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鸽·卷一
第1章
奥古斯塔斯来到前廊时,那两头灰毛猪正在美餐一条响尾蛇。蛇不算大,大概是正在找阴凉时,碰巧爬到了猪的脚下。它们像拔河似的,母猪咬住蛇的七寸,小猪叼住蛇尾,费了好一番工夫,把它拽来拉去的。这样一来,响尾蛇的末日也就到了。
“你们算捞着了,”奥古斯塔斯说着,踢了小猪一脚,“要想吃,到小河边吃去。”他不是因为它们吃蛇而恼火,而是讨厌它们在前廊吃。前廊本来就热得够呛,猪再过来瞎闹腾,更是火上浇油。他走下台阶,来到满是尘土的院子里,绕到冷房去取酒罐。太阳像头固执的骡子,懒洋洋地高挂在天空中。奥古斯塔斯观察太阳很有一套,他看得出,西边越来越倾斜的太阳光线预示黄昏将近。
孤鸽镇的傍晚总是姗姗来迟,不过,它一旦到来,就会令人感到舒适、惬意。在一年的大多数月份中、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这座骄阳下的偏僻小镇都笼罩在浓重的尘土里。小镇四周是查帕拉尔树丛。这些灌木丛是蛇、癞蛤蟆、长尾鸟和蜥蜴的天堂,却是猪和田纳西人的地狱——方圆三四十公里内连棵能遮阳的像样的树都没有。近处称得上阴凉的地方到底在哪儿?这始终是人们在办公室里争论不休的一个热门话题——如果你认为帽子溪牧牛公司的无顶马厩和几个简陋围栏也算得上是办公室。这个公司的一半归奥古斯塔斯所有。
他那位固执的合伙人保安队长伍德罗·考尔坚持认为近处有个阴凉地,就像酸菜沟,只有二十公里远,可奥古斯塔斯不承认。比起孤鸽镇,酸菜沟根本不值一提。酸菜沟之所以发展起来,是因为一个从北佐治亚来的名叫酸菜韦斯理的傻瓜和他的家人在那片灌木丛里迷路了,转悠了十来天,最后找到了一片空地,再也没有离开,酸菜沟也因此而得名。它只能吸引像它的创始人一样的人物——意志薄弱到连几百公里的牧豆荆棘丛都闯不出去。
冷房是一间粗陋的小泥坯屋,屋里倒是挺凉快,要不是爬满了黑寡妇蜘蛛、马蜂和蜈蚣,奥古斯塔斯还真想在里面住下来呢。他把门打开,还没看见蜈蚣,就听见一条响尾蛇发出的不安的咝咝声。显然,这条蛇可比刚才猪吃的那条狡猾得多。奥古斯塔斯完全可以把它挑起来,扔到墙角给它一枪,但他不打算开枪,因为在孤鸽镇静静的黄昏中,一声枪响会引起一场混乱。镇上的每个人都会听到枪声,并且以为是印第安科曼切人从北边平原过来了,或者是墨西哥人越过了南边那条河。镇上独一家干豆酒吧的顾客中要是有人恰好喝醉了或正没好气儿——这是很有可能的——他们就会为了自身的安全朝墨西哥人开枪。
至少考尔会大步流星地从牧场赶回来。一旦他发现只不过是为了一条蛇,肯定会大发雷霆。考尔对蛇没有一丝畏惧之意,更瞧不起任何见到蛇就躲得远远的人。他对付响尾蛇就像对付蚊蚋一样,抄起什么算什么,一下子便能结果它。他常说:“一个人要是怕蛇,什么也甭干。”对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来说,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便能理解考尔发表的大部分宏论。
奥古斯塔斯的处世哲学则是不慌不忙。他认为应该给小生命们一点儿思考的时间,于是在太阳底下站了几分钟,直到响尾蛇镇静下来,从一个洞口爬了出去。然后,他才进去把酒罐从泥里取出来。即便按孤鸽镇的标准来衡量,这一年也算是个干旱的年份。冷房里的溪水只够勉强维持一个不错的泥坑而已。猪总要花一半的时间在冷房周围拱来拱去,希冀钻进泥坑里。然而,坯墙上没有一个洞大到能容一头猪钻过。
蜈蚣自然很喜欢待在包酒罐的湿麻布里,所以奥古斯塔斯先确认了麻布下面确实没藏着蜈蚣,才拔出塞子,不多不少地喝了一口。孤鸽镇的白人理发匠——那个名叫狄拉德·布罗利的田纳西人——就是因为对蜈蚣太大意了,现在不得不只靠一条腿谋生。一天夜里,两条倒霉的红腿蜈蚣钻进了狄拉德的裤腿,他起床时太着急了,来不及好好地抖一抖裤子,被蜈蚣咬了的那条腿虽然没有完全烂掉,但也烂得够呛。他家里人怕他中毒,就让奥古斯塔斯和考尔锯掉了他的那条腿。
有那么一两年,孤鸽镇曾有过一位真正的医生,但那位年轻人缺少点儿机灵劲儿。当时,一个墨西哥牧民行为**,人们看不惯他的浪**样,想找个理由吊死他。一天晚上,他喝醉了,一只小虫爬进了他的耳朵,在里面乱钻。那牧民火冒三丈,让医生用水把小虫冲出来。那位医生尽心尽力地用温盐水给他冲洗,可他大发脾气,一枪打死了医生。那牧民就此闯下了杀身大祸。在他仓皇出逃时,有人炸飞了他**的马,怒气冲冲的镇民大部分都在干豆酒吧附近消磨时光,便抓住时机把他吊死了。
可惜从此再也没有医生愿意来这座小镇行医了。奥古斯塔斯和考尔常常为人治疗创伤,如果有非做不可的手术,人们便请他们俩来操刀。狄拉德剩余的那条腿没留下后遗症,可当时他号叫得太凶,把声带撕裂了。用一条腿行动倒也还好,受伤的声带却再也无法复原,影响了他的生意。狄拉德过去总爱大声说一些不值得听的废话,蜈蚣事件后,他更是念叨个没完。顾客脸上敷着热毛巾,还得设法弄明白他到底在嘟囔些什么,搞得自己很紧张,所以许多老顾客都改去墨西哥人开的理发店了。连从不信任墨西哥人和墨西哥理发匠的考尔都去找墨西哥人理发了。
奥古斯塔斯把酒罐拎到前廊,将那把棕绳椅搬到一片小小的阴凉地里,坐着喝酒。夕阳西下,阴凉逐渐笼罩了整个前廊、马车场、帽子溪、孤鸽镇,最后,连格兰德河也进入了阴凉之中。当阴凉扩散到河边时,奥古斯塔斯已经为黄昏所陶醉,并为俏皮的谈话做好了准备,包括自言自语。只要有活儿干,考尔总要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即便没有活儿了,也硬要找点儿事干。豌豆眼是考尔的忠实随从,总是陪着考尔干到底,即使考尔让他收工,他也不肯。
那两头猪对奥古斯塔斯叫它们去河边的命令不理不睬,悄悄地躲到一辆大篷车底下,继续美美地吃那条蛇。这倒是个好主意,因为那条河干涸得与马车场差不多,何况又那么远。那里一年有五十个星期是条干沙沟,那两头猪清楚那不是个打滚儿的好地方,这足以证明它们的智慧。奥古斯塔斯总夸奖那两头猪聪明,并为此在这些年里不断地和考尔抬杠。奥古斯塔斯坚持说猪比所有的马和大多数人都机灵得多,这一观点使考尔气恼万分。
“好吃懒做的猪绝对没有马聪明。”在骂出脏话之前,考尔这样说道。
奥古斯塔斯有个习惯,他总是一边大量啜饮烈酒,一边观看落日西沉。饮酒的时候,他不是把酒罐弄翻就是把椅子碰倒。当孤鸽镇烈日炎炎,干燥得像石灰一样时,只有烈酒可以消除燥热,使奥古斯塔斯感觉身体里边湿乎乎的,很好受。那种感觉犹如田纳西小山中的清晨,雾蒙蒙的,沁人心脾。他很少烂醉如泥,但他喜欢在夕阳西下时享受这种湿润感。在晚霞出现时,喝上几口美酒使他心旷神怡。烈酒丝毫不影响他的理智,反而使他更有耐心,和考尔、豌豆眼、狄兹、小纽特以及伙夫老博利瓦这伙粗俗的人共同生活。
西部平原上空呈现一片粉红色时,奥古斯塔斯绕到房后,踢了几下厨房门。“最好把腌猪肉热一热,把豆子煮烂点儿。”他说。老博利瓦不搭腔。奥古斯塔斯又朝厨房门踢了两脚,借以强调自己的意思,然后回到了前廊。那头小猪正在屋角等着他,文静得像只猫。兴许它在等着吃他可能掉的什么东西——一条皮带、一把小刀或者一顶帽子什么的。
“滚一边儿去,小蠢猪。”奥古斯塔斯说,“要是饿成这样,就再去逮条蛇。”他心想,皮带也许并不比博利瓦每周做个三四次的烤山羊难吃。这个老家伙从前是个挺能干的墨西哥土匪,后来年纪大了,就过河来安安生生地过日子了。不过,自那以后,烤山羊便接连不断地出现在餐桌上。帽子溪牧牛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山羊,博利瓦也不可能自己掏腰包买羊,偷羊也许是他让手艺不至于荒废的方式。只是他的老手艺可不包括做饭。山羊肉像涂了沥青再烤的,奥古斯塔斯是全体伙伴中唯一憋不住要发点儿牢骚的人。“博利瓦,烤羊肉的沥青是从哪儿弄来的?”他每次都要这样问。但他的这点儿小聪明每次都会碰钉子。不管是明问还是暗示,博利瓦对他的问题一概不予理睬。
奥古斯塔斯正想和那两头猪聊聊天,就见到考尔和豌豆眼从牧场回来了。豌豆眼又高又瘦,一直没有发育好,一副笨拙的模样,好像站着不动也要摔倒似的。单看长相,他就像个废物,但是,如果以貌取人就错了,其实他是奥古斯塔斯认识的最能干的人中的一个。他算不上对付印第安人的勇士,不过要是给他一些活儿,让他从从容容地干,他能干得相当出色,比如木活儿、铁活儿、挖井或修理马具等。要是他干活儿马虎,考尔早就打发他走了。
奥古斯塔斯走下台阶,来到大篷车旁的人们跟前。“你们俩收工早了点儿,不是吗,姑娘们?”他说,“过圣诞节还是怎么的?”
由于白天干活儿,他们俩的衬衫已经全变黑了。奥古斯塔斯把酒罐递给考尔,考尔一只脚踩在车帮上,喝了一口,润润冒烟的嗓子。他把满满的一口好酒全吐在地上,把酒罐递给了豌豆眼。
“你才是大姑娘呢。”他说,“不是圣诞节。”说着,他径直走进屋里。对于他这突兀的行动,连奥古斯塔斯都有点儿愕然。考尔一向不注意行为举止,但是,如果这一天的工作干得令他满意,他还是会停下来待一两分钟的。
伍德罗·考尔的个头儿到底有多高,让人很难捉摸透,这倒是件怪事。他不是大个子,实际上充其量只能算是中等身材。可是当你向他走过去并且瞧着他的眼睛时,你就不那样想了。奥古斯塔斯比他的伙伴高十厘米,豌豆眼又比奥古斯塔斯高八厘米,可是你根本无法使豌豆眼相信考尔队长是矮个子。考尔把他给镇住了。被考尔镇住的可不光豌豆眼一个。谁要是不愿被考尔镇住,就必须时常记住考尔并不像看上去那么魁梧。在南得克萨斯一带,奥古斯塔斯是唯一记得住考尔个头儿的人,而且随时都可以利用自己的个头儿占上风。他经常在一天伊始,一边扔给考尔一块刚烤的热饼,一边直截了当地对考尔说:“你知道吗?考尔,你并不是个大块头。”
像豌豆眼这样头脑简单的人对奥古斯塔斯的举动全然不理解。奥古斯塔斯却时常为此事感到可笑——考尔居然能把一个差不多比他高一头的男人给糊弄住,使豌豆眼无法辨明他的外表抑或他的内心。为人耿直的考尔当然意识不到自己在糊弄别人,他只是那样做了而已,妙就妙在考尔绝对没有料到自己在糊弄人。此人从不肯花上五分钟来认识一下自己,因为那就等于把事先安排好这一天用来干活儿的时间给挤掉了五分钟。
“我不怕闲着,这是好事。”奥古斯塔斯说。
“你可以这么想,我可以这么看。”考尔说。
“得了吧,考尔,我要是和你一样地拼命干活儿,就没有人考虑咱们公司的事情了。你一天十五个小时泡在汗里。一个整天泡在汗里的人什么问题也考虑不了。”
“我倒想让你把马厩的顶棚给考虑回来。”考尔说。
三年前,从墨西哥刮来一阵怪风,风势不大,但是把顶棚整个掀跑了。幸亏孤鸽镇一年只下一两次雨,所以马厩没了顶关系也不大,即便里面有牲口,损失也不会太大。倒霉的是在怪风把厩顶刮进帽子溪一个星期后,下了一场罕见的瓢泼大雨,连马粪带顶棚一股脑儿冲进了格兰德河。这下可苦了考尔,他找不全像样的木材做个新顶棚。
“既然你考虑得这么多,干吗不考虑考虑那场雨呢?”考尔问道。从那以后,他时常用那场大雨反击奥古斯塔斯。要是让考尔受了点儿委屈,不管多么不值得,他都能像攒钱一样攒起来。
豌豆眼一滴酒都没往地上吐。他的脖子精瘦,喝酒时喉结一鼓一鼓的,使奥古斯塔斯想起蛇吞青蛙时喉咙凸起的样子。
“考尔气得快踢树桩子了。”奥古斯塔斯在豌豆眼停下来喘气时说道。
“是因为马咬下他一块肉来,就为这个。”豌豆眼说,“我也不明白队长为什么要留着它。”
“养母马是他干的唯一一件蠢事。”奥古斯塔斯说,“他干什么啦?怎么会让马给咬着呢?我还以为你们正在挖那口新井呢。”
“碰上石头了。”豌豆眼说,“下面地方太小,只能一个人使镐头,所以纽特挖的时候我给马钉掌。队长骑了会儿马,我猜他是想让它出出汗。他转过身背朝马时,它就咬掉了他一块肉。”
现在提到的这匹马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母夜叉。它是考尔在墨西哥从一些西班牙人手中买过来的。他们说,为了得到它,还杀死了一个科曼切人呢。奥古斯塔斯对这一说法很怀疑:一个科曼切人不会单独在墨西哥的那个地区转悠;而若是两个科曼切人在一起的话,那些西班牙人就不可能活着干买卖马匹的生意。母马的皮毛呈带花斑的灰色,从额头向下为白色。说它是匹印第安马,个子太高;说它是英国纯种马,又过于矮小。它的习性表明它曾在印第安人那里待过,但究竟是哪个印第安部落,待过多久,则是个谜。它是匹骏马,凡是见到它的人没有不想买的。然而考尔连别人给的价都不屑一听,豌豆眼和纽特却迫不及待地希望把它卖掉。他俩整天在它身边干活儿,自然难逃噩运。有一次,它把纽特一脚踢进铁匠铺,差点儿栽进熔炉里。豌豆眼则把它看得与科曼切人一样可怖。这些足以证明它是一匹什么样的马。
“什么活儿把纽特拖住了?”奥古斯塔斯问道。
“他也许在井底睡着了。”豌豆眼说。
正说着,奥古斯塔斯看见那孩子从牧场走了回来,累得几乎迈不动步。待纽特慢慢挪到大篷车跟前时,豌豆眼已经半醉了。
“我的上帝,纽特,你可算在立秋以前回来了。”奥古斯塔斯说,“不然的话,整个夏天我们都该想念你了。”
“我用石头打那匹马来着。”纽特微微咧嘴,笑了笑,“它咬掉了队长一块肉,你看到了吗?”
纽特抬起一只脚,认真地把粘在靴底的井底泥巴刮掉,豌豆眼则继续往嗓子眼儿里灌酒。
奥古斯塔斯一向很赞赏纽特用一条腿站着,同时擦拭另一条腿上的靴子的本领。“你瞧,豌豆眼,”他说,“我敢打赌你做不到。”
纽特只用一条腿站着清理皮靴,豌豆眼见的次数太多了,他弄不明白奥古斯塔斯说他做不到究竟是什么意思。几口酒落肚,他的思维有时就像糨糊一团,转不过弯来。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黄昏时分,挖了一天井,或者钉了一天马蹄,累得筋疲力尽。每逢这种情况,豌豆眼会加倍庆幸自己是和队长一道干活儿,而不是和奥古斯塔斯在一起。考尔听别人说话越少,情绪就越好;奥古斯塔斯则恰恰相反,可以一口气叨叨出五六个不同的问题和看法,把它们搅和在一起,像是尚未打烙印的牛群,不容你从容不迫、仔仔细细地就一个问题思考一下——这正是豌豆眼思考问题的唯一方法。每逢这时,他就假装这些话是对着他那只聋了的左耳说的。自和印第安基切人打仗之日起,他的左耳再也没好起来。他们把那一仗叫作石头房子战役。那纯粹是一场混战,印第安人异常狡猾,放火烧了草原,浓烟弥漫,两米外就一片混沌。他们在烟雾中接二连三与印第安人遭遇,不得不瞄准了进行点射。紧挨着豌豆眼的一名保安队员发现一个印第安人,打了一枪,枪离豌豆眼的耳朵太近了。
正是那天,印第安人抢走了他们的马,这把考尔队长给气疯了,豌豆眼还从未见过他如此狂怒的样子。这意味着他们将被迫沿布拉索斯河步行近三百公里,还得时刻担心会被科曼切人发现他们在徒步行走。直到他们几乎走完了全部路程,豌豆眼才发现自己成了半个聋子。
很幸运,正在他为弄清楚自己到底做不到什么事情而伤脑筋时,老博利瓦敲响了吃饭钟,讨论也就到此为止。那口钟的钟舌已经丢了,博利瓦找来一根被人折断了的铁橇杠,狠命地用它敲钟。这时即使钟舌还在里边,恐怕也没人能听见它发出的声音。
夕阳完全沉了下去。河边万籁俱寂,连远处牧场上马尾巴发出的瑟瑟声都清晰可辨——博利瓦不敲钟的话。博利瓦明明知道人们就站在大篷车四周,听见钟声并不难,他还是没完没了地敲了有五分钟。钟声吞没了黄昏的宁静,奥古斯塔斯对此十分恼火。好几次他都想过去给那老家伙一枪,教训教训他。
“我敢说,他是想把土匪招来。”钟声停了,奥古斯塔斯说道。
“如果土匪真的来了,队长也许就会答应让我也带上枪。”纽特迫切地说。虽说他已经十七岁了,但好像永远到不了带枪的年龄似的。
“你带上枪,别人就会把你当成枪手,朝你开枪。”奥古斯塔斯看出了这孩子的愿望,对他说,“这可就划不来了。如果老博利瓦真的把土匪招来了,我就把我的那把枪借给你。”
“那老家伙连饭都做不好,”豌豆眼接过话茬儿,“他上哪儿招土匪去?”
“怎么,你不记得那帮滑头了?”奥古斯塔斯说,“我们过去常买他们的马。就为这个,考尔才雇他来做饭的。认识几个偷马贼没坏处,只要他们是墨西哥人就行。我想博利瓦是在耗时间,等到他完全取得了我们的信任,那帮人就会在哪天夜里偷偷摸过来,把我们全宰了。”
他并不认为真的会发生此类事情。他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刺激刺激纽特那个孩子,豌豆眼也在内,虽说豌豆眼对刺激根本没有反应。他对可怖的事情反应迟钝,顶多知道科曼切人可怕,但这不需要多少见识,他对墨西哥土匪则无动于衷。
纽特的想象力要丰富得多。他转过身去看了看河对岸,夜晚即将在那里降临。每隔一段时间,队长就和奥古斯塔斯、豌豆眼及狄兹在天黑时背好枪,骑上马,钻进茫茫的黑夜,进入墨西哥境内,天快亮时赶着三四十匹马或者百十来头瘦牛返回。边境地带的畜牧业都是这么干的——墨西哥牧场主偷袭北方,得克萨斯人则偷袭南方。有些瘦牛一生都在格兰德河两岸被赶来赶去。纽特最大的愿望就是快快长大,好跟他们一起参加偷袭活动。多少个夜晚,他躺在狭窄、燥热的双层**铺,一边听着老博利瓦在下铺打鼾、说梦话,一边透过窗子向墨西哥的方向望去,想象着刺激的行动正在那里进行。他偶然还能听到从河上游或下游传来的一两声枪响,这使他的想象更加停不下来。
“你长大了就可以去。”队长说。这是他唯一的回答。没什么可争辩的,他是被雇来当帮工的,与队长争辩是古斯先生的特权。
他们刚刚进屋,奥古斯塔斯就开始行使他的特权了。队长脱下衬衫,让博利瓦给他往母马咬的伤口处敷药。被咬的部位刚好在皮带以上的地方,流了不少血。博利瓦正要往伤口敷他常用的润滑黄油和松节油混合油膏,奥古斯塔斯让他停一下,要亲眼看看考尔的伤势。
“老天,伍德罗,”奥古斯塔斯说,“你整天在马群里干活儿,按理说该知道干什么都比背对一匹印第安基奥瓦人的母马强呀。”
考尔正在想别的事,没有立刻回答。他在想,今晚是镰刀月夜——他们管镰刀月叫“偷马贼的月亮”。满月时,月光照在苍茫的草原上,墨西哥人便可以借光瞄准。和他共事多年的几个骑手就为在一个满月之夜过河而死的死,埋的埋。没有月光也同样糟糕——一团漆黑,看不见牲口群,即便看见了也无法赶走它们。镰刀月夜最适合到边境南边走一趟。北边丛林地区已聚集大批来购买牛群、征雇牛仔的牛贩子,用不了一星期,他们就会到孤鸽镇来买牛。该去弄些牛了。
“谁说它是基奥瓦马?”他瞧着奥古斯塔斯,说道。
“我推断出来的。”奥古斯塔斯说,“你如果能搁下活儿好好思考一下,也能推断出来。”
“我能边干边想,”考尔说,“我认识的人里就你不一样,不在阴凉里就不会思考。”
奥古斯塔斯只装作没听见他的话。“那匹母马是基奥瓦人在偷女人的路上丢的。”他说,“那些科曼切人对墨西哥姑娘不感兴趣,白种女人更容易偷,再说吃得也少。基奥瓦人可不一样,他们喜欢墨西哥姑娘。”
“我们可以吃饭了吗?还是要等你们吵完了再吃?”豌豆眼问道。
“等他们吵完,我们就该饿死了。”博利瓦说着,砰的一声把满满一锅腌猪肉和豆子放到粗糙的餐桌上。奥古斯塔斯又是头一个将自己的盘子盛满,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真弄不明白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些墨西哥‘草莓’?”他指的是豆子。博利瓦一年里有三百六十五天都能弄到这些豆子,还拌上那么多红辣椒,吃一勺豆子能把人辣得跟吃一勺红蚂蚁一样。纽特越来越明白,帽子溪牧牛公司有两件事是一成不变的——一件是考尔队长安排的活计总是超过他和豌豆眼还有狄兹能完成的量,另一件则是顿顿饭吃豆子。他们的牧场里只有老博利瓦不经常放屁——他自己碰都不碰那些豆子,靠酸发面饼和菊苣咖啡过日子,或者喝几杯飘着几颗咖啡粒的红糖水。糖是要花钱的,队长很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可又没法儿让博利瓦改变习惯。奥古斯塔斯说这老家伙的粪便都含有大量糖。
考尔穿好衬衫,来到餐桌旁时,奥古斯塔斯已经开始吃第二盘了。豌豆眼和纽特贪婪地盯着锅,希望自己也能吃到第二盘。但出于礼貌,有人还没吃饭时,他们就不好意思动手。奥古斯塔斯的胃口近乎天灾。三十年来,考尔一直对奥古斯塔斯的食量之大感到震惊,现在依然如此。除了非干活儿不可的时候,奥古斯塔斯从来是什么都不干,但他每天晚上坐下来吃得比三个整天干活儿的人还多。
放牧的时候,每当有点儿空闲,牛仔们便坐在一起,聊奥古斯塔斯吃饭的故事。他不光吃得多,而且吃得特别快。哪位厨子要想让奥古斯塔斯连续吃上十几分钟,他的手边必须备好半头牛。
考尔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了。在奥古斯塔斯又为自己舀起一大勺豆子时,考尔迅即把盘子递到奥古斯塔斯的勺子底下。他的动作如此敏捷,纽特忍不住大笑起来。
“太谢谢了,”考尔说,“我看你要是闲得难受,不如去找个跑堂儿的差事干干。”
“你还别说,我还真干过跑堂儿的哩。”奥古斯塔斯说,假装这勺豆子本来就是替考尔舀的,“在一条河轮上。干那个活儿的时候,我还没纽特大呢。厨子头上还戴着一顶白帽子。”
“戴白帽子干吗?”豌豆眼问。
“因为真正的厨子必须戴。”奥古斯塔斯说着,瞅了瞅博利瓦,他正往红糖水里掺咖啡,“跟普通的大白帽子不一样,看上去就像是用床单做的。”
“我要是戴那玩意儿就不是人。”考尔说。
“才没有人蠢到雇你去做饭呢,伍德罗。”奥古斯塔斯说,“戴那种帽子是为了不让腻乎乎的头发掉进饭锅里。要是在这黑不溜秋的猪肚子里找不着博利瓦的头发,那才叫怪呢。”
纽特看了看披着脏毛毯坐在炉旁的博利瓦。他的头发就像被泼了一罐陈猪油。博利瓦隔几个月就换身衣服回去看望妻子一次。他经常不断地往小胡子上涂油膏之类的东西,努力使自己面目一新,但对胡子以上的部位从来不下功夫。
“你干吗辞掉河轮上的工作?”豌豆眼问。
“我又年轻,长得又漂亮,”奥古斯塔斯说,“娼姐儿们不让我安生。”
话题又扯到这个方面,考尔感到遗憾。他不愿意谈论妓女——倒不是什么时候都不谈,只是不愿意纽特这孩子在跟前时谈论。奥古斯塔斯要是还有丁点儿羞耻心的话,就不该又扯到妓女,这是他们俩之间的老矛盾。
“我巴不得那时他们把你给淹死。”考尔生气地说。餐桌上的谈话很少善始善终。
像往常一样,队长一生气,纽特便死死地盯住自己的盘子。
“淹死我?”奥古斯塔斯说,“谁愿意试一试的话,那些女孩子非把他撕碎了不可。”他明知考尔都快气疯了,也不肯让步。这是考尔的饭桌,也是他的饭桌,考尔不爱听他讲话就睡觉去好了。
考尔清楚,和他争论没有价值。奥古斯塔斯盼的就是争论。他压根儿不管争论的要点是什么,赞成哪一边他都无所谓。奥古斯塔斯最爱争论,而考尔则最讨厌争论。多年的经验业已告诉他,与奥古斯塔斯争论,哪怕是极明显的是非问题,也永远别想取胜。甚至在逝去的年月,那常为印第安人和各种困扰而担惊受怕的时刻,奥古斯塔斯也从不放弃任何抬杠的机会。有一次,他们俩和六名保安队员在雷德河上游一个叫野狗福克的地方遭到科曼切人的突然袭击,便在岸边挖掩体。若不是幸运地赶上浓雾降临,趁机逃掉了,掩体也许早已成了他们的坟墓。那是他们侥幸脱险的一次。就在那个时刻,奥古斯塔斯一直和一个名叫丑博比的保安队员争吵不休。大部分人吓得连尿都尿不出来,奥古斯塔斯却为一种猎狗争论了一整夜。
纽特当然喜欢听奥古斯塔斯在河轮上和妓女们来往的事。他还哪儿都没去过,所以对他来说,这些事听起来浪漫极了。
“听你谈论女人,一点儿也不会让我觉得饭更香些。”考尔终于说道。
“考尔,你想吃香的,最好先给博利瓦来一枪。”奥古斯塔斯说。他又记起了自己对厨子的不满和怨恨。
“博利瓦,我看你别再用那根破棍子敲钟了。”他说,“想敲就中午敲,晚上别敲。凡是有头脑的人都知道什么时候天黑。总敲那口钟,你毁了我多少美好的黄昏。”
博利瓦默默地搅着甜咖啡。他敲饭钟是因为他喜欢那声音,又不是为了叫人来吃饭。谁喜欢吃就吃,他喜欢敲就敲。他愿意当厨子——比当土匪自在多了——但这不等于他愿意俯首听命。
“李将军解放了奴隶。”他很有把握地说。
纽特大笑起来。博利瓦从来就搞不清那场战争是怎么回事,但他对战争的结束感到非常遗憾。如果战争不结束,他兴许还会继续当土匪——那时期大多数得克萨斯人都跑了,当起土匪来又安全又有利可图。后来返回的那些人也都是土匪,而且他们都有更好使的枪。干土匪这一行大有人满之患。博利瓦明白他该退出了,可有时他总是想放几枪过过瘾。
“那不是李将军,是亚伯拉罕·林肯解放了奴隶。”奥古斯塔斯纠正道。
博利瓦耸了耸肩:“反正都一样。”
“太不一样了。”考尔说。
有那么一会儿,豌豆眼的劲头也来了。豆子和腌肉使他恢复了精力。他一直对解放这一概念感兴趣,并在工作中认真地研究过。他不是奴隶,这显然是他运气好,可是如果他不幸地成了奴隶,林肯也会解放他。这使他在很大程度上崇拜那个人。
“他解放的只是美国人。”他向博利瓦指出。
奥古斯塔斯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你什么都不懂,豌豆眼。”他说,“亚伯拉罕·林肯解放的是一伙非洲人,他们和考尔一样,根本不是美国人。”
考尔推开了身后的椅子。他没有心思在一天结束之时争论什么黑奴。
“我和我旁边的这位一样,是美国人。”他说着,拿起了帽子和长枪。
“你是在苏格兰出生的。”奥古斯塔斯提醒他,“我知道你还在吃奶时就被带过来了,可这也不能证明你不是苏格兰人。”
考尔没有回答他。纽特抬起头,看见队长站在门口,头上戴着帽子,臂弯里托着那支亨利枪。两只大蛾子飞过他的头顶,朝煤油灯扑来。他一言不发,转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