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郊游
送走朔月,林逐汐忽然想起自己没找他问住址,想找他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找,但外头早已不见他人影,后悔也来不及,只有等下次了。
林逐汐遗憾地摇头,转身去厨房给白慕雅准备了一道小炒猪肝送到房间里,白慕雅刚睡醒,靠坐在床头看书,见她推门进来,扬眉微笑,“前面忙完了?”
“没有。”林逐汐摇头,“我给你送晚饭过来。”
白慕雅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她自然是尝过林逐汐的手艺的,对她亲手准备的晚餐颇为期待,但食盒打开,饭菜端出来,她瞬间垮下脸,“怎么又有猪肝?”她本来就不喜欢猪肝,她又连着给她做猪肝,她现在看见猪肝就怕。
“猪肝补血的。”林逐汐不为所动。“很适合现在的你。”
白慕雅几乎要哀嚎,恨恨地捶着床,咬牙切齿道:“可我不喜欢猪肝!”
“有本事你别受伤!”林逐汐冷笑。
白慕雅顿时蔫吧蔫吧如霜打的茄子,可怜巴巴地瞅着她,眼睛湿漉漉的像被主人赶开的狗狗,无声地祈求着她网开一面,却被林逐汐毫不犹豫地无视。
林逐汐将熬得浓稠的猪肝白菜粥往她手里一塞,又将那盘小炒猪肝往她手边推了推,态度坚决,不容置疑地道:“吃!”
白慕雅痛苦地闭上眼睛,拒绝看她残忍的眼神,开始认为自己选择躲在她这里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在饿肚子和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之间,白慕雅艰难地选择了后者,无精打采地接过筷子,她瞪着碗里的猪肝,恨不得用眼神将它们毁尸灭迹。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林逐汐的厨艺的确很好,至少这粥很照顾她的口味,虽是她不喜欢的食材,但味道的确很不错,没有那种油腻腻难以下咽的感觉。
林逐汐对她的愁眉苦脸视而不见,专心致志地吃完晚饭,她放下筷子,淡淡道:“晚上我给你做宵夜。”
白慕雅眼前一亮,又很快黯淡,摇头如拨浪鼓,不敢期待她会这么好心。“不要了,你的宵夜肯定又有很多猪肝。”
林逐汐:“……”不愧是好姐妹,她还真了解她。
她半点被人戳穿的不好意思都没有,坦然点头,“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白慕雅倒默了默,怎么以前没看出来她有这么厚脸皮?她忍不住道:“你就不能做点没猪肝的菜吗?你每顿都请我吃全猪肝宴,你不腻我都腻了。”
林逐汐毫不犹豫地摇头,“当然不能。”
白慕雅无奈地叹气,“你看我现在这样子像失血过多吗?”
林逐汐想了想,“你再坚持两天,我就不做了。”
白慕雅突然好想远离她。两天?她今天吃了一天就受不了,这样的日子还要过两天?“你以为是喂猪呢?”
林逐汐一本正经地看着她,正色道:“猪可没你这么好的待遇,而且猪吃素,更不会吃同类内脏。”
白慕雅忍无可忍地砸了碗,“你走开!”
清脆声音中倒霉的碗死无全尸,林逐汐
无动于衷,淡定地瞅一眼地上的碎瓷片,凉凉道:“一两银子,我会开出赔偿单送到白家。”
白慕雅几乎要吐血,“你居然好意思说……”她颤抖着手指着她,都为她脸红。“这么一个普通的碗你居然要一两银子,你当我傻吗?一两银子你还好意思找我家要赔偿!”
林逐汐挑眉,“为什么不?一两银子够我请五个伙计了,我这是小本生意,当然要赔偿。我店里的东西价钱我说了算,你弄坏东西就得赔。”
白慕雅闭上眼睛,直接不和她说话了。
这人真讨厌啊,她不想看见她。
林逐汐收走碗筷送到厨房,阿敏正在灶台前忙碌,见她进来,忙笑道:“姑娘,刚才那位公子真好看,我还没见过长得比他更好看的。”
林逐汐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看看锅里正在煎的鱼,提醒她:“鱼该翻身了,不然等下一面生一面糊,肯定没人吃。”
阿敏惊呼着急急忙忙翻过鱼,转头见她神情淡然,忍不住絮絮叨叨道:“姑娘,你应该认识那位公子吧?看他的衣着,倒像是富贵人家出身,姑娘想必也是富贵人家出身吧?”
林逐汐垂下眼睑,轻描淡写道:“家里不过略有资产罢了。”
阿敏怔了怔,见她神情淡漠不愿多说的样子,也识趣地不再提,只在心里暗暗揣测一番就扔开了。
“姑娘,白小姐怎么样了?”阿敏不知道白慕雅受伤的事,只当她生病了不方便回家。
林逐汐将煎鱼盛到盘子里,头也不回地答:“好好养一段时间就好。”
阿敏松口气,“让白小姐好好养着,咱们这里别的不说,吃的管饱。”
林逐汐轻轻地嗯了声,将煎鱼送去给大堂的客人,替换下看柜台的福伯,没多久客人离开,小酒馆顺理成章地关门打烊。
林逐汐这一夜没能睡好,总在做着各种光怪陆离的梦。她前夜本就大半夜未眠,两相累加只觉头疼欲裂,勉强和阿敏福伯打了声招呼说要休息一天,呆在房里又睡起回笼觉。
一觉睡到午时,她才打着呵欠爬起来,收拾妥当提笔写了封信给林逐涛报平安,想到自己原要找朔月,也不知道该去哪里碰运气,还不如直接等他来找自己。可就他那恨不得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德行……她有些灰心。
她下楼去厨房帮忙,阿敏看到她很是惊喜,乐呵呵地迎上来:“姑娘,你好些了吗?”
“我没什么事,就是这两天没休息好头晕。”林逐汐摆手示意她别担心,从碗柜里找了些吃的填肚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阿敏闲聊。
“姑娘,这两天来店里的人少了很多。”阿敏利落地切完案板上的蔬菜,回头对她汇报。
林逐汐也有这种感觉,纳闷道:“莫非是咱们店里的酒菜味道变差了?”但她又觉得不可能,他们店里的酒菜从开业第一天就是这味道,又没换厨子。
阿敏哭笑不得地瞅着她,摇头道:“应该都是去郊外踏青赏花了。”
踏青赏花?林逐汐眼睛一亮,兴致勃勃
道:“咱们也去怎么样?”
万物复苏的春季,蓝天白云碧水湾,桃李纷飞杏满天,莺歌燕舞鱼潜跃,忙趁东风放纸鸢,那样的景色只想想就觉得活泼热闹。还有连串的美味佳肴:油炸麻雀、烤大虾、鲫鱼豆腐、红烧鹌鹑……想想她就口水直流。春天的郊外,在她看来漫山遍野都是好吃的,一想到那种要吃什么有什么的情景,她就两眼放光。
阿敏呆呆地看着她瞬间红光满面的样子,想了想自以为了解她的憧憬和兴奋,点头,“姑娘决定就好。”
林逐汐一摆手,“带上油盐酱醋,再多带点柴禾,最好带口锅。”
阿敏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这样不好吧?”人家踏青赏花都是去看景,他们却只为吃。差距也太大了。
林逐汐满不在乎地挥手,“没事,到时候估计人不少,大家都忙自己的,谁有空管我们干什么?找个远点的地方就是。”
阿敏无言以对,只好乖乖地准备调料。
林逐汐摸着下巴,笑眯眯地打量着她,叮嘱道:“明天出去玩。你记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家太过素淡了不讨喜。”
阿敏脸上一红,悄悄地垂下头。
林逐汐瞅着她微笑,隔壁药铺老板的儿子经常三天两头地过来喝酒,有意无意地就要偷偷地往厨房瞅两眼。他们家里房数椽连场隔院,又有良田数百亩,虽不是富户,但亦可称小康。家里也颇有些长工、月工使唤,老板夫妻俩待人和气,也不反对儿子的心思。阿敏若是嫁过去,倒也是桩好姻缘。
阿敏年纪不小,也该好好打算一二了。
阿敏被她看得不好意思,转过身去接水洗菜,林逐汐也不好说太多,想到自己包袱里还有几件首饰,盘算着明天拿出来给阿敏用哪件比较合适,“我不说了,你好好准备,上次带你去买的那身春衫不错,就穿那个。”
如果明天能约到朔月一起,应该算完美了,可惜她连他人都见不到,也不知道他的联络方式,注定只能想想。真是想到就挫败。
撇开这命里的魔星,林逐汐开始认真考虑明天自己要不要换回女装出门,略微权衡她还是决定就用如今的伪装,人太多,还是丑脸更有安全感。
阿敏手脚勤快,很快准备好次日要用的东西。足足准备四个人的量,连白慕雅都算上去了。
呆在屋子里闲的要长蘑菇的白慕雅听说他们要去郊外玩,顿时眉开眼笑,觉得天蓝水清看哪哪顺眼,听说林逐汐打算去野餐,更是喜不自胜地点了大堆吃食,林逐汐就当没听见。
“你确定身上的伤没事?”林逐汐只要想起那晚流得那么多的血就心底发凉,就算恢复速度再快,也不可能这么活蹦乱跳的,她到底是强撑还是已经习惯了?不管哪一种她都觉得触目惊心。
白慕雅满不在乎地摆手,“放心。我就是走两步,没事的。”她眼珠一转,笑嘻嘻拉着她衣袖道:“你既然心疼我,不如给我找辆马车好了。”
林逐汐瞥她一眼,心说这是想避着谁呢?但想到她腿上的伤,她点头,“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