的合作啊?”苏云觉得还是不能贸然行动,得将事情完全捋清楚了,才能更好地制作诱饵。
“古董?你是说,我们最近买的古董引起了余酩的注意?”乌瑾细想了想,觉得苏云说得有道理。
余酩为了躲避静灵门的追杀,隐姓埋名躲藏了三十年,现在静灵门都没完全放下找到他的想法,只是没有像曾经那样追得那么紧了,一旦他出现,依旧会动手想办法除掉他。
那他现在贸然出现针对乌家,还专门去找了乌姑姑回来,一看就是重新被乌家招惹了的样子。
苏云微微点头:“是,对于这个人,我从静灵门的描述中,感受到的问题就是,他很自负,自负的同时呢,又明确知道自己的缺点,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实打实的把握,他是不会随意出手的,现在他可能依旧没办法保证自己的修为在静灵门所有人之上,可他依旧动手了,这只能说明,乌家做了什么让他不开心的事。”
而乌家跟余酩之间的矛盾只有一个——当年乌父没能成功把他引荐给老爷子。
乌瑾打开自己近三个月的账单,半晌后犹疑着说:“我们家除了老爷子,目前没什么人喜欢古董,但是,三个月前,乌瑜忽然开始在青云山庄投拍古董,都是些漂亮小样的首饰,不算特别贵,主要是漂亮,女孩子会喜欢的那种。”
鉴于乌瑜的不靠谱,他手头的可流动资金其实很少,避免他冲动把家底都败出去,只要乌父乌母跟乌瑾捏着财政大权,就算乌瑜被人坑去赌博,他都是输完即止,不可能拿到更多钱。
除了不给更多的钱之外,乌瑜任何大的流动资金回执都会抄送一份到乌家的公司里,这是给乌瑜办卡的时候就定下的规矩,他自己办的卡跟小金库则不用。
作为一个成年人,乌瑜长大后觉得再要家里钱不合适,平时用的都是自己的钱,没了才会使用家里给的卡。
而三个月前开始,乌瑜陆陆续续在青云山庄买了几个古董首饰超出了自己的小金库数额 ,开始花乌家给他的卡,乌瑾警告过他几次,说钱不是这么花的,除非他是给女朋友,但乌瑜又说不是。
既然不是给老婆,那花这么大的钱买几个自己用不上的古董首饰就很浪费,说难听点,叫冤大头。
乌瑾将几张回执截图发给了苏云,说:“大概就这些,其他数额小的还有没有买我不清楚,他自己赚得也不算少,花到了要用家里给的卡,差不多等于是他身上剩下不到三百万了。”
闻言,苏云挑了挑眉:“难怪我之前在青云山庄跟他重逢,我让他给我开几个总统套房证明一下自己都一脸菜色,我当时以为他是被家里捏着卡不敢开那么大的数额,没想到是真没钱啊。”
没钱还敢跟苏云抬杠抢丁兰尺,他也是缺少爸爸妈妈爱的毒打。
“如果你们重逢是苏芸被送出国那几天,他确实没钱了,而且我抓他回去,不仅仅是当时在青云山庄你们猜的表面原因,还有其中一件就是他买太多了,有些我觉得完全没必要。”说着,乌瑾指了指其中一份回执,上面写的是七颗菩提珠。
菩提珠这东西,作假作得厉害,就算是墓地里直接开出来的都不一定能信,更别说这种拿到了拍卖场卖的,又不升值,谁买谁冤大头。
这种东西具有一定的炒作价值,但它要定古董的身份跟具体来源太难了,好的都在国家博物馆那,外面哪里这么容易流传一串好的、真的菩提珠啊?
苏云看着就开始心疼了,这钱花得实在冤枉:“七颗,他买了是准备孝敬老爷子吗?老爷子没揍他?”
乌瑾目前的情绪还算稳定:“不,他买的这些一个都没有送我们,是送给苏芸……草字头那个云,送给那个苏芸和她的一些闺蜜,七颗菩提珠,似乎是她们姐妹每人一颗。”
“……”苏云欲言又止,许多难听的话最终化为一句,“往好处想,乌瑜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他获得了……快乐呀!”
“你确定吗?”乌瑾平静反问。
苏云抬手捂住自己的脸,不让他看见自己快按不住的嘴角:“应该吧……爱情使人盲目,很正常的。”
乌瑾冷笑一声:“是吗?难怪这么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