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考尔沿河岸走了一小时,他明知这样做是多余的。这是他在战乱时期养成的习惯——察看情况、搜寻各种踪迹、磨砺自己的直觉等。在当保安队长的日子里,他习惯于夜间离开帐篷,离开高谈阔论或吵吵嚷嚷的人群,独自一人出去。他很早就发现,他的直觉只有在独自一人时才最灵敏。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打着哈欠聊聊天固然是件美事,但只能在安全的地方进行,在不安全的地方则会带来危险。他宁愿一个人待在离帐篷差不多两公里远的地方,细听周围的动静,而不愿听人们瞎扯。
说实在的,在孤鸽镇这样平静的地方,侦察员的本领毫无施展的余地,但是考尔仍喜欢夜间出去,吹吹野外的习习微风,聆听大地的悄声细语。
奥古斯塔斯的大嗓门儿早已闻名得克萨斯,在寂静的夜里,即使他小声讲话,两公里以外也能听到。考尔尽量避开奥古斯塔斯的声音,以便使自己放松,好注意其他声音。如果没听到什么,他就观测天气的变化——这并不是说孤鸽镇一带的天气有什么奥秘。
这里很少发生能构成威胁的事件,最坏的可能是土狼偶尔来偷只鸡。他和奥古斯塔斯住在这儿,便足以使这一带的偷马贼望而却步。
考尔朝小镇西边拐去,来到河的渡口。早先科曼切人袭击墨西哥,总要使用这个渡口。它靠近一片盐渍地。考尔几乎每天晚上都散步到这里,坐在岸边的岩石上静静观望,这已成为习惯。如果月亮高到可在地上投下阴影,他就挨近矮荆丛,把自己藏起来。科曼切人再来光顾的话,理所当然地还会利用这个老渡口,不过考尔深知他们绝不会再来了。他们都逃走了,即便剩下几个不怕死的,对布拉索斯河上游也构不成威胁,更不用说格兰德河了。
他和科曼切人打交道的经历真是又长又险恶,几乎占了他整个成年时期。那段历史确确实实已成过去。其实,他已经很久没再见到真正令人生畏的印第安人,假如有那么一个突然骑马朝渡口跑来,他一定会惊愕得忘了开枪——这类麻痹大意恰是他要提防的。虽说大部分科曼切人都已逃遁,但只要还有一个仍在骑马持枪,就绝不可掉以轻心。
他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不过,在河边守了六个月,他只吓跑了一个土匪。其实,那人可能只不过是来河边饮马的墨西哥牧人。那次,考尔只是拉动了那支亨利枪的枪栓——万籁俱寂时,拉枪栓的效果无异于开枪——那个人便仓皇逃回了墨西哥。此后再也没有人来打扰渡口,只是偶尔跑过几只到盐渍地去舔盐的长癣山羊。
尽管他依旧每天晚上到河边来,但孤鸽镇需要警卫的日子早已结束。关于博利瓦想招引土匪的说法,仅仅是奥古斯塔斯老掉牙的玩笑而已。他喜欢一个人待上一小时,不愿意总待在人堆里,所以才来河边。他感觉好像从早到晚都被沉重的担子压着,又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作为保安队长,他负有做出决断的重任,他的决断与他手下的人生死攸关。这是天然的重担,是工作需要。保安队员们都望着他,想知道他确在他们身旁,并随时准备与他们一道突破可能遇到的任何艰难险阻。奥古斯塔斯也同样能干,他不光会大喊大叫,必要时也会带领队员征服各种困难。可是,除非万不得已,奥古斯塔斯是不会自找麻烦的。他把担子推给考尔——无怪乎保安队员们都从考尔那里接受命令,而与奥古斯塔斯一起只是喝个烂醉。
不知怎的,除了危险给他带来过压力,他还从未尝到过近来所感受到的压力的滋味,即他总被人们没完没了的要求所缠绕。干活儿倒无所谓,他可不是整天坐在前廊上玩牌和嚼舌根的人。干活儿是他的本分,只是对事事都要带头厌倦了。他仍是队长,可是现在一无军队,二无战争,对这一点人们好像视而不见。他当队长太久了,以至于每个人都认为想法、问题、需求和愿望都必须托付给他,无论有时这些多么简单。
人们一直尊他为队长,他也不得不一直尽队长的职责。可他们现在连社会治安员都不是,仅仅开了一家车马店,找到买主时就做些牛马买卖。因此,他明白,这个队长再当下去就不合适了。这一想法在他脑子里存在已久。那些活儿他闭着眼睛都能干。然而,虽说十年来他的责任一天天地在减轻,可是生活并没有过得更从容些,只是范围越来越窄,越来越枯燥无味罢了。
考尔不是靠白日做梦过日子的人,那是奥古斯塔斯的专长。此时此刻,他独坐在河边的岩石上,也不是在做梦。他只是在追忆那逝去的岁月。那时候,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去监视科曼切人的行踪,并随时做好了射击准备。但是追忆往事也令他苦恼,他不愿意像老年人那样陷入回忆中。有时他迫使自己站起来,向河的上游走上四五公里再返回,为的是摆脱往事的纠缠,直到他重新振作起来,确信必要时仍能当个好指挥,他才会返回孤鸽镇。
晚饭后,考尔去河边了,奥古斯塔斯、豌豆眼、纽特、博利瓦和那两头猪便都聚到前廊。猪在院子里拱来拱去,偶尔捉住一只蜥蜴或一只蚱蜢,要么是一条食鼠蛇。博利瓦取来磨刀石,花了二十多分钟磨他那把时常挎在皮带上的精致的骨柄刀。刀柄是黑尾鹿角做的。博利瓦认真地将刀在磨刀石上蹭来蹭去,不时地往石面上吐口唾沫,以保持滑润,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虽说纽特很喜欢博利瓦并把他当作朋友,可是他每天晚上磨刀,弄得纽特有点儿神经紧张。奥古斯塔斯先生关于土匪的玩笑——纽特明知只是玩笑而已——也起了作用。博利瓦从不用这把刀削任何东西,可他还是坚持每天晚上磨它,纽特觉得十分神秘。当他问博利瓦时,博利瓦只是微微一笑,并用拇指轻轻地试试刀刃的锋芒。
“它就像人的老婆,”他说,“最好每天晚上都敲打敲打。”
对纽特这么说犹如对牛弹琴,却使奥古斯塔斯捧腹大笑。
“这么说,你老婆现在可就锈得一塌糊涂了,博利瓦,”他说,“你一年只磨她一两次。”
“她老了。”博利瓦说。
“琴越老,音越好。”奥古斯塔斯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也和年轻人一样喜欢磨一磨,没准儿更喜欢呢。你该把她带来,博利瓦,这样你就可以把买磨刀石的钱省下了。”
“用那把刀割人的脖子就跟切黄油一样利索。”豌豆眼说。他自己也有一把好猎刀,所以对刀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他那把刀的刀刃长三十五厘米,是从一个士兵手里买来的。那个士兵亲自向著名刀匠鲍伊定制了这把刀。他不像博利瓦那样天天磨它,而是隔一段时间就把刀从鞘中抽出,看看是否还锋利。这是他的圣刀,他从不用它干宰牲口或切皮子一类的普通活计。博利瓦也不肯用他的刀干下等活儿,只在他情绪好时偶尔当飞刀扔出去,戳在车帮上,或是把生牛皮细细地切下几条来。纽特就用切下的细牛皮条喂猪。
奥古斯塔斯一向不重视刀的作用,对那些精巧别致的刀也不屑一顾。他口袋里装着一把旧折刀,主要用来削脚指甲。过去他们主要靠猎取野物生活,那时他有一把很实用的好刀,但他从不把刀看作正经的战斗武器。依他之见,柯尔特左轮手枪的发明已将所有其他的短武器淘汰了。每天晚上不得不听博利瓦的霍霍磨刀声,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刺激。
“要是非听点儿什么不可的话,我倒更愿意听你磨老婆。”他说。
“我才不带她来呢。”博利瓦说,“我了解你,你肯定会把她糟蹋了。”
奥古斯塔斯哈哈大笑:“才不会呢,我才不想糟蹋老婆子哩。你有女儿吗?”
“只有九个。”博利瓦说着,也没站起身,嗖地把手中的刀朝最近的一辆车甩去,刀子飞出后插在车帮上,颤了一会儿。车离他只有六米远,根本不需要用那么大的力气,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显示对女儿的疼爱。六个女儿已经结婚了,三个未婚的女儿是他生存的支柱。
“但愿她们长得像妈妈。”奥古斯塔斯说,“要是像你,那你可就得抚养一群老处女了。”他把手伸到椅子后,将挂在那里的左轮手枪拿过来,一边慢条斯理地转了一两下弹膛,一边听它发出清脆悦耳的咔咔声。
博利瓦后悔不该把刀子扔出去,现在他不得不站起身去把刀子拔下来。这会儿他的胯骨和其他几处痛得厉害,是五年前马失前蹄,把他扔到地上造成的。
“我长得比你小子好看多了。”他说着,站了起来。
纽特明知博利瓦和古斯先生对骂是为了消磨时间,但仍惴惴不安,尤其是天色已晚,他俩又各守着一个酒罐喝了几个小时。夜静得出奇,有时还能听到从干豆酒吧传来的钢琴声。这架钢琴是酒吧的骄傲,也是全镇的骄傲。连教堂的教友们星期日也要借它一用。幸运的是,教堂就在酒吧旁边,钢琴本身又带轱辘。几个教会执事在酒吧后面修了个斜坡,上面搭了一块板子直通教堂,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把钢琴直接推到教堂里。即便如此,一些尚未喝醉的执事仍感觉不安全,坚持要在晚上到酒吧去“保护”钢琴。
有个星期六晚上,他们对钢琴的“保护”可谓尽心尽力,使得星期日早晨把它推出了轨道,摔断了它的两条腿。那天早晨,教堂里没有几个没醉的汉子,因而无法把钢琴抬进教堂,弹琴的平克·希金斯夫人只好坐在大街上,叮叮咚咚地弹起圣歌,牧师和十位太太则在教堂内引吭高歌。这时,几乎一丝不挂的罗丽娜·伍德偏偏也跟到酒吧后台阶上来听圣歌,使得已经很窘迫的场面更加尴尬。
虽然纽特至今都没有找到和罗丽娜说话的机会,可他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他明知即便有了说话的机会,他也不知从何说起,为此他大为苦恼。有时被派到酒吧去办事,他也总是惶惶不安,唯恐发生什么情况,使他非和她说话不可。他渴望和她说话,真的——这是他的终生夙愿——可是他不愿意在想好说什么最好之前就与她说话。罗丽娜来到镇上已经好几个月了,他从看见她的第一眼起就堕入了情网,可是他至今仍没找到最佳话题。
平日不论纽特手中干着什么活儿,思绪至少有八个小时为罗丽娜所占据。他是个直爽的年轻人,只要心中有事就找人谈谈——至少可以和豌豆眼和狄兹谈——可他连罗丽娜的名字都没有大声地说过。他明白,只要她的名字从他口中吐出,他就会遭到轮番嘲弄。为别的事情取笑他,他从不在乎,可是如果拿他对罗丽娜的感情开玩笑,他断难忍受,因为他对她的感情太真挚,容忍不得讽刺与挖苦。帽子溪牧牛公司的创业者们不懂得尊重感情,尤其不尊重爱情。
另一种危险是,人们或许会玷污她的名声。队长不会这么做,他从不拿女人寻开心,甚至连提都不提她们。对罗丽娜的侮辱引起了纽特复杂的想法。他除了在冥想中享受爱情的欢乐,还没真正尝试过。而对罗丽娜的玷污,则可能远在他真正领略爱情的欢乐之前,就使他的心灵饱尝爱的苦果。
纽特当然知道罗丽娜是妓女,这一事实令人为难,可丝毫不会削弱他对她的感情。一个赌徒在孤鸽镇遗弃了她,说她败了他的赌运。她住在干豆酒吧,接待形形色色的男人。但纽特不是爱在这些细节上刨根问底的年轻人。他对妓女是干什么的不甚了了,但他估计罗丽娜以此为职业和他到这里干活儿一样,完全出于偶然。他到帽子溪牧牛公司照管马纯属巧合,罗丽娜当妓女同样也纯属意外。纽特爱的是她那表露在脸上的品性,显而易见,这是人们在孤鸽镇见到的最漂亮的脸蛋,于是他相信她的性情也是最好的。他做好打算,一旦有机会和她交谈,就围绕这个想法谈。晚饭后在前廊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用来琢磨用什么言辞才能充分表达他的脉脉温情。
正因如此,每当博利瓦和古斯先生像互相扔烤饼一样互相骂脏话时,他就有些气恼。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这样吵来骂去的,而且很快就会发展到飞刀子和咔咔地转动枪膛,弄得他无法集中精神思考首次与罗丽娜相会时该说些什么。古斯先生和博利瓦都不是好欺负的,两人都好像心里发痒,准备一决雌雄。纽特确信,要是他们真的打起来了,古斯先生定是赢家。豌豆眼说古斯先生使手枪比考尔技高一筹,尽管纽特简直不能想象还会有什么人比考尔队长更能干。他可不希望他俩真的干起来,因为那意味着博利瓦必死无疑。尽管他对博利瓦的土匪朋友总有些放心不下,但他的确喜欢博利瓦。这个老人曾把自己的披身毛毯给他盖,在他患黄疸病时,还把下铺让给他睡。如果古斯先生打死了他,纽特就少了一个朋友。由于纽特没有家,这样的事就不能太小看了。
“天这么黑了,你说队长出去干什么啦?”他问道。
奥古斯塔斯冲他笑了笑。这孩子弓着腰坐在下面的台阶上,像只激动的小狗崽儿。每天晚上,当他感觉他们快要斗起来时,就问这个同样的问题。他希望考尔就在附近,万一他们打起来,考尔就可以阻止他们。
“他在玩印第安勇士游戏呢。”他说。
纽特不相信。队长可不是爱玩的人。若他认为有必要每天晚上出去坐在黑暗之中,那一定是至关重要的。
一听说印第安人,豌豆眼便从醉醺醺的瞌睡中醒过来了。他憎恨印第安人,部分原因是三十年来他们一直让他担惊受怕,连个安稳觉都不曾睡过。当保安队员的那些年里,他一合上眼就觉得,好像一睁眼就会发现大块头的印第安人正用某种削尖的东西朝他捅来。他见到的大部分印第安人都精瘦、矮小,可这不代表没有像他梦中所见的那种大个子印第安人在外面恭候着他。
“噢,印第安人也许会来。”他说,“队长正放哨呢。我要不是太懒惰,也会去帮帮他。”
“他才不用你帮忙呢。”奥古斯塔斯故意激他。豌豆眼对考尔盲目的忠诚有时让他讨厌。奥古斯塔斯很清楚,考尔每天晚上去河边与印第安人的威胁毫不相干。虽然这话他说过好多次了,可他还要重复。
“他去河边是因为不爱听我们瞎扯。”奥古斯塔斯说,“他不合群,永远也改不了。只要吃完饭,就别想让他在帐篷里待着。他宁愿坐在黑洞洞的外面给枪装火药。就是真有印第安人,我都怀疑他能不能发现。”
“他过去常发现他们,”豌豆眼说,“在鬼怪堡山他就发现过一大帮印第安人。”
“天啊,豌豆眼,”奥古斯塔斯说,“零零散散的,他当然能找到那么几个了。那时候,印第安人多得就像地里的牛蒡草,你应该记得。我敢说今天晚上他一个也抓不着。考尔是注定比别人都受累的人,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他才不是我知道的那种追求荣誉的人呢。荣誉引不起考尔的兴趣。他干的事必须超过他任务的九倍,不然他就睡不好觉。”
大家一时沉默不语。豌豆眼听到奥古斯塔斯贬低队长,总感到不自在,可又不知该如何予以反驳。倘若要回敬奥古斯塔斯,他也只会搬用队长自己的话。
“那重担总得有人挑啊。”他说。
“我就爱听这个。”奥古斯塔斯说,“考尔能替你、我、纽特、狄兹、每一个不愿干分内活儿的人去干。这么多年来,有他在大家身边,把重担都挑了起来,真是再省心不过了。可是你要是以为他这么干是为了我们,而不是碰巧他自己乐意那么干,那你就是个大傻瓜。他出去坐在灌木丛边,正暗自庆幸不必在这儿听博利瓦夸老婆呢。他和我一样,知道一千公里之内没有敌人。”
博利瓦站在大篷车旁边小便,纽特估计他用了差不多十到十五分钟。每当博利瓦开始小便,奥古斯塔斯常常掏出那只旧银怀表算时间,直到撒尿声打住。有时他甚至从黑坎肩兜里掏出铅笔头儿和小记事簿,把博利瓦小便花的时间记下来。
“这样就能知道他的体力衰退得有多快。”奥古斯塔斯指出,“老年人撒起尿来像小牛一样,慢慢地往外滴。我最好坚持记下去,就能知道什么时候该换位新厨子了。”
不过这一次,对于博利瓦的举动,猪比奥古斯塔斯更感兴趣,奥古斯塔斯仅仅是多喝了些酒而已。博利瓦从车帮上拔下刀,进屋去了,猪便来到纽特跟前,让他给搔耳朵。豌豆眼又靠在门廊柱子上打起呼噜来。
“豌豆眼,醒一醒,上床睡去。”奥古斯塔斯说着,用脚踢他的小腿肚子,直到把他踢醒,“纽特和我会把你忘了的。你要是留在这里,那两个家伙能把你连骨头带肉给活吞了。”
豌豆眼睡眼惺忪地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屋去。
“它们不会吃他的。”纽特说。小黑猪在下面的台阶上卧着,老实得像条小狗。
“当然不会。只是吓唬吓唬他,这是让他挪窝的最好的办法。”奥古斯塔斯说。
纽特看见队长正抱着枪往回走。他马上就像以往一样把心放下了。队长一回来,他的心里感到快慰,睡觉也就容易些。在内心深处,他有一种顾虑,担心队长某天晚上离开后也许再不会回来了。他不担心队长遭遇意外,也不担心他会被杀死,只担心队长就这么走了。纽特觉得队长可能讨厌大伙儿,而且讨厌得有道理。他和豌豆眼还有狄兹拼命地干重活儿,可是古斯先生对重活儿连碰都不碰。博利瓦则大部分时间坐在那里喝龙舌兰酒。也许有那么一个晚上,队长会跨上他的母夜叉,悄悄离去。
“怎么没见你带回来印第安人的头皮呀?”考尔走过来时,奥古斯塔斯说道。
考尔没搭理他。他把枪靠在门廊柱子上,点上一支烟。
“今天晚上最适合去弄牲口了。”他说。
“弄回来又怎么办?”奥古斯塔斯问道,“我还没见买主的影儿呢。”
“咱们把牛赶到他们那儿去。”考尔说,“以前也这么干过,这又不是犯法的事。”
“可犯了我的法。”奥古斯塔斯说,“那些买主又不会死待在一个地方,他们自己会找来的。到时候咱们再去找牛也不迟。”
“队长,下次我可以去吗?”纽特问道,“我敢说我已经够岁数了。”
考尔犹豫了一下。用不了多久就得说“行”了,但现在还不准备说。不让这孩子去是不公平的——他毕竟需要学习——可是考尔现在还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领这么年轻的孩子干过,并亲眼看见他们被杀死,正因如此,他总是把纽特留在家里。
“你要是整夜坐着不睡觉就长得快了。”他说,“明天还要干活儿,去睡吧。”
纽特立刻沮丧地走了。
“晚安,孩子。”奥古斯塔斯说着,看了看考尔。考尔没说话。
“你应该让他再坐一会儿。”奥古斯塔斯停了一会儿,说,“总而言之,这孩子受教育的唯一机会是听我谈话。”
考尔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奥古斯塔斯曾在弗吉尼亚的什么地方念过一年大学,还声称学过希腊语和一些拉丁语,他经常对人们提起这些。
他们能听见从干豆酒吧传来的钢琴声。大嘴唇琼斯是酒吧唯一的钢琴手,有丰富的西部生活经验。他的难处是肚子上有个痊愈不了的伤口,和山姆·休斯顿的一样。他被人用大口径枪打中,死里逃生,但肚子上留下了个窟窿。他成了残废还能弹琴,总算走运。
奥古斯塔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把柯尔特枪和枪套从椅背上摘下来。对他来说,夜还不深。他跨过小猪,走出前廊。
“你对那孩子可不该这么固执,伍德罗。”他说,“他铲马粪的日子够长了。”
“我比他年纪大多了,可我还在铲马粪呢。”考尔说道。
“那是你自找的。”奥古斯塔斯说,“依我看,有不少吃香得多的办法让你发财,比如说玩纸牌吧,我这就去那家酒吧玩一局。”
考尔的烟快抽完了。“要是你的吃香办法就是打牌,我倒不在乎。”他说。
奥古斯塔斯咧嘴一乐。考尔还是老脾气呀。“不是打牌是什么?”他问道。
“你过去可从不这么按时去打牌。”考尔说,“对那个姑娘最好提防着点儿。”
“干吗要提防她?”
“当心她想法子让你娶她。”考尔说,“你正是干那种蠢事的老傻瓜。我可不让她到咱们这儿转悠。”
奥古斯塔斯笑得喘不过气来。考尔有很多想法十分滑稽,这个想法则是最可笑的了,居然认为有他这把年纪和经历的人会娶一个妓女。
“明天早饭时见。”他说。
考尔在台阶上又坐了一会儿,听着猪打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