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心议题的论战
鉴于第一届年会提案不集中等问题,1933年3月18—19日,中国社教社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专门规定讨论中心,“本社因求大会提案略有系统,以及会议结果比较圆满起见,在举行第四次理事会会议的时候,就规定本年年会的讨论中心——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要旨。除通知全体社员作为提案参考外,并由理事会推定专员,负责起草几个具体提案。所以这次年会的提案,虽有四五十件之多,可是其主旨很少出于这个范围”。[57]为照顾各派观点,集思广益,作了如下安排:
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要旨,分下列五组起草提案:
第一组:梁漱溟先生(召集人),董淮先生,杨效春先生;
第二组:由理事会函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担任;
第三组:孟宪承先生(召集人),尚仲衣先生,郑宗海先生;
第四组:庄泽宣先生(召集人),古楳先生,崔载阳先生;
第五组:高践四先生(召集人),陈礼江先生,赵步霞先生。
以上各组提案起草后,汇送常务理事;另由常务理事根据各组提案,草拟具体方案,一并提交下次理事会讨论。[58]
不难看出,这五组成员选取,是以地缘和学缘为选派原则:第一组中三名成员为山东区域,梁漱溟、杨效春为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核心,董淮作为理事兼第二届年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亦被列入其中;第二组是河北定县以晏阳初为核心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第三组是浙江区域,孟、尚、郑三人是浙江省社教界的领军人物,尚与郑不仅为哥大师范学院校友,知识结构相似,而且孟氏、尚氏先后职掌浙江省立实验民众教育学校,孟氏与郑氏曾在国立浙江大学教育系共事,关系密切;第四组三人均长期就职国立中山大学教育系,为广东地区的社教代表;第五组三人均就职于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此时,常务理事俞庆棠正在丹麦等地考察成人教育,由陈礼江代行其常务理事及总干事之职。很明显,理事会如此安排,是遵循该会联络沟通各学术团体的一贯风格。
会后事务所分别通知各组召集人尽快进行,最后结果是:“一、四、五各组先后缴到提案,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盛意协助,第二组提案亦如期寄到,惟第三组因人事纷易,不易召集,未能及时起草。”有趣的是,第一组、五组提案名单有变,第一提案起草者只有梁漱溟一人,解释是“第一组由梁漱溟先生于旅途中起草,不及征得董杨二先生同意,故只列梁先生一人”;而第五组增加俞庆棠,“适俞庆棠先生自海外考察成人教育归来,遂亦参加讨论,故加列俞先生”。揆之史实,第一组另外两个成员,董渭川时为山东省立民众教育馆馆长,亦为此次年会筹备组主任之一,而杨效春就职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与梁漱溟同处一个学院。从3月份拿到起草提案通知,到8月下旬年会的召开,其间有将近5个月的间隔,相较第五组添加提案人选的做法,第一组给出“不及征得董杨二先生同意”的解释,不免有牵强敷衍之感。在年会讨论环节,梁漱溟向大会报告后,杨效春还专门向其请教“何谓新社会组织机构,希望梁先生予以指明”。[59]由此观之,或许组员之间理念有别是更真实所在。同样令人玩味的是,第二组平教会的提案,该会虽“盛意协助”,以唯一的学术团体的名义的提案“如期寄到”,但却无一人参会(前后历届均有代表参会)。有研究者推测是因为1933年7月,即社教社年会召开前的一月,平教会与“邹平村治派竞争第一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主办权失利,而本届年会又恰好为梁漱溟所主宰有关”[60]。从社教社事务所记录看,梁漱溟的确非常活跃,年会前夕,为中心问题一案特来无锡,“梁君为本社第二届年会讨论中心‘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一案,日前特来锡一次,要同高践四、赵步霞、孟宪承诸先生详加商讨。由梁先生担任起草之一组提案,当即拟就交与事务所,以备提交二届年会讨论”[61]。其积极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揆之史料,第三组的人事变更,主要是组员尚仲衣的职务变动。有研究者指出孟氏1933年离职浙江大学转而办理民众实验学校,史实并非如此[62]。《中央政治学校校刊》第62期上刊登声明:“教育系系主任汪典存先生因病请假,遗职由本校大学部教育系教授孟宪承先生暂代”[63],该刊出版于1933年9月1日,可见在此之前孟宪承已由国立浙江大学教育系教授转聘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教育系教授。孟氏与尚氏渊源颇深,“孟校长自奉到委任状后,即开始向各方物色专家,担任本校各种职务,除由校长自兼实验部主任外,先后聘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博士尚仲衣先生为指导部主任,……浙江大学教育系主任郑晓沧先生为教育学原理特约讲师”。[64]一年之后,在孟宪承的大力推荐下,尚仲衣“升擢校长,连任两年”。1933年夏,因教育厅长官的变动,做事较为“迂腐”但深得学生拥戴[65]的尚仲衣被撤换,由林本末继任,由此引发该校学生“换尚拒林”的学潮,长达四月之久。处于此学潮中心的尚仲衣自然没有余力兼顾起草议案,而一直施以援手的孟宪承、郑宗海亦随之情绪波动,加之孟氏代理系主任事务繁忙,第三组不仅放弃提案起草,第二届年会,作为理事的三人,均未出席。
理事会虽有“由常务理事,根据各组提案草拟具体方案”的决议规定,但常务理事接到一、二、四、五组提案后,“深感各案自成系统,归并不特不易,且亦无益”,不得已之下,只能采取各组派代表轮流发言,“一、二、四、五各组本宜依次付议,但细察各案,第四组与第一组关系较密,似宜连续讨论”,由此,理事会做了如下安排:“每组讨论时间以一时半为限,上午讨论一四两组,下午讨论二五两组”。[66]从该社记录整理的会议《讨论经过》看,不论是“关于理论方面”,抑或“关于方法方面”,与会代表召开的13个讨论问题,全部与梁漱溟报告有关,甚至对第四组提案的讨伐与否定,亦是从对梁氏观点认同的角度进行。第二、五组提案,均未涉及。围绕梁氏观点,与会代表的分歧充分展露。
由梁漱溟起草的第一组提案,实际上是借年会中心议题的壳,重申其乡村建设主张。梁漱溟从“民族复兴问题”“民族复兴之途径”和“乡村建设要点”三个方面展开,认为近代中国社会衰败的根源是中国文化的崩溃,“民族复兴有待于文化之重新建造”。他祭出“文化改造”大纛,用文化建造来实现社会组织的重构,复兴民族。对此,他专门做出如下解释:所谓乡村建设,“乃从乡村中寻求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以及其他一切社会问题之端倪。由此端倪之寻得,即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发现”,“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开展,以讫于完成,即文化建造成功,亦即民族复兴”,而乡村工作的开展,是大力发展乡农学校这个简易组织,“由此组织由外间最易灌输新知识,新方法或供给各种资料于乡村”,“由此组织而乡村内部最易引起多数人之力量,以渐形成一团体”。[67]梁漱溟开出的药方,是将文化改造作为乡村建设与民族复兴的关键。
梁漱溟提到的新社会组织和文化改造备受代表关注。借助秦运章、张永荣、杨效春等与会代表提问,梁进一步阐明他的乡村建设主张,如“新社会与新文化,两者并无分别,我们想做到的社会,是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之间的社会”。梁漱溟的回答遭到安徽省立图书馆馆长陈东原、大夏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邰爽秋等的质疑,陈东原称:“本席对梁案有疑问,最大怀疑,就是由乡村建设是否可以复兴民族,对梁案乡村建设要点中第一点民族自救运动最后觉悟,认为很对;但对于第二点则有疑问!因为乡村系受外力压迫而破坏,病源并不在乡村本身;而原案所称外间,究何所指?又所称简易可行,亦有疑问!”梁漱溟给予如下回答:
本席先声明:推翻原案,不知主席是否允许?对陈先生质问,且先解答三点:一,乡村受国际侵略而破坏,经济问题是致命伤,已不消说。但社会与病人是否相同,颇有疑问!我所提倡的乡村建设,就是要恢复整个民族的生命力量。二,帝国主义不成为革命的对象,因为还有外交后门可走,中国人数十年受帝国主义侵略,好像吃鸦片,上了瘾,非先养成体力不可。三,关于乡村组织由外间灌输知识方法一点,所指外间,系认乡村以外皆为外间,无论何人或何团体,凡对乡村有好意者,如本会及许多教育家,皆为供给乡村组织知识方法的外间,就是要乡村与世界沟通。至于简易可行一点,颇能解答;惟有把四个字联缀起来,决不能拆开。[68]
梁漱溟与邰爽秋的交锋,集中在民族复兴中的城市与乡村的地位问题、改造民族社会的途径问题以及新生产技术的引进三个方面。针对邰爽秋“解决整个经济问题,城市问题必须与乡村问题同时解决”的主张,梁漱溟反唇以对,认为城市本身没有生产,故不能独立,“须知县城为乡村行政的中心,而都市大埠,也只是乡村的商业或教育的中心罢了”。邰爽秋希望唤起各方力量去达到民族社会改造,梁漱溟以“我有一种意识,觉得社会运动自然会发生转变,我们做事要有勇气,不要东瞻西顾,只要干去,就可与希望接近,如天命未注定中华民族减亡,则我认为乡村建设,是复兴民族最经济最简便之路径”回答;至于新生产技术引进,邰爽秋两次提问,并反复强调保持旧有生产技术的重要性,第一次梁漱溟以讨论范围为由拒绝,第二次简单作答,[69]潜台词是邰爽秋误解或误读了他的本意。两人交锋中,梁漱溟明显占上风,他将“邰先生的话本人是承认的”“邰先生意见与我相符”等作为过渡,但话锋一转,便是“不过”“但是”等转折词语,抛出自己的看法。
“未涉及”的第二组提案,由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拟定,是定县改革的翻版。提案阐述了县政改革的理念,“中国的一个县份,实在不仅是行政区域的单位,而且是一个社会生活的单位”,强调以县为单位进行乡村实验最为适当,提出拟将县一级个别实验逐层推广至全省乃至全国,要对时间、人才、经济等每个工作细节都给予严格规定和设计,设计了一个政治、经济、教育“三位一体”、分工合作的乡村建设整体计划。这个计划中,教育被视为乡村建设的原动力,用“四大教育”解决乡村社会中“愚、贫、弱、私”问题。“要用教育的力量,把建设的智识的能力,乃至于建设的精神,灌输给农民,而建设事业才能永久,才能真正上轨道,而达到从事乡村工作的最后目标。”[70]尽管晏阳初等平教会骨干并未出席,但第二组提案却切实体现了他们对会议中心议题的解读。
第五组提案,是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核心人物所拟定,他们认为戊戌变法以来,“一切革新运动只不过为上层运动,与下层民众无与。基础不固,建设无成,岁月迁延,而民族日即于危亡,今后必须使下层的大多数民众觉醒,左右政权,献其心力,而后民族复兴可致”[71],而要使“以乡民为主”的下层民众觉醒,便是用教育力量,推进乡村,组织民众,从而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乡村建设。他们主张以100至500户为合适的乡村实验范围,由特设的、治成年教育儿童教育于一炉的全民教育机关或文化机关为实施中心机关,采用“政教合一”的方式进行。在提案中,乡村建设的工作经费和职员待遇被专门提出,强调不能为了乡村建设而增加人民负担,地方财政(减省军政费、免除浪费、整齐税收)是最佳来源,提高现有工作人员待遇,给予相当的生活保障。很明显,第五组提案人与梁漱溟的第一组提案“乡村建设实为复兴民族的重要途径”如出一辙,虽两者推进机关不同。俞庆棠、赵冕等人作为社教社理事会的核心力量,自然为中心议题合理性来引经据典,梁漱溟作为国内乡村建设界翘楚,他对中心议题的解读必然赢得了俞庆棠等人的高度认同。第一届理事会成立时,梁漱溟仅以15票忝列候补理事,第一次理事会梁漱溟由候补理事转为理事,会上讨论时将第一组、四组合为同组讨论,因庄泽宣等人缺席,加上年会在山东济南召开,实际上成了梁漱溟专场。正是通过第二届年会,梁漱溟成为三大常务理事之一,正式进入社教社理事会核心。
实际上,与讨论中激烈的话语权争锋相较,梁漱溟最为在意的,是第四组提案。庄泽宣、崔载阳及古楳均来自国立中山大学,就大会中心提案给出10条意见,言简意赅,但态度明确,“现在谈不上建设,更谈不上复兴”“目前只希望能防止乡村更大的崩溃”,他们反对国家过分干预基层,以“县”为基本衡量区域,“县以上的政治机关都要‘与民休息’,把积极的施政变成消极的监察”,“县以下的设施完全交托本地的热心为公的人取办,任何名称皆可。上级机关只负监察好坏的责任,不可强制划一的去硬做”。三人在提案中专门提到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为养成上项人才起见,不妨设立如邹平一类的训练及研究机关,但仍以砥砺人格适应问题为主。在没有相当人才以前,万不可轻举妄动,徒自劳民伤财”[72]。不难看出,庄泽宣等三人从“防止乡村崩溃论”而否定乡村建设,与梁漱溟分庭抗礼。
与第一组提案相比,与梁漱溟观点针锋相对的第四组提案遭遇山东代表围攻。济南市教育局王湘岑认为“第四组内容主张停止乡村一切建设,只注意消极方面的政治,与本案宗旨不合”,直接向大会建议“为节省时间计,对第四组提案拟请打消”;山东省教育厅郁瘦梅同声相和,主张对第四组提案不必讨论[73],目前史料所及,未发现年会期间第一组与第四组之间的互动,但从会后梁氏隔空对阵[74]的架势,孟宪承、高践四发文为两派调和,该提案对与会代表具有较大冲击力。
实际上,理事会对会议中论争激烈已有一定心理准备。年会召开前,常务理事已“深觉各案自成系统,归并不特不易,且亦无益”[75]。各学术团体从各自理论出发点和逻辑体系构建的提案,因学术理路不同而呈现“各成系统,甚有互相抵触者”[76]状态,尤以第一、四组表现最为明显,会上各派代表唇枪舌剑,虽形成“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今后社会教育要旨”“四组原案,各地同志可于实施时,按照当地情形酌量采用之”等决议案[77],但极为笼统,分歧难以消融。为此,理事会委托庄泽宣、江问渔、高践四、孟宪承、雷沛鸿、梁漱溟6名社员,并邀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晏阳初,组成“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推定梁漱溟主持进行,起草具体方案,交由下届年会继续讨论。
理事会为了调和山东乡村建设派与中山大学派“建设”之争,专门在《社友通讯》《教育与民众》上组织文章,为两派调和。“本社本届年会之讨论中心,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关于本案的提案,当时计收到四组。其中庄泽宣、崔载阳、古楳三先生所拟的一组,从表面看来,似与其他三组之含义,略有不同”,该刊邀请一些人士,对该问题进行讨论。[78]社友唐现之是其中一个代表。
日前接到步霞兄来信,说是《社友通讯》拟出一年会专号,叫我写点东西。……我匆匆忙忙从广西赶到济南,已是八月廿四日下午七时了。当时没有见到一个社友。开会的情形如何我完全不知道。次日早上,见到步霞兄,他说:“你来得正好,今天要讨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而广东一组的人——庄、崔、古三人一个都没有来,你可以代表他们发发言,因为你们都是在一气的。免得只有梁先生一个人说话,而没有对手。”他说了这一些话,我完全莫名其妙,我便问同我一同闲走着的效春兄,他才告知我是一回什么事。摇铃开会了,梁先生演讲他对这案的意见,我一面听,一面在席上看各组对于本案的意见。……我仔细看了一看,觉得他们三人的意见,与梁先生的主张并没有互相抵触之处。在表面看来,一方主张“建设”,一方不赞同“建设”,似乎是互相水火,绝不相容的。其实他们双方的见解都是一致的,我看不出他们双方的冲突。不过所差者,亦有两点:第一点是各人所讲的“建设”不同,试看庄、崔、古三人的提案中在建设二字外加了一个括弧便知道了。他们所不赞同的是年来这种时髦的建设,而不是不赞同梁先生所说的建设。他们在第八条上明明主张设立如邹平一类的机关。第二点是梁先生的见解深一层,认为只有消极的办法不是一个办法,须得有积极的建设,以“开动其生发进步之机,使地方向荣,农村兴起”。他所主张的乡村建设,决不是卤莽灭裂,生吞活剥,扰乱地方,破坏生活的办法。[79]
唐现之为了缓和矛盾,拉来胡适的观点[80]为庄、崔、古三人“不建设论”背书:认为这一种的见解,不仅为庄、崔、古三人及胡适之先生具有,且会成了一种普遍的见解。很有趣的是,唐氏自称在济南开了三天年会,却三缄其口,未作任何发言。
董渭川借为下届年会提意见的方式,婉转地讲出自己对大会中“琐屑的争辩”不认同:“我以为凡是有关学术研究的议题,不适于集百余人于一堂的大会讨论,尤不适于用复议举手等等的方式来解决,因为根据经验,对于某一研究题目,发言的总只是一部分人,或者某某几个人,其余的人容易感到沉闷寡趣;而且人数众多的会场中,往往因有人中途提出了一点不相干的意见,遂横生枝节,愈讨论愈迂远,结果用在本题上的光阴,反倒有限。甚或仓促决定,缺乏深远的考虑。因此,我主张在下次年会中,少开全体大会,多开分组讨论会;组之人数不必平均,可依各个会员之兴趣自由加入。”如此,“大会只听各组的结果,纵有修正也只就原则和方法之荦荦大者提出,不作琐屑的争辩”[81]。1934年理事会第10次会议上,理事庄泽宣提请辞职,理事会决议:“恳切慰留”[82]。时值第三届年会召开前夕,已确定以“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实施要点”为中心议题,此时庄泽宣辞职,恐怕有某种情绪蕴藏其中。很有意思的是,1935年,年会过去两年有余,古楳以《卅五年的回忆》形式,对梁漱溟予以隔空回应:“大家要复兴民族,决不是承认或否认一个拟定的提案就能达到的,尤非多数人决议通过后就能实现的,总要看一切必要的根据与条件,以及彼此的联锁的关系。不然,中国问题早已经过多少提案,多少决议,何以至今还不能解决?”[83]看似风轻云淡,但态度明确,坚守之前的学术立场。此时古楳已由国立中山大学转任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副教授,而该书亦由该院代售,“销路颇佳”。[84]甚至到了1947年,古楳借该社召开第五届年会契机,再次谈起第二届年会:“我们回想到本社第二届年会讨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的中心问题,大家何等热烈!何等兴奋!然而到了今日乡村还没有建设起来,民族也还没有真正复兴起来,这是什么缘故?我们似乎值得事后加以检讨的”[85]。指出不能发表一些感想或讨论后发表一篇宣言了事,而应该通过现实,仔细分析,探讨各方面的关系,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才能策励大家向确定目标前进,唯有如此,社会教育才有力量。
综之,从第二届年会中心提案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教育家群体中派分明显,互不妥协,为争夺社教社或者社会教育界的话语权不懈余力。而围绕该社第二届年会“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的中心议案的论争,可以清楚看到社会教育家群体内部的分歧与离心力所在。