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了,不见了,最先变形的是一整座金字塔,古老而颓圮的石墙在风与月中变得稍稍齐整了一些,点缀苍穹的繁星把灿烂的光洒遍世界,剥去文明的外衣,把人的肉体暴露在群星的注视之下。

地面上燃起九百万支熊熊燃烧的火把,身着奇异服饰的阿兹特克人围着橙红色的篝火载歌载舞,将一把又一把粉末投入火中,火中刹那间就迸发出七彩的绚烂的光,宛如古代魔术师变的一次戏法。

他在哪儿呢?这是他要去的地方吗?不,不是这里,这不是萨姆·斯宾塞存在的年代,也不是萨姆·斯宾塞存在的地点。他是用力过猛,执念太强,以至于一下子跨越了太多的时间吗?

阿兹特克人唱着歌,口中发出可怕的神秘拗口的古怪音节,用癫狂而喜悦的目光盯着他。休·威尔比成了他们的祭品,这是另一场遥远时代的活人祭祀。他动弹不得,像落入陷阱的牛羊一样被捆缚。他抬头看天,天是阴郁而压抑的黑,天上的太阳只剩一道淡淡的光圈。

“献给太阳!”阿兹特克人高呼道。

“日食!这是日食!”他大声反驳,大力挣扎,竭力摆脱当下莫名其妙的困境。奇特的是,他竟能听懂阿兹特克人的语音,甚至他发出的声音也不自觉切入当地的语调。

阿兹特克人敲打他,让他闭嘴,同时口中发出狂热的呐喊。“献给太阳,献给神明!”为了让太阳维持运转—至少在当时的阿兹特克人看来的确是如此—人们唱着歌,跳着舞,抬起他,像扛起一只待宰的猪,一步一步走上高耸的太阳金字塔顶端。

主持祭祀的阿兹特克人命令其他人将他放在金字塔顶端的石头墩子上,四周的人们皆用一种渴慕的眼光看着他,仿佛能作为祭品被献祭给神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他们把他按在石头墩子上,让他的手脚向下垂落伸展,以便于他的胸膛高高挺起。

当祭司举起黑曜石制成的小刀时,休·威尔比已经全然放弃抵抗,转而全心全意想象着他想存在的时间、他想去的地方、他想成为的人。可他做不到。他离不开这里,谟涅摩绪涅带来的幻觉体验对他而言仍旧陌生,像一架自行车对一个初学的孩子那般危险、复杂,以致无法掌控自如。

祭司虔诚而肃穆地注视着他,眼底深处泛起的温柔决绝好似在肯定他的牺牲。最终,在一段繁荣而深奥的祈祷之后,黑曜石小刀伴随着天边的雷霆一同落下。祭司剖开了他的胸膛,取出了他的心脏,让他那无用的躯体滚下石阶,被周围围观的人群分而食之。

他的心脏被投入火中,他的意识却升了天,化作一颗明灭不定的星。星光闪耀,富有韵律,似摩斯电码,悄然叙说着秘密。泛滥的银河汹涌流淌,夜幕中呼吸的群星如恒河沙数,被暗色的河水冲上了金色的彼岸。

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坐在干燥的沙滩上,面对着澎湃的时间海潮,竖着食指,蔚蓝色的地球像橘色的篮球一样在他指尖滴溜溜旋转。时空画面像赶场儿似的迫切兜转,千百万张脸飘然而来,像一堵镌刻疼痛与欢愉、悲伤与快乐、苦楚与幸福的高墙。时间的圣歌在他的耳边响起,人类之墙上的每一张面孔对他而言都清晰可见,包括眼角最细微的皱纹、眉心最不起眼的小痣。

现在,他稍微有些明白谟涅摩绪涅是如何缔造神奇的幻觉,更明白对于他的大脑而言这些成为别人的幻觉都意味着什么。幻觉意味着真实,就像所有的现象世界那样真实。现实不也是一种感官的攫取吗?在这薄薄的迷幻面纱下,人是永远都无法认识到那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物自体的。

所有的人类面孔都像面具,脸上的喜怒哀乐与悲恸如出一辙,仿佛人类的喜悦与伤悲、欢愉与哀愁、幸福与失落、痛苦与救赎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象征虚幻与真如的永恒对立与融合。个体的记忆和情感是一条条小溪,涓涓细流最终汇入人的集体无意识之海。

这片汪洋大海是超越时间的,这片汪洋大海也是超越空间的,这片大海超越了个体,直抵文明最深处的永恒,道出了宇宙最隐晦的奥秘。所有的人,在这混沌深处诞生,经古今社会塑造,具现化为所有不同的面孔。所有人的内在都是相同的,都是那几种自古有之的原型。我们活在一个不停循环的时间里,即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丰盈的生命如激流,所有的人都可能在以前就存在过,以后也仍是,只是性格调料不同,思想的配方也不同,显露出来的外在就更加不同。

一个政客并不比一个针线女工更高贵,一个送货员也不比一个企业家更普通。所有的人都来自同一个人,所有的面孔都来自同一张面孔,所有的我们—尽管有不同的身姿、不同的样貌,却同样没有足够强大、足够冷漠、足够不为外物所动的自我。

是的,是的,休·威尔比心想,尽管这些面孔皆镶嵌于高高的文明之墙,可供选择,可以替代,但成为任何一个人都解决不了现实衍生的永恒困境,因为所有人都有烦忧,所有人都一样痛苦,这才是谟涅摩绪涅的真谛,这才是这种药物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逃避自我,而是为了理解自我,理解这世上压根不存在完满的他我。

他在海边盘膝而坐,人类之墙从海中升起,圣歌在他身边筑起孤独的高墙。街道上挤满了人,像披着衣物的动物。曾经,智慧尚且愚昧的时候,人围着篝火无止尽地跳舞,在歇斯底里的狂欢中将自我剖析,献祭给虚无的神明。如今,当智慧拔起摩天大楼,足迹遍布深空,神在这一时代便也死了。但人是不愿就此善罢甘休的。人依然崇拜着存在,人崇拜人,就像人曾经崇拜神。萨姆·斯宾塞,最年轻、最富有、最强大、最具权力的男人,是世界的心神,因为人们扭扭曲曲,投出目光却什么也看不见,无法对所见之物赋予意义,便把希望寄托于更高更有远见的个体。

“My name is Legion, for we are many.” The wall of mortals said.(“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凡人之墙说。)

休知道是萨姆·斯宾塞在说话,萨姆·斯宾塞就在这堵墙之中,即使这堵墙也生长了一副休·威尔比或达·芬奇或歌德的面孔。

“我们梦想周游世界,这个世界难道不就在我们心中吗?”墙上的诗人诺瓦利斯说,“我们不能探知自己精神的深度。神秘的道路是指向内心的。”

休·威尔比向下走近那神圣的、谜一般不可言说的夜,又与墙上的一张张面孔擦肩而过。远处,世界静卧,荒凉而寂寞,仿佛人生之路已行至水穷之处。他人的高墙下踱步,在萨姆·斯宾塞的注视下驻足。一朵云从萨姆的吐息中飘出,如袅袅青烟,模糊了彼此的面孔。

他成了萨姆·斯宾塞,不是如今这个,而是更早之前,尚未离开太阳系的那个。他是萨姆·斯宾塞,准备离开,在出发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与他的妻子相见。萨姆·斯宾塞不懂爱,不在乎爱,只在乎成就,只在乎开拓。

休·威尔比成为他的时候,莱拉正描绘着勾人的眼妆,像所有不得不目送丈夫狠心远去的妻子,在用自己最独特的方式挽留他。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查普尔特佩克山顶的皇家城堡让他如此熟悉,因为那并非他第一次去往那里。在他抵达那之前,早在20年前,他就以萨姆·斯宾塞的身份去过。

莱拉抚摸着他的脸庞,充满眷恋地说,“萨姆,如孩子般天真、如鲜花般生长的世人才会爱,这是他们的秘密。”她的语气忽然一变,带着某种对未知的惶惑。“但你不是萨姆,我的萨姆从不这样爱我。你是谁?”

休摇了摇头,深深的悲哀掠过心弦。“我的确爱你,”他说,“但我的确不是你的萨姆。”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尽管不指望对方相信,但他还是执意告诉她真相。“我的确爱你,但我在某些方面,也的确和萨姆一样不懂爱。”他温柔地说,“也许你并不爱我,也许你只是寂寞,也许你在将来只是把我当成萨姆的替代品,但我仍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爱。”

出乎意料,莱拉相信了。“你是为我牺牲的?”她沉默了一会儿,并不抗拒,“你是为了我,才去阻止萨姆?”

“不,不止是。”他小声说,“我不知道我的行动有何动机,我的抉择全无意义。莱拉,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姐姐的影子。我是孤立无援的,很久以来都独自飘**,但我不想被拯救,痛苦让我活着,所有想拯救我的人都被我隔离,所以实际上是我自己将自己隔离。你理解我,陪我一起下地狱,也许这就是我这么做的原因。”

“为了缓解你的孤独,我做了些什么?”莱拉依偎在他的胸口,像疲倦的猫儿。

“未来某一天晚上,你来找我,说自己突然感到一阵寂寞。”休·威尔比说,“让你进屋也许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做过最正确的事,因为你对我说了一番话。”

“我说了什么?”

“你说,你和我一样,当黑夜降临之后,总是如何如何的孤独,总是如何如何的彻夜不眠。晚上睡觉前,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你总会发呆,总会思索,总会胡思乱想,总会清醒着做梦,在梦中把想做却不敢做的都做一遍。这就是你,也就是我。”

“你会死吗?”

“也许。”

“如果不死会怎样?”

“会把一切忘了。”

“包括我?”

“包括你。”他忧郁地说,“也包括我的姐姐,包括这个世界以及我活在这个世界所经历的一切。”

他们再一次相拥,像久别重逢的老情人,将彼此的热望向彼此交付。莱拉突然问他若是就此留在萨姆体内,不去比邻星系又会怎样?

“那是不可能的,莱拉。”休·威尔比说,“当我成为萨姆,未来的萨姆便也发现了我。他已经来了,在等待我用他的肉体完成对你的道别。”

“所以萨姆果然不爱我。”莱拉自嘲一笑,落寞地说。

休摇了摇头。“别这样想,亲爱的。”他柔声说,“因为这道别不是一个人的,这道别是我的,也是他的。”

莱拉搂着他的脊背,莫名哭了,晶莹的泪珠如此纯洁,与孩子的悲恸无异。

休为这份纯洁所动容,同样流下了簌簌的泪水。那泪水不仅是为失去莱拉而流,也为失去姐姐而流。曾几何时,他也像如今这样离开过啊!当他的姐姐将他抚养长大,他却如远游的浪子,满怀醉意地投入花花世界,再无问候,再无关切,仿佛离弦之箭一去不回头。

“你的丈夫会回来的,莱拉。”他哽咽着开口,试图用笨拙的语言宽慰她的心,“如果那不能让你满意,那你也许可以期盼我。尽管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初见,但对你来说,亲爱的,我会再度和你重逢,在未来的某个时刻。”

莱拉痛哭。

萨姆·斯宾塞:他们来到海那边格拉森人的地方。耶稣一下船,就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那人常住在坟茔里,没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铁链也不能,因为人屡次用脚镣和铁链捆锁他,铁链竟被他挣断了,脚镣也被他弄碎了。总没有人能制伏他。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

休·威尔比:他远远地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大声呼叫说:“至高上帝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指着上帝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是因耶稣曾吩咐他说:“污鬼啊,从这人身上出来吧!”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就再三地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

萨姆·斯宾塞: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猪吃食,鬼就央求耶稣说:“求你打发我们往猪群里,附着猪去。”耶稣准了他们,污鬼就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猪的数目约有两千头。放猪的逃跑了,去告诉城里和乡下的人。众人就来了,要看是什么事。他们来到耶稣那里,看见那被鬼附着的人,就是从前被群鬼所附的,坐着,穿上衣服,心里明白过来,他们就害怕。看见这事的,便将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都告诉了众人,众人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们的计划。”休·威尔比说,“你一直都潜伏在我的体内,默默注视着一切发生。是从什么开始的呢?也许是未来,也许是过去。”他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回答,“你比我先一步超越了时间,纠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无意义,时间对你也不再是约束,但你为什么不控制我?”

“因为我不能。”萨姆坐在鲜血花瓣上,微笑着说,“你在本质上和我一样,这使我无法像对付寻常人那样对付你。你瞧,事情总是如此简单,为了对付我,你把自己投入神的领域。这摆脱了时间束缚的意识就是神的领域,而你,休·威尔比,纵使你成功制止了我,也改变不了人对你的疏离。人们会害怕你,就像那众人因见了奇迹而害怕耶稣的众人。如果你成了我这样的庞大意识体,那么人们会对付你,就像你对付我一样。”

“为什么吃人?”休反问道。

“吃人是本能,精神体也无法违背能量守恒定律,”萨姆漫不经心地说,“我们需要通过吞噬同类从而获得能量,同类相食是迫不得已的生存规律,为此我不得不将‘圣歌’在我们的族群中传唱。”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虚幻的身体,吃吃笑了起来。“但是,不用为那些被吃的人感到伤心。他们都成了我,他们都在成为‘我’的幻觉中得到满足。”萨姆哀伤地说,“存在是多么孤独又多么可怕呀!幸福虚无缥缈,绝望与悲恸却总是不期而至。活着让你快乐吗?活着意味着无止尽的烦恼和永远摆脱不了的物质需求。休,没有人能理解你,正如从没有人准确无误理解任何一个人,但是,被我吃掉的人都成了我。我们是神,我们是群,我们同为一体,相互理解,我们行为一致,无需诉诸交流,就可从一个个孤立的自我陷阱中摆脱出来。我们是同一支圣歌,流动着同一组音符,这难道不是美好的吗?这难道不是人类之爱的终极体现吗?”

“神不会爱世人,因为神不懂爱。”休付之一笑,平静地说,“我和你不一样,就算我可以做得和你一样,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哦?是哪里不一样呀?”萨姆捂着嘴,憋着笑意,像休的话吊起了他的兴趣,但也仅仅只是听一个笑话的兴趣。

“我懂爱,而你不懂。”休认真地说,“所以,你不如我强大。”

萨姆哑然失笑,笑声紧接着转化为洪亮的回声。“你在开玩笑,你一定是在逗我笑。”

休·威尔比诚恳地摇了摇头。“不,请别笑话我,我说的是真的。”他轻声说,“爱是什么?诚如纪伯伦所言,爱除自身外无施与,除自身外无接受。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因为爱在爱中满足了。”

“那么,我的问题在哪儿呢?”萨姆反问道,“你难道没看到这种不存在隔阂的终极之爱吗?”

休·威尔比:耶稣上船的时候,那从前被鬼附着的人恳求和耶稣同在。耶稣不许,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的,都告诉他们。”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传扬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众人就都稀奇。

萨姆·斯宾塞嗤之以鼻,报以不屑一顾的冷笑。

“你总想着占有,像本能动物只知攫取和掠夺,而我不。”休·威尔比笃定不疑地说,“我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一个贪生怕死之辈永远无法和一个惯于自我毁灭的人拼命,这是亘古以来永恒不变的真理。”

萨姆厌倦了端坐。“爱让人犹疑,爱让人束手束脚。”他自矜地说,“事实是,我从未觉得爱对这个世界有用。没了爱,世界依然生长。你如此肯定它,把它当作你制胜的法宝,那就让我看看在爱面前你会做出何种选择。”他起身,跃下花瓣,体型迎风见涨,眨眼间就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泰坦巨神。他一呼吸,人类之墙就**;他一跺脚,人类之墙就颤抖;他一张嘴,口中就喷射出无尽灾厄之风;他一伸手,厄运就如大山将休·威尔比镇压。

时间的汪洋一度潮涌,把二人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