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王者归来_附录_附录六
附录六
第一篇 第三纪元的语言与种族
本历史中,以英语来代表的语言是“西部语”,也就是第三纪元中洲西部各地的“通用语”。该纪元期间,西部语成了几乎所有居住在阿尔诺和刚铎这两个古老王国境内的能言种族(精灵除外)的母语,其使用范围包括从乌姆巴尔向北直到佛洛赫尔湾的整片沿海地区,以及远到迷雾山脉和埃斐尔度阿斯的内陆地区。它还沿安都因河向北方流传,遍及大河以西、迷雾山脉以东的土地,远至金鸢尾原野。
第三纪元末“魔戒大战”时期,上述地区仍将西部语作为母语,尽管当时埃利阿多的广大地区都已荒无人烟,位于金鸢尾原野和涝洛斯瀑布之间的安都因河岸也几乎没有人类居住。
有一些古时候的野人仍然在阿诺瑞恩的德鲁阿丹森林中隐居,还有一支古老民族的残部在黑蛮地的群山里滞留,其中许多过去都是刚铎的居民。这些人都固守本族的语言。而在洛汗平原上则居住着一支北方民族,即洛希尔人,大约五百年前来到该地。但是,所有这些依旧保留着本族语言的民族,都把西部语当作沟通的第二语言,即便精灵也不例外。使用西部语的地区不只是阿尔诺和刚铎,还包括整片安都因河谷,向东直至黑森林的外缘。就连对其他民族避之不及的野人和黑蛮地人,也有一些能讲西部语,虽然说得不流利。
精灵
早在远古时代,精灵便分裂为主要的两支:西方精灵(埃尔达)与东方精灵。黑森林和罗瑞恩的大多数精灵子民都属于后者,但本历史中所有的精灵语名称和词汇都是埃尔达语的形式,并没有涉及他们的语言。
本书中涉及两种埃尔达语:高等精灵语(昆雅语)和灰精灵语(辛达语)。高等精灵语是大海彼岸的埃尔达玛使用的古老语言,也是第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的语言。它已不是一种日常的交流语言,而是变得类似“精灵拉丁语”。第一纪元末,流亡返回中洲的高等精灵仍在典礼,以及记载重大题材的学识歌谣中使用这种语言。
灰精灵语与昆雅语的起源相近,因它是那些来到了中洲的海边,却没有渡过大海,而是逗留在贝烈瑞安德沿海地带的埃尔达的语言。他们的王是多瑞亚斯的灰袍辛葛,他们的语言在漫长的微光年代中随凡世土地动荡变迁而改变,已变得与大海彼岸的埃尔达的语言大相径庭。
流亡者居住在人数比他们更多的灰精灵当中,使用辛达语作为日常用语。因此本历史中出现的所有精灵和精灵王族,都说辛达语。他们全都属于埃尔达一支,即使他们所统治的地区的子民属于次级亲族。他们当中最高贵的是加拉德瑞尔夫人,她出身菲纳芬的王室家族,是纳国斯隆德之王芬罗德·费拉贡德的妹妹。流亡者心中涌动着对大海的向往,永远得不到平息,而在灰精灵心中,这种向往却在沉睡,然而它一旦苏醒,便无法纾解。
人类
西部语是一种人类语言,不过受精灵语影响,变得更为丰富柔和。它起初是那些埃尔达称为“阿塔尼”或“伊甸人”,即“人类先祖”的人类的语言;这些人类特指身为精灵之友的三大家族的子民,他们在第一纪元西行进入贝烈瑞安德,在对抗北方黑暗魔神的“精灵宝钻争夺战”中援助过埃尔达。
在推翻黑暗魔神的大战中,贝烈瑞安德大部分地区都崩裂沉没了,此后精灵之友们获得了一项奖赏,便是可以如同埃尔达一般,航海西行。但由于不死之地不容他们涉足,维拉为他们单独准备了一座大岛,那是所有凡世之地中最靠西的一处。该岛名为“努门诺尔”(即“西方之地”)。因此,绝大多数精灵之友都离开了中洲,居住在努门诺尔;他们在那里变得伟大而强盛,成为著名的航海家和拥有许多船只的王者。他们面容俊美,身量高大,寿命三倍于中洲的人类。这些人类便是努门诺尔人、“人中王者”,精灵称他们为杜内丹人。
所有的人类族群中,惟独杜内丹人懂得并且能讲精灵语。因他们的祖先曾学过辛达语,并将其作为一项学识传给了子孙后代,岁月流逝,几无改变。他们当中的智者还学会了高等精灵语(昆雅语),尊其为一切语言之首,并用它为许多闻名遐迩、受人尊崇之处,以及许多王室贵族和声名卓著之人命名。
但是努门诺尔人的母语主要保留了他们祖先的人类语言:阿督耐克语。他们的王公贵族在后来的骄傲时期摒弃了精灵语,重新使用这门语言,只有少数依然坚持与埃尔达保持古老友谊的人除外。努门诺尔人在威势显赫的年代中,曾于中洲西部海滨维护着许多口岸和海港,以便为自己的船只提供补给,其中最主要的一处位于安都因河口附近的佩拉基尔。该地使用的便是阿督耐克语,它在混合了许多寻常人类的语言词汇后,转化为通用语,从此沿着海岸在一切与西方之地打交道的族群中流传开来。
努门诺尔沉没之后,埃兰迪尔率领幸存的精灵之友回到了中洲西北部的海岸。当时那里的居民已有许多拥有全部或部分努门诺尔人的血统,但其中还记得精灵语的寥寥无几。杜内丹人身为既长寿又大有力量和智慧的王者,居住在寻常人类当中,并统治他们,但人们都说,杜内丹人的人数起初便远远少于那些寻常人类。因此,他们交结其他民族,治理广阔疆域时都使用通用语,不过他们扩充了它,并从精灵语中汲取了许多词汇,丰富了这种语言。
努门诺尔诸王统治期间,这种高贵化的西部语流传极广,就连他们的敌人也在使用。而在杜内丹人内部,西部语也用得越来越广泛,到了魔戒大战爆发时,精灵语仅为一小部分刚铎的居民知晓,日常使用的人就更是稀少。这些人主要居住在米那斯提力斯及其周边村镇地区,以及诸位多阿姆洛斯亲王统治的附属领地中。然而刚铎王国中,几乎所有地名和人名都有精灵语的形式和含义。有些名称的起源已不可考,但无疑是从努门诺尔人的舰队纵横大海之前的日子传下来的,譬如“乌姆巴尔”(Umbar)、“阿尔那赫”(Arnach)和“埃瑞赫”(Erech),以及山脉的名称“艾莱那赫”(Eilenach)和“里蒙”(Rimmon)。“佛朗”(Forlong)这个名字也属于这一类。
大多数居住在西部各地北方区域的人类,都是第一纪元的伊甸人或其近亲的后代。因此,他们的语言与阿督耐克语有着关联,有些仍保留着与通用语的相似之处。这一类人包括生活在安都因上游河谷的民族,即贝奥恩一族和西黑森林的林中居民,以及居住在更加靠近东北方的长湖和河谷邦的人。那支刚铎称为“洛希尔人”,也就是“驭马者”的民族来自金鸢尾原野和卡尔岩之间的地带,他们仍使用祖先的语言,并用它给新国度的几乎所有地方取了新名。他们自称“埃奥尔一族”,或“里德马克人”。但这支民族的王者经常使用通用语,而且措辞具有其刚铎盟友一般的高雅风范。因西部语是自刚铎流传而来,在那里仍保有一种更加优美古雅的风格。
德鲁阿丹森林中的野人的语言则迥然不同。黑蛮地人的语言也不同,抑或仅有遥远渊源,这些人是过去很久以前居住在白色山脉谷地中的民族的残部。黑蛮祠的亡者便是他们的亲族。然而在黑暗年代中,其余的人已迁去了迷雾山脉南麓,从那里又有些人进入了空旷的地域,远至古冢岗。布理的人类便是他们的后代,但很久以前这些人就成了北方王国阿尔诺的臣民,并采用了西部语。只有在黑蛮地,这一族的人类还固守着过去的语言和习俗。他们是一支行事隐秘的民族,漠视杜内丹人,憎恨洛希尔人。
本书中没有涉及这些人的语言,只有一个名称例外:“佛戈伊尔”(Forgoil)。这是他们给洛希尔人取的名字(据说意思是“稻草头”)。“黑蛮地”(Dunland)和“黑蛮地人”(Dunlending)是洛希尔人给他们取的名字,因为他们肤色深暗、发色黝黑;故而这两个名称中包含的语素dunn与灰精灵语中的“西方”一词Dûn没有关联。
霍比特人
当时,夏尔和布理的霍比特人采用通用语大约已有一千年了,他们使用时依着自己的习惯,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尽管他们当中较有学问的人在必要场合仍能运用一种更为正式的语言。
没有任何记录表明霍比特人有过自己的独特语言。他们在古老的日子里似乎一直都用着居住地附近或周围的人类的语言,因而在进入埃利阿多后,他们迅速学会了通用语,到定居布理时,已经开始忘记先前的语言。那显然是安都因河上游的一种人类语言,与洛希尔人的语言同源,不过南方的斯图尔族在北上来到夏尔之前,俨然已采用了一种跟黑蛮地语有关的语言。
在弗罗多时代,这些语言仍在当地的词汇和名称中留有残迹,其中许多都与河谷邦和洛汗的十分相似。最明显的是星期几、月份和季节的名称;还有与此相类的若干其他词汇(例如“马松”[mathom]和“斯密奥”[smial]),也仍被广泛使用,不过有更多保留在布理和夏尔的地名中。霍比特人的人名也颇具特色,许多都是从古老的时日里传下来的。
夏尔的居民通常用“霍比特”这个名字来称呼一切同类。人类则称他们“半身人”,而精灵称他们“佩瑞安族”(Periannath)。“霍比特”这个词的起源基本已不可考。然而,它最初似乎是由白肤族(Fallohides)和斯图尔族(Stoors)给毛脚族(Harfoots)取的名字,在洛汗还保存着一个更为完整的词——“霍尔比特拉”(holbytla),即“造洞者”,而“霍比特”(hobbit)可能是该词的残留形式。
其他种族
恩特。幸存到第三纪元的最古老的种族,即“欧诺德民”,或“恩尼德”。“恩特”是洛汗语中对他们的称呼。埃尔达在古老时日中便知悉恩特的存在,而恩特确实将开口说话的欲望归功于埃尔达,但他们认为本族的语言与埃尔达无关。他们创造的语言与其他所有语言都不同,它语速缓慢,深沉洪亮,堆砌音节又啰嗦重复,的确是又慢又长。它由众多差异微妙的元音和独特的语调及音量组成,就连埃尔达的学者也不曾尝试将其用文字记录下来。恩特只在彼此之间使用这种语言,但他们也无须保密,因为外人谁也学不会。
然而,恩特自身精于语言,学习迅速,从不遗忘。不过他们更喜欢埃尔达的语言,最爱的则是古老的高等精灵语。因此,霍比特人的记载中,树须和其他恩特所说的奇怪词汇和名称是精灵语,或精灵语的只言片语以恩特风格串在一起。一些是昆雅语,比如Taurelilómëa-tumbalemorna Tumbaletaurëa Lómëanor,可以对应成“森林阴影密布,深谷黑暗;深谷林地覆盖,地域幽暗”,而树须这么说,大概是这个意思:“在森林中的重重深谷里,有一个黑影”。一些则是辛达语,比如“范贡”(意思是“树须”),以及“菲姆布瑞希尔”(意思是“苗条的桦树”)。
奥克和黑语。奥克是其他种族为这支丑恶种族所取的名字形式,
洛汗语中便是如此称呼他们,辛达语中则是“奥赫”。黑语中的“乌鲁克”这个词无疑与此相关,不过规定它仅指当时从魔多和艾森加德出动的强壮奥克士兵,寻常奥克则被称作“斯那嘎”(意思是“奴隶”),乌鲁克族尤其喜欢这么说。
奥克最初是北方的黑暗魔神在远古时代繁衍出来的。据说,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而是竭尽所能从其他语言中剽取词句,并依照自己的喜好来歪曲它们。然而他们造出的只有野蛮粗俗的土话,除了诅咒和辱骂,几乎连自己的需求都不能满足。这些生物满心恶毒,甚至互相仇恨,该种族的各个部落和聚居地都迅速发展出了自己的野蛮方言,导致奥克语在不同部落之间的交流中几无用武之地。
因此,第三纪元中奥克各部族之间交流时使用的是西部语,而许多较为古老的部落,比如那些仍在北方和迷雾山脉中驻留的,其实已经把西部语当作母语使用了很久,虽然将它用得几乎跟奥克语一样令人厌恶。这种土话中的“塔克”意为“刚铎人”,是种粗俗说法,衍生自昆雅语的“塔奇尔”一词,西部语中用该词来指代一支努门诺尔人后裔。参见第三部卷六第一章。
据说,黑语是索隆在黑暗年代中设计的,他想要让自己所有的爪牙都使用这种语言,但没能达到目的。然而第三纪元期间,奥克当中广泛流传的词汇许多都是源自黑语,比如“嘎什”(意思是“火”),不过在索隆第一次被推翻之后,惟有那兹古尔没有忘记这种语言的古老形式。当索隆东山再起,该语言便又成了巴拉督尔和魔多众头领的语言。至尊戒上的铭文便是古老的黑语,而第二部中,以格里什纳赫为首的邪黑塔士兵说的魔多奥克的骂人话则是种更粗俗的形式,该种口语中“沙库”的意思是“老头”。
食人妖。食人妖这个词是辛达语词“托洛格”的翻译。这些生物在远古时代的微光中问世,天生迟钝愚笨,跟野兽一样不通语言。但索隆利用了他们,教给他们学得会的些微知识,令他们的心智伴着邪恶增长。因此,食人妖从奥克那里学来了一部分自己能掌握的语言;而在西部地区,岩石食人妖说的是一种粗俗形式的通用语。
但在第三纪元末,有一支前所未见的食人妖种族出现在黑森林南部以及魔多边境的群山中。他们在黑语中被称为“奥洛格族”。人们毫不怀疑他们是索隆培养出来的,但不清楚其来源。有人认为他们不是食人妖,而是巨型奥克;但奥洛格无论体型还是心智都和奥克相去甚远,哪怕最大的奥克也远不及他们庞大强壮。他们是食人妖,但体内充斥着主子的邪恶意志;他们是支残忍的种族,强壮、警惕、凶猛、狡猾,却比岩石更结实。他们不像那支微光时代的古老种族;只要有索隆的意志驱使,他们就能够忍受阳光。他们很少开口,仅懂得巴拉督尔的黑语这一种语言。
矮人。矮人是一支与众不同的种族。《精灵宝钻》讲述了他们的奇特起源,以及他们为何与精灵和人类既相似又不同。但中洲的寻常精灵对这个故事一无所知,而后来的人类讲述的故事,又混入了其他种族的记忆。
矮人大体上是一支坚韧但其貌不扬的种族,行事隐秘,勤勤恳恳,对受害(和受益)都念念不忘,比起拥有生命的活物,他们更热爱岩石、宝石,以及那些匠人制作成形的物件。古时人类觊觎矮人的财富与手工造物,双方种族有过敌意。但不管人类的传说中怎样渲染,矮人天性并不邪恶,心甘情愿侍奉大敌的更是向来寥寥。
但在第三纪元,人类与矮人仍然在许多地区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依照矮人的天性,他们在自己的古老城邦被毁之后,四处旅行、劳作、贸易,应当采用与他们毗邻的人类的语言。然而他们秘密(与精灵不同,他们不愿揭开这个秘密,哪怕对朋友也不行)使用自己的独特语言,长年来几无改变,因它已成为一种学识,而非日常用语,他们将其视为过往的财富,加以保管守护。其他种族中几乎没有成功学会这种语言的人。在本书历史中,它只出现在那些吉姆利向同伴们透露的地名中,以及他在号角堡防守战中发出的战呼里——至少那不是秘密,自世界的年轻时日以来,曾回响在多处战场上:“Baruk Khazâd!Khazâd ai-mênu!”意思是:“矮人的战斧啊!矮人向你冲来了!”
不过,吉姆利本人及其所有亲戚的名字都是源于北方语(人类语)。对于矮人自己秘密的“圈内”名字,也就是真名,他们从不对任何外族人提起,就连在墓碑上也不肯铭刻。
第二篇 翻译原则
为了将《红皮书》的内容作为一部历史呈现给现代人阅读,整体的语言设定都已尽量翻译成我们当今时代的措辞,保留原始形式的只有那些与通用语性质相异的语言,它们主要出现在人名和地名中。
通用语是霍比特人口头以及书面采用的语言,自然要译成现代英语。西部语存在着一些可察觉的变体,而在翻译过程当中,这些变体之间的差异变小了。笔者尝试着采用不同的英语变体来代表这些变体;但夏尔的发音与习语比起精灵及刚铎的高贵人类口中的西部语,区别要比本书中显示出的更大。霍比特人说的其实大体是种乡下方言,而刚铎和洛汗用的则是一种更具古风的语言,更为正式,也更为简洁。
笔者在此要提到一点区别,因为这点尽管常常很重要,但事实证明却是表达不出的。西部语的第二人称代词(也常见于第三人称代词)有着“熟稔”和“敬语”的区别,这与数量无关。然而夏尔用法的特异处之一便是,敬语已经不再用于口头会话,只在村民当中(特别是西区)还有所使用,他们将其作为亲昵称呼。这便是刚铎人谈及霍比特人语言的特异之处时提到的种种表现之一。以佩里格林·图克为例,他初到米那斯提力斯的几天,对所有阶层的人,包括德内梭尔宰相本人,均使用熟稔体来称呼。这大概让那位年迈的宰相忍俊不禁,但必定令他的侍从们大为吃惊。毫无疑问,这样随便使用熟稔体,为“佩里格林在其家乡地位极为显赫”这一流言的广泛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读者将会注意的是,霍比特人如弗罗多,其他人如甘道夫和阿拉贡,并不总是使用同样的措辞风格。这是有意为之。霍比特人当中较有学问和才华的人了解一些夏尔谓之“文言”的知识,他们能迅速留意并适应那些所遇之人的语言风格。何况,这也是很自然的:惯于旅行的人多多少少能用模仿自那些路遇相处者的说话习惯进行交谈,特别是阿拉贡这样的人,常常要努力掩饰自己的来历和目的。然而在那段时期,大敌的所有敌人都对古老事物存有敬意,语言自不稍减,他们依据自己的知识,也乐此不疲。埃尔达比其他任何种族都更精通语言,他们掌握了多种语言风格,尽管他们说起来最自然的是一种最接近他们自己语言的谈吐方式,而它甚至比刚铎的语言更有古风。矮人也擅长言辞,能迅速适应同伴的语言,尽管有人觉得他们的发音相当刺耳粗哑。但奥克和食人妖说话随心所欲,对言辞和事物全无热爱,他们的语言其实比笔者展现的更加下流污秽。笔者认为,没人希望读到更贴切的翻译,虽然要找到范例也不难。同种口气仍可在思维如奥克的人们当中广泛听到,枯燥,重复,含着憎恨与鄙视,因与美善隔离太久,连言语都丧失了活力,只有那些仅拿脏话当强大的人听来不然。
显然,这种翻译在任何涉及过去的记叙文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司空见惯,而且很少更进一步。但笔者做的不止于此:笔者还将一切西部语名称依其含义作了翻译。本书中出现的英文名称或头衔,都是在表明:通用语中的名称,较之(或取代了)那些异类语言(通常是精灵语),是“现代”的名称。
一般而言,西部语名称都是更古老名称的译名,譬如:“幽谷”(Rivendell)、“苍泉河”(Hoarwell)、“银脉河”(Silverlode)、“长滩”(Langstrand)、“大敌”(the Enemy)、“邪黑塔”(the Dark Tower)。有一些含义有区别,比如:“末日山”译自“欧洛朱因”(Orodruin),“燃烧之山”;“黑森林”译自“陶尔·埃–恩戴歹洛斯”(Taur e-Ndaedelos),“大恐怖之林”。还有一些是精灵语名称的变体,譬如:“路恩”源自“舒恩”(Lhûn),“白兰地河”则是源自“巴兰都因”(Baranduin)。
这样的处理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解释。笔者觉得,以原始形式来表达所有的名字,会抹杀一项霍比特人观察到的(而他们的观点正是笔者主要考虑保留的)至关重要的时代特色:一种广泛流传的语言(他们习以为常,觉得平平无奇,正如英语在我们看来一样),与那些远为古老、更受尊敬的语言余韵之间的对比。倘若只是照样描摹所有名称,那么现代读者会觉得它们都是同样生疏,例见精灵语名称“伊姆拉缀斯”(Imladris)与其西部语翻译“卡尔宁古尔”(Karningul)二者都不加改动的情况。但若把“幽谷”称作“伊姆拉缀斯”,那就好比当今提到温切斯特时称之“卡米洛特”,惟一区别在于:这里所指对象是明确的,而幽谷依然住着一位著名领主;即便亚瑟王如今仍是温切斯特的王,这位领主也要比他年长得多。
因此,“夏尔”(即Sûza)的名字及一切其他霍比特地名,都“英语化”了。这几乎没有难度,因为构成这类名称的元素,常常与我们那些更为简单的英语地名中的元素相似:要么是现在仍然使用的词汇,比如“山丘”和“平原”,要么是稍作简化的形式,比如“屯”(ton)而不是“镇”(town)。但就如前文指出的,有些是衍生自古老的、不再使用的霍比特词汇,这些就以相似的英语事物来代表,比如wich,以及bottle(“住处”),还有michel(“大”)。
不过,人名的情况有所不同。在那段时期,夏尔和布理的霍比特人姓氏是独特的,这在几个世纪前就养成的、继承家族名字的习惯里尤其明显。这些姓氏或是衍生自玩笑的昵称,或是来自地名,还可能是来自植物和树木的名称(特别是在布理),大多数都在当代语言中有直白的含义。翻译这些名称几乎没有什么难度,但有那么一两个古老名称的含义已不可考,笔者就满足于将其拼写“英语化”,比如“图克”(以Took代替Tûk)和“博芬”(以Boffin代替Bophîn)。
笔者尽量将霍比特人的首名也作同样处理。霍比特人常常以花朵和珠宝的名称来为女孩命名,但给男孩取的名字通常在日常用语中没有含义,此外他们的女子名字也有一些大同小异。这类名字包括:“比尔博”(Bilbo)、“邦果”(Bungo)、“波罗”(Polo)、“洛索”(Lotho)、“坦塔”(Tanta)、“尼娜”(Nina),等等。还有许多名字与我们现在所用所知的名字相同,这虽不可避免,却是巧合,例如“奥索”(Otho)、“奥多”(Odo)、“卓果”(Drogo)、“朵拉”(Dora)、“科拉”(C
ora),等等;笔者保留了这些名字,不过通常都改变其词尾而使其“英语化”了,这是因为霍比特人名中a是阳性词尾,o和e是阴性词尾。
但是,一些古老家族有选取听来高贵的首名的习俗;特别是那些出身白肤族的,比如图克家和博尔杰家。这些名字似乎大多是取自过去的传奇故事,既有人类的,也有霍比特人的。尽管如今许多名字霍比特人觉得没有含义,但它们与安都因河谷、河谷邦以及马克的人类名字十分相似。因此,笔者将这些名字译成了我们仍然使用或我们的史书中仍能见到的古名,主要为法兰克语和哥特语起源。不管怎么说,笔者依样保留了首名和姓氏之间的对比,这常常是夸张的,霍比特人自己也十分清楚。起源古典的名字几乎不曾使用,因为在夏尔的学识中,最近似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语言是精灵语,霍比特人命名时很少采用。不论何时,都少有人懂得他们所谓的“王室语言”。
雄鹿地居民的名字与夏尔其他地区又有所不同。如前所述,泽地(Marish)的居民及其住在白兰地河对岸的支系亲族,在许多方面都是独特的。毫无疑问,他们的许多十分古怪的名字,与先前南方斯图尔族的语言一脉相承。笔者通常将这些保留,不作改动,因为它们虽说现在显得怪异,在他们的时代也是怪异的。它们有种我们或可模糊视为具有凯尔特元素的英格兰风格,笔者有时会在翻译中模仿后者。因而,“布理”(Bree)、“库姆”(Combe,或Coomb)、“阿切特”(Archet)和“切特森林”(Chetwood)都是依照残存下来的不列颠命名法构造出来的,依其含义选择词语:“布理”即“山丘”,“切特”即“森林”。但人名只有一个是这样改动的。选择译为“梅里阿道克”,是为了符合这样一个事实:该人物的昵称“卡利”(Kali)在西部语中意为“快活,欢乐”,而它其实是如今不再有含义的雄鹿地名字“卡利马克”(Kalimac)的缩写。
笔者在转换过程中没有采用希伯来语及其类似语源的名字。霍比特人名中没有什么对应我们的名字中的这种元素。像“山姆”(Sam)、“汤姆”(Tom)、“蒂姆”(Tim)、“马特”(Mat)这样的短名很常见,它们是真实的霍比特人名,例如“汤姆巴”(Tomba)、“托尔马”(Tolma)、“马塔”(Matta)的缩写。但山姆和他父亲汉姆本来是叫“班”(Ban)和“兰”(Ran),是“班纳齐尔”(Banazîr)和“兰努加德”(Ranugad)的简称。它们本是绰号,分别意为“懵懂,单纯”和“居家者”。不过这些词已经不再用于口语,而是在某些家族中作为传统名字存留了下来。因此,笔者力图保留这种特色,采用了“山姆怀斯”(Samwise)和“汉姆法斯特”(Hamfast),这是将含义十分接近的古英语词samwís和hámfæst转为现代形式的结果。
笔者将霍比特人的语言和名字译成读者熟悉的现代形式,尝试进行到这里,笔者发觉自己卷入了一个更进一步的过程。笔者认为,与西部语相关的人类语言应转化为与英语相关的形式。据此,笔者将洛汗语译得类似古英语,因它既与通用语相关(相对较远),又与北方霍比特人从前的语言相关(十分接近),此外还和西部语古体形成了对比。红皮书中有几处指出,霍比特人听到洛汗的言谈时,辨认出了许多词句,觉得这种语言与自己的同源;因此,笔者觉得,放任书中的洛希尔人的名字和词汇不变,而呈现出一种全然相异的风格是荒诞的。
笔者将几处洛汗地名的形式和拼写译成了现代说法,比如“黑蛮祠”(Dunharrow)和“雪河”(Snowbourne);但笔者遵循霍比特人的习惯,没有一概而论。如果这些名字包含他们能辨认出的元素,或是类似夏尔的地名,霍比特人也以同样的方法来改动他们听到的名字。但有许多他们没有变动,正像笔者所做,例如“埃多拉斯”(Edoras),意思是“王庭”。出于相同的原因,有几个角色名称也译成了现代说法,如“捷影”(Shadowfax)和“佞舌”(Wormtongue)。
这种归并法也为表达那些起源于北方的独特霍比特人本地用语提供了一种便捷方式。倘若这类用语能流传至今,就会被赋予失传的英语词汇最有可能具备的形式。mathom一词意在令读者想起古英语词máthm,以此来表示霍比特人实际用词kast与洛汗语词kastu的关系;类似地,“斯密奥”(smial,或smile),即“洞穴”,是smygel的一个可能的衍生形式,很好地表示了霍比特人用词trân与洛汗语词trahan的关系。“斯密戈”(Sméagol)和“狄戈”(Déagol)是以同样方式为北方语言中Trahald(“钻洞的,曲折钻进去的”)和Nahald(“秘密”)这两个词造出的同义词。
河谷邦的语言还要更接近北方语言,在本书里只出现在来自那一地区,因而也使用彼处人类语言的矮人名字当中,他们“对外”的名字就是用这种语言取的。尽管词典告诉我们,dwarf的复数形式是dwarfs,但读者可以观察到,本书和《霍比特人》一书一样,都使用dwarves这个形式。假若单数和复数形式各自依其方式逐年发展,那么“矮人”这个词就应是dwarrows(或dwerrows),正像man与men,goose与geese。但是,我们不再像提及人,乃至提及鹅那样频繁地提及矮人了。人类群体中的记忆也不再鲜活,无法为一支如今已被丢弃进民间传说乃至荒唐故事的种族保留一种特殊的复数形式:前者当中总算还保留了一线真相,而后者当中他们只不过变成了滑稽角色。但第三纪元期间,他们的古老特质和力量尽管已稍有削弱,但仍可窥得一斑:这些是远古时代瑙格人的后裔,工匠宗师奥力的古老火焰仍在其心中燃烧,对精灵长年积怨的闷烧余烬也未熄灭,其手中仍掌握着雕凿岩石的技艺,无人能与比肩。
为强调这一点,笔者斗胆采用了dwarves这一形式,并因而将他们的形象略作改动,从而能多少不同于后世里的那些愚蠢故事。Dwarrows本来是更好的形式,但笔者仅在Dwarrowdelf一词中使用了该形式,以代表墨瑞亚在通用语中的名字:Phurunargian。这是因为,Dwarrowdelf意为“矮人挖凿之所”,已经是个古体词,而“墨瑞亚”却是个精灵语名称,且并非因好感得名——黑暗魔神及其爪牙经营着地下的要塞,埃尔达在对抗他们的艰苦战争中,并不会自发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尽管若有需要,他们也可以这样做。他们热爱绿色的大地和穹苍的光源,而墨瑞亚在他们的语言中意为“黑裂隙”。但矮人称其为卡扎督姆,“卡扎德人的城邦”,至少这个名字从未保密;因这是他们的自称,自从奥力在时间的深谷中创造他们,赠给他们这个名字以来,就是如此。
笔者采用“精灵”一词来翻译两个名称:一是“昆迪”,意思是“能言者”,这是那支种族全体的高等精灵语名称;一是“埃尔达”,这是去寻找不死疆域,并在创世之初抵达该地的三大宗族的统称(只有辛达除外)。实际上,这个古词是惟一的选择,它一度如同量身定做,用来描述人类对这支种族保留的记忆印象,它对人类的思维来说也并非全然陌生。但“精灵”一词的含义已经褪色了,如今许多人会认为该词暗示着可爱或愚蠢的幻想,而这与古时昆迪的差异,正如蝴蝶与迅捷鹰隼之间的差异——任何昆迪身上都从来没长过翅膀,翅膀不管是对他们还是人类来说,都是不自然的。他们是一支高贵美丽的种族,是世界年长的儿女,而在昆迪当中如同王者的埃尔达,大迁徙之民、星辰的子民,如今已经离去。他们身量高挑,虽然生着黑发(菲纳芬的金发家族除外),但有着白皙皮肤和灰色眼睛;他们的嗓音比当今能听到的任何凡人嗓音都更婉转动听。他们是英勇的,但那些回到中洲的流亡者的历史却是惨烈的。尽管他们的命运在遥远的过去曾与人类先祖的命运有过交集,却又与人类不同。他们的统治很久以前就已结束,如今居住在世界的范围之外,永不归返。
对霍比特、甘姆吉和白兰地河三个名称的注释
霍比特。这个名字是发明出来的。西部语中但凡提到这支民族,都用“班纳基尔”(banakil),即“半身人”。但当时夏尔和布理的居民用的是“库都克”(kuduk),这在别处都见不到。不过,梅里阿道克实际上记载过,洛汗之王用的是“库德–督坎”(kûd-dûkan)这个词,意思是“穴居者”。如前所述,霍比特人曾说过一种与洛希尔人密切相关的的语言,因此“库都克”很可能是“库德–督坎”一词的残留形式。根据已经解释的原因,笔者将后者译成了“霍尔比特拉”(holbytla),倘若该词当真曾出现在我们自己的古代语言中,“霍比特”(hobbit)这个词完全可以是它的一个退化形式。
甘姆吉。根据红皮书中列出的家族传统,“加尔巴西”(Galbasi)这个姓氏及其简化版本“加尔普西”(Galpsi)都是来自“加拉巴斯”(Galabas)这个村子,普遍认为是来自galab-(“猎物”)和bas-这个大致等同于我们的wick和wich的古老元素。因此,“甘米奇”(Gamwich,读作Gammidge)似乎是个十分贴切的翻译。但是,将“甘米奇”缩短为“甘姆吉”以表现“加尔普西”的过程中,并不是有意体现山姆怀斯与科顿家族的联系,不过假若他们的语言中真有任何依据,那类笑话必会颇具霍比特人味道。
实际上,“科顿”(Cotton)代表Hlothran,是夏尔相当常见的村名,该词衍生自hloth-(“两室的居所或地洞”)和ran(u)(“山坡上一小群这类居所”)。它作为姓氏,可能是hlothram(a)(“村民”)的变体。Hlothram是农夫科顿祖父的名字,笔者将其译成了“科特曼”(Cotman)。
白兰地河。霍比特人给这条河取的名字,是精灵语词“巴兰都因”(Baranduin,重音在and)的变体,来自“金棕色”(baran)和“(大)河”(duin)。“白兰地酒”貌似是“巴兰都因”一词在现代的自然退化形式。实际上,更早一些的霍比特名称是Branda-nîn,即“界河”,本来译作Marchbourn更确切,但由于一个约定俗成、还指的是其颜色的笑话,当时该河通常被称作Bralda-hîm,意思是“醉人麦芽酒”。
但是必须注意,当老雄鹿家族(Zaragamba)把姓氏改成“白兰地鹿”(Brandagamba),此时第一个元素其实意为“边界地”,“边界鹿”(Marchbuck)才是更贴切的翻译。只有非常大胆的霍比特人,才胆敢当面称呼雄鹿地统领为Braldagamba(“醉酒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