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行了, 你什么时候能打得赢苏云?别打岔,苏云你好好想想,你小时候跟谁打架最多?”乌瑾一巴掌把乌瑜按回去, 直接问苏云。
从前苏云是个相当嚣张的性格, 跟她是不是苏家的女儿没关系,她单纯嚣张,还暴力,从小到大, 被她揍过的富二代不计其数,问题是虽然她揍了人, 可总占理,就算是碰上那种不讲理的家长, 也会暂时因为各种事情无法给孩子立马报仇。
时间一拖, 大人觉得事情过去了, 小孩儿觉得被揍够了早就不敢惹苏云,一套流程下来, 仿佛运势爆棚,总能逢凶化吉。
圈子里其实长辈们都知道苏云这孩子脾气暴躁, 可她从来不会无缘无故打人,都是惹她了才动手, 人又伶俐可爱,大人们就算知道她嚣张也假装看不见,毕竟小时候的苏云奶团子一样, 多可爱呀。
假装看不见归假装, 长辈们倒是数过苏云到底揍过多少孩子, 后来干脆直接数还剩哪家的孩子没被揍,感觉小朋友玩闹很有意思。
苏云平时更多还是告状跟打小报告, 比起那些武力欺辱同学的富二代好多了。
一时间乌父父母跟乌瑾都没想起来,小时候苏云揍得最多的是谁,因为觉得好像她揍人揍得很平均。
大家都在等苏云想起来,而乌姑姑还在盯着手机上的照片看,她也在努力回想,那个被揍的小孩子是谁,以及自己到底为什么过去见过。
苏云扶着自己的脑袋努力回想,把自己揍过的小孩儿都数了一遍,迟疑着说:“如果说被我揍最多的话,应该是付家那个小儿子吧?你们还记得他吗?他是私生子,母亲小三上位,但是因为付家只有他一个儿子,所以把他认回来了。”
经过苏云这么一提,乌家人顿时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个人,而且只要对方在,就一定会跟苏云打架,偏偏苏云又能打又鸡贼,打完还告家长。
别的小孩儿被坑过几次就知道怕了,只有付家那个小孩儿,锲而不舍地、屡败屡战地跟苏云起冲突,后面别人都劝他别犯贱了,他还是要去,一直打到了苏云上初中,付家那小儿子要出国,被苏云揍了最后一顿后就走了,至今没回来。
对方要是没出国,乌瑜肯定记得,他是八卦王者,不会有他不知道的八卦,对方出国又过去了好多年,他刚才都在往滨城的小伙伴身上想,倒是忘了这个出国的。
“对对对,要论小时候挨揍最多的,就是付家那小子,那小子贱皮得很,招猫逗狗的,要不是苏云在,我们也没少跟他打架。”乌瑜没好气地说,看得出来他小时候跟付家小儿子也是有点恩怨在身上的。
乌姑姑抬起头,盯着乌瑜的脸看了会儿,猛地一拍手:“对,就是他!但我不是为了云云过去的,是为了乌瑜你!”
众人闻言,再次把视线转到了乌瑜脸上,仿佛在说“问题果然还是出在你小子身上”!
被视线扫射的乌瑜茫然又惊恐地指向自己:“我?姑姑你好好想想啊!别是记错了?”
此时乌姑姑将手机推还给苏云,坚持说:“我肯定没记错,当时就是去找你的,大概是你三四岁的时候吧,你上幼儿园,但是那天你们幼儿园里有晚会,就不想回家吃晚饭,要留在幼儿园玩,大哥大嫂不放心,让我去看你来着。”
小孩子基本不会记得那么远的事情,所以乌瑜听得一脸茫然,唯独苏云若有所思。
苏云想了想,从手机里翻出另外一张照片,然后将手机推到桌子中央:“是这个时候吧?我当时是跳舞和当主持人,还留了这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张大合照,班里二三十个小孩儿,男孩穿着黑白小西装打领结,还有小肚肚,女孩则是穿着两种不同的公主裙,苏云站在中间,手里捧着一束香槟玫瑰,穿着跟别的小朋友都不一样的粉色公主裙,骄傲地看向镜头。
看到那身衣服,乌母轻呼一声,指着其中一个臭屁小男孩儿说:“哎呀,如果是这天的话,我也想起来了,这是乌瑜,他打滚好几天让我们去看他表演,但是偏偏我跟他爸爸刚好要去国外签合同,就让小妹替我们去,乌瑾这时候已经上小学了,课业很重,也没去。”
小孩子的表演基本就是黑历史,主要是拍下来当成年后的笑话看的,对孩子很有爱的父母才会想着去记录下来。
那时候苏云在苏家就不怎么受宠了,明明她是晚会主持人、跳舞的C位,偏偏苏家过去的只有她的保姆,保姆阿姨倒是给她拍了很多照片,后来这些照片就被她存了下来,留到现在。
曾经保姆阿姨说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回忆,苏云无可无不可地就留下来了,等到苏一翎跟季微棠救她回来,她才发现,这种回忆是真珍贵的,在亲生父母没参与到她的时间里,凭借这些照片,他们至少可以知道,苏云过得并没有很差。
关于照片这一天,苏云记得是六一儿童节,幼儿园要办盛大的晚会,每个班都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朋友节目,许多疼爱小孩儿的家长都过来了,幼儿园门口停了一堆豪车,也有父母沉迷工作或者不疼爱孩子的,就没到,让保姆、管家、助理之类的外人过来。
有些小朋友脾气大,听说父母没来还闹,也有听话的,比如苏云,她小小年纪已经习惯没有家人陪伴的日子,根本不在乎。
至于乌瑜,他是真不高兴,因为他都打滚求乌父乌母过去了,偏偏乌父乌母在国外赶不回来,只能哄他让姑姑去,姑姑去也一样的。
乌姑姑看着照片露出一丝怀念:“对,就是这一天,我本来也很忙,可是大哥大嫂不在国内,我总要去幼儿园接乌瑜回来,偏偏那天有场晚宴,我得去露个脸,等到去幼儿园的时候,晚会已经结束了,我问了老师,说乌瑜跟付家走了,我当时还纳闷,乌瑜不是跟付家的小儿子关系不好吗?怎么会跟着付家走呢?”
这世界上估计就没有婚生子喜欢私生子的,尤其还是小三上位,就算知道是男人的锅,也对私生子没什么好感官,所以当时的幼儿园里,大家都很讨厌付家的小儿子。
“对啊,妈妈记得你经常说不喜欢那个付家的小儿子,还说想让他滚出你们班,你又怎么会跟他走呢?”乌母奇怪地问,小时候乌瑜贼让人操心,又爱八卦,她被迫听了很多乱七八糟的。
“……我怎么知道啊?三四岁时候的事我哪里记得住?不然你们问苏云。”乌瑜都一脸懵,他完全不记得有这件事,要不是乌姑姑提到,他还以为自己从小到大都很讨厌付家小子。
苏云倒是认真地在思考,她往前想了一遍又一遍,犹豫着说:“要我说,我其实也没太记得细节了,不过那天晚上我记得幼儿园有发吃的,消夜包裹,每个孩子一份,我因为要当主持人又参加了三个节目,所以非常累,拿了消夜包就回去了,会不会是那个消夜包有问题啊?”
提到这个消夜包,乌姑姑似乎有点印象:“里面是不是有杯奶茶、一个菠萝包和一个冰皮月饼?”
有人提醒,苏云的记忆就清晰了起来:“对对对,我当时很累,其实不饿,但我在苏家没吃过这些,就让保姆阿姨偷偷给我吃一点,然后回去不要告诉爸妈,免得他们责怪保姆阿姨说让我吃不干不净的东西,后来那份消夜是我跟保姆阿姨偷偷吃掉了,没什么特别的症状。”
“等等,不是冰皮月饼,”乌瑜忽然打断了苏云,他撑住脑袋,“是、是什么来着……我好像是……我好像吃了一块黑色的芝麻酥……”
“那就是你中奖了,恭喜你。”苏云平静地说。
苏云相信自己绝对没记错,她一开始根本没意识到有这个东西,是保姆阿姨带她回家的时候,见大家手上都有奶茶,她就撒娇让保姆阿姨偷偷去买,因为她馋这个很久了,但是保姆阿姨说不行,先生太太不给她吃,怕她吃坏肚子。
那天苏云真的很累,眼睛还红彤彤的,周围的孩子都有,就她没有确实很可怜,保姆阿姨没顶住,答应去买,结果在出幼儿园大楼门口的时候发现是园长在发,不用买,顿时保姆阿姨就心动了——是园长发的,就算是幼儿园自己的食品,就算吃坏了肚子,也跟她没太大关系。
于是保姆阿姨带着苏云去领了一份,她们偷偷说好,谁也不告诉,如果苏云肚子痛的话再说出来,不然就不说了,免得节外生枝。
所有人都是奶茶、菠萝包、冰皮月饼,就乌瑜一个人是芝麻酥,怎么看都是只有他吃错了。
乌瑜一脸呆滞:“我、我那天真吃错东西了?可是怎么会呢?我有这么馋吗?”
“馋不馋不知道,反正我是去付家领你回来的,”乌姑姑看着这个小侄子,感觉十分好笑,“我到的时候付家说你暂时睡着了,因为晚上参加了节目,很累,还跟我分享了照片跟视频,差不多晚上十二点半过吧,我才带你回家,也就是在付家互换视频的时候,我在他们家的墙壁上看到了像花一样的霉菌。”
听乌姑姑说完,乌瑜瞬间从呆滞变成了惊恐:“怎么会这样?我不会死吧?苏云你赶紧给我看看!”
苏云无语地看他一眼:“你别发疯,你能好好活到现在,证明就没问题,除了运气差一点,但你能出生在乌家,运气已经比大多数人都好了。”
有了苏云这句话,乌瑜才放下心来:“那就好那就好,不过姑姑,你看到了那个霉菌,没觉得奇怪吗?”
闻言,乌姑姑说:“当然奇怪了,我直接就问付家那位夫人,说家里怎么有霉菌,对孩子身体不好的,她就回我说,那不是霉菌,是故意画的图案,我就觉得我欣赏不来,那个像小花一样的霉菌,根本不好看啊。”
见过苏云那幅画的乌家人顿时都面面相觑,因为他们也觉得不好看,既然都是这么丑的东西,怎么可能放在家里墙壁上作为壁画呢?这并不合理。
乌父皱着眉头问乌姑姑:“老妹,这件事你也没同我和你嫂子说过,那天还有什么不对劲吗?”
那一年乌家属于上升期,三人都很忙,顾不上两个孩子,所以乌姑姑后来也没把这个小插曲告诉他们,反正乌瑜好好回来了,又没出什么意外,等乌父乌母从国外回来,她自己都忘了。
“没有吧,要不是我实在觉得那个图案难看又很突兀,大概我也想不起来,后面就是我抱着乌瑜回家,睡了一晚上他又活蹦乱跳的。”乌姑姑摊手说。
现在的问题是,乌瑜吃了一块根本不是幼儿园发的“芝麻酥”,还被平时很讨厌的付家给带回去了,期间他沉睡不醒,之后自己没有记忆,像是被人下药了一样。
苏云直接问乌瑜:“乌瑜,到你想想了,你从哪里来的芝麻酥?那天晚上我只在园长那看到了很多菠萝包跟冰皮月饼,还可能是下午茶吃剩下的。”
那家幼儿园是滨城里的贵族幼儿园,每天都会有下午茶,但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富家子弟根本不稀罕,除非饿了。
刚好六一要办晚会,提前预定的糕点没分出去,园长估计才想了这个办法在晚上分给饥肠辘辘的小孩们,而且配上一杯奶茶,小朋友就没有不心动的。
乌瑜苦着脸回想,刚才他能想起自己吃过什么东西已经很不可思议了,现在还让他想到底从哪里来的“芝麻酥”,不如要他命更快一点。
思来想去,乌瑜想到一个可能:“我虽然不记得了,但以我的性格,那个芝麻酥,可能是我从付家那小子手里抢的。”
话刚说完,乌父跟乌瑾立马就要抬手抽他,什么好的不学,小小年纪居然会抢别的小朋友东西吃!
问题是别的东西就算了,居然抢了个把自己吃晕了的!
当时没事还好,如果出事,让乌父乌母怎么办?
乌瑜不敢躲,就用手挡住:“我错了我错了,爸、大哥,我真的错了!从那以后我改好了真的!再也没抢过别人东西吃!而且我就抢了一次,肯定是付家那小子勾引我的!不然我不会去抢!”
在乌瑜的声声讨饶下,乌姑姑出手劝阻了乌父乌母,她说:“大哥,乌瑾,别打了,我觉得以乌瑜的性格,可能真是付家小子挑衅,然后他气不过才去抢的,如果乌瑜没说错,那就是付家当时跟来找我的男人有交集,不过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时间过去太久,付家接触的可能是师父,后面收了两个徒弟之类的,总之还是得去见一面。
苏云直接说:“没关系,我去见吧,无论是不是一个人,我出现总比乌家出面要好。”
“这怎么好呢?你现在也不是孤身一人,还有殡仪馆呢,付家并不好惹,还是我们先去跟付家约来大师,再由云云你去谈,怎么样?”乌母赶忙拒绝,她知道在玄学上的事乌家不了解,只能请苏云帮忙,可现在苏云已经不是从前的苏家大小姐了,没人会给她面子,说不定还会被付家看低,所以乌家先出面是最好的。
“对,付家那些人,多少有些捧高踩低的,云云你这么过去容易被他们为难下面子,还是我们先去跟付家联系吧。”乌父也同意妻子的说法,苏云没有了苏家大小姐的光环,在圈子内其实很招嘲笑。
现在如果把苏云跟付家私生子摆在一起,怕是所有人都觉得苏云比私生子都不如,私生子至少是亲生的,她苏云除了冒名顶替,根本没有任何跟二代圈相提并论的资格。
苏云觉得乌父乌母说得也有道理,就点头答应下来,事情到这里,差不多就告一段落,该知道的消息都知道了,她带上自己的员工退场,将剩下的时间留给乌家人,他们分离二十年,就这几个小时可以好好地互相说一些家常。
离开院子后,员工们纷纷去找自己的乐子,苏云来到殡仪馆另外一块花园里散步,她晚上还是习惯在月下晒一会儿,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跟僵尸也没什么区别,僵尸爱拜月,她更是享受晒月光的平静。
走了一会儿,林琅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他走到苏云身边,说:“馆长,我师兄那边回信了。”
“哦?具体说了什么?”苏云停下脚步,笑着等待。
“他们说做这种行业的,其实是一个很特殊的门派,他们现今没什么人了,但有一个特征,就是他们常年与僵尸、鬼魂、妖怪为伍,所以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这种类似霉菌一样的怨气种子,这不是他们自己愿意,是实在跟那些东西待一起久了,身上难免沾染一些。”林琅在月光下照着手里的纸条念,看得出来这是他师兄刚给他传的信。
平时林琅沉默寡言,并不多话,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居然还是念信。
苏云看得好笑,就对他说:“难得见你说这么长的句子,累不累?”
林琅诚实摇头:“不累。”
看着他认真的模样,苏云噗嗤笑出声:“哈哈……算了,你逗起来没意思,说回这个门派,他们算在赶尸人里一脉里吗?”
说到正经事,林琅更是认真:“我问过师兄了,他们说不算,因为这个门派除了僵尸还有其他妖魔鬼怪,并不限制修炼对象,而且这是难得一个跟妖魔鬼怪厮混不会倒霉的门派。”
凡事讲究阴阳平衡,修道更是如此,只有少数天之骄子跟极端人士才会选择并不平衡的修炼方式,还能跟鬼魂成天厮混,比如苏云这样的,她平时跟好几个鬼凑一起运气都不会差,当然,这有她本身足够强势的原因。
一般的修道者既然进了道门,就得维系自己平时是阴阳平衡,救了小鬼想要相处久一些就需要积累很多很多功德,不然会因为自己扛不住鬼魂的阴气被拖倒霉。
举个简单的例子,修道之人的阴阳之气是平衡的,就好像数字零,不多不少,平时看不出倒霉或不倒霉,而鬼魂全身阴气,就像负数,阴气越重的鬼,代表的负数越小。
平衡的修道之人碰上阴气重的鬼,就相当于零加负数,自然就把修道之人给拖成阴气过重的倒霉模样。
还有林琅这种阳气足够重的人,他身上的阳气就像是无限大的正数,不仅不会受阴气重的鬼魂影响,甚至能把鬼身上的负数给加成正的——就是烧成灰的意思。
苏云讶异地看向林琅:“还有这样的门派?那他们岂不是都会随身带一两个自己喜欢的妖魔鬼怪出来?”
“是的,他们那一门修的道就是与妖魔鬼怪同行,跟馆长你差不多。”林琅语出惊人。
“……什么叫跟我差不多?”苏云露出死亡微笑。
林琅忽然觉得晚风好像有些凉:“就是他们会整天有妖魔鬼怪跟着,馆长你也整天有那些员工跟着,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馆长你好像免疫所有的阴气跟阳气,跟着我们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无论是跟阴气重的鬼魂相处会倒霉还是跟阳气重的天师在一起会幸运,都无法在苏云身上找到痕迹,她就像一个绝对为零的特殊存在,阴气阳气都跟她没关系,独立于阴间阳间之外,命格看起来却又普普通通。
苏云没想到林琅居然会提到这件事,她微微挑眉:“哦?你注意到了?”
林琅沉默一会儿,微微颔首,没出声,等苏云回答。
“很简单,因为我的命格太普通了,普通到不会受影响,你听说过这种命格吗?就是无论怎么救都救不起来的,没有运道、也不会被阴气侵蚀,好像从此独立在阴阳之外。”苏云说着,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
听苏云说完,林琅猛地想起来这样的命格,这种命格的人从前都是用来当工具的,因为不会受影响,所以无论拿来修炼还是当肉盾,都非常好用,有些盗墓家族,还会专门找这样的人下地,只要他们能活着出来,就证明墓穴里没有太大的问题,如果死了,就是机关太难。
还有些邪门歪道会找这种人当炼丹材料跟炉鼎,他们的普通命格,对某些人来说,却是最好的工具,由此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林琅诧异又不忍地看着苏云:“你怎么会是这样的命格?老馆长……不是很疼爱你吗?没给你换?”
苏云扫他一眼,摇头:“换过了,但没成功,或许真是人各有命吧,怎么换都不成功,除了无数痛苦,什么都没改变,不如就这么活着,难道凭我现在的本事,还有谁敢动我不成?”
话虽如此,林琅却觉得,这件事如果传出去,怕是各大宗门都忍不住觊觎苏云,现在这种命格难找,跟从前不一样,从前的人都会算具体的生辰八字,现在的孩子基本都是在医院里出生,护士医生稍微迟了一两秒是很正常的。
这一两秒可能就是不同的命格,不同的命格找错了,完全就是给自己添麻烦。
林琅欲言又止,偏偏嘴笨,不知道能说什么。
苏云用折扇拍拍他的手臂,说:“别这副表情了,就算有人来围攻我,现在我不是还有你这个保镖吗?凭你的本事,来多少人都一样吧?”
全国都没几个的紫袍,林琅站这就是威慑,只要林琅在一天,就不会有哪个脑残敢来动手,而国内另外几个紫袍都是年纪很大的祖师爷了,他们修道修得快跟神仙似的,不搞邪门歪道。
林琅肃然点头:“馆长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哈哈哈……不用这么严肃啦,我又不吃人,你今晚睡个好觉,明天跟我进城。”苏云说完,继续往前散步去了。
“进城?找那个门派的人吗?”林琅疑惑地问。
苏云的声音幽幽传来:“对……”
乌家人聊到了最后一刻,苏云掐着时间回来跟乌姑姑道别,彼此都知道,这一别,就永远都不会再见了,乌姑姑会转世投胎,将来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从此世界上也不再有乌姑姑这个人。
离别总是悲伤的,乌家人都忍不住红了眼眶,一错不错地看着乌姑姑,仿佛有无数的话要说,可他们没有时间了。
鬼差出于给殡仪馆的面子,在外头没进来,却能感受到那种阴冷。
乌姑姑笑着看他们:“大哥大嫂,不用难过,就当,我又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度假吧,来生或许没有机会再见,但至少,这辈子在乌家,我过得很开心,你们要好好保重;还有乌瑾乌瑜,你们长大了,要照顾好父母,有话可以好好说,他们都是很好的父母,不会跟老头一样,只会强迫我,走了,百年之后,有机会再地府见吧。”
说完,乌姑姑挥挥手,头也不回地潇洒离开,她一直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做什么都不拖泥带水。
留下满院的惆怅,乌父乌母沉默着,在悄悄擦眼泪,人看起来有些呆,或许难以接受还聊着天的妹妹离开,跟许多年没见过姑姑的乌瑾乌瑜不同,他们夫妻俩跟乌姑姑的关系很好,从小一起长大,本以为会一起变老的。
世事无常,现在能做的,居然就是目送乌姑姑离开,什么都做不了,他们从乌姑姑回来后一直在后悔,当时为什么就听老爷子的话没去找失踪的乌姑姑,怎么就真的以为,跳车的乌姑姑还能像过去一样强势地照顾好自己呢?
是曾经乌姑姑的强大让他们忽略了,当一个人受伤,她只是一个脆弱的病人,同样需要人救命和照顾。
桌子上的东西并没有吃多少,刚才苏云忘记拿的灵芝块还好好放在白瓷碟子里,她伸手拿回来放进了自己的乾坤袋,就坐在旁边陪着,这一时半会儿老人家无法接受,有她这样平静的人陪着更好。
大约到了凌晨三点,乌父乌母终于收拾好情绪,他们细细交代了乌瑾跟乌瑜明天要去联系居委会,不能让胖父子出事,他们要长长久久活下去,活到乌父乌母死那天,他们要一直痛苦又悲惨地活着,饥饿、病痛,一样都不能从他们的生活中缺席。
乌瑾一一答应下来,说他早上立马亲自去办,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除此之外,还有联系付家、无名茶馆的大师,有必要的话,就陪着苏云去,不能让人落了苏云的面子。
好不容易送好像老了十几岁的乌父乌母去休息,已经天亮了——滨城夏天天亮得快,四点左右就见阳光了。
乌瑾强撑着精神下楼,跟苏云确定时间。
苏云还坐在院子里,她看起来并不疲惫,仿佛已经习惯了熬夜,她说:“付家的事可以联系,不过无名茶馆,就不用,我想自己去,有些私事。”
“私事?”乌瑜刚好也下来,他累得不行了,随便坐下来喝了口苦茶提神,“你找无名茶馆的大师是有过节?”
听乌瑜这么说,乌瑾也忙坐过来,如果苏云跟人有过节,那他肯定是要帮忙的,乌姑姑的事苏云帮了大忙,还辛苦陪他们一直熬,乌家人不是忘恩负义不知图报的人,苏云有事,他们现在不会袖手旁观。
苏云摆摆手,否认了这个说法,并且把桃花妹的事告诉两人,关于那张符,她有些在意,顺便也想问问,那所谓的大师,到底给了桃花妹什么符,是否真的如桃花妹所说,是破桃花的。
乌瑾对这个人有印象,他恍然:“哦,是这家啊,说起来还很可惜,她父母其实经营得不错,当年的经济案我找案宗看过,怎么说呢……这也是一件,民不举官不究的事情,我们有时候做生意,就会走一些很边缘化的路子,先开工、再定金额、最后交税,这样呢,可以避开一部分税,资金也更容易周转,但是如果有人举报的话……”
能跟苏云一个学校的二代,家里都不会是什么小公司,最低都是某个行业的新贵,这种大公司的资金流动太大了,动辄就是七|八……九位数,稍微延后一点再计税是常用手法,一来更简单,二来可以剔除掉中间一些反复要交的税。
平时就算查到了,看在金额移动巨大、证件又齐全的份上,表面流程没问题,就算合理避税。
但如果有歹毒的在开工到计算资金这段期间,直接把人给举报了,税务局来查,发现有工程、有合同、预备有资金流向,却没交税,直接就是一套经济法伺候。
说直白点,桃花妹的父母就是直接被她丈夫给送进去的,甚至是用这种非常过分的污蔑式手法,他还卷走了大量的资金、股东、合作对象,让桃花妹家的公司随着董事长夫妇进局子,立马崩盘破产。
不然的话,就算是董事长倒霉进了局子,也会有下面的人顶上,公司不至于破产,甚至还能运行到董事长出来。
可如果不把公司弄破产的话,桃花妹作为一个成年人,她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将来依旧可以无忧无虑地继续生活,或许在之后某一天意识到是丈夫下手,说不定会反过来把丈夫也送进去,所以丈夫才会先下手为强,一口气连带桃花妹都弄死了,将来就没人可以再害他。
这其中的关窍不仅是苏云不明白,就连乌瑜也没明白,他们俩大学就不是学相关专业的,因为家中都有大哥,他们俩选的是自己喜欢的专业,苏云大学专业是计算机,乌瑜是编剧——他因为太爱八卦了,甚至去学了如何写剧本,属实脑回路异常。
他们两人都是单纯听说了桃花妹的事,如今听乌瑾解释才明白过来桃花妹被整得多惨,深仇大恨都不为过。
乌瑜之前当八卦听,现在都受不了了:“不是,哥,你有没有查查这男人跟桃花妹家是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有必要这么坑人家小姑娘吗?桃花妹那个性格,本来就内向懦弱,他还这么整人,是不是人啊他?”
“之前他来找过乌家合作,”乌瑾沉默一会儿,喝了口茶才继续说,“我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他说没什么深仇大恨,他只是不想再过人下人的生活,现在他走到哪里都被人叫一声先生或者董事长,可谁能想到,在高中的时候,他其实被富二代们按在厕所里打呢?”
“那他跟那些混球有仇去跟那些混球打去啊!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算怎么回事?得多没本事才这么欺软怕硬啊?”乌瑜气得直接拍桌而起,曾经他以为是桃花妹有眼无珠呢,原来都是设计好的!还欺软怕硬!
与乌瑜的气愤不同,苏云微微思索后问:“是不是……他被欺负的时候,其实被桃花妹看见了,但桃花妹没救他?”
乌瑾讶异地看了眼苏云,点头:“是,他当时知道我不会跟他合作了,所以说得很明白,那天桃花妹路过,他向外喊救命求救,但桃花妹低下头走了,他说,那个时候,他比那些施暴者,更恨视而不见的桃花妹,明明都是富二代,他觉得桃花妹不会不能阻止那些混蛋小子。”
听乌瑾说完,乌瑜已经气到不会说话了,就一杯一杯苦茶灌自己,却死活没把那股火气给灌下去。
苏云摇折扇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她迟疑了会儿,反问:“那他有没有想过,那天他为什么还能全须全尾地从厕所里出来,而不是被打断了手脚从此是个废人呢?”
话音落下,乌瑾跟乌瑜都愣住了,他们诧异地看着苏云,做出差不多的、欲言又止的表情,他们听出了苏云的言外之意,却不敢相信。
过了会儿,苏云缓缓合上折扇,她叹息一声:“本来我没联系上的,但是你们说到了这件事,那我就有点印象了,桃花妹跟我不算特别熟,毕竟我是大姐大,她就是一个被人嘲笑的愚蠢桃花妹,但是有一天,她在厕所拦住我,问我可不可以去阻止男厕所那边打人的富二代,她可以给我当跟班。”
但苏云根本不需要跟班,她从来不需要这种东西,是因为打的人太多了,导致谁都觉得她是大姐大。
苏云本来就很讨厌那群以势压人的,就答应下来,说她会去,不过不需要桃花妹当跟班,她还难过了好久。
那天苏云直接走到男厕所门口,只冲里面喊了声出来,那群被打怕了的富二代就赶紧出来,点头哈腰地问云姐有什么事,苏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说:“你们胆子够大啊,在我眼皮子底下打人,看来平时挨揍还是不够痛。”
随后那群富二代纷纷解释他们不是真的想动手,实在是里面那小子人品不好,这种人现在不针对他,将来要骑到他们头上来了。
苏云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在她面前说得好听点而已,就说:“行了,你们的谎话都不过脑的,总之,以后别逮着穷苦人民发疯,人家来念书是辛辛苦苦高考的,以为跟你们似的,不读书也有家里人保吗?”
那之后富二代确实没再对桃花妹的丈夫动手,只是孤立他,比从前好了很多,可谁都没想到,别人不动他,他反过来要桃花妹一家的命。
在苏云说完后,乌瑾跟乌瑜沉默了快半个小时,随后被一阵鸟鸣打破,乌瑜恍惚开口:“那、那这么算的话……那男人不是把自己救命恩人一家给……”
苏云抬眼凝望缓缓升起的太阳:“嗯,所以说,有时候真是,好心没好报,好心烧烂灶,我也后悔,救了个白眼狼,如果知道将来是这样,不如我直接进去把他头拧下来,没脑仁的东西,留着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